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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族手札-第13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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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邦军队还剩下几千名战士坚守,但是难民大军也后继无力,谁胜谁负,如今仍看不出结果。

    纳尔逊的战力也着实非凡,他一身机甲坚固异常,和象族长老打了个不相上下,大大出乎了象族长老的意料,但事到如今,他也无计可施。

    刀疤远远的躲在角落张望着,也是暗自心急,喃喃自语道:“这狗日的长鼻子,平日里装的挺厉害,连个大将都解决不了。”

    “要不要我去帮忙。”黑熊挺着一肚子肥肉凶狠地说道。

    刀疤却是因为黑熊的天真笑了,他对于自己和黑熊的实力还是有自知之明的。

    昨晚的那个大校就够他们吃一壶了,去掺和大将和象族长老的战斗,也就只有缺根筋的黑熊说的出来。

    “你呀你!如果哪天我死了,你也跟我走吧!免得受人耻笑。”

    黑熊憨憨地笑着点了点头。

    就在战况胶着之时,从城内却杀出一支几千人的队伍,偷袭了毫无防备的联邦军队的后方。

    “杀了这帮混蛋玩意!”

    原来他们是城内因为听到风声而集结的起义军,他们怒杀了还躲在城中心,平日里作威作福的官僚们,接着特地前来接应难民军。

    这成了压弯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

    受到两方夹击,还在强撑的联邦军队立即崩溃,剩下的几千名将士被一拥而上的难民乱刀砍成了肉块。

    还在苦战的纳尔逊看到此情此景,不禁仰天高呼:“历代先烈们!我纳尔逊对不起你们啊!”

    接着,最后一任南非安全区守城大将纳尔逊被象族长老打成粉碎。

    见到了最终的胜利,难民军纷纷扔掉手中已经布满崩口的刀剑,爆发出热烈的欢呼声。

    这时刀疤带着黑熊也从人堆里挤了出来,腆着笑脸走到了象族长老面前。

    “长老威武!”刀疤“真诚毫不做作的”地拍马屁道。

    “这回我三族精锐也是损失惨重,我要带着勇士的尸体回族内安葬。”刚刚经历一场生死之战的长老也是十分虚弱,他瞥了刀疤一眼,吩咐道,“联邦军队尽灭,城内已再无威胁,这里交给你没问题吧?”

    “小的定当不辜负大人您的期望!”刀疤将腰弯成了九十度,埋着脸说道。

    没人看见他那阴影之下的狞笑。

    “还有,我们千辛万苦帮你打下这安全区不是让你享乐的,之前的我不管,现在安全区拿下了,你就要好好管理。我们可不要一片和以前一样混乱的地盘,你要同意联合南非所有的势力,等我下次来就要看你的成果。要知道,你要是完不成,想坐这个位子的,大有人在!”象族长老警告道。

    “明白!”刀疤将腰弯得更深了。

    象族长老冷哼一声,转身离去了。

    过了几分钟,刀疤才直起腰来,这是他的脸上已经换上了另一种表情。

    他转身看着堆满了尸体,流淌着鲜血的街道,又看了看周围压抑不住喜悦的难民军和不远处怅然若失的起义军,接着眺望远方那还完好的辉煌城市,深吸一口气,发出极致愉悦的*声:“啊~权力的味道!”

    自始,联邦总部的地图上又熄灭了一个绿点,只余下四十九城。

    =====

    下一卷——《雄鸡一唱天下白》

    终于要讲到华夏篇了,也是我一直想写却迟迟不敢写的,这一卷应该也算是正式开启本书的*阶段了,李淳风老道,轮回首领,江湖一直在传说的神秘皇朝组织,许久不见的狼王凯撒,各大安全区大将还有华夏总司令各个大佬都会依次登场。

    维奇四人也是这一卷的主人公,这卷主要想写的就是四人激情热血闯华夏的冒险故事,另外还有我们许久未登场的沈琅缺朋友也会热情加盟,此外还有几个神秘的小朋友会热情加盟,敬请期待。

    本书的成绩一直很不理想,因此在写第三卷的时候我几乎要放弃了,搁笔停滞了很长一段时间。

    在这段时间内,我整理了一下心情,找回初心,重新出发,就以当初我对小说最诚挚的热情和喜爱来写完这一本小说。

    希望有能力的同学能够打个赏,盖个章,多多订阅收藏,若觉得本书还看的过去,请分享给周围爱看小说的朋友。

    谢谢!

第三百十三章 山穷水尽() 
“啊!”枪呈一个“大”字瘫躺在海东青的背上,仰天有气无力的哀嚎道,“好饿啊!”

    “谁叫你从赤峰出发的时候不肯多带一些干粮和水!”维奇埋怨着,索性也躺倒在枪身旁。

    海东青低空飞着,速度相较出发前,差得不是一星半点,这三天来,他日夜兼行,已经快到虚脱的状态了。

    从赤峰出发前,摩尔便为维奇等人打包了足足四个一人大小的包裹,里面装满了沿途所需的干粮和水源,省着点喝足够维奇等人支撑半个月。

    但是维奇四人都是懒惰的,谁也不肯华夏之行时,背着这么一个又大又丑又重又麻烦的的行李。

    维奇就建议枪把这四包行李都装到他那纳须弥于芥子的神奇戒指中,而四人则可以轻装上阵。

    谁想枪死活不肯,多亏了白千玦好说歹说,连骗带哄,连威胁带*,才心不甘情不愿地装了一包行李。

    “你知道我这戒指空间才多大吗?寸土寸钻石啊!里面装的可都是我的宝贝,光是装他们加一些弹药就已经满了,我还嫌这个不够大呢!之前那包行李还是我挤了又挤才塞进去的。”枪争辩着。

    “我说吃的饼怎么一股金属味!”维奇倒也是见识过枪那些夸张的大炮,只能嘟囔一句。

    “子妍不是也有空间戒指吗?”枪将矛头转向子妍。

    “塞不过。”子妍冷冷地瞪了枪一眼,后者便蔫了。

    接着子妍便又闭上了眼睛,闭目养神。

    作为轮回最顶尖杀手,她是受过这种极限环境的训练的,懂得如何完美保存自身的体力和体内水分,虽然同样又累又饿,但是她的状况却是四人之中最好的。

    “都已经飞了三天了,我们这是到哪了?不会又走错路了吧?我们带的干粮都已经吃完了,在这样就得下去找吃的了。”白千玦又饿又累,四只雪白的硕大尾巴都藏不住了,耷拉在海东青的背上。

    天热的就像火炉一般,白千玦早已是汗流浃背,身上的衣物紧贴着皮肤,露出妖娆完美的曲线,呼吸急促,两腮被晒得红彤彤的,眼神也变得迷离。

    虽然白千玦仍是邻家女孩的模样,但是杀伤力早已可堪比核弹。

    “娘的!一路以来看见的都是沙子,别说人烟,就连只鸟都没看见,还有什么吃的?再过两天要是还没出这鬼地方,我们都得活活饿死在这!”枪一边骂骂咧咧,眼珠子却不听地偷瞄着白千玦,他此刻只希望他们永远被困在这鬼地方。

    娘的,这狗日的天,晒的真是让人浑身燥热啊!

    和启明城主巴菲达成交易后,他们又调转了一个方向,沿着阿富汗和巴斯斯坦的交界线前往华夏,没有直接经过启明城离开。

    毕竟防人之心不可无,巴菲虽然看似慈眉善目,对维奇等人也很友好,但若是知道他们四人一同离开阿富汗,说不准就会对灰鹰和赤峰下手。

    “应该不会再错了吧。”维奇也有些不确定地道,“从摩尔给我的这张地图来看,我们的确是早早就进入华夏了,现在应该在旧时代叫做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的地方。”

    出发前,尽责的摩尔也为维奇等人准备了一张东行的地图。

    可是维奇四人都对方向不敏感,而且周围都是一望无际的沙漠,三天以来有好几次飞错了方向,好在即使发现纠正了过来,也正是因为如此,他们在这片沙漠之上兜兜转转,接连两天都未能出去。

    “我以前小时候也在华夏混过,但印象中是好山好水,富饶的地方啊!怎么这片地方和阿富汗一个鸟样,甚至更加夸张,简直不是人呆的!”枪说道。

    “我也没来过这。”白千玦和枪都是在华夏生活过的,但是却没来过这么偏僻的西部。

    上无飞鸟,下无走兽,遍及望目,唯以死人枯骨为标识耳。

    是这里的真实写照。

    这两天昼夜温差极大,饶是枪的体魄也有些受不了。

    白天万里无云,毒辣的阳光烘烤的人口干舌燥,最高温度可达恐怖的七八十度,若是普通人,怕不是要被烤成人干。而到了夜晚,则犹如霜降,令人如身处冰窖之中。

    四人之中,除了维奇,都是勉强撑着。

    “我们的水还有多少?”维奇朝枪问道,而干粮是早已吃完了。

    “这三天不光我们我们要吃,还得给这混蛋吃,早就没有了。”枪拍了拍海东青的背说道。

    这几天不光他们要补充水分,持续飞行的海东青更是要补充大量水分。

    “这么快就没了?”维奇不禁有点后悔当初出发的太过仓促了,如今真是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

    以维奇等人的体魄,十天半个月不吃东西也不是什么大事,但在这么极端的情况下,不补充水分可是会中暑脱水,出大事的。

    更尴尬的境地时,如今他们已经在这片沙漠之上飞行了两天,想再撤回阿富汗也不是件易事了。

    “你以为呢!我都一天没尿了。”枪说道。

    “少说点话吧!越说越渴。”白千玦劝道,她娇嫩的嘴唇也被晒得干裂了。

    一时无话。

    半晌,枪偷偷地挪到白千玦身旁,做贼似的看了看瘫倒的维奇和他身旁正在闭目打坐的子妍,如同地下交易毒品般将小半瓶水塞到白千玦怀里。

    “喝吧。”枪小声地说道,接着就又挪回原位。

    白千玦顿时有些感动,她的确太渴了。

    她捧着水,抿了一小口,润了润嘴唇和快烧着的喉咙,盖上瓶盖,便重新递还给枪。

    “大家分着喝吧!”

    枪接过水还没来得及喝,就被维奇一把抓住了领口。

    “你这混蛋,不是说没有了吗?”天热的维奇有些暴躁。

    “你这怪物还用喝水?渴死你,我是为这世界做贡献了!”枪也毒舌道。

    “要不要给你看看什么才叫真正的怪物,别忘了我可是吸血鬼!”

    维奇露出獠牙,两人很快扭打在一起,枪手中的水瓶高高飞起,眼看着就要掉落。

    “哎!水!”白千玦想伸手去抓已经来不及了,此时一只白皙有力的手抓住了水瓶。

    只见子妍拍飞瓶盖,将水瓶中的水一饮而尽,然后将瓶子一扔,重新闭目养神,整个动作一气喝成。

    此时枪正骑在维奇身上扭打在一块,两人见状都愣了片刻,这才意识到了之前的失态。

    两人默默的分开,盘腿坐着,整了整凌乱的衣服。

    就这样,又过了一天。

    一眼望去,还是一望无际的沙漠。

    海东青拍打翅膀的频率也越来越慢,越飞越低。

    “要不,宰了这头大鸟吧。”这是一天来枪第一次说话,却像是思考了很久,发出来的声音干涩沙哑,就像个行将朽木的老头。

    “好主意。”没有半点犹豫,维奇应和道。

    “不可以!”白千玦挺起胸脯,坚决地说道。

    “养鸟千日,用鸟一时。这鸟喝了这么多水,吃了这么多东西,现在估计也不行了,还要他干嘛!宰了得了。”枪说道。

    “不知道这种神鸟的味道怎么样?”维奇也说道。

    “嘿嘿!”两人淫笑了一声。

    “我操刀?”子妍亮出了黑色巨剑。

    白千玦仿佛看到了三人浑身散发而出的黑暗气息。

    富有灵性的海东青仿佛也感受到了生命威胁,他终于支撑不住了。

    只见他怪叫一声,翻转身形,猝不及防的维奇四人纷纷从几百米的空中掉落。

    接着这种大鸟像是磕了*一般,怪叫着朝着阿富汗的方向急速遁去。

    这些快渴死的人太可怕了,海东青脑袋里只有这么一个想法,连主人也不要了,他要逃回阿富汗!

    “小样,想溜!”枪在空中一个翻转,两手端着一人大小的青色大炮,对准海东青的方向。

    白千玦及时扯住炮筒身,对着头也不回的海东青喊道:“小海!快跑!”

    最终,海东青还是消失在了天端。

    四人落在沙地上,只感觉脚掌一片滚烫。

    “现在怎么办?”枪有点怅然若失,“大鸟也跑了。”

    他自然不是真的想要杀了海东青取食,只是觉得再这样下去,他们四人还没被饿死渴死,就要被这一望无际的孤寂给逼疯了。

    不过再这样下去,距离失去理智也快了。

    现在他们面临的窘境是不知道该继续前行还是打道回府,结束这次仓促而准备不充分的华夏之行。

    如果是打道回府,也许脱一层皮,靠着顽强的毅力和体魄,他们能撑到阿富汗,再不济也应该能找到有人烟的地方。

    维奇甚至已经在幻想,摩尔那费尽全力憋着笑的模样了。

    继续前行?这片狗日的沙漠就像是无穷无极,连到了大陆的另一端一样,至少地图上来看,他们早就该出了这片沙漠了,好似中了邪。

    他们四人谁也不知道到底这沙漠究竟有多大,除了绝望还是绝望。

    维奇看了眼地图,又看了看指针罗盘,朝着一个方向大手一挥。

    “走!”总得有人来拍个板。

    不到黄河心不死,不撞南墙不回头。

    每每到了山穷水尽的时候,维奇心底反倒能生出一股豪气。

    “让暴风雨来的更猛烈些吧!”维奇在心里咆哮道。

    “那是什么?”枪睁大了眼睛指着远方。

第三百十四章 楼兰() 
老天如同听到了维奇的心声,风暴真的来了,但却不是暴风雨,而是沙尘暴!

    “我。。。。。。艹。。。。。。”维奇的第一瞬间竟然不是吃惊或者害怕,而是有一种似曾相识的感觉。

    圣彼得堡军校,期中测验,虚拟世界,那片沙漠,犹如鬼神追着他跑的沙暴!

    简直是一模一样!

    “跑!”枪大吼。

    这个沙尘暴来得是那么突兀迅猛,就好像是凭空生成。

    在维奇四人还未反应过来之前,漫天风沙就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淹没了他们。

    一时间,天昏地暗,飞沙走石,声如厉鬼。。。。。。

    =========

    猝不及防的枪吸进了一大口沙子,口鼻间尽是酸涩感,不值得弯下腰咳嗽起来。

    双脚狠狠的插在沙地上,他一只手挡在面前,顶着暴风沙尘,呼喊道:“千玦!子妍!你们还好吗?千玦!”

    没有回应。

    刚才还在身边的白千玦三人就仿佛消失了一般。

    枪的内心有种不好的预感。

    这股诡异的沙尘暴来得快,消失的也快。

    “呸!”枪吐出一嘴的沙子,揉去了眼周沾满的沙子,才缓缓睁开眼睛。

    “Whatthefuc。。。。。。”看到眼前的情景,枪呆住了。

    早些年枪走南闯北,自认也是见过不少大场面了,但眼前的场景还是超出了他的常识之外。

    一座城!

    他们飞了三天三夜,所见之处都是荒无人烟,但如今这么一座城就这样凭空出现在了他们的眼前。

    这座城并不像是当今时代的模样,一眼望去也看不见什么高耸的建筑物,大多是用黄土和泥沙混筑而成,倒像是古代的城市。

    远远地可以望见,用黄土筑成的城门口有两列手持枪戟的卫士护守,城里面还有袅袅青烟升起。

    鼻子灵敏的枪甚至还能闻到里面的果香味,熏肉味和香料味。

    面对这么一座像是凭空出现的古城,枪不敢贸然进去,他一跃起几十米,想俯瞰这个古城的样貌。

    匆匆一瞥(枪恐高),枪发现这座古城并不大,占地面积十万平方米上下,城市布局接近正方形,四周都有高约四米的城墙围了起来,而城墙统一用粘土与红柳条相间夯筑。

    更为神奇的是,在这么干旱的土地上,城内竟有一条运河从西北至东南斜贯全城,运河的来源竟是城外不远处的巨大湖泊!

    湖边竟还蓄有牛马,正在吃着水草!

    见鬼了,这么些天枪可是在这鬼地方一滴水都没看见。

    运河东北还有一座醒目的八角形的圆顶土坯佛塔,不是枪所见过的模样。

    城内大多分布着矮小的民居,居民区院墙,是将芦苇扎成束或把柳条编织起来,抹上的粘土,全是木造房屋,胡杨木的柱子。

    狭窄的街道纵横,商贩沿街叫卖,人群川流不息,竟是十分繁荣的样子。

    “幻觉?”枪仍不敢相信自己亲眼所见。

    他回头望了望来时的路,入眼处仍是漫天黄沙,没有丝毫变化,再转过头来,狠狠揉了揉眼睛,那座城仍然伫立在那里。

    守卫城门的士兵显然发现了枪这个显眼的存在,他们大声呼喝着,分出两名身材高大的士兵端着枪戟,警惕地朝枪走来。

    他们所说的语言并不在枪的认识之内,并不是联邦通用的语言,也不像枪有所了解的法语或德语等,更不是妖族语言,听起来倒像是欧洲某地区的小语种。

    枪一时间倒有些不知所措。

    转身逃?可是维奇三人都不见了,在这鬼地方,自己能逃到哪里去?

    把这些人打趴下,然后去闯闯这个不知是龙潭虎穴还是沙漠绿洲的古城?

    枪倒是有这个自信能应付这几名士兵,毕竟从他们身上,枪感受不到多么强大的元气。

    就在士兵越来越近,枪无限纠结的时候,一支驼队出现在沙地的那端。

    “怎么了?”一声清脆如黄莺般的声音传来。

    枪回头望去,这一眼便差点要了他的命。

    驼队为首的是一名妙龄少女,瘦削的脸庞,尖尖的鼻子,深凹的眼眶、褐色的头发披肩。她身上只裹一块羊皮,露出小麦色的健康皮肤,盈盈一握的*,纤细有力的大腿,与这片火热的沙漠相得益彰。

    毛织的毯子盖在身前遮挡风沙,脚上穿一双翻皮毛制的鞋子,头上戴毡帽,帽上还插着两枝雁翎。

    前半生枪跟着色鬼师傅遍访烟柳之地,见过女色也属实不少。

    若论生平所见,白千玦是天上仙女,或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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