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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去和年轻人抢?我还想省点体力,多活几年,好陪着你在白头发的时候一起数花瓣儿呢,像这样十几岁的小姑娘们,还是让咱们儿子去消受吧。”
“这么说,你就没什么意见了?”
他想了想,神色端正了些,低沉着声音说道:“其实,做正妻地人选,只要贤惠大度,家世相当就行,未必要多么得宠。正房嘛,多半是个摆设,所以贤德最为重要,美色反而次之了。”
我不以为然道:“这话说得轻巧,美色不易得,而贤德大度则更难找。有哪个女人喜欢看自家男人老是去别的女人房里睡,而自己整夜整夜地守着冷炕头的?说是大度,还不是装出来的?只有夫妻恩爱,相濡以沫,才是正道。若正妻一直受冷落,多半会成为妒忌妇人。到时候肯定要闹得后院不宁,鸡飞狗跳,丢的不仅仅是他们夫妻自个儿的颜面,连咱们的颜面,恐怕也难以保全了。”
“嗯,你说得也在理,譬如我们现在这样,和和睦睦的,日子过得多舒坦顺畅?所以,东青若是真的喜欢这个阿茹娜,咱们就顺水推舟,替他把这门亲事订了吧。再说他今年都十五岁了,早到了该成亲分府的年纪,不能再留在宫里面当小孩子了。”说着,多尔衮朝东青看了看,眼神里,倒是难得地出现了慈爱关心之色。
我没想到多尔衮这么痛快地就答应了,于是喜悦地应承下来,“好,既然你同意了,那么我找个机会问问东青,看看他是什么意思。”
“嗯。”多尔答应了一声,又继续看舞蹈。
这时候,蒙古长调渐渐收尾,又换上了欢快喜庆的节奏,场上的舞蹈很快跟着变换过来,这一次的风格,则是轻盈活泼的。阿茹娜的舞姿越来越美妙,越来越动人,就像一只色彩鲜艳的蝴蝶,在春风里的百花丛中翩翩飞舞,尽情徜徉。随着曲调越来越快,她旋转的速度也越来越快,袍角和头饰在风中飞舞飘散着,辉煌耀眼,让人目不暇接……最后,曲调达到高峰之巅,在人们心情激越之时,“叮”地一声,戛然而止。令人们的心头似乎也和尚在颤动的琴弦一样,悸动不已。似乎那袅袅的余音,仍然在殿内,廊柱,藻井之间环绕,久久不绝。
而阿茹娜也在急速地旋转之后,背对着我们跪在地毯之上。柔软的腰肢后弯下来,静止住了,饱满地胸脯伴随着呼吸起伏着,形成了一个完美的曲线;眼神迷离,恍若醉卧在瑶台之上的神仙妃子。
众人几乎屏住呼吸一般地,静止了片刻。又不知道什么人最先反应过来,拍手叫好,立即。大家都跟着起身喝彩。大殿内立即喧哗起来。气氛热闹异常。
在喧嚣之中,多尔衮正想说点什么,却又听到弦响几声,众人又一次安静下来。阿茹娜从地上起来之后,朝我们这边姿态优美地行了个草原上的礼节。这时候,旁边的侍女送上了银制的酒壶和酒盅,还有一条洁白的哈达。她挽起袖子。端起酒壶,斟满了酒盅,然后双手捧着哈达,将酒杯平平稳稳地端了起来,接着,用蒙古语唱起了一支歌曲来。
音婉转嘹亮如黄鹂,又悠扬凄美如古老地马头琴曲,让人地心情也跟着陶醉起来。又好像被歌声带到了茫茫草原之上,神思仿若那蓝天上地浮云,洁净得不沾任何尘埃。
她边唱着。边用哈达托着酒杯朝东青那边一步步走去,美目盈盈,笑靥如花。就像芳心暗许的少女,走向她爱恋已久的情人哥哥,热情,而又甜蜜。好像明媚春光之中,弥漫在空气中的花粉香气,令人忍不住凝神沉醉。
我听不懂蒙古语,于是悄声问多尔衮,“她唱的是什么,祝酒歌吗?”
谁知道多尔衮竟如老僧入定一般,怔怔地看着阿茹娜,眼神飘忽,似乎心思也跟着恍惚起来。他那双幽深如深潭之水的眼睛里,似乎在缓缓地流转着一种叫做回忆的东西,还有,眷恋,怀念,惆怅,就如剪不断理还乱地蚕丝。这其中滋味,谁能明了?
直到我捅了捅他,他这才反应过来,踌躇着回答,“呃……不是祝酒歌,是一支她们科尔沁才有的情歌。叫做,叫做乌云丹珊,是一个美丽善良的女子,唱给她最心爱的金平哥哥的情歌,来表达她心中爱意的……”
我诧异了,又感觉有点什么地方不对劲儿,多尔衮刚才的表现,明显有些失神,他究竟想到了什么才会这样?不过,就算我问,他也不会说实话的,于是,我只好将疑问藏在心里,继续看着场上。
这时候,阿茹娜已经走到东青面前,而歌曲也刚好唱完,她双眼明亮地注视着东青,然后缓缓地矮身下去,单膝跪地,将酒杯高高举起。这一次,换成了汉话,声音清脆而甜美,“我们科尔沁最好地马奶酒,只献给我们最崇敬地勇士和英雄,请大阿哥满饮此酒,以接受我们最真挚的诚意。”
众人都看得出来,这位从草原来的格格看上东青了,于是,目光纷纷投向东青,想看看他如何表示。大概,这样美丽而年轻地女子,每个男人都会情不自禁吧。所以,这目光中少不了嫉妒和艳慕。
东青的视线一直在阿茹娜的身上流连,眼睛里充满了温和的笑意。见她到了自己面前敬酒,他略显腼腆,不过却很友好得体地起身,弯腰,行了一个蒙古式的礼节。完成之后,方才彬彬有礼地地将酒杯接过,面向全场,目光炯炯,郑重其事地说道:“科尔沁是我大清最亲密的盟友,而蒙古也是我大清永远的朋友和支持者。各位远道而来,与我大清献上忠诚,交换友谊,不论是歌声还是美酒,都是最大的热忱;而你们的忠心,则是最贵重的礼物。无论是我大清龙兴之地的白山黑水,还是蒙古诸部放马游牧的大漠草原,都将会世世代代,百年千年,永远地联系在一起,永不离心,永不裂土!我现在就满饮此杯,由衷地感激诸位的友谊和诚挚,谢了!”
说罢,他双手捧起酒杯,将满满一盅烈酒一饮而尽。而后,亮出杯底。
气氛一下子热烈起来,在座的众人立即举起酒杯,纷纷喝干,连声附和,嚷嚷出夹杂着蒙古话的祝贺词令来,场面上的氛围又一次攀上了高潮。
多尔衮也在热闹中举起酒杯,作出了应有的姿态。不过,我却注意到,他的表情似笑非笑,显然有着什么心事。
喝过之后,他放下酒杯,抿着嘴唇,神色复杂地沉思起来。好一阵子过去,他才忽然问道:“对了,熙贞,我觉得你应该是很讨厌科尔沁的女人们的,可今天为什么又看上了吴克善的女儿?你不是很注重联姻方面的平衡之道吗,这样一来,我大清的宗室皇族们,又要和科尔沁的女人们牵扯不清了。”
我侧脸瞧了瞧他,这个男人,怎么会如此多疑,难道,他还会觉得我推荐阿茹娜作为“候选人”,其中还会有什么猫腻吗?“没错,我是讨厌吴克善,不过他的女儿,还是很惹人喜欢的。毕竟哪里都有好人,哪里都有坏人,总不能良莠不分呢。至于科尔沁,毕竟这么多年来,一直是大清最为近亲的盟友,除了顺治元年的那一次之外,再没有什么叛逆的迹象,你在没有找到他们的把柄之前,不妨安抚安抚,毕竟多一个朋友总比多一个敌人强。你若真有什么意见,那么等到中原彻底平定之后,再清算旧账不迟。再说平衡问题,也没有什么可疑虑的,咱们不是还有东和东海吗?只要他们不和科尔沁联姻,也就平衡了。”
多尔衮垂下眼帘,默默地盘算了一阵子,再抬起眼来时,已经是拿定主意了。“嗯,好,你说得很有道理,那就按照你的意思办吧。这一次吴克善带女儿过来,也有求亲的意思,既然如此,我们不妨顺水推舟,问过东青的想法之后,再和吴克善说亲就是。”
……
筵席散后,已经入夜了,东青离开大殿,在侍卫们的护卫下,朝他在行宫里的住所走去。在僻静处,他停下脚步,从袖子里摸出一件物事,借着月亮的清辉,仔细地打量打量——原来是一只湖蓝色的烟荷包,上面精心地绣出了落雪梅花的图案,每一个针脚都细细致致的,一看就知道绣这个荷包的女子花费了很大的心思。
这烟荷包,还是先前阿茹娜借着给他敬酒献哈达的机会,趁旁人不注意,悄悄地塞给他的。临离开前,她还用饱含爱慕的眼神看了他一眼,才依依不舍地离去。
东青捏着这个烟荷包看了一阵子,眼神幽深起来,就像此时的月影。一阵冰冷的晚风将树枝上的浮雪拂落下来,落在他的帽沿上,领口里,冰冰凉凉的。他这才将烟荷包重新塞回袖子里,朝他和几个弟妹共同居住的宫院里走去。
进了院子,走过几间屋子,他的脚步在最后一间屋子前停住,站在台阶下,抬头看了看里面亮着的烛光,还有倒映在窗纸上,一道淡淡的剪影。他的嘴角,不知不觉地,浮起一丝温馨的笑意。
很快,那个影子晃动起来,朝门口的方向移来。接着,门从里面打开了,一个端着烛灯的女子站在门口,她看起来娇小而妙曼,气质娴雅,如风中杨柳,水中弦月,虽算不得绝色,却有一种我见犹怜的柔弱温婉之美。见他归来,女子那双细长的眼睛里立即涌起了喜悦之色,“呀,大阿哥,您回来了!”(
第九卷 净土千秋掩风流 第九节 成长的苦涩
前的这个女子不是别人,正是七年前嫁来大清的,李明公主。她入宫之后,封了妃子,赐号为“淑”。不过由于年纪太小,多尔衮并不打算临幸她,再加上不通汉语,生活不便,于是就被安排到和东青东等年岁差不多的孩子们那边去住,一起读书。这些年下来,彼此极是熟稔。她年长东青四岁,性情温柔善良,对东青有姊姊一样的体贴照料,所以东青也很乐意和她在一起。
“是呀,都三更半夜了,我不回来,还能到哪里去?”说着,东青摆了摆手,众人都明白了他的意思,于是纷纷退去,到了院子外面,顺便关上了院门。周围立即清净下来,正如此时这样一个隆冬夜晚,静谧而又安详。
“这么晚了,还没睡?我看东和东海他们的屋子都是黑灯瞎火的,肯定早就熄了吧。再以后有什么晚宴之类的,你就不要这样等着了,我指不定要什么时候才能回来呢。”他略带歉意地笑了笑,然后迈过了门槛。
孝明那柔和的声调中,带着明显的关切,“不等你回来,我总是放心不下。毕竟这次来了很多蒙古王公,是个大场合,我怕你不胜酒力,应承不下来。要是醉得厉害了,恐怕会有什么失仪之处,只怕皇上看到了,又会不高兴。”
东青满不在乎地说道:“你放心好了,我的酒量好得很呢,喝上几个来回都没什么问题。再说了。在皇阿玛面前,我自然要好好表现,怎么着也得给他在这么多人面前长长脸面不是?”
说话间,孝明已经将东青迎进了屋子,一面帮他解下外氅,抖落抖落上面的浮雪,一面关切地问道:“看你脸色有点红,是不是喝多了?我早已准备好了解酒地蜂蜜子茶。你在这里等着。我这就去给你拿。”
东青脱了靴子。随手扔在一边,慵懒地上了炕,胡乱找了个靠垫躺了下来,懒洋洋地说道:“你别说,本来还没觉得怎么着。不过出门之后吹了吹风,就觉得酒劲儿上头了,脑子里面晕乎乎的。胃里头一直犯恶心,挺难受的……”说到这里,忍不住打了个酒嗝。
“还说没醉,你看看,这会儿外人都下去了,就现原形了吧。”说着,孝明就转身出去了,没多久。端来慢慢一大碗解酒汤。送到东青跟前,却见他已经闭上眼睛,似乎睡着了。温热的呼吸之间。带着浓烈的酒味,令孝明不知不觉地微微皱了皱眉头,轻轻地叹了口气。
不过,怎么也不能让他就这样睡着了,于是,她拍了拍东青的脸颊,呼唤道:“大阿哥,先别急着睡,把汤喝过了再说,要不然明天肯定头痛难受。”
叫了好一阵子,他这才醒来,费劲儿地睁了睁眼睛,努力地挤出笑容来,“唉,刚才还好好的,谁知道这么一会儿功夫就睡着了,这酒的后劲儿还真是厉害,以后再也不喝这么多了。”
喝醉酒地人身子特别沉,孝明费了好大力气,才将东青搀扶着坐了起来,摸摸头脸,滚烫滚烫地,跟发了烧一样。禁不住地,她有些心疼,“既然不能喝,就不要喝那么多呀,跟皇上说一声,他也不会为难你地,毕竟你是他的儿子呀!”
东青迷离着眼睛,使劲儿揉了揉,又用拳头敲打敲打晕乎乎的脑袋,这才略略感觉好了些:“你错了,正因为我是皇阿玛儿子,所以才要努力表现,才要让皇阿玛有面子。再说了,我是大清国尊贵的皇子,怎能在那些外藩面前示弱,连点马奶酒都喝不下?”
“好了好了,是我错了还不行,赶快把这碗汤喝了吧,喝了很快就没这么难受了。”孝明是个极温顺的女子,她知道在男人面前,女人不可以顶嘴反驳,所以并不争执。用调羹在碗里搅了几下,试试温度正好,于是一勺一勺地往他嘴里喂。
东青尽管酒意正浓,不过思维还算清明,于是努力坐直身子,伸手将碗接过,“别,不用你伺候我,我自己喝了就是。”说着,端起碗来,咕咚咕咚地将一满碗解酒汤全部喝下。之后,他放下碗来,又复躺下。
孝明起身收拾走汤碗,打来一盆冷水,浸湿了巾帕,想要给他擦拭擦拭滚热的额头。不想,却见他紧紧地皱着眉头,不安分地翻来覆去,最后,又猛地坐了起来。孝明刚想问问这是怎么了,却已然来不及了,他已经抑制不住地呕吐出来,捂着胃部,吐了个天翻地覆。
好一阵子,总算吐得差不多了,周围一片狼藉。空气中,弥漫着浓烈的酒味和酸味,不但他自己地衣裳,连来不及躲闪的孝明身上也被溅上许多。孝明手忙脚乱地给他清洗擦拭了一番,又帮他脱下弄污了的几件衣服,伺候他漱了口,看着他重新睡下,这才收拾干净周围的污物,拿着脏衣服到外面去了。
然而,在把这些衣服抖落开,准备清洗干净的时候,她意外地看到里面掉出一件物事。于是她捡拾起来,在烛光下细细地看了看,原来是一个竹工精致的烟荷包。她还从来没有见东青有这么一件东西,再说他也从不抽烟,按理说也不会有。莫非,是今天出去一天,哪个姑娘送给他的?
奇怪的是,她自己也搞不清楚究竟是为什么,当她想到这里时,心里面渐渐地有一种说不清道不明地感觉,酸溜溜地,很是不悦,却搞不懂,为什么会这样。她忽然意识到,这个从小和自己一起长大的男孩,现在已经渐渐地有男人的气势和样子了,个头越来越高,身体越来越强壮,眉宇间越来越有类似于他父亲那样地英气,连说话时候地声音都和小时候不一样了。并且。已经开始吸引女人的关注了,就如,眼下她手中的这个烟荷包。
烛光下,孝明捏着烟荷包,愣神了好一阵子,这才微微地叹了口气,继续忙活手底下的事情。洗好衣服晾起来之后,她蹑手蹑脚地走回卧房。只见东青又翻了个身。显然睡得很不安稳。过了一阵子,竟又含含糊糊地说起梦话来了。她很诧异,侧耳细细地听了听,也没有听清他究竟呢喃出什么样的内容来。于是,她走到炕前,摸了摸他的额头,想看看是不是好些了。她好回自己的屋子去歇息。毕竟,两人都不是小孩子了,男女之防,还是要有所忌惮的。
没想到,她地手刚刚放在东青地额头上
乎乎地东青就轻轻地呻吟了一声,伸手拉住她。她想把手缩回来;不料东青不但不松手。反而蜷缩着身子。枕在了她的膝头。同时,紧紧地依偎着,怎么也不肯让她挣扎。她无可奈何。只好停止了离去的想法,就任他这样枕着。
长夜漫漫,摇曳着的烛光就像一首古老而美好的长诗,在诉说着动听的故事。周围静悄悄的,一点声音也不闻。这样地环境,很适合午夜难眠的人默默地想着心思,咀嚼着过往的回忆。
东青的手一直紧紧地握着她的手,似乎只有这样才能让他踏实地入梦一样。她低头静静地凝视着,尽管光线很暗,却依然能模糊地看到他的手腕上有一道一寸多长的疤痕,她伸出另外一只手,轻轻地摩挲着那道疤痕,痒痒的。
她初见到东青地时候,还以为他是个热情开朗地孩子,可是在一起生活学习时间久了,她才渐渐发觉,他其实是一个表面热情,内心孤傲,拒人于千里之外的人。他表面上对谁都信任,实际上对谁都有所保留;他很喜欢思考,也很热衷于学习各种知识。他教会了她说汉语,写汉字,读汉人的书籍;每次见到她时,他地脸上都会流露出自然而然的微笑来。她知道,他只有对她,是完全真诚的,毫无保留和心机算计的。他是她在这个陌生的地方,唯一一个不陌生的人,尽管他比她小了几岁,却总喜欢表露出对她的爱护和保护的姿态来,好像为了证明自己迟早是个顶天立地的男子汉一样。他喜欢在闲暇的时候来和她玩耍,她也很喜欢听他说话时的声音,看他说话时的样子。
他那时候虽然读书很好,但是骑马射箭,还有马上步下的武艺都很差。他为此很是介意,很是恼恨,也为此格外地努力,格外地刻苦。为此,他每天都以单薄瘦小的身子去和高他几头的侍卫去练习格斗之术,每天都要瞄准靶子射上几百次才肯收工,被他炼坏了的沙袋之类更是难以计数。而他手腕上这道疤痕,则是十岁那年,一次练习刀法的过程中一个躲闪不及,被对方的刀锋不慎划破的。那次伤得不轻,皮开肉绽,流了很多血,差点伤到了筋骨。她当时吓得够呛,急忙找人替他缝合了伤口,他却严令周围所有人不准把这个事情泄露出去,被他的父皇和母后知道。她问他为什么必须要陪他练武的侍卫们必须用真刀真枪,他年纪还小,这样有多么危险。可他却回答,只有危险,才能时刻地提醒着他,要打起一万分的精神来与之对抗,才不会松懈,不会侥幸。他说,在真正的战场上,哪怕是一点点的松懈和侥幸,都会付出血的代价,甚至是万劫不复……
她问,你何必吃这么多苦头,你可是大清国尊贵的皇子,等你长大了,说不定江山已经平定了,练习这些能派得上用场吗?
可他却回答说,他阿玛是他从小最为崇拜仰慕的人,是大清最聪明睿智的统帅,也是他们满洲难得的大英雄,他将来要做这样的人。至于武艺能不能派上用场,现在说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