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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玉天成-第8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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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这都是后话了。

在松墙忙于政务与革除旧俗的时候,小玉依旧每天在“乐园”里照顾她收养的这些孩子。很多孩子是从流民堆里来的,身上都带着癞疤或者脓疮,小玉便在院子里支起大锅,煮了一锅浓浓的三黄洗剂。

这感觉,真怀念!

闻着三黄洗剂熟悉的味道,小玉觉得就像是回到了刚刚给宋潜治病那会的情形。那时候,宋潜还是个浑身脓血的少年,全靠这三黄洗剂先稳定了他的病情。这种又便宜又好用的药,最适合给长癞的孩子们用了。

“夫人夫人,这汤药是可以吃的吗?”

有个小馋猫看着锅里冒出浓烟,含着手指头问。

小玉轻笑一声:“不能吃哦!很苦呢!”

“哇——呸呸——”

原来早有另一个更嘴馋的孩子偷偷用指头蘸了一点吃了,刚吃进去就被苦的不行,赶紧往外吐。

“你看你看,都说了不能吃的!”小玉忙给那孩子拍背,才抬起头来,忽然看见一个熟悉的身影走进了乐园的大门。

戚昇?他怎么来了?

第二百章:大结局

戚昇憔悴依旧,但也英俊依旧。

小玉忙让人替自己看着炉子,招呼一声说:“戚之问,你跑来海州做什么?”

戚昇看了看院子里的环境,说:“来散散心。天成说你在这儿置办个院子收留弃儿,我就过来看看。”

小玉见他一肚子心事,知道问他也不会说的了,便笑道:“既然远道来了,那就好好喝天成喝喝酒吧?咱们这就回去,这会儿天成也该回家了。”

小玉猜得不错,他们到了官邸的时候,宋潜也从衙门里头回来了。

此时已经过了封海期,所以海产较为丰富,小玉让人去烧了几个当地的特色菜给两个男人家送去,自己和明儿在房里吃。虽说她和戚昇认识的早,关系也很好,可是活在这个社会里就得受这个社会的规则。

男女不同席,这规矩还是别破了的好。

小玉给儿子喂完饭,又叫梨花给送水来娘儿俩洗了个澡,才见宋潜踱步回屋里来。

“戚之问住下了?”

小玉过来给宋潜脱外袍。

宋潜道:“嗯,早让人收拾好客房了,这回正叫厨房给烧澡汤呢。他喝了不少——果然是和秦姑娘的事情有关。”

宋潜知道妻子关心的就是戚昇和秦春雁之间的事情,也不遮掩,就把戚昇对他说的那些话说的那些话转告小玉了。他也没想到,戚昇的感情路竟会这般曲折。

“世仇?”

小玉傻眼了,这什么跟什么呀,南宋年间的罗密欧和朱丽叶?

“他说的断断续续,我也不好细问。不过说是祖父那一辈人的事情了,所以到他这代根本就不知道和秦家有旧仇。直到他打算向秦姑娘提亲,和他父亲说起的时候,才从他父亲那儿得知这件事——”

小玉的心一路下沉。两个杏林世家之间的仇怨,不是那么容易化解的。又想起戚昇曾无意间对她说过,祖父曾勒令他不许再人前施展武功,难道这祖训和秦家也有关系?

真是剪不断,理还乱!

“他父亲也没多责怪他,只说祖命难违。他在家里不快活,就想着到这儿来探望咱们一下。对了,他还带来几个消息。”

有了前面这事做铺垫,小玉对戚昇带来的消息也不抱什么希望,估计没好事。不过这一回小玉猜错了,还真是个惊天大八卦啊!

出家为尼的前卫国长公主云珠公主,还俗回钱家了!

“她还俗回钱家,那就不再是公主了吧?”

钱云珠本来就是钱王嫡亲女儿,因为要团结钱王的关系才收养进宫的,现在她还俗回钱家也是理所当然。不过这公主出家又还俗,确实是够惊人的了。

宋潜说:“嗯,虽说钱王封号仍在,他的女儿应该封为郡主,不过钱云珠刚刚还俗,还没能册封。她才还俗不久,就有人上门提亲,不到半月这桩亲事就成了!你猜猜是谁?”

宋潜这么说,那人肯定是自己认识的。小玉过去曾对太后和嘉儿说过,钱云珠估计是为了爱人出家,想摆脱公主的头衔,谁想一语成真!

会是谁呢?钱云珠这么大费周章的出家,不过是怕爱人做了驸马从此不得担任朝廷职务——那此人肯定是朝中官员,也许是新科进士?但又是自己认识的——她也不认识什么别的官员啊,只知道好宋潜常来往的那几个。

忽然小玉脑中灵光一现,惊叫道:“是爱生?”

宋潜赞许的看小玉一眼,小玉从宋潜的眼中看到了肯定。真的是顾爱生?

想起那晚顾爱生从高楼上一跃而下将被混混围攻的钱云珠救了出来,也许——就是在那个时候,他们彼此留了心吧?

至于人家是如何暗通款曲,这些事情他们外人可就不得而知了!

“之问说爱生邀我去参加他的婚礼,我看这儿俗务缠身,走时肯定走不成了。还是备份厚礼,让之问给我送回去吧。说起来,这礼还不止要备一份呢!”

“嗯?”

小玉觉得自己离开临安几个月,朋友圈里海真是破涛汹涌八卦起伏啊,错过了,唉!

“曾懋准备要迎娶滋阳伯杨公的千金杨蓓蓓,那也是你的密友吧?”

宋潜笑道。

曾懋和杨蓓蓓成了?

小玉心理阴暗的想,难道曾懋不但偷偷潜入人家香闺送情书,还干了点偷香窃玉的风流事么?咳咳,想起他素日不苟言笑的模样,更加有可能了。人家不是说表面上越严肃的男人,燃烧起来越疯狂嘛!

一晚上听了三桩情事,虽然有两对朋友要成亲了,小玉很为他们高兴,但想起戚昇和秦春雁之间的事情,还是忍不住唏嘘。

有情人,也不是都能终成眷属啊!

戚昇在海州住了两天,给小玉孤儿院里的孩子义务诊症,治好了不少孩子的病。这些孩子身上或多或少落有些病根,都是长年的流浪生活中积下的毛病,需要长期调养。有了戚昇的药方,小玉就能按方子给他们抓药治病了。

“宋家的——你果然是个闲不住的人,呵呵。”

戚昇看小玉忙上忙下,感慨她精力过人。

小玉笑着说:“是呀,要我一天到晚在家里吃了睡睡了吃,我可不习惯。人还是有工作最好!”

戚昇有些出神的看着她渗出几颗汗珠的光洁的额头,她红绫般的嘴儿上永远挂着暖人心的微笑——

“你知道吗?我曾经很喜欢很喜欢很喜欢你。”

戚昇轻轻的一句话,让小玉猛然僵直了身子。

他们就那样静静的对视了片刻,小玉低下头去继续整理药单:“嗯——算是知道吧。”

女人总是敏感的。这几年戚昇在她身边转来转去,她又何尝不知他对她青眼有加呢。只是人家不说,她最好装傻。

戚昇和秦春雁婚事的一大原因。她希望,戚昇能找到真正属于自己的幸福——

戚昇舒了一口气,他终于说出来了。

长久的暗恋,在他告白的这一刻,正式成为了过去。

至于和秦春雁——那是另一回事了。

秦春雁给他的感觉,和小玉不一样。在他心里的小玉,是个永远都有新鲜点子的俏皮女子,好她在一起做事总是那么有趣。

而秦春雁,却是慢慢渗入他心里的——她的温婉、体贴、大方,让他不羁的心逐渐尘埃落地,愿意与她厮守终生。

谁知道,他们戚家竟和秦家有这么一段陈年过节?原来,祖父不让他在人前显露武功,也是因为和秦家的这些旧仇——

“你明天就回去了吗?”

小玉和戚昇一起走出乐园,她看见戚昇脸上仿佛又透出了旧日的光彩。

戚昇昂首往前走去,小玉看着他的背影,心情竟是出奇的复杂——

数月后,宋金和谈暂时达成协议,宋金从此迎来难得的短暂和平。但是,两国都在积蓄力量,为下一次战争做充分的准备。

两年后,宋潜改为江淮东路转运使,驻地改为楚州。自此,宋潜真正的成为雄踞一方的封疆大吏。妻随夫贵,小玉被封为二品诰命夫人。他们离开海州的时候,居然有万人相送,其中有许多是被小玉救助过的孩子。虽然小玉不在海州住了,但是两年间乐园已经慢慢建立起了良好的制度,小玉相信她的继任者会很好的将乐园积蓄办下去。

皇后周嘉儿为赵杳生下第二个儿子,她和赵杳所生的长子被立为太子。本来,如果小玉没有穿越,太子应该是赵杳原配郭氏所出才对。到了这一步,小玉在后世所知道的宋光宗不会再出现了,可是南宋能否战胜金人,又能否改变将来被蒙古人吞灭的命运?

赵杳、时季峰、宋潜——他们能够力挽狂澜,让南宋这艘巨轮继续航行下去吗?

小玉不知道。

她的朋友们,又能够和所爱的人恩恩爱爱白头偕老吗?

小玉也不知道。

在这苍茫的天地间,她不过是个幸运的穿越女子,莫名的来到一个过去的时空,爱上一个深爱她的男人。她所能肯定的,只有天成对她的爱,永远不变。

人生匆匆不满百,百年弹指一挥间。

历史的潮流是她所不能控制的。在某一个春色明媚的午后,小玉看着明儿在晴空下奔跑,远处的宋潜正朝他们母子慢慢走来——

小玉站起身来迎接宋潜,脸上,是那永恒不变的甜美笑容。

全文完。

第十七章前的错误

作者:昭华学士昨天刚看到17章,但是发现很多错误的地方,总结下大致有以下几点:1,宋代的秀才是不用经过考试的,只要参加过最低一级的科举考试——解试,并且没有通过(注意是没有通过)就可以称为秀才2,秀才是不能参加省试的,只有通过解试获得举人资格才能参加3,宋代钱塘江的一般称呼是“浙江”4,钱塘江潮水的传说与曹娥无关,曹娥和伍子胥是关公战秦琼,不是一个朝代的。临安人把家乡的传说说错实在是不应该5,古时钱塘江潮水较大,端午潮水很厉害,根本就不能赛舟,对于临安(杭州)来说,赛舟最好的地点是西湖娆娆把蹴鞠写成足球实在是太搞笑了蹴鞠双方队员各占半场,不得跑到别人的地盘上去,也就更不会出现抢球的事件,球门位于中线,形似牌坊,但是牌坊上有个圆洞,比球略大点,洞离地面大约2米,以球进洞为得分,双方轮流射门,以进球次数多为胜。

另外蹴鞠还有一种玩法,就是颠球,颠出花样越多越好。

九九妹妹的短评一篇

作者:九十九重楼(《飞翔之翼》作者,美女哦)

我对本文的第一印象是:娆娆姐太幽默,太有才了。

对于杨瑜的相亲经历,在娆娆姐匠心妙笔下,写得恰到好处而丝毫不显夸张。

再次印证了这么一句话:一种米养百样人。

看到杨瑜喝醉落水那幕的时候,我的脑袋里在想,最近几年,莫名其妙制造出的自杀假象然后再莫名消失的到底有几人?笑喷。

其实,有时候缘分是一种很奇妙的东西。当一个人千方百计想把自己嫁出去的时候,因为都不是自己的缘,怎样就是做无用功。杨瑜一句话:让我回到封建社会。结果还真回去了,而且竟然才回到古代就要把自己嫁出去,虽然,佳偶是别人搪塞给她的。

不过,杨瑜醒来后,“圆滚滚”进来后那幕转折显然不是很自然,有点硬伤,娆娆姐可回顾一下,^_^,这当然是我个人意见哦。

再回来。看到拜堂成亲,印象深刻莫过于宋人成亲手续的繁琐,与那句“玉女朱唇饮数分,盏边微见有杯痕。仙郎故意留残酒,为惜馨香不忍吞……”

此时,眼看新郎新年要独处,我的心中居然涌现一种兴奋的情绪。

不知道,娆娆姐这下要怎样给他们一个第一印象?

先闻其声不见其人,不,见黑色靴子。清亮的声音和一碗面条博得了我们女主的初步好感。直到揭开盖头,宋潜尴尬微窘,却暗自欣喜,略为忧愁,让我心中突然就涌现了一句感叹:好一个正太啊!

宋潜到底是不是正太我不知道,但是杨瑜倒知道:她的新郎并没得麻风!这算不算柳暗花明又一村?

揭开的谜底是:【她对宋潜居然产生了一种“同是天涯沦落人”的感觉,天啊,原来不是我一个人长过那么多痘痘,一山还有一山高,这男孩子的痘痘真够夸张的!】

囧!!!!

娆娆姐过度得很自然,两人的感情也进行地也很自然,情节稳定,平凡中带着幽默,其实慢热点也没啥不好,比较温馨哟。是我喜欢的文风。我很喜欢,相信,这本书一定会有越来越多的人喜欢的。

因为时间关系,我就不写太多咯。O(∩_∩)O哈哈~继续欣赏娆娆姐的文去。

很有趣的文

作者:小next

小月在五一的时候从起点下了几个文回宿舍看,偶尔间看到PK榜上的美玉(因为就在朋友书的上面);简介也很有趣;就随手下到了U盘里。回去看后觉得是一本非常有趣的种田文。

我觉得本文的亮点就在于各种各样的美容秘方。开篇的部分虽然很有爱;但有些地方感觉并不是那么真实;不过这些都是无所谓的小问题。穿越后的小玉则是个惹人喜欢的女主;可能是看的不多;关于顾和时感觉不大,戚昇我是很喜欢的;但我能感觉的出我在文里所读到的戚昇并不完全是作者所想要表现出的那个豪放潇洒的医士。宋潜塑造的很成功的,我也很喜欢,希望作者大大不要大虐哈。

简介很有爱!文笔也很出彩,虽然在一些细节方面希望能更用心地雕琢下,整体来讲是一篇很不错的种田文哈!

(来网吧更新章节的月忍不住又把新发的章节下到了U盘里)。票票奉上,望加油!以上是一点小意见,如果哪里说的不对,望多多包涵。

这风化也太开放了点吧

《》

作者:圆舒

和名妓成为好朋友……还想把大家闺秀拖下水,成为名妓朋友,这也太不可思议了!!!

换到现代,要是你妈妈知道你天天和几个名妓混在一起,不知道该气成怎么样了。

做生意可以,没有必要老往家领吧。你自己和名妓来往,有必要把人家好好的闺女拖下水吗??难道存着坏心,想要别人嫁不出去???

还有做丈夫的也奇怪,居然也同意妻子这么做???

我觉得这有个度,怎么样可以做生意,而又不败坏自己和别的好人家的闺女的名声。作者应该可以考虑一下,这放到什么年代都没有公开和名妓交往到如此密切的吧。

我觉得嘛,护肤品开个店也没什么。但是你要人家好闺女和富贵人家的夫人们同从事特殊行业的女子混在一起就不好了。还搞什么聚会沙龙的更加不妥。

这个就叫自甘下贱,连这些个人家都要被人看不起的。

不愿放弃青楼女子的生意,也该和其她人区分开来。青楼女子常去聚会的地方,其她女子去了能让人认为是正经女子么?口水都能淹死人啊。

就像你搞个女子聚会的地方你也得分,上层社会女人和青楼女子不可能混迹在一起。哪怕你心里想混在一起也不可能真混在一起。

去巴黎红磨坊看脱衣舞是雅。去农村看10元的脱衣舞就是贱,就是俗。

而且你的丈夫或未来丈夫是这些名妓现在的、潜在的恩客……

正常点的女子都不可能和这些人在一起的。

宋朝还是明面上禁止官员**的,也不许私下占有官娼、私娼。当然你背面可以做,那么有这样的法律在,可见青楼女子地位之低下。

真要明面上和这些人交好,还是穿到一个以做名妓为傲的社会吧

《在宋朝背景下;作者写得太过夸张》

作者:彤阿

宋朝以对女子礼教的保守出名。已有夫家的女子还能拉着大家闺秀与名妓一起喝酒自家相公还能那么放心让娘子单独与男子外出?与男子合作生意?如果在唐朝还能稍微接受点。小白文也太过小白。

小评宋潜——那一眼的难忘

作者:忽而半夏

宋潜,温和如玉的少年,他有过美好的童年,自幼聪颖,父母待之如掌上明珠。他也曾自傲吧,娆大在文中一再指出他心目中的妻子类型,才女。

不料老天把这一切都给改变了,他无奈乞讨回家,染上恶疾。而这一段时间却是让他明白了很多事情,人情冷暖、世态炎凉。

他第一眼见到小玉应是欢喜的吧,在她的眼里,没有不屑,没有厌恶。只是单纯的看着他。心想,她是他的妻吧,一丝感动,一丝温暖。

她软软的叫他天成,语气坚定的说帮他治病,他不知为何他的妻懂得这么多,却喜欢看她明亮的眼眸,里面满满的关切。他想,她便是他的妻了,一丝欣喜,一丝庆幸。

她说她不是梅家小姐,她不是他的妻。她说她会治好他的病,让他娶自己喜爱的女子。他听后抑郁难耐,不是因为梅家的代嫁,而是她说她要离开。他关上房门,久久沉思。便想,她就是他的妻,一丝倔强,一丝坚忍。

他曾想过自己的妻子该是知书达礼,大家闺秀一般,而她,独立坚韧,开朗乐观。他没想过自己会对这样的女子动心,他想,便是那初见的一眼吧,成为他一生解不开的结。

第一次冒出来写这么长的评,话说我还蛮欣赏宋潜的,不迂腐,不守旧。性子坚忍,带点小腹黑。娆大,来个奖励吧。

小评时季峰――最是那一低头的温柔

作者:忽而半夏

该怎么形容这个男子,英朗挺拔、狂放孤傲?亦或是,卓尔不群、冷若冰霜。

天成温润却少一分硬朗,戚昇洒脱却失一分稳重,爱生豪迈却欠一分成熟。而他却仿佛造物主的宠儿,良好的家世、俊逸的外表、成熟可靠的性格。但这些却让他多了一分责任。

是怎么遇见的她,从没见过这样的女子,无视礼教却不然人感觉轻佻,语气强硬却不让人反感。仿佛她本身就该如此。她皱着眉头替他清理着伤口,鼻尖是她身上清雅的香味,胳膊是她手指温软的触感。他静静的看着她,她轻轻的往他的伤处吹了口气,暖暖的,让人沉迷,而心,却在此刻颤动了。他知道,他爱上了她。

他奉命去查办公事,误闯了她的家,见到了守候在她身边的那个男人,傲气如他也不得不承认那个男人的优秀。她的可爱,她的娇羞,却只为她身边的那个男人绽放。他得知她的困难,想也不想的就承诺帮她。他告诉她,他不轻易承诺。他不眠不休,他访亲拜友,只为了那个承诺,只为了那个人,是她。

而他,倾其所有,只为了她的笑容,只为了,那一低头的温柔。

其实时季峰是个蛮可爱的孩子,冰山男一般爱上了都比较闷骚,很有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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