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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把他留下来养大,不管他是不是惜朝转世的,反正他跟着我过日子,必须叫顾惜朝。
我嘴里喊着“惜朝乖啊”、“惜朝听话”,慢慢喂他吃完,又很负责任地扒开小被子,捏他的小屁屁,“不是占你便宜,我是怕你尿了……”
他倒是没尿,不过这一瞧,我才发现到他左膝盖上面有个圆形的小红点,大概是胎记,那位置跟惜朝腿上的疤完全一致。
我心中一惊,忙托起他的小肉脚,果然在脚心处发现了另一个圆形的胎记。
“不会真是惜朝吧?”我这句话说得挺没水平的,暴露出之前那几句惜朝长惜朝短,全是哄自己开心叫着玩的。不过他应该也听不懂,所以我还不算丢人。
“生辰送惊喜是吧?”我用小被子把他裹好,免得着凉,心里却想起当初昏迷时,迷迷糊糊听到老者说的话。
我注定要在今年与命定的人相遇,然后相守一甲子,而且那个人不是惜朝——也许话里的意思是,那个人不是当时的惜朝,而是现在的惜朝。
一甲子就是六十年啊……看来咱们俩个有的耗了。
以前是他养我,现在是我养他,其实挺公平——当然,我不会像他那么恶劣,以“打残了腿”来威胁他。我会告诉他:听我的话,我会尽所能给他一个快乐的童年,像他一直向往的那样;不然,就自己想去吧。
虽然我目前还无法确定他记不记得我,不过这也无所谓。如果不记得,我就在他成人时,把那本自传丢给他,让他自己看着办。据我猜测,他应该也是怕自己转世没了记忆,才把平生所学和人生经历都写下来。不然,那几册兵法留给我就太浪费了。
只不过,有时候恍然间会打个激灵。总觉得自己跟养了只小老虎似的,等他长大了,迟早会把我吃干抹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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