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雨后,李忆轻袍缓带,踏着一地的潮湿来寻寸心。刚跨进院门,他就看见了寸心一手支腮靠在窗户上,黑亮的眼睛望向天空,那目光高远纯净,不知在想些什么。
她很美,不动时尤其像一段冻着光阴的月色。而她举动间的风姿,更是瑰姿艳逸,若回风舞雪。当他幼年时惊鸿一瞥,只觉得海外姑射仙子,也不及她的容颜之万分之一,因而才在这么多年后,依然印象深刻,一见就认了出来。
寸心看见他了,唇边多了一抹笑意,不假思索朝他招手,她的衣袖在风中如蝶蹁跹,皓腕如霜。他的心情也不自觉地飞扬起来。
“下过雨天气凉快不少,我们去郊外游荷塘赏荷花,可好?”
寸心天性喜欢玩乐,虽千年而未改,自然一口应承,脸上难得出现了雀跃的神情,若邻家女孩般娇憨,偏她不自知,更添了懵懂的可爱。
城外的十里荷塘。
翠绿的荷叶亭亭如盖,一片重重叠叠,一望无际。随风轻摆的翡翠浪潮中,点缀着香远益清的俏丽荷花。蜻蜓在尚未舒展开的尖尖荷叶上停歇,忽而又掠过水面,尾端轻点,荡起悠悠的涟漪。
李忆和寸心坐在一只两头尖尖的小木船里,自层层荷叶间滑过,荷花就在他们的船舷边上微微抖动,仿佛娇羞的少女,欲近还远,仿佛不胜凉风地低头。
寸心随手折下一支荷叶,上面犹带了雨后的露珠,圆滚滚胖乎乎,滴溜溜地在荷叶上滑动,仿佛有生命一般。
寸心以前久居深海,未曾见过,好奇的将荷叶倾来倾去,观赏着露珠不着痕迹地在翠绿的荷叶上来来去去。她将荷叶上的水珠转而倒进自己的手心,原本还是浑圆的水珠立刻变成了扁扁的一滩水。她觉得好玩,情不自禁笑出了声。
她抬头,坐在对面摇船的李忆正一脸笑意地看着她,她顿时有点脸红,又有点有点恼羞成怒,将手掌心中的那点水甩向了李忆。
“你不许笑!”
那水珠顺着他尖瘦的下颔滴在了衣襟上,看上去好似美人落泪一般,柔柔弱弱。可怜李忆双手执桨,没有手去擦拭,却也不恼,只微笑道,“你今天兴致似乎高的很。”
寸心板起脸,刁蛮地道,“你管我兴致高不高。”说完,却又笑了起来。
她的笑容那么美,令满塘的粉荷都在刹那间黯然失色,掠尽了这十里荷花的色泽与美丽。等笑够了,她拿出一方手绢,替李忆擦去颊上的水渍,淡淡的不知名香气随着她轻柔的动作飘进了李忆的鼻子里,令他呼吸一时有些乱了。有暗暗的火自她擦拭过的地方燃起,他急忙垂下头,掩饰自己的脸红。
见他低头不语,也不接她的话,寸心以为他还是生她的气,不由地萌生了几分歉意,转念一想,便有了主意。她盈盈道,“别生气,我跳舞给你看。”
李忆未解她话中意思,在这儿?轻舟只能恰好容纳他们二人,动作稍大就有翻船的危险。只见寸心长袖轻舒,也不见如何动作,便好似一片羽毛一般,翩翩飞起,轻飘飘落在一片荷叶上,竟就在水面上起舞,须臾间已变换了十数种身姿,衣袂翻飞,看得李忆眼花缭乱,击节赞叹不已。
她跳的这种舞蹈,本是龙女的祭神舞,动作千变万化,舞姿灵动飘逸。举手投足,姿态绰约多变,若风中舞柳,将折未折之间的变化精妙无匹。
她的身影翩若惊鸿,矫若游龙。恍惚间天花乱坠,满天神佛的幻象自天空一闪即逝,
那支舞,梵语名支提那多,婆娑之女。
不知不觉中,漫长的夏天过去了,炎气渐收,寸心也慢慢的增加了上街的兴致,不再整日窝在院子里躲避太阳的炙烤。
说起来,这还曾经有一段旧事。当年她年纪尚幼,父皇要上天庭述职,她磨着父皇捎带了她上天。她在瑶池畔乱跑的时候,正撞见了小金乌殿下,那种逼人的灼热,几乎让修为尚浅的她送了命。
自此之后就寸心对太阳留下了阴影。哪怕日后随着年纪渐长她的修为日益精深,足以抵御太阳的光芒,她也还会是在夏日里恹恹地,提不起精神。相对而言,她觉得春季和秋季就显得可爱得多了。春季万物萌发,景色宜人,秋季万物丰收,甜蜜喜悦。
洛城虽小,但却是南北交通要冲,南来北往的货商都会选择在此歇脚,交换货物。这里也是洛河和大运河的汇聚地,水陆交通便利。更是为这里的贸易提供了得天独厚的滋养土壤。洛城由此成为南北交接的三大贸易重地之一。这里的货物品种之多为全国之冠,而且多富商巨贾,愿意在这里一掷千金以酬宾客,因而酒楼林立,玉楼歌吹遍彻,常有长夜达旦之饮。其他各色的店铺,若铁铺,金银铺如恒河沙数,不可胜计。这样的一个多美人,美食,美酒的地方,简直是有钱人的天堂。名副其实的销金窟,温柔乡。
来这里了这么久,是该上街看看当地的风土人情才是。寸心请李忆同去,也好有个向导。
李忆听了她的要求,难得的没有一口答应,有些犹豫地看着她,半响才应了。
才刚走到街上,寸心就后知后觉地反应过来他那片刻的迟疑该作何解释。
没等他们逛几步,就不停地有少女过来借故同李忆说话。直接冲上来拉手的女孩子是豪爽的,假意丢下手帕让李忆捡起来还给她的是娇羞含蓄的,还有无数故意在经过时脚一扭倒在李忆怀里的,看得寸心叹为观止。
不知不觉周围的莺莺燕燕就越聚越多,寸心一个没留神就被挤出去半条街,连李忆的影子都看不到了。李忆在一开始的时候还用眼角余光注意着寸心,后来自顾不暇,两个人终于被人流挤散了。
寸心好不容易从包围圈中脱身,长出一口气,回望了一眼身后的脂粉堆,也不急着回头找李忆了。
现在看来,有李忆在身边反而不方便,方才她明里暗里可收到了不少少女抛给她的千娇百媚的… …白眼。亏得她如今心境比之从前平和许多,否则按她从前的性子,早就按耐不住要给她们一点教训了。
这样闲闲地想着,她也就乐得抛下李忆,自己逛去了。
作者有话要说: 今天加更~
☆、断簪如决
闲庭信步半响,寸心看见前面一家珠宝店,悬了一方乌木大匾额,上边用挥洒恣肆的笔意写着“琳琅阁”三个斗大的字,左右悬着用同样字迹写就的一副对联,上联书“金玉钗环夺天工”,下联书“珠宝头面误造化”。
好大口气!
寸心来了兴致,倒想看看是何等样店铺,就踏进了店门。
店面很大,布置得很是端庄精美,却又不失华丽堂皇。地上水磨砖地,几挂珠帘将店铺重重隔断,分门别类地放置了钗、簪、步摇、镯、钏、戒指等一应妆奁中物,一格一格,珠翠莹然。
掌柜是一位年届五旬的老先生,目蕴精光,含而内敛,一望而知是个精明人。
寸心衣饰精致,容颜美甚,更有仙家的清贵气度,甫一进门,几乎与铺子里的首饰一同发起光来。
“客人想买什么首饰?”店主微笑着说,黄金的光芒就映在他的手指上,他的手搭在柜台边上,有意无意地拂过那里一对镶着猫眼石的芙蓉花开金耳环。
寸心瞟了一眼,嗤笑一声,“那对猫儿眼,明显是碧玺打磨做成的,如此拙劣的色泽,能瞒得了谁?”
这一句话就说得店主冷汗一下子从额头冒了出来,他勉强笑道,“您看您这说的,我这儿可不卖假货!我们可是百年… …”
寸心打断他的话,“不卖假货?”
寸心随意的指点了几个方向,说,“那么那里用琉璃冒充的金刚钻,那里用赤砂石冒充的鸡血石,还有那里,用晶石染色冒充的和田玉手镯,都是我看错了不成?!”
店主脸上的颜色随着寸心的一番话由白转红,由红转紫,再由紫转黑,最后又变回了一片煞白,他擦着额头上的冷汗,原本从容的神色消失得一干二净。
“哎哟我的姑奶奶,您可别嚷嚷。我还要做生意不要啊!您里边请,喝口茶咱慢慢谈。”
寸心自小在龙宫长大,海底多奇珍,打小就是在珍宝堆中长大。凡人可望而不可及的,她见过,凡人想都没想过的,她也见过。凡品她本来是瞧不上的,只不过误以为这家铺子既然有吞天的口气,内里货品定然不俗,只知道也不过就是说得好听罢了。
“您先坐着,待我去取配得上您这样行家的宝物来。”
等了一会,寸心就见到掌柜珍而重之地捧着几个精致的玉匣走了过来。若是按凡人的眼光看,玉匣本身已经是上等好玉,上面七宝镶嵌,光华灿然。
寸心打开匣子,里面各放了一件赤金盘螭璎珞圈,一件朝阳五凤挂珠钗,一件双衡比目玫瑰簪,全都精巧夺目,华贵非常。
“这还差不多。”她本龙族,自然不会允许其他族类盘踞于自己头上,便没有挑朝阳五凤挂珠钗和双衡比目玫瑰簪,单单选了赤金盘螭璎珞圈令老板包起来。这两件虽则差强人意,但还勉强可以入眼。
“那您这件首饰我们应该送到哪里去?”老板问,这样连价格都不问的主顾,想必身份贵不可言。
寸心想了一下,回答道,“就送到李府。”寸心离开后,掌柜的脸色半天也未能恢复正常。今儿个险些砸了招牌,他想起来就一阵后怕。还好最后总算平平安安地送走了这位姑娘,没出什么大事。
不过她到底是谁?李府作为洛城第一大户,平日里与他的珠宝店也多有往来,可他不记得府上有这么一位漂亮的年轻姑娘啊?据她方才所说,她与李忆公子似乎有什么关系啊,难道… …?
寸心走在熙熙攘攘的街上,四周人流如织,喧嚣欢乐。但是不对劲,有什么东西不对劲。她微微蹙眉,神识洞开,迅速向外界无限延伸,一触即收——原来是有人在跟着她,难怪自琳琅阁出来便隐隐有些不对。
方才神识看得分明,一共有三个魁梧男子尾随在她身后,想必是见她孤身一人,妄图从她身上获取一笔不义之财。
那三个男子虽然遍身肌肉虬结,五大三粗,个个一副力能扛鼎的力士模样,但既然只是区区凡人,自然不被她放在眼里。
寸心面上神情自若,仿佛对后面跟踪着的三个人一无所觉的样子,但脚下却有意渐渐偏离了人多的地方,往幽深僻静的小巷子里走去。
后面的三个男子见状狂喜,互相使着眼色紧紧跟了上来。
一拐进小巷子,后面的几个人再也按耐不住,其中为首的那个看起来最高壮的一个满面胡须的大汉大吼一声,“呔,前面的小姑娘,交出钱来,否则,嘿嘿。”这厮心中十分兴奋,暗自道,看她浑身的衣饰如此华贵,又从琳琅阁那样的首饰店里被老板送出门,这小姑娘必定是一头肥羊!今儿兄弟几个可算要发了!
他身后的两个男人配合地发出一阵恐怖的奸笑,如果是寻常小姑娘,早已经吓得腿脚发软,只恨掏钱掏得不够快了。但是寸心注定要让他们失望了。
寸心慢条斯理地转过身,神情自若,“打劫的?”
那为首的大汉一见她的表情,心里咯噔一下,觉得事情不太对,他后面站着的二弟却已经得意洋洋的开口威胁对方了,“兀那小娘子,俺们兄弟几个就是打劫的!不过俺们只劫财,识相的,就快点把身上的钱全都交出来!”
寸心却说,“我没钱。”
二弟瞪着一双豹眼,明显露出不相信的神色,“俺们可不好糊弄,快点交给俺们,否则就让你受点皮肉之苦!”
寸心扁扁嘴,一副快哭了的表情,“真没有了。”她伸出手掌,上面只有孤零零数枚铜板。
那二弟一把抢过她手上的银子,犹自不信,数了又数,脸色顿时绿了。
这时,一直没有说话的三弟拦着想要冲上来搜身的二弟,对着自家大哥摇了摇头,刚想说话,那大哥就一摆手,恶狠狠地对寸心道,“那么就把你头上的首饰拔下来给我们!”
那三弟迟疑着开口,“大哥,我看还是算了吧,这小姑娘也没什么钱”他话未说完,已经被他二哥一口否定。
那莽汉白了自家三弟一眼,啐道,“平日里就你胆小!难道叫我们兄弟四个空手回去,今天喝西北风啊!大哥,我们上!”
寸心一时不察,被这几个人团团围住,一开始她并不想动用法术,毕竟仙法不能滥用,可是——在混乱中,不知道是谁碰了她的簪子一下,那簪子就从她的发间滑脱,掉在了地上,摔成了三截。
那是她与杨戬定情的簪子!
作者有话要说:
☆、瑶台重会
一大早阳光明媚,鸟鸣啁啾,昨日的不快似乎也在这样愉悦的一天里淡了很多。
寸心伸了一个懒腰,散着一头长长的青丝自榻上起身,素手掩口,慵懒地打了一个长长的哈欠。她慢慢地洗漱、穿衣整装,然后拿起一柄牛角梳,缓缓梳理着自己的一头美丽的长发。没梳两下,敲门声响起。
她懒懒地问,“谁啊?”却没有丝毫起身开门的意思。
敲门声又响了两下,同时传来一个好听的男中音,“寸心,开门,是我。”
寸心这才慢慢地走去开门,门口站着的白衣少年对她一笑,风采如画,仿佛百花源源不断盛开。
寸心在桌边坐下,手执白瓷茶碗,慢慢啜饮,“难得见你这么早过来。”茶烟袅袅,白瓷温润,十指尖尖,在这样的一个清晨,这样的组合忽然组有了一种异样的魔力。
李忆一双好看的眉眼望定了她,道,“饮茶还是用紫砂茶具为宜。”
寸心瞪他一眼,“我偏偏要用瓷器,干卿底事?”
李忆不以为忤,依然一副温吞吞的笑面公子模样,“你喜欢用,那便用了。那件瓷器,是邢窑今年的新瓷,名唤七夜雪,可还入得了你的眼?”
寸心这才仔细看了看手里的瓷器一眼,方才所说爱用瓷器,不过随口乱说,她是个没耐性品茶的人,于茶道上一窍不通。不过是因为嫁了一个爱喝茶的丈夫,才也跟着胡乱喝两杯罢了,时日久了,就也当成了一个习惯。但是这瓷器在她这个外行眼里看来也甚为美丽——瓷如纸薄,透过阳光隐隐可见内中碧绿的茶汤。釉面温润而又素白如冬日初雪,确实是不可多得的上品。她眉眼含笑,没说好,也没说不好,单单一笑。
她眼睛一眯,看见了李忆袖子里似乎藏了什么东西,就多看了两眼。
李忆道,“送给你的。”说着从袖子里拿出一方檀香木匣。
木匣有些年头了,表面的包浆光润圆滑,上面的二鱼戏莲雕花图案仍旧纤毫毕现,栩栩如生,没有因为历经悠久的岁月而磨损,搭扣是一片黄铜的的兽形图案。
李忆翻开盒盖,里面重重锦缎上放着一只莲花玉簪。
“昨日你的那只簪子坏了,我再送给你一支。”
他拈起玉簪,寸心看见簪首是一朵尚未开放的玉莲花,簪柄是一色玉石,上边雕着缠枝纹样,寓意富贵吉祥。他手上将簪柄轻轻一拧,那朵莲花悄无声息地绽放开来,露出一个纯金的莲心。
寸心看得有趣,呀然出声,接过来细细端详,那簪子机关如此精巧,令她爱不释手,把玩许久,她将簪子重又放回盒子里,“是你家里的传家旧物吧?我怎么好意思收?”
李忆笑道,“那有何妨,不过是一件首饰,用来博美人一笑,再合适不过。更何况,其他人怎配得上它?”
他拿过簪子,道,“我给你戴上。”
寸心本来就没有把头发挽起,依言坐在了正对着轩窗的梳妆台前,挽了一个简单的发髻,由李忆为她簪上簪子。
木质雕花窗前的几杆修竹忽然无风自动,寸心仿佛有所感应般抬起头。
杨戬出现在庭院当中,正正望进她眼睛里。
“我来接你去赴蟠桃会。”
他远远站着,这句话却清晰地犹如附耳所说一般。
蟠桃会?寸心一愣,这才想起,三日之后正是蟠桃会之期。届时王母大宴群仙,有无数的琼浆玉液、鲜果佳肴可享,更有难得一见的仙子起舞唱歌祝寿。她小时候也跟着父王参加过数次蟠桃会,也曾十分痴迷于那人间难得一见的翩翩歌舞。
这蟠桃会,想必父王母后也会参加的吧?那么,或许也可以见上一面。
寸心雀跃起来,看着身边一脸茫然瞧着她的李忆。
“我要随杨戬去瑶池赴蟠桃宴,或许能瞧见我的父王呢。天上一日人间一年,我恐怕有许久不能回来啦。等宴席结束,我再来这里找你可好?”
李忆没说好,也没说不好。他茫茫然地看着她晶亮的眸子,不知所措。他看不见院子里有什么人,但是寸心却好像是听见、看见了什么的样子,这种感觉叫他十分挫败。他心底其实晓得仙凡有别,但是这种鲜明的隔阂一直被他小心避免,可是如今事实叫他无比清楚地明白,他和他终究有着云泥之别。
她是高贵的仙子,而他只是一介卑微的凡人。
“你… …去吧。我在这里等你,你一定要早点回来找我啊。”如果不来的话,或者是来得迟了,他怕自己,等不到那一天,已成白骨。
寸心无知无觉,兀自欣喜。
而站在外边的杨戬默不作声地看着两人,神情是一贯的冷淡。
寸心和杨戬站在云上,由杨戬驾云,二人向云霄宝殿飞去。
天上云雾缭绕,湿润的云气呼啸来去,温度比起地面上陡然低了很多,沁人心脾。
气氛不知道为什么有点尴尬。说起来,自从新婚,二人聚少离多,如今竟是一年多以来第一次相见。
掐指算来,封神之战,已经打了一年有余。寸心久居安宁的洛城,竟一时有些忘了如今的大地已经是处处狼烟,生灵涂炭。
她心知顺着历史的轨迹,商朝已经是强弩之末,纣王的统治岌岌可危,终有一日会被推翻。只是不知,如今的战况如何。
“杨戬,你刚从朝歌回来?如今的战况如何?敌我胜负几何?”
杨戬抬抬眉毛,眼中惊讶的神色一闪而过,但依旧据实回答,并不追问她有此一问的缘由。
“前线比较吃紧。商朝数百年经营,百足之虫死而不僵,我方已然折了几位上仙,情况不怎么好。”
“… …”寸心倒是没想到商朝还有这等战力,一时惊疑不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