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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汉霸业-第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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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你给我从实招来,你是如何拿猪肉王的钱财。”

叶晨又是大声说道,原来卖鱼胜也是见钱眼开,在猪肉王割猪肉之际,无声无息拿走了碗中碎银。

“冯师爷,向卖鱼胜这种罪行应该处于何罪。”

叶晨还不清楚大汉的刑罚,只能问冯师爷,冯师爷可是对眼前的县令十分佩服,虽然才一个时辰不到,可佩服的五体投地。不摆官架子不说,对下属和百姓又有礼,不知道的问题也会仔细向下属问。

冯师爷仔细说道,叶晨也仔细听闻,既然罪行不是很重,卖鱼胜只犯了偷盗和欺骗之罪,最后拉出去打了十大阪,算是小小教训吧。当第一个案件不用半个时辰就结束后,观看的百姓各个欢呼个不停,一个也没走,站着看第二场案件。百姓们也难以相信,本以为眼前年轻的太守不会有什么好看头,还想看看如何出丑,谁知道第一场案件就震住全场百姓。

正文 第十八章 陈留典韦

时间过的很快,转眼间已过去四个多月,已是183年七月份初,叶晨四个多月来天天忙的不可开交,白天县衙中忙,晚上自己村中要忙,整个人都憔悴了很多,这四个月每天睡觉不到三个时辰,现在的叶晨晚上大部分都是住在城外村中,没有住在县衙中,村中人口以达到两千多左右,每天还不停增加,都是那些流离失所无家可归之人。而且一天比一天多。

两千多人可是不小的开支,要是叶晨就这样养着他们,不坐山吃空才怪,还好叶晨早已想好,这不,村中田地一千八百亩左右全以开荒,种上了种子,现在都成绿油油一片。当初范苏这个老头还特意来看叶晨如何开荒,说叶晨可不要夸下海口。可当看到牛拉犁的时候,范苏可是心服口服,对叶晨可是赞叹不已,一千八百亩田地只用了百人,百头牛,十多天就耕完,在那个时候完全是个奇迹。

叶晨生意也是越做越大,他广收难民,当然不会让那些难民无所事事,他特地挑选了几百名人才教他们如何酿酒,其中果酒,米酒等等有好几种,不但比这个时代的酒纯,度数也高,特别果酒还留着水果的香味。最主要的是叶晨价格卖的也不高,比原有市场上的酒价格只多出三分之一。现在酿酒的村民都高达三百多人,不管男女老少,都可以酿酒。每天都有从四面八方而来的户商来购买大批的酒,忙的可是不可开交。

还有就是纸业,叶晨把古代的那些粗糙的纸改动了下,其中制造方面几个步骤改动,在加了点几种材料,当时叶晨一人每晚在制造,可是失败了几十次,才成功。现在的纸不但白很多,墨水写在上面也不会出现流失,字清晰可见,就是怎么折也不会断裂,差不多,跟宋代纸业不相上下。当然跟现代的纸张是不可能比,还是相差一段距离,就算是这样,在这个时代也是一种不可思议的发明。

靠这两样现在都差不多成了圭临县的首富,应该说就是上谷郡也算排的上名字,只要加以时日,叶晨这位大财主,在整个幽州首富也不成问题。叶晨有如此的成就,还多亏了前世的吃苦耐劳。

而范苏现在可以算是上谷郡的首富,现在这老头都笑的合不拢嘴,数钱都快数到手抽筋,能让这老头有如此的钱途,全靠的是叶晨,叶晨大部分东西当时都是放在范苏独自一人代理,当时不管是酒还是纸都是范苏家一人可卖,算是独家代理。那可是大挣一笔,范苏现在可以说整个幽州都有他的连锁店,酒楼,当铺,纸业。这也许也叫好人有好报吧。当初要不是他全心全意帮助叶晨,也不会有如此的今天。再说现在两人都成了忘年之交。

只有四个月多的时间,叶晨现在的纸和酒只有在幽州一带出名,至于其它十二州就不清楚,应该还没有吧,至于跟幽州临近的几个州应该是有,那些商户宁可跑远点卖,也不会在幽州卖,越是远,卖的价格越是高。当然风险也高。浪费时间也长。

当地的士族也好,平民百姓也好都买得起眼前这种纸张和酒,叶晨给的价格一点也不算高,也因为这样,让那些贫寒的孩子们也能用上这种纸写字,现在叶晨的名气可不只只在上谷郡,就是整个幽州或者临近的并州和翼州都知道他的大名。

“冯大哥,我们出去走走吧。”

做好一切公务的叶晨,伸了下懒腰,准备出去走走,刚好冯伦师爷在一边也无所事事,一人出去走走,还不如两人不用如此寂寞。

冯伦也见怪不怪,说了很多次叫叶晨不用叫自己冯大哥,冯师爷就好,可叶晨不听,说什么叫冯大哥亲切点。“大人稍等,我这就去准备马车。”

冯伦马上说道,准备往外跑去。

“不用了,我只不过闷的慌,想闲逛下,我们还是走走吧。有益健康的哦。”

叶晨开着玩笑,往者县衙外走去,冯伦看着叶晨的举动微笑了下,跟了上去。

眼前的年轻上司在这四个月里可让冯伦佩服的无话可说,不但断案如神,断案方法更是闻所未闻,见所未见,完全不安章法出牌。但也让人心服口服。对百姓更是十分体贴,关照。至于是不是贪官,冯伦对叶晨可也十分把握。

上次上堂的时候,有户小士族的公子调戏良家妇女,后来被报官,在朝堂上,那位小士族的公子居然明目张胆带着千两白银上来贿赂叶晨,谁知道叶晨不但把银子狠狠扔在地上,还给那位士族公子重打五十大板,打的晕了好几次,这不,现在还关在县牢中。已至于后来就再也没有出现贿赂的事情,再说,眼前的可是县城内的首富之人,还会为这点小钱计较。……

两人闲逛在县城的街道上,乡亲们一见到叶晨就会上来打下招呼,甚至那些卖菜的还都会送菜上来,只从叶晨当了县令之后,在城外又开了个收容所,县城中偷抢的事情就少之又少,城中的治安也好了很多。乡亲们见到这位县令大人不但佩服不已,更是把叶晨当青天大老爷看待,在他们心中叶晨不但是一位清廉好官,还是一位大善人。

“咦,前面发生什么事情,怎么围着这么多人。”

叶晨望向前方五十米处,指着前面的街道上围着一大群人说道。

冯师爷也奇怪了,难道发生什么事情不成“大人,我们过去看看吧,或许发生什么事情。”

冯伦站在叶晨身边细声说道。两人快速朝着前面移动,越是进,里面的叫喊声就越是大。

叶晨和冯师爷站在外围,还没看清楚,只听里面发出一道声音“各位乡亲父老,本人姓典,名韦,陈留己吾人氏,初到宝地,可盘缠用尽,本人在这里给各位耍几招双戟,要是可以的话,请各位给点赏钱……”

看着起码有着八九尺的大汉,赤裸着上身,两手甩动着双戟,风风作响,其力道还真不小。看年纪三十不到“真没想到,这个时代居然还有人卖艺,真是无所不有。”

叶晨看着耍着双戟之男微笑说道。刚说完话,叶晨的笑容消失了,一双眼睛死死盯着甩双戟的大汉。

“典韦,典韦,难道是那个典韦。看他手中的武器,肯定是,刚才还听他说是陈留人,难道……”

叶晨不听嘀咕着,他心中可以准确确定眼前之人就是自己所想的那人。“不管是不是,先去问问再说,这条大鱼可不能让对方溜走。”

当典韦甩完双戟的时候,周围的掌声也停了下来,大部分人居然不给钱都就开始散开,就算大方点的也就扔几文钱到地上就走人了,看的叶晨叹了口气,直摇头。但让叶晨搞不懂的是,为何典韦变的如此落魄,需在街头卖艺。

“这位壮士可是典韦,典壮士。”

叶晨走到还在地上捡钱币的典韦,忙走了过来问候道。

正文 第十九章 收留典韦

“这位壮士可是典韦,典壮士。”

叶晨走到还在地上捡钱币的典韦,忙走了过来问候道。典韦抬起头,站了起来,两人这一对,叶晨一米八左右的身高,在典韦面前矮了许多。看了看眼前的青年,看样子不像穷人,从身穿就可以看出。见对方有礼,典韦也有礼貌说道“嗯,本人就是典韦,陈留已吾人氏,不知公子找我有什么事情吗?”

“哦,没,没,没,听闻典壮士擅使大双戟,为人壮猛任侠也……在下只是想结交下。”

叶晨说话十分有礼貌,而且还都说典韦是如何的好,如何出众,他可不想让眼前这条大鱼走掉,要是错过机会可不行。

在叶晨的认识中,典韦在三国中算是前三的猛将,而让人印象深刻的是,不是典韦的实力如何,也不是典韦的带兵打仗如何,说实在的典韦只是一个贴身保镖,上战场不多,除非曹操遇到危险。此人最主要是忠诚谨重,誓死护主。

更让叶晨看好的是典韦最后的一战,一人独挡寨门,视死如归。其死的可谓惊天地,泣鬼神。死了半晌,还无一人敢从前门入。才使得曹操有机可乘,也因为这一战,使得一代勇将退出了战争的舞台。典韦的死,只能用悲壮两个字来形容。

对叶晨自己的理解,典韦的死不是张绣,也不是贾诩毒计,更不是胡车儿,而是曹操的过错,色字头上一把刀。要不是曹操对张绣的婶婶起了色心,怎会如此呢。

一边的典韦抓了抓后脑勺,心想,自己几时变的如此出名,现在的自己还是逃犯啊。“不知公子如何称呼。”

典韦直爽的说道。

“在下姓叶名晨,字子文,是圭临县中的县令,在此,典壮士刚好来到圭临县,也好鄙人尽尽地主之谊,在我身边时本县的师爷,冯伦,冯晴江。我们还是先到附近酒楼喝几杯,聊聊闲话。”

叶晨顺便介绍冯师爷说道。

叶晨一说完话,典韦整个人警惕起来,东张西望了下,眼神更是改变,一双虎目注视着叶晨,叶晨感觉不对,忙想问何事,典韦已经大声说道“狗官,是不是想抓俺老典,俺可不怕你,你也不用装了,想到客栈用酒灌醉,呵呵,你想也别想。把躲在周围的人叫出来吧。”

“大人,快后退。”

见典韦一变,冯伦马上站在叶晨前面保护着叶晨,他可不想一个这么好的父母官被人杀死。

叶晨还呆在原地,找不到南北了,到底怎么回事,自己好像没得罪典韦,也没叫人来抓啊,他到底唱的是那一出戏。拉开挡在自己前面的冯伦“到底是何事情,典壮士是不是有什么误会,我们才今天刚认识啊。”

“呸,当官的没一个好东西。要不是我来投奔叶大善人,来城中打听下消息,又怎么会被你们包围住。”

典韦大声叫喊道。原来,此时的典韦已经为同乡好友刘氏报仇,杀了睢阳人李永,成为通缉犯。难怪一听叶晨是当地的县令官,就会有如此大的反应。

“典壮士误会了,眼前的就是叶大善人,也是我们县清廉的父母官。”

冯伦马上说话道。可见典韦不相信,接着又说道“不相信,你可以问城中任何一个百姓。在说,要是我们想抓你,难道还需要跟你说这么长的时间吗?完全可以叫捕快或者守城官兵来抓你啊。”

典韦也不多说,问了好几个过路的,大家不但说是,还都说县城中的县令是个怎么这么样的好官。这才相信,走到叶晨前,忙下跪道“都是典韦鲁莽,请叶大人恕罪。”

叶晨忙扶起还没跪在地上的典韦“典壮士,快快起来,你何罪只有。”

还好叶晨力气也不错,要是叶晨只是书生的话,肯定扶不住典韦的力道。

典韦谢恩之后,忙往街巷走去,叶晨典韦要走,没过多久,推着一架推车出来,这时候的推车不是很大,只有一个轮子。只见推车上坐着一位衣服破烂,面容消瘦二十七八左右的妇女,在她怀中还抱着一个婴儿,看样子最多一岁左右。

当车子推到叶晨面前,叶晨忙问道“这位是……”

典韦忙接着回答“呵呵……这位是俺妻子,叫柳梅,至于在怀中的是俺儿子,叫典满。”

典韦一说到他的妻子和儿子就十分高兴,一脸的幸福样。

这下可把叶晨高兴坏了,不为别的,一下子遇到两位猛将,虽然还一位还是怀中的婴儿,实力也没有他父亲厉害,可是典满的实力也不差。

“原来是嫂子,在下叶晨见过嫂子。”

叶晨马上行礼叫嫂子,一下子和典韦套上了关系,从刚才的典壮士到典大哥地步。

典韦妻子还不明白眼前之人是谁,还好典韦解释了下,典韦的妻子也马上向叶晨行礼,这下叶晨知道为什么典韦会出现在城中,也知道,为何会在城中卖艺起来。还把妻儿安置在不远处的街巷处,不为别的,就为妻儿。

典韦和妻儿此时在逃亡,很少进入县城之中,怕城中有自己的通缉犯的画像,实在是走投无路,自己没的吃没什么问题,可自己的妻儿不能没的吃,在盘缠用尽的情况下,典韦只能进城开始卖艺起来,为了以防万一,只有把自己的妻儿安置在不已看见的街巷中,那样就算自己被抓也不会连累的妻儿。

明白一切的事情后,叶晨拍了拍典韦的肩膀“典大哥,你不嫌弃就在圭临县落脚下来,我叶晨向你保证,只要我叶晨有吃有喝绝对不会亏待典大哥。”

叶晨一下子说话变的豪爽起来,刚才文质彬彬的说话早已不见。

“我典某就先谢谢了,我典韦居然认识你这位大好人当兄弟,也是我有生之年的福气。”

典韦也豪爽说道。可话刚说完,只听典韦‘咕噜……咕噜。’叫起来。

叶晨忙说道“已午时时间,典大哥不嫌弃就到附近的客栈先喝几杯,吃点东西,等吃完,在带你找居住之地。”

叶晨说完话,就先往前带路,冯伦和典韦紧随后面。典韦推着车比较慢,叶晨和冯伦也减慢速度,三人更是又事没事闲聊起来。

正文 第二十章 神秘来客

叶晨等人在附近找了一处客栈,还没进门,店小二一见门口的叶晨,忙叫上了正在算账的掌柜,掌柜子忙出门亲自迎接招呼道“难怪今天一大早喜鹊从我客栈飞过,原来是叶大人来了,真是给小店的荣幸啊。”

掌柜子亲自招呼,亲自带着叶晨等人到座位,不但是掌柜的如此,店中许多客人一见叶晨都上来打招呼,不是叶大人叫唤,就是叶大善人叫着。叶晨也一一问候,回礼道。

看的一边的典韦真是难以相信,从没见过百姓会对一个官员如此热情,更没想到的是叶晨这人一点官架子也没有,平易近人,对人又好客,说起话来也没有那种士族对贫民的嚣张口气。让典韦感觉高兴的是,为了妻儿,自己这次还真没白来。遇到了大好人。

“叶大人,不知道要吃点什么。”

掌柜子擦了擦桌子,低头哈腰说道。看来叶晨很少出门在客栈吃饭,不然也不会出现如此大的动静。

的确,自从叶晨当上县令,每天都在府衙中吃喝拉撒,只有晚饭的时候回村中吃,大部分都没出来过。“今天,我远方朋友来了,掌柜子你就好酒好菜上来吧,这十两银子先拿着。”

叶晨拿出一锭十两银子放在桌上,客客气气对着掌柜子说道。

十两银子不算少数目,就这样的客栈在好的好酒好菜也不需要花这么多,除非是洛阳等大城的酒楼就不一样。“这怎么可以,难得叶大人来第一次光临小店,怎么可以要叶大人破费,要不是叶大人出售的酒,小店也不会有这么好的生意,今天就当是小人请各位的。”

掌柜子把银子推回到叶晨面前客气道。

“这次,是我请客,你就别跟我争,要是菜好吃,我可是会经常过来,到时候,掌柜子请我如何。”

叶晨开玩笑,大大方方,把手中的银两放在掌柜子手中。接着顺便又说道“掌柜子,不要忘记了,等下给我来几瓶‘烈麦酒’。”

掌柜子见推不掉,只好收下“好嘞,我先钱厨房叫人准备好菜,等下就可以吃了。”

掌柜子说完话,就退下去,帮叶晨们准备佳肴去了。

果然,叶晨等人没等多少时间,好酒好菜也上来了,当典韦喝到‘烈麦酒’的时候,大叫痛快“好酒,我这辈子还没喝过这么好的酒,真够烈得。”

典韦喝完一口,接着又‘咕噜咕噜’从小杯到大腕,还真不怕醉,看来又是个酒鬼。

烈麦酒,算是叶晨酒庄中最普通的酒,用麦等各种材料制造,喝入口中,有如二锅头一样火辣,所以起名烈麦酒。现在很多客栈都有出售,但也不是很多,毕竟叶晨酒庄现在的规模还不大。

“典大哥,等下回庄的时候,我让你尝尝更好喝的酒,我哪里还有十几坛自己亲手酿的好酒。”

叶晨喝了一小杯酒,顺便也叫上旁边的冯伦冯师爷。

典韦喝酒的样子,大碗酒简直是一口干,看来酒量不错。其实也不能说明什么,向这些江湖豪杰之人,那个不是嗜酒如命。典韦为了一路保护妻儿,加上省点盘缠,可是整整好几个月滴酒未沾,在加上从没喝过如此好喝的酒,当然要痛快喝上几碗才行。

“叶大人,俺典韦是个大老粗,不知道说什么。这一杯是我敬你的,谢谢你愿意收留俺一家三口,更不计较刚才俺的冲动,差点误伤到叶大人。从今天起,俺愿意誓死效忠叶大人,赴汤蹈火在所不辞。”

典韦站了起来,举着杯说道。

可把叶晨高兴坏了,也吓坏了,典韦那小子说是说一杯,可这小子用的是大碗,还好叶晨用的是杯子,要是喝多叶晨还真没那个酒量。“好,什么叶大人不叶大人,要不嫌弃,就叫我叶晨或子文吧,我也叫你典大哥吧。我叶晨也可以向你保证,要是我有肉吃又酒喝绝对不会忘记典大哥。”

叶晨喝完杯中的酒,豪爽,快人快语说道。

害的在一边正悠哉喝着小酒,享受着美酒的冯伦差点把酒吐出来,自己的叶大人还真是见什么人说什么话。一下子变得跟在江湖道上混的人一样,口气都改变了,今天又是大开眼界。

四人将近喝了好几坛酒,当然大部分都是典韦解决的,叶晨和冯师爷两人没喝多少,至于典韦的妻儿就更别说了,连说句话也没有多说,不是说对叶晨他们有意见不说话。主要是,这个时代不同,可是男尊女卑的时代,大部分女性也很少出门,都是躲在家中比较多。就是吃饭,女性也要等男人先用膳再说。这个时代的女性根本没什么地位。

一时辰过后,叶晨等人,吃好后,在城中租了两辆马车往城外的叶家庄园(叶晨为自己所地起的名字。奔去。马的速度就是快,一转眼功夫就以到达,叶晨都有点不好意思,自己到这个时代也有五个月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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