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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下累觉不爱了-第3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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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小闹一脸凝重:“实不相瞒,我与公子家住关东一带,此次下江南,是因为听闻方氏宝藏中有能够起死回生的还魂丹药。我们公子本不想参与武林是非,奈何沈老爷病重在床多年,上个月大夫说若是再无灵丹妙药,只怕老太爷撑不过今年了……”

说到这儿,胡小闹连忙转过身背对着离泛,假装用衣袖抹了抹眼角。

虽然,她一滴眼泪都流不出来。

“朱雀姑娘莫伤心,”只要是个男人,都受不了女人在自己面前哭,“若你们只是想拿到还魂丹药,离某人定会倾尽全力助你们一臂之力!”

“离大侠一言九鼎驷马难追,可不准骗我!”胡小闹立即笑意吟吟地转身,一把抓住离泛,“离泛大侠,若是在今年年底前顺利找到方氏宝藏,我们定有重谢!”

话音刚落,屋子里安静得什么声响都没有。也许是因为太过安静,下一瞬,有什么东西尽数碎裂的声音清晰低传到两人耳中。

“……”离泛没想到眼前的女人变脸比翻书还快,嘴角抽搐,“只是,朱雀姑娘,我听闻你们是为了寻亲才来到这里,怎么……”

“这两件事情不冲突啊!”胡小闹只僵了不到半秒便反应过来,她简直要为自己的机智点赞,“沈老爷病重,想再见一眼大表哥。我与公子一路南下,偶然间听说方氏宝藏,若是真能找到宝藏救活老爷,又能找到大表哥回去与老爷团聚,岂不是两全其美的好事?”

离泛总觉得这话中有什么东西怪怪的,然而胡小闹的话说得滴水不漏,对方又一副言辞恳切的模样。他最终打消了心底的犹疑,赞同地点点头。

很多年后,离泛才明白当时怪异的地方在于:如此重大的事情,沈寒竟让一个小丫头来说,未免太不重视了。

但当他反应过来的时候,已然晚了。

很多人,往往事情过去很久后,才能将所有的前因后果看清。

于是,在胡小闹的撮合下,他们决定三天后的晚上一起去闯阵。不过美人对离泛大侠抱着他的腿流口水的事情耿耿于怀,整个过程都冷着一张脸,即使三人商量好时间后,美人仍对离泛不冷不淡。

在中原地区一向人缘好美人爱的大侠,脸上终于挂不住了。但想起眼前这俩人救过自己,不得不强撑下去,笑容却十分勉强。

胡小闹只得把寒昔拉到一边,劝道:“教主,等将来事成之后你要杀要剐随意,现在,你可以稍微对离泛大侠露个好脸色么?”

“不行。”寒昔嫌恶地蹙眉,“我一见到他,就觉得恶心。”

胡小闹:“……”

美人的洁癖到底是有多严重啊喂!

胡小闹回头同情地看了离泛一眼,对方唉声叹气地坐在椅子上,觉察到她的目光,只好抬起头对她干干一笑。

胡小闹咬咬牙,道:“教主,就算是为了宝藏,你就不能稍微把那件事情放一放吗?你这么对离泛,你能指望他接下来全身心地帮我们找宝藏吗?”

“……”寒昔犹豫了一下,勉强地点点头,“那我……就勉强忍他好了。”

胡小闹这才松了一口气,与寒昔一同回去。

寒昔站在圆桌旁,离泛不明所以也就跟着站起来。

胡小闹打圆场说:“离泛大侠,那我们约好,那就三天后动手。”

寒昔扯了扯唇角,勉强露出一个自认为十分友善的微笑。他本想上前拍拍离泛的肩膀,然而脑子里却忽然浮现早上离泛流口水的样子,不得不压抑下恶心。

寒昔说:“离泛公子,那就麻烦你了。”

美人说得矜持又疏离。

然而那瞬,离泛却好像获得了原谅一样。原本暗淡的他仿佛在刹那间获得光彩,他有些受宠若惊:“不麻烦不麻烦,沈老弟的事情就是我的事情,我必当效犬马之劳!”

话音刚落,全息屏幕的第二颗星星亮了。

作者有话要说:作者君工作定下来啦,于是不用像前段时间那么奔波

这份工作作者君还是相当喜欢的,因为既跟文字相关又跟专业相关,公司的午餐还萌萌哒~

于是作者君又有时间码字啦啦啦啦

感谢大家在作者君不停换工作找工作的这俩个月一直没有抛弃作者君,群抱一个~

☆、第75章 宋子番外(上)

我叫宋子晋,今年三十五岁。

生活在宋家的人都早熟;我开始懵懵懂懂知世故;大概是七岁的时候吧。

那一年,父亲派人把我从我的生母身旁接回祖宅。我的生母是父亲在外边的众多情人之一,因为她的美丽和善解人意;父亲对她另眼相看,甚至在外边买了一套别墅,并请保姆和佣人。父亲这一生手段凌厉;向来独断专行。所以即便这件事整个香岛上流社会都有所耳闻,却没有任何人敢当面质疑父亲的做法,甚至连他明媒正娶的正室也不敢置喙。有时候我想;在这方面他与古代的封建君主不相上下。

但我知道这是我一生的耻辱:我是宋家唯一被认回家的;私生子。

存在本身已经足够让人笑话,即使几十年后我死了,我是私生子这件事仍旧死我洗不掉的黑点。

这就是宋家,他们看中的首先是血统够不够纯正,其次才是个人能力。

我的童年并没有普通孩童该有的天真快乐,因为我在宋家生活必须小心翼翼。我是私生子,血统不纯,母家又不是什么名门望族,没有资格继承宋家家产。宋家的下人以及父亲手下的那些精英们一向知道如何趋炎附势,碍于父亲的颜面客客气气叫我一生二少爷已经难得。

是,我所有的尊严都只能建立在父亲威信之下,离开他我在宋家什么都不是。所以那时候虽小,但却已经懵懵懂懂地知道若我不能讨父亲欢心,被父亲厌弃,我连退路都没了——在我被接回宋家后,我的生母恐怕就死了。去母存子是很多豪门做法。

所以,整个童年,当大哥邀请他的好友来祖宅玩耍,他们在外边的泳池嬉闹的时候,我却只能把自己关在房间里学习发音困难的法语,一遍又一遍地练习钢琴。

假装自己完全不在乎。

我除了把父亲交代下来的每一件事情做完美,不让他操心,无可挑剔,别无他法。

在宋家,十六岁便算成年了,但需等十八岁的时候才能举办成人礼。

我记得大哥十六岁生日盛宴举办得非常隆重,整个香岛上流社会的精英们都在邀请之列。他不过十六,还没进入商界,父亲却已经开始为他铺平道路。宋氏王朝的背景权势就摆在这里,只要他宋氏太子爷的头衔还悬在头上,有的是人向他效忠为他拼命。

而我十六岁的生日盛宴,依旧是足以轰动整个香岛的宴会。可是,当宴会结束,父亲召我进书房谈话,父亲却对我说:

“子晋,你是一个非常优秀的孩子,自小到大都知道自己安排做什么学什么,从不需要我操心。今天你十六岁了,在我眼里已经是一个成年人,所以从今以后我不会再把你当做一个孩子看待,我会以成年人的相处方式来与你相处。

你应该很清楚,等我死后,这座宅子和这庞大家业都会留给你大哥,这是我们家族的传统。所以我希望你将来能成为你大哥的左膀右臂,你们一起把宋家传承下去。我想你这辈子最大的成功,就是把你大哥和宋家送上那个巅峰……”

原来父亲对我的期望不过如此,在他眼里我这辈子最大的成功……不过成为另一个人的附庸。

宋子晋九年来在宋家小心翼翼,凡事尽量做得无可挑剔,最终却抵不过一个私生子的身份。他是私生子,所以上不了台面,整个宋家都不会以为他能独担大任。

这多么悲哀。

可是父亲问过他真正喜欢的是什么东西没?

有没有在乎过他过得是否开心?

知不知道,他也有他的人生追求,他并不是为成为大哥的左膀右臂而生?

那一刻,我对宋家的怨恨到达爆发的临界点。尤其是父亲,我憎恨他,恨他当年强行把我从母亲身边带走,把我乍然间丢进这个充满争端和冷漠的宋家……恨他从未像爱大哥一样爱我,却不经我同意就把我带来这世间。

但我仍旧只能忍耐,生日宴会后,我不得不委曲求全请求父亲允许我去国外求学。

宋家每年都给某个世界排名前十大学的某些科研项目砸下一个天文数字,相应的,那个大学的大门也会向宋家直系的后人敞开。这是上流社会心照不宣的秘密。

而父亲同意了我的请求,我在家里接受了九年的家庭教育,走出去多接触新的人群和领域,对我的眼见扩展会有帮助。

于是我离岛在国外念了大学,主攻公司法和国际法,直到临到毕业那一年,父亲病危,我才不得不回国奔丧。

父亲这辈子做的最大错误就在于把我送出去,给我机会喘息并培养属于自己的势力。我当然不甘心一辈子屈居大哥手下,我从不是为大哥而活。

不过我到底还是输了,成王败寇,被大哥再一次净身赶出宋家。

再然后一晃又是曲曲折折的十几年。

谁又能想象,当年谁也不看好的私生子,曾经经历过人生惨败,八年以后竟稳稳掌控宋氏家业,在整个上流社会说一不二,没有人胆敢置喙半句?

然而我明白我的心里一直缺一点儿什么,那是生来就背负的原罪,是我被诅咒一生都会缺失的一部分。

然后我遇到了胡小闹。

说实话,我最初注意到这个小女佣,应该是李管家那次。但那个时候只是觉得她有意思,并未多上心。

我记得胡小闹和李管家在门外偷听了她们本不该知道的事情,对此李管家十分慌乱,甚至撞到了推车。而与之相反,胡小闹的表现却令我出乎意外,这倒不是她当时故作镇定的表现,而是后来胡小闹明明因为李管家的“失踪”害怕得要命,却把这害怕和惶恐按捺了下来,利用百合花试探我的态度。

胡小闹说,百合这种花虽然娇弱放在客厅里展示的时间只有短短三天,但仍有拼命活下去的权利。

我明白她是在委婉地告诉我,她就像百合一样,有在宋家活下去的权利。我其实比任何人都更深有体会想要在宋家努力活下去的感受。

所以我给她这个机会。

后来的事实证明她果然没有辜负我的期望,胡小闹很有能力,虽然她表现的有些单纯,单纯但不天真。鬼使神差的,明明知道胡小闹的年龄和资历都还不够的情况下,我却让她成了宋家的代理管家。

后来便是宋和歌回国。

说实话,大概是因为大哥的缘故,我并不喜欢宋和歌。因此当年我随便找了个借口把宋和歌丢出国外,眼不见为净。如果宋和歌愿意一直待在国外,即便宋和歌整天闲晃不工作,我也愿意给钱养她的。我并不是那么喜欢赶尽杀绝,整个宋家也从来没有把人赶尽杀绝的习惯。

但宋和歌还是执意回来了,并且回国当天在没有通知任何人的情况下独自回到宋宅,还训斥了两个小女佣。

这可没有一点儿大家闺秀矜持优雅的样子,当然最让我无法忍受的是,宋和歌竟然明里暗里地向我表示我不应该与一个代理管家牵扯不清,还传出绯闻闹出笑话。

可我的事情什么时候轮的宋和歌插嘴了?

且不论宋和歌是晚辈,即便是宋和歌的生父,也没有资格,哪怕只是指责我半个字。但我不得不忍下这口气,因为我接手宋家的时间太短,还有那么一股大哥的残留势力蠢蠢欲动,对我虎视眈眈。

不过,一个黄毛丫头,我还拿捏不住吗?

作者有话要说:下个月中秋,公司很多事情,各种忙不过来,所以注定……

此外今天作者君破壳日,但注定要在加班中度过了

☆、第76章 宋子番外(下)

最后的事实证明;宋和歌不过是个长不大的黄毛丫头。我一直派人关注他的举动,甚至连她的男友乔城也调查得清清楚楚。所以我很清楚,甚至在她和乔城决定动手的时候来个顺水推舟;最后瓮中捉鳖。

只是我没想到的是,当我以为我全胜的时候,胡小闹却冲过来为我挡了一枪。把我从最高峰瞬间拖进了地狱。

我已经不记得从什么时候开始对胡小闹动的心,或许是从一开始她想要在宋家努力生存下去的举动让我对她另眼相看。从这个角度看,我们是同类人,我们同样不喜这个陈旧庞大的老宅,却不得不因为某些原因,被这个老宅的腐朽侵蚀。

我还记得那次游艇上,周围是一望无际的大海;漫天的红霞;我和她站在甲板上,身影却被这片浮华灿烂淹没。我有史以来,第一次同一个女子在海上看日落,很奇怪,那一刻我竟感觉到我的内心不再充斥着怨恨。

当然,我还记得第一次吻她的时候,那天晚上我们一起坐在钢琴前。我在弹奏曲子,她却在安静地凝视着我。她并不是我所见到的最美丽的女人,但她身上有一种很干净温暖的气息。然后我突发奇想地吻住了她。

她的双唇柔软,反应青涩。她的身上仿佛还有一股淡淡的奶香,如同婴儿一般天真柔和,甜美之至。我想我应该是从那个时候开始,有了这样奇异的想法,我想要她。

再后来我总是经常挑逗她,看她在我的逗弄之下脸颊微红,又羞又臊。她是真的纯情,我敢肯定她在这方面的经验为零,这让我时常产生想要把她抱入怀里亲吻的冲动,如同怀抱一只温驯柔软的猫。

后来中秋,酒宴散场后,我躺在沙发上。胡小闹突然端出一块什锦月饼给我吃。说实话,什锦月饼的味道可真不好,我吃了一小块,肠胃就有些受不住了。一直以来,宋家的中秋酒宴不过是笼络人心的手段,从来没有不带任何目的的,只是和家人一起简简单单的吃个团圆饭。但那时那刻,我突然觉得胡小闹温暖妥帖,恍惚中产生一种可以把这个女人娶回家的想法。

她是可以给我家的感觉的女人,我想这就是我有生以来缺失的东西。

于是我再一次亲吻了她。

……

大约,回忆越是甜蜜美好,现实就越是伤人。

我不能再继续回忆,我真怕我会在回忆中崩溃。

胡小闹离开已经一个多月,这四十多天里,我整夜把自己关在书房里。空气中还飘浮着她的气息,似乎一回头,我就能看到她在我身后端着一杯参茶对我微笑。胡小闹在世的时候我还没有这样强烈的感觉,可当她彻底离开,我却觉得生命中仿佛骤然少了一块什么东西,每次努力去想,总让人控制不住,痛彻心扉。

死亡,生命中不可承受之重。

我有时候甚至痛恨自己,要是当时早一点明白自己的心意,对胡小闹再好一点。如今天人永隔的时候,我会不会能少一点遗憾?

可惜,可惜人们永远只道当时是寻常。

我有时候,甚至整整一个星期,每天晚上都合不了眼睛。我的脑子从未有过的乱,但有时候又空白的什么都想不起来。后来我只能借助安眠药,勉强睡过去。

直到突然某个时刻,我突然惊醒一般,意识到我霸占胡小闹的骨灰已经太久,我不能如此自私,我应该还给她的家人。

于是我命人去内地调查胡小闹家住哪里,但意外的是,胡小闹之前写的那个地址竟然是不对的,调查的人回来给我的调查报告,却表明了胡小闹当时去的是另一个地方。

那是一个中档的住宅小区,住在这里面的也有一个胡小闹。这个胡小闹来自小康之家:父亲与大伯合作在乡下开发一个风景区,母亲家庭主妇,哥哥胡珉在小舅开的一家房地产公司帮忙。而胡小闹,她在邻省二本大学念金融。

这样家世背景的人,怎么可能跑去香岛给人做下人呢?

可小区监控录像却显示胡小闹当时回到这个小区,不到一个小时,就由胡珉亲自开车送她去火车站。

我不知道怎么的,突然感觉到有一股寒气从脚底钻上来。

我想起我也曾对胡小闹产生过怀疑:她很聪明也很有办事能力,这样的人,怎么甘心在宋家做一个小小的下人呢?不过用人不疑疑人不用是我的一贯作风,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理由,只要最后的结果好就够了。

然后我还想起胡小闹临死前给我留的字。她说Wait,等等我。我一直不解其意,但如果这世上真有科学解释不清楚的事情,那我可不可以相信阿闹还会回来呢?

我终究没忍住,请了香岛的一个大师给我算一算。我在国外住很长一段时间,本人是坚定的无神论者。但我知道香岛很多人都很信这个,甚至还有传闻一些暴发户通过养小鬼在短时间内积累大量财富的事。

然而,大师给你的解释却是:是死局,但诡异的是这个卦象是他们家族上百年来为人卜卦都从未见过的,这卦变数太大,说不定能死局逢生。

我问:为什么你用了一个说不定?其实我更希望能得到肯定的回答。

大师说:因为这有可能真的只是死局。

那我应该如何?

只能等。

我谢过大师,起身离开。又是等,和阿闹的一模一样,莫非这世上真有这样灵异的事情不成?

我让人去弄内地那个胡小闹的照片回来,我几乎第一反应就认定这个人是我的阿闹。虽然下人们都认为这两个人虽长得很像,但并不是一个人。可这两个人的音容笑貌,一举一动,甚至拍照时候的小细节,都与我记忆中的阿闹一模一样。

这个世界,会不会真的有借尸还魂?

我坐不住,刷地站起来,对阿庆说:帮我订到芒城的机票,我必须亲自去确认一下。

作者有话要说:作者君最近工作比较忙,公司很多跟文字打交道的事情都是作者君来做。

昨天,作者君又被为(Tiao)难(Xi)了:

资产部的小哥开玩笑:我给你一个题目你写故事好不?题目就叫《×××奇遇记》!

作者君豪迈滴说:行!你给我大纲,我写十个都没问题!

小哥心虚:我手上怎么可能有这东西,不是你自己想的吗?!

旁边一妹子走过来困惑道:什么奇遇记?你们在说什么?

这俩人于是一起围观公司那棵直通天花板的大树桩,小哥仰头看着树桩上零星的叶子,神秘莫测道:就是让小蓝写《×××奇遇记》啊!

妹子:欸?!

作者君额角突起:……不要为难小文案好吗?

☆、第77章 玄幻武侠(6)

为掩人耳目;他们定于今夜子时再共同闯范府。

深夜。

他们三人穿着黑色夜行衣;由寒昔抱着胡小闹,一路运轻功而来,一齐出现在范府大门前。

寒冬的深夜,仿佛世间上所有的声音都被地上覆盖的雪给吸收进去,安静得好似时光都静止了一样。然而在银白月光下,却清晰地看到朱色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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