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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不饶恕-第15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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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管,你就说是不是你派人砍的我吧?董启祥不跟他罗嗦,直接把他轰了出去。后来老辛觉得治不了董启祥,就派大澜这个没脑子的去“滚”胡四,结果大澜又被林武踹断了胳膊,这事儿弄得老辛灰头土脸,基本没脸见人了。

我笑了,拍着胡四的肩膀说:“四哥你也太计较了,这点小破事儿你知道和不知道有什么两样?”

胡四不服气,横着脖子说:“我不管事情大小,多少你也应该让我明白不是?”

董启祥打个哈哈说:“以后我一定注意,你是我们的军师,杀个苍蝇也应该告诉你。”

“对了,最近老辛有什么动向?”胡四转个话题问董启祥。

“我操,你连老辛这种‘小拾草’的也放在心上?”董启祥作了个鬼脸,“消失了,不在这里玩儿啦。”

“去了哪里?”

“这个不清楚,我听说他挣扎了几次没挣扎起来,想到外地去发展,学长法当年呢。”

“不可能,老辛的脾气我了解,他一不顺心就容易冲动,当年他不顺心了,直接越狱,连我一遭绑架了。”


“那是多少年的事情了?”董启祥嗤之以鼻,“就老辛这个鸡巴德行,他还能拿出当年的魄力来?我不信。要提当年,当年陈广胜更猛,一言不和拔刀相向,可是现在呢?老实得跟个病猫似的。放心吧,要说了解他,我比你了解得多,我跟他在一起多少年?将近四年,他是个什么德行我还不知道?脑子全他妈锈了,老是用二十年前的那一套分析社会,魄力也完蛋了,小打小闹,跟二十年前的小混混一样,连长法都不如。这次他出去,我估计很大的可能就是在这里受委屈多了,憋不住了,想去外地找找感觉,找到感觉的话再杀回来,找不到感觉就从此‘逼裂’了……就算他杀回来也拉倒,那时候咱们成什么人物了?他有能力跟咱们抗衡嘛。再说,他很惧怕蝴蝶,这个词我用得不一定准确,也许是他很尊敬蝴蝶,有蝴蝶在这里,他一般不会学李杂碎,他还不算是个杂碎人……哈哈,又他妈谈起李俊海来了,让你们整天叨叨的,现在我还真想马上就跟李俊海过招呢。不说他了,反正老辛是完蛋了,我从我那里拿出一个稍微有点儿脑子的兄弟来就够他晕三圈儿的,呵。”


胡四皱了一阵眉头,自言自语道:“无论是谁,只要跟我胡四有过过节的,我一个也不能大意,现在我可是树大招风了啊……还有谁?周天明,马上办他;李俊海,这算一个;汤勇……这,也算一个;小迪?没有他了,那是条蛆;孙朝阳,死了;凤三?沉底了;常青……操,我想哪儿去了,他是我的战友;小广,哈,那是我兄弟……”慢慢把脸转向我,“你知道小广又犯毛病了吗?”见我摇头,胡四叹了一口气,“操他妈,跟我一个毛病,为了个女人……他对象叫孙明,跟芳子也认识,是个很市侩的女人,嫌小广没有钱,也不经常陪她,就跟一个南方做装潢材料生意的小老板好上了,据说是关凯这个混蛋给他们牵的线。小广恼了,打了孙明一次,结果人家孙明不跟他玩儿了,回家住去了。小广难受,前几天喝大了,跟健平一起去了孙明她妈家,把她妈骂了个狗血喷头,还把她哥哥也打了,还嚷嚷着要杀了孙明……他奶奶的,小广上来一阵跟个地痞一个德行。我劝过他几次,我说,三国刘备都说过,女人如衣服,兄弟如手足,他说,他就喜欢衣服,他没有兄弟……我说,要不我让你四嫂帮你找个比她强的,他火了,要打我,说我不是个男人,感情哪能那么随便?这不整个是一个书呆子嘛。”

“别说他了,咱们都一样,”我笑道,“芳子跑了的那一阵,我不是也这样?当初你也劝过我。”

“芳子跟孙明不一样,芳子有主见,孙明只认钱……我也不知道,反正女人一个人一个心眼儿,没法琢磨。”

“你还没法琢磨?”董启祥蔫蔫地说,“你经手的女人恐怕得有一个团了吧?”

“一个团?”胡四不屑地哧了一下鼻子,“一个军还差不多,这还不带那些丑得没法看的。”

“你厉害,你厉害,”董启祥笑道,“你跟小广一样,操逼英雄。奇怪,我怎么对女人就不感兴趣呢?”

“你一个老处男,没尝到甜头怎么会感兴趣?不信你今天就回去找个尝尝,保准上瘾,这个比‘溜冰’(吸毒)厉害。”

“拉倒吧,我尝过了,那么回事儿罢了。”

门砰地一声被踢开了,林武抱着儿子笑眯眯地站在门口:“孩儿他爹们,饱饱眼福吧。”

我走过去,轻轻掀开孩子的小腿,一个螺丝似的小鸡鸡赫然立在眼前:“林将军,你行,这才是真家伙。”

林武的老婆——当年的村姑,一脸幸福地瞥了我一眼,低下头,吃吃地笑。

胡四拍拍她的胳膊,轻声说:“小马,这不是胡四牌的吧?”
第十四集 第二百零四章 常青与小杰的隐情

常青把王全广的事情办了,办得很漂亮,小刚的一条腿从膝盖以下没有了,那几个参与此事的全在医院躺了一阵,其中一个伙计的一个睾丸被摘除了。出事儿以后,警察调查过王全广,罗嗦了好长时间也没罗嗦出什么来,这事儿就那么挂起来了。十万块钱顺利到帐。常青从白城带回了三条双管猎枪和一把67式军用微声手枪,可以装九发子弹,沉甸甸的,漂亮极了。那三条猎枪果然是好东西,金高说的没错,其中一条我在香港的警匪片上见过,一撸跳一发子弹。当天晚上,我和金高带着猎枪去了郊区一个僻静的山脚下,一枪打断了一棵小腿粗的松树。我留下了手枪,猎枪由金高保管着,用得着的时候才能使用。我跟常青碰了一次头,叮嘱他以后行事千万小心,不到万不得已,不能亲自出面办那些暴力的事情。常青开玩笑说,谁的命不是命?我比你还小心呢。我告诉他,以后咱们尽量少见面,各自干各自的生意,等咱们的事业发达了,就把那些看上去像是不正经的买卖全放弃了,投资别的,好好做实在生意。常青说,这个道理我明白,跟着你干我很塌实,咱们总有一天会成为真正的商人的。我让他先回去,他迟疑着不走,我问,你还有什么事儿吗?常青红着脸说:“昨天我做梦了,梦见杰哥打我,下手可真狠……我是不是得了抑郁症?”

我笑着摇了摇头:“别想那么多,这是正常现象,前几年我也这样,经常梦见有人要杀我,没事儿。”

常青面色忧郁地叹了一口气:“不是……我觉得杰哥不会原谅我了。”

我问:“你跟小杰还有什么隐情吗?有就说出来,我帮你想想办法。”


常青吞吞吐吐地嘟囔道:“也不算什么隐情,他一直在误会我……也许他不让我跟着他是因为那件事情,我不好意思说……可是我真的很冤枉,远哥你是了解我的,我不善于表达自己的想法,有时候还词不达意,说得越多,别人越是以为我在耍心眼儿。远哥,那次他为什么打我,也不完全是因为我折腾过胡四,他心里有个疙瘩,一直没有解开,他那个人又爱面子,不好跟我提这事儿,其实我自己明白……以前我跟他解释过,他也说,常青,我相信你,这事儿过去了。可是时间不长他就让我走,没明说,我看得出来,是我自己提出来要走的,他说,好吧,你回家去吧,你不适合干我这种活儿……远哥,你别那么瞪着我,好,我来告诉你我们之间发生了什么。那是89年,你进去时间不长,我和杰哥在广东,具体地点我就不说了……杰哥接了一单生意,去杀一个娱乐城的老板,我们拿了十万块钱的定金,办事儿的那天我说,杰哥,咱们还是带上枪吧,那样保险一些,杰哥不同意,连一句话都没说,老是摆弄吉他弦……”

“把事情办砸了?”我插话说,“你听他的就是了,他的脾气你还不知道?”

“不是……我听他的了,”常青咽了一口唾沫,“错就错在我的勇气不行……我偷偷带了枪。”

“这也没什么吧?他发现了?”

“他没发现,他不会去搜我的身,那时候他很相信我……”

“我明白了,”我笑道,“结果遇到麻烦了,你开枪了,是不是这样?”


常青垂下了脑袋:“就是……我开枪了,这枪开得真他妈失败……那天半夜,我们先抢了一辆出租车,把司机丢在后备箱里,然后就一直跟着从娱乐城里出来的老板。本来我们想制造个假车祸,等他从车上出来的时候,直接把他勒倒,结果一直没有机会,那个城市太繁华了,没有合适的机会下手。那个老板跟几个朋友一起吃完了饭,开车回了家,他的家也在一个繁华的地段。我想放弃,以后再寻找机会,杰哥说,干咱们这一行的讲究的就是个信誉,该什么时候‘交活儿’就什么时候‘交活儿’。我没有再跟他犟嘴,等那个人的家里黑了灯,我跟着他从后阳台翻到了那个人的家里。在厨房等了一阵,我们俩就进了他的卧室。卧室里有个女人跟他一起在睡觉,我们就退了出来。半夜,那个人起床上厕所,杰哥出手了……没想到的是,那人很有力气,脖子都快要断了还在挣扎,那女的就冲出来了,杰哥喊我快勒她,我慌了,拔出枪就把她打倒了……杰哥当时没有怪罪我,还接过枪在他们的脑袋上又补了两下。我们是从前门走的,下了楼,打车,直到我们俩上了去广西的火车,杰哥都没有跟我说一句话。再后来,我们就到了郑州,他不辞而别了……后面的事情你都知道了。我曾经跟他解释过,我说,我不是不听你的话,咱们那样干太危险了。杰哥说,事情已经过去了,没什么,还幸亏你带着枪呢。我以为他从此就原谅我了,可是有一次,老猫……就是后来被杰哥杀了的那个河北人,那伙计嘴巴不严实……不说他了。老猫喝多了,对我说,杰哥最讨厌不听话的人了,谁也不能原谅。后来我仔细想想,杰哥不让我拿枪有他的道理,依我们俩的身手,那天即便是没有枪也可以办成事儿,一拿枪很容易暴露自己。枪就是人的另一个胆子,有了它会失去理智的……杰哥把我的枪拿走了,扔了……唉。”

我觉得小杰在这方面有些固执,可是又说不上什么道理来,也许在外面闯荡的人就应该那样。

我笑了笑:“你担心小杰再来找你?不会的,他对祥哥说过,你是个值得信赖的伙计。”

常青没来由地擦了一把眼睛:“我很害怕他……不知道是什么原因。”

小杰那样的人的确挺可怕的,我安慰他说:“他杀老猫是为了保护自己,你跟他没有什么厉害冲突……”

常青突然叫了起来:“远哥,我全跟你说了吧,我真的办了一件没脸见人的事情!”


“别激动,”我拉住了正要往上站的常青,起身给他倒了一杯酒,“来,喝两口清清脑子……常青啊,你这样干就对了,现在你跟我坐在同一条船上,有什么事情就应该告诉我,我可以帮你拿个主意。来,说吧,我好好听着。”


常青的脸色蜡黄,摆手示意我他不想喝酒,喃喃地说:“远哥,本来这事儿我想让他烂在肚子里,可是最近我老是做梦,老是梦见杰哥打我……我不说出来心里难受。”茫然地瞄了窗外一眼,轻轻吐了一口气,“我想起一句老话,为人不做亏心事,半夜敲门心不惊,做了亏心事就不一样了……心老是放不下,总是以为报应快要到了。是这样,在汕头我跟杰哥一起抢劫了一家金铺,很顺利,连老板的金戒指都被杰哥撸下来了,就是胡四现在拿着的那一个。我们把东西藏好以后就去了深圳。联系好买主,我们回去把东西提了出来,卖了八十几万,现金……我去存钱的时候起了不好的心思……远哥你明白了吧?杰哥没往心里去,还安慰我说,被人抢就抢了吧,现在街上的小贼那么多,谁敢担保不出纰漏?我敢发誓,直到现在杰哥也不知道这钱是不是被我‘黑’了。他太相信我了,以前通过我给你、给广元他妈的钱,他从来不怀疑我,而我也从来没起那个心思……唉,我他妈真不是东西。这些钱我一分没敢动,它们就像是一块烧红了的烙铁,每时每刻都在烫着我的心,我怎么敢去动这些钱呢?这些钱也像是一颗定时炸弹,指不定哪天就爆炸了,它将把我炸得粉碎……杰哥那样的人一旦知道了内情,我不死也得死了……我把这件事情说出来,你肯定也帮不上我的忙,因为你没法跟杰哥开口,你开口了就等于杀了我……远哥,这就是我为什么郁闷的根源……”

“你他妈的真不是东西,”我猛地煽了他一巴掌,“这样的事情你也能干得出来?我操你妈。”

“我干了,我干了,这是我和杰哥的卖命钱……”常青一把一把地抹着鼻孔里流出的鲜血,喃喃地说。

“钱在哪里?”我一把揪起了他。

“在银行里,”常青苦笑一声,“远哥,没有用了,这钱不属于任何人的,杰哥就是知道了,他也不会要的。”

“捐了!操你妈,捐了,以义祥谦的名义,捐给敬老院!”

“可以啊,可是有义祥谦这个单位吗?”


我想了想,是啊,应该用义祥谦这个名字办个实体,将来也好把类似这样的烫手钱捐出去。我说:“这样吧,钱先别动,这几天我就跟胡四商量,咱们办个类似文化公司这样的企业,就用义祥谦这个名字,以后咱们赚来的钱全从那里走帐,这是后话了。这部分钱暂时充公,还有什么你接着说。”常青捏着鼻子,把脸仰到靠背上,无精打采地说:“全说出来了,我的心里也好受点儿了……再说那些我跟杰哥闯荡的故事你也不喜欢听,就这些了。”我皱着眉头盯了他一会儿,起身摸了摸他的肩膀:“常青,好样的,你能够把这些事情告诉我,就证明你拿我当了亲哥哥看待,我很高兴。关于你刚才说的这些情况我会想办法替你解决的,等我联系上小杰再说吧。你也别以为你杰哥会拿这个当回事儿,毕竟他在外面流浪了这么多年……怎么说呢,也许他不在乎这种小事儿。但是我必须尽早告诉他,因为这种事情他早晚会知道的,除非他现在就被警察抓了,知道以后也有可能在一气之下干出什么不妥当的事情来……你不要害怕,我有办法说服他不来找你。常青,我很欣赏你的勇气,这样的事情一般人是没有勇气说出口的,好兄弟。”

常青的鼻子不流血了,他试着哼了两下,抬起头来苦笑道:“哥哥,我准备在义祥谦重新做人了。”

我坐到他的旁边,用力抱了抱他:“放下包袱,轻装上阵,这是毛主席教导我们的。”

常青的脸上开始有了红光:“远哥,难得你这么信任我,你是我跟的最好的一个老大。”

我笑道:“最好的老大应该是小杰,我没有他的胆量大,办事儿有些过于谨慎。”

常青握住了我的手:“正因为你这样,我才认为你是最好的老大,杰哥他……他太,那什么了。”


“太狠了?哈哈哈,”我站了起来,猛地一挥手,“站在哪个位置办哪样的事情,我如果站在他的位置上,弄不好比他还狠,这叫自我保护,纯属动物本能。打个比方,如果把你和一条狗流放到一个荒岛上,你和狗都饿,必须有一个死的,你不狠怎么办?让狗把你吃了?这比方好象不太恰当……再比如,有个人从你后面抡砖头,你第一反应就是躲,躲过去了才能反击,这就叫本能。如果处在小杰的那个位置上不狠一些的话,他说不定就被这一砖头给抡死了,你说我说的是不是这么个道理?不管怎么说,人要首先活着,才能考虑怎么做人,怎么把自己打扮得好一点儿……”

常青笑得直拍大腿:“你这叫什么比方啊,我越听越糊涂了,算了吧,以后我全听你的就是了。”

我这个比方打得不对?我摇了摇手:“不提了,回去吧,下午我派天顺他们去找你,先帮南韩处理他那个事儿。”

常青笑了:“远哥办事儿可真痛快,这下子南韩就成了我的手下了。”

我说:“咱们的人别动手,帮他扎扎架子就可以了,这事儿你会办。”

常青站了起来:“行,我有数,又不是砸牟春……今天我跟你谈的事情最好别让别人知道,太难听。”

我送他到门口,握着他的手说:“放心吧,做大哥的连这点儿事情都藏不住那还叫什么大哥。”


常青走到楼下的时候,仰脸冲我喊了一嗓子:“你不做大哥好多年,你只想好好活一回!”我哈哈大笑:“你他妈唱得真正宗。”回屋刚坐下,桌子上的电话就响了,我抓起电话,那头传来老七的声音:“是远哥吗?”我说,是,有什么事情吗?老七急急火火地说:“远哥,我有个紧要事情告诉你,你准备好酒席吧,我一会儿就到。”我纳闷:“准备酒席?你请了谁?”老七吱吱地笑:“没请谁,我想让你请我,这次我给你搞到了一个绝密消息,挂了,我马上到。”

放下电话,我把春明喊了进来:“刘三那边怎么样了?”

春明说:“拿下了,那是个比李俊海还杂碎的东西,拿下他我才花了不到三千。”

我问:“你给他钱了?”

春明翻了个白眼:“我给他个鸡巴他要不要?请他喝了几次酒,他就投降了,哈哈。”


春明说,他先是跟刘三的大舅子成了酒友,通过刘三他大舅子接触上了刘三。起初刘三根本不理他,以为他不过是个酒店的保安。春明打听到他是刘德华的影迷,找了家电脑公司,合成了一张他跟刘德华的合影,吹嘘说他认识刘德华,曾经跟刘德华喝过酒。刘三不相信,说这张合影是假的,架不住春明嘴巴厉害,三说二卖把刘三捣鼓晕了,开始欣赏春明的神通,就这样一来二去,刘三也成了春明的酒友。几场酒下来,春明就把他往李俊海这个话题上面引,刚开始的时候,刘三老是打岔,后来彻底放松了警惕,一次喝醉了,拍着桌子大骂李俊海,我操他娘的,要不别人都管他叫李杂碎呢,那绝对是个杂碎。春明感觉差不多了,就不让他说了,春明的意思是,文火煮鸡巴,慢慢来,不然就煮老了,老了就不好吃了。越发这样,刘三更加不防备了,这几天老是念叨李俊海杂碎,不让说还不高兴。

我笑了:“春明你行,照这么说,这几天咱们就可以把他彻底攻下来?”

春明的眼睛瓦亮:“绝对没有问题,现在他就跟我养的一条狗一样,往哪儿引他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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