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暗黑梦境-第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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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敢吃一口这个东西,我就给他一千金币!”野蛮人已经醉得步履蹒跚,酒坛子里的酒很多都洒到了身上,还在扯着破嗓门大叫大嚷。

诡异!太诡异了!我开始认真打量着那个野蛮人和他手里的东西,然后,哑然失笑,再然后,口水直流。

剑上串着的尸体确实很象个小孩,但认真一看就会发现脑袋上还有两只角,是个沉沦魔!准确地说,是一个被烤熟了的沉沦魔。

“谁敢吃一口这个东西,我就……嗯?”野蛮人这次叫到一半就停了,因为旁边忽然站起一个人,不声不响撕下沉沦魔的一条腿,坐下旁若无人地大嚼起来。

那个人当然就是我。我在现实中本来就是一个“除了人肉,什么都敢吃”的怪物,现在肚子又饿得要命,才管你魔鬼不魔鬼呢,吃了再说!

幸运的是,那巨汉居然还真的把那沉沦魔的尸体烤熟了,而且洒过盐浇过酒,虽然味道有点怪,但总的来说鲜美之极。能在饥饿的时候吃上脂香四溢的烤肉,而且是如此美味,我的舌头都差点吞下去了。

众英雄的眼光都转移方向,集中到了我的身上。这个法师是什么人啊?连被地狱污秽力量腐蚀的恶魔也敢吃?

其实我也不是真的什么都吃,如果那野蛮人剑上是一头僵尸或其他不死族怪物,我是死都不会吃的。腐烂的肉很难吃而且毒性大,不要用生命开玩笑。

“好……好兄弟……胆子真……真大,来,咱们……咱们喝……喝……”野蛮人把剑和烤恶魔一起扔到桌子上,空出右手来拍了拍我的肩膀,嘴里的酒气熏得我发晕。

我摇了摇头,不错,我也是个酒鬼。但是,我不喜欢饿着肚子喝酒,等先吃饱再说。唔,味道真不错啊,梦中的自己身子变大了,力量大了,胃口也大了,一条腿不够吃,我把另外一条腿也撕了下来。

那把剑不错嘛,我闭上左眼用探测术一扫描,好家伙,死刑之剑!不过没触摸,不知道详细属性,现在满手魔鬼的油,还是等吃完擦干净手再研究吧。

“我……我去找……酒。”野蛮人丝毫没理会我表示拒绝的动作,摇了半天酒坛子才发现已经空了,于是去找酒——找得到才怪!为什么找不到?你朋友已经醉了你不想他继续喝伤身体你会怎么做?

果然,在我消灭了两条魔鬼的腿,打着饱嗝,真的想喝口酒帮助帮助消化的时候,那醉汉摇摇晃晃地回来了,空着双手。

“到……到处都没……没酒,被你藏……藏起来了,你小……小子,敢耍……我!”说着劈胸一把将我提了起来。

开始发酒疯了?真没酒品啊。我要喝醉了,一向都安安静静的。

不过这家伙怎么把酒疯发到我头上了?

“放手。”我平静地说道。如果那把大剑还在他手里,我肯定害怕。但现在大家都空着手,而且没穿衣甲,高级野蛮人攻击力也就是2到5左右,我难道怕你一个喝醉酒的蛮子?

“我……不放,看我……掐死你!”野蛮人另一只手慢慢提起,向着我的脖子伸来。

我一把捉住提起我的手腕,大拇指狠狠掐在醉汉的脉门上。所谓脉门,就是手掌根部往外一寸,位于前臂前方正中的穴位。当然脉门绝不像武侠小说里的那样一被扣住就全身没力,不过如果掐住人的脉门,拳头是紧握不了的,当然也就无法抓住我了。

落地时,我就势在他的左脚上狠狠踩了一下,那厮大叫一声,条件反射提起左脚。很好,我还担心他醉得感觉不到痛呢,这正合我意!趁他独立,我左手抓住他右肘,向侧方紧扯,右掌用力在他肩膀上一推,野蛮人碰的摔了个四脚朝天。

这是书上学来的俄罗斯桑搏摔跤,我只会这一式,当然还灵机一动稍微改良了一下。不过,让桑搏高手普京亲自来,也未必摔得倒这家伙吧?随便估计一下,都有二百五十公斤重!

众英雄已经有人准备阻止了,却见情形陡变,力量最大的野蛮人竟然被最没力量的法师摔倒在地。一时间,个个看得眼睛发直,好几个英雄嘴里的酒都喷了出来。

不到两秒钟后,野蛮人一跃而起,双目血红,四处一看,当即狂吼一声向我扑来。我早有准备,身子一个旋转,轻松避开。高级野蛮人因被动技能加持,速度惊人,收势不住,一张桌子给撞出老远。

这样下去可不是办法,万一他拿起武器,随便一划我就归位了!而且就算没用武器,要给他来个战斗狂嗥,晕呼呼的我也只能充当沙包,说不定就被音波震死!怎么办?脑子里灵光一闪,就这样。

趁着野蛮人撞了桌子发呆那一瞬间,我欺近他身后,双臂从他腋下穿过,十指在他颈后互扣,用力一收,牢牢锁死!巨汉大惊,拼命挣扎,却无法摆脱。

这招“断山绞”是从《射雕英雄传》中郭靖手里学来的。郭靖用这招的时候,武功还差的远,竟然险些将欧阳锋这种高手绞断脖子。不过欧阳锋机警,竟然趁着双臂还没收紧,翻了个小跟头,从郭靖胯下钻过去,破解了这一招。现在看看你这个野蛮人有欧阳锋的手段不?

小说归小说,“断山绞”也确实厉害,同时压迫住了腋下和颈边的大血管,任那野蛮人双臂有拔山之力,如今却只觉酸软不堪,连一半的劲都用不到,脑子也因为缺血阵阵发晕。而且就算他力量比我大得多,脖子又如何能和我的双手斗,不久就被我压得下巴贴住了胸口,呼吸都困难,更别说能施展野蛮人恐怖无比的呐喊技能了。

赞美你,金庸先生!一本小说就能让我制服这个比大狗熊和金毛狮王加起来还厉害的家伙。

如果那个野蛮人看过周星驰的《争霸上海滩》,也许会学到两指倒插眼睛的解困方法。现在他只能乱跳乱甩,甚至用上了野蛮人的跳跃技能,试图跳起好几米高,背部着地,把我压成肉饼。我知道给他得逞是什么后果,自然尽力破坏,屡次将他的技能打断。后来两人在地上滚来滚去,我就是死不放手。

看见两个怪兽般的家伙如此纠缠,一旁的英雄开始也是心惊肉跳,后来似乎明白这种不用武器的肉搏是没有生命危险的(胡说八道,谁说我没有生命危险?),于是纷纷坐下喝酒看戏,好赌的家伙甚至拿出大笔的金币来押宝,看看谁能赢。

野蛮人也当真凶悍,死命挣扎了大半个小时,两人都是一身的臭汗。忽然,野蛮人停止了动作,只是不住喘气,好几分钟后,终于轻轻拍了两下我的右臂,示意我松手。

他酒醒了吗?我也是累得半死,快支持不下去了。

松开了手,两个大怪物(谁这么说我的?)都躺在地上气喘如牛。良久,我才支撑着站起身来,那家伙却已经鼾声如雷了。

一个矮小的美女刺客拨开人群走上前,把那野蛮人扛到了肩膀上,又来到桌子边,抄起那把死刑之剑,轻轻一抖,半只烤魔鬼落到离我最近的桌上。我扭过头去,正好迎上了她的目光。

这是双什么样的眼睛?仿佛刚溶的雪水,清澈见底,寒冷如冰,然而冰水下似乎藏着莫大的悲伤和绝望。正对着我的时候,眼里忽然多了一丝感激之情,那是怎么回事?

只看了我一眼,美女刺客便转身走了。她身高只有一米六左右,扛起高近两米五,体重五百斤的巨汉,另一只手还提着一把和她身子差不多长的死刑之剑,腰,依然挺得笔直。

天色似乎很晚了,众英雄唏嘘一番,陆续结帐休息。我还没有被阿卡拉安顿,只好赖着不走。因为我没买什么东西,侍者也没理我,自行下班。

打了这一场,肚子又饿了。我一把抓过烤沉沦魔,接着消夜。

……

再次睁开眼睛,面前晨雾迷朦,依然是罗格营地。臭小子想把我关到什么时候?

记得昨晚把整只沉沦魔都彻底消灭了,连头皮、眼睛和大脑都没放过。然后在火坑边找个块平坦的地方睡觉。嗯,头还晕乎乎的,下次睡觉脑袋离火堆远一点,二氧化碳含量有点高。

今天怎么办?我似乎到现在还是个衣食无着的流浪汉呢!

呵呵,卡夏大人你就不要怪我了,从你手里缴获的标枪是要卖掉的。按游戏的物价,那东西卖个一百多金币没问题。经过精密计算,如果金币和现实中一块钱硬币一样大小的话,一枚金币有二十来克,价值超过我一个月的工资!就不知道这里物价高不高?英雄得金币太容易,很可能导致通货膨胀。去市场问问柴米油盐的价钱是必要的。还有,今天也必须找阿卡拉敲定我住的集体宿舍,老睡地上湿气太重,得风湿性关节炎就不好了。

“醒了吗?”我还在躺着胡思乱想,不,规划未来生活的时候,一个硕大的脑袋挡住了天光,脸上多层的刺青让我眉头大皱。完了!酒醒而且休息过的他我绝对打不过,难道我要变成昨天进了我肚子里的那只沉沦魔的下场?

……

罗格营地的早餐出乎意料的丰盛,有面包、土豆汤、煮鸡蛋和烤猪排。刀和叉子应该还没被发明,因为从荷马史诗中可以看到连国王吃饭时都是用十个手指与食物亲密接触。没办法,有空我会把用筷子的功夫传授给英雄们的。味道方面嘛,谷斌把一切都按照西方中世纪的环境来设置,面包很粗,绝对不是小麦面粉做的(后来才知道确实是用豆类做的);至于汤,里边竟然加了酒,要多难喝有多难喝;这些家伙养的猪应该还没彻底从野猪进化(或者说退化)成家猪,猪排坚硬无比,存心考验我的牙齿,而作为猪排配菜的洋葱全是生的;没有任何作料的煮鸡蛋算是最好吃的了。幸好我是我所见过的最不挑食的人,不然还真难吃下去。

哼,回头要好好教教瓦瑞夫怎么做菜才行。这里的菜式虽然比希腊神话中提到的多一些,但烹饪手段只有烤和煮,俺要让你见识一下什么是美味,什么是蒸、煎、炒、炸、卤、烩、汆、焖……

真怀念昨天晚上的沉沦魔肉啊。

露天酒店的服务还算不错,竟然准备了洗脸的毛巾和漱口水,不过没有牙刷。虽然对那块把我脸擦得生痛的粗麻布毛巾很不满意,但看看别的英雄,就知道我已经是最高的待遇,实在没啥好说的了,何况这顿早餐不是我出的钱。

坐在对面的野蛮人泰戈静静地看着我胡吃海喝,一言不发。他没有吃东西,不知道是先吃过了还是胃口欠佳。我一直以为野蛮人都是粗鲁不文的,然而从邀请我起床吃早餐到现在,这个家伙表现得比贵族还文雅,真不敢相信他就是昨晚发酒疯差点杀了我的怪兽。

用过早餐,我也不说话,耐心等着泰戈开口。吃人家的嘴短,虽然是个梦,但我还是不愿意欠下谁的人情。

泰戈还是没有说话,先掏出了大把的金币,一捧接着一捧,很快在桌子上堆成了小山。

“我说过,谁吃一口那沉沦魔,我就给他一千金币。我们野蛮人说的话,就像雪山流下去的水,不会收回。你如果觉得这是对你的冒犯,可以拿去送给平民。”泰戈说着把一堆金币推到我面前,似乎还担心我不肯收下。

感谢你啊,我正缺钱用呢!我强忍激动,尽量用平和的动作把所有的钱都放进物品栏。偷偷看了一下数字,1836。我发了!

“听说你是最后一位英雄,而且刚一降临就打败了卡夏大人?”泰戈直截了当,探询我的底子。高级佣兵实力其实相当厉害,力量和敏捷都不凡,生命和防御甚至超越英雄,法力更是无穷无尽,如果不是有各种技能,英雄都未必打得过佣兵,更何况身为佣兵中精英的卡夏?

“……”我无言,如果不是卡夏轻敌,我根本不能让她吃这个小亏。和卡夏打架的事,我们在场的三个人都不会说的,那么这些英雄是怎么知道的呢?而且居然还传说我打败了卡夏,真是个笑话啊。对了,一定是那些躲在马车上偷看的小孩子传出去的,你们这帮小子想害死我吗?

不说话就代表默认。泰戈眼睛一亮,彻底误解了我的意思。野蛮人特有的直爽让他把心里的话都说了出来:“你帮我杀了尸体发火,为罗琳报仇。也为我们的三个佣兵……报仇!”提到尸体发火,泰戈怒火中烧,但满脸恐惧之色;说到罗琳和佣兵,声音都哽咽了。

尸体发火?那家伙到底在一千人地地狱难度有多强啊?

暗黑2代这个游戏,把怪物也弄得和装备一样,分为白色级、蓝色级、黄金级和暗金级。白色级是大众怪物,不用多说;蓝色级怪物比白色厉害得多,而且通常是3个一伙,它们也一般没有名字,但自称为头目,比如蓝色级的硬毛老鼠,就应该称为“硬毛老鼠头目”。黄金级的怪物不仅实力更强,而且一般身边带有喽罗,堪称怪物统领,喽罗都拥有头目的实力,但却算是白色级别的。这些黄金级怪物一般都有名字,但都是几个形容词,第一次看见总叫人莫名其妙,后来才知道非得把那家伙的名字和自身的种类一起读才通顺,如果看见一个黄金级僵尸的名字叫“善良之可爱的”,那全名应该叫“善良之可爱的僵尸”。当然,有这个名字的僵尸绝对没人见过。至于暗金级怪物,由于文化比较高,名字也比较有水平。尸体发火就是一个暗金级的怪物,也可以说是营地外鲜血荒地的总领主。其它的暗金怪还有毕须博须、冰冷乌鸦、血鸟、树头木拳等等。

当然,暗金怪还有顶头上司,也就是魔王和魔神。魔王和魔神不仅名字文雅得多,而且都有地狱封号(当然可能是自封的)。霸占了僧院害得大家挤到罗格营地来避难的魔王大名安达利尔,封号“痛苦与折磨之女王”;“暗黑破坏神”本身就是个封号,他的大名,叫迪亚波罗。

第五章 尸体发火的笑声

提到罗琳和几个雇佣兵,泰戈忽然悲从中来,大嘴一咧,趴在桌子上痛哭起来。刚才彬彬有礼的野蛮人彻底消失。

哭声是如此的撕心裂肺,摧肝断肠。一个顶天立地的巨人,竟是至情至性的汉子。这样的人,在现实生活中怎么找得到?

想到昨天的冲突,我对泰戈的印象也不错,虽然是因醉酒无法自控,但一旦酒醒,立即不动声色认输;今天虽然没有道歉,但请我吃了一顿酒店最高规格的早餐,还给了我一千八百多枚金币,明摆着是用行动赔罪。

概括来说,这位野蛮人老兄受过良好的教育,正直率真,有情有义,虽然很爱面子,但决不文过饰非。这样的性格,谷斌是怎么创造出来的?应该是从我记忆中搜索的吧?那是谁呢?我想了好久,终于回忆起童年时最爱看的一套漫画《丁丁历险记》,漫画里主角丁丁最忠实的朋友之一,那位嗜酒如命,脾气暴躁而又一腔热血和纯真的阿道克船长!

阿道克船长,真的是你吗?你知不知道我多渴望有你这么一个好朋友?哪怕是在梦中!何况,这个梦太接近真实了。那一刻,泰戈已经是我的朋友。

昨天扛走泰戈的美女刺客不知道什么时候出现在一旁,面无表情,双手抱在胸前。但仔细看去,却能发现她的双眼也是红红的。等泰戈哭声渐低,美女刺客才上前拍拍他肩膀,递去一条毛巾。

发泄完情绪的泰戈擦掉了满脸的眼泪和鼻涕,强颜对我笑了笑,指着刺客对我说:“这个是我的队友,刺客罗斯。”

我向着罗斯点了点头,说道:“我想昨天我们就见过面了吧?罗斯小姐?”

罗斯微一点头,却没有答话,稍一迟疑,便在泰戈身边坐下了。近距离看去,这美女一头短发,五官极其精致,一身黑色紧身衣甲,将魔鬼身材衬得恰倒好处。人虽然不高,但手足修长,精悍匀称。看似弛然静坐,但我知道只要一眨眼睛,她就能出现在我身后,将一把匕首横在我喉咙前。

泰戈看了罗斯一眼,脸色又开始阴暗下来,叹了口气,说道:“自从罗琳死后,罗斯就没说过话了。阿卡拉大人也无法治疗。”他用力摇了摇头,似乎强迫自己不再想这件事,换了个话题道:“昨天晚上,你那一招是从哪里学来的?”

“一个朋友教的。”我随口回答,脑筋却转得飞快:罗斯竟然因队友和佣兵的死,伤心过度成了哑巴?阿卡拉肯定是没办法治疗的,就不知道心理专家熊天使能治不?

“实在是太巧妙了,我们族人经常摔跤竞技,从来没有人想到过这样的方法!还有,我发现你反应很快,节奏和平衡力也非常好,是怎么做到的?”这个问题他从睡醒就开始琢磨,始终想不通这个法师怎么总能轻易将他的跳跃技能打断。野蛮人素来是近战之王,他更经历过无数血战,肉搏的应变无人能及。而这个法师竟然能比他反应快,虽然他是喝醉了,也应该不可能的。

“这是日常的锻炼,有空可以教你。”我的反应、平衡力和节奏感其实来自一个最简单的运动——跳绳,其实也不算什么秘密。

“那太好了。我不会让你白教我的。你身为一个法师,竟然如此精通近战技巧,这个法杖,你是最适合用的人了。”泰戈从物品栏里取出一根法杖,轻轻放在桌子上。

看着这根散发着暗金光芒的法杖,我“咕”地吞了一口口水。

肋骨粉碎者

六尺棍

双手伤害:55到146

耐久度:130之130

须要的力量点数:25

须要等级:31

杖等级…急速攻击速度

+50%增加准确率

+50%快速再度攻击

+213%增强伤害

增加30…65伤害

50%造成压碎性打击的机率

+100%防御强化

+100防御

+15敏捷

+50%对不死生物的伤害

失望啊,这个法杖,对近战职业者确实不错,最吸引人的是“压碎性打击”,能一下子把敌人的生命消耗当前的四分之一,头目以上的怪物对这个有抗性,也能损失当前的八分之一生命!但对法师……实在是鸡肋!试问到了三十一级以上,还有哪个法师会用棍子敲人的?而且法师也有类似压碎性打击的技能“静态力场”啊。

等等,收回我的话。静态力场好象有限制啊,小怪最多减血25%,大怪也最多45%!对闪电无效的怪物也没有用。而且,这个千人模式的地狱,随便一个最差的沉沦魔都上万的生命值,哪怕只剩十分之一的血,压碎性打击也能去掉二百五!比我31级时的终极法术伤害大多了。泰戈说得对,我既然精通近战,这个就是好东西。

但是,为了我教他跳绳,就送我一件价值连城的暗金法杖?虽说六十几级的英雄们大都装备精良,但暗金这个级别的装备,始终可遇不可求,他们毕竟不是在电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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