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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护神的颤栗-第1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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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旧趋于毁灭,新生降临大陆。

莱斥鲁新的王者以铁血的姿态掌握集权,战争在整个黑暗大陆扩散,莱斥鲁大军所到之处,摧枯拉朽、势如破竹。先进的科技压倒性的摧毁奥斯成功路上的阻碍,在这个弱肉强食的大陆,硬实力是王道,所谓的权谋、算计、勾心斗角,在全部在机甲和化学武器中灰飞烟灭。

这是一场场没有对手的战争,烽烟散尽,唯有千篇一律的胜者欢呼雀跃,败者掩面而泣。

一切失去新意,只有一次又一次的重复。

接下来是新秩序的建立,改革的推行,再没有高高在上的贵族,再没有等级森严的阶级制度,奴隶社会的黑暗大陆彻底沦为历史,一个崭新的大陆呈现在历史的舞台上。

这片大陆依然黑暗,属于一个人的黑暗,这里没有奴隶,却有比奴隶更加悲惨的一类人——奥斯的敌人,直到有一天,连敌人也消失殆尽。

在这一片崭新的大陆上,奥斯终于成为一个举世无双的恶人,关于他恶魔的故事广为流传,很多,都与一个名字有关,从此,这个名字和关于他的一切全部沦为禁忌。

=

半年以后

“蜻蜓呢?蜻蜓在哪里?我刚才远远看见一个穿白衣的女孩,很像咱们家的蜻蜓”一个中年男人急急忙忙的询问自己的老婆,口气中透着焦虑。

男人还没有说完,身材臃肿的妇人就不赖烦的打断他的话:“是了是了,你急个什么?今天是节庆,生意一定很好,蜻蜓这不刚出去吗?”

“你让她穿白衣出门?你知不知道万一”男人的声音高了许多。

妇人再次打断了男人的话:“哪有这样巧会被领主撞见,再说了,蜻蜓还是个小丫头而已,和河泽大人”

“你给我闭嘴,当心被人听见。”妇人还没有把话说话,嘴已经被男人死死的捂住。

男人心中把女人骂了个遍,这个不知死活的女人,根本不了解这是生死攸关的事情,现在谁敢在奥斯的面前穿白衣?更不用说她这样明目张胆的说出河泽的名字,真是不想活了。

第三十五章 爱笑的眼睛

莱斥鲁,已经成为整个图里达最繁华的城市,以高大的城楼为中心,新建的房屋鳞次栉比,各种商店门面悬挂彩带旗帜,招揽生意。街市行人、男女老幼、士农工商、三教九流,摩肩接踵、川流不息。平整的道路上,亭轿、马匹、骆驼、人力车、自行车,车水马龙,形形色色,样样俱全。

新兴的城市一片欣欣向荣,全新的生活让人们对未来充满期待,而此刻节庆的氛围让街道更加热闹。

“卖花了!卖花了!”

一个女孩稚嫩的叫卖声响起,在熙熙攘攘的人群中,小女孩成为一道别样的风景,不是因为她手中的花,而是因为她一身白色的长裙。

看到这一幕的肋骨皱了皱眉头,总有不知死活的人往枪口上撞,他给旁边的士兵一个颜色,打算让人赶快把孩子带走。

不想小女孩根本搞不清楚状况,乐呵呵的朝奥斯的反方向走来。

“哥哥,买花吗?”

女孩甜腻的声音懦懦的,圆圆的小脸笑得满面春风,她把一束鲜花递到奥斯的跟前,根本没有察觉周围顿时安静了下来,人们悄然的退避三舍,躲瘟疫一般,迅速的留出大片的空间给奥斯和他的随从。

肋骨现在一个头两个大,不用他发令了,他等着奥斯下令处置这个只有6、7岁的小女孩,对于奥斯这样的人,年幼不是犯错的借口。

却不想奥斯只是平静的看着女孩的笑颜,开口道:“买花做什么?”

“买花送给你的朋友啊!”

女孩笑起来眼睛弯弯的,有春风扑面的喜气。图里达大陆节日里亲朋好友互相走访,有送花的传统。

善良的人们都为孩子捏了把汗,整个图里达都知道奥斯没有朋友,现在被一个小丫头活生生的戳着痛处,这让图里达的头号大恶人情何以堪。就在大家预想奥斯会如何发怒,继而处罚孩子时,却只见奥斯湛蓝的双眸一直盯着女孩明媚的笑脸,然后问道:“朋友是什么?”茫然的口气像一个求知的孩子。

小女孩斜着脑袋认真的想了想,说道:“朋友就是,走的时候会舍不得。”

“走的时候舍不得?”奥斯轻声重复着女孩的话,湛蓝的眼眸变得更加幽深。

“嗯,他吃了你的好吃的你不生他的气,你被欺负了,他会帮你。”

“还有,他的牙齿掉了,你还是喜欢他。”小女孩像想到什么,笑容更甚,很认真的说道。

突然,一个小小的身影冲进了被人群自动隔开的空间,气喘吁吁,汗水打湿他圆鼓鼓的小脸,一进来就握着小女孩的一只手,把她拉到身后。

“你…不要喝蜻蜓的血,我…喝我的,我的…血多一些”

小男孩缺了两颗门牙,说话的时候透着风,不是很清晰,但是急切的样子快哭出来了一般。

看来奥斯同学恶人当得无比成功,他的恶人形象早已深入人心,在图里达人民群众的心中,奥斯的形象就是会杀人饮血的大恶魔。

一向如寒雪般冰冷的领主大人,此刻嘴角洋溢起微微的笑意,他伸出手,轻轻的抚摸了一下孩子的头,却不知他这一个动作,让周围多少人倒吸了一口凉气,人们不知那抚在孩子头上的手,下一刻会怎么拧断孩子的头。

“你就是蜻蜓的朋友?”

小男孩茫然的望着奥斯,然后点了点头。

“如果蜻蜓走了,你会怎么做?”没有人想到奥斯会问这样奇怪的问题。

小男孩想了想,表情认真,说道:“我就去找她,把她找回来。”

奥斯沉默,周围像凝固的冰一般寒冷。

小女孩还是搞不清楚状况,还在锲而不舍的推销着她的花:“哥哥,买花送给你朋友吧,她收到你送的花一定很高兴。”

“为什么没有洋甘菊?”奥斯看了一眼孩子篮子里的花,五颜六色,却没有白色的洋甘菊。

“没有人送洋甘菊的,您不知道洋甘菊的花语吗?”小女孩着重提了花语两个字,臭屁的语气似乎她通晓了一门高深的学问。

“花语?”奥斯从来不屑这种他看来极度无聊的东西。

“嗯,每种花都有花语的,洋甘菊的花语是‘苦难的力量’。”

“苦难的力量”让奥斯心头一紧,他好像触及了某个谜团的答案,却还是无法解开谜底。

奥斯招了招手,肋骨买下了孩子所有的花,幸福写满孩子满面笑容的脸颊,小男孩依旧紧张的拉着女孩的手,仿佛一放手,蜻蜓就要被抓走一样。

“石头,我们去买玩具,然后一起玩啊。”蜻蜓握着钱,笑得合不拢嘴。

“我要吃好吃的。”石头拉着蜻蜓往外走。

“你就知道吃,我的好吃的都被你吃了。”蜻蜓瘪了瘪嘴说。

石头凶巴巴的拍了拍蜻蜓的头,说:“我就吃了,怎么样?”

“你总是欺负我”女孩越来越委屈。



两个小小的身影吵吵闹闹的离去,留下一群目瞪口呆,不可置信的大人。今天,领主大人竟就这样把人放走,还买下了孩子所有的花,太阳从西边出来了吗?望了望天,没有!领主大人转性了?

就在人们还没有从吃惊中恍过神来,只见女孩又一蹦一跳的跑回奥斯的跟前,指着蓝紫色的花说道:“哥哥,送你的好朋友爱丽丝吧,它的花语是:‘你对我很重要’。”

“哥哥再见!”蜻蜓跑回石头的身边,握着他的手,兴高采烈的离去。

“你对我很重要?”

奥斯低喃着,目光停留在露红烟紫的鲜花上,久久不曾离去。

原来失去,才知道,你对我一直很重要。



各位亲,黑暗大陆卷再过两章就要完结了,时光飞逝呀!听听写书觉得时间很慢,更新起来,却发现时间好快,我写的速度快跟不上更新了。

看到读者留言说喜欢这套书,听听无比感动ING,大家的支持就是继续写下去的动力,下一卷会更加精彩,人物增多,背景更加复杂,情节更加曲折,希望大家会喜欢,听听提前做宣传了,哈哈!

第三十六章 很水的故事

“话说斥塔作为整个图里达最帅的守护神,英俊潇洒、玉树临风、人见人爱、树见花开、棺材见了也开盖”

不远处沸沸扬扬、热闹非凡,听人讲故事是莱斥鲁人节庆最受欢迎的娱乐项目之一,刹那间,就见街角一处座无虚席、男女老少济济一堂。

一个年轻的小伙子鼓着腮帮,端个杯子,讲得唾沫横飞:“有一天,有个傻乎乎的小子要去地狱受难,就找到斥塔,让斥塔帮忙他在地狱里活下去。大家都知道斥塔这样帅、心地又好,又有本事,当然不会坐视不管,就问那小子:‘嘿!请斥塔帮忙都要有交换条件的,你有什么可以和我交换?’那个小子傻乎乎的,只知道傻笑,回答说:‘你想交换什么都行。’”

“斥塔的哥哥看着傻小子,说:‘我要你最珍贵的东西,你充满好奇的热情的心’。弟弟看着傻小子,说:‘那我就要你充满明媚风光的眼睛’”

“人没有了心不就死了吗?没有眼睛会成瞎子。”一个小孩突然打断道。

“对啊!斥塔他这样帅,心地又好,为什么后还要要傻小子的心和眼睛?”另一个小孩补充道,眼睛里充满了疑惑。

“小孩别打断,不听就待一边去。”这个完全没有逻辑性的故事,连小孩都听出问题,讲故事的年轻人脸上有些挂不住,凶巴巴的呵斥着小孩。

“傻小子没有了好奇和火热的心,从此再没有阳光明媚的笑容,对周边一切提不起兴趣,人变得冷冰冰的。像斥塔这样心地善良的神怎么会坐视不理呢?所以会想办法逗傻小子开心,斥塔有想尽办法让傻小子在地狱里过的如天堂一般,你们不懂不要瞎问?”

“那为什么要傻小子的眼睛,没有眼睛什么都看不见,怎么还能开心呢?”小孩还是不依不饶的问。

“斥塔是天马,马眼看不到色彩,他只是想知道色彩斑斓的世界是什么样?傻小子虽然人很傻,但是却长了双极其漂亮的眼睛,可以看到其他人看不到的春光明媚,要不然他成天乐呵呵的傻笑什么。再说斥塔不是真要了傻小子的眼睛,只是从此傻小子再也分辨不出颜色,只能看到黑色和白色而已。”

“只能看到黑色与白色哦!那他真可怜。”小孩叹了口气,对傻小子非常同情。

一股尖锐的气息在四周扩散,让人们不禁打了一个寒颤,并不知道这是不远处的煞气在扩散。

“大家都同情傻小子,众神也是,于是就找到了一个人人都讨厌的坏小子,也送到地狱去,想让他代替傻小子去受难。我们英俊潇洒、玉树临风、人见人爱、树见花开、棺材见了也开盖的斥塔大人看到坏小子时高兴极了,欢欣鼓舞的把他当做礼物送给了傻小子。”

“太好了,那傻小子就不用受难了,他能找回自己的心和眼睛吗?”由卝文卝人卝书卝屋卝整卝理

“那个坏小子在地狱过得怎么样?”



孩子们“傻小子”、“坏小子”的问着,就像在说绕口令,没有一个人询问那个玉树临风的斥塔大人。

“哎”年轻人重重的叹了一口气,摇了摇头,然后说:“要不怎么说那个傻小子傻呢?明明有一个替死鬼代替自己受难,他却要留下来陪着坏小子。我们英俊潇洒…(中间沈略N行字)的斥塔大人问他为什么,他说:‘一个人受难会很孤单,我想多陪一会他,帮他实现了愿望再走。’”

“傻小子人真够朋友,那个坏小子有福气啊!”孩子的口气充满了艳羡。

“你们不了解那个坏小子,他阴险狡诈卑鄙无耻下流低级趣味…(中间省略N行),那个坏小子根本不珍惜,他从来没有把傻小子当朋友,从一开始就只想着怎么利用他、摧残他、折磨他、弄死他…(中间省略N行),到了后来,他如愿亲手把傻小子给杀死了。”

“杀死了?怎么会这样?后来呢后来呢?”孩子们对于悲剧很不满意。

“后来?没有后来了。”

年轻人根本无视大家不满的眼神,这样“水”的故事也拿出来讲,骗小孩吗?从情节到结尾,一点意思也没有,人们扫兴的离开,只留下几个孩子还在不依不饶的问:“傻小子后悔了吗?”

“坏小子后悔了吗?”

“坏小子孤单吗?”



没有答案,直到人潮散去,只留下挥之不去的力气扩散,消失不去。

=

取得权利后的奥斯没有修建豪华的府邸,甚至是首领的宅院也没有提起他的兴趣,他依然住在河泽的府邸,一切照旧,只是此刻,宅院的主人变为了奥斯。

清晨的阳光宁静淡雅,奥斯的府邸没有喧闹的气息,晨曦的微凉让人心平气和、心旷神怡。

绝美的女侍布置着精美的餐具,各色丰盛的早餐一一布置完毕。

再没有人共进早餐,唯有餐具空留。

奥斯的手触碰着精致的杯子,指腹轻柔的摩擦被子的边缘,像是在抚摸爱人的脸,动作显得那么轻柔。奥斯在杯子里倒满牛奶,然后端起杯子,出神的凝望着杯子中的牛奶,眼神也多了几分温柔。

然后,奥斯把杯子递到唇边,缓缓的喝下一口牛奶。

这一幕让一旁的女侍们目瞪口呆,因为领主大人向来不喝牛奶,而那个杯子,一直摆放在那里,整整半年,没有人动过。

“领主大人?”

正好撞见这一幕的雪没有吃惊,她只是用一种复杂的眼神望着奥斯,就像看穿了一切,就像充满了鄙夷。

两人的眼神交流,雪无声的告诉奥斯:“你很想他。”

奥斯就像被撞见秘密的小孩,他的手微微发抖,燥热在脸颊上扩散。

“有事吗?”奥斯强装镇定。

雪把一个精心包装的盒子呈到奥斯的面前,说道:“这是来自伊觉的礼物。”

从莱比卜把自己丢到黑暗大陆开始,2年多的时间,伊觉和自己没有丝毫联系,现在,他成为了这片大陆的王者,礼物也随之而来了吗?

奥斯心不在焉的拆开包装,打开盒子,莱比卜的字迹跃然眼底:诛神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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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人感悟:从开坑到现在,一月半有余,每次看到点击和收藏不尽如人意,心中不免有小小的失落,新人不易啊!原来仆街的命运也在向听听招手。

失落之余,却有一种力量在支持着我:第一个为我点收藏的读者,第一个为我投推荐票的读者,第一个为我投评价票的读者,第一个为我留言鼓励的读者,第一个为我写长评的读者…

这是一种很奇妙的际遇,原本在地球的不同端,没有关联的人,因为这本书,而有了一种奇特的“相遇”,听听的心中满是感恩,发自内心的想对所有支持我的朋友们说一声:谢谢!

即使只有一个读者支持,听听也会坚定的写下去。未来会怎么样我不知道,成神也好,仆街也好,我们无法预知。但是,因为一本书而带给听听的感动,将会一直陪伴着我,鼓舞着我。

祝福所有一直在追这本书的读者!

加油加油!

第三十七章 诛神之力

移开卡片,映入眼帘的是一串晶莹剔透的珠串,浮光跃金,散发赫赫之光。

一种渗入血脉的熟悉感召唤着奥斯,伸出修长的手指,向珠串抚去。当指尖接触到珠串的一瞬,只见流光闪动,珠串犹如有生命一般,顺着奥斯的指尖向上层层环绕,一种召唤力从珠串中燃起。

奥斯感觉到体内的戾气堆积,愈演愈烈,有喷薄而出之势,当珠串在奥斯的手腕间一圈圈环绕,光芒更甚,戾气如同获得指引一般,向珠串处汇集,最后幻化为夺目的光芒,璀璨耀眼,迷离了奥斯的双眼。

“光…芒”

奥斯感应到珠串所凝聚的巨大力量,一种内心的召唤脱口而出,在奥斯咒语般的召唤声中,整个珠串如同灼灼耀眼的黑洞,吸收着周围一切的光芒,刹那间,奥斯的宅院像被整个太阳所包围,光芒万丈。

“诛神之力!”

在四周女侍的惊呼声中,在赫赫光芒之中,奥斯笑了,原来变得强大如此简单,只要如此简单。应该兴奋才对,为何此刻映入他眼帘的,却是那个一年多前举块石头就要去打架的自己,弱小却又自尊。

如果是在那时自己获得诛神之力会如何?

他只会用这样的力量来消灭自己的“敌人”。

而如今呢?当奥斯一步步从奴隶走来,步步为营,获得权力,再到无人撼动的地位,恍然回首,发现自己早已没有敌人。

那些自以为威胁自己的力量,那些被称为敌人的人,到生命的最后,都是一抹尘埃。

留下的,只有是一种感谢,“敌人”丰富了自己的生命,给予了自己更强大的了力量。

现在,奥斯已经倦怠了重复的胜利,他不再有胜利者的志得意满,唯留一种失落而已。

光影归于平静,奥斯的脸不见悲喜,他的目光投向礼盒,里面还有一样东西,吸引着奥斯强烈的关注,胜于有诛神之力的珠串。

是一只普通的手机。

奥斯的手有一些颤抖,轻轻的触碰到手机,小心翼翼的拿起,然后打开,一张如春光明媚般的笑脸跃然映入眼帘。

只一眼,奥斯的心,犹如被针尖刺过,骤然收缩。

手指按键,一张张的照片呈现在奥斯的眼底,每一张自拍都是满面春风的笑脸。

“好傻!”

每一张都是乐呵呵的傻笑,却有一种愉悦的感染力,让看的人嘴角不由自主的扬起。自己当年竟然抢了这样一只手机。

“雪,河泽是什么样的一个人?”奥斯安静的问出问题。

“河泽大人是我见过最聪明的人,他冷静、内敛,虚怀若谷”雪滔滔不绝的说着,眼里浸满了钦佩与喜爱之情。

奥斯却笑了,心里划过一道惆怅。

世上有一种幸福,是能够做自己。

世上有一种苦,是做别人,无论那个别人如何的完美和讨喜,对于自己来说,终究只有三个字:不喜欢。

“奥斯,其实我不喜欢当老师。”

“那为什么教我?”

“因为我希望你的愿望能实现。”

“你有无法实现的愿望吗?”



“奥斯,从来没有两个人一起受难的,见到你,我很高兴…有你这个朋友,我很珍惜”

“每个人都喜欢河泽,可是我不喜欢,因为这不是我。”



真是一个傻瓜,明明不喜欢,却以这样的一个“自己”,去坚守一份自以为是的友谊。

真是一个傻瓜!

心里一遍遍的嘲笑着傻瓜的愚蠢,最后涌上心头的缺失密密绵绵的思念,最后化为一声叹息。

“雪,我要去见斥塔。”

最后,奥斯做了一个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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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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