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鞋和几支带了篮球橡皮头的铅笔——都是开学用的。尼尔欢天喜地地试着新鞋子,达娃就盯着孩子问:今天和陈医师学了些什么?
尼尔看了看中越,中越说孩子明天就要上课,要紧张一个学期的,不如让他痛痛快快玩一天。开了学,我每周一的下午都要去白鱼学校培训老师。培训完了,可以留下来给尼尔补课,今天就放他一马。
尼尔见达娃没有追问他功课,猜着是肯放他假的意思,就涎皮涎脸地趴在中越耳边,咿里呜噜地说了一句话。中越没听明白,让再说一遍。说了,还是没听明白。达娃就笑,说他的话,也就我听得懂。他说要带你去认草药——太阳从西边出来了,我这个儿子还没有对谁这么款待过呢。
“尼尔他爷爷是部落里的医师。不是西医,是草药医师。他们印第安人,除了急症,还是信草药的。医师是祖祖辈辈相传的。尼尔小的时候,他爷爷带他采过药。”
“那尼尔他爸,也是医师?”
达娃不答,只一味地催尼尔走。尼尔走了几步,又停下,看着达娃,嘴里咿咿呜呜地嘟囔着,却不肯走了。达娃骂了句败家子呀你,便跑去车里,把那双新买的球鞋拿出来,扔给尼尔。尼尔换上了,三人才上了路。
下了坡,顺着企鹅湖走,沿岸到处都是野鹅。尼尔折了一根树枝当鞭子,左抽一鞭,右抽一鞭,抽得一路鸡飞狗跳的。中越就笑,说聋子也有聋子的好处,不怕吵。
正午的阳光照得湖滩一片花白,风过处,就有了落叶。叶子轻轻软软地躺在风里,半晌也不肯落地。达娃弯腰捡了一块石头,放到中越手里。中越看了一眼,才看出原来是鹅蛋。个头比寻常的鸡蛋大了许多,蛋壳白里透红,握在手心微微的还有些温热——大约是刚下的。问能吃吗?达娃说可比鸡蛋香呢。中越说那我也捡几个。达娃把手指放在嘴里,打了个响亮的呼哨,招呼尼尔过来。扯下头巾,把四个角结扎在一起,做了一个布兜,让尼尔提着去捡鹅蛋。
一会儿工夫,尼尔就捡了大半兜。中越说够了够了,就接了兜子过来,要提着走。达娃不走,却在路边找了棵树,那树身有个洞——大约有鸟儿在那里筑过巢。达娃把布兜塞进树洞里,又找了几块大些的卵石,沿着树根围了一圈。“原路走回来,记得这棵树就是了——这么重的东西,提着它做什么?路还远着呢。”中越不觉的,就笑出声来,心想城里住久了,人还真是住傻了。
走着走着,路就分了岔,一条依旧沿着湖,另一条就拐进了林子。达娃挑的是进树林的那条路。
“离大路近的地方,药性就差——行人汽车都是污染。”
路开始变窄了,渐渐地,只剩了一条小径,蛇一样地在树和树之间穿行。脚踩在隔年的落叶上,发出空空的回声。树木越发地粗大密集了,枝桠搭着枝桠,遮天盖地的。抬头看天,阳光不再成片,却被树剪成丝丝缕缕的带子,在枝叶之间垂挂下来,照得地上斑斑点点地泛黄,不像是正午,却更像是黄昏。林子深处有一只啄木鸟在啄着树干。树干很硬,那笃笃的声响仿佛是夜半敲更的竹梆,响了很久,丝毫没有倦怠疲软的样子,一下一下地敲在人的脑壳上,头皮就紧了起来。中越忍不住捡了块碎石扔过去,梆声戛然而止,一阵翅膀的扑扇,枝叶地落了一地。
达娃和尼尔几乎是同时停住了脚步的。
在两棵粗壮的雪杉树之间,他们发现了一朵粉红色的花。花只有指甲盖大小,花瓣短且小,花蕊却极大,深棕色,长着小刺。尼尔跪下来,拨开周边的野草,花茎渐渐地显露直立起来,竟有半人高。顺着茎,又找着了更多的花。
“这是蔷薇果,维生素含量高。拿来做成茶叶,也治便秘。只是,一定要把刺都清理干净。不然的话……”达娃顿了一顿,却不说了。中越问不然怎么着?一连问了几遍,达娃才说要不然下面的那个眼堵住了,扒起来可难了。尼尔把屁股高高地撅起来,用手指了指,含混地说屁,屁,堵。达娃嘎嘎地笑了,说你个小屁孩,该让你听的你听不见,没想让你听的你倒什么都听见了。
2007…5…21 15:44:58 苹果树下
等级:版主
文章:3626
积分:19776
门派:无门无派
注册:2007年4月8日第 10 楼
“他不是听见的,是看见的。尼尔读唇型的能力很强。以后说话要站在他正跟前,脸和他的视线平行,慢慢减少使用手势。”
尼尔捏了一朵花就要摘,却被达娃拦住了。达娃从背篓里拿出一个小布袋,从里边抓出一把烟丝,恭恭敬敬地撒在地上。闭了眼,双手合十,默默地念叨了几句话。睁开眼,才挥了挥手,叫尼尔去摘。
“印第安人敬地母,从不糟蹋地产,拿了一草一木都要有个名目。拿了,也不能白拿,要献上谢物。”
中越从达娃的布袋里也抓了一小把烟丝,照着样子撒在地上,嘴里念念有词:“地母你什么都知道,跟你撒谎也没用。有个远方来的汉人摘了花,就是一个好奇。至少现在没有便秘,将来再说将来。”达娃又是嘎嘎地笑,说陈医师你可真逗,你老婆可不得让你乐死。
尼尔采了满满一把蔷薇果,扔在达娃的背篓里,又一个人往前走去。一刻钟的工夫,回来了,手里抓着一把箕草。达娃将根茎上的泥土抖净了,把草铺在掌上让中越看。草极是细软,茎上微微地泛着红,在风里哆哆嗦嗦地支不起身子。
“这叫处女毛,治伤风感冒,也下石,肾结石的石。”
中越刷地跳出两步,甩了甩手,说这个名字不好,让人想起官场搞腐败。我宁愿得结石,这玩意儿哪消受得起。俩人又是呵呵地笑。
三人又找了几样花草,就到了一片开阔之地。依旧有树,树也依旧粗大,只是突然都没有了叶子,光秃秃的再无遮挡。正午的阳光洪水似的奔泄下来,照着年代久远的树干,一棵又一棵遥遥相立,树身上焦黑的疤痕如巨蟒层层缠绕至树顶。地是凹凸不平的,地面上斑驳地裸露着一些草根,如暗淡的血管,在一片垂老的失去了劲道的胸脯上有气无力地延伸。中越猜想这片地是雷电山火烧焚过的。从满目苍翠到遍地焦土,竟然只有一步之隔,毫无层次过渡。一步之外是葱郁的生,一步之内是荒瘠的死,却都是一样的触目惊心。
抬头看天,瓦蓝的一片像是一个大井口,细若发丝的云飘过,是追也追不着的另外一个世界。井如此的深,中越觉得三生三世也爬不到井外的那个天地了,就忍不住两手拢了嘴,仰天大吼了起来。
硓……硓……硓……
吼声还没有到达井口,就被井壁吞食了,嚼碎了又吐出来,嘤嘤嗡嗡地就不是原来的那个调了。
中越吼完了,就有些赧然,讪讪地对达娃说,我老家在南方,人多地挤,和邻居挨得特别近。从小到大,吃饭得小声,怕隔壁听见你吃什么。上厕所得小声,怕隔壁听见你拉什么。说话得小声,怕隔壁听见你说什么。所以一到了地广人稀的北方,忍不住就想吼两声解气。
达娃说吼吧吼吧,你可劲吼吧,没人管你。尼尔是个聋子,不怕你吵。我们藏人最爱吼的,看谁吼得过谁。
中越果真又拢了嘴,憋足了劲,这一回却吼不动了,像漏了气的车胎,竟不出声。达娃捧腹大笑。中越说你笑什么,你吼一个我听听。算了,你也别吼了,干脆唱个歌吧。那个李什么,唱的那个青藏高原,那才他*的叫歌。
达娃撇了撇嘴,说那是汉人的唱法,真正的藏人,可不是那个样子的。中越说好,好,那你就来个防伪版本的。达娃推辞了半天,说多少年不唱了,终于给缠不过,只好勉强唱了一个。
达娃的歌是用藏语唱的,中越听不懂,只觉得那曲调全不如寻常的藏歌那样激越高昂,反倒是低低款款的,如江南的小桥流水,偶尔流过几块石头,翻出一两个水花来——也是轻软的。用唱来形容达娃的歌实在有些夸张,其实至多也就是哼——一半用鼻子一半用喉咙的那种哼法。中越说怎么那么缠绵,是不是情歌呀,你给翻译翻译。达娃竟有些扭捏,脸儿红红的,说翻不出来。中越说翻个大意就好,用不着一字一句的。
达娃想了半天,才勉强翻了几句:
水要再不舀,就流过去了。①
花要再不摘,春就走了。
歌要再不唱,人就老了。
中越拍着巴掌,说就是就是,达娃你要是不想老,就赶紧唱——再来一个过瘾的,大大嗓门儿的,才旦卓玛那样的。
达娃把脸久久地捂在手掌里,突然间倏地站起来,开口就唱,把中越吓了一跳。歌是汉语的,曲调尖锐如刀,一下子挑开了耳膜,直直地捅在人的心上,挑啊挑的,心就是千疮百孔的了。
鹰在山顶上飞呀,
是因为找不到一块落脚的石头。
云在天上飘呀,
是因为找不到一片下雨的地。
人在马背上走呀,
是因为找不到一条回家的路。
苦哟,苦……
中越看见尼尔愣愣地站着,一动不动地盯着达娃的嘴唇,手里的野花丢了一地。泥塑一样的脸上,双眸如千年雪山的融水,乌黑清亮地倒映着日月星辰。中越知道,有一个懵懂的东西第一次被惊动了。
那个东西是灵魂。
那晚送走达娃母子,中越竟毫无睡意。月色穿过竹帘的缝隙,爬在他的眼皮上,留下一条条白色的纹。他闭上眼睛,就看见了小时候家门前的那条青石板路。路蛇一样地蜿蜒,一直爬到江边。在没有见过多少世面的南方小城里,江的概念其实也就是一条略微大一些的河。河水是浊黄的,机帆船驶过,翻滚的水面上泛上一些菜叶泥沙和动物尸体。夏日的正午,他和哥哥穿着木屐,几乎赤身裸体地跑到河边,爬上任何一条栖在岸边的船,再从船头咚的一声跳进水里。水砸开一个小洞,立刻吞没了他们泥鳅一样黝黑的身体。事隔数十年,他清晰地记起了青石板路的花纹颜色走向,和木屐敲打在石头上发出的脆响。
他知道,是达娃歌里的那匹马,在牵着他一步一步地回乡。
黎明时分,他被屋顶上一阵的声响惊醒,才知道自己不知何时已经睡着了。他拿着特大号手电筒冲着天窗照去,依稀看见一个黑影一晃而过。獾熊。他知道他的屋顶上有一个獾熊窝。明天去镇里的家居用品店买一把梯子,一定要在入冬之前把那个贼窝端了。他想。
小越:
尼尔对音乐有着过人的领悟。听力正常的人是要依赖音乐的形式和包装来进入核心内容的,可是尼尔跳过了那些花花草草的东西,直接进入了音乐的骨髓——节奏。我想尼尔是可以成为一个杰出的鼓手的。印第安人的那种兽皮大鼓,是完全靠节奏掌握鼓点的。只是可惜,印第安人的职业基本是代代相传的。假如尼尔长大后仍然留在部落里生活,而不是像许多年轻人那样离开小镇到大城市去,他最有可能成为一个草药医师,和他的父辈一样。当然前提是他能平平安安地长大。
老裘伊其实并不老,满打满算,也才三十八岁。可是老裘伊的名号,却已经有了十数年的历史。
老裘伊之所以被称为老裘伊,有两个原因。
一是因为长相。老裘伊二十八岁那年就开始谢顶,到了三十五岁左右,头发基本上谢光了,只剩下稀稀一圈的黄毛。
二是因为资历。这里说的资历是指进进出出拘留所的那种资历。老裘伊总共进去过三次。第一次是因为斗殴,第二次是因为砸车玻璃,第三次是因为偷杂货店的报纸。每一次都是关了几天就放出来监外执行,可是一来二去的,就积攒了厚厚的案底。用一句时髦的中国话来形容,老裘伊是个上过山的人。
实际上他还犯过许多其他案子,只是侥幸没有被抓住过而已。老裘伊犯的都是些小案子,大多是偷鸡摸狗之类的,几乎上不了台面,极偶尔才有一两起略微惊心动魄些的。而且每一次犯案,都有一个公约数——都是在酒后。
在十数年前,当老裘伊还没有被叫做老裘伊的时候,他也就是一个普普通通规规矩矩彬彬有礼甚至有些害羞的年轻人。那时候他正跟随着他爹认真地发掘着世上一切草药的功能效果,时刻准备着接过他爹的药包,成为镇里的草药师。他的生活轨迹本来完全可以按着他爹他爷爷和他爷爷的爹他爷爷的爷爷那样,按部就班地走下去的。可是他偏偏一脚踩偏了,跌进了深不见底的酒窖子里,所有后来的故事,就都从这一脚开始改写了——那是后话。
老裘伊不是纯正的印第安人,老裘伊的身世很杂。老裘伊的祖上有过爱尔兰血统,法国血统,英国血统和荷兰血统。几乎所有征服过北美新大陆的欧洲探险家,都和他们的祖先有过那么一手。所以老裘伊有浅棕色的头发(在他还有头发的时候),线条分明的五官,微微泛蓝的眼珠和高挺的鼻梁。所以当那个叫雪儿达娃的年轻藏族女人在青海塔尔寺第一次见到他的时候,就认定了他是白人。至于他比白人略深一些的肤色,她则理解为是高原紫外线的功效。
那个叫达娃的女人已经数不清来过塔尔寺多少次了。她熟悉每一座寺院,每一尊佛像,甚至每一级石阶和门槛。她可以在寺院和寺院之间的石子小径上母鹿一样轻巧地穿行,随意推开一扇不起眼的边门,借助一两盏酥油灯的引领,踅过曲折幽暗的窄小通道,准确无误地进入寺院的正殿。
那时她早已从旅游学校毕业,做了几年的导游,她带团的主要景点就是塔尔寺。不过那是个秋天的下午她站在大金瓦殿的门外,仰望冬雪来临之前最后的一缕温热阳光时,她并不是一名导游。那天她是作为一名游客来的。
从外表来看,她和她那个年纪上的藏族女人没有什么差别。略微高削的颧骨,带着高原阳光的肤色,鼻翼两侧紫外线烧灼留下的雀斑,微笑时露出来的粉红色牙龈,色彩艳丽的藏袍,编着银饰的叮啷做响的长辫子。只有当她撩起藏袍的下摆,跨过高高的金瓦殿门槛,在佛祖的塑像前长跪不起的时候,才让人依稀感觉了与她的年龄并不相称的沧桑。
达娃没有跪在殿正中为游客准备的那张地毯上,而是跪在殿西角一个幽暗的角落里。酥油灯的光亮照到那样的角落,就很是稀薄了,把她的身影模糊地涂在墙上,像是年代久远的积尘。她的藏袍下摆粘了一层薄薄的灰土和破碎的蜘蛛网。她抬头仰望佛祖像,看不见佛祖的脸,却只看见了佛祖塑过金的圆润脚趾。她以佛祖的脚趾为计,一遍又一遍地默念着两个名字。
格桑旺堆。王哲仁。
格桑旺堆。王哲仁。
格桑旺堆。王哲仁。
格桑旺堆是达娃的第一个男人。俩人是旅游学校的同学,毕业后又都在同一家旅游公司供职,跑的也是同一条线——塔尔寺日月山和青海湖。旺堆跑单周,达娃跑双周。他们是在毕业后第三年的九月份领取了结婚证的,原本准备在那年的国庆节办喜事。那张鲜红色的结婚证后来一直躺在达娃的抽屉里没有派上任何用场,因为旺堆一直没有当成新郎。旺堆的旅游车是在去日月山的途中失事的,车的残骸很快就找着了,车里却没有旺堆。过了好几天人们才在倒淌河边找到了他的尸体。至于他的尸体为何离他的车那么远,公安局做过多次调查,终于不了了之。而达娃做了十一天纸上新娘,就守了寡。
达娃的第二个男人叫王哲仁,是个汉人,在青海大学教书,研究少数民族风俗。王哲仁是达娃旅游团里的客人,跟着达娃走了一遍青海湖,听达娃唱了一路的歌,就喜欢上了达娃,穷追不舍。达娃从小在藏汉混合的学校里读书,周围也有一些藏汉通婚的朋友熟人,所以达娃倒是不怕和汉人结婚的。只是有过了前面一次的经历,听到“结婚”两个字,就难免有些胆战心惊。一直到领了结婚证,也没有和王哲仁说起过旺堆。没想到婚宴上,有人喝醉了酒,竟把王哲仁叫成旺堆。王哲仁当时撑住了,回到洞房,就生了气。读过书的汉人即使是生气,也是温文的。“我不在乎你的过去,可是我在乎你对我不诚实。”王哲仁对达娃说完这句话,就和衣睡下了——睡在了床那头。天亮时达娃在浓烈的尿臊味中醒来,发现床单是湿的,王哲仁的身体已经凉了。后来法医鉴定是突发性心脏病。
于是,雪儿达娃在她二十六岁的那一年,还来不及退下眼角眉梢的全部稚气,就守了第二次寡。
一,二,三……
达娃把佛祖的脚趾数过了十遍,就知道她已经把那两个名字在舌尖上滚过了一百次。这才将头低低地俯在地上,轻声说:
“佛祖,求你引领他们,走到那个平安祥和光明之地。”
她闻到了鼻孔嘴唇上尘土的陈腐味道,眼睛生疼,却不是因为眼泪。眼泪浅浅地躺在她那布满石头的生命河床上,还来不及流出,就已经枯涸。她不用照镜子,就看见了那些枯涸之水在她的额角留下的龟裂纹路。那天她异常清晰地听见了青春的花叶在自己身上缩卷枯萎的声响。
她缓缓地站起来,朝殿外走去。灰尘从衣裙上坠落,在殿堂斑驳的日照里纷扬。秋阳如刀,刺得她不得不闭上了眼睛。一片黑暗中她看见金色的星星在翻舞,身子一歪,几乎跌倒。这时有一样东西突然横在了她的腰上。过了一会儿,她才感觉出来温暖和力量。那是一只手臂一只男人的手臂。
那只手臂扶着她跨出金瓦殿的门槛,慢慢地来到路边,坐下。
达娃看见了一张脸,一张长着棕黄色鬈发有着高原般健康肤色的脸。
“对不起,我……太久了。”
达娃在旅游学校里学过几个学期的英文,后来一直带国内的旅游团,没有机会接待外宾,那些英文就渐渐地在肚子里腐烂了。此刻她在极其有限的剩余记忆里横挑竖翻,却始终找不到那个“跪”字。在接近于永恒的迟疑中,那个年轻的洋人终于接过了她的话头。
“你好,我叫裘伊,加拿大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