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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还是不解:“充电是插USB接口啊,跟耳机有啥关系?你干嘛要拔?”
我(严重语塞):“……好吧,我也不知道我是怎么想的……”
这样悻悻地泄了气,我也就懒得说话了,扭头看着车外浓黑的夜色里把灯光冲成乱七八糟狼藉一片的雨水,我有些惆怅:这算不算是出师不利啊?
简直就是顺理成章地,疲软下来的我开始一路郁闷地晕车啊晕车,始终痛苦地趴在孙启晟的肩膀上,一会儿又蹭到他的胸前,一会儿干脆挪到他的大腿上。
我知道我们时间可能来不及了,可是晕车的时候根本操心不来这个。
我的精气神儿重新回驻是在被火车站的工作人员拦在乘车通道入口的时候。
离开车时间还有五分钟,如果她让我们进去,我们紧赶慢赶应该也是赶得上的,可这铁面无私的大妈就是不让,就是就是不让!
我和孙启晟好话说尽,最终也只能眼睁睁看着时间过了最后一秒,通告牌上我们那趟车的状态从“准备发车”换成了“已开”。
我又气又恨又失望,“呜”的一声哭了出来。
孙启晟赶紧搂着我走到一边,软语安慰:“别哭了小海豚,要不咱们就不去了?反正那份工作也不是非要不可,对吧?”
我火了,一把打开他的胳膊:“怎么能不去了?!都怪你,不早点来宿舍帮我收拾!”
他脸上霎时间涨满了窦娥的表情:“这你也怪我?我都没怪你呢!”
☆、14
你说,你是要苗条还是要幸福?
那天晚上,孙启晟到底是给我们俩办理了改签。当晚直达上海的火车票已经没了,我们上的是一班开往南京的车,在那里再转车到上海。
孙启晟还有些不确定:“你行不行啊?这可是坐票,你坐一晚上能行吗?”
我毅然决然:“没问题的!你个半老头子都行,我年轻力壮的怎么不行?”
话是这么说,可在到南京的火车上,我怎么变换姿势都没法睡着,却又困得慌,直到转上去往上海的火车,才一倒头靠在孙启晟肩上就酣睡如泥,几乎无异于晕过去了。醒来时正是曙色初萌,上海已经只在半小时车程之外,而孙启晟正拿着块纸巾,还没来得及擦他胸前被我的口水浸湿的那一大滩,只顾着给我擦嘴。
我在心里倒抽了口凉气:我的天!我睡觉从来不流口水的,怎么偏偏这次就丢这么大的人了?!
这下我再没了气焰,偷眼看了下孙启晟。只见他恍似一夜没睡,额头上明显陷下去了三道抬头纹,看上去又疲惫又憔悴,其中又缀满了怜惜与无奈。
见我醒来,他边继续忙着边叹息道:“你说你都要毕业的人了,还屁颠屁颠地到处找工作,怎么还这么一副长不大的傻样!”
总之,经过那么一番穷折腾,大四上学期过半的时候,我的保研结果下来了,工作也有了眉目。
而我没有犹豫太久,就决定舍弃保研而接受其中的一份工作。
原因自然是双方面的:保研那边,专业不是我喜欢的,我感兴趣的是中国古代史,系里却偏偏给了我一个最不感兴趣的欧洲近代史。
而给我offer的工作却正好是我最想要的那一份!
不出意料之外,这份工作我是凭借着那个心理学双学位给拿到的,在一家基金公司,同时隶属于人力资源部和公关部。在去应聘这个职位之前,我都没想过还会有这么有意思的工作。那是一家美资基金公司,在如其他所有做金融的公司一样严重剥削员工之余,却也提倡注重工作与生活的平衡——无论是出于真诚还是伪善的目的。于是公司在人力资源部和公关部下分管内部关系的部门设立了一个岗位,叫做文化生活专员,专门关注员工休闲娱乐以及幸福感的,具体到工作内容上,除了给人力资源部和公关部做些助理工作和协助策划之类的琐事之外,还要接受员工的咨询,比如给他们的私人娱乐活动提供建议什么的。
你还真别觉得好笑,我以前也觉得这公司是钱多烧得慌,犯得着专门雇个人干这么白痴的事儿吗?可真的上班之后我就发现了,还真有人平常忙到完全没有生活,以至于偶尔闲下来就不知道该干什么了,真正是可悲可叹。
其实能应聘上这个职位,孙启晟也是功不可没的。就因为一直跟他在一起,常常被他带到这座渐渐熟悉起来的城市各个或如雷贯耳或鲜为人知的角落,此时的我也算是半个玩儿精了;再加上去面试那天我刚刚拿到了上海那家公司复试的通知,心情倍儿好,表现得也特别阳光特别活跃,于是让面试官觉得我十分适合这个职位,不久就发出了正式offer。
决定接受offer那天,我兴高采烈地通知了孙启晟,谁知他有些心事重重的样子,刚说过祝贺就话锋一转:“芷昕,你能不能放弃这份工作?”
我傻了:“为什么?”
他握紧我的手:“我想让你跟我出国。”
我目瞪口呆:“啊?”
他拉我坐下,慢慢告诉我:“是这样的,学校有几个公费出国的名额,有一个给了我,是去纽约大学继续读博。这个机会特别好,我不想放弃。”
我觉得自己根本不需要怎么考虑:“可我去美国干嘛呀?也读书?我是学历史的,而且感兴趣的还是中国古代史,没理由去美国深造这个吧?”
他提醒我:“你不是有心理学双学位吗?可以去读一个这个学位呀。再不济,你不读书也行啊,我养你。”
我想了想,还是不干:“我不,我不想读书啦,现在恨不得马上就去上班呢!别说我根本就没有出国读书的打算了,就算真顺顺利利读了个学位出来,我还不一定能拿到这么好的工作呢。”
就现在这国内外的就业形势,这绝对是大实话,孙启晟也认同。他为难地看着我,踌躇了一会儿后,终于说:“那好吧,我去跟系里说,那个名额我让给别人好了。”
我连忙制止他:“那怎么行?这么好的机会放弃了多可惜呀?再说你那不是不识好歹吗?你要是把跟学校的关系搞僵了,将来可有得你受的!”
就这么着,我们决定了暂时分开。美国的博士本来至少五年,但孙启晟在这边研究生课程的学分可以转一大部分过去,如果自己努力一点、实验也顺利的话,大概三年就能毕业了。
到时候我们就又能团圆了,如果不能更早团圆的话。
当然,这话是他说的。在我这里,要说一点也不会依依不舍是不可能的,就算他只是一只跟在我身边的宠物,朝夕相处了近三年也不可能一点感情都没有;不过我所想的更多的还是,一旦两地之后,或许我一直求之而不得的分手就能实现了吧?
孙启晟本来就黏我,现在眼瞅着离别就在半年之外了,他更是黏得如胶似漆。正好那段时间他家另一套本来出租的房子租约到期,暂时还没签定下一期房客,他就找他爸妈把房子要了过来,这样就可以经常把我带回去过小日子了。
在那么大一座以房价高得离奇而著称的城市里突然有了一套装修舒适可以归自己随心所欲使用的房子,我当然开心得不得了。于是那个学期剩下的时间,我和孙启晟几乎就是搬过去了。其实那会儿我还有几门课来着,他也要么要上课要么要做实验,每天两头跑并不方便,可我们俩都乐此不疲。
因为我晕车,有时就不愿意坐车,我们俩干脆是骑自行车往返的,单程40多分钟,还加上天越来越冷,其实并不轻松。有那么几次我实在觉得累,孙启晟就骑车带我,顶着风奋力地蹬,而他因为穿了厚厚的衣服而显得更宽的脊背周到地为我挡住汹汹来袭的天寒地冻。
那种有生以来第一次降临的小夫妻般的日子里充满了浓浓的新奇与甜蜜。我们俩都不会做饭,不过也都没有学做饭的打算,毕竟一出门就满街都是还没尝够的各种风味的小馆子,好吃又实惠,我们俩自己只常常买些水果零食屯在家里,偶尔实在起得太晚的早上,懒得出去吃早餐,就自己泡些麦片呀搭配些面包牛奶什么的凑合过去。
不久之后,冬天轰隆隆地来了。
换季时节,对于女孩子而言,最重要的一个含义就是——
要买衣服啦!
而对于我而言,这次采购还有一个或许更为关键、却不那么令人愉快的原因……
我长胖了……
自打工作定了下来,我正式进入了大四猪一般的生活,这小日子还真是养人啊,何况还有孙启晟的金屋型猪圈,以及他这个尽职尽责的养猪人。
发现长胖是缘于那天早晨翻出冬装的裙子来换上,这么一换不得了,竟然发现那条裙子的裙腰扣不上了!
我心惊胆颤地赶紧再试别的裙子,穿上是能穿上,可也都是紧绷绷的!!
这个打击实在是致命啊!!!
我当下就从房里跑出来告诉孙启晟,说着说着就哭起来,边哭边骂,骂了自己又骂他。孙启晟万般无奈,劝了半天想不出词了,只得苦笑:“你也太可爱了……你看看,咱俩马上就要分开那么久,那么大的事都没让你哭过,倒是这么鸡毛蒜皮的小事让你这么一场大哭,你简直简直……是世界上最可爱的小孩了……”
他这话一说,我也觉得自己好奇怪,于是破涕为笑,有些不好意思:“你走的时候我也会哭的,这不是还没到时候呢吗?”
见我笑了,孙启晟才松了口气,抓住我的手让我摸他的肚子:“我觉得我也长胖了,这下公平了吧?”
我撅着嘴不买账:“这有什么公不公平的呀?你长不长胖是你的事,跟我有什么关系?就算你是世界首胖,我也还是不希望我是胖子呀!”
他立时就有些失落了:“怎么会没关系呢?如果咱俩都是胖子,我才不怕你会嫌弃我嘛!”
我立马又抓住了他话里的刺:“什么意思?你是说如果我是胖子你不是,你就会嫌弃我啦?”
他哭笑不得:“怎么可能?你知道我不是这个意思,不是你教我的吗?你是胖子我就喜欢胖子,你不是胖子我就不喜欢胖子,嗯?”
我对他这个回答还是不算很满意,不过一时之间也没心思跟他计较这个了,毕竟现在最让我揪心的还是我多出来的那圈小肉肉啊!
他见我不语,便揽住我和颜悦色地讲起道理来:“小海豚,你看,我们俩长胖是因为我们在一起,我们没在一起的时候,反正我是茶不思饭不想也睡不香的,当然会瘦,所以我们胖表明我们幸福嘛。你说,你是要苗条还是要幸福?”
我想也不想:“当然要幸福啦,要苗条不也是为了要幸福吗?”
他笑着继续引导:“那既然你已经幸福了,就不用苗条了,对吧?”
我张了张嘴,差点脱口而出:如果我已经找到了我的终极幸福,那当然不必要苗条了,可我不是还没找到呢吗?!
幸好话到嘴边,我及时反应过来,硬生生换了一句:“不管怎么说,肥还是要减的!”
他顿时语塞,不明白我到底是在执着个什么劲。
☆、15
我第一次意识到,原来他也是可以让我很喜欢很喜欢的。
不过,别看那天白天我为了长胖的事儿闹得不可开交,可后来孙启晟拉着我又是看电影又是打游戏又是吃大餐的,经过这排得满满当当的快乐一日,我不知不觉就把这茬儿给忘得一干二净,和往常一样,晚上一上床就安安心心睡过去了。
第二天早上醒来,孙启晟照例来伺候我起床,而这天他做出了一个和往常不一样的举动——
他不是把我抱起来的,而是双手往我腋下一抄就把我高高举了起来。
我吓了一大跳,还觉得痒,不禁皱着眉头不舒服地笑,扭动着挣扎起来:“怎么了你?干嘛呀这是?”
他笑眯眯的,拼命屏息不让自己喘出气儿来:“我也不知道,就是忽然觉得很想把你举起来,因为你好轻啊!”
我愣了一下,猛地想起头一天的闹腾,这才明白他的良苦用心,顿时感动得一塌糊涂。
其实这是孙启晟的老伎俩了。话说我准备考英语六级的时候,每天复习得超级痛苦。本来我英语也不差,但我有个硬伤,就是自从上大学后就记不住新单词了。要说记不住新单词也就记不住新单词吧,按照某著名英语培训机构的应试方法,不认识的词一般都是名词和形容词,遇到这些词统统用ABCD取代就可以了,只要语法过关,照样能考好。
这个说法还挺有道理的,我的语法就不错,所以一般做六级模考题也都能懵出不错的分数。可四六级考试总是跟学校的期末考试离得很近,那段时间或许有些大脑疲劳了,有一天下午我做模考题的时候,连续四篇阅读居然一篇也没看懂,而且不是一时没看懂,而是无论怎样逐字逐句地琢磨、无论看多少遍都看不懂,整个儿一文盲状态!
其时恰逢孙启晟在一旁捧着他们系的杂志看照片看到兴之所至,拉我一同欣赏,我登时大怒,恨他打断我那本也不成型的思路,更恨自己怎么这么笨。这一怒怒到不知如何是好,干脆撒赖大哭,吓得他哄了我一晚上。
也不知是那一晚上把他整出了强迫症还是怎么的,好不容易睡了一觉我把这番郁闷抛到脑后了,第二天一起吃早饭的时候他居然又来了这么一出:“小海豚,我跟你说件事啊——事先说好了,你可不许嫌弃我啊!告诉你,我笨得要命,作业写不出来……哎,真的,你别又生气呀,我不是哄你……讽、什么呀,讽刺你更不可能了!我发誓!……”
这回他又来这招了。而更让我感动的是他接下来的这句话:“不是说有裙子穿不上了吗?咱们买新的去!”
任何女孩子听到这句话估计都会乐坏的,我当然也不例外,虽然嘴上还忸怩:“越是这样就越是不能买新衣服啦,不然肯定更加放任自己长胖了,应该以旧衣服为目标把肥肉减掉才行啊!”
话是这么说,我还是动作迅速地马上洗漱吃早餐,然后蹦蹦跳跳地挽着孙启晟的手出门逛街去了。
号称要减肥的女孩是最不靠谱的,譬如我出门的时候还信誓旦旦地说今天要趁着逛街顺便减肥,除了两餐不得不吃之外,绝对不吃零食。可一转眼我就把誓言抛到了后脑勺,一会儿要吃糖葫芦,一会儿要吃驴打滚儿,一会儿又要吃烤羊肉串儿,总之大冬天里所有能捧在手上热乎乎地边走边吃的小吃,我几乎都吃了个遍。吃了半天干粮觉得渴了,孙启晟就带我去买热奶茶。
话说我以前只在夏天喝过那种经典的冰珍珠奶茶,还真没试过热奶茶。而这家卖的热奶茶口味也同我以前喝过的完全不同,他没有那些经典的椰子味芒果味香芋味,而是清一色的花香型。
这当然更招我这种小女生的喜欢了,于是我乐滋滋地要了个薰衣草味,不想里面居然真的放了薰衣草籽来调味,而这些草籽实在太小,每一口都会顺着吸管来到嘴里,带来满口苦味,吞也吞不下,吐也不好吐,喝得我愁眉苦脸的。
而孙启晟的选择就明智多了,他要的是玫瑰味,杯底积着一层玫瑰花瓣,既好看,却也不会跑到吸管里来。
于是,可想而知,没多会儿功夫,就变成他捧着杯满是吸不完的薰衣草苦籽的奶茶愁眉不展,而我捧着杯又香又甜的玫瑰花奶茶兴高采烈了。
虽说就算真吃多了也不会马上又长胖,可开始买衣服之后我还是乐极生悲了。
在一家鞋店里,我把一双及膝软皮靴套上,虽然觉得有些紧,但因为有弹性的缘故,毕竟没有太费劲。
于是我自我感觉良好地站起来给孙启晟看。
孙启晟打量了一会儿,脸上露出为难的表情,然后绽开一朵小心翼翼的笑:“那个……你要不还是换一双试试吧?”
我浑身的刺立马竖了起来:“什么意思?这双不好吗?”
他吞吞吐吐了好半天,终于拗不过我的逼迫,迟疑地说了出来:“这双靴子……会显得你小腿有点粗……”
不用说,我当即就变了脸。
他赶紧补救:“我无所谓啊,真的,你就算真把这靴子买下来天天穿我也不会有任何意见的,我发誓!我怕的是你回去以后觉得效果不好就再也不肯穿了,然后又跟自己发脾气。”
我气鼓鼓的一句话也不肯再说,对着镜子转了一圈,再不甘心地踱了几步,然后悻悻地叹了口气。
唉,不得不承认,他说的是对的……
见我余怒不消更还有新的怨气将要爆发的样子,他陪着笑凑过来:“别上火啊!这样好不好?你不是还没买到衣服吗?你要是今天真没找到喜欢的衣服,我一定给你把那靴子买下来!”
说起来也真神了。在试那双靴子之前,我一口气逛了十几家店都没发现让我眼前一亮觉得非买不可的衣服,倒是在鞋店受了打击又承了孙启晟那句话之后,在接下来几家店里,我都发现了很合心意的衣服。
买到了心爱衣服的我迅速脱离萎靡状态振作起来,又开始疯吵疯闹,迫得孙启晟一边捉住我一边长吁短叹地唠叨:“丢人现眼啊……”
嘿嘿,徒劳挣扎是没有意义的,我还是逼着他在大街上每隔五分钟就得可怜巴巴地念一句今日箴言:“我家小海豚还要买帽子!”
那天兴致勃勃地置办了一堆冬装回来的举动着实有先见之明,因为,第二天就下雪了。
那是那年入冬之后的第一场雪!
那天早晨,我和孙启晟是同时被从窗纱间漫进来的雪光照醒的。孙启晟比我有经验,率先意识到发生了什么,而一听到他说出那句“下雪了吧”,我就动作神速地蹿起来,往他胸口一撑,他刚刚支起一半的上身就被我摁了回去。
我就这么没品地抢到了头筹,在他嘟嘟囔囔的抗议声中咯咯笑着跑到窗前将窗帘一把掀开——
窗外漫天漫地地飘着鹅毛大雪!因为没有风的缘故,屋顶上、草坪上、树枝上,全都积了整整齐齐的厚厚一层。时间还早,小区里没什么人出来,大片大片的雪地都还保持着不曾被碰触的完整,漂亮得像一只巨大的鲜奶布丁!
我又笑又叫着勒令孙启晟赶紧起床拍照。他自己本来也着急,又被我催得凶,穿着条裤衩就去拿相机了,隔着客厅的窗户拍下了那绝美的一隅。
这当然还满足不了我,我拉着他,一定要马上下楼去。
无法渲泄的兴奋让我咚咚咚地手舞足蹈,每一步移动都是用跳的。孙启晟动作到底更快,先于我全身武装完毕,站在那里无奈地提醒我:“别蹦得跟个大猴子似的,楼下有人!”
我只好收心敛性,心急火燎中居然忘了穿上新衣服以便拍照时臭美,胡乱拿过一件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