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赶紧起来,他命令她说。不,除非你答应我的条件,她梗着脖子说,一副不达目的决不收兵的架势。看来,他似乎没的选择了,只好妥协。
说吧,说说你的条件。
她说散步的时候,你要挽着我的胳膊,特绅士的那种。
就这个?OK。他拉她起来,果敢地挽起她的臂膊。
她依靠着他,还把自己的手放在他的手上,弄得挺缠绵挺娇滴滴的。他在心里核计着,一旦有谁问起来,他就说她是骨科病人,忘了带拐了。
她似乎很享受,在享受阳光的同时,也享受着把头枕在男人肩头上的甜蜜蜜,而且还故作小鸟依人状。她说假如是在家里,我会给你做地道的烤土豆吃,那是我在英国约克郡学会的,就是把土豆拿松枝烤熟,用小刀剖开,抹上鲜黄油、酸黄油以及剁碎了的香葱和乳酪,味道绝对正宗。
他说想不到你还去过英国。她说不止是英国,还有法国、西班牙和荷兰,年轻人不就是要经风雨见世面吗?他说你使谁的支票簿,不会是自力更生的吧?她说一半是自己的,另一半则是父母赞助的,他们都在帝国主义国家教书,替人家培养资产阶级接班人。他还要继续问下去,她却用手做了个暂停的手势,说算了,还是不要再提他们为好。
他的那间病房永远是昏暗的,因为他几乎常年挂着深紫色的绒窗帘,床头柜上的台灯也总是开着的。他除了偶然到阳台上去晒一会儿太阳之外,其余的大部分时间都是躺在床上看那本关于阿尔泰的书,或遐想。病房里的摆设也是简单得不能再简单了,一台扯断了线的电话、一架没插电源的电视和一本美人挂历,每过一天,他便在挂历上画一个圈,对他来说,活一天就是赚一天,值了。
安静说他这里简直就是苦行僧打坐的破庙,青灯黄卷。安静还说一个人活一天就该有一天的尊严,得像个样子。她挽起袖子给他布置起来,先把她屋里的水彩画揭下来,贴他的墙壁上,再采些花草装点一下,连那些毛茸茸的加菲猫、史努比和泰迪熊也一起抱过来,摆在窗台和沙发上,立时,房间里就显得生趣盎然多了。他说你把你的这些小道具都转移到我这,你呢?她说反正明天我就出院了,用不着了。他说你昨天说就要出院了,前天又说明天就要出院了,好像前天的前天也是这么说的,结果呢,明日复明日,明日何其多,究竟有多少个明天够你拿来搪塞我的?她狡辩说计划赶不上变化,我也是没办法嘛。
她收拾完房间,掐个腰,检阅着自己的劳动成果,突然在万喜良的枕头下边发现了一个CD机,她说我以为你所有的细胞都坏死了呢,看来没有,起码有音乐细胞还活着,听谁的歌哪,是威尔·史密斯,还是布莱恩?说着,她将耳机戴上,听了两句,就把CD机扔到床上,变态,太变态了,你怎么可以把哀乐当音乐来欣赏呢,她气咻咻地说。
他说你只要仔细听,就会发现,哀乐远比贝多芬的英雄交响曲动听得多。
把它丢掉,赶快把它丢掉,她晃动着食指对他说,你知道你现在最该听的是什么吗?是猫王!是《温柔的爱》,是《奶油布鲁斯》,是那些让你热血沸腾的东西!
他说我发现,你有一种天生的领袖欲,喜欢扮演上帝的角色,说完就笑。
安静坐下来,坐在他的对面,她还是第一次看见他笑,而且笑得很爽朗。
她说跟我说说你的故事吧,从你以前是做什么的干活?
他告诉她他开过书店,也开过唱片行,还搞过广告公司什么的,总之,下海扑腾了好几年,既赔过钱,也赚过钱,仅此而已。当然,对现在的他来说,这些已毫无意义了。她问他,他赚钱的目的是什么,他摇摇头,确切地说,他也不是很清楚,也许,他说,我赚钱的目的就是为了病了以后好拿来治病的吧。
接下来,她又问到了他的民族、籍贯、出生年月日以及家庭成员,最后才问到了爱情。他说他仍然是个单身汉。她一脸困惑地说,你的智商不算太低呀,按说,骗个把纯情少女应该绰绰有余啊。他说都怪自己的嘴巴不好,缺把门的,整天胡说八道,结果,把人家都得罪跑了。
她说你举个例子吧。他说有一次一个豪放女好不容易答应跟他上床,他感慨地说了句“对男人来说,其实性生活一直是一种目的,而对女人来说,性生活只是达到目的的一种方式方法。”人家一听,提起裤子就走了;另一次他跟某小姐谈婚论嫁的时候,他大放厥词说“我们大多数的男女关系仅限于色情的层次上,而达不到情色的高度,因为情色是更神圣更形而上的一种东西,属于稀有元素,可望不可即。”其结果可想而知,挨一巴掌了事了。
她说你哪来这么多的废话啊?
他说美丽的废话是谈情说爱,高雅的废话是意识形态。
她说你这张讨嫌的嘴确实该打,挨一巴掌都是轻的,都算特赦你了。
他摊开双手说现在好了,用不着再为这类八卦烦恼了,因为医院是个让时光停止的处所,更是个让爱情止步的处所,爱情在别处,生活也在别处。
她说他太悲观了。他笑了,说才不呢,我从来就是个乐天派,然后拍了拍手说算了,对我的质询可以告一段落了,还是说说你吧。
她好像打激灵似的褪了褪脖子,脑袋摇得跟拨浪鼓差不多,我没什么好说的,一张白纸没有负担,可以画最新最美的图画。
有些东西是永远也适应不来的,比如化疗,每次回来,他都吐,吐得一塌糊涂,以至于他不得不抱着马桶一亲热就是半天。安静只能当一个旁观者,帮不上什么忙,干瞅着他凹陷而憔悴的脸凹陷而憔悴。
万喜良躺了下来。他的肠胃折腾得厉害,像分娩阵痛一般的痛苦,但是,他忍着,尽量忍着,不让她看出来,免得给她留下一个可怜虫的恶劣印象。男人在女人面前,注意塑造一下自己的形象,是必要的,也是必须的。
安静显得神经高度紧张,不时俯下身去摸他的额头,你是不是很难受啊?
他说不,一点也不。他枕着自己的一只胳膊,故意看也不看她,而是把视线凝聚在墙上贴着的招贴画上,那是诺拉·琼斯北京演唱会的大幅广告,上面的诺拉·琼斯背靠着钢琴正与他眉目传情呢。
她说你骗不了我,你难受的时候耳朵会动,会出现那种奇怪的返祖现象,我早就发现这个秘密了。这个时候的她,以往特有的倔强的、倨傲的又喜欢寻衅滋事的表情不见了,深藏在眉宇间的则是真诚,是亲密无间的朋友才有的那种真诚,这让他有点感动。
他说我们去吃东西吧。她说你才刚刚吐过耶。他笑着说正因为吐过了,肚里恰巧一穷二白,才会饿,才会有补充热量的必要,这就叫做吐故纳新。她说那好吧,不过我们最好去吃越南菜。他犹豫了,说吃越南菜就得溜出去,要被医生抓个“现行”怎么办,准得挨骂。她说怕什么,谁让他们的食堂办得那么糟糕的!
打个车,一下子就找到了那家叫西贡的菜馆。本来他还以为找一个素不相识的地方会很难呢,安静说她有一个诀窍,有困难找的哥,的哥是一个城市最好的导游。果然。那顿饭吃得很香,很舒服。那里的碗都是椰子壳做的,有一种草木清香。吃得高兴的时候,她突然说我们做朋友吧。他说我们已经是朋友了。她又说那么,再往前发展一步,干脆做恋人得了,有了恋人春天会增加欢愉的希望,夏天会平添美丽的魅力,秋天会渗透宁静的快乐,也会使冬天温暖——没听说过吗,这是夏洛蒂·勃朗特的话。
他惊讶了,说你难道现在还没有恋人吗?不管怎样,她总是他生平所认识的女孩中最最特别的一个,特别的女孩必定特别招眼,怎么可能成为男孩情网中的落网之鱼呢。他不信。
她说不仅现在我没有恋人,就是以前或是以前的以前也没有过。他说不会是真的吧,看上去你没那么小儿科呀。她说我大学毕业之后,每三个月就换一个单位,干什么工作久了,都会烦,所以很难交下朋友。他说你追求者匮乏吗?她说当然不是,不过追求我的人,我都不爱,我爱的人,要我去追求,我又不屑——就是这么一回事,懂了吗,傻瓜?
以后,他们是否能够成为恋人,就成了经常性的话题。他说要是在过去,用不着你跟我摇橄榄枝,我早就主动出击了,一举拿下黑风口。而她则说你想得倒美,要是在过去,我还不一定看得上你这个孔乙己似的人物呢。他耸了耸肩膀,说正好,两便。
短短几天,他们就把泰国菜、印尼菜、日本料理和韩式拌饭吃了个遍,而且每次出去吃饭她都要换不同的时装,化不同的妆,花枝招展的像个模特,走在街上回头率非常之高,她无所谓,倒把万喜良弄得极不自在。不过,他还是不得不佩服,她选择的时装和她所化的妆总是十分的相称,妖娆而雅致,看上去很养眼。
有一回,她甚至拖着他去了舞厅,跳了个痛快,两个人浑身是汗,完全沉浸在极乐的自我陶醉之中。只是他的舞姿惨了点。
跳完舞的转天,万喜良就跟骨头散了架似的爬都爬不起来了,她却依旧生气勃勃,非要拉他去晨练不可。他说拜托,别忘了,我是个病人哪,怎么可以跟你比,还是求你放我一马吧。她说他是自暴自弃,还送了一顶窝囊废的帽子给他。他说你要也是个病人,而且是个患我这种病的病人,就会对我多了一份理解,和宽容。她说他把她看扁了,她要是患了那种病,她只会更加勇敢。那天上午,他们不欢而散。
好在,到下午,他们又和好了。晒太阳的时候,安静没头没脑地说了句,一个人,如果连一次真正的恋爱都没谈过就死去了,该是多么的荒凉啊,凡是生命所赐予的一切,我们都要享受到才是。
他说病痛也是生命所赐予的,你也要吗,你也去体验吗?她说你怎么知道我没有体验过,也许我正在体验呢。说着,扑哧一乐,又赶紧声明她是说着玩的。这时候,有一对麻雀跑到阳台上面来觅食,安静企图捉住它们,可惜,她的动作比麻雀慢半拍,没捉住。麻雀的窝就筑在对面的杨树梢头。他说别去打扰它们,它们是一对,正热恋着呢。她说我捉住它们是为了给它们补办一个婚礼,否则就是非法同居,你懂不懂?
他说亏你想得出,幸好麻雀比人聪明得多,知道婚礼是最麻烦最俗不可耐的一种类似宗教的仪式,所以才唾弃它。
她用观赏恐龙蛋化石一样的眼光观赏了他一阵,说你不喜欢婚礼吗,这个世界上居然还有不喜欢婚礼的灵长类动物!
他说他就是那样的怪物之一,很早很早以前,他就想,假如有一天他要结婚的话,一定不举办婚礼。宾主言不由衷的客套话,再加上永远千篇一律的程序,腻味死你,倒不如旅行来得惬意。
她说她跟他恰恰相反,从小就迷恋婚礼,特别是穿婚纱、戴戒指那些环节,更令她无限向往,她甚至还设想过婚后的生活,二人世界之余,每个周末都要跟老人在一起,男人们,也就是她的夫婿和她的父亲去谈他们的政治、他们的股票和他们的足球;而女人们,也就是她和她的母亲则谈她们的烹调、她们的穿着及她们的孩子,其乐融融……他倒吸一口冷气,插嘴说太老套了,你畅想的所有情景,都是十八世纪中叶的生活方式,听不出任何的时代特色。
颇为扫兴的她,本来雏菊一般的脸蛋,渐渐变得像荨麻一样,又有刺又有毒。她说酒逢知己千杯少。他比她更豪迈地说,话不投机半句多。两人再次反目,各自回到各自的病房,都把门摔得噼啪直响。
他在他的屋里想,她很快就会再转来,跟他和好如初,顶多也就是“要个说法”而已,同上次那样。他能清楚地听到她在那屋故意的引吭高歌,以及这样或那样的动静,他知道,这是她们惯用的伎俩,少来这一套。
流氓谁不会呀,他想。他也算是半个情场老手了,冲过锋,陷过阵,自信对女孩子并不陌生,凭丰富的实战经验,他明白,两性较量中,进入僵持阶段,比的就是耐性,就看谁服软谁沉不住气了。
他倚着门板等着,极其沉静,一副狡诈的笑容,等着怯生生的她来敲门。
一刻钟过去了,两刻钟又过去了,她不但没来敲门,反而连歌也不唱了,这让他觉得周围太沉寂了,沉寂得令人窒息。他的心理防线随着时间的推移开始全线崩溃了,也许她是真的伤心了,她想。跟我一个要死的人较什么劲哪,见过小心眼的,没见过这么小心眼的,难道她不懂得“做人要厚道”的道理吗。
他懒洋洋地离开倚靠着的门板,躲进卫生间去抽支烟,开始考虑着要不要向她屈膝投降。在他的情感发展史上,迄今为止,还没有过败笔,一向所向披靡,这次恐怕要出意外了,唉,不是我方愚蠢,而是共军太狡猾了……一支烟抽完了,他也没拿定主意。他得注意,开开排风把烟雾赶走,免得护士闻到了挨骂,弄不好,还得写检查。他已经写过一次了。好在,从小学到大学,他检查写的海去了,溜着呢。
他妈的,能把我万喜良折腾得五迷三道的,也算是能耐,他想。二十一世纪什么最宝贵?人才!她就是难得的人才。
那天晚上他没有睡好,他一直处于半梦半醒之间,尽管他喝了好几片速可眠。
起得太早了,大门还没开,出去散步也不可能。站在长廊上,他居然不知道往哪去才好。向左走,是妇产科,男人须止步;向右走,则是急诊科,更恐怖,上一次他在那里碰见一个家伙,一边把流出来的肠子往肚子里塞,一边到处打听道,把他吓得够戗。后来,才知道,那家伙是因为打老婆,结果叫老婆捅了一刀。
只好去找值班护士聊几句。
这个值班护士叫李萍,平时跟他很聊得来,聊得来的最主要的原因是她打针最轻柔,不那么疼。万喜良虽然号称大胆万,却怕打针,一打针就哆嗦,有一种押赴刑场的感觉,所以每次打针,他就点播李萍。
李萍有一双水汪汪的大眼睛,瘦并性感着。
跟所有的女人一样,结婚已经两年的李萍也喜欢人家恭维。万喜良就总是恭维她,尤其是打针的时候。
俩人聊着聊着,不知怎么,他们就聊到了安静。李萍说你最近跟安静打得火热,知道她为什么只肯吃药而不肯化疗吗?大家都挺纳闷的。
他说她又不是需要化疗的病,干嘛要化疗?她说谁说她没病,她比你的病重多了。他半信半疑,说你的意思是她得的也是那种病?她说不仅是,而且是晚期的晚期。他脸上的肌肉一下子硬得像石头,做不出任何的表情,嗫嚅了半天,才说为什么没见她穿过病号服呢?她说嫌难看呗。
他二话没说,就去找安静,见到她说的第一句话就是,我愿意做你的恋人。她刚醒。他无论如何也无法从她柔和的眼神上、舒展的表情上和浓密的秀发上看出她生命的花行将枯萎。她说你不觉得做我的恋人,稍微老了一点吗?她怀里抱着个洋娃娃,估计,她已经习惯抱着洋娃娃睡觉了——这显然是前青春期留下的后遗症之一。
他叫自己尽可能地冷静下来,如果可能的话,还要显得潇洒自然。他说女孩跟同龄人谈情说爱只是散文,而跟老一点的绅士谈情说爱则是诗歌。她撇撇嘴,问他答应做她的恋人是因为她的姿色,还是别的?他说当然不是因为姿色了,好看的脸蛋能出大米吗!不过,他心里说,要是长得跟恐龙一个样,谁理你呀。
她用她富有表情的眼睛向他投去诡诈而敏锐的一瞥,说你先回去吧,我考虑过后再给你答复。他知道她是故意拿一把,就说不,你必须即刻答复我。她说我要是即刻答复你,你就会以为我是个很随便的人哪。他说我若得不到你肯定的答复,就显得我太随便了。
他们在这样唇枪舌战的对话中,显然都有所收获,收获的是乐趣。
她推着他一边往外走,一边说好了好了,我答应你还不行吗?我要赶紧去卫生间,快憋死了。
他乐了。
安静再次出现在万喜良的面前,仿佛变了,变成另外一个人,变得沉稳、羞怯,像一个娇弱的小精灵,跟他印象中的那个整天吹着口哨搞恶作剧的顽皮女孩判若两人。
她说我这一辈子还没收到过情书呢,既然你要向我求爱,那么就得给我写情书才对。
他说太传统了吧,写情书、献鲜花、接送上下班什么的,都早已落伍了。她说反正我喜欢,你要得到我的欢心,非得写情书、献鲜花,一样也不能少。他苦着一张脸说必须这样吗?她说必须这样,没有讨价还价的余地。他只得万般无奈地说好吧。
她高兴了,眼睛里闪烁着灿烂的光辉,伸手摸了摸他的秃瓢,说你真好,还没接到你的情书,我就喜欢上你了。
他说那就把情书免了吧。
她威胁道你敢!
接触久了,他终于知道了她的故事:她的父母是文革以后的第一拨留学生,在迈阿密相识相爱,生下了她,送回国来让她祖母照料。她是由祖母养大的。三年前,祖母过世了,父母接她到美国,她只在那呆了两个月就呆腻了,又独自一个人回来了,过起了逍遥快活的日子。得知自己得了绝症,她一滴眼泪都没掉,只是喝醉了一回,那天,她整整干掉了一瓶龙舌兰酒。至今,她的父母都不知道她的病情,她也从来没打算告诉他们,她已经习惯了自己的伤口自己舔。
她最向往的生活是一个人开着房车,沿着国境线行走,采采风,写写游记,收集收集民间小调,可是,祖母不答应。祖母是个弹钢琴的,一辈子都在给人家唱歌的做伴奏,所以就逼着她也学琴,希望她将来能做一个真正的钢琴师,可以独奏的那种,或许还能到国际上拿个奖什么的。她是在祖母的教鞭下茁壮成长起来的。
哪里有压迫,哪里就有反抗,她二十岁那年,实在忍受不了祖母的魔鬼训练,离家出走了。这让祖母非常伤心,对她绝望了,找她回来,就再也不管她了。从此她与钢琴拜拜了。只在祖母过世的那天,弹了一天一宿的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