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十四岁的苏月毕竟还只是一个孩子,说起话来也不会深思,直接便笑着赞美道:“你名字很美,声音很好听,长相也很美!”
云静儿的脸红了。
苏月看到更是心情大好,“你过来,帮我整一下头发。”
“是。”云静儿站起身缓缓的走向她,垂下头轻柔的除去了她的头饰,解开了她的发丝。
云静儿正低头专注之时,苏月突然感到脖颈间一丝舒适的冰凉。
她好奇的伸手一摸,便碰触到了一个小巧的东西。
“这是什么?”苏月新奇的看着手里那只通体碧绿的翠玉玉佩,小巧精致,背面还有着层层叠叠的云层,正面刻着篆体的“云”字。她越看越觉得这么贵重的东西绝对不可能属于一个低贱的宫女,所以立刻神色一凛,喝道:“大胆!你居然敢偷宫里的东西!该当何罪!”
云静儿一看就是个胆小的女孩子,突然见公主这么一声呵斥,吓得当时就哭了,腿一软,立刻跪倒在地上。只是因为那玉佩是用红线穿起挂在颈间的,所以她跪下的时候因玉佩被苏月紧紧攥在手里,那脖颈便被红线生生的勒出了一丝红痕,头也被迫极为别扭的昂起,哭着辩解道:“公主,这是奴婢的传家之物,绝不是偷的!”
苏月当然不相信,绷紧了小脸继续逼问,“不说实话是么?你若是说了,我还能饶你一命。你若不说,休怪我按律处置你!”
云静儿显然被吓坏了,眼泪不停的流,“公主恕罪,只是这玉佩确实是奴婢的传家之物……奴婢绝不敢说谎,公主饶命……”
苏月冷笑,“传家之物?我可从没听过哪个寻常人家会有这么贵重的传家之物!再说,所谓传家之物也都是传男不传女,你家的传家之物怎会在你一个女子身上?摘下来!”
云静儿虽胆小,却也固执。僵持了许久,她就是不肯把那玉佩从脖子上给摘下来,并且绝不松口说是自己所偷。
苏月气呼呼的直接披了衣裳,把人领到了母亲面前,理直气壮的告起了状:“母后,这个奴婢她偷宫里的宝物还死不承认!”
皇后皱了皱眉头,听二人讲了前因后果之后,竟笑了,“安平,你以后可不能这样随便下定论。这的确是她家传之物。云静儿,你且出去,公主的话,你不要放在心上。日后这玉佩还是藏好为妙,夏天天热,当心再露出来被人再误会。”
云静儿抹着眼泪道了谢磕了几个头便出去了,皇后这时候才甚觉好笑的跟苏月讲起了这玉佩的前因后果。
也正是从那时,她才知道了,这个云静儿和仁明殿的其他宫婢不同,只因她有着曾经非常显赫的身世。她的父亲,是昔日鼎鼎大名的左相云南山,她脖颈中的玉佩,正是云家的传家之物。因她母亲在掖庭早已去世,这经历过大难的玉佩,自然就挂在了云静儿的脖颈之上,天经地义,容不得任何人质疑。
不过苏月还是不解,“左相难道就没有儿子了么?这传家之物怎会带在了女孩子的脖颈上?”
皇后解释道:“云家的男儿全部被处死,能够传云家血脉的,自然也就只有这女儿了。”
苏月点了点头,这才算是想通。
可能是因为这一次自己委屈了云静儿,所以再见她时,苏月便觉得非常抱歉,也不免对她另眼相看。加上她的出身,苏月对她抱歉之外,也多了几分同情和尊重奇Qisuu。сom书。总之,一来二去之下,两个年龄相仿的女孩子也渐渐熟识了起来,二人之间所谓的主仆规矩也渐渐的免去了不少。
如果不是两年之后苏昭看上了这位越发美貌的女孩子,云静儿也不会被母亲给赶出仁明殿,并勒令不准在苏昭面前再出现。
如果不是母亲仙逝,父皇也不会因为心情闷闷不乐而也看上了这个可怜的女孩子。
如果不是被皇帝看上,这个女孩子也不会被陈氏因嫉妒而处死。
现在,她死了。不知道她那玉佩,是不是也伴随着她而长埋于地下。
当然那枚玉佩何去何从,和她是没有任何关系的。
她关心的是,为何在凌云的脖颈里也同样有着一枚一模一样的玉佩?!
云静儿的玉佩既然是云家的传家之物,那这玉佩,必定是独一无二。凌云脖颈中的玉佩和那个玉佩一般无二,又说明了什么?
苏月简直不敢想下去。
把他曾经说过的话串在一起,就是一个几近完整的故事。
——他本是洛阳人氏。
——他的“父亲”老来得子。
——他的“父亲”绝不容许他做官。
——他搬迁至边陲吴家村的时候,只有两三岁,倒推过来,正好是十六年前。
苏月只觉得指尖冰冷,大热天里,竟感到了丝丝阴冷的寒气。
她不敢再往下想,更不会去为了证明这个可怕的想法而去求证什么。
她必须要让所有人确信,甚至包括凌云自己,都要确认他姓凌,他是个家世清白的农家之子,凌家子弟,出生在运州梅县吴家村。
必须如此。
绝不容许有任何意外。
苏月慢慢握紧了拳头。
昨日她问他索要那枚玉佩,就是怕这枚玉佩有朝一日会惹出无法收拾的麻烦。而他,无疑对玉佩是极端珍视的。他对她的要求一向是有求必应,而独独这次,他身子一僵,迟疑了一下,竟装傻的反问了一句:“嗯?什么?”
她当然知道这是不情之请,更知道这无异于无理取闹。只是,除了这个法子,她没有任何办法可以让他尽快把玉佩取下来,稳稳的藏在自己手里。所以她只好硬着头皮继续索要。
最后,他许是无奈了,也装不下去了,更是不想因此而让自己不高兴,薄了自己的面子,便笑了笑应和道:“家传之物自然是传家的,我自然是要传给凌家子孙的,娘子不要心急,这东西还能跑了不成?”
听他这么说,她也只好作罢。难得听他如此轻巧的四两拨千斤,她也只能笑自己居然忘了他也是个心思敏捷之人。
世上总有一些人大智若愚。那不是真的愚,而只是不想去费脑子在那些无关紧要的事情之上而已。
作者有话要说:吼吼,我徳赢了。。。。下场对西班牙,向冠军冲吧冲吧!!!加油加油加油~~~~~~
呜呜,霸王好多,乃们让偶在大夏天里不用吹空调了。。。心里哇凉哇凉滴呀。。。。泪奔~~~~
第二十五章
凌云是被苏月给闹醒的。圣贤曰,人生于忧患而死于安乐。看来果真如此。以前在吴家村的时候又要上山采药帮人看病,还要去私塾教书,回头晚上更要秉烛苦读,人反倒每日里精神奕奕。而现在除了读书什么杂事都不须再费心的时候,竟也习惯了这夏日午睡的休闲。
如今到了江南,似乎人人都有这样的习惯。燥热的午后,酒足饭饱,倒在竹榻上睡上一会儿,听着高高低低的蝉声,实在是种说不出的惬意和安宁。睡上半个时辰或一个时辰,再醒来之时,最热的时段已然过去,人也精神了许多,神清气爽。
凌云睡得很安稳,还仿似做了一个很好的梦。突觉耳边一痒,整个人便打了个激灵,陡然醒了过来。睁眼一看,果然是他家娘子在笑着逗他。
他轻笑着捉住她的手,“娘子醒了?”
苏月娇憨一笑,半个身子靠在他的身上,举起手里的鞋子道:“本来也没怎么睡。……卓凡,你看,这鞋子我从春天做到夏天,如今总算是做好了,不知你穿上可否合脚。”
凌云伸手接过,一脸掩饰不住的惊喜。他原本以为她早已放弃了这鞋子,没想到她竟还是给完成了。虽然这针脚难免粗糙,可这一针一线里所含的东西早已超过了这双普通的不能再普通的布鞋本身。
“多谢娘子!”凌云喜滋滋的连忙弯腰,套上了鞋子,又站起身颇为得意的走了两步,笑着赞道,“娘子亲手所做的鞋子果然不同,甚为合脚。”
苏月有些不太相信,“真的?”
“自然是真的!”
苏月这才放下了心,“鞋子合不合脚,脚知道。你若是穿着不适,就扔了它,我再做给你!”
凌云又开始笑,合不拢嘴。在房内又走了两步之后,才恋恋不舍的脱下,坐回竹榻上,圈住了她的腰,轻吻了一下她的脸颊,柔声道:“多谢娘子。”
苏月笑了笑,伸手握住了他圈在自己腰上的手,微顿了顿,低头轻声道:“卓凡,这几日你跟韦大叔似乎走的有些近,难不成是结成了忘年交?”
凌云嘿嘿一笑,“我只是发现韦大叔极为精通医术,便忍不住多问了他一些。本想拜他为师,可他偏偏不肯,说什么他自己也并非悬壶济世的大夫,只不过略通些药草而已。既然他如此谦逊,我也只好作罢。”
苏月挑挑眉:“这么说来你们还算是忘年之交了。这样也好,也免得你读书之余嫌烦闷。”
“嗯。”凌云点点头。只是,他点头,并不代表他真的相信所谓韦典只是“略通”而已。他对韦典的身份早已多有揣测,认定也绝非等闲人等。但既然苏月跟韦典都否认,他若是再追问也并无意义。一想到此,他心底又忍不住觉得有些落寞,圈在她腰间的手便更紧了些。
“卓凡,这几日我一直在想,扬州好的书院也不少,你想不想挑一间书院去读?”苏月依偎了他一阵,突然淡淡问了句。
凌云有些意外,“书院?”
“是啊。”苏月笑笑,“所谓读书,亦是论道。当初孔夫子弟子三千,七十二贤,莫不是在与夫子的论道中有所感悟,一个人读书,纵然再聪明绝顶,也终究是一家之言,难成大器。扬州文人雅士云集,且隐居大贤数不胜数,你何不趁咱们眼下已安定,去书院里结识一些同道中人?我听韦大叔说,扬州最出名的书院就在那城南山上,四周青山环抱,极为静幽,唤作淮左书院,取自扬州乃淮左名都之意。听说这书院数年前便被圣上朱笔玉批,由当时大学士修建而成,征集经典,广聘名师,刹时生徒数不胜数,三五不时的,还是有高雅之士、博学之家前来讲学,学风开放,教规整齐,贤才辈出,人才济济,你难道不想去结识一些名师么?”
凌云也是读书人,运州虽偏远,却也不是极为闭塞之地,自然也从别人口中听到过这鼎鼎大名的淮左书院。从抵达扬州的那刻起,他就在想着是不是有朝一日能去这书院去看上一看。就算是没办法进入书院读书,只是看上一看,也足够了。他当然知道,他来扬州是暂避来的,并不是和寻常人一样游山玩水来的。所以他实在没想到苏月竟然会有这样的心思,并来主动征求他的意见。
听她这么说,他自然是满心雀跃,却不敢表现出来,只是有些迟疑道:“这书院……怕不是什么人都能进的吧?”
苏月笑着摇头,“书院,自然是给读书人读书的所在,只要是才能出众者,又怎能不能进?你若是想进,自然是能进的。难道你还信不过我么?”
凌云怎么会信不过?她既然说得出,他自然是信的。只是这事事依赖与她,不由得让凌云心中落寞之气更甚,神色也随之黯淡了下来。
苏月似没有感受到他的失意一般,接着闲闲说道:“你既有大志,自然是要在三年后宏图大展的。眼下正是下功夫的好时候,我和这腹中孩儿可是等着你三年后上得金銮殿,成为天子门生,进士及第呢!”
说着,她的手牵引着原本放在她腰上的手到她隆起的小腹上,轻轻的拍了两下,微笑着柔声道:“不信你问问他!”
她话已说到此处,凌云不由得眼睛一热,所有顾虑便皆烟消云散去也。那毕竟是他神往之所,她若认为无碍,他自然也不会再推辞,因动容道:“多谢娘子。”
苏月噗嗤一笑,“你今日自己数一数说了几次感谢我的话了?你我本是夫妻,何谈什么谢不谢的?真是迂腐!”
凌云挠挠头,有些不好意思的红了红脸。
苏月看得好笑,正要多打趣他几句,却突的轻叫了一声,“呀!”
凌云一惊,神色大变,忙问,“怎么了?”
苏月似乎怔了一怔,身子也僵硬了一下。片刻之后,突又笑了起来,握紧了凌云的手紧贴在小腹上,喜悦颤声道:“卓凡,这孩子今日似乎格外高兴呢!方才惊连踢了我好几下,吓我一大跳!”
凌云这才舒缓了神色,忙兴奋的也想用手感觉一下,谁知竟又一丝动静也没有了。
他佯装失望的冲着苏月的肚子叹了口气,“你这孩子倒是偏心,每次我碰你的时候,你总是动也不动!”
苏月笑出了声,难得好心情的开起了玩笑,“想必他是在想,爹爹方才竟拿自己前途开玩笑,那岂不是拿我和娘亲的一生开玩笑!既然如此,还是不要理他了罢!”
凌云颇为夸张的皱起了眉,低头便把耳朵贴在了她的肚子上,咬牙佯怒道:“你这孩子现在就心胸如此狭窄,长大该如何是好?你若是听话,就动一动给爹爹听听。你若是不动,等你生下来,看爹爹不罚的你几顿不准吃饭!”
苏月几乎笑出了眼泪,失笑于他如此孩子气好笑的一面。
“呀!动了!”也不知道是不是这么一句恐吓的效果,苏月的肚子竟真的就紧接着动了两动,惊喜的凌云和苏月同时叫出了声。
这一动,可是把个凌云给乐的老半天合不上嘴。好不容易舍得把头抬起来的时候,发觉不知何时,苏月早已泪流满面。
“娘子,你这是怎么了?”凌云心中一慌,忙用袖子去擦她不知为何汹涌的泪水,并把她轻轻的拥在了怀里。
苏月说不出来。这种感觉竟是如此的微妙。自从这胎儿开始在腹中调皮的那刻起,她便会在每次胎动的时候,忍不住想哭。身为母亲这么久,当真真切切的感觉到这孩子的生命时,方才觉得再多的辛苦和付出都是值得的,那种母子连心的感觉竟会那么清晰。
她的孩子和别人不同,这是个注定苦命的孩子。他是个遗腹子,他是她用尽了所有甚至她的一生为代价换来的。
所幸,这代价还不是太残酷。凌云是个好人,她相信他会是个对孩子很好的好丈夫。她没有看错人。
在看到方才他手舞足蹈兴奋异常的贴在她的肚皮上和孩子讲话的一刻,她的泪便再也忍不住,合着所有的酸甜苦辣,一并冲了出来。
她为自己的冒险感到庆幸。她为腹中这可怜的孩子感到庆幸。
这是她的家。她的丈夫,和她的孩子。如果不去想其他的一切,在夏日宁静的午后,一家三口如此笑闹,怕是用整个天下都换不来的幸福。身为一个女人最单纯的幸福。
她得到过太多,也失去过太多。在这一得一失之间,很多的东西她早已看淡,虽然她的身份要求着她现在必须去为她的家族做些什么,但得失之间,她的态度早已不同。
身外之物太多,便是沉重的枷锁,有些平常人家极为寻常的东西,对自己而言便也变得那么不可求,那是再多的金钱和权势也换不到的。
比如这幸福,这弥足珍贵的温暖和欢笑,便是她现在倾尽所有也要守住的,而绝不容许任何人来夺走。
别说苏昭,就算是父皇,不管任何人,以任何借口来夺走她现在想要守住的一切,她都绝不容许。
作者有话要说:日更真的好累,求虎摸。。。。
第二十六章
一个刚搬来的人家自然会引起邻里四舍的关注,而被关注,显然不是这个深巷中刚搬进来的这家人想要的,所以这戏,总是要提前做足的。
韦典不是扬州人,可他对扬州极为熟悉,因为他有个扬州的妻子。
二十多年前,一个一文不名的年轻文人落魄之下随友失意游江南,却在扬州一病不起。友人虽忧心如焚,却只能因缺少诊金而一筹莫展,偏巧就听那掌船的艄公说有个渔家翁虽不是大夫,却也能妙手回春。众人欣喜之下便把韦典送到那渔家翁的家中。渔家翁果然不要诊费,可他要的是好词好赋。这当然难不倒这些书生,所以韦典也就极为幸运的被渔家翁给收留,并悉心照顾。
时正春寒料峭,重风寒染身本就不好痊愈。友人们交托了一番之后,便各自踏上自己的归途,只留下韦典一人在这扬州。
渔家只有两个人。一个是老渔翁,头发胡须虽都已花白,却还是每日每日的撑着船,忙活着生计。另一个,是老渔翁的孙女,年方十六,相貌周正,含羞带怯,典型的江南小家碧玉。
韦典在这个家里养了半年多。前三个月是他重病缠身,后三个月,则是他在照顾起了老渔翁。夏天过去的时候,老渔翁最终还是撒手人寰,只留下他的孙女。这当然是令他十分的放心不下的,因此在身感不妙之初,老渔翁便开□代给了韦典三件事。
这第一件事,便是这老渔翁对韦典言说,比起苦读经典费心于科考,他认为韦典这个一无家世二无天赋的落魄书生,与其一路潦倒,不如学医救人。这几个月来,他能对药草做到过目不忘,已经是颇有悟性了。所以,他建议韦典干脆放弃读书做官之途,选择钻研岐黄之术,谋得一门谋生的手段更为实用。韦典刚开始的时候颇受打击。任何一个读书人听到这样一个论断当然都会万念俱灰。所谓万般皆下品,唯有读书高。从医问药,毕竟不是被人瞧得起的营生,他日若医术达不到精湛,那也只能可怜巴巴的为了点穷人那可怜巴巴的诊费而奔波。能开得起医馆撑的起药铺的大夫,毕竟还是少数。但回头再一思量,他也觉得这未必不是一条出路。别说这老渔翁愿意倾囊相授,但就他是自己的救命恩人,说的话也总不会害了自己。如若科举一生不中再图他途,怕是做什么都已晚矣。反复思量之后,韦典终究点头答应。韦典一点头,老渔翁他便爽快的把自己毕生心得连着保存的医书统统交给了他,让他成为了自己的传人。
至于这第二件,自然是在他答应了第一件的基础之上。老渔翁自然看得出身边这对年轻人这几个月来眉眼之间早已不寻常。他既肯收韦典为弟子,便不会不把自己唯一的孙女托付给他。而这第二件事,韦典自然答应的也比第一件事要爽快的多。
只是这最后一件,真的让韦典犯了难。老渔翁早已看出他仕途之心未死,眉宇间还有些读书人的不甘之气,因此便要他起誓,此生远离官场,放弃那飞黄腾达之梦,才能保的一生太平。当时的情形由不得韦典思虑太多,便只好点头应了下来,只是这心里,终究有些不大顺气。那时毕竟年轻,毕竟参不透这誓言之中,是何等的沧桑之意。乃至人到中年经历风雨之后的韦典每每想起,便忍不住有些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