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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只僵尸不太冷-第2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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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蓝天笑说:“我‘臭脚王’可不是浪得虚名的。”

    两个人哈哈大笑起来。

第六十九章 还是欠你一个愿望() 
快乐的时光总是容易过。

    蓝天他们走了几间铺子,试穿了二十几双鞋,终于选中了一双合蓝天意的,是一双很炫的荧光蓝底火焰纹运动鞋。

    曼晴说:“我也想送蓝阿姨一双,你给她选一双吧。”

    蓝天说:“我妈这人朴实,你买太好的给她,她肯定不好意思要,也不舍得穿,就买那双纯黑的普通款给她就行。”

    曼晴点点头,满意地付了款。蓝天把他那双鞋的商品牌子去掉,当即就欢欢喜喜地穿上。他舍不得丢掉那双旧凉鞋,就放在鞋盒里拿走。

    曼晴把黑鞋送给蓝菲,蓝菲很不好意思地接受了。

    蓝天和曼晴帮了将近一个小时的忙后,蓝菲说:“曼晴不能太晚回家,不然她爸爸妈妈会说她的。”

    蓝天说:“好吧,我来当白马,送灰姑娘回家吧。不然,过了十二点钟,你的马车就会变回南瓜,我就会变回老鼠——”

    曼晴笑说:“你不是小狗,汪汪,汪汪。”

    三个人都也笑了起来……

    蓝天的这个魔能是不能用太久的;要休息一下。他坐正了身子,长长地叹了口气。

    曼晴问:“还要继续么?”

    蓝天点点头,说:“我休息一会儿。”

    曼晴控制不住自己的情绪,扑到他的怀里,积蓄了数年的眼泪终于不可抑止地汹涌而出。

    蓝天没有推开她。现在他更确定了,她是他最忠诚的朋友。但是,仅仅是朋友,没有什么超友谊的关系。

    他想起来了,想起了过去那些如同苦茶的岁月,入口苦涩,回味甘甜。

    他想起了,曼晴送他鞋子的那天晚上,妈妈蓝菲一直摆摊到深夜,回家后,累得趴在床上不想动了。

    蓝天也还没有睡,刚复习完功课,看到她回来了,就帮她打了热水。

    蓝菲先去洗澡,洗完出来时,看到蓝天正在灯下翻来覆去地看他那对新鞋,就像孩子过年得到红包那样欢喜。

    蓝菲想了想,用那对因为常年干重活而粗糙无比的手把那对新的黑鞋递给他,说:“这个你也拿去吧。你要上学,不能穿得太怂。俺去摆摊,不用穿得太好。横竖俺也是39码。”

    蓝天坚决地拒绝妈的好意,说:“你那双凉鞋也快报销了,而且过两个月天气就会转凉,你也需要球鞋。”

    蓝菲说:“俺去地摊买一双便宜货就可以了。这种高档货,穿在俺脚上,浪费了。你是初中生了,穿这个就合适。”

    蓝天说:“这不行。妈,你不能每回都把好的都留给我。我长大了,不能永远地受你的照顾。”

    蓝菲长长叹了一口气,说:“妈没有照顾好你。如果我没有把那双捡来的运动鞋给你穿,你就不会得脚气病了。”

    蓝天说:“我的记性好着呐,那怎能怪你呢?那时候我们穷得连鞋都买不起了。你怕同学们嘲笑我,才想着去捡破烂,卖了,给我买鞋。没想到居然捡到一双很新的球鞋,把你可高兴坏了,拿回来给我穿。你又不是未卜先知,怎么会知道那双鞋的旧主人是有脚气病的呢?”

    蓝菲说:“还是你要吧。万一弄脏了,也有一双替换。”

    蓝天撒赖了,说:“不行,你不穿,那我也不穿。”

    蓝菲知道拗不过他,只好说:“好吧。那俺留着秋天的时候再穿。你快去洗澡吧。”

    蓝天高高兴兴地说:“好。”

    蓝天很喜欢曼晴送给他的礼物,过了两个月,轮到曼晴生日了。

    曼晴来到蓝天家,看到蓝天正在做手工艺。

    他在做一只贝壳船。胶泥垛的船身,粘上一只只小贝壳,小贝壳大部分都是白色的,也有一些是蓝色的。蓝色的贝壳砌成了x三个字母,正是许曼晴这三个字的缩写。自制的白帆上,居然绣着龙飞凤舞的隶书的“一帆风顺”四个字。

    曼晴又惊又喜,感动得说不出话来。

    他笑着说:“我曾经在节假日的时候跟着妈妈去海边摆摊,捡了很多漂亮的贝壳。现在胶水还没有完全干,你先别碰。”

    曼晴说:“这礼物太特别了,你太有心思了!我好喜欢!”

    蓝天笑着说:“这几个字是我请许阿姨帮忙绣的。许阿姨不是很会表达自己的感情,其实心里也是很疼你的。”

    曼晴笑着说:“我知道啊!我跟你说啊,我妈可神秘了。我家有一个小房子,是常年锁着的,只有我妈有锁匙,谁都不许进去。连那窗都用黑布遮了个严严实实。以前我们没有搬过来之前,我们家也有这样一个黑房子,也不知是有什么用?他们也没有摄影的爱好啊!”

    蓝天笑问:“那有没有什么奇怪的声音传出来?”

    曼晴说:“没有,一点声息都没有,我都留神听了几年了。”

    蓝天把贝壳船送到曼晴手上,问:“你的生日愿望是什么?想到了么?”

    曼晴想了想,笑说:“我的生日愿望是过几年我去北京参加艺考,到时候你能陪我去吧”

    蓝天笑说:“就这么简单啊?那你还要想这么久啊?”

    曼晴笑说:“你别搞错了,这只是我的生日愿望,并不是你输给我,我要求你做的那件事。那件事我还没想哩。”

    蓝天笑说:“咳,你能不能爽快点?这一点都不像你了。”

    曼晴笑说:“好吧,我答应你。等我考了艺考,我就把答案告诉你。”

    几年后,蓝天遵守承诺,送曼晴去北京参加艺考。

    曼晴的第一次艺考失败了,没有被录取。

    那天晚上是一个没有星星的、雨水纷飞的夜晚。

    喝了一点小酒的、伤心失意的曼晴跟蓝天在雨中跳舞。

    他的眼神,像一只温柔的手,轻轻抚摸着她的心。她一下子就醉了,站立不稳,也迈不开脚步。

    带着几分醉意,曼晴主动开口,要求蓝天把初吻给她。她说这就是她要求他做的事。

    蓝天犹豫再三,还是拒绝了。他说:“我宁愿做一个违背承诺的人,也不想做一个不遵从自己内心的声音的人。”

    曼晴掩饰地装疯卖傻地笑着说:“我喝醉了,刚才说什么了?”

    蓝天笑着说:“我也忘了。”

    曼晴笑说:“那当我什么都没说。你还是欠我一个愿望!”

第七十章 最后通牒() 
时光,匆匆流逝。

    蓝天和曼晴又一起经历了很多事,曼晴的记忆清晰地记录了这些事,也记录了她自己的感受。

    蓝天考取了哈佛大学,但是曼晴第二次去北京参加艺考,蓝天特还是意从美国飞回来,陪着她去参加。这一次,曼晴成功了。

    几年后,蓝天学成归来,进入了一腾集团,成为了业务部的主管。虽然有些黄马褂之嫌,但是他的实力也是不容置疑的。

    二十三岁时,他长出了僵尸牙,变成了真正的僵尸!

    他一直都热爱旅游,这一次,他趁着假期,去巴黎,是曼晴送他上机的。

    在曼晴的记忆中,那飞机如一只雄鹰,向远方翱翔而去,留下一条长长的美丽的飞机云。

    蓝天的父亲将臣快要去世时,蓝天赶了回来。

    后来,蓝天告诉她,他认识了一个很好的女孩子,他很喜欢她。

    曼晴非常失落,也很后悔。为什么自己不陪着他一同去巴黎旅游?就因为自己的那个首演么?相比起事业,她发现还是蓝天更加重要。

    蓝天的家中,她又看到了那个叫做如梦初的女孩子,原来她就是蓝天喜欢的人么?她和父母居然住到了蓝天家,蓝天说,是为了保护他们。

    在苏州,蓝天遵守承诺,上台献花。她流泪了。是欢喜,也是悲哀!她知道他是跟梦初一同来的。在苏州的园林,她看到了蓝天,喜出望外!而他正在寻找梦初,压根没有看出自己的心碎。

    再后来,梦初决绝地离开了蓝天,并且在他的世界消失得无影无踪。她看到他发了疯一般到处去找她,找不到!

    他又去了巴黎,到所有梦初曾经更他一起去过的地方,找不到!

    他变了!

    他开始流连于酒吧,深夜买醉,企图用酒精来麻醉自己。

    他再无心打理公司,放了自己一个悠长假期。

    他开始抽烟,抽得很凶。

    他开始跟一些在酒吧认识的女郎打情骂俏,试图用别的女人来忘记梦初。

    他有时候会潜入深山野林,一个人独自徘徊……

    她看在眼内,痛在心中。

    她暂时舍弃了事业,跟着他到处流浪,生怕他出什么意外。

    某一晚,在一个偏僻小山村的农舍中,他他喝了几斤白酒,又醉得不省人事。

    然后,逆神出现了。

    他跟守在蓝天身边的曼晴说:“我有办法让他不那么痛苦。忘记,是最好的办法。”

    曼晴不答应,怕他会伤害蓝天,试图阻止他,结果被他打晕了。

    曼晴醒来后,发现蓝天也刚刚清醒。他眼神呆滞,一脸迷惘,已经失去了所有的记忆。对,是所有的记忆,从出生,到现在。

    他茫然地看着曼晴,问:“你是谁?我、我是谁?”

    在那一瞬间,曼晴真的很想说,我是你的青梅竹马的恋人。可是她终究还是没有办法说出欺骗蓝天的话,只得说:“我是你的相识多年的好友!”

    他的痛苦确实没有那么尖锐了。但是,他仿佛变成了另外一个人。以前阳光开朗的他,被冷漠霸气的他所代替。

    逆神到底用什么办法,“洗去”他的全部记忆呢?

    她不管他变成什么模样,还是一如既往地陪伴他,鼓励他,帮助他。

    他振作起来,重新专注于他的事业,精心打造了一个一腾王国。

    他没有再提起梦初,她也没再见过梦初。

    直至,她在征婚舞会再次看到梦初……

    蓝天送曼晴回到她的公寓。

    曼晴问:“两天后,宫仙羽的妈妈宫太太举行慈善晚会,她也邀请了你吧?我还是希望你当我的舞伴。”

    蓝天思虑片刻,淡淡地说:“我这几天都有事,就不去了。曼晴,谢谢你,在我最彷徨的时候,是你一直陪伴我、安慰我、鼓励我,我都铭记于心。”

    曼晴撇撇樱桃小嘴,有些不满地说:“你以为我是想你感谢我么?蓝天,那你现在想起自己还欠我一个愿望了吧?这个诺言还有效么?”

    蓝天点头,说:“有效,什么时候都有效。”

    曼晴的双眼毫无顾忌地直视着他,坚定地说:“那我要你做我的男朋友,做一个月就行。我很想知道,我们到底能不能试着走到一起。如果你不同意,那就算了,当我没说。但是从今天开始,我们绝交。我再也不想看到一个让我如此伤心的你了。这是我对你发出的最后通牒!”

    蓝天的眼中闪过一丝惊讶和无奈。

    他犹豫了半日,终于肯定地说:“曼晴,我还是那句话。我宁愿做一个违背承诺的人,也不愿意违背自己的初心。”

    曼晴火了,怒叱:“那就这样了。你以后都别来找我!”她失去了一贯的淑女仪态,“嘭”的一声把门狠狠地关掉了。

    蓝天呆站在门口,良久,感到万分失落。

    自从失忆后,他没有再跟从前的那帮朋友联络。现在,他连唯一的朋友曼晴也失去了吗?

    梦初,她现在在做什么?我真的值得为了她,而放弃曼晴这么好的女孩吗?

    梦初与刘焱回到了梦初的家。她还是睡自己原来的那个房间。刘焱睡在客房。金鑫可能是工作压力太大的缘故,患上了神经衰弱,跟梦初一样,也睡眠不好,因此他们把最好的房间也就是梦初父母之前的卧房让给他睡。

    刘焱在这房子的周围布了结界,并将自己的一缕神识融入结界中。任何僵尸的闯入都会惊醒他,那些普通的盗贼就更不用说了,根本都进入不了结界之内。

    这里说明一下,修仙成功后,仙也是有级别的。像田沃土就刚刚修炼成地仙,乃仙之第一级,地仙之后是重仙,重仙之后是金仙,金仙之后是天仙,天仙之仙的最高级别,不老不死不轮回。刘焱兄弟都已经修成了重仙。

    梦初今夜无法入眠。

第七十一章 夜袭() 
梦初的脑海里反反复复地出现舞会上的那些零碎的片段。她紊乱了,怀疑自己是不是在做梦。

    她突然感觉到一丝不安,因为她感觉到某人来到了刘焱所设的结界前。自从修为提高了很多以后,她的视觉、听觉、嗅觉都变得异常敏锐。

    她放开神识,向结界外看过去。现在她的神识已经能看清方圆一里内的情形了。

    她看到了站在门口的身穿黑色紧身夜行衣的身材火辣的angel。

    angel的嘴边挂着一抹狞笑。她的脚下聚集了将近一百只丑陋的老鼠。那是一百只全身上涂了剧毒汁液的老鼠!

    虽然,僵尸联盟早就知道梦初、刘焱和金鑫的归来,但是,不知道为何,战逆神下令,吩咐不属全都按兵不动,不准任何僵尸擅自去袭击他们。

    angel也接到了这个命令,但是,她无法按捺住心中的妒忌之火。她要在今晚就报仇!

    为了不被其他僵尸发现并报告上。级,她选择了单独行动,就连她的上线阿文都被她瞒过。

    老鼠身上的毒液是angel让她的下线阿roy涂上去的,名叫“七步醉”。只要这种毒液粘到人的伤口上,就会通过血液循环进入人的心脏,那人就会如同喝醉酒一般,不由自主地走七步而毒发身亡。这毒液是一个迷恋她的一个名叫“后危”的僵尸当作礼物送给她的。后危是后卿的徒弟,变成僵尸前是一位心术不正的药剂专家,三十年前被逆神变成僵尸后拜后卿为师,专门研制毒药。他本名叫什么,大家都忘记了,连他自己都记不得了,现在的这个名字是他师父后卿取的。。

    angel露出僵尸獠牙,试图穿门而进,然后从里头把门锁打开,放那群老鼠进来,却被透明的结界挡住了。

    那群携毒老鼠也在angel的魔能的驱使下,“吱吱吱”地叫唤着,企图冲破防线,却都徒劳无功。

    这是刘焱用重仙的修为所布的以他的鲜血为引的结界,对于像她那样魔能低微的僵尸有绝对的防御作用。而且,在她碰到结界的那一刻,刘焱的那一缕神识就察觉到异样,他本人就立刻醒了。

    刘焱很淡定地用千里传音功对她发出了警告:“你再不走,我就不客气了。”

    angel害怕了,知道对方的实力比自己强得多,虽然心有不甘,也只得灰溜溜地落荒而逃,那群老鼠也四散逃窜。

    蓝天来到wonder舞台吧。他要找逆神问清楚。

    der舞台吧是一腾集团旗下物业,也是爸爸的乐队驻场的地方。这个酒吧的特色是整体设计成圆柱形,正中央有一个可以360度旋转的圆形大舞台,墙上用彩色的反光砖砌成各种抽象的图案。有两排以舞台为中心的观众座位,都是明黄色的“凹”字形沙发,沙发前有玻璃茶几。有的沙发小一点,能坐两个人,应该是情侣座位吧,有的能坐七八个人,很适合一班朋友聚会。

    五颜六色的剧烈地摇晃着的舞台灯光从四面八方射向舞台。

    战逆神的“flying乐队”一上台,就惹来阵阵尖叫,看来大部分的女客都是冲着他们来的。逆神今天打扮得很戏剧化,走得是混搭的路线。他的一头紫色长发梳成个性十足的脏辫,辫上绑着数条彩绳和珠串,身穿一套白色羽毛装,背后是一只白色羽翼,是一只,而不是一对。这代表什么?落凡的折翼天使吗?他化了淡妆,显得比素颜更英俊。

    随着舞台的转动,乐队成员向观众挥手致意。

    蓝天找了一个前排的雅座,什么都没有点,安静地坐着。

    逆神笑着对台下的观众说:“分贝不够高re。”他的笑容跟平日的那种或冷酷或嚣张或讥讽的笑容不同,竟然有几分暖意。

    女士们很听话地制造了更高分贝的尖叫。

    他笑着说:“好,你们经常叫我encore的啊。这回你们知道我的辛苦了吧。”台下笑声响起来。

    此刻站在台上的他,热力四射,带着几分魅惑,几分不羁,让人觉得近在咫尺却又难以捉摸。他的气质是多变的,时而似不食人间烟火的花无缺,时而儒雅温和,时而似玩世不恭的令狐冲,时而似带着几分邪气的小鱼儿,时而像张国荣演过的那个自称为“没有脚的小鸟”的阿飞,这变幻莫测的气质可能也是他迷倒众多女孩子的原因之一。

    四个人背对着背,面向着四个方向。此时逆神面向西,而面向北边的

    乐队的贝斯手是个刚满十五岁的美少年,名字叫阿,还是个初中生。他顶着一头白色中长卷发,戴着变色眼镜,嘴唇是紫黑色的,一边耳朵有金属耳钉,戴一条金属链,链坠是一把剑和一把斧头组成的十字架,酷劲十足的桃红色朋克风格的皮外套加黑色紧身裤,配一对款式很潮的铆钉直筒长靴。他的中性魅力让他收获了不少男性和女性粉丝,受欢迎程度仅次于逆神。

    面向南边的也是个吉他手,他顶着一头棕红色的披肩长发,烟熏妆上,颈上挂一条粗大的金属链,链坠是一个骷髅头,穿着露腹的黑色皮背心,发白的撕条牛仔裤。

    面向东边的是戴着海盗三角巾的鼓手和他的鼓。

    逆神的下一句话就如同往油锅里加水,一下子在客人中炸开了。他说的是:“今天我特别高兴,因为我女朋友也来了,正坐在你们中间。你们猜猜是哪一位?”女士们有的笑着你推我,我推你,有的左顾右盼,有的窃窃私语。有几个勇敢的女孩举起手来,争着说:“是我,是我。”

第七十二章 逆神的那一面() 
逆神的眼睛对着一些前排的女客放电,恰在此时,他看到蓝天。他对蓝天视而不见,回头对阿笑了笑,眼睛继续其他女客扫射。

    有些女客貌似矜持地低着头,其实心里也是春心荡漾:是说我么?

    只听逆神笑着说:“好,我揭晓了。就是那一位——”

    众人的目光齐刷刷地跟着他的手指尖,射向角落里的一个八人雅座。只见当中的一个盯顶着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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