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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的游戏之我是星球的远大意志-第34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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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惜只来得及进去,就被灵力轰击给撕碎了。

    等传送走了以后,赫尔斯昏迷了好多天才醒来,发现自己位于陌生的山林之中,调整了紊乱的灵力运转以后,依靠着浆果一点点的恢复体力,直到今天为止。

    一开始,赫尔斯还以为自己遇见了魔鬼,毕竟远处开的是地狱之门,但是很快赫尔斯就改变了自己的判断,因为地狱之门不会这么的扭曲与疯狂,并且颜色应该是鲜血的红色而不是淤血的朱红,所以这东西是赫尔斯过去只闻其名的深渊之门!

    赫尔斯本以为会走出现世恶魔,还准备为民除害,但是从深渊之门中走出来的却并非恶魔,而是自己的老熟人,庇赫姆。

    不过,如今的庇赫姆或许不应该称之为人,他的肋骨穿刺出体表,形成了由骨头组成的翅膀,除此之外全身各处也都遭遇腐化,望之不似人形。

    作为接受过完整教育的贵族,赫尔斯很快判断出来庇赫姆遭遇了什么:“你向恶魔祈祷?”联系起庇赫姆直接出现在自己的周围,赫尔斯又加上一句,“祈祷通过恶魔来找到我的位置?”

    “你疯了吗?向恶魔祈祷?”

    “哈哈哈,可惜,是替你可惜,我祈祷的恶魔不是普通的恶魔,而是天启骑士之死亡骑士戴斯,他给了我力量!”庇赫姆说话的声音带着诡异的卷舌,让赫尔斯都快听不懂了。

    “我老了,很老,快死了,我一度以为没法为我钟爱的裴斐报仇了。我曾经祈求魔鬼杀死你,可是他们的要价高的吓人,只有恶魔,只有恶魔能给我新的力量!”

    庇赫姆再也说不出话了,因为恶魔的力量将他的意识完全的腐蚀,他,或者是它,咆哮着冲向离自己最近的目标,也就是赫尔斯。见此,赫尔斯只能暂时用灵力顶住自己的伤口,开始与恶魔化的庇赫姆战斗。

    虽然恶魔化的庇赫姆只是超凡传奇级别,但是赫尔斯一不擅长战斗,即使锻炼了十多年,也只比在贝哈拉时好好那么一些,二是赫尔斯还处于重伤状态,三是对于恶魔的自我再生能力,赫尔斯很难解决。

    就这样,两人缠斗了4天之后,赫尔斯才终于将恶魔化的庇赫姆击败,倒在血泊之中的庇赫姆再也无法复苏,因为所有能用于复苏的力量,已经都被抽干了,庇赫姆那曾经隆起的恶魔化躯体,如今也变得瘦骨如柴,仿佛一碰就炸裂。

    似乎是真的要死了,庇赫姆反而恢复了几分清醒,他望着勉强站立的赫尔斯,露出了可怖的笑容:“我快要死了,即使没有这场战斗,我也剩不下几天的寿命,所以我就想啊,拿人生最后一点精力去报仇,这似乎也不错呢。”

    “可你输了,我赢了,”赫尔斯毫不留情的说道,却换来了庇赫姆的狂笑。

    “哈哈哈、咳咳,我输了?啊,这场战斗我确实输了,还堕落成了恶魔,怕是没法去成为英灵,但是你和我的人生相比,是我赢了啊,我还有儿子,还有孙子,还有无数的同族,他们会歌颂着我的名,而你呢?而你呢?”

    “我马上就要死了,就此消散,可是你还活着,是直接认输?还是继续为你那遥不可及的梦想,做徒劳的挣扎?然后看着你的国家你的族群万劫不复”

    庇赫姆的声音越发微弱,直到再也发不出声音,他是真的死了,赫尔斯在血泊前站了半天以后,黯然离去。

    若干年后,一伙蛮族迁移到这里,发现了庇赫姆的骸骨,将其认为是圣物而拿去祭拜,结果在祭祀典礼中,骸骨闪烁着青光而活跃起来,接着凶性大发,将整个部落的族员啃食一空。

    当其他部落来到这里时,发现这个部落的人已经全死了,死相极惨,全身的肉条皆被撕扯下来。

    自此以后,这一带的蛮族就流传着一个恐怖的传闻,每当在夜月之时,青色的月光出现以后,一个全身都是骷髅的怪物就会出没,一旦碰上生者,他就会将其全身的肉块撕裂,贴到自己的骨骸之上,而这个怪物被称之为,夜行者。

    伤势修复以后,赫尔斯重返稀薄,开始不断地对菲氩势力和悉耐克人进行袭击,尽管战争已经结束,没有任何的悉尼人贵族在支持赫尔斯,相反还在痛骂。

    就这样,赫尔斯从2369年一直到2381年这12年的时间,都在不断地袭击之中度过,期间数以万计的人死在赫尔斯的手上。

    最后终于是菲氩先撑不住了,他们不害怕赫尔斯率军叛乱,他们害怕赫尔斯无双恐袭,毕竟没人能挡得住一个不朽史诗的袭击,还是持之以恒的袭击,你要说布置好陷阱那当然能挡住,可是只有千日做贼,哪有千日防贼?

    于是在2381年时,菲氩与赫尔斯签署了迪马妥协法案,赫尔斯不再袭击菲氩,并且不得离开迪马,不得质疑悉伯对迪马的主权,作为交换,菲氩则宽恕赫尔斯极其追随者的一切罪责,并且授予赫尔斯在迪马的绝对自治权。

    于是时隔数十年,赫尔斯又回到阔别已久的家乡,回到了物是人非的家乡,走进了悉伯在迪马山上专门为赫尔斯修建的宫殿。

    “少小离家老大回,乡音无改鬓毛衰,儿童相见不相识,笑问客从何处来,不愧是神界的诗篇啊,笑问客从何处来呢?”赫尔斯望着山下的广场,三十多年前,那里挂着赫尔斯所有亲人的尸体,任凭乌鸦啄食。

    “你们都出去吧,这里只需要我一个人居住就够了,”赫尔斯将那些来路不明的仆人统统赶出了宫殿,自己将宫门给关上。

    当宫门缓缓关上的时候,赫尔斯回首望向遥远的雅世艺,似乎想起了那段十余年前的对话,他只能无奈的低下头来:“是啊,12年的袭击,他们怕了,我也累了他们赢了,我也输了我还是输了啊!”

    厚重的宫门被关上了,发出砰的一声闷响,以及一阵若有若无的叹息。

    

第六百二十三章:狂人的空想城(上)狂想() 
山上一座宫殿,山下一座府邸;宫殿里住着悉伯境内臭名昭著的“狂人”屋大维·赫尔斯,府邸里住着迪马境内颇有名声的一户贵族;赫尔斯正枯坐在树下沉思自己的这一生,贵族祖孙二人正在仆人的服侍下回忆苦难的过往。

    “爷爷,我们已经算是迪马数得上号的贵族了,也只能住这样的房子,那山上那座从来没有开门过的大房子,里面究竟住的是什么样的人啊?”

    “山上的大房子?那是王宫,悉伯唯一一个不是国王却可以住在王宫里面的人,被誉为‘狂人’的灾星,就住在里面。”

    “并且我还要纠正你一点,孙子,那所宫殿的大门不是没有打过,而是你出生以后没有打开过,但是在你出生之前,那座宫殿的主人,给我们,也就是你的长辈,造成过无尽的苦难。”

    “孙子,你很幸运的出生在2395年,避开了悉伯大地一切的苦难,由狂人所造成的一切苦难,然而出生在2345年的你爷爷我,就没有那么幸运了,那一年‘狂人’从监狱中逃脱,给悉伯带来了新一轮的灾难。”

    “这个消息我也是听过的,爷爷,我听说‘狂人’带着一波人向我们的宗主国菲氩叛乱,可是这是为什么呢?”

    “因为他个人的贪婪啊!他向魔鬼出卖了灵魂,换取自己突破超凡传奇达到不朽史诗,而作为交换,他必须为悉伯带来无数的苦难与死亡,来取悦那些魔鬼。”

    “所以,尽管菲氩友善的将他邀请到首都,给予他无数的荣华富贵,可是仍然不满足的‘狂人’,趁着他们疏忽大意之时,将菲氩的王宫轰成了一个大坑,然后潜逃回来,在西方邪恶的瑞英麦邱支持下,发动了对菲氩的叛乱。”

    “当然,这个‘狂人’叛乱时言语说的煞是好听,什么寻求悉伯的独立,让贵族变得有价值,很是吸引了一批贵族,当然有人怀疑,觉得这些贵族是这个‘狂人’动用了魔鬼的手段,才勾引他们堕落的。”

    “不论有没有动用魔鬼的手段,这都无法掩盖他邪恶的主张,他根本不在乎我们这群可敬的贵族,残暴蛮横的拒绝我们的劝诫,凭借自己的喜好肆意妄为,因此很快就在那罗城下流尽了我们的血。”

    “除此之外,他还和瑞英麦邱狼狈为奸,以借钱的名义将我们悉伯境内所有有价值的矿产、资源,统统抵押给了瑞英麦邱,那些如狼似虎的瑞英麦邱包税人来到我们这里肆意妄为的强征豪夺。”

    “或许是连神灵都看不下去了,在那罗惨败之后给予他在乌尔多奇的被俘,事情姑且告一段落。”

    “可惜魔鬼的阴暗力量是你无法想象的,我们西方那些悉尼人贵族,由于长期和邪恶的瑞英麦邱接触,也一同被瑞英麦邱污染,因此策划了袭击去救援‘狂人’。”

    “于是在我出生的那一年,狂人离开了监狱,前往西边的悉尼。再给悉伯带来无穷的灾难与血色之后,接下来他将要给悉尼带来灾难。”

    “接下来又是二十多年的混战,期间无数人员、财产因为他而消亡。唉,孙子,不瞒你说,爷爷我也曾经参与了最后一战,在雅世艺的战役,将他第二批的追随者给剿灭。”

    “原本我们以为,战争就此结束,然而恶人向来长命,他居然能从雅世艺中逃脱,还掳走了可敬的庇赫姆元帅,导致这位元帅至今处于失踪的状态,所有人都认为他已经被‘狂人’杀死了。”

    “接下来的岁月,也就是你父亲童年的那一段时光,那可是一阵相当可怕的时光,到处都传来消息,‘狂人’又袭击这里了,‘狂人’又摧毁那里了,总之每当‘狂人’的消息出现,总是会伴随着无穷的灾厄。”

    “孙子,我和你说过你叔祖爷爷的事情吧?他当年可是我们家族的顶梁柱,多好的人啊,品德又好,能力又强,想当初就是他带着我们迪马与菲氩交涉,我们家族如今能在迪马有这种地位,你叔祖爷爷居功至伟,可惜就是在那阵时期,被‘狂人’给杀了。”

    赫尔斯记得,山下离宫殿最近、府邸最豪华的一户贵族,如今这户贵族可以说是迪马的显贵,但是三十多年前,赫尔斯还与菲氩交战的时候,这家所谓的“贵族”,不过是恶棍行会的会长。

    之所以如今会成为贵族,是因为他们中一代人,哪一代人忘了,总之是一个族员,心黑手狠,充当菲氩的狗腿子,手上沾了无数人的鲜血,最后被赫尔斯处决了。

    赫尔斯会杀那个人,倒不是他和菲氩合作,这样的人多的去了,赫尔斯也杀不完,那个人真正的死因,是他靠着自己天生丽质的女儿和驻迪马的西菲力人将领搭上线,接着狐假虎威,将许多无辜者屈打成赫尔斯的同伙,与此同时吞并了无数地产而发家致富。

    最无耻的是,他女儿被送出去的时候,还是怀着孕的,而那个西菲力人就好这一口,赫尔斯之所以会知道,是因为这信息是那家伙女儿告之赫尔斯的,还坚定的要求赫尔斯为自己报仇。

    赫尔斯给悉伯造成了如此严重的伤害,两次惨败死伤无数,为什么雅世艺之后第三次重起时,仍然会有支持者?因为这群支持者大多不是赫尔斯追随者,而是被赫尔斯追随者。

    那些依附于菲氩的新悉伯人贵族,在菲氩故意的放纵之下,起家时是鲜血淋漓的积累,誓要将旧贵族吃的骨头都不剩,那些被新贵族逼上梁山的旧贵族,就只能聚拢到赫尔斯的身边了,即使赫尔斯已经惨败2次。

    后来赫尔斯接受《迪马妥协》,也有给这些追随者一个交代的意思,赫尔斯这一辈子辜负了太多的人,到头来总得抓住那么一些的人吧?

    “就这么闹了十来年,菲氩终于妥协了,唉,这也没办法,谁叫贝哈拉那些大人物心软,不想让我们这些小民继续被‘狂人’危害呢?”

    “所以他们就牺牲了我们迪马,让‘狂人’统治我们迪马,来换取‘狂人’不再袭击。于是悉伯重新获得了安宁,但是‘狂人’的家乡,也是我们的家乡,迪马,却被他给祸害的不轻。”

    “爷爷,可是从我有记忆起,‘狂人’就再也没有了消息,这中间是发生了什么事情吗?学院里也都不讲这些事呀。”

    “咳,这个‘狂人’到了我们迪马以后,自然还是老一套,无视我们这些可敬贵族的劝言,凭借一己喜好肆意妄为,给我们迪马也造成了沉重的灾难,直到你出生前一年才好转起来。”

    “‘狂人’是2381年重回迪马的,那时候我们为了讨好‘狂人’,让‘狂人’高抬贵手放过迪马,我们给他送了很多礼物,这些价值规模庞大的礼物,也就安抚了‘狂人’2年,从2383年开始,他又肆意妄为了。”

    “当然和前几次一样,狂人依旧为自己的肆意妄为找到一个好借口,前几次是要建立独立的悉伯,这一次则是要建立一个没有冲突、人人富裕的美好新世界,似乎是从‘狂人’一个狗头军师,叫做艾格玛那里学来的理论。”

    进入迪马的王宫,平静的过了2年之后,赫尔斯开始感到一阵的空虚,他不知道自己要何去何从,此生应该如何去过?世界很大,南疆大陆很大,但是赫尔斯只能龟缩在一个小小的迪马。

    梳理着前半生,回忆着前半生,那个元气满满的紫发女子,那个抱着不切实际的梦想,已经因为自己死去了数十年的身影,骤然又出现赫尔斯的脑海之中。

    建立一个没有冲突、人人富裕的“美丽新世界”,这是岚朔·艾格玛一生为之奋斗的目标——仅限于口头和理论奋斗,空虚之中的赫尔斯将其抓住,作为自己的稻草,一是追悼友人,二是补偿迪马。

    “孙子啊,2383年是个不祥的年份,在遥远的菲尼,一个马戏团小丑生下叫做法米恩的孩子,因为天生妖异而被烧死,结果死后成了饥荒的天启骑士,而在我们这里,赫尔斯颁布了所谓的《美丽新世界政令·自治法案》。”

    “什么是自治法案?表面上看的很美,实际上是抛弃我们这些道德优良的贵族,让他们可鄙的屠夫、恶棍去统治城镇,还什么平民选举,每人一票,把整个迪马啊,搞的是乌烟瘴气,成了全世界的笑柄!”

    从“第二次悉伯战争”中的惨痛经历来说,给赫尔斯最大的教训就是,本地贵族几乎是最不可靠的力量,赫尔斯天然的不信任这些本地贵族,于是他去买来和艾格玛同属一派的书籍,发现了一套实现美好世界的理论,于是他就按着书上去做,结果……

    “5年以后,也就是2388年的时候,整个迪马乱作一团,完全失去了秩序,那一年饿死的,互相残杀死的,数以千计啊!”

    然后赫尔斯就承认了错误,撤销这5年实行的所有措施,恢复旧日的贵族统治。虽说迪马大乱,有着外界贸易封锁的影响,但不可否认的是这套制度本身就是完全的空想,赫尔斯已经看出来了,根本不可能实行。

    那套空想制度认为,贵族自称道德高尚,实则无耻至极,应该把政权交给道德杰出的平民,可是怎么来判断哪个平民道德杰出呢?一人一票选举啊。

    赫尔斯按着这套理论,首先搞出了一波自治委员会,结果仅仅是选举过程中,贿赂、仇杀就接连不断,此后更是大事小事频频发生,总的来说所谓道德高尚的平民组成的“自治委员会”,自身贪污腐化不忍直视。

    真的是不忍直视,贵族就算在混账,赫尔斯也没听说过开完会以后顺走会场毛巾之类的贵族,而这些平民身上却比比皆是,更有甚者为了节约饭菜钱(委员会成员免费饭菜),开会的时候把所有亲戚邻居带进会场,整一个闹市。

    就这么磕磕绊绊运行5年以后,把迪马搞成一团糊浆的赫尔斯只能放弃这个空想的计划,而那噩梦般的五年,无疑给许多贵族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以及许多口耳相传的诙谐“趣事”。

第六百二十四章:狂人的空想城(下)放弃() 
那个丧门星,“狂人”屋大维·赫尔斯,居然派出了使者来到贝哈拉,这可是自从他进入迪马以后的第一次啊,当代的菲氩炎牧尊对此表现出了极大的好奇与必要的谨慎。

    而赫尔斯的要求让炎牧尊略感奇异,他不是要更改《迪马妥协法案》,也不是要求运输什么,而是要寻找一个炎牧尊没有听说过的书籍,《火气学》。

    “五十多年前,迪马山丘御主殿下在贝哈拉的一个好友,岚朔·艾格玛曾经写下一本名为《火气学》的书籍,时过境迁,迪马山丘御主殿下想要重温这本书来缅怀故友,可是市面上并没有这本书,所以只能来寻求贝哈拉的炎牧尊陛下帮助了。”

    悉伯的制度中,名义上国家的最高领袖,是高山之王,然而实际上政权掌控在由菲氩委任的炎山次牧尊手上,此外同样是由菲氩委任的悉伯郡御主,与炎山次牧尊分权独立,相互制衡。

    这一点是菲氩吸取了自己的教训,昔日菲力的岚朔王朝委任自己的分支,后来被称作吉利拉西家族的族员去统治菲氩,结果日益做大,日后反而吞并了菲力。

    悉伯郡御主之下,是各个主城的统领,被命名为山丘御主,而赫尔斯对迪马拥有高度自治权,即除了外交权、铸币权和关税权掌握在乌尔多奇身上以外,行政权、立法权、司法权等一切权力完全自主,所以赫尔斯的头衔就是迪马山丘御主。

    山丘御主之下的各个城镇,是由本地家族推出或由迪马委任的治理官进行治理,而再下面则由乡间贵族完全自治,这点倒是全世界皆一样的。

    对于菲氩来说,只要赫尔斯不出去搞事,他想要什么尽可能的满足他就是了,如今距离赫尔斯金盆洗手可才过了9年,这一任炎牧尊对于赫尔斯兴风作浪的岁月可谓是记忆犹新,当然不敢在这种细枝末节的方面使绊子。

    不就是《火气学》吗?找吧找吧,宫廷图书馆里没有,市面上的畅销书没有,那只能去问拥有丰富知识的供奉了,而皇家供奉,果然是富有知识,对这本书略知一二。

    “《火气学》啊,是一本空想论文集,就是一群觉得这个社会太黑暗的贵族,吃饱了撑着以后进行的一些空想,当然他们自己称之为改良,或者拯救。”

    “至于这本《火气学》嘛,毕竟是岚朔家族族员写的,所以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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