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皇家骑士团-第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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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雨下次不敢了,您就原谅我这回吧。”见她巧笑嫣然之中,嘴角两个梨涡浅显,更增颜色,心下暗叹,这秋雨虽不及银铃那般风姿卓绝,确也是一等一的美女。 

  调笑两句之后,秋雨等人取着盔甲去了。我心下里感激银铃的细心呵护,再想想秋雨等人的神态,别人说大精灵族对人随和友善,待人接物从不持种族之见,自是不会有什么禁止两族男女交往相爱之类的狗屁规定了。当下心中想道:“此间事情一了,我就带银铃回家,大哥不干涉我们的事还好,如果硬是要从中作梗,大不了我这勋爵也不当了,随银铃一起归隐到萨克尔湖畔的祖居,从此两人整日里游山玩水,相依相伴,岂不快哉”。 

  想通此节,顿觉浑身一片轻灵,安然舒泰,当下换上衣服,出门往酒馆而去。 

  我们一党同期生行至小镇中央的一个小型广场上,眼见吉姆斯镇从盗贼团手中收复之后,逃亡的居民渐渐返回居住,而小镇也渐渐恢复了往日的生机。 

  与上次入镇不同,小小的广场上此时已有了熙熙攘攘的人群,有叫卖的伙计,有聊天的伙有计,过往的行人。众人看着此刻小镇恢复繁荣,想起当日遇袭苦战,总算也是值得。 

  波比此时已瞧见广场西角的一个酒馆,推了推正对着兰方特大侃特侃的博达克,道:“好了,好了,博达克,咱们先进了酒馆,你再慢慢给我们侃。” 

  忽听勃朗叫道:“等等,等等,你们看那个女孩子。” 

  众人循着勃朗的眼光看去,只见破旧的青砖钟楼之下,俏立着一名卖花女郎。布衣荆钗丝毫掩饰不住她的天姿国色,淡青色的粗布衣裙越发衬托出她滑嫩光洁的皮肤,颀长茂密的秀发扎成一个粗长的辫子直垂至腰际,一条挡灰用的淡青布巾轻缠臻首,睫毛甚长,一双如水的眸子顾盼生情,瑶鼻之下,樱唇轻启,天籁也似的声音缓缓传出:“卖花啦,卖花啦,”,洁白如玉的手臂上挽着一只大花篮,内中各种颜色的鲜花绽放,陪衬着它们美丽的主人,一时间,直是花美人更美。 

  眼见这女子姿色竟与精灵郡主银铃都不相上下,如果说银铃就似那开在那夏日淡淡湖水中的水仙,而这女子就似那挂在秋夜朗朗晴空中的明月,柔华遍洒,令人不敢逼视。阵风吹过,淡淡香味飘来,也不知是花香还是人香。 

  波比呆了一呆,道:“好,好美的女孩。” 

  兰方特道:“想不到在如此偏僻的地方,也能见到如此佳丽。” 

  勃朗道:“如此美女卖花,不行,我一定要买。” 

  “我也要。”“我也要。”众人一哄而上,把那少女围在中央。 

  美丽少女似是被这突兀的情形吓了一跳,象一只受惊的小兔子一般看着我们,颤声道:“你…你们要干什么。” 

  众人一时嬉闹,没想到吓着了这佳人,都暗骂自己唐突。 

  波比急道:“别怕,别怕,我们只是想买花。” 

  博达克道:“大家别急,排队购花,人人有份。” 

  当下众人排好队,依次过去买花。眼见那少女将玉手将一束束鲜花递出,然后接过别人手中过来的钱币,脸上戴着一丝浅浅笑意,宛如海棠迎风轻绽,美艳不可方物。 

  等轮到排在最后的我时,那少女篮中的花已不多了。 

  “先生,请问你想挑哪种花。”甜甜的声音在耳边响起。 

  此时那少女一双美目望了过来,发现我双眼正温柔与她对视,只见她粉脸一红,目光躲开了去。 

  我见那花篮中各色鲜花都已卖出大半,只在花篮一角里缩着的几朵无名白色小花却无人问津,心下泛起一股莫名的怜意,便指了指那束白色小花,道:“嗯,就要这个吧。” 

  谁知我这话刚刚出口,那少女闻言娇躯剧震之下,已是面色惴惴,向我瞧来的一双美目中泛出怯意,颤声道:“先…先生,这…这花是我在路旁随意采的,你…你能不能挑些其它的花。” 

  我本是随意挑了这种小花,没想到把她惊成这样,心下好生过意不去,当下说道:“那…那,来几朵红菊好了。” 

  少女对我刚说的话恍若未闻,只见她低头看着篮中的话,用细若蚊蝇的声音说:“这是爸爸生前最喜欢的花。”说着,抬起头来,美丽的眼睛勇敢的跟我对视着,道:“每年的今天,我都会采上一束,一直带在身边。” 

  我看她长长的睫毛抖动之间,美目中竟已有了露珠,不由得安慰她道:“如果你爸爸知道的话,一定会很开心的。” 

  那少女感激的看了我一眼,道:“谢谢你。” 

  众人似是都为她的悲戚之情波动,良久无语。 

  我正直茫然失措,忽听那少女道:“先生,你的花。”说着,一支白玉般的右手拈起几朵百合递了过来,不知是否伤感的缘故,那纤细手臂竟是颤个不停。 

  我要的本是红菊,那少女却递来一束百合。我见她还在悲伤之中,便不再挑剔,正欲伸手接过花来。 

  突然之间,那少女玉腕抖动,伸过来的右手已将那束花抛开,身形变动之下,从她宽大的袖口中亮出一把黝黑的细剑,而此时,她本已伸出的右手顺势一把抄住那细剑剑柄,一剑往我胸口上刺来。 

  那少女身法如风,这一剑自她伸长的手臂中途刺来,端的是迅疾无伦,毫无防备之下,绝难避过。 

  而我似是早有戒备,等那少女手腕抖动之时,我已身形急缩,顺着那一剑刺来之势向后急退。不料劲风扑面之下,这一剑委实太快,恍然间胸口剧痛,那把黑玉细剑已戳入我胸口两分。 

  眼见那少女只需压肩平臂一伸,那细剑必可将我的左胸一剑洞穿。片刻之间,死亡的阴影浮上脑际,冷汗淋漓之下,我竟只有瞑目待死。 

  可就在此刻,那少女一双微带悲戚的美目,竟是宛如一池荡漾的春水,内里仿佛融着悲哀,怜悯,关怯,痛惜,歉疚,迷茫,怨怜各式感情。但见她目光迷离之下,莲步轻踏,已回身收剑,退了两步。 

  我惊惧的抚摸着胸上的创处,那少女突施剑刺,却在得手的毫厘之间回身撤剑,都只是片刻之事,在场众人中,只有当事二人明白其中道理,旁人只道是我早有防备,即时避开这致命一击。 

  只听她轻声问道:“你早有防备,你知道我要杀你?” 

  心下兀自惊惧未定,我呼了一口凉气,道:“我只看出,你不是一个的卖花女子。” 

  那少女道:“咿,你怎么看出来的。” 

  “你的手,刚才你的手从别人手中接过钱币时,我就看见你的手掌上有老茧,那是练剑的人才能有的。” 

  那少女凄然一笑道:“想不到这个都被你看到。” 

  方才兰方特等人距我较远,加之那少女出手突兀,是以缘救不及·。但此刻,大家纷纷拔剑而出,将那少女团团围住。只博达克那个混球,已被吓得直咬手指,不敢动弹。 

  那少女扯下头巾,左手放下花篮,右手执剑指地,美目环视众人一圈,留有泪痕的娇黡上露出摄人的神采,贴身的粗布青衣之下,高挑圆实的身材在落日余辉中婷婷玉立,看得众人都是一痴。 

  只听她冷冷说道:“你们是要轮番上,还是一起上。”。 

  眼见那少女虽然剑术高超,但绝非我们联手之敌,我问道:“你为什么要暗算我。” 

  那少女凄然一笑,却不答话。 

  “你知道我要带兵断你们后路,所以便来刺杀我,”我缓缓说道:“你是提图盗贼团的。” 

  兰方特追问道:“你是怎么知道我们的作战策略的,帝国军中有你们的眼线。” 

  那少女看了看我,道:“你杀了我吧,我不会告诉你们什么的。” 

  我道:“为你死去的父亲着想,你不该做贼的,你完全可以过另外一种生活。” 

  那少女闻言,神色甚是凄苦,又一滴珠泪从她漂亮的眼角滑下,但见她犹豫片刻,终于银牙紧咬,坚决的摇了摇头。 

  我叹了一声,道:“卿本佳人,奈何为贼,你走吧。” 

  在场众人闻言,都是一惊。 

  “你…你真的放我走?”那少女一脸惊疑不定的表情。 

  我心中暗忖:这女孩不愿伤我性命,我又怎能伤她,当下急道:“你走吧,不要等我改变主意。” 

  兰方特和波比见我神态坚决,又见她一个孤身女子,都不愿与她为难。 

  那少女却不急着离去,她拾起花篮,从中轻轻拈出那束野花,又望向我,道:“父亲生前是个正直坚强的人。” 

  “我想,他一定是骑。”我应道。 

  少女点了点头,俏脸微红的道,“我叫露拉,莫拉先生。”说着,那翦水瞳子深深望我一眼,便转身疾行而去。 

  胸脯上的伤口不深,但也需要包扎,又不忍打扰大家的饮酒雅性,我独自回宿屋,留下鲍比等人在酒馆中作乐。 

  露拉所使的细剑似非凡品,那剑似铁非铁,黝黑发亮,也不知由什么材料制成,端的那般锋利;剑梁略宽而剑刃极细,也不似一般骑士剑,剑锋刺在我身上,伤痕极细,略一处理到也无碍。 

  夜晚的小镇万籁寂静,我寂寞的躺在床上,思潮起伏。一时想起露拉的花容月貌,眉目之间神情戚戚的样子,心情荡漾,但正憧憬之中,一时又想起银铃明眸皓齿,情意绵绵的样子,心头泛起疚意,不由得轻轻抚摸着脖子上银铃那日送我的蛋白石,暗道:我跟银铃两情相悦,实不该这般挂念其它女子,但转念之中,脑海中又泛出卖花女郎那双无限惹人怜爱的眼神,让人割舍不下。当下我在床上翻翻覆覆,脑中尽是这两人的倩影。 
 


 。。
 
  
 第九节 暗影魔踪剑
 
  朦朦胧胧之中,似乎有人亲吻我的脸颊。睁开眼睛,入目是银铃亦羞亦喜的眼神。这位美丽的精灵郡主身着一体雪白柔丝长裙,在晨曦的映射下发出淡淡的柔光,如藕玉臂上戴着那个精致的绿宝石腕轮,而细窄的贴身长裙尽显她那凸凹有致的修长身材,如云长发瀑布般的垂在脑后,鬓角上轻扣一对摆玉发卡,配上银铃天仙般的容颜,直恍如谪世仙子,美绝人圜。 

  银铃坐在床前,淡红色的美目凝在我的脸上。想起昨晚的胡思乱想,我不由得心下惴惴。却见银铃对我皱皱小鼻子,说道:“小懒虫,好懒。” 

  我翻了个身,道:“不要打搅我,我还要睡一觉呢。” 

  突然,全身一阵灼热,盖在身上的被子不知何时刻竟然着火。 

  一惊之下,我翻身纵起,将被子铺开在地,拼命扑打。 

  好不容易把火给灭掉,我长吁一口气,却见银铃一双饶有兴致的眼睛调皮的看着自己, “噗哧”一声,她笑了出来。 

  哼,原来这一切,都是这妮子用火魔法整的,我不由的又好气又好笑,突然发现自己突然跃出被子,只穿了个裤衩,当下老脸一红。 

  银铃道:“我连夜帮你修补盔甲,哼,你到好了,还敢睡懒觉。” 

  我见她美丽的眼睛有点浮肿,心下感激,道:“谢谢你,铃铃。” 

  银铃又哼了一声,道:“谁希罕你的“谢谢”。” 

  我调唆道:“是,不谢,不谢,郡主大人。” 

  银铃终于被我逗笑起来,道:“滑头,昨夜我帮你修补盔甲,你知道我发现什么了。” 

  “什么?” 

  “那盔甲上竟然镂著有古精灵族的国王索尔的名字。” 

  “那…盔甲…” 

  银铃得意笑道:“不错,那幅盔甲就是传说中的精灵王索尔之甲呀。” 

  “难怪我觉得这副盔甲似是对魔法有很强的免疫效果。”我说道。 

  “不止如此,那盔甲上还隽有光系魔法“圣灵守护”的咒文,只要你在战斗中念动“圣灵守护”的咒文,这个盔甲就会自动产生“圣灵守护”,不断的治疗你身上的伤患,”银铃喜滋滋道:“以后你冲锋陷阵,我就不用那么担心啦。” 

  听到她温情款款的言语,我心中一阵温馨,当下一把将她搂入怀中,道:“铃铃,等到这次剿灭提图盗贼团后,你就随我回家,我跟斯纷哥哥说说我两的事。” 

  妙目突然中反而露出黯淡色彩,银铃道:“斯纷大人不会同意的,因为我是精灵,这样会损害你们拉萨姆斯家的名誉的。” 

  我深深的望入她的眼睛,道:“他如果不同意,我也不要再呆在家里了,咱们一起出去,海阔天空,过我们的逍遥日子。”说着抱住了她。 

  银铃闻言,娇躯因为兴奋颤斗不已,似是听到等待已久的承诺,微微泛红的美目中露出无比喜悦的神光,却又有点怯怯的道:“莫…莫拉,我…我…” 

  见她双目中已经擒着泪水,心下爱怜之意更甚,我说道:“铃铃,我爱你。”说着,缓缓吻上她的双唇。 

  “我也爱你,小莫拉”银铃双手紧勾着我的脖子,热烈的反应着,那完美的胴体隔着薄薄的绸裙紧紧贴在我赤裸的胸膛上,阵阵热意传来,激起我的无穷欲念。 

  与银铃深吻中,我邪邪的双手开始隔着薄纱,轻轻抚弄着她敏感的部位,惹的正与我唇舌纠缠中的她呼吸一阵急促。 

  两人正自缠绵,突听门外有人轻轻咳嗽一声。 

  银铃一惊,急忙将我推开,只见她满脸红晕,娇喘连连,一双羞喜交集的淡红美目瞪在我脸上,嗔:“都是你啦,害得人家…”说着跺跺脚,奔出门去。紧接着门口传来兰方特的声音:“啊,银铃,早上好。” 

  “啊,你…你好。”银铃惶急的应了声,羞急之下,疾行而去。 

  兰方特进得门来,见只穿着裤衩的我,莫名一笑,随即脸上露出沉重的颜色,道:“莫拉,你和银铃的事情,你的哥哥斯纷只怕…” 

  见他竟然偷听到我俩的情话,我尴尬一笑道:“他同意也好,不同意也好,我自己决定的事情,可由不得别人。再说,大不了,那个家我也不要呆了。” 

  兰方特黑亮的眼珠中露出敬佩的神色,道:“莫拉,你总是那么大胆。” 

  我苦笑道:“如果你是我,也会这么干的。” 

  兰方特点点头,道:“昨日博达克酒醉之后,竟说出一个惊人的消息:那斯通竟是被乔按照国王密旨革职查办,现已被软禁在瓦比格郡。” 

  我心中一惊,道:“这消息是真的么?” 

  兰方特皱了皱眉道:“博达克这人,你是知道的,平常说话,十句中难得有一句真话,可是他酒醉之后…” 

  “难怪,我就觉得斯通病的突兀。”我点点头。 

  两人默然半晌,都觉得这次征讨提图盗贼团事有蹊跷。 

  兰方特突然道:“莫拉,你觉不觉得,我军之中好像有敌人的眼线。” 

  我望着兰方特发光的双眼,道:“不错,自从那次在这个吉姆斯镇遇袭之后,每次敌人似是知道我们的行迹一般,使得我们处处被动受制。” 

  兰方特道:“那日我们先头部队进入这个镇,可说是隐秘至极,但那些贼兵们显然早就知道我们在此落脚,便事先设下埋伏。” 

  我说道:“不错,此后,我们就像进了羊入虎口一般,被贼兵包围,而只能退往杜德里。” 

  “即使这些可以解释为敌人的神机妙算,但昨日那少女的行刺,绝对是事先有人知会的,”兰方特皱了皱眉,道:“昨天上午乔命你为将军,不到一天,晚上就有人行刺,你不觉得很奇怪吗。” 

  与兰方特的细细推敲之下,本来脑子里那个模模糊糊的影子,一下子有了清楚的轮廓。 

  猛然间,我和兰方特若有所悟的注视对方,同声道:“是他!” 

  兰方特迟疑道:“只是现在没有证据,不能将他绳之依法,可恶。” 

  我淡淡笑道:“这倒也不急在一时,何况现在也不能彻底确定,眼线就是他。” 

  兰方特叹了一声,道:“探子回报,提图盗贼团新近得到了沃特人马族和祖云达鹰人族的援兵,盗贼团的头目谢尔·连塔扬言,要与我们绝一死战。” 

  “那人马战士奔跑跳跃,胜寻常人类百倍;而鹰人善于飞行扑击,力大无穷。如果在丘陵地形中与他们交手,我们已经吃了大亏。”我说道。 

  兰方特道:“那我们能怎么办,还能把他们引出来斗不成。” 

  我笑道:“这到不必,我们只需守住从黄土丘陵中出来的路口,待普萨斯郡遭到猛攻,缩在黄土丘陵中的敌人就不得不赶来救援,到时候我们以逸待劳,打他个措手不急。” 

  兰方特喜道:“如此甚好,敌人就算知道我们这个战术,只怕也毫无办法。” 

  当下两人絮絮叨叨,讨论起战略来。 

  乔拨给我的五百多名士兵是各领主派出的嫡系部队,除200名轻步兵,100名轻骑兵,100名轻装步兵,50名弓箭手,50名长弓手,10名魔法师,10名僧侣之外,难得的是,竟然有50名重装步兵。须知这重装步兵是步兵系中最强的兵种,部队中应选重装步兵的,必须都是年轻力壮的好手,战斗中身披一身重骑士甲,铁盾长剑,近身肉搏时,可以发挥最大的优势,只是由于盔甲厚重,不利于长途奔袭。 

  又过了两日,乔带领大军准备进攻普萨斯,而我也点齐兵马,包抄敌人后路。 

  克伦皇历11月13日,收复普萨斯郡的战斗打响了。 

  我带兵来到从普萨斯往黄土丘陵的必经之路上,向前看去是橙黄色砂土的丘陵地形,一条小路蜿蜿蜒蜒,延伸到一块一块交错的丘陵地形深处;向后看去,可以清楚看见普萨斯那破缺一角的城墙。 

  令部队在一个选好的小坡,摆好阵形。第一排是50名铁甲重装步兵一字排开,第二排是50名短弓手,200名轻步兵和魔法部队,50名长弓手位于最高位置的后排,并在左右两翼分别列置50名轻装步兵,兰方特领着100名轻骑兵驻在附近的另一小坡上。 

  时下,阿尔维斯已入初冬,阵阵寒风袭面,令一身银甲的我清醒了不少。事实上,如果援敌突破我们防守,正在进攻普萨斯郡的乔必定腹背受敌,陷入险境,因此死守要道,确保乔顺利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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