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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啊,我是莫拉.拉萨姆斯,拉萨姆斯家的骑士。
我想着这些,竟冷静了下来,当下高高举起手中的剑,扬声大喊道:“阿尔维斯的勇士们,冷静下来,保持阵形。”
我用了多大的劲道去喊,我当时并没有觉察,只知道喊完之后,我自己的耳鼓也被震得嗡嗡发响。
但是,奇迹出现了,原本悸动不安的队伍平静了下来,士兵们纷纷抬望过来,他们的目光都中充斥着一种奇异的感情,似是一种对领导者的尊敬,又似一种对生命的信任,对胜利的期盼。这一瞬间,我似乎体会到了什么,那是一种领导者的艺术,一种高高在上的骄傲,一种必胜的豪情。
街后那股贼兵眼看就要袭到,已是千钧一发。
我挥舞着剑,高声发出命令:“后排轻步兵队马上列阵迎敌,由士官长勃朗指挥。”
精瘦的勃朗早已拔出一把刚剑,本是面色惶惶的他此刻也变得冷静自如,轻步兵们纷纷亮起长矛,盾和剑,在他的指挥下,前排持矛,后排持剑,呐喊着列阵迎敌。
时下王国部队编制中,轻步兵身着的是深黄色麻布服和钢盔,配备的是长矛,盾和骑士剑。而贼兵大多身着灰黑色麻布衣,武器矛,剑,斧,长斧等各式都有。刹那间一眼望去,一股黑色的人堆疾冲到整齐的黄服银盔的步兵队中,发生猛烈的碰撞,立时就有三四个贼兵被长矛扎中,鲜血横飞,接着双方便已短兵相接。一堆人在狭窄的街道本就施展不开手脚,而此刻两堆人拥挤在一起,此时士兵们里到还好,众贼兵却是乱砍乱杀,一时间也不管砍到的是自己人还是敌人,只听呐喊声,怒骂声,痛哼声,唉号声,乱成一片。此时,狭窄的街道反而对我们有利,贼兵人数虽多,但乱七八糟,已被排列整齐的轻步兵牢牢限制住,双方直是僵持在一起。
我对身边的波比说:“带你的僧侣和魔法师过来,用魔法支援。”
波比应声而去,此时情况紧急慌乱,他倒是行动迅疾,沉着机灵得很。
一般来说,普通的魔法师和普通的僧侣,他们的攻击魔法和治愈魔法的射程顶多只有七八步,而且吟唱魔法需要时间,因此在战斗中只能作为后排支援,但由于魔法杀伤面积大,在拥挤的巷战中会相当有效。
箭雨纷飞,我对掺在民兵中的基斯大喊:“基斯,你指挥民兵部队,护好马匹粮草。”此刻,毫无组织的民兵队在基斯生疏的指挥下,到也都互相配合起来。
由于我军入城不久便即停止前进,而贼兵似是在小镇两头设伏,因此后方已经交火时,前方的贼兵却距我们还有十多步。此时皮雷早将队形布置好,第一排是五个执盾的轻装步兵,第2排,第3排和第4排都是上弦的弓箭手,皮雷握着一把刚剑,亲自站在最前列,远远看去,只见蓝衣的轻装步兵与黑衣的弓手整齐排列,沉着应战。看来前排是不用我担心了。
此时军中不断有人中箭倒地,微蹙秀眉的银铃已疾奔过来,道:“莫拉,前面交给皮雷就行,我们先干掉屋顶的弓箭手。”
我正要答话,忽然身后劲风声响,我下意识的用手挡去,却是一支冷箭擦在我的刚制护臂上,“啪”的斜飞了开去。
哇!好险!要不是我反应稍快,只怕现在…
银铃也吃了一惊,玉手搭上我的手腕,急问道:“你怎么样?”关切之情甚于言表。直到见我微笑摇头,银铃松了口气。突然,只见她眉目之间突然染起薄怒神色,银铃迅疾的举起手中那支,镶着绿宝石的红木大弓,两下弯弓搭箭,等我再反应过来时,只听一声凄厉的惨叫,一名盗贼打扮的弓手已被她一箭穿心,从屋顶上跌落了下来。
好狠的一箭,但此时的银铃却仍是银牙紧咬,杏目圆睁,一副不消气的样子,好像刚刚那记冷箭已射在她身上一般。
忽听不远处的皮雷大喊:“放箭。”接着便是震天价响的惨叫声,看来队伍前列也已交上火来。
突听“轰隆”一声巨响,离我不远处的几名士兵身上电光闪烁,火花四射,只听他们惨叫不已,顷刻间已被电得肤焦肉烂,瘫倒在地。
“魔法师!”我心中一惊:敌人有魔法师!我抬头四顾,只见一名黄袍人站在屋顶上挥舞着魔杖。此时银铃也已发现,立即向那人弯弓搭箭,哪知那人甚是机灵,一见银铃有所动作,便立即俯身躲起,却见银铃冷哼一声,随手转向左边屋顶上的另一方向一箭射出,接着,便又有一名贼兵惨哼着栽下来。好个银铃,确实是箭无虚射。
几个大精灵射手纷纷对着屋顶的敌人拉弓射箭,迅疾精准,片刻间已干掉了敌人好几名弓箭手,使得屋顶上的余敌只断断续续射下几箭,再不敢贸然显身。当下银铃与大精灵弓箭手在一旁用弓箭掩护,我带领几名轻装步兵,往伏有魔法师的屋顶攀援上去。
这几日,我们几名骑士的状备同轻装步兵一样,也是只在手臂手腕膝盖装上铁制防具,这对于久过正式训练的骑士来说,根本不算沉重。当我爬上一个小土屋时,却听身下一声凄厉的惨叫,一名正往上攀爬的部下,被利箭射穿颈子,跌了下去,鲜血溅得到处都是。
这是我第一次在这么近的距离,看到同伴被人杀死,立时心中泛起无比的怒意,只觉得一股热血直冲上头脑,我拼命的继续往上攀援,心中骂道:狗崽子们,我来了。
几次攀爬纵跃之后,我来到较高的石屋顶上。
这个石屋顶上的几名弓手,仍在不停的往下射箭,而那名黄衣魔法师则潜伏在一根烟囱后面,想是在伺机释放魔法。我心下恼怒,大喝一声,向他们疾扑过去,那几名弓手一怔之间,已被我冲上前,手中的骑士剑挥动之间,已有一名弓手胸口淌血,扑到在地。此时另一名弓手已搭箭射来,我一个矮身避过来箭,接着身子已靠上去,肩膀给他狠狠一撞,正撞得他一个踉跄,翻身栽下屋顶去。这时我军又有两名士兵爬上屋顶来,而屋顶上剩下的几名贼兵眼见形势不妙,纷纷逃散。
现场只剩那魔法师兀自不停的念着咒语,忽然他一挥魔杖,火光闪亮中,一个灼热耀眼的大火球向我扑面袭来。知道他魔法厉害,我急忙俯身向旁一个打滚避过,但那火球虽与我擦肩而过,但却委实厉害,将我那隔着护肩的皮肤灼得觉得疼痛异常。对我这种受过魔法加护的骑士尚且如此,那火球要是打在一般人身上,威力可想而知。我站起来,对几名刚攀上来的士兵把剑一挥,便指向那几名逃串的弓手,他们在我的示意下,追杀过去。
我用手轻抚着被灼伤的肩膀,口中吟念着光系基本魔法“治愈之光”,脸上却笑吟吟的看着那个魔法师,只见他脸色发白,浑身战抖,缩在烟囱旁边。跑他是跑不掉了,打──对于手无缚鸡之力的他就别提了;这么近的距离,要重新开始吟唱咒语又无论如何来不及了。
我正思考着怎么泡治他的时候,他作出了一个让我史料不及的举动──魔杖一丢,一个飞身跳下屋顶。接着下面传来“嘎嘎”一阵骨裂声,然后又是一声惨叫声。
唉,这么高,跳下去不死才怪,何必呢!
这时敌人在另一边屋顶的弓箭手发觉这边的情况,纷纷放箭射来。突然,街道上欢声雷动,只见正面攻上来的贼兵,被我军的弓箭手射得四散而逃,街道里横七竖八的躺着四五十人,他们大多身中数箭,有些还没死,躺在地上呻吟,几个伤腿的盗贼趴伏着拼命向镇外爬行,想是仍企望逃走。而皮雷已带领步兵队包抄另一边屋顶上的敌人弓手,那屋顶上的弓手眼见大势已去,也开始四下里逃窜。
这时后方的轻步兵队也已控制住了战况。原来从后街口冲过来的那一党贼兵,很多已被火魔法烧伤,被我军的轻步兵队一步步逼退,几名僧侣则站在刚刚巷战的地方,或是为一些伤重的战士包扎伤口,或是正在吟唱恢复咒文。波比带领其他几名魔法师跟在在步兵队后面吟唱着攻击魔法,忽然,他高高举起那支红宝石魔杖,喊道:“伟大的烈火之神啊,请赐予我力量吧,熊熊燃烧的火焰,将我的敌人消灭吧!”几乎就在同时间,只见残敌群中火花闪烁,亮光四射,一个巨大的烈焰火柱冲天而起,耀眼的光线直射远方。我感到灼热的气流扑面而来,不禁退了一步。哇,这小子的魔法力当真是猛不可当!这时,敌群中最后几名剽悍顽抗的大汉也在瞬间化为焦炭,其余的贼兵也有不少身上着火,疼痛惊急之下互相推挤践踏,哀嚎呻吟,一时间乱成一团。倒是我军前排数人也被灼伤,一时也不能上前追击,而僧侣们吟唱的治愈之光和恢复之光也开始凑效了,圣洁的白色光华闪动,笼罩在受伤战士的身上。
余下的敌人哪还敢再战,顿时溃不成军,此时轻步兵们也不追击,大家开始欢呼起来,波比更是象个孩子般,雀跃个不停。
随着最后一股敌人如鸟兽散,我们胜利了,大家兴奋不已,纷纷举着手中的武器欢呼,胜利的喜悦环绕每个人心头。
。。
第四节 矮人之里
从胜利的喜悦中清醒过来,我们损失惨重,敌人埋伏在高处的弓箭手给了我们沉重的一击,18人战死,三十多人受伤。这场巷战,我们杀死了33名盗贼,俘虏了二十多名,清理战场时,几名伤重的贼兵兀自趴在地上呻吟,惨不忍睹。
战斗结束不久,兰方特赶来与我们回合,他带来的消息让我们大吃一惊,附近的村庄几乎全部有烧杀抢掠过的痕迹,村民或死或逃,有的地方更是被屠戮个鸡犬不留,手段极其残忍。
我们立即在一间临时会议室里开始商讨下一步作战计划。
兰方特虽仍是平静如水,但此时俊俏的脸上也如同凝了一层薄霜,道:“这些强盗手段真是毒辣,连老人和小孩都不放过,有的妇女更是…”
听到这里,银铃脸色有点发白,秀目中燃烧着愤怒的火焰,已说不出话来。
“砰”,波比用魔杖狠狠的在议事桌上一敲,说道:“哼,这些盗贼真是灭绝人性,再让我遇上,非把他们一个个把烧成焦炭不可。”
此时勃朗的脸色却有点发白,嘴唇颤动了一会,却不说话。
皮雷皱眉道:“所有得村庄都被烧毁,这么看来,附近是有大股的贼匪啦。”
“不错,我也是这么认为的。”兰方特黑亮的眼珠望向我,说道:“而且,被洗劫过的村庄都被烧为白地,财物抢劫一空,这些人作的很绝。”
皮雷又道:“这些盗贼确实非常凶悍,而且我看这次的伏击他们也是早有预谋。”
确实,这次遇伏确是非常可疑,我们先行部队的行踪,怎么会被他们掌握呢。我心里犯疑,对众人说道:“他们不仅对我们的行踪了若执掌,而且行动的很有计划性,看来,提图盗贼团很不简单。”
勃朗颤声说道:“今天他们的进攻虽然没有组织,装备也差,但确实是凶狠得很。”
银铃道:“我也觉得奇怪,他们拥有相当厉害的魔法师和弓箭手部队,简直象是部队的规划一样,还哪是盗贼呀。”
皮雷道:“是啊,今天他们的打法有板有眼,如果不是我们能快速稳住阵脚,后果不堪设想。”说着,看了我一眼。
波比经过一场激战,方知道盗贼的厉害,道:“糟了,这附近说不定还有盗贼团的大股部队,万一…”
兰方特道:“我已派人火速赶回去通知斯通他们,不过现在我们该如何是好,要守在这里吗?”他望向我。
这时一名小队长走了进来:“莫拉大人,对俘虏的审讯已经结束了。”
波比抢着问道:“他们交代了什么没有?”
那队长有点惶急的说道:“他们大都是盗贼团的低层人物,只供认附近有大批的盗贼部队,正把这里团团围住。”
兰方特道:“有多少?”
那队长道:“好像有七八百人。”
此言一出,在座的诸人都是脸色发白,我问道:“侦察骑兵有什么情报回来吗?”
那队长道:“我们在镇旁的教堂里找到一群被盗贼关押的人,他们大多是这个镇上的镇民,其中有几人嚷着要见您。”
我道:“你去把他们带来吧。”
那队长应了,正准备出去,皮雷突然说道:“今天对俘虏的审讯结果,你对其他人必须保密,不可泄漏。”那队长又应了声便走出门去。
见众人都是心下拽拽,我无奈笑道:“唉,不好办哪,我们好像走进了一个圈套。”
银铃见我仍笑得起来,嗔道:“你还笑得起来,现在怎么办?哼”却见她美目流盼之间,轻嗔薄怒更增艳色。
波比突然跳了起来,道:“不行,我们马上撤出这里。”但见我和兰方特都默不出声,不经颓然。皮雷皱眉道:“如果现在按原路退出,且不说我们现在伤兵不少,说不定马上就会再次遇上敌人的埋伏了,唉!”
兰方特:“他们八百人的部队里,也不知道会不会有骑兵部队。”
我苦笑道:“骑兵?他们只要有长弓兵,就可以射我们个不亦乐乎。”
时下正式兵团之中,五百人以上的,一般就拥有骑兵部队,而长弓兵更是战场必备。在正式攻防战中,长弓射程远,对于打乱敌人阵脚,掩护自军突击,有重要的作用。
大家正在烦劳之际,那名小队长走了进来,身后跟着三人。
饶是大家此刻正心烦意乱,但看到这三人时,准确的说是看到最后面两人时,也忍不住哗然而笑。
只见当先一人只是一位平常的白发老汗,但站在他身后的二人,却在我们眼前形成了鲜明的对比:左边一人1米9几的块头,虎背熊腰,宽阔的额头下是一双炯炯有神的眼睛;右边一人头戴着小刚盔,他的身高竟连那大汉的膝盖都不到,圆滚滚的身上穿着浅绿色的布服,再配上他红红的胡须,显得相当滑稽,不用说,他肯定是名小矮人了。两人一高一矮站在一起,对比鲜明,有趣得很。
那小矮人见我们脸含笑意,也不生气,想是早已习惯了人类的嘻嘲。
只听那老者说道:“你们好,我是吉姆斯镇的镇长,谢谢你们从强盗手中解救了我们。”
我说道:“别客气,这是我们骑士应该作的。”
那镇长硬是又客气了两句。
这时那名大汉突然粗声说道:“你们快走吧,提图们已经得到了沃特人马族的帮助,如果等到人马部队杀到,你们就死定了。”
沃特人马族!那是生活在沃特平原地区的人马部落。他们人首马身,力大如牛,尤擅长奔袭掷矛,迅猛强悍,他们组成的人马部队威力强大,比之人类的骑兵部队在灵活性上还要过之。连他们也和盗贼团勾结在一起了吗?糟了!
我心里惊惧,脸上强装镇静问道:“你是?”
那大汉说道:“我叫托普·金。”
兰方特道:“你说沃特人马族会帮助那些盗贼?”
那大汉道:“哼,那还有假吗,盗贼团没有优秀的骑兵部队,便与人马族的首领交涉,并说道抢去的财物给他们分成。这种好处,还不能打动那些人面兽心的家伙吗。”
此刻,众人只觉的情况更是严峻,都是苦着脸不说话。
我说道:“托普,你知道这附近一共有多少盗贼团的士兵?”
托普道:“本来就驻扎了500多人,等到100人马族战士赶到后,可能有700人。”
我道:“人马族的部队什么时候会到?”
托普道:“这我就不清楚了,可能早就已经到了。”
此时兰方特沉吟道:“如果真如托普所说,我们就非常危险了。”
波比显出惶急的神色,道:“这…这可怎么办?”
我平静的看他一眼,道:“不要紧,还有时间。”当下对托普说道:“谢谢你告诉我们这些,你可以走了。”
托普魁梧的身躯一动不动,只见他默然半晌,却突然对我行了一礼道:“为了报答您的救命之恩,我想加入你们,一起打击盗贼团,不知你们可愿意接受?”
好啊,现在正是人手不足的时候,我当下笑道:“非常欢迎你,托普。”
波比也笑道:“现在我们又多一个强援了。”勃朗道:“象你这种体形,在战场上真是一个抵十个。”
兰方特道:“那我们现在怎么办,要守在这个镇上吗?”
我说道:“这里无险可守,留着无异于等死,我们必须撤离。”
银铃道:“往那里撤,附近怕没有什么安全的地方吧?”说着玉手支腮,嘴角含笑,妙目斜斜的瞟到我的脸上,一副就想看我出酋的模样。
这时站在托普身边那矮人忽然发声说道:“那到未必,精灵族的小姐·。”他的声音尖锐响亮,一下子说出来,把此时正得意洋洋的银铃吓了一跳。
只见那矮人续道:“尊敬的大人,我是矮人阿图鲁,我衷心的感激您将我和我的几名兄弟从盗贼手中解救出来。”
我很不习惯他那尖锐的声音,但也只能勉强忍住,道:“你好,阿图鲁,你知道这附近哪里有比较合适的地方吗?”早就听说小矮人虽然相貌丑陋,身材矮小,但心灵手巧,勤劳节俭,而且吃苦耐劳,只不知他现在有什么好主意。
阿图鲁道:“大人,为了报答你的救命之嗯,我衷心的邀请你和你的军队,到我们的家乡──矮人之里杜得塞去。”
“杜得塞”,“是南面的杜得塞森林吗?”皮雷问道。
小矮人阿图鲁道:“是的,先生,那里物产丰富,粮草丰足,而且杜得塞大森林中地形复杂,隐秘无比,是你们现在最好的去处。”
他说的很是道理,而且在那样的森林中,不仅盗贼团的人马骑兵和长弓部队显示不出优势,而且或者说,那些盗贼们根本就很难找到我们,只要我们潜伏在森林里面。
我问道:“那我们即刻动身,什么时候能到达杜得塞?”
阿图鲁道:“如果顺利的话,半夜之前就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