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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上边又用了几分钟将阿法人的文字学完了,正好看见一个类似雷达的东西,只不过上边显示的是立体的图形。我问:“神龙,你这是在干嘛呀?”
“我在扫描地球上的矿物分部啊,现在全世界的矿物分部图我这里基本上都有了,但是还差海里的。因为海水和海水中的矿物太多了,所以扫起来有点慢。”
我说:“哦?这么说,现在地球上所有可利用的矿物你这里都有啦?”
“是的,这也不是什么难事啊。我昨天才一时兴起想要扫描一下,今天就已经只差海里了,估计再有半个小时我就可以制成地球的立体矿物分部图了。”
“好啊,这东西我正好有用,制出来以后先给我一个吧。”
“好的,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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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刚说完,就听小米在那边“咦”了一声。看着他惊奇的样子似乎是发现什么东西了,于是我问:“怎么了,小米?”
“主人,我刚刚发现了几种奇特的东西,在我以前的数据库里并没有这种东西。”
我问:“是什么东西呀?你也没有见过?”
“这似乎是一种金属,密度非常大,而且熔点也非常高。”
我来了兴趣,说:“哦?在哪里?能不能弄回来点样本啊?”
小米说:“嗯,可以的,我已经叫生化机器人去取了。它在这里。”
小米说完,在便在扫描出来的海图上给我标出来了,那里也是一个海沟,而且还很深。说是海沟已经有点不太确切了,如果说是海底峡谷的话还可以。
不一会,机器人便把样本给取回来了。刚看到那东西我就坐不住了,自言自语地说:“天沉金沙,竟然是天沉金沙。”
小米和神龙问:“主人,你认识啊,什么是天沉金沙啊?”
我说:“天沉金沙是一种非常稀少的东西,它是一种非常好的灵力传导体,在我国的修行界里可是无比的珍贵。而且,就算是在仙界或者是在神界也不多见,很多人为半两不到的天沉金沙会大打出手。”
“可是在那里有很多呀,难道这个东西真的那么少见吗?”
“少见,何止是少见啊。千年难寻也不过就是这样了,至于为什么哪里会有那么多。我想是因为特殊的地形的原因,而且那帮神仙也想不到在地球这个偏僻的角落里有这么多天沉金沙,而修真界的人更不会这么想了,再说,那里可是海底,水压可不是那帮修真者能受得了的。”
“真的呀?那我们现在就把他们都采回来吧。”
我说:“嗯,采回来是一定地,但是我要去看看,看看到底有多少。”
“好啊,那我就派一个个人战机送主人去吧。”
“嗯,就这样吧。”
很快,有一个个人战机就飞到了我的面前。上了战机便向那个海底峡谷飞去,你要是问我如何学会开这种个人战机,嘿嘿嘿,我堂堂一个大神学这种东西学不快地,不过是分分钟地问题罢了。
到了哪里之后我就傻了,虽然我是一个大神,可是面对这种“阵容”时也不禁动容啊。这里满地都是天沉金沙,最小的一颗怕是也有鹅蛋大小哇,最大的,比蓝球还要大上数十倍。唉,这要是让仙界那帮家伙知道那还不得产生战争啊,嘿嘿嘿,为了以后世界的安宁,我收了你!还好,以前做过一个乾坤戒。
可是当我用乾坤戒将这天沉金沙收完的时候,我又傻了一把,这海底可真是什么东西都有啊。在天沉金沙的下边竟然是天河金沙,别看这两个东西仅有一字之差可是实际是却是天差地别地。天河金沙比天沉金沙还要少见,天河金沙并非金属,它是一种土属性的天材地宝。最大的特性就是分裂。可以将法宝由一分为多个,而且最强的是分出来的分身跟原来的本体无论是攻击还是其他的方面那可是分毫不差!至于法宝到底能分成几个那可就得看使用者的本事了,实在是群攻时用的好东西呀。
虽然这里的天河金沙不是很多,大约也就只有几十斤的样子。可是这玩竟就算是一两也够人眼红地呀,收了收了。当我把这两样东西收了之后,我便开始寻思:怪事唉,这里的灵气不怎么充足啊,按说,这里根本不可能会产生其中任何一种天材,更别说这种东西了。不行,这里边有古怪,我得再算算。
这一算之下我可是发现了大问题了,因为我根本就算不出来有什么不对的地方。是任何不对的信息也没有,这就更说明这里的不对的地方了,因为就算是一块石头我现在都能算出它的来历,可是这里却什么信息也没有!出现这种情况的只有一种可能:这里有先天之术!
所谓的先天之术就是盘古开天之时,混沌元气产生的先天之物——无论是人还是物品!对于现在的我来说,能让我得不到任何信息的也只有这一个层次的东西了。想到这里我这个激动啊,先天灵材,那是只有上古时代才存在的东西呀,现在,也只有几个上古大神的手里头才有几样而已!要说是别人,根本就没有。嘿嘿嘿,我现在想要凝炼元神还缺了一样灵材为引,要知道凝炼元神最为重要的便是所谓的灵引。凝炼后的元神厉害与否,很大程度上便是受灵引的影响!这要是用一样先天灵材做为灵引凝炼元神……嘿嘿……想想都会笑啊!
第一卷 第九章
第九章
想到这里,不再怠慢,开始在这附近寻找可疑的东西。先天灵材可不是那么好找地,它们不说有灵也差不到哪里去,对于一般人来说便是把先天灵材放到他们眼前他们也不识得。我几乎将整条峡谷翻了个底朝天,最后在一个极不起眼的角落里头发现了一样东西。
大约只有拳头大小,看起来却像一个山的模型。我伸出便要去拿,可是东西刚一入手便发现不对了,以我刚才用的力气根本弄不动它!我手上的力量不断的增加,最后我是越来越吃惊,我现在用的力量不要说这么大一个小东西了,便是泰山也能举起来了!可是事实上,这个小东西却还是动也不动。当然了,我现在也没有用多大的力气,当我把的力量加到五成的时候才算是把这个东西给抬起来。好家伙,这么点的小东西怎么这么重啊,这是什么东西呀?
我把它放在手里反复的观看,这个小山上现在是云雾缭绕,整个就是一个完整的山嘛。最为显眼的是正中的一个主峰,高啊,完全不成比例的高。看着这个山倒是让我想到了另外一个山——不周山。被共工撞断了地不周山!
突然,我的眼中一道灵光闪过。这个不会就是不周山的碎片吧?不周山碎片,哈哈哈,难怪这里会有这么多的天沉金沙和天河金沙了,如果我用它做灵引凝炼元神,那我的元神到底会强到一个什么程度呢?
算了,暂时先不想了,反正凝炼元神也不是一朝一夕的事。再说了,现在就算是想也没有用啊,想要知道到时候元神到底会强到什么程度等凝炼完成之后自然就会知道了。现在要做地事就是先慢慢地炼着,这种事情可是急不来地呀。等我在这里想通了之后便回到了神龙上,而且我又要神龙给我做了一批最为原始的火枪。没有要多少,只要了一百五十,其余的全都是火药了。以神龙上的工厂来说,做这种“小孩子的玩意”只用了一个小时不到的时候,而且在原始的火枪里面也是非常不错地了。
这些火枪完全地按照我的意思来做的,虽然还是最为原始的样子,但是完全采用了后世连发火枪的机制。火力还算是可以,百十米之力完全有散弹枪三分之二的威力,一打一片,根本就需要去瞄准!这些火枪是我为我的亲为队准备的,也就是说绝大一部分会装备到我带来的那些家族的外围成员身上。他们的实力在这些常人的眼中也非常的厉害,虽然,我们这些血族并没有给他们真正的不死之身,但是却可以极大地延长他们的生命,或者说是让他们衰老得极慢!像现在这样,都十几年了,可是他们还是跟原来刚来的时候的样子差不多,他们的寿命大约都有几百年之久。
当然了,当初我为了保证让他们能够这么长的活下去可是费了不少心思地。除了平时给他们吃的东西里面有点特别的东西之处,还教给了他们一些非常基本的修炼方法,其实也没什么大不了地,经过的改进之后那些方法不过只比一般的武功好一点而已,而且最大的特点就是让他们延寿。
一边等那些机器人做火枪,一边问神龙:“神龙,难道你以后就打算一直在这里吗?”
“嗯,其实在这里也没有什么呀,人类再过一万年都不会发现我的,要知道我的隐藏的能力可是很好的。就算是他们的科技可以到达海底我也可以隐身,只要他们不是直接的碰到了我,那他们就别想发现我!”
“哦?你这么有把握?”
“那当然了,多了不敢说,最起码在最近这一万年之内是没有任何问题了!而且,这里的海水含中很多矿物质,可以让我随时提取呀。”
我听它这么说不免有点惊讶,说:“哦?你还可以从海水里面提取矿物?”
“当然是真的,其实这事情很简单啊。”
我问:“那你可以大规模的提取吗,如果可以的话你能做到多大规模呢?”
“嗯,多大规模,这个还真是不好说啊。这么说吧:我可以一天从海水里面提取共百来砘的各种不同的矿物,这是最多的了,否则的话会影响附近海底的生态平衡的。”
听他说竟然有这么大规模,所以我更加的惊讶。于是我说:“这样吧,你以后便可以从海里提取矿物,但是不用太快了,大概一天几砘的份量就可以了。要知道,我们现在有的是时间,慢慢来好了。”
“好的,主人。”
我想了一下,别的家族的财富都是经过几千上万年的积累得来的,可是我的财富与他们相比可谓是一夜之间得来的,说是一夜爆富也不为过。与他们相比,我的财富虽然数量上跟他们差不多,可是完全没有他们那种深厚的底蕴。这种财富对于血族来说并不能算是真正的财富,看来我还是得积累啊,虽然我现在的钱很多。
看起来我得想办法充实一下我的财富底蕴了,让它们变得“结实”一点,没错,虽然我现在钱多,但是它们并不“结实”。如果有点大的冲击的话可能就得让它们解体也不一定啊!
于是我命令神龙,将从海水中提取出来的金子都给我集中到一起,将来我会有用(海水中到底有没有金啊?如果没有的话为了剧情需要就只好让它变有了,实在抱谦啊海水老兄!)。
回到天命之后,便从带回来的一百五十火枪中拿出了二十交给了天命的首领:帕达西,并对他说:“这个东西的厉害之处你们日后自会知道。现在给我汇报一下你们的最新的情况吧!”
“是。目前我们正在与汤布特部落交战,因为他们部落比我们还多了500多人,所以就目前来看我们的情况不是很乐观!”
“哦?想不到在我们附近还有这么多人的部落啊!呵呵,这可真是让人有些意外呀。”
我想了想又说:“其实这也不算什么事。”我将火枪的使用方法传到了他的脑袋中,问道:“知道怎么用了吗?”
“是的,主人!”帕达西有些激动的说。
“嗯,那就好!要知道这火枪可是我做出来的。你们就用它先对付那个什么什么汤什么的部落好了。”
想了一下,觉得二十枪似乎是少了点。于是又拿出了一个玉符,交给了他。并且对他说:“这个东西你们的大祭祀知道怎么用的,不过不到万不得已的时候不得动它,你可记下?”
“是的,我将铭记于心。”
“嗯。”我点了点头,又对他说:“好了,没什么事了,你先下去吧,我要休息了!”
其实那个玉符不过是一个类似请神的东西,不过是邪派中人最常用的一种罢了。因为用它的代价太大了,常常是以生命为引才能祭动它。当然了,它的威力也是非常的大的,就算是以人类的身体来说,也可以在一瞬间将自身的实力提升到魔导师级别。不过事后人会很快地衰老,在三天之内化为一堆白骨。可以算得上是一种禁术,不到万不得已是不能动用地。
等他出去之后,便叫来了莉莉丝,把他搂在怀里,说:“宝贝,我这次出去收获可是非常大哦。来,我送你点东西。”
说罢,拿出了一本书,上面是我抄寅出来的妖族的修炼方法。虽然在我的眼里这算不上什么好的修炼方法,但是对于血族来说,它绝对是最适合的,也就是说对于血族它就是一部顶级的修炼方法。
我亲了一口莉莉丝的小脸蛋,说:“宝贝,我不是教过你中文吗。你就拿它去修炼吧,不过可不要把它给弄丢了,也不要被别人知道哦。”
“哦。好的,主人,我会保密的。嘻嘻~~~~~~”
我冲着她坏坏地一笑,说:“咱们两个是不是应该办点正事了啊?”
之后,在莉莉丝的尖叫和我的笑声中,我们俩的身影消失在了原地。而我此时心里却在想:瞬移还真是方便啊!
第二天一早,我还没有睡够的时候,斯特诺便走了进来,说:“主人,你不是说今天要参加和汤布特村的战半吗?现在我们的人马上就要出发了。”
我摇了摇头,说:“哦!天呐,斯特诺。难道他们每次出去打架都要选的这么的早吗?不睡好怎么能打好啊?”
莉莉丝在边上痴痴地笑着,说:“主人,怕是现在就只有我们没有起来了。现在的时候可不早了,也该起来了。”
我耸耸肩,说:“春宵苦短日高起,从此君王不早朝啊!这可不怪我啊!”
“主人~~~~”莉莉丝趴在我的身上不依不侥的扭动着身体。
我“哈哈”一笑,拍了拍莉莉丝的背,说:“好了,好了。起来了,今天我们还得出去打仗呢!”
穿好了衣服之后我们便来到了外边,我只是站在一块山石上看着他们在那里准备出战。这些家伙的身上都穿着简陋的盔甲,其实他们的装备相对来说并不是很差。别的部落最多的不过是穿着最原始的皮装而已,用的也不是铁器而是骨器。(那时候到底是不是这样啊,我可是不知道啊,如果和历史有差距的话就实在是报谦了啊。)
这附近全都是森林,所以不大可能产生大规模的战斗。看来有时间得把他们弄出森林啊,只有这样才能有点发展啊!现在这里可没有马,人的生活范围也不过是区区百余里罢了。大约八九十里之外有一个平原,那里就是我们这次的战场了。
在森林中不时的可以遇到野果,口感相当地不错了。所以这一路上吃吃停停我们几个人倒也不致于无聊。看起来这次这两个部落可是不死不休的山路面,除了老人、孩子之外其余的全都上了战场,这其中也包括女人。这没有什么好奇怪的,如果按人来说是利益冲突产生的战争,而按动物的观点来说,就是两个部落争夺生存空间。这种事情是在所难免的,只要是有人存在的地方就会有各种各样的冲突,更何况是现在这个各种资源都不是十分丰富的年代呢?
我们在森林中走了近一整天的时间才到达目的地,休息了一晚,准备第二天交战。晚上的时候我又将帕达西召了过来,对他说:“为了你们今后的胜利,所以我赐给你们我的武器,它是一件神器。你可以叫它:神灵的恩赐。”
说完,只见我拿出了一个“剑柄”。我手指一动,从吞口处涨出了一道红色的光柱,光柱呈剑形。这东西只不过是我叫神弄出来的光剑,太阳能的,只不过聚能性质超强。只要在太阳下放上一天便可使用半个小时左右。
我对帕达西说:“此剑可以在你的身边形成一个护罩,这样一来一般性的攻击对你来说便没有做用。但是神剑有灵,不可轻视。此剑最喜阳光,日后,凡遇晴天你们必要将此剑放于祭台之上。使其受日光沐浴,否则此剑便不会帮你。你可记下?”
“是,我记下了。”
“嗯。”说完我便将激光剑交给了他,心里想:不放阳光底下就没有能量,没有能量自然就是不能用了。
帕达西激动的双手接过了“神剑”,也难怪他会如此的激动,要知道这可是他们的大神给他们的“恩赐”。只见帕达西将激光剑举过头顶,躬着身子倒退了出去。
看着他的动作我心里在想:哼,这就是所谓的“神恩浩荡”吧?上位者玩弄权术的时候却被下位者尊为所谓的神,这天下那里真的有神,所有的神不过全都是被人类亲手摆到神位上的罢了。充其量我们也不过是一君有着非常强大的力量的生物罢了,纵然我们可以超越这个宇宙又能如何?真正的智者是绝不会认为自己真的是什么神的,神是这个世界里根本不存在的一种东西罢了!
今天两章;晚上九点还有一章
第一卷 第十章
第十章
他出去之后,莉莉丝问我:“人主,那是什么东西呀?为什么我都没有见过呢?”
我捏了捏他的鼻子,说:“那东西叫做激光剑,根本就不是什么好东西,不过只是一种科技武器罢了。但是现在对于你们来说还是有点危胁地,就算是你这个小伯爵也挡不住它。”
莉莉丝皱了一下小鼻子,说:“哼,你小看我!我现在可不是伯爵,我已经是人侯爵啦!”
我仔细地看了一下,呃,还真是侯爵了。心里有点愧疚,唉,平日里也太不关心他们了。
我亲了一口莉莉丝,说:“想不到我的小宝贝这么快就到了侯爵级了啊。”
“嘻嘻嘻~~~~~~~主人,你还没有告诉我那个什么激光剑是怎么得来的呢!”
“嗯,好吧。告诉你也没什么,不过你得给我保密哦!”
“嗯,放心吧主人,我会的。”
于是我便将这几天来的经历都告诉她了,听得这小丫头目瞪口呆的。想不到这世界上的科技竟可以达到如此的程度。
第二天,我是被喊杀声吵醒的,心情很不爽的走到了高石上站着观看。帕达西拿着激光剑那可真是左冲右突无人可挡啊。
我站的地方看起来是真的很引人注目啊,因为现在就有人注意到我了,而且马上就来招待我了。我冷哼一声,暗道“找死”。他还没有到我的身前的时候就只见刀光一闪,那个家伙瞬间就被分成了三段了。堂本锋如未动过一般,仍是面无表情的站在我的侧后方。
我淡淡地说:“堂本,我的规距不需要我再重复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