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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郭敬明
前言
在我十七岁的时候,我写下了《幻城》,我从来不曾想过这个小小的幻想故事会彻底地改变我的命运——让我的人生也变得仿佛奇迹一样。
现在我二十七岁。这十年里,我再也没有写过奇幻的故事。
十年是一段怎样漫长的时光?
十年前看过我的书的人,他们或许已经告别校园,忙于写论文找工作,在就业还是考研间摇摆抉择;他们或许早就毕业,踏上社会,疲于朝九晚五的工作;更有可能,他们已经为人父母,忙着将哭闹的婴儿哄着入睡,忙碌得无暇再好好看书,连泡一杯咖啡坐在沙发上捧起书本,都成为了生活里的某种奢侈……
而我却依然在写着,写了《夏至未至》,写了《悲伤逆流成河》,写了《小时代》……但却再没有碰过奇幻题材。
这十年里,不是不想写,而是不敢写。我想等到我的文笔和技巧再成熟一点儿,成熟到足以让绚烂的幻想变成磅礴的史诗;成熟到足以直视自己十年的成长,抬头挺胸地给出交代;成熟到足以面对一直在我身边的你们,一直透过文字和我共同成长的你们。
我不想辜负你们的信任和期待。
连载了十六回,历时一年多。但那些光怪陆离的想法,无数或细碎或磅礴的片段,没落到纸张上却已然有血有肉的人物,和他们构建出的另一个庞大绮丽的世界——这些早在我的脑海里,存在了更长的时间。
而今天,我终于可以满意地交出一份答卷,那就是《临界·爵迹》。
在出版之前,我甚至做出了一个让我们公司所有编辑和出版社同人们目瞪口呆的决定,我不再是简单地在连载的基础上续写结尾,而是将整个故事的脉络重新打散,在开头、中间、结尾,都穿插进数万字的全新伏笔和全新隐线,这样将造成整个故事的变动和更改,但是,对读者来说,也带来了一次全新的体验。所以整个故事急剧扩张,超过了30万字数的极限。全文不得不分为上、下两本。
这是对我自己的小说技巧的挑战,也是我十年来的一次正名。
我希望你们看到的,不仅是恢弘华美的场景、深刻激荡的故事,还有这些表象下面的,现实温暖的人性。
希望你们经过这十年,无论改变多少,无论变成什么样子,当你们合上书,闭上眼,还是可以找到十年前曾有过的,那份纯粹的原始的感动。
十年回归,不忘初心。
这也许是我最好的十年,也是你们最好的十年。
而《临界·爵迹》是我十年里最好的故事。
我将它送给自己,送给我一路走来的年华岁月。
也将它送给你们,送给陪我一路走过来的你们。
谢谢你们,从未离开。
……
序章 神遇
漫天翻滚的碎雪,仿佛巨兽抖落的白色绒毛,纷纷扬扬地遮蔽着视线。
这块大陆的冬天已经来临。
南方只是开始不易察觉地降温,凌晨的时候窗棂上会看见霜花,但是在这里——大陆接近极北的尽头,已经是一望无际的苍茫肃杀。大块大块浮动在海面上的冰山彼此不时地撞击着,在天地间发出巨大的锐利轰鸣声,坍塌的冰块砸进大海,掀起白色的浪涛。辽阔的黑色冻土在接连几天的大雪之后,变成了一片茫茫的雪原。这已经是深北之地了,连绵不断的冰川仿佛怪兽的利齿般将天地的尽头紧紧咬在一起,地平线消失在刺眼的白色冰面之下。
天空被厚重的云层遮挡,光线仿佛蒙着一层尘埃,混沌地洒向大地。
混沌的风雪在空旷的天地间吹出一阵又一阵仿佛狼嗥般的凄厉声响。拳头大小的纷乱大雪里,一个年轻而瘦小的少年身影,一步一步地朝天地尽头的冰川深处走去。
其实他也不知道自己在寻找什么,只是冥冥之中有一个声音一直在召唤自己,像是来自脑海深处的幽魂一样,挥之不去。
凛冽的寒风将他头上的银白色兜帽吹开,镶嵌着华贵白银滚边的深蓝色袍子,被风吹动得猎猎翻滚。他金色羽毛般浓密的睫毛下,琥珀色的瞳人闪烁着急促的光芒,风仿佛刀刃般吹过他白皙的皮肤,他的脸颊本该泛着十二三岁少年特有的红润,但此刻,却只是一片苍白,他瞳孔里是无边无际颤抖的恐慌。
两边高高耸立的冰川崖壁在前方渐渐收紧,变成一个越来越窄的峡谷,前方遥远的天地尽头,冰川崖壁合在了一起,只露出一个阴森幽暗的无底洞穴,不知道通向什么地方。天地间翻滚的雪花仿佛被一股神秘的巨大力量吸引着,狂暴地卷动进那个黑色的洞穴,然后就消失在一片死一般的寂静当中。
仿佛被什么吞噬着……
“吱——嘎呀——”
“吱——嘎呀——”
来自洞穴深处的声音。
仿佛某种来自地狱的巨大昆虫的尖叫。每一声凄厉的惨叫划过耳膜都让人毛骨悚然。这种声音初听起来仿佛是巨大蜘蛛被烧死前的惨叫,但是听久了,却透露着一种说目旄校涑闪死嗨朴谛∨⒌募饨校侵只旌献啪缌彝纯嗪头杩窨煲獾拿曰眉饨猩�
少年已经站在洞穴的门口。
暴风雪在这里已经消失了声音。
所有的声响都仿佛被面前这个巨大的洞口吞噬了。庞大的寂静里,只剩下不时响起的那种切割金属般的刺耳尖叫声。少年的瞳孔里翻涌着混沌的光线,他的表情看起来极其惊恐,但是却又呈现着一种混沌的向往,看起来让人后背发凉,一双瞳孔兀自颤抖着,仿佛两摊熔化开来的金漆。
少年睁着他的双眼,琥珀色的瞳孔倒映着洞穴里深不见底的黑暗。
压抑的寂静里,突然传来一丝声响,沉闷却轻微,仿佛血液在逼仄的血管里奔流时的汩汩声。
少年低下头,洁白的冰面上,一丝青黑色的仿佛静脉血管一样崎岖歪扭的东西,从洞穴里不快不慢地朝自己脚下蔓延而来,仿佛一小股冰面下正歪歪扭扭往前流动的黑血。他蹲下来,低下头,似乎有一种难以抵挡的诱惑力拉扯着他整个人往那股黑血静脉靠近。他埋下脸,仿佛想要把那丝诡谲的东西看得更清楚似的,一寸一寸地将脸庞压近冰面,小小的身体呈现着一种扭曲的姿势。但是,他却并不知道,他那张精致而白皙的面容上,正一点一点浮现出蚯蚓般密密麻麻的静脉血管,越来越多,越来越密集,越来越清晰,他的琥珀色瞳人在逐渐靠近冰面的过程里,逐渐地变为混沌的黑色,仿佛几尾漆黑的金鱼游动在他的瞳人里。
“汩汩——”
突然一声脉搏跳动的声响,那条冰面下细细的静脉一样的东西,瞬间从洞穴深处往少年脚下的冰面位置逐渐膨胀扩大,变成了胳膊一样粗壮的黑色管状物体。少年眼前突然闪过一团漆黑,还没来得及看清楚,视线一花,一团急旋而来的气流,将少年卷裹着,瞬间拉离了洞穴。少年只听得见鼓满耳膜的急剧风声,完全看不清楚眼前发生了什么,只有无数透明的气流仿佛锋利弹射的剑刃,把空气如同布匹般“哗哗”地裁剪着。
“你知道你刚刚差点儿死了么?”
急速旋动的气流里,传来人声。听不出感情,甚至听不出年纪,仿佛纯净的水和空气一样,是很温柔的男孩的声音,但因为又隐隐透着一股说不清楚的冷漠,感觉年纪很大。
蓝袍少年抬起依然惊魂未定的面孔,他的瞳孔渐渐从混沌的漆黑重新凝聚成金灿灿的琥珀色。当视线重新聚焦之后,他发现面前渐渐消散的错乱气流里,一个看起来和自己差不多年纪的银白色短发少年正冷冷地望着自己。他的额前飘着几缕碎发,风吹动着他的细碎刘海儿,隐隐露出额前佩戴的一截镶嵌着璀璨钻石的黑色发冠。一看就知道价值连城,身份尊贵。寒冷的大雪里,银发少年只穿着白纱的长袍,仿佛不惧寒冷一样,身上的白色披风如同没有重量的云朵,在他四周盈盈地浮动着,丝毫不受周围肆虐的风暴影响。
银发少年转过身去背对自己,蓝袍少年顺着他的背影往前方的洞穴入口处望去,刚刚自己所蹲处的地面,此刻,一只漆黑烧焦的手,从冰面下破冰而出,以一个仿佛来自地狱冤魂的恐怖姿势,凝固在风雪里。如果自己刚刚没有被这个少年救下,那此刻,那只黑色烧焦的手,已经扼断了自己的咽喉。
仔细看看,那只手却又不像人类的手,只有四根手指,每根手指上都是尖锐的黑色指甲,扭曲而锋利,烧焦般的皮肤上,有一个又一个仿佛脓包一样的红色囊肿,上面是仿佛脓血般黏稠的液体。
“难道‘那个计划’已经开始了?……但怎么会提前这么多……”银发少年望着幽暗的洞口,不知道是在自言自语,还是对着某个还没有现身的人,轻轻地说着。从背影猜不出他的表情,但是温柔的声音里,隐隐透露着难掩的诧异和忧虑。
银发少年转过身,走到蓝袍少年的面前蹲下来,望着【文】他白皙而精【人】致的面容和【书】他琥珀色的【屋】眼睛,轻轻地笑了。银发少年的面容,被这个英气的笑容装点得仿佛水晶色泽般迷人,阳光照耀在银发下隐隐露出的黑色钻石发冠上,反射出无数彩虹的光晕,照亮了他梦幻的双眼,他的一双瞳孔里仿佛撒满了大大小小的钻石。他的头发仿佛冰雪般银白,看起来就像个纯净的天使。
蓝袍少年问:“你是谁?”
银发少年伸出手,把他从地上拉起来,说:“我叫铂伊司。”
周围的风仿佛停止了,从银发少年身上传来的味道,仿佛一把干净的阿鹿斯港的香料般,淡雅而尊贵。这种香料肯定价值连城。
“你是谁呢?怎么会跑到极北之地来?”年轻的铂伊司站在雪白的冰面上,像个十五六岁的天使。他整个人就像是为这个冰雪的世界而诞生的一样,干净而纯粹,浑身闪动着钻石的碎光。
“我叫艾欧斯……”蓝袍少年小声地回答着,一阵轻柔的风从铂伊司的身后吹过来,于是他鼻子里此刻充满了从铂伊司身上传来的那种高级香料的味道。
空气里弥漫着混合着雪花和香料的气味,头顶盛大而神圣的日光倾泻而下,仿佛笼罩着一场巨大的命运。
艾欧斯看着面前的银发少年,他身后是那个巨大的黑色洞穴,看起来仿佛来自地底的怪兽正准备将他吞噬一般。他的笑容又温暖又美好,却又似乎带着一种因为温柔而显示出的淡淡悲伤——就如同风中弥漫着的、来自他身上那种类似阿鹿斯港香料般的柔和香味。
多年以后,艾欧斯每次回忆起这个场景,都觉得像极了一个阴暗的预言,一个漆黑的,灵犀一照。
第一章 第三个红点
【西之亚斯蓝帝国·福泽镇】
金斯走进驿站大堂的时候,已经是下午了。
窗外的夕阳把坐落在福泽镇镇口的这家驿站笼罩在一片温暖而迷人的橙色光芒里。从驿站门口望出去,是一条灰白色岩石铺就的笔直小道,道路看起来年代久远,已经在风雨和岁月里被抚摩出了细致而光滑的石面来。时不时地有行人背着各种形状大小的行囊在夕阳下行走,一看就不是本地人。偶尔也有马车运送着福泽镇特产的香料和手工缝制的皮革离开这个小镇。一直以来,福泽镇出产的这种以枫槐木的根须做成的香料就凭借着物美价廉的优势,在南方靠海的港口卖得特别好。
道路两边之前是厚实的茸茸绿草,而眼下已经到了初冬时节,草坪已经枯黄一片,风卷起枯草碎屑,扬在空气里,阳光照耀其上,像金色的沙尘般飘浮着。
整个福泽看起来就像是一座被黄金粉末粉刷之后的温馨小镇,充满着蜂蜜浆果酒和水果热茶的香味。
但金斯并不关心门外的风景,他眼里此刻只有坐在驿站大堂里的人。
同样也在打量着驿站内的客人的,还有此刻正穿梭在桌子和桌子之间端茶送水的麒零。
要形容麒零的话,有很多的形容词,在他小时候经常听到的是伶俐、水灵、乖巧、漂亮,等等,到长大后听得比较多的是俊美、挺拔、英气。麒零的眸子天生就比较亮,配上他仿佛两道细长匕首般锋利的黑眉毛,他的眼睛就像星辰一样,而他的笑容又似天上皓白的弯月。驿站门口每天都有很多福泽镇上的少女特意绕路过来看他,她们顶着花花绿绿的头巾和发带,嬉闹着一边跑过驿站门口一边拿眼睛往里面瞟。
看他把一头乌黑健康的头发用黑色小羊皮绳扎在脑后,然后卷起小半截袖子擦桌子、洗盘子,结实的小手臂散发着成熟少年特有的活力,肌肉线条清晰好看,带着勃勃的生气,不像那些坐在桌子边喝蜂蜜羊奶酒的大叔,感觉身体表面裹着一层奶酪,软乎乎的。
也看他蹿上后院的果树摘果子吃,或者站在屋顶上清扫秋天掉落的满屋顶的红枫叶。他修长矫健的身子仿佛一匹豹子一般。
又或者有时候他站在秋天薄暮时的庭院里,残阳如血的黄昏起着风,风把他的眉眼吹得皱起来,看上去就像一个多情而落魄的吟游诗人。但其实他心里也许只是在想“完了,这个月打碎了三个盘子,老板娘肯定又要扣我很多钱了”。
当然,麒零也经常冲她们抛媚眼,这个年纪的男孩子,挑逗女生仿佛是他们的天性。他天生眉眼好看,身材又出落得修长灵活,虽然是个穿着洗得发旧的衣服的店小二,但身上却仿佛笼罩着一股贵族的气质,像笼着层星光。
镇上去过帝都格兰尔特的人都说麒零像是帝都里的人,锋利的眉毛,光芒流转的瞳人。但麒零从出生到现在十七年,一步都没有离开过福泽镇。他倒是整天都想去格兰尔特,但从来没有离开过这个坐落在一片森林深处的小镇一步。
但今天,这个位于福泽镇入口的驿站里,却坐着五个来自帝都格兰尔特的人。
他们的目标,都是今晚会出现在福泽的魂兽‘冰貉’。
麒零这几天一直听着镇上的人们说来说去,不过,对于他们口中说的什么魂兽啊、魂术师啊之类的名词,麒零实在太过陌生了。虽然他知道整个奥汀大陆都是建立在“魂力”的基础上,但他所接触过的唯一和魂力有关系的,就是镇上那个八十多岁的整天神神道道的老太婆。镇上的人都传说她年轻的时候是帝都名门望族里的一个婢女,偷偷学了点儿魂术后,溜回了福泽。但麒零唯一见过她使用魂力的时候,也仅仅只是能让井里的水自动喷涌上来灌满她的水缸。并且只是这个如此简单的动作,就几乎要了她的老命,气喘吁吁像是快要一命归西的样子。
麒零特别失望。因为他听说了好多关于伟大的魂术师的事情,传说里的他们能够飞天遁地,举手牵动漫天的霞光,挥手又能招来巨大的海啸,感觉就像是神一样的存在。
他每次都会向过往的旅客打听关于帝都和帝都里那些魂术师的事情,但能来福泽的旅客多半也不是什么厉害的角色,对帝都里由皇室血统一直掌控着的魂术,也仅仅只是有所耳闻而已。
所以,当驿站里突然出现五个来自格兰尔特的魂术师的时候,他整个人都像是被烧得沸腾起来的开水壶一样,“咣当”乱跳着,一刻都不能静止下来。
金斯瞄了瞄四周,然后挑了一个已经有人的桌子坐了下来,他还没坐稳,他对面的那个女人就说话了:“这个桌子有人了,你没看见么?”
金斯抬起头,露出爽朗的笑容。
三十出头的金斯,是帝都里小有名气的魂术师,金氏家族也一直都是以精湛的魂力控制而出名,也算是名门世家了。他扬了扬精心修剪过的眉毛,冲着对面穿暗绿色衣服的女人说:“看见了。”说完他抬起手倒了一杯茶,茶水一条细线似的慢悠悠地填满茶杯,过了很长时间,他才将这杯茶倒满。他放下茶壶,“所以呢?”他抬起深邃的眼睛,似笑非笑地看着她。
金斯拿起来杯子,端到一半,刚想送到嘴边,杯子突然“嘭”的一声碎开来。
——四溅的液体凝固成一颗一颗珍珠般大小的水滴,在桌面上七上八下地弹跳着,桌面被敲击着,发出“咚咚”的七零八落的木质响声。但这些水珠却并没有结冰,像是被一股力量控制着,如同无法散开的固体一般凝固成球形,四处弹跳着。
站在旁边的麒零看得眼珠子都快掉出来了。
金斯低头笑笑,轻轻地摊开手,那一瞬间,所有的水珠像是被一股吸引力牵扯着一般,全部回到他的手心,麒零还没怎么看清楚,一个玲珑剔透的冒着森然寒气的冰杯就出现在金斯的手里。金斯拿过旁边的茶壶,又倒了一杯滚烫的茶水进这个冰杯里,滚滚的热气中,却不见那个冰杯有任何的融化。
对面的女人脸上像是笼罩着一层寒霜,她刚要站起来,金斯就抬起手,示意她坐下。金斯喝了一口茶,幽幽地说:“你还是留着魂力抓‘冰貉’吧,或者,留点儿魂力,好逃命。”金斯的笑容灿烂而自信,“你说对么,露雅?”
这个穿暗绿色衣服叫露雅的女人没有再说话,倒是隔壁桌子的一个中年男人说话了:“反正‘冰貉’只有一个,迟早都要抢,早打晚打都要打,现在就死一个,也没什么大不了,反而痛快。”
金斯回过头去,露出了厌恶的表情。他最不想看见的人,此刻就坐在他隔壁的桌子——托卡。金斯摸了摸袖子里自己断掉的那根小指,用怨毒的目光看了看托卡。三年前在围猎魂兽‘流云’时,托卡和自己抢夺,用冰剑砍掉了自己的小指,但最后托卡也没有捉到‘流云’,最后收服‘流云’的是帝都里一个年仅八岁的小郡主。
三年后的此刻,托卡再一次狂妄地冲着金斯笑着,露出他脏兮兮的牙齿。
“抢‘冰貉’又不一定要死,这样说多伤和气呀。”坐另外一桌的一个看上去非常艳丽的女人也跟着说话了。她穿得像那些在镇与镇之间巡回演出的舞娘,浑身吊满了铃铛和五彩廉价宝石。不过,她的身份可一点儿都不廉价。“只要懂得及时夹着尾巴赶紧走,就不用丢掉小命,免得到最后血肉模糊的,还捞不到任何好处。所以说,做人要懂得分寸和掂量自己的分量。”她说话的时候轻轻地晃着她饱满的发髻,显得特别愉悦,像刚喝了什么美味的佳酿一样,不过不知道她在对谁说这些话,她看着空气,目光没有聚到任何一个人身上。
金斯看见她之后,深深地吸了口气,用一种半畏惧半厌恶的口气,说:“流娜,你不是已经有‘红日’了么,你来凑什么热闹。”
流娜娇嗔地笑了笑,转过头对着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