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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辈子暖暖的好 (明珠)-第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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紧张气氛顿时奇妙地化解掉,孟缇松了口气,瞪他:“谁说我开不起玩笑?”

赵初年抽过纸巾擦了擦手,慢条斯理地笑起来,声调全然是最温柔的哄人语气:“对对,是我错了。不说这些了。吃饭吧。”

当然,说到底他们也只有两个人,不论怎么吃,还是剩了很多菜。赵初年找来服务员打包,还满满当当的装满了四五个饭盒。孟缇勤劳的把袋子抓在自己手里,跟着赵初年离开了餐厅坐电梯下了楼。

没想到赵初年去了这栋大厦的地下停车场,地方大得一眼看不到尽头。孟缇以为这里是离开大厦的捷径,没有多问,乖乖跟在他身后。两个人在停车场转了几圈,赵初年在某一辆簇新的银灰色轿车前停下,又熟练地拉开副驾位子旁的车门,才转身过来,对目瞪口呆的孟缇点头示意:“上车吧。”

眼神扫到汽车的标志,孟缇满脸不可置信地瞪着他:“你……你,居然有车!”

“有的,我一直把车停在这里。”

赵初年低声笑了,把她推到车子里关上门,自己随后也上了车。

孟缇继续眼神发直的状态,喃喃自语:“有车就算了,还这么奢侈的!发指啊,令人发指啊!”

难得看到她这样僵硬的表情,赵初年身体不受控制,倾身过去拍了拍她的脸,拨开她前额的几缕发丝。她皮肤犹若柔荑,手指忍不住稍作停留;然后才帮她系好安全带,又发动引擎,稳稳把车倒出了停车场,才慢条斯理问:“你的意思是,我不能有车吗?”

“不是不能,”孟缇缓过神,摇头,“我只是纳闷,你的收入怎么可能买的起这么好的车子?难怪你一直作风低调,不把车停在学校,真是太招摇了。我爸妈工作一辈子都没买辆车,嘿嘿,说起来还是学校的教授呢……当然不是买不起,只是买得起时我爸妈都老了,压根开不动也不想学,还考虑着给我和我哥攒钱买房子呢,当然现在不用操心我哥了,只有我一个人。”

“我倒是忘记你爸妈都是教授了,大学老师的工资水平你也许比我还要清楚,更何况我才刚工作是不是?”赵初年笑着安抚她,“我虽然没什么钱,但我好歹还有个爷爷和伯父啊。这车不是打家劫舍来的。还有什么问题,一起问了。我保证知无不言言无不尽。”

“我只有一个问题,”孟缇盯着他的眼睛,仿佛想用意念力把他的身体看出一个洞来,“你每个月的工资够你这辆车的开销吗?”

赵初年哈哈大笑,车子上了宽敞笔直的公路,风灌进车厢,吹开了他的头发,“勉勉强强吧。”

见过车之后,孟缇觉得自己已经足够淡定,因此在见到赵初年的车子驶入南浦一带没有露出任何惊讶的表情,沉着得好像一个见惯世情的老人,一个问题都没有,好像跟这栋屋子的主人是相熟多年的老朋友,而自己来过此地若干次了。

其实她没想到赵初年住在这种地方。

这一带地处市郊,前几年才修好,房子大都是私人的度假别墅。环境极佳,背靠着一座叫南山的小山丘,脚踩在流水旁,流水从南山中而,带着树木青草的气息,在山脚下凝成一个深碧而潺然的大湖,视野好得令人发指。道路不宽但是极其平整,灌木修建得很整齐,车子行驶很久后才会看到一栋类似度假山庄的别墅。在孟缇所知道的传说中,在这一带的有地产的人无不非富即贵。

孟缇先下了车,站在院子里,观摩着那栋独门独栋带花园的房子,等赵初年把车停好。花园铺满青草,空出了车道。她用评判的眼神看了看屋子的结构和恍若苏州园林的院落,想到了这里和市中心的距离五十分钟的路程,心说难怪他要开车上班。

赵初年从车库出来,问她:“屋子怎么样?”

看上去的确让人觉得舒服,孟缇清了清嗓子发表感想:“还不错,风水书上说,山管人丁水管才,这个地理位置真是没的说。”

“你还看风水书?”

“风水也是建筑学的一部分,我偶尔会翻着看看。”

赵初年拿出钥匙开门,随口问:“因为郑宪文的关系?”

孟缇惊讶于他的敏锐,侧头回答:“嗯,建筑学的书挺好看的。”

屋外环境奇佳,穿过巨大的阳台进到屋子里,竟然是另一派天地。原以为跟外表相得益彰的豪华气派装修没有看到,反而异常简朴,地板光鉴可人,墙壁白得让人觉得晃眼,客厅里只有沙发茶几和两大盆冬青树,完全没有什么多余的家具,连个电视都没有。

好像看到一个金碧辉煌的盒子,自然以为里面是珍宝,结果打开后发现,里面空空如也。落差实在太大,以至于都不知道说什么感想。孟缇左顾右盼一会,怎么都看不出活人或者说其他活人存在的证据,忍不住问:“你一个人住这么大这么空的屋子?”

“我是一个人住,”赵初年莞尔,“不用这么失望吧。”

“能不失望吗,以为可以看到传说中的豪宅,你这屋子装修得还不如我家呢,”孟缇感慨万千,“赵老师,没想到你对住的地方这么不讲究。我始终觉得,觉得房子还是要有点人烟气息比较好。”

“更差的地方也住了那么多年,倒没什么关系,”赵初年不以为意,“楼上装修得好些,我们马上上楼去。这屋子本来是我二伯父的,他就喜欢安静简朴。他几年前去世后,这屋子基本上就闲置了下来。我爷爷知道我要回来工作之后,临时找人打扫一下,略微搬了些家具进来,就成了你看到这个样子。”

“啊,原来如此。”

“抱歉让你失望了。既然你不喜欢的话,我过几天让人搬一套家具电器进来。你喜欢什么样的家具?什么风格?梨木还是红木?”

本来孟缇完全是玩笑,但没想到赵初年居然当了真,而且不但把道歉说的推心置腹,连征询意见的话都说的那么真挚。孟缇不好意思,好歹是第一次参观他的屋子,哪能随便品头论足。须知屋子就像一个人的脸,说人家的脸不好看,是多么不礼貌的事情。

她立刻调整态度,眉眼弯弯地笑语,“不不,是我失礼在前。你的家随便怎么都好,我的话不要在意,这里虽然简朴了点,但是很干净。赵老师你很能干,我看这里,房间怎么也有七八间吧,还不算两个客厅。”

“我没有这么勤快的,阿缇你真是高看我了,”赵初年摇头笑了笑,“每个星期本家那边的大宅都会来人来打扫。我每周做几顿饭就不错了。”

孟缇这两个月也是一个人住,听这话实在是深有感触:“没错,跟我差不多。好在我家的房子也就百多平方,我自己也勉强可以打扫。爸妈去美国后,我家厨房两个月没怎么开火了,啊,也不完全是,我还是煮过方便面的。不过你跟我情况不一样啊,你完全可以回本家,跟家人一起住,过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生活。”

“那天晚上你不是说,一个人住感觉很好?”赵初年说,“我也是这么觉得的。要不要参观一下房间?”

“参观是肯定免不了的,不过厨房在哪里?我去把这几个饭盒放到冰箱里。”

厨房就在一楼,有着大面积的窗户,通风采光很好,光线斜照进来,照亮了房间里小小的吧台。拉开冰箱,十分空旷,有半箱子牛奶,还有几根蔫掉的小葱和几只皱巴巴的老姜,完全符合赵初年刚刚那句“每周能做几顿饭就不错了”。

相比一楼,二楼的装修的确要好多了,墙上有许多精致小巧的壁灯,铺着厚厚深褐色地毯,踩上去就像行走在云端,一点声音都没有。

最舒适的房间就是主卧室,面积大得惊人,比楼下那个宽敞的客厅小不了多少,深色的床罩和深色的窗帘,站在窗前就可以看到远处的湖水,在阳光下波光粼粼;床头的墙面装饰简明,悬着两盏精致的壁灯,拉上窗帘时,整个居室异常静谧。

孟缇矗立窗前,喃喃说:“我记得有句诗,窗前流水枕前书,说得就是这种景色吧。”

潮湿的微风吹走她头发和身上的香气,赵初年站在她身后,看着她光滑的头发,轻声说,“那首诗的原文是,乱云堆里结茅庐,已共红尘迹渐疏。莫问野人生计事,窗前流水枕前书。”

诗是很好的,孟缇在心里咀嚼这二十八个字片刻,回头看他,眼底是满满的好奇,“可是,书在哪里呢?”

“过来。”

他穿过卧室,一把拉开窗户相对的巨大窗帘,又推开玻璃滑门。

孟缇睁圆了眼睛。原来,卧室书房是连通的,是用了玻璃滑门和窗帘隔开的。

她之前已经想到赵初年的书一定很多,还是没想到多到这个地步,宛如一个小型图书馆。一排排书橱士兵列队般站着,铺满层层叠叠的书籍,纵横交错如阡陌丛林,整个书房砰然生辉,隔断了世间尘嚣。

第六章 蒙尘(上)

下午的阳光弥漫进来,落在那一排排红木书架上,那排书架显然都有了相当的年头,却擦得十分干净十分沉着,连木头都带着书页的味道,好像年老的读书人的邀请姿态。

不是没有见过这么多书,学校图书馆不知道大成什么模样,可作为私人藏书而言,这么多,简直就是梦想之所在。

偌大的书房仿佛被分成了三分,其中两份塞满了整整齐齐的书架,另一份中则更像是阅读室,书桌电脑是少不了的,还有一套精致的小茶几凳子和沙发,都放置在合理的地方。

她看了看这惊人的偌大书房,又回头看了看淡定微笑的赵初年,反复若干次,觉得嗓子发干,才舔了舔嘴唇,喃喃说:“居然比我家和郑伯伯家的书还多得多啊。赵老师,有这么多书,你是什么感觉?”

赵初年在书房里的长沙发上坐下,托着下巴,笑意温柔:“坐拥书城之乐,独占书中风光。你愿意的话,在这里多住几天,享受一下了却身外事,关门闭户夜读书的感觉就知道了。”

“就算住几天了这些书也不是我的,”孟缇的眼神流连在书上依依不舍,“你才搬过来没多久吧,居然可以把书房布置成这种模样,我实在对你佩服得五体投地。”

“大部分书是我二伯的。对他来说,人生最大的乐趣,第一是小提琴,第二是书,第三是藏书,”赵初年收拾着书桌,“我的书只占了小部分。”

除了书之外,最让人注意的自然是房间里的电脑了,超大的显示屏,机箱也比一般的机箱大了两倍,更像是服务器;除了计算机本身,设备也很惊人,震惊的看着那套设备:,打印机,复印机,扫描仪,传真机,几乎所有的电脑配件都齐全的,可以当做一个小型办公室。

看见复印机的时候孟缇眼睛就亮了,她可一分钟也没忘记正事,取下斜挎包放在沙发上,拿出那本《蒙尘》,问:“我本来还打算去外面复印,没想到赵老师你这里这么齐全。我可不可以借一下复印机?”

赵初年开了空调,“随便用。”

三百多页的书,复印过程不会太短,但这个下午也就刚刚过去一两个小时,也没什么着急的,孟缇站在复印机前,重复着机械枯燥的动作,顺手拿起一张复印好的内容页看起来。看着看着就有感而发,汹涌的迷惑涌上心头。

“我其实不能理解。七八年前范夜已经是当时最红的商业作家之一了,我记得《访客》那本书有过百万的销量还被拍成过电影,他为什么还要用别的笔名写本印量只有五百本的小说?”

赵初年没有回答,而是反问:“阿缇,你觉得范夜是个什么人?”

不知道什么时候起,他称她“阿缇”了,但他叫起来如此的随意很亲切,她也去没去纠正称呼上的细节,慢慢思索他的问题。

太像课堂上提问的意味,孟缇不由得谨慎起来,斟酌了才回答:“其实之前我没有想过要追根问底地了解范夜,反正他向来神秘著称,信息也不多,连张照片都看不到。吃鸡蛋不必认识下蛋的母鸡,我很赞同这句话。而且喜欢一个人不等于喜欢要从头到尾的了解他吧。实际上很多时候了解了,反而会让人失望。”

赵初年沉吟,“那换一个问题,你喜欢他的作品,是什么原因?”

高二之前,她对范夜这个人的了解只能算得上是只闻其名而已。她家中藏书不少,她可以进出大学图书馆,可以看的书数量惊人,并没有太多耐心去读某一个人的小说。对中学生来说,流行小说的诱惑显然更大。若不是郑宪文送的生日礼物,她也许一辈子跟范夜无缘。毫无疑问,范夜的小说是出色的商业小说,他似乎也不掩饰这一点,情节大多诡秘难解,很惊人却不吓人;可读性自然十分强,同时并不流俗,属于你猜到开头猜不到结局的类型,在市场上有出色表现又会得到评论家一致好评。

“他的小说能让读者和评论家都称赞,是有道理的,”孟缇想了一会,才说,“很好看,想象力很丰富,情节不落俗套,他是我见过同时写着许多题材都那么出色的人,悬疑题材就不说了,甚至还有科幻小说,每一部都让我觉得赞叹——其他作家总有一部分让我觉得不太好,读他的书,每一本都余音绕梁。这是我在读其他作家的小说里感受不到的。”

孟缇记得自己那时候匆匆读完一本书便又读另一本,为每一本书所陶醉,对哪本书都不感到满足,几个月后转身回来看,才发现自己中毒太深。

赵初年就问:“也就是说你没仔细分析过?从来没想过他作品的表象下是什么?”

“表象?分析?”孟缇从忙碌的复印过程从扭头对赵初年一笑,“赵老师你是文学博士,跟我不一样的。我只是想要看看他换了个笔名写的书而已。不知道也就罢了,知道了肯定想着找找看,找到一个合自己心意的作家,挺难的。”

赵初年从后面看着她的背影,修长的身材,马尾活拨地轻轻跳动着。他微微笑起来,起身离开书房。

好容易复印完了整本《蒙尘》,孟缇长长松了一口气,装订好,回神过来松了口气。铺着格子花布的小餐桌上,整齐的摆着茶叶和各种点心。赵初年坐在茶几上,把茶水倒入茶杯,袅袅蒸汽就生了起来。

这个样子倒像是下午茶的模样了,孟缇笑问:“赵老师,你还有喝下午茶的习惯?”

“是给你准备的,”赵初年对她招手,“这里有两把椅子。”

“谢谢,那我先不吃了,”孟缇摇头,“你不是说范夜的其他作品都有,在哪里?”

“那个书架都在你背后,”赵初年端起茶杯放在唇边吹了吹,“找到了就带书过来坐。”

书果真都是在的,就在那个梨木书架上,他的作品占了半边。赵初年果然没有说大话,整整齐齐一排作品看过去,从范夜发表的第一篇小说到现在,每个出版社的,每个版本果真都有,孟缇想起自己的小书柜,不过一排五十余本而已,人家的大书柜,占了足足三排;她感慨万千,就看到了在枯槐名下的那四本书。

取下来一看,竟然都是旧书,有一本残破得封面都没有了,扉页上盖着某图书馆的浅蓝色印章,大概是图书馆处理过的旧书。除了她已经有的那本《逆旅》外,剩下两本的名字她之前从未听过,一本叫《惊雷》,一本叫《白雁》。

当下真是欣喜若狂,她取下书,抱着蹭到小餐桌旁,眼巴巴的看着赵初年:“赵老师,把书借给我复印好不好?”

赵初年只是微笑,笑完了拿起一只热气腾腾的茶杯放到她手里,笑容温暖,“当然可以,你把书拿走吧。阿缇,但是你不觉得随时过来我这里看书更好吗?”

可以借走原书,孟缇太过兴奋,脑子只听到了前半段话,忙忙地点头,“好啊好啊,赵老师你可真是好人。”

赵初年指着孟缇放在桌子上的几本书,“枯槐这个笔名的小说具体的数量无法考证,但从他两年出版一本小说来看,应该不会超过六部小说,因为是在不同的出版社出版的。我打听过,差不多是他自费出版的,因为太晦涩,印量很少,也没怎么发行,甚至在国家图书馆都没有全部的登记,我花了好几年才找到了这三本。如果算上今天的那本,四本。”

“对的,我在国家图书馆网站上搜索过,”孟缇说,“我以为只要写过小说都会留下痕迹的,但他几乎是刻意把自己变成一个幽灵。”

“他那时候已经是很有影响力的作家,做到这种事情也不困难,”赵初年说,“总之,你慢慢看书吧,最好先看你今天找到的《蒙尘》,这是枯槐名字下最早的一本小说。”

“这是自然的。”

孟缇看书专注,是雷都打不醒的类型,她就坐在赵初年的书房,感觉范夜的小说,《蒙尘》的小说,就像一根套索般吸引着她。

这本书也跟《逆旅》一样,谈不上情节,没有前因后果,言辞中带着幻想和梦游般的痕迹。故事说的是一位年轻的富家公子放弃学业离家出走,没有证件,身无分文,随身带着一只口琴和莎士比亚的《麦克白》。他睡大路,躺公园,什么都做过,甚至还亲手埋葬过两个无家可的流浪汉。他依靠不停的打工赚取路费去下一站,起初流落街头;从一个城市流浪到另一个城市,认识了各种各样的职业的人,见了各种的诡异或者无法理解的风俗人情。

他不停的流浪,流浪,直到认识了一位年轻的酒店女招待,她身世坎坷然而难得的保持了一颗善良的心,尽管自己的生活那么窘迫,可时不时还会给路边的乞讨者,甚至流浪的猫狗送饭,两个人在公园里认识了。

……

“天气冷了,你愿意去我家吗?”女孩子问他。

她面容十分年轻,化着和年龄明显不符的妆,眼角的眉线已经模糊了。薄薄的衣服紧紧围在身上,衣摆比膝盖长不了多少,裹腿的黑裤子下是一双红色的高跟鞋,显得整个人细长单薄。她身上有着廉价脂粉香气,风尘的气息,可一双眸子清澈得惊人,闪光如宝石,恍若有人在她眼底打翻了一只墨色染缸。

他问她:“可以吗?”

女孩子伸出手来,手指微微弯曲着,扣住他的手心。

“你想住多久都可以。”

在那个春寒料峭的夜晚,他经历着另一段不知名的命运,在暮色苍茫之中跟年轻的女孩子并肩而行。城市里的贫民区有着呕心的气味,不过他们都已经习惯了。流浪者带着茫然无措神情行走在脏兮兮的街道上;猫的叫声一声缠绵过一声;左侧是坍塌的围墙,里面圈着一栋火烧后的楼房废墟,被夜色吞噬。不知名的植物贴着墙壁角落,静静地开放着几朵淡粉色的花。

她住在阴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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