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玫瑰的故事-第1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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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跟我说,“罗太太叫我来的……她叫太初别太难过。”

太初问:“她自己为什么不来?”

“她……不方便来。”

“我知道,”太初含泪说,“她看不起他,她看不起他!可是他已经死了呀。”

“不不不,”溥家敏分辩,“没有这样的事,太初,她并不是这样的人,你们误会了,她要来,又怕你们不欢迎,她天天等你们的消息,你们又没有唤她一声。”

傅家敏说:“罗太太的脾气是这样的,过去的事便过去了,并不是薄情寡义,对方协文,对溥家明,她都是一贯的态度,你不能误解她。太初,尤其是你不能。”

我叹口气。

这溥家敏一表人才,说起话来有时却夹缠不清,像个恋爱中的女郎。

太初打发他,“你请回吧,我可以动身时自然会动身。”

他凝视太初,“我在这里陪你。”声音很轻。我不由得生气了,“这里有我。”

“多个人也好,葬礼还没举行,多个人帮手也好。”他说。

太初犹豫了,她终于点点头。

我感觉到溥家敏对太初有特殊的感情,也许是为了她母亲的缘故,爱屋及乌。但是,他太目中无我,可恶。

“我住在喜来顿酒店。”他说,“你们可以随时找我。”

我说:“反正你每天早上九点总会来这里报到。”

溥家敏没有理会我语气中的讽刺,他温柔地对太初说:“我明白你的心情,当我大哥去世的时候,我也只有一种感觉:我巴不得跟了他去。”

大初听到这话,如遇到知己,抬头看着他。

他嘲弄地说下去,“能够跟去倒也好,这就少了数十年的烦恼。”

我愕然,像他那样的人也有烦恼,世上百分之九十的人都该买条绳子来自我了断。

“但我还是活下来了,”溥家敏说。

溥家敏说:“活得健康,活得高兴,也就是报答了你父亲的养育之恩。你想想看,如果他知道你这么伤心、消极、精神不振,他会怎么样?”

他真会说话,那张嘴,树上的鸟儿都骗得下来?

果然,太初精神一振,全神贯注地聆听。

“我会每天来看你,”他说,“你要当心身体。”

“是是是。”太初感激说。

他拍拍她的手。

我有种不祥的预感。

我问溥家敏:“溥太太没有来吗?”

他微笑,“她要照顾孩子。”

太初问:“溥先生有几个孩子。”

有心思管闲事了,由此可知心情是好点了,这溥家敏几句浮滑的场面话生了奇效。

他答:“目前六个孩子,四男二女。”

太初睁大眼睛,“这么多!”

“多吗?并不多,咱们上一代都有五六个孩子,孩子们有生存的权利,不必担心他们的将来,如今的父母为了自己自由,逃避责任,只肯生一两个……”

“人口太挤了。”太初说。

我没有插嘴,因我觉得给太初一个轻松的谈话机会,也是好的。

“当然,我只是说:有资格生养的父母,可以多多生养,”他欠欠身,“我不是指每个人,世上总能为聪明人腾出空间。”太狂妄了。

太初问:“溥先生认为自己是聪明人吗?”问得好。

溥家敏微笑,“我为聪明误一生。”

太初困惑了。

我咳嗽一声,“喝杯咖啡好吗?”

太初没答,他先答:“我要一杯黑咖啡。”

岂有此理,他当我是侍役?是后生?

太初说:“我来做。”我与她挤到小厨房去做蒸馏咖啡。

太初教训我:“你怎么对他不客气?”

“他是老几?我干吗要对他客气?”

“话不是这么说。”

我冷笑一声,“我现在才知道岳父的心情,但我比他坚强,我会斗争到底。”

“你这说的是什么话?神经病!”太初白我一眼。

溥家敏探头进来,“我能帮忙吗?”

“这儿没你的事!”我忽然露出不满。

他一怔,太初白我一眼。她端出咖啡。

“改天我想替小玫瑰拍一点照片,”溥家敏说,“罗太太老想要小玫瑰的照片。我第一次见你,你才那么半丁点儿大。”他看着太初,“可是那天我在饭店外碰见你,真是弄糊涂了,我还以为你是罗太太,可是罗太太有什么理由这么年轻?”他声音确实有点迷茫。

太初问:“真那么像?”

“如果你眼角下多颗痣,更像。”

太初摸一摸眼角的小疤痕。

他们约定了星期六去拍照。

我知道我应当跟着去看他们照相,但基于一种骄傲,我没有那么做。男女之间最重要是一个“信”字,如果我不相信太初,咱们这一段就不乐观。只有千年做贼的,哪有千年防贼的。话虽然说得如此漂亮,心中却不是滋味,这个温文儒雅的中年男人令我倒翻了五味架,真是别有一番滋味在心头。

光他一个人已经够麻烦了,没到一星期,太初她舅母也到了。

黄太太为人再可爱,我也没好气。

我说:“太初,早知你娘家人多兼烦气,咱们两个人的事又作别论。”

说了出口又害怕她会随口应我一句:现在作别论也还来得及,于是心惊肉跳地看着她。

太初自然知道我心中想什么,她岂有不知道之理,这个聪明玲珑的女孩子!她既好气又好笑地睨着我,却又放我一马,不作答,呵,可爱的太初。

葬礼举行的那天,太初的舅母穿了套黑衣服,手里捧一束花,仪态端庄肃穆溥家敏站在她身边。太初开头抱怨她母亲没有出现,后来看见棺木就饮泣不止。

牧师以呆板和煦的职业语调读诗篇第二十三篇:“耶和华是我的牧音,我心不致缺乏……”

溥家敏淘出手绢要递给太初,我故意趋前一步,挤开他,把手搭在太初肩上。

“……我虽经过死荫的幽谷,也不致害怕,你的杖你的竿,都领导我……”

礼成后我们撒上泥土与花,太初伏在我肩膀上哭。

黄太太什么都不说,陪着我们回家。

晚上太初先睡,溥家敏回酒店,就剩我与黄太太,我做了咖啡与她一起对饮。

她说:“你不必担心溥家敏。”

我脸马上就红了,这个明察秋毫的太太。

她说下去,“家敏神情是有点恍惚,他有点糊涂,”黄太太的声调很感慨,“他跟我说:以为小玫瑰就是玫瑰。”

“太初才不像她母亲。”我抗议。

“你不喜欢罗太太?”黄太太说。

我不出声。我倒不是不喜欢罗太太,那么美丽的女人……

“你是嫌罗太太生命中的男人太多?”

我面孔又红了。

“你这孩子,好一块古老石山。”黄太太叹息。

我轻轻说:“正经人从一而终。”

“你瞧我可是一个正经人?”黄太太问。

“自然。”我由衷地说。

她微笑:“我也结过两次婚。”

“我不相信!”我下巴跌了出来。

“我还拿这种事来唬你不成?”她说,“棠华,事情不临到你自己头上,你不明白,因此就不谅解,你与太初都太年轻,只知道黑是黑,白是白,却不知道这两种颜色当中,还夹着许许多多深深浅浅的灰色,你们太武断了。”

“无论如何,黄太太,你最好对溥家敏说一声,叫他别枉费心机,罗太太与她女儿是两个人。”

黄太太点点头,“诚然,太初是一个精明的女孩子,她不见得肯为感情付出偌大的代价,感谢上帝。”

“你这话是什么意思?太初很爱我。”

“自然。”

“我不明白你刚才那句话,爱情是免费的,根本不需要代价,爱情是愉快的——凭什么人们认为要生要死的才是爱情?晚上睡不着也已经够受罪了。”

黄太太微笑说,“这又是一个新的理论。”

“当时机成熟的时候,太初自然会跟我回香港。”

“太初已答应回香港。”

“谁说的?”我跳起来。

“家敏说的。”

我心中如被利刀刺了一下,“他说的,他怎么知道?”明知故问。

“自然是太初答应他的。”

“几时的事?”我双手发冷,胃部绞痛,额角发汗,所有的血一下子涌到头上。

“大概是这一两天吧。”

“可是……”我的声音有点呜咽,“可是她从来没向我提过,可是……”

“棠华,你们男人都有这个毛病,她有什么事,她自己会得决定,迟些告诉你,你也不必气成这样。”

我不是气,我只是仿徨,以往太初有什么事都与我商量,芝麻绿豆到剪一寸头发,都要问过我,现在连这等大事她也当我没到,由此可知我在她心目中的地位已经降到什么程度了。

我自问一向信心十足,是个情绪稳定的人,现在也不得不承认乱了步骤。

我吸进一口新鲜空气,尽量镇静。

他们要我乱,我就偏偏不乱,我不要步方老先生的后尘,我才不。

我知道黄太太可以觉察到我这种倔强。

“刚才是你说的,棠华,恋爱要愉快,不是打仗,应是娱乐。”

我苦笑,“但是我有点发觉真相了,不管它是什么,决不是轻松事儿。”

黄太太拍打我背部,用力颇大,一下一下的安慰传过来。黄太太是那种使人忍不住要拥抱她的女人。

  第12章

第二天,我见到太初时闲闲问她什么时候回香港,肚子里的气相当五百吨黄色炸药,脸上还得作一派不在乎状。

现在如有什么人来访问我,问及我有关恋爱,我就答以一个“苦”字。

太初沉吟着说:“本来我挂着父亲在这里一个人寂寞,现在他已经不在了,我何必留在这里……”

我提醒她:“你还没有毕业。”

“舅舅说可以转到香港的大学。”

“第九流。”

“咦,棠哥哥,你不是挺喜欢香港?”

“我现在改变主意了。”

“我也是为了你才答应舅母的,我想你父母在香港,我又与他们处得来,而且舅舅说得对,男人做事业要把握机缘,做建筑这一行,最好发展地之一便是香港。舅舅说现在还有得做,你又蠢蠢欲动,我想到一举数得,便答应下来。”

我的气消了一半,“是吗?是为我吗?”

“你怎么了?”她说。

大势已去,我帮着太初收拾行李,替她打包寄回香港。她很舍得,大部分东西送的送,丢的丢,对她来说,唯一宝贵的便是她自己的作品,那一大批画。

我却忽然婆婆妈妈起来,连当年咱们在佛罗里达沙滩捡的一大盒贝壳都要带在身边——如果太初变了心,那么保留这些也是好的——我深深为自己悲哀起来。

我快变成一个捡破烂的了,在杂物堆中徘徊,回忆。

一到香港,人生旅程便发展到新的阶段,大家都不再是从前那个人,转变是好是歹,谁也不晓得。人类对未知数的恐惧最大,转变也是一种未知,对太初来说,这项未知不会太坏。

黄家上下会来不及地照顾她呵护她,以便弥补过去十余年来的不足。而对我——

而对我来说,他们对太初的爱会分薄太初对我的注意力,但事情要是真是这么坏,我又可以名正言顺地不回去。事实上父母也想我同他们团聚,而且我学会了本事不去施展身手,也太对不起合家上下。

于是我们离开了圣荷西。

太初将住在她自己的小公寓内,她执意不肯搬进罗宅。黄家的人对她千依百顺,便在山上的新建筑内挑一层小公寓,替她装修。太初一回香港便做了业主。

那层房子是溥家敏负责设计的。他是个中好手,白色与米色的装修正是太初喜爱的。甚至连书桌上的笔架都准备好了,楼下两个车位内泊着一辆小房车与一辆小跑车。

衣柜一打开,里面挂着密密麻麻的四季衣裳,雕花的瓷囊挂在衣架侧,内盛于花瓣,传出草药的清香。

有钱的确好办事,但黄家为太初下的心思,又不止花钱那么简单,这一切一切加在一起,都表露了他们对太初的爱。

我浩叹,如今我势孤力单,要应付黄家谈何容易,当年罗太太一回到香港,不也就住了下来?

太初那幢“小公寓”也还比我父母住的地方要大,三间房间打通成曲尺型的宽大睡房,一架擅香木的古董屏风内隔开了小型书房。

太初见了这阵仗便连声道谢,显然她是被感动了。我也很感动,他们对太初,确确实实是下了功夫的。

我没有进黄振华的写字楼办公。我打算考公务局的职位。

黄振华着意劝我,一番话把我说得俯首无言。

他说:“我知道,你要表示你的事业与妻子的娘家无关。诚然,气节是重要的,男子汉大丈夫不得不避这种忌讳。但是棠华,请你记住,香港是一个走在时代尖端的商业社会,你若是不值三十万年薪,任凭你是我黄振华老子,我也不会付你这个数字,我只认得才华,不认得人,你别以为三十万折了美金,即使扣了税还是笔大数目,足够你在小镇舒适地生活。告诉你,在香港,这笔薪水约莫刚刚够你一个人略为宽裕的开销,养妻活儿还谈不上。你当然希望家人过得舒服,这里的生活程度就有那么高,不信你去问问溥家敏一家八口连两个女佣人的开销是什么价钱。我们生活在一个真实的世界里,不得不顾及这些事。你放心替我做事,我要是单为亲戚颜面便拉了你进公司,我做不到今天的事业。”

我有什么理由不相信他?他骗我有什么好处?于是我顺理成章地进了黄氏建筑公司。

太初的生活因顺利而感慨良多。

她跟我说:“原来不劳而获是这么快乐的一件事,舅母连钟点女佣都替我佣好了,每星期来三次,我要什么就有什么,茶来伸手,饭来开口,而且他们又不来烦我,连太太都没有叫我去陪她或是什么的。呜,我想这种日子过久了简直大告不妙,人会变懒精的,”她笑,“舅母连香皂都买好了搁在那里,都是狄奥的,我忽然变成了千金小姐了。”

“回来一个月都没跑步,昨天下楼运动,才跑半个圈,肺都险点儿炸了。唉,这便是好食懒做的结果。”太初说道。

但是这个好环境使太初有大量的机会施展她的才华,她几乎天天作画,作品改了作风,从写实转为抽象。她喜欢在露台上光线充足的地方画,日日都练习好几个小时。

在这两个月中,我内心极其矛盾,一方面庆幸她终于找到了温暖的巢窝,另一方面又担心这种转变会把我们之间的距离越拉越远。

我看到的只是前车之辙,岳父临终郁郁寡欢,他提到玫瑰的时候,那种苍白茫然的微笑,惆怅旧欢如梦的无奈。

而玫瑰住在白色的平房里,一身锦衣,仍然迷醉着每一个见过她的人。

呵,生活的悲枪才是最大的痛楚,没有任何开脱藉口的痛苦,感情受创伤的不幸人,谁不情愿爆发一场战争,有个扔炸弹的机会,杀与被杀,都落得痛痛快快,好过历久受折磨。

我当然没有到那个地步,可是有时候也在床上辗转反侧,为我与太初的前途担心。

他们正在筹备太初的画展,忙着在大会堂租场子,找广告公司设计场刊,几乎连花牌都要订下了。

我觉得分外的寂寞。

太初的社交圈子越来越广阔,一大班无聊的俊男钉在她的身边,什么牙医生、大律师、建筑师,闹哄哄的金童玉女,每周未去滑水跳舞。

我若不跟着去呢,更加幼稚地造成与她之间的裂痕,跟着去呢,闷得要死。劝太初也不要去呢,又没这个勇气。

凭什么我剥夺太初自由的乐趣?我又不是那种乡下女人,嫁了得体的丈夫,却因她本人出不了大场面,迫不及待地禁止丈夫往上爬,把他的水准扯低来迁就她的无能。

不不,我还有这份自信与骄傲,我不会把太初拘禁在我自己的环境里,所以我痛苦了。

母亲劝我,“她已经是你的人了,不如早日结婚。”

我烦恼地说:“结婚有什么用?那些男人,又不是不知道她有未婚夫,一点都不忌讳,还不是如蜜蜂见了花似的围住她,香港这个无法无天的地方,人人都不择手段。他妈的!还不是看中了太初的母亲是罗德庆爵士夫人,她舅舅是黄振华绅土,不要脸。”

母亲说:“你想他们还懂得‘君子不夺人之所好’?结了婚到底好些。”

“妈妈,男子汉大丈夫,要以婚书来约束爱人的心……太悲哀了,现代的女人都不肯这么低威呢。”

“你若爱她,就不必争这口气,”母亲,“我与你一起上门求婚去。”

“向谁求婚?”

“她母亲呀。”

妈妈把家中烂铜铁都捡了出来,研究如何重镶过,变成套首饰送给太初做新娘时穿戴。

我忽然暴躁起来,“妈妈,谢谢你,别烦了,再搞也搞不过人家,人家钻石翡翠一箩筐一箩筐的呢!”

妈妈听了这话气得眼睛红了,“我管人家如何?子勿责娘亲,狗不嫌家贫!”

我立刻懊悔,“妈妈,原谅我,妈——”

“你糊涂了你!咱们几时要跟人家比?太初喜欢的是你的人,咱们也不过略尽心意而已,你却这样的来损你母亲!”

她老人家气得走进卧室,半日不跟我说话。

我倒在沙发上。

沉吟半晌,我反复地思想,唉,命中有时终须有,命里无时莫强求,做人要豁达一点。

我与母亲上罗家谈论婚事,得到上宾的待遇,罗太太亲自做了点心招待我们。

母亲见了罗太太,一怔,坦白开朗地说:“罗太太,真不相信咱们是亲家,你看上去像是太初的大姐姐。”

罗太太整个脸都涨红,嗫嚅地说:“我也不知道为老不尊是个什么意思。”

母亲连忙笑道:“罗太太,我岂敢是那个意思!”

平时并不见得精明的母亲,比起罗太太,也显得能说会道,由此可见罗太大的怯弱。据黄振华说:她只有在感情的道路上百折不挠,其余世事一窍不通,是个大糊涂。

当日她穿一件白色开司米毛衣,一条黑绿丝绒长裤,戴一套翡翠首饰,皮肤是象牙白的,四十岁的女人还有这许多美丽……我呆视她。

母亲说:“罗太太,我这次来拜访你,是想谈谈咱们孩子的婚事。”

“啊,他们几时结婚?”罗太太问。

母亲忍不住又笑,连她都呵护地说:“罗太太,就是这件事想请示你呀。”

“我?”罗太太一怔,“本来我是不赞成太初这么早结婚的,但棠华是这么好的孩子……你们拿主意好了。”

“当然要太初本人同意……太初自然是千情万愿……我是个不负责任的母亲,我能说什么呢?”她低下头。

我激动地说:“罗太太,你口口声声说自己不负责任,可是比起那些似是而非,满以为把孩子带大便是立了汗马功劳,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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