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玫瑰的故事-第1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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玫瑰微笑得非常凄凉,“认识那天开始。”

“为什么嫁他?”我吃惊。

“因为……人们爱的是一些人,与之结婚生子的,又是另外一些人。”

这句话好不熟悉,黄太太也说过的。

“在那个时候,我并没有选择,我能够做的,不过是那样。”

“他也同意离婚吗?”

“我已下了决心,他不同意亦无用。”玫瑰淡淡地说。

“为何拖了十年?”

“因为母亲的缘故,为了使她开心。”

“多么大的代价。”

“我丈夫……他其实待我很好,我们两个兴致不同。”玫瑰就说到这里。

与黄振华说到他的妹夫,他毫不掩饰他的感情,骂妹夫是“土蛋”。

他说:“永远衣衫不整,穿那种样子暧昧的衬衫。人家领子流行大呢,他穿小领子,人家时兴小领子,他的领子忽然又大了起来,真恐怖。”黄振华自己的打扮是一等一的了,因此说到这里,忍不住紧紧皱住眉头,“裤子有点喇叭,皮鞋有点高跟,总言之,说不出的别扭,跟了玫瑰十年,连这点门道都没学会,真是一项奇迹,我衷心佩服他居然还照活不误。”

我听得张大了嘴。

黄太太笑说,“振华对他是有偏见的。”

“更生,你说句老实话,方协文怎么配黄玫瑰,在一间美国银行任职,十年来就是坐那个位子——幸亏要离婚了,否则简直为‘鲜花牛粪’现身说法。”

“振华!”黄太太微愠,“你说法好不粗俗。”

我看着黄振华的郎凡丝衬衫、圣罗兰西装、巴利皮鞋,全身浅灰色衬得无懈可击,不禁笑了起来。

然后我正颜说:“我预备追求玫瑰。”

黄振华说:“单身男人有权追求任何女人,我只能劝你保重。”

我低头说:“我追她是追定了。”

“玫瑰,唉。”黄太太叹口气。

“她并不是我的梦中女郎,”我踱步,“我做梦也没想到有那么可爱的女人。”

黄振华摇摇头,“如出一辙。”

“什么如出一辙?”我问。

“没有什么?”黄太太说,“有件事我想说一说,方协文决定赶来挽救这段婚姻。”

“什么时候?”我惊问。

“下个月初,他已取得假期。”

“有得救嘛?”我惊问。

黄振华摇摇头,“玫瑰决定的事,驷马难追,她是一个凭直觉做人的人。”

黄太太看着我说:“这也并不表示你有希望。”

“我知道我的命运是悲惨的,我这颗心,迟早要被玫瑰粉碎。”

“好了好了。”黄太太既好气又好笑,“你们这班猢狲,平日一个个孙悟空似的,活蹦活跳,一看见黄玫瑰,却不约而同全体崩溃,现世。”

我叹口气,收拾文件。

天气渐渐有点凉意,我驾车上班,扭开无线电听,红灯的时候头枕在驾驶盘上,无线电上在播放洛史超域的歌——“我不想说及/你如何碎了我的心/如果我再逗留一刻/你是否聆听我的心/噢呜,心/我的心/我的老心”

想到玫瑰,我的心收缩。这样下去,我是迟早要得心脏病的,我苦笑。后面车子响号,我如梦初醒,再开动车子。车子不听使唤,朝玫瑰家中驶去。

她来开门,见到我说:“呀,家敏,你时间怎么这样多?”

我不知如何作答。

她刚洗了头,长发都包在毛巾内,发边有水珠,穿一件宽松的白色长衣,脸上那一点点化妆品都洗掉了,却显得非常稚气,比真实年龄又少好几岁。

“怎么样?”她笑吟吟问,“什么事?”

我声音有点硬咽,我说:“想见见你而已。”我靠露台边坐下,任阳光晒在背上,将下巴托着。

她温柔地解下头上的毛巾,任瀑布似的黑发撤落在肩膀上,用梳子缓缓梳直。

她的黑发在阳光下发出五色的光。

我听见自己细声地说:“玫瑰,我想我已经爱上你了。”

她一怔,但不作声,一边将头发编成一条辫子,隔了很久,她说:“家敏,你的感情也未免太冲动了。”

“我的感情?”我冷笑一声,“我的感情才不冲动,不然我早就结婚了,多少女孩子绕着我兜圈子,我也不见得是个守身如玉的男人,但这些年来我都未有对任何人动过真情,认为没有女孩子配得上我,直到你出现……我不会承认我感情冲动。”

她微笑,“你说的话我都爱听,女人都喜欢听这种赞美,但恐怕你没有看清楚我的为人吧,我不是一个可爱的人。”

“为什么如此说?”

她轻轻吁出一口气,“我是一个结过婚的女人,孩子将近八岁,最近在闹婚变,我的性格自由散漫,不学无术,除了打扮花钱,什么都不会,我甚至不能养活自己,就会靠家人生活,我自觉是个一无是处的人。”

我非常了解她的心情,她一向不知道自己的存在价值。

“胡说,玫瑰。”

“以前你们还可以说我是个美丽的女人,现在——”她伸伸懒腰,毫不遗憾地说,“现在我都老了。”

我说:“但愿你会老,玫瑰。那就天下太平了。”

可是远着呢,她并没有老,我可以想像她年轻时的模样。一只洋娃娃般动人,却毫无思想灵魂,但现在,她的一只眼睛就是一首引人入胜的诗歌。也许十年前认识她,我会约会她,但我不会像今天这样爱上她。她错了。

她说:“家敏,我非常欣赏你的个性,但现在就谈到爱情,未免言之过早,我们做个好朋友如何?”

“好朋友……”我喃喃地说,“我才不要做你的好朋友,一旦打入好友的族类,万劫不复。”

“你是个任性的男孩子,要什么就要得到什么,这种例子我也见过。”

我睹气,“你一生就是忙着被爱,请问一声你可爱过人?”

“也大小觑我了。”玫瑰静静说,“当然我爱过人,而且没有得到他。”

我大大吃惊,“你没有得到他?”这是不可能的。

“你以为我是什么,无往不利的神奇女侠?他不是不爱我,但是他过于自爱自私,他情愿被爱,而不愿爱人,因此与别人结婚了。我效法于他,但不久就发觉爱人尚有一分痛苦的快感,但被爱除有窒息感以外,就净得沉闷,我决定离婚。”

我呆呆问:“那个男人……他是怎么样的一个人?”

“我说过了,一个极端自私的人。”她说。

“他干什么?”我酸溜溜问。

“家敏,我约了朋友,现在要出去一下,送我一程如何?中午约了大哥吃饭,你要不要来?”她站起来。

“玫瑰——”

她握住我的手,“我明白,”她温柔地说,“我全明白。”

她不说还好,说了我益发心酸,她在过去那十年中,不知应付过多少向她示爱的男人,这种温柔体贴的安慰之词是她一贯的手法,我做梦也未曾想到骄傲的我也会沦为那些芸芸众生的一分子,我为自己伤心。

在车中她问道:“我那大哥最近在做些什么?”

“跟公务局打官司争地。搅脑汁将国际银行改建,但电脑室搬之不去,夜夜为它失眠。还有设计新机场……”

“可怜的大嫂,嫁给一具机器。”她笑。

“黄太太跟他很处得来。”我说。

“更生姐有英雄崇拜,”她说,“女人都有这样的幼稚病,于是男人们都跑去做建筑师律师医生,诗人们酸溜溜地低毁女人拜金。”

她说:“其实不是这样,男人身任要职时的工作满足可弥补其他性格上的缺陷,女人不能抗拒。”

我很倾心她这番新鲜的论调,多么聪明的女郎。

她说下去,“其实我大哥有什么好处呢?他的优点全部都写在一张名片上。遇到更生姐,实是他毕生的幸运,我或是城中唯一不崇拜他的女人,故此我将他看得一清二楚,大哥除了那一门专业本领与数个衔头,什么都没有。”

我不服气:“他还是黄振华,著名的黄振华建筑师。”

“那不是已经印在名片上了吗?”她笑。

她下车时拍拍我的手背,“好好做事。”当我是一个孩子。

我握住她的手一会儿,她随我握着,像一种好心的施舍。

见到她不开心,见不到她,亦不开心。我这生这世就是这样过了。

我看着她背影,才开车回写字楼。

  第7章

黄振华铁青着脸教训我,他说他从不管职员私生活,只要他们把工作做好,家中三妻四妾再往外跑去追求女人是一件事,但如果我不把桌子上的功夫清理掉,他会开除我。

我眼睛看出去是一片空白,以前日理万机的溥家敏此刻一筹莫展,黄振华的得意门生不但辜负了师傅,也辜负了他自己。

然后他叫我坐下来,苦口婆心地说一个故事给我听,那故事的男主角,是一个叫周士辉的男人,女主角是黄玫瑰。

“那人还活着,你要不要见他,欣赏他那落魄样?”

我动了气,“黄振华,你根本不知道情为何物,你不知道你自己活得多么贫乏,你除了名片上的头衔,一无所有!”

他怔住,缓缓地把头转过去,慢慢说:“那么去吧,去把你自己溺毙在感情里。”

我说:“至少我有胆量去爱,你呢?诚然,你没有痛苦,但是你有没有快乐?黄振华,别告诉我成功地搬迁国际银行的电脑室会给你带来快乐。”

黄振华的脸色变了。

我低声说:“对不起……我出去工作,我会设法控制自己。”

“那么一会儿与玫瑰吃饭,你最好别去。”

我的心牵动地痛,“让我去,”我苦苦哀求,“这是最后一次。”

黄振华则转了头,懒得理我。

我坐在自己的桌子面前,麻木地工作着,周士辉与我不一样,他有家室,而我没有,想到这里,我安乐不少。我叫女秘书过来记录了好几封信,打开文件夹子,如火如荼地应付业务。

中午时分,我不敢出声,黄振华走到我身边,冷冷道:“还坐着?该吃饭了。”

我鼻子一酸,眼泪充满眼眶。

黄振华轻轻说:“你兄弟俩没父没母,好不容易熬到今天,你要珍重,我们活在一个真实的世界里,感情并不是一切,你以为我不懂享受?你以为我不欣赏爱情?但在这个世界里,我们有固定的责任,你想想清楚。”

我顿时哭了。

这么大一个男人当众流泪,平时仰慕我的女秘书们看着我,目瞪口呆。黄振华摇头叹息。

那天午饭,我坐在那里无精打采,不发一语,玫瑰如常的美丽,黄太太暗暗照顾我,陪我说话。

玫瑰戴着一只孔雀毛耳环,配黑色的上衣与裙子,一个女人美丽到这种地步,就会吸引到陌生人的目光——我与一般陌生人又有什么不同呢?我伤神地想,只不过玫瑰记得我的名字而已。

我尽量收敛自己的感情,黄振华赞许地将手搁在我肩膀上。

午饭后回写字楼,我狠狠地工作了一个下午,下班时分人们都陆续走清,我自虐般地留在那里。

咪咪来找我,她的语气充满感情,眼睛里全是关怀,爱怜地亲吻我唇边的短须。

她说:“真是个乖孩子,工作这么卖力,胡须竟长得那么快。”

我硬咽问:“你来找我做什么?”

她明快地说:“看电影,我们去看张澈的新武侠片。”

我则转头,“我不去。”

“什么,赶功夫?”

“是。”

“黄振华苦苦逼你工作?”她柔声问。

“是。”

“那可恶的黄振华,但我原谅他,我先走一步,你走的时候打电话给我,我陪你吃茶。”

我胡乱地点点头。

她取过手袋走了。

我工作直到深夜,走的时候并没有关照咪咪。我迟早要令她生气的,迟不如早。

到家大哥还在练琴,琴声如怨如慕,如泣如诉,我和衣往床上一倒,倦极而睡。

我克制自己足足五天,做完了黄宅的设计图,交到振华桌子上,不往黄宅去找玫瑰。

我已没刮胡须多天,不眠不休,烟比大哥还抽得凶,整个人在短短五天内瘦了一个圈,眼内都是红丝,咬紧牙关跟玫瑰的影子打仗。

咪咪来看过我,我冷淡她,将头靠墙上,闭着眼睛,对她不理不睬。咪咪以为我工作辛劳,遭遇难题,虽然不高兴,却并不埋怨,她实在是个懂事的好女孩子,水仙花似清秀的脸,皎洁的心灵,但我的心已飞向远处。

黄振华轻轻与我说:“事情总会过去的,一下子就过去了,咪咪是大家公认的可人儿,你也应该满足。”

我拿《红楼梦》的句子回他:“纵然举案齐眉,到底意难平。”

事情并不容易解决,前世我欠下玫瑰良多,只好这样解释,就在黄宅动工装修的那一日,她竟出现在我面前。

我抬头看到她非常震惊,瞠目结舌,一时间分不出是幻觉还是真象。

她却已抓住了我的手,摇两摇,轻声说:“家敏,你怎么整个人不见了?我想念你呢。”

我本已脆弱的心灵如何经得起这样一击,顿时粉碎成一片片,我顺手轻轻握住她的手,决定死在她的绿罗裙下。说也奇怪,立志豁出去不顾,心境反而安静,我认了命了。

“你怎么瘦了?”她问我。

我随口答:“衣带渐宽终不悔,为伊消瘦人憔悴。”

她温柔地笑,“你这孩子。”

我将她的手贴在脸上。“下了班我们出去吃饭吧。”她建议。

我说:“八点钟我来接你。”

玫瑰离开以后,黄太太来了。

我低低地向她诉说一切。

她眼睛并没有看着我,只细细声说:“你去吧,快乐一下也是好的,你是单身男人,她自己快将离婚,没有什么不合情理之处,我看你熬得快要死了。”

“谢谢你。”我低声说。

她叹口气,“我乐得做这个顺水人情,谁也不能力挽狂澜于既倒。”

“我觉得快乐,”我坦白地说,“是那种回光返照式的快乐,我知道玫瑰不会爱我,她来找我,也不过是不介意有我这个伴而已。”

“祝你幸运。”黄太太黯然。

“黄太太,你快乐吗?”

“我?”她抬起头,“我与振华都善于控制感情,我对恋爱的看法与常人略有出入,一般人认为恋爱是好的,我却觉得这是种瘟疫,倘若能够终身过着无爱无嗔的生活,那才是幸福,故此恋爱实属不幸。”

我轻轻答:“那是因为一般人并不恋爱,到了时候他们结婚生子,毫无选择可言,遇到条件略高的对手,苦苦追求一轮,他们便自以为在恋爱。”

黄太太黯然说:“那么一般人还是很快活的。”

当天晚上,我的快活并不在一般人之下,我去理了发,刮清胡须,换上我最好的浅色西装,精神抖擞,去见黄玫瑰。

玫瑰穿白色的低胸裙子,戴细细的钻石链子,脸上刻意化妆过,美艳不可形容,头发修短至肩膀长度,用一朵花别在耳朵后面,蜜色的皮肤柔软光洁,足上一双白色凉鞋,脚趾搽着浅玫瑰红。

我沉醉在她美色中,她修长地走过来,我轻轻拥她在怀中,觉得自己是全世界最快乐的人了。

我整晚握着她纤细的手,与她共舞,我们并没有说很多话,毕竟大家都是成年人了,我们知道自己在做什么——她在享受一个快乐的晚上,我在恋爱。

当晚有月色,我们在路上散步,走了很久。

我怕她累,但她并没有出声,于是我们一直走,走向永恒,越走我的精神越好。

然后我们在一家小店内喝酒,我的唇还没有碰到酒精,就已经先醉了。

送玫瑰回去,她倚在门框,双手叠在胸前,无限娇美,眼下那颗痣仍然似一滴眼泪。

她轻轻说道:“老房子装修好了,再请你进去坐,这里是哥哥的家。”

“再见。”我依依不舍。

“明天见。”

“明天我来接你。”我说。

第二天玫瑰并没有在家,黄振华陪她去接女儿,我扑了一个空。

我只好回写字楼忙正经事,每隔一个钟头去查问一次,黄太太答应玫瑰一回来便马上通知我,叫我放心。我恳求黄太太替我说几句好话,让玫瑰准我见一见那个小女孩子。

中午时分,黄太太告诉我,我们在家用午膳,我说马上赶到。黄振华接过电话,说只准我请一小时的假,出乎意料,他的声音很平静,并没有责备我。我顿时羞愧起来,我答应他的事没有做到,他已经放弃我了。我刚预备出门,咪咪来找我,约我与她午膳。我无选择,告诉她我没有空,我有重要的事要做。

咪咪凝视我,一声不发,拾起手袋就走。

我不忍,拉住她。

咪咪并没有发怒,她低声说:“我再是个笨人,也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我想最好的方法是让我退出。”

我竟不知如何回答。

“我看你也够辛苦的,也经过苦苦挣扎,但此刻你已经决定放弃我,我不怪你,人们当然只做对他们本人有益的事。”

我低下头,却不肯放她走。

“我很爱你,家敏,但我决定随遇而安。如果你肯看看我,你会发觉,在这两个星期内,我确是为你消瘦,每个人都是另一个人的傻子。”

我抬起头看她,发觉她真是瘦得厉害,这大半个月来,她容忍我直至毫无转圜的余地。

“再见,家敏。”

“咪咪——”

“别担心,我总在这里等你的,我不会阻碍你。”她挣脱我的手,头也不回地走了。

往黄家途中我心情郁塞,直到看见小玫瑰。

是黄振华来替我开的门,他身边跟着一个小女孩子,约七八岁大。

黄振华喜形于色,他弯腰对那小女孩说:“小玫瑰,叫溥叔叔。”

小女孩子并没有叫我,她抬起头看我一会儿,然后抿住嘴笑一笑,躲到她舅舅身后去。

我呆住了,这简直是玫瑰的缩影嘛,连眼角下的蓝痣都十足十的翻版一次。

玫瑰跟着跑出来,她穿着一套黑色香云纱的唐装衫裤,脚上一双绣花拖鞋,见到我熟络地说:“家敏,见过我女儿没有?”

我看到玫瑰,心头就绞紧。

玫瑰她那身石塘咀红牌阿姑式的打扮看得我心神摇曳,她左腕上戴着两只纯金麻花镯子。我从未见过装扮得如此出神入化的女人,她的美姿可以无穷无尽地发挥至无限量。

我坐在一角尽情地欣赏她。

她走到我身边来,“家敏,你不高兴?怎么脸色这样坏?”

我低着头,“是的,我跟一个朋友闹翻了。”

“是女朋友?”

我点点头。

“是——为了我?”

我又点点头,“她没有跟我吵,她很了解,转头就走。”

玫瑰讶异,“多么瀟洒。”

“是,”我的眼睛红了,“她是一个好女孩子,品格很特别,而且骄傲,不发一言拂袖而去是最大的骄傲。”

玫瑰看我一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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