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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流财女-第2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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舒雅看见戴之笑得灿烂,不知道她是在想异能的事情,只是不怀好意的打趣道,

“不过话说回来,其实最好的东西不是别的什么古董,要是冯哥能看上你,你以后还愁啥呀?还不飞上枝头当凤凰去了,小之我跟你说啊,我认识冯哥这么久,他总的来说算是个好男人,私生活也不糜烂,他老婆也死了好几年了……诶诶诶,君子动口不动手,我就开个玩笑嘛,啊!杀人啦……”

戴之身体力行的告诉了舒雅什么叫做暴力有时候是解决问题的最好方式。

舒雅被“修理”一番后,瘪着嘴巴委屈的道,“我知道,你都有赫连家的太子爷了,还有我的偶像左大帅,左拥右抱美男环绕的,哪还看得上那糟老头子啊。”

戴之柳眉一瞪,舒雅老老实实的闭上嘴巴。

不过这句话,却让戴之的心,莫名其妙的动了动。

眼前浮现出赫连东那张冷峻霸气的脸,和左天奕那张魅乱众生的脸,突然觉有点喘不过气来。

妖孽。

俩妖孽。

戴之摇了摇头,不去想这些让她心绪难安的事情,她现在只想着怎么赚钱。

那枚金币,会不会真的,给自己什么惊喜呢?

这个她不知道,她只是知道,如果要拿回金币,就必须回去一趟,回去那个她从小长到大现在却让她不知道该如何去面对的……故乡。

☆、第七十一章   衣锦还乡

上次回去古玩街,是处理那些见钱眼开的邻居,和那个差点成了她婆婆的势力女人,虽然过程有些曲折,让她大伤元气,好在总算全胜而归。

而这次为了那个金币,她不得不硬着头皮再次回去。

这一次,却是……衣锦还乡。

戴之从没想到以前那个从小在这条破旧的小街长大每天默默无闻的自己,有一天,回到故乡,会享受这样至高无上的待遇……

衣锦还乡,真是世间最让人激动最让人觉得光荣的字眼了。

才一刚踏进古玩街,就被以前的邻居们拉着,本来萧条的古玩街,顿时人声鼎沸起来,大家走街串巷的奔相走告——小之回来了!

戴之被人群团团围住,以前那些以前连寒暄都懒得浪费时间的邻居们,各个拉着戴之客套讨好。

“小之你回来啦?你真是咱们古玩街的骄傲啊!”

“小之,我以前就知道你这孩子长大了以后肯定不简单。”

“小之,饮水思泉,可别忘记了咱们这些从小看着你长大的亲人啊!”

“小之,你快帮我看看,我前些天刚拿回来的那批货,有没有真东西……”

她的事迹,早已在古玩街被传开了,朱富贵家里的那幅画,还有在新胜山庄的大型官窑鉴定会上,戴之的出色表现,早已人尽皆知,所有人都知道,当初那个没有任何特别的平凡丫头,当初那个惨遭家破人亡的可怜孩子,如今,是真的出人头地了。

戴之心里一边无限感叹,一边想起二十年来在古玩街的点点滴滴,那个拿着假东西说破嘴皮子使劲儿推销就为了赚那几十块钱的自己,那些熟悉得不能再熟悉的日子,明明还发生在不久之前,可是却已然那么遥远,那么恍惚了。

另一方面,戴之最觉得感慨的,就是如果老爸还在,看见如今自己的无限风光,会不会感到欣慰,还是会……为她骄傲?

老爸,你在天上,有没有看到?

来到以前的老房子门口时,戴之已经累计收了好几十张名片了,各个都指望着自己能给他们指点,戴之如今俨然已经成为一个名副其实的古董老师。

不管以前熟悉的还是不熟悉的,有来往的还是刚搬来的,各个都跟她套近乎,巴结寒暄。

戴之一边应付着,一边往自己家的方向挤。

梅姨见了戴之,愣了一下,随即殷勤的招呼着戴之,

“哎呀,闺女,你可算回来了,我可想死你了,你看看你,瘦了好多,在外面和辛苦吧?是我不好,是我没照顾好你,你爸在天之灵,肯定会怪我的……”

梅姨是多会见风使舵的一女人,如今戴之出名了,又有钱了,她又是她名义上的妈,这点谁也不能改变,当然要发挥它的最大价值。

不管戴之承认不承认,在外人面前做足了戏,她在古玩街的地位自然提升了好几个档次,走在街上,谁都要惦记着她是戴之戴老师的后妈,虽然是后妈,那也是半个妈不是?

这么想着,她就更决意要抱紧戴之的大腿了,以前是她有眼无珠,没发觉老家伙的女儿会有这么大出息,要不然她怎么都会表面上对她好点的。不过现在也不晚,讨好了她,以后的日子,就不用发愁了。

戴之心里冷哼一声,没有当众戳穿她。

走进自己从小到大生活了二十年的家,戴之的心里,不是不忐忑的。

这里有太多太多的回忆,幸福的,甜蜜的,温馨的,苦涩的,痛彻心扉的,房子虽然又小又破,却装满了她整整二十年的人生。

她知道,就算以后她会住多大多好多豪华的房子,也永远都忘不了,这破旧小房子里,跟老爸的所有回忆。

戴之有些哽咽的回到自己房间,大概是怕自己会回来,又不敢得罪自己,她的房间没什么变化,跟以前一样,而梅姨也算听话,至少家里没看到男人的东西,至于她在外面跟哪个男人鬼混,她不想管。

翻了半天,始终找不到当初被自己收藏在铅笔盒里的金币,戴之皱了皱眉头,问小心翼翼守在自己旁边的女人,

“你动过我的东西?”

梅姨吓了一跳,如今的戴之不同往日,她生怕会惹的她不开心,戴之皱了皱眉头,都让她吓得满头大汗,连忙摆手道,

“没没没,你房里的东西我一样都没动,真的!”

“那我放在铅笔盒里的金币呢?”

梅姨愣了愣,“金币?”随即想了起来,顿时手心出汗了。

前些日子,她想找找家里有没有什么值钱的东西,看见了那枚金币,拿出来看了看,见没什么特别,也值不了钱,就随手给扔了,这会儿戴之竟然突然问起这件事,那枚金币不会是什么宝贝吧?

戴之见了梅姨的心虚样子,眼睛没有温度的看着她。

梅姨被看得心里直发毛,连忙撒丫子似的跑回自己的房间,把垃圾桶里的东西给全部倒了出来,也不管有多脏,有多臭,心里只是想着一定得找出来,不然以后没好日子过了。

如今戴之就是她的天,就是她的摇钱树,讨好了,起码还能有不愁吃穿的好日子过,要是让她不高兴了,随时被扫地出门卷铺盖走人。她不傻,当然懂得看脸色。

以前可曾想到那个从前那个温顺善良总是被她欺负的小丫头,如今会让自己提着脑袋小心伺候着?

垃圾桶又脏又臭,她心惊胆颤的用手去翻,急得满头大汗。

“找到啦找到啦!”梅姨激动得恨不得老泪众横,举着那枚看不出有和特别的金币,像举着自己后半生的全部幸福,低眉顺眼的捧着它站到戴之的面前,讨好的道,

“小之,你看看,是不是这个。”

戴之没有温度的眼神看了一眼面前这个蓬头垢面脏兮兮臭烘烘的女人,想起那天在自己的房间里,她风情万种的躺在自己未婚夫身下承欢的那一幕,反而丝毫没觉得羞耻还对着自己趾高气昂的女人,只觉得,人生,真是讽刺。

她接过自己那枚硬币,再懒得看这个可怜的女人一面,转身离开,丢下一句,

“我答应的生活费会一分不少,不过你答应我的事情若是没有做到……那就别怪我狠心。”

她真的不是菩萨心肠,容忍这样一个女人,如今的她,大可以凭自己的能力抢回自己的家,对她不管不顾,甚至不给她一分钱,让她知道得罪自己的下场。

可是她做这一切,不是为了别的,也不是做戏给邻居们看。只是,老爸是那样老实的一个人,他在天之灵,也一定,是希望自己的女儿这么做的吧……

离开家,戴之顺便去了马大婶的家里,马大婶知道戴之回来了,早就在门口张望着,见了戴之,目光慈爱极了,抓着她的手像见了自己想念很久的女儿一般。

戴之心中感动,陪着马大婶闲话家常了一会儿,离开的时候说过不了多久,就把马大婶一家都接进城里去住。

到最后戴之离开古玩街的时候,那个目光一直跟踪着戴之的男人终于还是忍不住留下忏悔的眼泪。

戴之又何尝不知道,那个在上次西餐厅里被自己的一招离间计害得一无所有的沈峰,彻底得罪了姚莉大小姐,灰溜溜的回到了古玩街,听说光鲜亮丽的戴之衣锦还乡,一直躲在人群中看着她,跟老鼠见了猫似的。

而她,也终于完成当日的誓言,总有一天,会让这个男人后悔。

☆、第七十二章   发达了!

拿回了那枚金币,戴之第一个就想到了那个身份神秘又手眼通天的大人物冯先生。

她不是去找冯先生问这枚金币的特别之处,也不需要他来告诉自己这枚金币是不是宝贝。

因为在她重新拿回那枚金币的时候,就知道,她……要发达了。

有句话怎么说来着,运气来了,真是挡都挡不住。

在看到那枚金币的时候,那些蠢蠢欲动的彩色光线十分欢快的跳跃着,似乎争先恐后的告诉她这枚金币是真正的老古董,而左手在摸到金币的时候传来的那种特殊感觉,也无疑不证明这金币的确非同凡响。不过那些彩色光线在脑海里组成的数字却并不十分遥远,一九三六年,照理来说,这样古董应该不算最珍贵的,可是那些彩色光线给自己的反应却异常欢快。

不知道这金币到底有什么特别。

没想到当初姚莉把自己那枚金币抢走了,本该属于她的金币,竟然是个无法想象的宝贝,若是姚莉知道当初自己竟然亲手把这宝贝推倒自己手里,会不会气得七窍生烟?

上次冯先生给自己留了联系方式,是专线,戴之打电话过去,说明了来意,对方立刻约定了地点,似乎对戴之手里的金币很感兴趣。

地点是一家只招待会员的高级会所,那是戴之从没想有机会能进去的地方,就连里面的服务员都个个身穿名牌。戴之大开了眼界,越发是觉得人外有人天外有天。

戴之信心十足的把金币递给冯先生,他拿起来自己瞧了瞧,又放在耳边听了听,最后一脸不可思议道,

“戴小姐,冒昧的问一下,这枚金币,你是从哪里得来的?”

戴之虽然知道这枚金币是宝贝,却不知道到底有何来历,听冯先生这么讲,愈发肯定了这金币值钱了。于是便直说了,

“是以前一个教过我的美国外教老师送给我的。”

她放在家里放了那么多年,一直没发现这金币是个宝贝,要是早点发现,说不定人生又是另外一番风景了。

冯先生脸上的肌肉有些抽搐,爱不释手的反复端详着,直感叹,

“戴小姐你的运气真好,恐怕就连你那外教老师都不知道这金币的来历,她可能也是无意中得来的,不过她可是丢了宝贝了,这枚金币是英中世纪时期温莎王朝的第四代君主、历史上最有名的女王,英国联邦元首,英国国教会的最高首领——伊利莎白二世以他的名字铸造的金币,在当初已然是限量版发行的,流传至今,基本上已经销声匿迹了,这种钱币现如今已知的只有一枚,所以尤其珍贵,而且英国人本身就对自己的古文化特别保护,那枚被世人所知道的金币甚至被大英博物馆以五十万英镑的天价买了回去,成为了大英博物馆的国宝。”

冯先生看着金币直吸气,典型的古董痴,把金币放到昏暗的灯光下照了照,然后对着戴之说,

“你看,这上面还有伊利莎白二世的亲笔签名,每一枚金币都是由她亲自签名并且发行的,所以尤为珍贵。”

戴之看了看,透着灯光,果然能看见并不十分显眼的地方雕刻着“Elizabeth”的字样。

看来当初那个外教也是偶尔得到这枚金币,她是美国人,也不懂古董,只是当个普通钱币收藏着,没想到阴差阳错到了戴之的手上。

难怪彩色光线告诉她的年份是一九三六,并不遥远的年份,却有着反常的特殊反应,原来是有着这么特殊的意义。所以这么说来,这枚金币,真的是无价之宝啦?

“我可以肯定,这枚金币跟那枚被大英博物馆收购的是一模一样的,上次出现在人间,引起了不小的轰动,没想到我能有机会亲眼目睹这绝世的第二枚,想必天下间再找不出来这一枚独一无二的金币了!戴小姐,你走运了!”

戴之有些恍惚,没想到这宝贝竟然被她埋藏了这么久,这样一枚普通的让人忘记的金币,竟然是英国的国宝?

冯先生激动的推了推眼镜,好容易才把目光从金币上给移到戴之身上,笑着道,

“戴小姐,有意转让么?我很感兴趣,你要是想转让,不如考虑转给我?”

戴之笑了笑,“冯先生,我找您,就是想转让给您的,不过我也不知道这金币能值多少钱,您说个价吧。”

这对于她来说,不得不算是一笔意外之财,卖给谁都是卖,老实说,她也不想卖给大英博物馆,毕竟她对当初那些曾经侵略国祖国的强盗心里还是有些不满,也不希望他们得偿所愿。

而且,她也相信,冯先生这么感兴趣,价钱上,是肯定不会亏待她的。

果然,听见戴之这么说,冯先生先是愣了愣,随即爽朗的笑道,

“戴小姐真是快人快语,不满你说,我很欣赏戴小姐,戴小姐不仅学识渊博胆识过人,而且性情真诚,冯某很乐意交你这个朋友。”

戴之摸了摸脑袋,露出招牌式的憨厚笑容,“冯先生太过奖了,能认识冯先生,是我高攀了才是。”

冯先生又哈哈大笑了两声,随即端起咖啡,

“若是戴小姐不介意我年龄比你大很多,占你便宜的话,可以和小雅一起,叫我冯哥,以后有什么难处,只管找我,我在南方也算是说得上话,能帮的,一定尽量帮。”

戴之心里偷笑不已,有了这个大树,以后就不愁没有人脉了。

“那小之就先谢过冯哥了,冯哥也别叫我戴小姐了。”

冯哥心情大好,把话题又放回古金币上,“既然大英博物馆出五十万英镑买下来,冯哥也不能让你吃亏不是?这样吧,我也出五十万英镑,买下你这枚金币,可好?”

戴之没有多想,当下也没有那么快的反应换算五十英镑折算成人民币是多少,只是无意中凭白赚了这么一笔钱,心里自然是开心不已。

“好,成交,多谢冯哥。”

“傻丫头,我多谢你才是真的,我本来就难得买上一件心头所好的东西,况且还是这个一件全世界举世无双的宝贝,而且当年那些英国佬抢了我们国家多少宝贝?现在我能有机会也截走他们一件国宝,也让他们不能如愿,这可是多少钱也换不回来的自豪感,我玩收藏这么多年,这件东西算是我买的最值得也最痛快的东西了。”

戴之心里对这个冯哥的印象也好了许多,看来他跟自己一样,都痛恨那些洋鬼子。

冯哥把写好的支票递给戴之,“你看看,数目对不对。”

不看了,这点信任还没有,也不配做冯哥的朋友了。”

这句话说的冯哥眉开眼笑,不过他还是坚持,

“信任归信任,买卖也不能坏了规矩,亲兄弟还要明算账不是?”

戴之只得仔细看了看,数了数六后面的几个零,突然觉得有些不对,连忙把支票还给冯哥,

“冯哥,您搞错了。”

冯哥惊讶道,“少写了个零么?我再补上。”

戴之连忙摆手,“不是不是,您多写了个零,说好的是五十万,您写的是六百万呢!“

冯哥愣了愣,再愣一愣,随即忍不住的笑了起来。

戴之再傻,也看出了这是“善意的嘲笑”,突然想起来刚刚说好的是英镑,连忙在脑子里仔细的想了想人民币和英镑的兑率,当下,立刻通红了一张脸。

一英镑兑换成人民币是十二块左右,五十万英镑换成人民币,是六百万没错。

“小之,我还是第一次看见你这么……单纯的丫头,我果然没看错人啊!”

戴之的脸愈发是红了,心里想,他想说的是单“蠢”吧?

不过下一秒,戴之便回过神来——

六百万……人民币?

这一次,她是真的……发达了!

☆、第七十三章   翡翠的水头

没想到这么容易就赚到六百万。

本来正在发愁一百万买不到好房子的戴之,这一下大可以买到心满意足的房子了。

别墅?豪宅?

通通没问题!

舒雅在得知这一消息时,打心眼里为戴之高兴,并且拍着胸脯答应一定帮戴之寻一处幽静敞亮的好地方。

本来戴之是想着把舒雅和小静都约出来一起吃饭庆祝一下并且让这两个好姐妹互相认识一下,谁知道舒雅却一脸苦大仇深的模样,说什么,

“我也想啊,小魔王要回来了,我得打点好一切,小心招呼着啊,最近都忙死我了!”

舒雅嘴里的小魔王,戴之知道,是她的亲生弟弟,叫舒离洛。舒雅还跟戴之讲过她这个宝贝弟弟的不少事情。

他们爸妈走的早,基本上靠他们的爷爷把这两姐弟养大,可是毕竟老人上了年纪,很多事情都力不从心,仅仅从物质上满足是不够的,舒雅又比她弟弟大了八岁,所以基本上舒雅还扮演了母亲的角色,对这个弟弟从小就宠溺得紧。

小时候他们父母还在的时候,小离洛长得十分秀气,像个女孩儿似的,恰巧舒妈妈又喜欢女儿,总是把小离洛打扮成公主的模样,当时人见了都夸这“女孩儿”长大以后肯定是个美人儿,于是小离洛便有了个绰号,叫做小美。

而他最介意的就是童年的这段往事,谁要是敢叫他的绰号,更是找死。

为了摆脱童年阴影,他还特地报了跆拳道,柔道各个能够体现自己”男性魅力”的武术班,听说十二岁的时候就能打到比自己高出两个段位的大块头,可谓打遍天下无敌手,甚至还将对手扩张到了国土以外的地方,连天生大块头的美国佬都不是他的对手。

在戴之的印象里,这个有着如此优雅名字的男人的模样,一定是像《大块头有大智慧》里刘德华那种肌肉男,基本上一个手指都能把自己给捏死了。

每次想起他浑身都拱起的肌肉,戴之都觉得毛骨悚然,默默祷告千万不要让自己得罪他了,不然她会死得很年轻……

“哈哈……小之,你说的太夸张了啦,哪有那么恐怖?”

赫连静看戴之一脸心惊肉跳的模样,笑得合不拢嘴。

舒雅要准备迎接小魔王回国,没时间跟他们出来逛街吃饭血拼,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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