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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意晟垂着眼,一指撑在桌面上,手背上青筋毕露。很久之后,他才语速缓慢地说:“您能确认吗?”
关孟河拉开抽屉,拿出一张微微泛黄的纸,推到关意晟的面前,低声说:“你弟弟出事那年,我已经做过检查。当年,她妈妈曾经把她的一束胎发寄给了我。”
关意晟眼睛一眨不眨的瞪着他,良久,才拿起检验报告,从第一行看到最后一行,不漏过任何一个字。末了,他脸色铁青,把报告掷回桌面,转身走了出去,门被摔上,发出一声巨响。
“砰!砰!砰!”门被拍得巨响。高弘毅一家人正在吃晚饭,听到敲门声,面面相觑。林一一溜下椅子就跑着要去开门。黄嫂连忙拉住她:“慢点儿,先让我看看是谁。”她从猫眼里瞧了瞧,有点儿眼熟,西装革履的,也不像是坏人,于是打开门问道:“请问您找谁啊?”林一一站在黄嫂的身后,好奇地探出脑袋来,仰头看着客人。
来人没有回答黄嫂,而是低头看着林一一,神情怪异。黄嫂仔细看了看对方,这才想起来是林朝澍的朋友,忙回头要唤她,结果看到林朝澍正僵直地站在客厅中央,眼睛瞪得快要占了半张脸的大小。
“小雨,是谁啊?”范佩云见半天也没有响动,也放下碗走了出来,见到门口的关意晟,突然就慌神了一下,怔了怔,轻声问:“你是谁?”
关意晟反应过来,他收回黏在林一一身上的眼光,看见客厅里站着的老妇人,恭恭敬敬地应道:“外婆您好,我叫关意晟,是小雨的朋友。我找她有点儿事儿。”
范佩云听到他的名字,眼神一闪,脸上的笑容慢慢地消失了。林朝澍不太敢看外婆的反应,匆匆丢下一句“我出去一会儿”,冲出去,拉着关意晟就走。
两人一直走到家属院门外的大路上,林朝澍才松开手,抖着声音问他:“你究竟想干什么?为什么你这个人就听不明白人话?我们不可能,就算林一一是你的女儿,我们也不可能!”
关意晟拉着她往自己停车的方向走:“上车再说!”林朝澍醒过神来,注意到四周好奇大量的目光,甩开他的手,低头快步跟上。
关意晟把车开进校园湖边一处浓密的阴影里,四周静谧无人,两人反而一时间各自都不知道怎么开口。关意晟把车窗摇下一半,让风吹进来,稍稍平息了他胸口沸腾的岩浆。他直视前方,硬声问道:“你是不是早就知道了?”
“什么?”林朝澍还在心里一遍遍打腹稿,该怎么说才能够让他彻彻底底放手,不要反复纠缠,听到这么突兀的问题,不知如何回答。
“我和你…当年,是不是因为我父…关孟河告诉了你我们的关系,所以你才离开的?”从关孟河的办公室里出来,关意晟仿若醍醐灌顶,过去一切疑问都有了答案,林朝澍所有不合情理的反应都有了合理的逻辑。而这代表什么?这代表林朝澍早就知道了,她怀揣着这个秘密,却从来没有在自己面前泄露分毫。为什么?为什么?他心里生出了无数个新的疑问,只有她能解答。
林朝澍隐隐约约明白了他说不出口的问题,所有的血色霎那间从脸上消失,她不能动弹,不敢看关意晟的脸,喃喃自语道:“他说过,绝不会告诉你的…”
“为什么不能告诉我?”每一个字都像是从齿缝间挣扎着挤出来。
“为什么要告诉你?难道多一个人知道,就能改变这个事实?告诉你,我就能少痛苦一点儿?你现在大概也能体会了,这是个地狱…何必要把所有人都拉下来?”林朝澍浑身发寒,嗓子干涩得像是有粗粝的岩石在互相摩擦。
“那…那为什么,你还要把一一生下来?”关意晟一想到刚才见到的那张笑脸,心里面就像是被塞进了一团荆棘,细细密密的小刺深深地扎在肉里,不知是哪里疼,哪里都疼。
“我说过,发现得太晚了。我当时状况不好,严重贫血,引产太危险,没有医院愿意帮我做这个手术。”林朝澍想到那时的自己,从关孟河给她的房子里逃出来,窝在中部的一个偏僻的小镇里,浑浑噩噩过了几个月后却发现自己怀孕了。如果不是遇见白皓,她一定会去找个黑诊所。是白皓守着她,困住她,不让她拿自己的性命冒险。
“如果我有其他办法,一定不会把一一生下来。这些年,我几乎每一天都是提心吊胆的…”终于,终于有一个人,能让她这么光明正大地说出自己的担忧。身边曾经有朋友见过她给一一做体检的项目,都觉得她要疯了。一次体检,几乎就是普通美国人一年的收入。高明和高弘毅给她的钱,差不多全花在了一一的身上。而关孟河给她的钱,她不是因为骨气和自尊不去碰——在生活面前,她早就学会了抛弃这些无用的累赘——那些钱,她要留着以防万一,是给一一救命的钱。
关意晟说不出话。他连看一眼林一一都觉得疼,林朝澍天天对着她,要有多坚强才能不崩溃?
血气在喉间翻滚,沉吟半晌,他才又低低问道:“既然不想让我知道,为什么还要回北京?”
林朝澍惨然一笑,自嘲道:“是我太贪心了。外公病了,我本打算照顾一段时间就回去。只是,你不知道…在北京生活,林一一有多开心。我太想太想对她好点儿了…我想让她像别的孩子那样,有很多人疼,有一个家…北京那么大,怎么会说遇见谁就遇见谁呢?可谁能想到…”
关意晟的心被揪得生疼,却不知道该怎么反应,又该怎么安慰。他还有一肚子的问题,但他打算就让它们烂在肚子里吧。每一个问题,几乎都是林朝澍的一个伤口,问一次,她就再痛一次。她回答得越来越坦诚,越来越详细,那是终于有了机会,发泄她心头的痛,向他展示她多年来秘不示人的伤。现在,在林朝澍的心里,他既是那个最远的人,也是最近的人。
林朝澍转头,泪眼朦胧,定定地看着他的侧脸。好多年了,她都没有机会在离他这么近的时候,如此毫无顾忌地看他。她知道这是自己的亲哥哥,可是,她心底里从来没有接受过他身份的改变。在她独享这个秘密的时候,面对关意晟的亲昵举动,她一边拼命抗拒,一边偷偷沉溺。而如今,他们之间就连一个拥抱都不再可能,咫尺天涯。远远地路灯,微弱地落在她的面庞上,隐隐闪动的全是泪光。
“关意,不要再来找我了。咱们…要是真想对方好,那就是不要再见面。”痛痛快快地流一场泪,林朝澍的心突然安静下来,她看着关意晟拳头捏得死死的,想了想,伸手过去,慢慢地,一个手指一个手指地掰开,“我知道,你能过得很好。你也知道,我一直活得多努力。所以…保重。”
林朝澍推开车门,隐入黑夜浓厚的沉郁之中,又慢慢地现身在路灯的光晕之下,纤瘦细长的身影,一步一步,渐行渐远,剩一人独坐天明。
第36章午梦千山
“爱情是自己的,人生也是自己的,自己做决定,自己承受结果。”——林朝澍
清月如钩,树影憧憧,乍暖微风,暗香浮动,这个世界被一种叫做“美好”的氛围缠绕、包覆,裹挟着每一个置身其中的人轻快前行,在路上洒下来一串串朦胧而柔软的笑语欢声。林朝澍迎着光,拖着长长的巨大的阴影,经过此时此刻的繁华世间,与每个人背道而行,茕茕孑立。她木然地想藏匿在黑暗里,不要让自己的泪水惊动这个世界难得的美好一刻。这一路走来,她背弃了黑暗,却不一定能触碰到光明。
走进家属区所在的园子,青春、希望、热情…甚至春天都消失了,世界变得清冷,即时在这样春风沉醉的夜晚,依然有种抹不去的苍凉。林朝澍站在楼下,仰望一个一个亮灯的窗户,一盏一盏暖色的灯,仿佛又回到了13岁的那个夏日,即便她击碎了玻璃,却依然没有人知道她正身在绝境。有时候,她觉得自己应该早就在那个漫长得没有尽头的黑夜里消失了,之后的种种,不过是妄念滋生的幻境,不知道哪个瞬间便灰飞烟灭。
拿出钥匙,林朝澍轻轻打开门,怕惊动了应该已经休息的老人们,谁料到在客厅一角还亮着昏暗的光,范佩云一个人坐在沙发上,见到她回来,便撑着膝盖站起来,眉目低垂地说了声“跟我来”,拢着羊毛披肩朝书房走去。她满头的银发,略有些乱,平时挺直的背,似乎有些松塌。
范佩云坐定,让林朝澍关紧了门,立即严肃地问她:“刚才来找你的小伙子是什么人?”
“在美国认识的朋友,最近才又碰上的。”林朝澍镇定地回答,反问道,“怎么了?”
“他的父亲是不是叫关孟河?他的母亲是冯月华,对吗?”
林朝澍愣了,看着眉间颓然成灰的范佩云,不知道她怎么会知道这两个人。她想了想,还是点点头。
“小雨,这件事儿你别瞒着外婆。”范佩云拉过她的手,轻轻拍了拍,“你黄姨说,之前送你去复诊,天天给你送汤的,就是他。你跟外婆交个底,和他到什么程度了?”
“外婆…”林朝澍偷偷打量她的神色,忍住心里的慌,尽量语气诚恳,“真没事儿。就是老朋友,跟白皓一样。”
范佩云闻言,叹了口气,也不再追问,只是攥紧了她的手,肃容道:“既然你这么说,我也就当真了。只是多余再嘱咐你一句,和他之间,多一步都不许,最好是能不见就不见。”
“为什么?”林朝澍心里像是空了个洞,黑黝黝的,看不见一丝光亮。
“这件事儿说来牵扯太多,一时也说不清楚。小雨,你听外婆这一次。”范佩云不肯多说。林朝澍不知道外婆究竟知道些什么,思量一番,决意继续试探。
“他倒没什么。只是上回舅舅生日,您和外公没去,我遇见了他妈妈,听说当年我出国上学,他妈妈也帮了忙的。后来,舅妈说…她想介绍自己的侄子给我认识。”
“胡闹!”范佩云显然是动了真怒,向来语不高声的人突然扬声喊了一句,随即又问:“你舅舅呢?他没说什么?”
林朝澍摇摇头,问:“外婆,究竟怎么回事儿?是不是…跟我妈妈有关?”高云清当年和林立夏的事情,她隐约听过写耳语,却从没有得过确实的版本。而在关孟河后来向她描述的那个庸俗的故事中,高云清的面目异常陌生。她一直以来都在自问,自己到这世界,难道真的就是源自一场少女无知?如果范佩云也是知情人,是不是会告诉她一个更真实的高云清?对那个曾给过她最多温暖的女人,她实在了解得太少。
范佩云沉默良久才说话:“按道理,我是不该跟你说这些的。她是你妈妈,又已经去了这么多年了。不管什么事情,早就已经尘归尘土归土。只是,我知道你是个心重的孩子,既然你这么问,肯定是听过些什么。与其听些乱七八糟的东西,还不如我来说。”
突然间,林朝澍有种近乡情怯的感觉。她渴求了许久的东西就在面前,却隐隐的有些害怕。
“刚才乍见到那个孩子,我都有些糊涂了。他跟他爸爸年轻的时候长得很像,他爸爸轮廓粗点儿…都是好看的孩子。那时候,你外公带着我们,还跟你太外公住在一块儿。你妈妈跟关孟河在一个大院儿里长大,从小跟在他后面打转,谁都知道那个傻丫头的心思,偏偏关家这个小子就是看不出来。也不知道是真傻,还是装傻…”
“冯月华家里是法国华侨,冯家在北京城里也是盘根错节的。关孟河跟冯月华结婚没几年就从部队转到地方任职,借了自家和冯家的势力,爬得很快。这些事儿,大院里的人私下没少议论。那时候,你妈在外地读大学,关孟河外放,两个人在同一个地方,不知道怎么就遇上了。唉…后来想想,我是真后悔啊…”范佩云摇着头,忍了忍眼底淡淡的湿。
“你妈毕业后回北京工作,遇到你爸。你爸是我带的研究生,特别能吃苦的一个人,他们俩在一起没多久,你妈妈就说要去南边儿闯闯。你爸研究生还没毕业,二话不说就跟着去了。为这事儿,你爸家里的人还来闹过。农村人培养个大学生,不容易,怎么说也是我们理亏。”
范佩云叹了口气,陷入回忆的情绪中。→文·冇·人·冇·书·冇·屋←
“后来,我才知道,关孟河工作调动回了北京。你妈妈,那是为了躲着他才要走的。你外公不知道,他一辈子没做过让人戳脊梁骨的事儿,被林家人上门这么一闹,气得不行,再也不肯跟你妈妈说话。记得吗?你小时候,你妈带着你回来过一次,你外公心里疼,嘴上说不出来,两父女没说两句又吵了起来。结果,到了最后,他们也没能和解。”
她站起身,从书柜下面搬出一个纸箱,指了指:“这里面是你妈从小到大写的日记,都还留着,我也没心力仔细看。你要是想看,就拿去吧。”
范佩云摸摸林朝澍的肩,叹息道:“虽然这都是上辈人的事儿,怎么也怪不到孩子身上去。只是,就算不说这陈年的烂帐孽缘,但就那家人的秉性,也算不上是好人家。你舅妈不知道,我也不怪她。现在,你心里要有底,该怎么做,自己拿好分寸。”
外婆回了房间,剩林朝澍一人对着一整箱的旧记忆。
在林朝澍记忆中的高云清一直是微笑着的。她常常一手牵着女儿,一手与林立夏十指紧扣走在海边的堤岸上。她不会做饭,一进厨房就大呼小叫,连林朝澍有时都受不了妈妈的幼稚。她还会说不一样的童话故事,她说白雪公主是个没脑子的傻丫头,说灰姑娘太懦弱,说人鱼公主自讨苦吃…林朝澍曾经想过,如果不是那场意外,妈妈会不会变成一个花白头发的调皮老太太。
这样的高云清,怎么会是关孟河口中说的那样,爱上一个毫不值得的男人,为他生了孩子,又默然远走,最终埋骨他乡?林朝澍心里一直是不甘的,如果不是那份DNA的检测报告,她一定会认为是关孟河为了逼她离开而撒了个弥天大谎。
一本,一本,一本…直至天色微白,阳光朦胧乍现在窗角,林朝澍才缓缓合上最后一本日记。日记的最后一篇,高云清写的是她带林朝澍第一次去拔牙的事儿,琐琐碎碎,还有些幸灾乐祸。而这一日之后,林朝澍的童年,就像那颗牙齿一样,被人硬生生的拔去了。那一天,高云清消失在从学校下班回家的路上。一个星期之后,有人在学校附近的荒山上发现了一具女性尸体。
黑色的结局太过仓促,让年幼的林朝澍一想起来就痛,世界变成空茫茫的灰,关于母亲的记忆慢慢就快剩下那张硕大的悬挂在墙上的黑白遗照。而这些尘封多年的日记本,还原了一个鲜活的生命,还给林朝澍一个真实的,洒脱爱洒脱恨的高云清。
高云清说,我爱他,与他无关,他爱不爱我,又有什么关系?我们不过是互相成全。她迷恋过,也真心地爱过关孟河,爱他青春年少,爱他野心勃勃,甚至爱他世故圆滑狠心绝情。情到浓时,关孟河也说过一两句哄骗似的诺言。高云清虽然年轻,却看得通透,倒是关孟河放不下,偏偏惹了些纠缠,才逼得她索性一走了之。而林立夏,本来不在高云清的计划里。她原以为这个农家学子,不过是图谋一块出人头地的踏板,孰料却是真情真性。高云清的第二段爱情来得迟,却也种得深。林朝澍记忆中的幸福家庭,并不是孩子自以为是的错觉,而是真真实实存在过的。
日记里并没有提及林朝澍的身世。她想,高云清是真的不在意吧。林朝澍猜想,那封写给关孟河的信,一是出于对过去爱人的尊重,告知对方女儿的存在,料定关孟河不会为了一个小婴儿自毁前程,又是要对他宣告,他们已经只是“爱过”,孩子是铭记也是界碑,划出生命的不同阶段。
每个人看这件旧事都有自己的角度。高弘毅和范佩云的心里,关孟河是间接杀死女儿毁了她一生的刽子手,他们隐秘地恨着。高云清的心里,关孟河是她少女时期最奢侈的挥霍,痛快燃烧,既然不能到老,扭头离开又是另一段人生。而关孟河心里,高云清是他心上的一朵白莲,完美圣洁,再不可得。到底,高云清将关孟河这个人拆解得彻彻底底,而关孟河怕是从来没有清楚过高云清心里真正的想法。
林朝澍站起来,胃里空荡荡的,身体僵硬,头脑却异常清醒。隔着一整个黑夜望向日出的方向,漫漫云烟里,一道道光芒迸裂,她脸上泪痕未干,却渐渐地弯起了嘴角,仿佛看见有个人,在橘色的光里,冲着她挥挥手,再潇洒背身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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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7章窗阴一箭
“每一个人做每一件事都有成本上限,或高,或低,但总是有的。”——关意晟
接到白皓的电话时,林朝澍正睡得难分难解,电话响了很久,钻到她的梦里固执地要叫醒她。白皓说了半天,她都没有听清楚到底是谁在说什么,慢慢清醒过来,呆呆地问了句:“白皓?”
两人在后海见面的时候,白皓歪头端详了她半天,问她:“是长针眼了吗?肿成这样。”林朝澍苦笑。她断断续续哭了一晚,眼睛里全是血丝,眼皮肿得老高,像是被谁打过一拳,早上对着镜子看了半天,干脆请了一天病假。她一觉睡到下午三点,被白皓的电话叫醒时,家里一个人也没有。大好春光,估计都出去晒太阳了。
真是巧。每次林朝澍最狼狈的时候,白皓几乎都会出现。而白皓酩酊大醉瘫倒在马路上的事情,她也见过几次。他们俩,在某种意义上来说,是心理互助会的病友,又是并肩战斗的战友。
下午的后海,人很少,各家店的伙计都懒散地歪坐在露天的座位上闲聊,百无聊赖地等着夜晚的来临。林朝澍很少来这种地方,更别说是白天来,今天随兴而至,只觉得这里的日子就像眼前的这汪水,平缓无波,闲适慵懒。她小小地抿了一口红酒,谈不上有什么感觉,有些微酸,有些涩。
白皓对于她大白天就跑来酒吧喝酒的行为没有说什么,处乱不惊,默默陪着她喝。
“你妈妈是个什么样儿的人?”半瓶酒下肚,林朝澍脸上微微泛红,换了个舒服的姿势,窝在沙发里问道。
白皓瞟了她一眼,漫不经心地回答:“怎么?终于想通了?你放心,未来的婆婆很好相处,就是个疼儿子的家庭主妇。你只要好好儿地伺候我,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