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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普通中国人的家族史-第4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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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认出我,多妞舅就热情起来,跟我讲了好多家乡的事情。他讲到现在种地不挣钱,负担又重。他自己的职业就是每天到黄河以北的豫北地区转悠收罗瘟鸡死鸡,然后再卖给道口那些做烧鸡的个体户,一只死鸡一两毛钱收,五毛钱卖。发生鸡瘟生意好的时候,他们一天可以收罗四、五百只死鸡,除去成本赚一百多块钱;生意不好时,他们就弄点毒鼠强拌在粮食里,趁黑夜撒在各个村的路上,等到白天鸡子吃了中毒死亡后,他们就骑着自行车去收购。有些时候,有些鸡子死了以后都被埋了好几天了,他们还挖出来卖。那个麻袋里散发出的腐臭味,就是他收罗的死鸡散发出来的。

多妞舅认出了我,就劝我说现在劫路的多,晚上我一个人回去不安全,最好跟他到道口把死鸡卖了再一块搭伴回去。我一听,也就同意了。等汽车到了道口,我随着他一起来到一个家做“道口烧鸡”的个体户家里。那家人院子很大,地上堆着一片一片的死鸡。借着灯光,我看到有些死鸡的肉已经呈现出黑色,有的还露出骨头,显然已经高度腐烂了。院子里支了一口烧沥青的大锅,里面是沸腾的卤水,空气中弥漫着一股烧鸡的香味。多妞舅还告诉我,为了让烧鸡快点熟以增加产量,这些做烧鸡的还往锅里放火碱(「注」学名氢氧化钠,具有强烈腐蚀性)。先辈们千辛万苦、兢兢业业地打造出来的 “道口烧鸡”,几百年时间里一直名扬天下、有口皆碑;到了二十世纪九十年代,就是这样被这些为了钱而不择手段的不肖子孙们肆意妄为地糟蹋着。

多妞舅接过了个体户给的死鸡钱,数了两遍,就跟我说,咱们先去吃饭吧。于是我们二人来到外面一个下等餐馆,一人点了一大碗面条。吃饭时我问,那些商场超市里摆的“道口烧鸡”是不是也是这么做的?多妞舅一边呼噜呼噜地吃面条,一边回答我说,现在哪里不是这样,越是商场超市,越是拿包装骗人,这些包装在做烧鸡的人家里都有,以后自己不要买“道口烧鸡”吃就是了。我听了以后,顿时觉得一阵恶心反胃,因为就在前一年我和同学们到鸡公山旅游时,我还专门买了一只“道口烧鸡”尝尝家乡的风味。一想到这里,一口饭也吃不下去了。

从道口到老家有将近二十里路,多妞舅就骑个破自行车带着我。路上他又跟我讲了一些农村的事情。说到邻村有个国民党老兵,四九年离家到台湾,一走就是快五十年,到九四年上半年辗转找回了家。那个老兵父母已经在文革前后去世,还有两个兄弟健在。这两兄弟得知他回来的消息后,第一次见面就带着两大家子人去道口的县台办的宾馆里,每家都拎了一个大编织袋,是打算装钱用的。分别五十年的兄弟一见面,那个老兵是老泪纵横,可他的那两个兄弟和他们的家人却连一点久别重逢的感觉都没有,张嘴就问老兵带来的钱在哪?怎么个分法?是按人头分还是按一家一半分?把这个老兵问得莫名其妙。老兵在台湾混得还真比较成功,回来时本来是带了不少钱,但是一问明白后,就如同当头被浇了一盆冷水,呆若木鸡。后来老兵花钱给他的父母重新修葺了坟墓,立了个大碑,请了戏班子给父母唱了几天戏以后就走了,一分钱也没有给那两个拿着编织袋等着分钱的兄弟留下。临走那天,老兵趴在父母坟头痛哭了一场,说,叔,婶,你俩保重,儿以后再也不能回来看你们了。那两个兄弟和家人都不识趣,等老兵临上车时还屁股后面追着人家问,钱究竟在哪儿?

等到了舅舅家里,已经是晚上快十点了。舅舅一见我来,很是吃惊,说外公的三周年祭祀已经搞过了,我母亲和大姨都已经回去了。我一听,顿时觉得非常懊悔:因为我愚蠢地把外公三周年记成了阳历,却没有想到农村是按照阴历来过的,我自然是来晚了。于是我一个人来到了外公、外婆的坟头上,过三周年时那些纸钱、白幡都还在。当时,外公已经去世三年,外婆已经去世九年,但我来到他们坟前,抱着他们的墓碑,摸着墓碑上所刻的外公、外婆的名字,想起以前跟他们在一起的情景,眼泪依然止不住地刷刷往外流。舅舅在家等了我两个多钟头不见回来,怕天黑我一个人出事,就和他小儿子一起打着手电筒找我。到了坟地看见我还趴在外公外婆坟上痛哭,就连拉带劝地把我拽回家去了。临走,我擦干眼泪,恭恭敬敬地给二位善良慈祥的老人磕了四个头。

回家后一看表,发现已经是半夜十二点多,于是我洗了脸以后就睡下了。第二天早晨起来,我就问了舅舅一些农村的情况。舅舅说,农村现在总的来说日子比以前强多了,都能吃饱;卫生条件也改善了不少,虱子已经绝迹了,但跳蚤还有;几乎家家户户都盖了新房子。但是也有问题,种地越来越不挣钱了,化肥、种子、农药价格都在涨,可农产品收购价不涨,一亩地辛苦一年,除掉成本挣个二百块钱就不错了。摊派也越来越多,前一段县里要修公路,自己都五十多岁的人了,还是个残废,也还要服一个月的徭役,连干粮都是自己带的。现在村子里能挣到钱的,不是在外面打工的,就是类似你多妞舅那样,收罗死鸡子搞歪门邪道的。

我又问了计划生育的情况。舅舅说农村计划生育搞的很猛,查到超生就抓人,媳妇逃走了就抓丈夫,丈夫逃走了就抓公婆,公婆逃走了就拆房扒屋夺东西。现在计划生育工作队的口号是“上吊不解绳,喝药不夺瓶”,意思是你想死就死,人家不管。搞计划生育的干部一来,就跟当年鬼子进村一样,村子里以敲锣为号,孕妇纷纷逃命。有些家里害怕扒房子,年轻人逃走,老年人留下。于是计划生育干部就把老年人抓到公社,关到仓库里,男男女女吃喝拉撒睡都在里面,臭气熏天。有一段时间,计划生育干部开着大卡车,上面就有手术台,见到孕妇也不管是不是头生,当场就引产。有些胎儿都八九个月了,也要引产,刚引产下来人都还是活的,不一会儿就死了。我又问,那计划生育的成果怎么样?舅舅回答说,没用,该生还是生,农村人没事就喜欢生孩子。现在村里有两个孩子的都算少的,一般都是三个,多的还有五六个的。

我还问了问村里教育的情况。舅舅说,我当年就读的村小学已经撤了,全部并到落庄学校去了;公社的高中也撤了,只剩下初中。现在一般的农村孩子都只上到初中毕业,而且教育质量很差,老师也不好好教,跟自己当年上初中相比水平差多了。我这个人一向最关心教育,希望通过教育来提高我国国民的文化和道德素质,此时听了舅舅的话,心里非常不是滋味。

至于村子里的社会风气,舅舅则说:村子里一直有不孝敬老人的坏传统,当年虐待老人的那些人现在也老了,轮到下一辈虐待他们,就这么一代一代传下去,恶性循环。村里的年轻人都学会享受了,抽烟喝酒都会,而且喜欢抽高级烟,喝高级酒。年轻人多半好逸恶劳,没钱了就结伴到外面劫道。至于文化娱乐,不是看香港的武打片,就是看黄色录象。

此外,舅舅还跟我讲,有一个文革时期整了我外公外婆的“亲自家”,曾经跑来找舅舅要求“分客”。什么是“分客”?我不明白,经舅舅解释我才知道,由于大姨和我们家都在城市,回乡时经常带一些礼物和钱给舅舅,那个人没有亲戚在城市,于是理直气壮地跟舅舅说要把我们家分给他,以后我们回乡要给那个人带礼物。听了舅舅的描述,我简直不能理解这是一个神智健全的人说出的话。只有一个解释:穷疯了。

跟舅舅谈了这么半天,再联想起返乡路上所见所闻,我心里一阵难受。改革开放这么多年了,好的变化有目共睹,但到了九十年代以后却日益发生了这样可怕的异化,当官的鱼肉百姓,老百姓道德沦丧。舅舅讲完农村的这些事情以后,就对我说,农村也没啥好东西,我给你炒一点花生带回学校吃吧,说完起身到厢房里取出满满一塑料袋花生来。那些花生粒粒饱满,都是舅舅从收获的花生中精心挑选出来的。舅舅和我来到厨房,把柴火生着,往做饭的大铁锅里倒进沙土,再把花生搀进沙土里,用铁锹不断地翻,我则默默地坐在灶台前往炉火里添柴火。舅舅有一只眼睛因为工伤致盲,另外一只眼睛也只有0。1的视力。看着苍老的舅舅费力地翻着沙土为我炒花生,一种温暖的感觉在我心头涌动。

《一个普通中国人的家族史》 第九章 我的大学(1991~1995) 二十一、此情可待成追忆

我与娜塔莎的交谈多为思想上的交锋,对两个人的经历的话题触及得比较少。我这个人比较透明,对自己的过去谈的比较多;而她却对自己的经历深讳莫测。因此,至今我都没有弄清她为什么会总是显得那样忧郁,只能根据她的某些暗示来猜测。有一天的晚上,她轻轻地对我读了一首歌的歌词:为什么不早遇见你,在一切都还来得及的时候;为什么不早离开你,趁一切都还来得及。我至今记得她读这首诗时的眼神,热妮亚一般的忧郁眼神。

梦想终归是梦想,现实终归是现实。当时已经是一九九四年的年底,“夕阳无限好,只是近黄昏”,我们都面临一个迫在眉睫的问题:毕业分配,我们都没有把握分在一起,也不知道该如何把我们已有的情感转化为一般的恋爱关系。经过一段时间痛苦与犹豫之后,我们还是选择了分手。就这样,我与娜塔莎犹如两颗宇宙中划过的流星,在命运的安排下相遇、撞击,绽放出友谊的光亮之后,又沿着各自的轨道和踪迹前行。虽然在此之前我们的谈话中从未涉及过恋爱之类的话题,但分手后我依然感觉相当忧郁。我的史诗画《祖国》除了《22июня41…го》、《Огонек》和《Азориздесьтихие》三幅完稿以外,其余的都因此中断了。后来有好几次,我也曾经尝试拿起画笔,可是我始终画不出来。我终于悲哀地明白,那种激情已经永远地不复存在了。

转眼到了一九九五年七月。临毕业之前的一个晚上,娜塔莎又来找我。我们一起来到了学校附近的紫阳湖公园,在湖边凉亭中坐下。她说,她明天就要到深圳了,必须找我谈谈,否则一生不会安宁。当时我已经有了新的女友,因而我竭力地装作平淡的样子。娜塔莎掏出一枝烟,深吸了一口,轻声叹息道:“唉,雅科夫,你知道我非常幸运,认识了你,你给我的关心和激情让我一生都会怀念。那天我读了李商隐的《锦瑟》,我立即感觉到那首诗正说出了我想对你说的话,和我现在的感受一模一样……”接着,她又轻轻地、无限怅然地念道:

锦瑟无端五十弦,一弦一柱思华年。

庄生晓梦迷蝴蝶,望帝春心托杜鹃。

沧海月明珠有泪,蓝田日暖玉生烟。

此情可待成追忆,只是当时已惘然。

那声音如同烟雾在我耳边萦绕,又一次让我记起一年前我们初识的那个美丽夜晚。我抬起头来,注视着她那俊俏而忧郁的面庞,看到她的表情还是和热尼亚一般的忧伤,热尼亚一般的复杂,泪光闪烁在她的眼中。如今快十年过去了,我总是能回忆起这张美丽而复杂的面容,和那飘忽不定的声音。

那天我们谈得很晚很晚。和她分手之后,我彻夜未眠,我走遍了我和她去过的学校的每一个角落。我心里流着泪,默默呼唤她的名字,追忆着已经成为过眼烟云的花样年华,追忆着那曾经拥有的梦一样的青春岁月。

几年以后,在同学的帮助下我与娜塔莎又建立了联系。当我听到长途电话里传来的那熟悉而动听的声音时,我先是瞬间的激动,旋即转为平淡。我们用一种近乎调侃般的语言互致问候,询问对方的近况。放下电话,连我自己都很惊讶为什么期待以久的重逢竟会是这样平淡。二○○一年的年底,我出差路过深圳,想起了娜塔莎,于是就拨打了她的电话号码。我们约好在深圳图书大世界门口见面。当时,我在图书大世界买了几十本关于苏联历史和文学方面的书,就坐在图书大世界门前的长椅上边看边等待娜塔莎。看着看着,听到一个熟悉的声音叫我的名字,我抬起头,看到了久违的她。之后我们一起吃了饭,来到一个沙龙。像当年一样,我滔滔不绝地向她讲述我的社会理想;而她,则和当年一样,用手托着下巴,专注地看着我,做我忠实的听众,间或加入一些评论。烛光映照着她复杂地微笑着的脸,她说,雅科夫,你就是你,一点都没有改变。

那一天晚上,我又梦到了娜塔莎。学生俱乐部里灯光摇曳,空气中似乎荡漾着一种润泽的气息。我们随着《多瑙河之波》的优美旋律飞快地旋转着,旋转着……人们都注视着我们,在我的视野中一闪而过。我凝视着娜塔莎那美丽而坚强的脸庞,内心充满了重逢的欢乐和久别的忧伤。她笑着,笑得那么甜美,那么动人,那么复杂。

《一个普通中国人的家族史》 第九章 我的大学(1991~1995) 二十二、灯火阑珊处

与娜塔莎的分手,使得我再一次陷入精神抑郁的状态。那时我仍旧天天晚上到艺术美学教室去学国标,在疯狂的舞蹈中发泄心中的郁闷。在那群学国标的学生中,我有两个地方显得比较突出:一是跳得最好;二是显得沉默寡言,从来不主动请别的女孩子一起跳,总是一个人对着镜子自己练。有一天晚上,有一个女孩跑过来对我说,你跳得真好,教教我怎么样?我答应了,开始教她。就这样,这个女孩子进入了我的生活。

那个女孩长得非常漂亮:眼睛很大,白嫩的肌肤犹如在牛奶里面泡过一样,身材修长而匀称。她对我说,国标班上有个讨厌的男生总是在纠缠她,希望我总能和她在一起,好让那个男生死心。我笑着答应了。当时,我已经到大学四年级,面临毕业分配,又刚刚和娜塔莎分手,已经没有丝毫的兴趣再谈什么女朋友了。那女孩小我四岁,比我要低两个年级。在我眼里,她是个标标准准的傻女生,什么都不懂,傻得可爱。于是跟她认识了一个多月,我都还不知道她叫什么名字。她曾经告诉过我好几次,可都被我漫不经心地忘记了。

有一天,我在叫她时又忘记了她的名字,只好问她的一个同学。后来这事被她知道了,跑到我面前教训我道:“你这个人怎么这样啊,都一个月了还记不住人家的名字,也太没礼貌了。”这次,我才下决心记住她的名字:艳萍,鲜艳的苹果。她的这个名字实在是太普通、使用频率太高了,以至于后来我到女生楼门口找她时,只要冲着楼上喊一嗓子“艳萍”,起码有五六个脑袋伸出来答应。

有心栽花花不成,无心插柳柳成荫。在我的不经意中,那女孩子竟然开始精心设计她的爱情小陷阱了。她开始以我带会了她跳舞为理由,请我到省图书馆投影厅看电影,那部电影的名字叫《夺宝奇兵》,里头有一些我看来并不算太惊险的镜头,但足以把她吓得直往我怀里钻。我对她并没有别的想法,只好惊恐地躲避,后来她说我当时的表现像一只受惊的小绵羊。接着她又让我回请她,就这么一来二往,两人居然互相熟悉了。

那女孩听别人说起过我和娜塔莎的事情,有一天晚上我正在图书馆里上自习时,这女孩走到我面前,“笃笃”地敲了敲我的桌子,把我叫出来要跟我谈谈。我跟着她来到“思园”,一开口她就说:她觉得有的人真傻,整天追求着虚无缥缈的东西,不食人间烟火;有人喜欢上了他,自己却还不知道。我听了,总是觉得她像是在说我。

就这样,我们很自然地在一起上自习,很快又一起吃饭了。几乎除了上课和就寝以外,所有的时间我们都在一起。我没有付出任何代价和努力,在漫不经心中开始了又一次恋爱,而且最终娶她做了妻子。正所谓“众里寻她千百度,募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那一年,我二十二岁,她则刚刚度过十八岁生日。由于她小我几岁,我总是象一个大哥哥一样让着她,也给她起了个苏联名字:Еланна,但是她无论如何也不肯接受,说不愿意成为娜塔莎的影子。

大概我和女友的姻缘是命里注定的吧,有一天我们两人在镜子前面练习跳舞时,我惊讶地发现我们俩长得非常相象,虽然五官哪个地方都不一样,但是组合起来就是像。后来有一次我们一起到学校后门小餐馆吃饭,女老板坐在我们旁边,看着我俩说:你们兄妹俩长得可真象啊。我一听,赶紧说我们不是兄妹关系,把女老板弄得错愕不已。此后十年里,很多第一次跟我们打交道的人,也像这位女老板一样把我们当成兄妹,而不是夫妻。

女友就是湖北本地人,家里也没什么背景。在毕业分配前夕,我在毕业去向上还举棋不定,犹豫在是由叔叔帮忙到农业部去,还是到深圳的一家公司去,或者是就女友留在武汉这座破破烂烂的城市里三者之间。母亲得知了我们俩的事,大老远赶来跟我的女友见面。一见女友母亲就觉得我俩太象了,说真是“不是一家人,不进一家门”,长得跟兄妹俩似的,一眼就相中了这个未来的媳妇。我也觉得,女友还那么小,既然跟她谈了朋友,再不考虑她而各奔前程,实在是不够仗义。那种学校里爱得死去活来、分别时海誓山盟、分配后各有所爱的事我见的太多了,也确实不想再重复。于是,母亲跟我一合计,决定全力把我留在武汉。

《一个普通中国人的家族史》 第九章 我的大学(1991~1995) 二十三、毕业之前

我的女友家里经济条件不太好,每个月只给她一百五十块的生活费。当时,我父母和姐姐都给我汇款,到了大学四年级差不多每月平均有八九百块钱。我见到女友每天吃饭都只打一份青菜,就把自己的生活费跟女友二一添作五,两个人的伙食都还算不错。但是到了大四下学期,我经常给女友买些时装,钱就又紧张起来。正好我的工作去向基本已定,也没有什么课了,于是我就琢磨挣点钱。当时我们学校后门有一个“祥龙卡拉OK厅”,是学校对面的七○一研究所开的,大概六十多平米的营业大厅,有四十多个座位,只有一套音响。由于收费太高,穷学生消费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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