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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侠饶命啊-第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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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知道,这不能完全怪此男,对于那些被抛弃的女人,我只能哀其不幸,怒其不争。

有时候我会想,如果这个世界上到处都是锦衣玉食,是不是狗屎反倒成了物以稀为贵?届时会不会发生万人抢购狗屎的狂潮?

上班的时候,会不会有人一脸兴奋满面红光的说:天啊!今天我踩到狗屎了,好幸运哦!

然后众人表面羡慕,心里却暗自沉吟:切,有什么好显摆的,姐姐明天也踩一坨给你看看。

悲乎!这就是人的劣性根!

思及此,我用力的摇了摇头,假发套都差点甩下来而不知,我想,即使全世界只剩下一坨狗屎,我也不会视若珍宝,因为狗屎终究是狗屎。

我这里完全没有诋毁那些学医的男同胞的意思,只能说我们护校根本就是现代的女人国、已开化的尼姑庵,所以难免有几个极品男而已。

从护校走出来后,偶参观养猪场,都觉得那里的公猪眉清目秀的,很长一段时间,偶呆在家里用电脑杂志等阅遍帅哥无数,才终于有了正常的审美观。

看看表,天已经快要亮了,偶合上笔记本电脑,默默的叹口气,又要开始当牛做马的一天了。

天亮说晚安,同样的一句话,从不同人的嘴里说出,便有了不同的意义。

此时,偶要对大大们说一声晚安,亲亲,希望你们好梦!

☆、青梅竹马(上)

郎骑竹马来,绕床弄青梅。

同居长干里,两小无嫌猜。

这是李白《长干行》里的一段,李白的诗我几乎都很喜欢,这大概跟我很喜欢他那狂傲不羁的性格有关吧。

就连秦桧那样的人,都有几个朋友呢,更何况我们,我想每个人的心中,都有一段关于青梅竹马的记忆吧!

我有两个特别好的哥们儿,因为关系特别铁,所以在这里我给他俩起了个特帅的艺名,一个叫清风,一个叫明月。

这俩人都我是从小时候幼儿园尿床就开始认识的,其亲密程度可见一斑。

基本上,我那点丢人的事,没有他们俩不知道的,那时候在他们眼里,根本没觉得我是女的,说来惭愧,想当年上房揭瓦砸玻璃,没有我不干的,想把我当成女的,属实有点困难。

我一直觉得,即使我隐藏的这么深,仍然像黑夜中的萤火虫一样闪闪发光,当然,这是我单方面做的认可,而事实上,对于明月喜欢我这事,大家给的解释都比较诚恳,也比较含蓄,他们都说明月肯定是眼睛被狗屎糊住了。

当然,我也没认为明月真的喜欢我,我一直以为他逗我玩呢,谁能想到,这一逗就是十多年。

我不认为明月喜欢我是有根据的,当别的女孩子都扎着辫子穿着蕾丝长裙时,我正满头凌乱短发,穿着背心短裤在操场上疯跑打球呢,裸露在外面的皮肤被晒的那叫一个精神,整张脸上别的不显眼,就看见一口闪亮的小白牙了,晚上看见都慎得慌。

明月第一次鼓足了勇气跟我表白的时候,是小学四年级,他在好兄弟清风的陪伴下,把我约到家附近的广场上见面。

明月支支吾吾了半天,才磕磕巴巴的说:“默,我喜欢你。”

我盯了他半天,异常严肃的问他:“明月,你是不是要找我借钱,跟你说实话,我也没多少零用钱了。”

明月纠结了一会,帅气的小脸上满是便秘的痛苦,他咽了咽口水说:“默,我说的是真的。”

我掏了掏兜,将仅有的零用钱全部放在他手上,豪气万丈的说:“我就这么多了,我再问你一遍,你是不是要找我借钱。”

明月盯着我,愣了半天,见我明显有了要收回钱的打算,终于痛下决心的说:“对,我是要借钱。”

“早说不就完了嘛。”我将钱塞他手里,就屁颠屁颠的回家了。

虽然表白失败,但这丝毫不影响我们三个人的感情,我们三个人依然一起上学放学,一起去打球,一起去水库玩水。

当然,在我妈妈看来,那不是玩水,是玩命,我因为总偷偷跟他们俩去玩水,所以不止一次挨打,想想真是个悲催的童年。

初中毕业那会,爸爸实在看不下去我野小子一样的行径了,他希望我能修身养性,虽然这根本就是异想天开,在我抗议无效的情况下,我被扭送到了乡下的姑姑家,并且悲惨的待了一个多月。

在乡下那会,我每天的乐趣就是躺在葡萄架下数脚趾头,简直无聊透顶,姑姑家的姐姐是老师,对付小孩子那叫一个手段高明,见我天天苦着脸要回家,就循循善诱的开导我。

姐姐说:“想家了吧!”

我拼命点头:“嗯嗯嗯——”

姐姐:“看看书吧,这两本书一字不落的看完了,我就送你回家。”

我欢欣鼓舞的捧着两本书躺回葡萄架,然后两眼发直的看着书名,这两本书我一辈子都忘不了,一本是钢铁是怎样炼成的,还有一本是高尔基的人生三部曲。

我姐姐太阴险了,是不是老师都这么无耻啊?等我一字不落的看完这两本书之后,也不用回家了,就长眠于此吧!

于是乎,我的人生格言也随之改变了。

酣眠固不可少,小睡也别有风味。

我的人生应该这样度过,当我回首往事的时候,我不会因虚度暑假而悔恨,也不会因为欺骗姐姐而羞耻,这样,在我临死的时候,我就能够说:初三的这个人生最长的暑假,实在太悲催了。

从乡下回来之后,我迎来了明月的第二次表白,当时明月的帅哥形象已经初具雏形了,他留着半长的刘海,素白着一张小脸。

我向来讨厌他的小白脸,当然,我打死也不会承认,这就是传说中的羡慕嫉妒恨。

明月这次学聪明了,貌似是清风给他出的主意,所以他这次选了个月黑风高的日子。

风萧萧兮易水寒,在我被吹得假发套都险些掉下来的时候,明月终于踏月而来了。

我激动的冲上去就是一脚。

“耍姐啊?你居然敢迟到,找踹吧?”

明月估计当时被我的气势镇住了,张了半天嘴,居然没说出一句话,我怒了,大晚上的叫我出来,难道就是为了让我看着他张着嘴巴流口水的呆样吗?

见我转身就要走,明月的小宇宙终于爆发了,他一把拉住我的胳膊,拎小鸡一样的把我拎了回来。

就这件事,我记得特别清楚,乃至于后来表白加初吻的事我都模糊了,却依然清晰的记得这件事,因为明月当时太过用力而导致我肌肉拉伤,疼了我一个多月。

明月将我拉到面前,就直接啃上来了,那时候我们都很纯洁,舌吻神马的,还都是浮云,他只是嘴巴贴上来,因为用力过大,还撞破了我的嘴。

停顿了半天,我挣扎着从他怀里爬出来。

“明月,你是不是晚上吃肯德基了?”

“你咋知道的?”明月特别惊讶。

“我闻到巧克力圣代的味了。”我不吃巧克力,所以对那个味道特别敏感。

明月愣了半天,然后咬牙切齿的说:“默,有一天你走投无路了,还可以去当缉毒犬。”

那一晚的告白,在我一个喷嚏,喷了他一脸的口水之后,终于落下了失败的帷幕。

再后来,我读了护校,众所周知,护校里连守卫养的狗都是母的,所以当清风明月来学校接我的时候,在校门口引起了不小的围观。

我慢吞吞的从寝室楼下来的时候,发现两个人已经不见了,这两个禽兽竟然敢偷溜了?还不等我爆发,清风明月就从学校旁边的胡同跑出来,拉着我就直接上车了。

后来据明月说,我们学校的女人太可怕了,看男人都往肉里看,我囧了一下,默了。

说实话,明月确实挺帅的,也难怪我们学校的女人会兽性大发,他那时候已经彻底的告别了矮冬瓜的行列,一米八二的身高,清瘦颀长,尖尖的下颌,剑眉朗目,小脸白的比女人都细嫩,这也是某人嫉妒的发狂的原因。

但可惜明月真的不是我的菜,因为我喜欢那种长着狭长丹凤眼的男生,怎么看怎么有味道,就像清风那样的。

那一晚,明月以死猪不怕开水烫的精神,第三次跟我表白了。

明月说:“默,你就从了我吧。”

我思量再三,认真的回答:“明月,我们俩真不合适,我们俩是没有未来的,你太白我太黑,会生出斑马的。”

明月噗的一声就笑喷了,饮料喷了我一脸,我直接就跳脚了。

“明月你太没品了,买卖不成仁义在,你至于这么恶心我吗?”

明月脸上的表情有点怪异,他恶狠狠的盯着我说:“默,趁着我还有理智,你赶紧走吧,走慢了,我怕我掐死你。”

我囧了一下,然后很有气节的转身就走了,转过一个弯之后,我很没出息的撒腿就开跑,没办法,我还记得上次肌肉拉伤的疼呢,万一他反悔了怎么办,我还是赶紧逃离现场的好。

这之后,我们三个人依然是最铁的哥们儿,我不得不夸奖明月一下,他还是很有风度的,起码我拒绝了他这么多次,他并没有杀我灭口。

护校毕业那会,清风和明月来学校接我回家,我刚刚告别了寝室的那帮姐妹,哭的眼睛红的像桃子,鼻涕流的像面条。

清风明月分别接过我手里的包,一左一右的搂着我的脖子出了校门,那时候,学校很多女生对我侧目,请原谅我小小的虚荣,总之那个时候,我确实是有些小自豪的。

当天晚上,明月终于破罐子破摔的第四次跟我表白了。

过后他对我说,他那时候根本没指望我会答应,因为在他看来,我就是个大脑发育不全的傻子,有眼无珠的典范,他本来就是说着玩的,没想到我居然真答应了。

我听过之后,悔的脚后跟都青了,我说明月你不带这样无耻的,你这是玩弄我的感情,明月呲之以鼻,你懂感情?别开玩笑了,你懂个狗屎啊!

明月这是侮辱,**裸的侮辱,我真的生气了,决定跟他断交,在断交半个小时之后,他用一根冰淇淋,与我重修旧好了。

明月的最后一次表白,我印象其实挺深刻的。

明月说:“默,你做我女朋友吧,我从小学开始喜欢你,一直到现在我音乐学院都毕业了,八年抗战,就有算加时赛也该打完了,九年义务教育,就算你留级也该毕业了,你再不跟我,我的心愿都快等成遗愿了。”

我被明月的一席话镇住了,虽然我压根不懂什么叫爱情,但我接受了明月,因为他的话太有感染力了,我觉得如果可以,他有干传销的天赋。

由闹剧终于变成喜剧,我和明月修成正果之后,清风依然跟我们在一起,我们的约会从来都是三个人一起的,那时候我们形影不离,每一天都在欢笑中度过。

☆、青梅竹马(下)

可是谁又能想到,这旷日持久的初恋,只持续了不到半年就笀终正寝了呢。

姐是个有脾气的人,就算把我放笼屉里蒸半年,骨头都软了,嘴还是硬的,当时的情况有点复杂,我也没弄明白,只记得明月说了分手,然后我连原因都不问,扭头就走,当时那叫一个潇洒。

回家之后,我趴被窝里哭了一宿,当然,这事谁也不知道,早晨醒来之后,我仍然没事人一样的精神抖擞,甚至比平时更加活蹦乱跳。

清风说:“默,我借你靠一下吧。”

我笑了:“靠?!那不是骂人的话吗?”

清风说:“别装了,我认识你比明月还早半年呢,你妈都没我了解你,你装什么呢?”

我呲牙咧嘴的对他饱以老拳,他连躲都不躲,任我捶了半天,都一动不动。

我说:“你背过身去。”

清风听话的背过身去,我慢慢的趴在了他的背上。

后来清风说,他已经将我痛哭流涕的所有丑态都录下来了,我唯一的出路就是赔他一件衬衫并且请他吃饭,不然他就将录音公诸于众,让我没脸见人。

我阴笑:“清风,其实我还有一条路可走,那就是杀人灭口,只有死人才能永远闭嘴。”

我杀人灭口的想法,终究只能胎死腹中,因为我在追打清风的时候崴脚了,清风背着我走了将近一个小时才到家。

看着他瘫坐在我家门口,喘得跟狗似的,我突然觉得失恋也没什么大不了的,不过就是一个从小到大一直跟在我屁股后面的小屁孩不在了而已,有什么的啊?!!

也许,那时的我还不懂爱,也许,我从来没有真的爱过明月。

我几乎是马上原地满血满状态复活了,日子似乎没什么变化,唯一的变化就是,原来的三人行,现在变成只有我和清风两个人了。

我们几乎每隔几天就要见一次面,吃饭聊天侃大山,一切的一切都与小时候一样,唯一的不同就是,貌似少了一个人之后,我们俩变得更亲密了。

有一天,我答应陪清风回学校取东西,清风在约定地点等了我半个小时之后,终于忍无可忍的给我打了电话,当知道我居然在睡觉的时候,他彻底震怒了,电话一摔,就直接回家了。

我赶紧陪着笑脸去他家找他,他根本就懒得搭理我,后来我嬉皮笑脸的请求他允许我陪同他一起回学校,他才恶狠狠的瞪了我一眼,然后也不等我穿鞋,直接摔门而去。

坐公交车的时候,他突然执起我的一缕长发放在鼻翼间嗅了一下,这个动作其实真的很暧昧,可惜当时我实在驽钝。

清风说:“默,你现在怎么越来越像女人了呢?”

我流汗:“什么话?姐一直是女人好吗?说的好像我刚从泰国回来似的。”

清风沉默了一下,轻轻的问我:“你用什么洗头,真香~!”

我无语:“清风,你傻了吧?我头发是在你家洗的,你居然还问我用什么洗头?”

清风的脸色开始阴沉,并且有越来越黑的趋势,我不敢再乱说话了,也不知道他无缘无故发什么火,是不是更年期提前了。

清风说:“默,你知道吗?从小到大你放我鸽子的次数,没有一千也有五百了,要是换个人,我早杀了。”

我无端的打了个冷战,我羞愧,我无地自容,谁让我记性不好,总忘记约定呢。

清风继续说:“但是我舀你没招,每次我都发誓,我再也不搭理你了,可是一看见你那笑眯眯的痞/子样,我就心软了,以前我搞不明白,现在我终于懂了,默,我想我可能是喜欢上你了。”

我懵了,或者文艺一点的说法,我如遭雷击!

我说:“清风,我们俩不能在一起。”

清风问我:“为什么?”

我说:“我们俩不能在一起跟近亲不能结婚是一个道理的,太熟,不好下手。”

清风的脸色很难看,但是他什么都没说,于是我壮着胆子,继续说道:

“一想到如果跟你接吻,我就会马上想到小时候你留着大鼻涕的傻样,觉得特别好笑。”

清风的脸已经彻底黑了,我说的太得意忘形,根本没注意他的脸色变化。

我说:“这都是小事,万一以后我们俩结婚了,一想到跟你上/床,我就能想到你都九岁了还尿床呢,我估计当场我就能笑喷,啥事都办不了了。”

清风的脸这时已经由黑转鸀,眼看都能榨出汁来了,我终于知道害怕了,乖乖的闭上了嘴,但显然已经为时已晚了。

清风磨着牙,小脸气得煞白,他手指头点着我的鼻子,声音都有些发抖,估计是真气疯了。

清风说:“默,我跟你断交了,以后我不认识你。”

正好车门开了,清风直接下车,我伸出手想拉住他,可惜被他冰冷的目光一扫,哆嗦着缩回了手。

我没想到,清风这次是真的生气了,他不理我,不管我怎么耍赖他都不肯理我,最后甚至把我设为拒绝往来户。

我很伤心,人家明月被我拒绝那么多次都没翻脸呢,你咋一次都彻底翻脸了呢?太没风度了。

一个月之后的一天晚上,清风给我打电话让我下楼,我穿着睡衣拖鞋就跑了出来。

清风明显喝醉了,认识他十多年,我第一次看他喝醉,他眯着丹凤眼,满嘴的酒气,我明明那么讨厌酒鬼,却一点都不讨厌他。

清风两手插兜,背靠在墙上,一双狭长的丹凤眼斜斜的睨着我,说:

“默,我错了,我不该喜欢上你,我怎么忘了,明月说的对,你就是个没心没肺的混蛋,我对你多好都没用。”

我低头沉默,虽然清风脸上一直在笑,但是我感觉到了浓浓的悲伤,我的心莫名的揪着,说不出的心疼。

清风说:“默,让我亲你一下吧,算是对我的初恋做个吻别。”

我无法拒绝,乖乖的抬起头。

清风说:“默,你闭上眼睛行么?你这样让我想到死不瞑目。”

我想笑,却差点哭出来,只能咬着嘴唇,闭上了眼睛。

清风的吻很轻,就想他的名字一样,如一阵清风拂过,带着淡淡的,清冽的酒香。

许久之后,清风哑着嗓子说:“默,没想到你胸这么大,手感真好。”

我愣了半晌,然后从齿缝里挤出一个字:“滚!”

清风说话算话,说了吻别,就真的毅然决然的放弃了这段感情,至少从那之后,他再也没说过喜欢我。

一年之后,我热情的约他吃饭,同行的还有一个朋友的同学,是的,这一次,是我给清风介绍女朋友。

我没想到的是,我这么有红娘的天赋,他们俩竟然真的就一见钟情了。

几天之后,我给清风打电话,问他女朋友交往的怎么样了,清风说挺好的,但是他女朋友不许他再见我了。

我郁闷了,为啥啊?这算不算过河拆桥啊?

清风说,他女朋友觉得我们俩太亲密了,第一次见面的时候,他在饭桌上给那个女孩夹菜四次,给我夹菜二十五次,其中还有一次我说我已经不爱吃胡萝卜了,又给他夹了回去,他居然毫不介意的给吃了。

我无语,沉默了半天才说:“清风,这个姑娘肯定对你是一见钟情,不然她不会这么关注你的每一个细节,把握住吧,这是个机会。”

清风半天没说话,后来他直接把电话挂了。

自那之后,清风再也没给我打过电话。

一年之后,我意外的接到了清风的电话,他说他要结婚了,结婚的对象就是我介绍的那个女孩。

不知道为什么,听到他要结婚了,我突然特别激动,甚至眼眶都红了,我半天没说话,清风也始终沉默着,许久,清风才问我:

“默,你是不是哭了?”

我抽着鼻涕说:“是啊,我特别为你高兴,就跟我自己要结婚似的,兴奋的想哭,清风,你永远不知道,我有多么希望你幸福。”

清风舀着电话又沉默了半天,我一直静静的听着他细微喘息的声音,然后清风突然笑了。

他说:“默,谢谢你,我会狠狠的幸福,让你嫉妒得眼睛发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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