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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不由己,总裁大叔真霸道!-第5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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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孩子都成熟的早,十三岁就已经是情窦初开的年纪,更何况那时他已经十五。任由他各方面有优秀无可挑剔的让人赞不绝口。却也已经有了少年那时都有的心思。

余非耸耸肩的笑笑,“所以说,小时候的情感应该是最美好的吧,不管是喜欢一样东西还是喜欢一个人,都是无条件的,不含有任何杂质的,不像现在有时明明遇到不喜欢的人,明明在做不喜欢的事,却还要笑着说你喜欢。不过等你长大以后,接触的人多了,身边各个领域形形色色的美女见多了,你就会觉得其实小时候的有些想法还真是挺单纯幼稚,不可自已的呢!”

“就像我一个好朋友说的,小学的时候她可喜欢隔壁班的一个小胖子了,那小胖子甚至还为了保护她被几个坏同学打落了一颗门牙,当时不但不觉得他丑,反而还觉得他又勇猛又可爱!以后要是嫁给这样的人肯定特别有安全感!后来很多年不见,再见到那个小胖子的时候,他已经成功的进化成一个两百多斤的大胖子了,她只能仰天长啸的觉得,安全感的确还有,不过这个……她真驾驭不了!她更觉得,其实男人可以安全感少一点的也没关系,如果相对应的体重可以不要那么高的话!”

猜到她说的是人是谁了么?就是咱们林夕林大小姐!

她的笑容一如暖阳般温暖,和她在一起的时间他总是觉得过的特别的快,不管是小时候还是现在。时光都轻松的让人留恋。

“对了,当年你和容阿姨为什么突然搬走了呢?你们搬走后直接就去Z市了吗?”

这个问题她始终好奇,虽然不知道该不该问。当然,问了就问了,大不了他不喜欢可以不答就是。

若是换做以前她定然会觉得这是他个人的*,她问了不妥。但是在这种情境下,面对以前他们在这生活的地方,这话问的倒也显得应时应景,不会太突兀。像是只是随口聊个家常罢了。

既然余非问起了,萧厉年说起时倒也随意的仿佛并没什么好介意的,“当时我们搬走,是因为我母亲查处她得了肺癌。离开T市正是萧厉年为我母亲在国外安排了最好的医院,把她送过去救治。虽然她一开始拒绝过去,但是可能也是想要活下来吧,所以才答应下来。而我当时也跟着她一起去了美国,陪着她那边治疗。虽然当时她身上的癌细胞得以控制,但是没当过几年再度复发,后来她去世我就被萧厉年带回了萧家,认作养子。虽然我在萧家呆的时间很少,当时也不过十七八岁,一直在国外上学,也是金融硕士毕业后才正式进入的公司帮忙萧厉年。”

余非心头暗暗惊讶,虽然她从小就知道容阿姨长的很美,但是她一直很低调,时间久了就给人一种很平凡的感觉,她怎么都没想到,她居然会和萧厉年有关系!

而且就冲萧厉年当时就那么设身处地的帮她,两人的关系又岂是普通关系?不但帮她看病,更无私的帮她照顾儿子,把她儿子视如己出的供他念书还让他进了萧家,改名换姓,该不会……

眼见余非表情惊讶的像是联系到了什么,萧正南笑,“不是你想的那样,我不是萧厉年在外的私生子,也和他的的确确一点血缘关系都没有。”

虽然曾经他也怀疑过。但是在他母亲过世的时候,却清清楚楚的告诉了他,抛弃了他们娘俩的当年那个男人是谁!

哦,原来是这样。

“那……那容阿姨过世后,你就没有想过要找一下你亲生父亲吗?还是说,他已经……”

虽然小时候很多人都说萧正南没有父亲,他妈妈没有结婚就生下了他,他肯定是别人的私生子,而不管别人怎么指指点点的,容阿姨都从来不辩解。所以余非猜测着,那个男人肯定没死,还活着!而以萧正南现在这么大的能力,找起一个人来应该并不困难吧?而容阿姨应该在离世前,把他的身世告诉过他吧?

“找到了。”萧正南表情淡淡的道。

当然,她更可以将此称之为冰冷。冷的好似一块不易融化的寒冰,仿佛连他身上的厚重感都长出了棱角和尖刺。

“那你有和他相认吗?他知道吗?”

虽然,她敏锐的感觉到他并不愿意提起这个话题。

萧正南淡然的踢了下脚边的石头,“他有自己的家庭,而且生活的很美满幸福,我也不是一个需要他抚养照顾的孩子了,相不相认还重要么?”

这简单的一个动作看似漫不经心,却轻易的泄漏了他的烦躁。

“嗯!”余非重重点头的同时,拍了把萧正南的肩膀,“说的没错,一点也不重要!有他的家庭,以后你也会有你的家庭!重要的是你自己过的开心幸福就好!”

满满的正能量啊有木有!

萧正南身上冷淡的情绪很容易被余非感染到,他笑,“和你在一起果然是最让人轻松的时候。”

接着,他看向她的眼睛,眸色定定的透着坚持,“余非,有个问题我一直想要问你。”

“如果我按照约定的回来找你,当时你还没有结婚,你会嫁给我吗?”

余非一愣,仿佛没料到他会问的这么直接,按捺下心头的惊讶,坦然回答道,“不会。”

虽然知道她很有可能会这么回答,但是当他听到她这么回答的时候,深眸还是黯然了一下。

却没想到余非接着认真的道,“是你根本不会回来。”

萧正南微微错愕,就见余非探探手,“因为你要的已经不仅仅是一份干净美好的感情了,而那些青涩的感情只属于你年少时光的美好回忆。对于你来说,也许握在手里的权利和财富才是更重要的事。”

仿佛她这么说让他很不赞同,萧正南渐渐正色起神情,蹙眉的想要打断她,“余非。”

余非摇头,做了个让她先说的动作。

他没有继续坚持,只是眉心皱的更紧。

“虽然这么多年过去了,我却一直都不知道你在Z市。其实Z市和T市隔的一直都不远,也许我找不到你,但是我知道,以你的能力你一定可以找得到我!甚至只要你对手下的人勾勾手指就能轻易的知道我在哪里。但是你却没有来找我。其实我知道,就算等到我二十岁生日的时候,你也不见得会来找我。因为过去只是你人生的一段小插曲罢了,小时候的事再上心,会有你的工作你的事业上心么?你工作很忙、很累,有太多要做的事,要处理的公务,你根本没有时间去想以前的事,这对于你来说,本身就是一种浪费时精力。”

他看着她的脸,沉吟着,“余非,你在怪我?”

怪他没有早早的来找她?

余非摇头,目光冷静而真挚,“不,我没有,我说的都是实话,正因为我理解你,怎么可能会怪你呢?”

“如果不是江弈城把我从这带走,带到你们那个圈子里,你或许根本就不会想起我是谁。也许你偶尔会缅怀,但你缅怀的不过是回忆和感觉而并非是这么多年没见的我。枭雄出于乱世,不见得他就会在功成名就之时还会喜欢乱世,相反,他们更喜欢的是忘记自己乱世的出身,把握住现在手里的权利和江山。其实你明明有的是时间找我,不用非要等到二十岁的时候,但是你却没有,你只是看到我嫁给了江弈城突然有种属于自己的记忆或者东西被人抢走了的感觉。就好像那是你的,你不去动别人也不可以动。”

“其实你真的不用纠结自己是否要娶哪家的千金,你知道吗,正因为你有做和不做的挣扎,才有纠结这个词,而纠结的最本质原因是两方面都会有明显的利弊。你心里很明白如果娶了那些千金你将会得到什么,如果你真的一点都不想要,可以随时离开萧家你又何必这么纠结?难道真的仅仅只是因为萧厉年和萧家的关系么?如果不是我突然出现的话,你完全就会心安理得的娶了那些女人。当然换一种说法就是,就算你回来找我了,而我还没有结婚,你真的有那个勇气为了娶我而背弃你现在得到的一切,甚至是净身出户吗?不,你不会。因为在你的人生中,有比婚姻和爱情更重要的东西,虽然我不确定权势对于你来说到底是不是真有这么大的魔力,但是我可以确定,你眼底藏着的那种信念和执着也不会让你放弃!有些还没做完的事让你不可能这么轻易的放弃!”

最后几句话说的,让萧正南明显睁大了眼睛,她的目光笔直而犀利,像是一语中的了他的心思。

到底是纵横商海的领军人物,萧正南的表情不过只有几秒钟的变化而很快平静下来。

是因为和江弈城一起的关系吗?那个男人已经能够让她在想问题和说话的时候这么有深度了么?还是说他的小布丁已经长大了。竟然有些话会说的一针见血让他毫无躲藏之地。

每个人都有私心。

他把自己的心给她看的同时,却不小心暴露了自己的私心。

“对不起,也许我说的这些话可能伤害到了你,但是……”余非说着低下头,“我知道,现在的你已经不是以前的琛哥哥了。你不是那个青松翠柏的少年,而我也不再是那个无知的小女孩了,我是江太太,是江弈城的妻子。而你以后也会成为其它女人的丈夫。所以以后我们就这样吧。”

她不是没感觉到他的感情,只是从上次开始才确定罢了。虽然他并没有说出任何实质的言语来,但是种种的假设却让她决定和他‘打开天窗说亮话’。

现在的他,有什么是还能伤害到他的呢?但是当听到她说‘我们就这样吧’时,他会突然有种被人捅了一刀的感觉!那种痛,几乎是从他心底某个角落钻出来的一般。

她说的他终究没法否认,有件事情,比爱情和婚姻还要重要,在他还没有做到以前,他绝对不会放弃现在所有的一切。但是他真的没有贪恋权势,只是没有权势他什么都做不了。

人总是贪心的动物,他除了想要权势,还想要那么一个人。

“还记得那次你和江弈城在华亿天门口发生的意外么?如果当时在你身边的人是我……”

萧正南迟疑的话,让余非淡然的接口,“我也会像救江弈城一样推开你。”

他直觉得心里受到一阵剧烈的冲击,薄唇微微动了动的就听她接着道,“因为你是我的朋友。小时候就很要好的好朋友!萧正南,谢谢你为我小时候做的一切,让我有一个受人保护,受人疼爱的童年。我很开心记忆力有你。”

“不客气。”他想要微笑,却突然觉得,喉咙无比干涩。

***

萧正南提议要把她送到苏颜颜住的地方,余非并没拒绝,谁让这个时间段已经没有了回去的公交车。

只不过在他提议晚上一起吃饭的时候,她却拒绝了。他不是今天还要回Z市么,她已经耽误了他不少时间了吧。

而萧正南也没有强求,只客气的说了句‘再见’便开车离开了。

眼看时间已经六点多了,苏颜颜住的地方有蔬菜市场,她便去买了些菜准备晚上做和苏颜颜两人份的晚餐。

余非轻易的找到了苏颜颜留着的钥匙便进了她租的房子。

这是一间60多平的老房子,屋里有些乱,像是被人翻腾过似得,倒是有点不太像她干净整洁的风格,这让余非不禁怀疑,难道她还和其他人一起拼房住?

不知道为什么,这房子一直给余非一种说不出的古怪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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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4章 ·她爱上他了

这古怪感最重要来自于她在帮苏颜颜整理房间的时候,发现*脚有一双攒成团儿的男士袜子?

这就让她感动疑惑了,苏颜颜连男朋友都没有,以前更跟她说过,在学习的时候她没有精力找男朋友,等到以后毕业工作了再说。

所以,这男人的东西是打哪儿来的?不仅仅如此,甚至在她帮忙倒厨房垃圾的时候,居然还在塑料袋的底下发现了烟头?

不管怎么说,这一切肯定等苏颜颜回来就有了答案。

厨房里,余非一边洗着菜一边想起萧正南送她回来时说的一句话。

他说,“余非,如果说你嫁给将江弈城并不是因为爱,那么现在呢?当你把江太太这个身份理所当然的搬出来作为最有力的挡箭牌时,有没有那么一个原因是因为你已经爱上他?”

……

爱上。

这个词儿当时就像触电似得让她顿时缩了一下手!

不知道为什么,当时她的脑海几乎立刻就跳出那张英俊的脸,深邃的眸子,以及那张虽然透着薄情却分外火热的唇……

像是对着她说,“余非,你这么做是打算回来后让我把你锁在*脚上,以后再也不想出去了是不是?”

可不……*脚……

你以为他会好心的把她锁在哪?*上?想得美!他不一气之下把她和藏獒哥锁一个笼子里就不错了!

喂藏獒?

NO!NO!他估计现在最想把她丢去喂狼!

余非托腮的暗自腹诽着:早知道当时就应该再多买一个香囊!也好用作缓兵之计啊!不过估计那样的话结果会更惨,丫的这个冷酷无情的男人要让她吃下去咋办啊?

她才不会爱上他!他就像个爸一样,总是管着她干这个干那个,屁大点的事儿都得跟他汇报由他批准!搞的她一点人身自由都没有!

可是……

他那也都是为了她好。不是那种表面要求的好,而是真的担心她。就像是这次他明明就不让她回来,可是却还是拗不过她的让她回来了。

不过她还是不会爱上他!他辣么老,比她整整大了十二生肖哎!这也就意味着,在她刚生下来的时候他就已经12岁了,她6岁刚刚上小学的时候他就已经18岁成年了,而她18岁成年的时候他就已经是个30岁的中年老头儿了!

这代沟横一道竖一道的挖起来已经不是条数的问题了,而是没看着的一脚踩下去,那直接就是万丈深渊啊!他那比2000多年清王朝还要腐朽的思想和她根本就不是一条道儿上的!

可是……不管她说什么做什么,就算刚开始他不同意,最后他还是能够理解她尊重她,不管是她的愿望,她的理想还是喜好。而不是依照他的喜好,和他相互左的就狠狠剥夺!

她说他只捐钱而从不管被捐献人的感受,他就陪着她一起去聋哑学校亲身感受,还带去了丰厚的礼物;她说她想要参加华亿天的设计大赛,他明明不准她和萧家的人有任何来往,可是最后却还是尊重了她的理想;她说的她不喜欢坐车去学校,她喜欢脚踏车的自由感,他就真的同意她骑脚踏车,而且还帮她把原先的那辆给找了回来;她不喜欢那些繁琐隆重,极其端庄的衣服,他带她见最重要的外宾时,甚至都没要求她换过一件衣服……

想到这些的时候,余非的心一动再动,就好像被一只无形的小手在抓挠着一般,她很清楚像江弈城这样的男人,撇去富可敌国的财富不计,不管是他英俊的外貌,处事利索的手段,还是睿智的头脑,任何一样挑出来都是无可厚非的,又怎么会有女人敌得过这样一个优秀男人的*?

虽然一开始她的确很讨厌他,觉得这个家伙简直就是个事儿比!可是接触下来后,只要她闭上眼脑海中跳出的就是他种种的好,而非他的坏!

甚至明明她在T市终于可以拜托掉他的束缚没心没肺的玩儿,可是现在脑子里却想的全部都是他!

余非体内顿时激起一道闪电!

她该不会,真的爱上这个男人了吧?

心烦意乱的时候,余非丝毫没注意她手里洗着的油菜已经被她*的像一团子破抹布似得,简直不忍直视!

虽然她不想承认,也一直努力忍着不去往这方面去想,但是她却没法否认,有些原先不计较的事,不在乎的人,她计较的越来越多,在乎的也越来越多!

如果不是已经心有所属,又怎么可能毫不犹豫的拒绝掉一个人,用的理由则是理所当然的另一个人的妻子。因为她在心里早就已经潜移默化的认同了她的位置,认准了这个男人,所以在拒绝其它男人的时候,她完全就是以一个幸福已婚女人的身份去做的。

不可自拔爱上他的心意已经昭然若揭。原来有些事终究是别人看的比自己更清楚。

余非心里忿忿不平的攒拳!

这都是归咎于那个该死的老男人!如果不是他每天在她耳边‘提醒’她江太太的身份和义务,她这观念又怎么可能从‘潜移默化’到‘根深蒂固’,甚至把自己的感情都搭了进去!他这完全就是在荼毒她的思想,给她洗。脑!

尼玛她可真是尽职尽责的好演员啊!一场戏一融入进去竟不知什么时候把自己的全部感情也带了进去。典型的赔了夫人又折兵!

余非暗暗咬唇,她不会,也不能爱上一个心里还爱着别的女人的男人!

是的,其它条她心里几乎立刻就可以找到自己把自己给反驳了的理由,没出息的要死!但是这条她却再没有理由去反驳了。

同样这条理由也让她只要一想起来就觉得一阵堵心!

好!就算她真的爱上人家又怎么样?他们不过只是假夫妻罢了!谁规定了人家贡献了婚姻,贡献了金钱,贡献了庇护,甚至贡献了柔体,还得把爱搭上一起送给你?

在‘洗好’了菜后,她明明就可以把水直接倒在洗手盆里,可是却浑浑噩噩的走到了洗手间,舍近求远的去倒水。

她一抬头正看到镜子里的自己——

余非左看看右看看,用手拍拍自己的脸后,瞪大眼睛的鼓起两个腮帮子!

余非两手撑在洗手沿上,盯着镜子里的自己,狠狠的盯着,眼里仿佛都能长出钩子来。

“好吧,虽然你长的也挺漂亮,看看这鼻子是鼻子,眼睛是眼睛的,但是余非,你就拿这副皮囊去和人家殷雪比?人家比你白,比你有气质,比你优雅,比你漂亮,你又什么地方能比得过她?脸大?这你也好意思说,你确定这是优点?”

余非说的鄙夷,镜子里的人也斜眼扒皮的一脸鄙夷。

“眼大?眼大有什么用?不都说眼大漏神,只有小眼才能聚光?脸皮够厚?你确定男人更喜欢这种随时可以用脸上取皮纳鞋垫儿的生物?虽然听起来很实用,但是男人不都喜欢华而不实的东西么?性格特别,不予余力的创造是非,总是给人一种新鲜感?这名字解释的还真够绝的,不过再绝能绝的过有男人会喜欢一个事儿比么?”

肩膀垂垂,沮丧的说到这,余非觉得她必须得说出点实际意义的优点,来给自己增强一点信心!

“会拉大提琴又怎么样,气质优雅又怎么样,长的美又怎么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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