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奉子成婚:丫头,休想逃-第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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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千寻含着笑,微翘着下巴,不甘示弱地瞪了回去。

    然后,电梯门合上了。

    马银玉在电梯里跺着脚,新老板一来,就直接找人事部要温千寻的资料,她将温千寻的辞职信递上去,他直接给了她一句,“要辞职你叫她直接来找我谈。”

    凭一个女人的直觉,这是个危险的信号。

    可是,她猜不透,一个新来的老板,能和温千寻有什么暧昧关联。

    秘书何芳替她通传后,千寻敲响了总裁办公室的门。

    “进来。”低沉的声音,似是有几分莫名的熟悉感。

    千寻深吸了一口气,推门走进去。

    偌大的办公室,装修并不奢侈,其实二世祖的爹是个挺有能力的人,白手起家,拼下家业,可惜,生了个败家仔。

    网络上最近流行一句,爹是儿子的通行证,儿子是爹的墓志铭。在富一二代之间,形容得挺有道理的。

    落地窗前,身形挺拔的男人,背手负立。

    “你就是温经理?”那人转过身来,淡淡地看着她。

    千寻只觉得逆光里一片晕眩,“你……”

    居然是他,纪君阳。

正文(99) 第10章 他不准她辞职

    他是这公司的新的老板?那之前碰到他,是来谈收购的?

    公司要卖,怎么之前没传半点风声出来。而且公司一向以来经营挺好,不存在需要变卖的可能。

    “温小姐认识我?”纪君阳似是随意地问着。

    千寻收回走远的神思,想到父亲的腿,活泼可爱的安安,迟疑了,有些事,不曾确定,她不敢赌,只得摇了摇头,“在商业杂志上看过关于纪总的报道,所以,有点印象。”

    “是吗?”纪君阳淡淡地瞟了她一眼,那目光里似乎含着探究。

    可是,她来不及确定,他已经收了视线,“午餐时间到了,一起去吃个饭吧。我听老高总说,你是个不可多得的人才,正好我有些问题想要请教你。”

    只字不提她辞职的事。

    千寻有些惴惴不安地,猜不透他意欲何为。

    “纪总,我来,是想谈辞职的事。”

    她并不是来陪老板吃饭饭的,虽然,知道新老板是他后,心里也挺想多跟他呆一会的。

    只是,五年的时光沉淀,足够让她不再是那个莽撞不计后果的小女生。

    “这件事,我们可以边吃边谈,我刚来洛市,对这里的一切还不熟悉,不如,温经理,你介绍个地方?”

    他三言两语就让她弃械投降说不出反对的话来,千寻暗骂自己没用,处在他这样身份的人,只需一句吩咐,秘书就会尽职尽责地替他预订餐厅或者将餐点送到他面前,哪用得着她这样的人来替他效劳。

    纪君阳穿上外套,走了两步回头,“走啊,还愣着干什么,还是,温经理,有别的约会?”

    “那倒没有。”千寻认命地领着他到了公司附近的一家餐厅。

    她知道他不食辣,不吃甜,不喜油腻,还拒绝芹菜与香菜的味道。在他将菜单递给她让她点的时候,她便叫了几样他爱吃的。

    原来这么多年,有些习惯,还是忘不掉。他那张嘴巴子其实挺挑剔的,也不知道这么多年过去,有没有一点改变。

    好在安安没有遗传他的坏习惯,在吃食上不用操太多的心。

    服务员将菜呈上便退了下去,纪君阳若有所思道,“想不到温经理对食物的喜好跟我差不多。”

    “这有什么好奇怪的吗?”千寻反问,问得不轻不淡,其实心里却早已翻腾。

    “嗯,不奇怪。”纪君阳也不含糊地吃起来,“味道不错。”

    千寻在心底轻轻地叹了口气,若他不批她的辞职信,她不知是该去还是留。但看他这意思,一时半会摸不准他的心思,也不知道他出现在她面前是故意,还是纯粹只是巧合。

    现在的她,不得不瞻前顾后多考虑一步。

    “纪总,关于我辞职的事……”

    “为什么要辞职?”纪君阳问得轻淡,可是空气里却隐隐的携着压力朝她扑过来。

    “辞职信里我已经说得很清楚了。”

    “辞职信我还没看,我想听你亲口说说。”听一听这声音,是否能与记忆里的重合。

    “没什么,就是工作有点累,想休息一阵。”

    “可是我听马助理说,因为温经理的行为,让公司蒙受了上千万的损失。我是不是可以认为你的这封辞职信,是引咎辞职呢?”

    马银玉会在他面前搬弄是非,是千寻早就料到了的。可是,纪君阳说话的口气,总是那样淡淡地,淡到千寻根本就感觉不到他的喜怒来。

    而五年前的他,是个脾气藏不住的人。

    原来时光是可以陌生了感觉的。

    “如果纪总认为这是事实,权当我就是引咎辞职好了。”

    “可这样一来,怕是难得有好的公司愿意再聘请你了。”纪君阳提醒道。

    千寻微微一怔,她无可否认,他说的是事实,背上这么大的一个过失离职,还有哪家公司敢放心地聘用她?

    可是她不能没有工作,一家人还等着她生活呢。

    正犹豫间,温父的电话仓促而惊慌地打进来,“千寻,你妈妈中风进医院了,你赶紧过来看看吧。”

    千寻脑子一下子懵了,“怎么会这样?”

    “不知道,好好地在看电视,说是去倒杯水喝,一起身就晕倒了,现在在抢救室。”

    “我马上过来。”挂了电话,千寻将包拎在手里迅速起身,“纪总,真不好意思,今天这饭我是没法陪你吃了,我有急事先走一步。”

    越着急,越不顺,打个车,竟拦不到一辆空的,看着的士不停地从身边飞驰而过却没有停下来的,急得她脸色苍白直跺脚。

    纪君阳开着车子到她身边,“上车吧,我送你,但你得指路。”

    千寻仅犹豫了一秒钟,便迅速打开车门坐了上去,“谢谢。”

    到了医院,温母刚好被推出急救室。

    “医生,我妈怎么样?”

    “医生,我妻子怎么样?”

    父女俩的声音同时而起。

    医生摘下口罩,“抢救及时,已经没有生命危险,很快就会苏醒,但需要留院观察几天。”

    千寻倚着墙根,松了口气,没事就好。

    母亲是父亲的命根子,两个人相濡以沫了大半辈子,虽然日子一直过得不太宽裕,可从未红过脸。千寻一直觉得,父母是这个世界上最恩爱的夫妻,要是母亲有个三长两短,她真不敢想象父亲是否能够承受得住。

    好在,现在没事了。

    “你们谁去把费用缴一下。”护士提醒道。

    千寻回过神来,医院的救死扶伤都是有代价的,费用交慢了,轻则训斥,中则停药,重则赶出医院。

    “我去吧,爸,你陪着妈。”

    可是,到了收费的窗口,却发现手里的钱不够。

    “刷这个。”纪君阳递过一张卡。

    “你没走?”千寻一心扑在温母的身上,哪曾注意到他也跟她在跑上跑下,以为他早走了。

    “还有什么需要帮忙的吗?”

    “谢谢,钱我过几天还给你。”是不是这就是多看他几眼的理由,自然无人知晓她的心思。

    “不用,就在你的工资里扣,你既然想休息几天,那我放你一个星期的带薪假,七天后,我希望能看到温经理来向我述职。”

    千寻一愣,“纪总为何非得留我一个想离开的员工。”

    “老高总对你非常赏识,虽然公司卖给了我,也知道人事上会有些变动,但一直力举推荐你。”

    原来只是这样,是她多想了吧,可是他话锋忽然一转,“而且,我若想留住一个人,纵使她有千般能耐,也是走不成的。”

    那扬长而去的背影,让千寻忽然困惑着他留下她的动机。

正文(99) 第11章 花样美男艾维

    这天的黄昏,千寻接到海芋的电话,“亲爱的,我终于解脱了,今晚来waittingbar陪我喝酒庆祝恢复单身,好不好?”

    终究是离了婚,王子和灰姑娘的剧情落下帷幕,那幸福的结局只存在童话里,而现实总是很残忍。

    残忍到千寻不敢幻想能和纪君阳再发生点什么。

    如今的他,高高在上,再不是当年落魄的男子。即便当年他落魄,也是背景强大的人。她和他的距离,本来就不只一点点,如今,更是遥不可及。

    千寻赶到waittingbar的时候,海芋正在舞台上又唱又跳,完全一副疯女人的模样,半道上又扔下话筒调戏着新来的酒保,闹着要把艾维珍藏的最好的酒全都拿出来。

    艾维是这家酒吧的主人,高挑的个子,白净的皮肤,像是长年不见阳光,有种孱弱阴柔的美,用时下流行的一个词来形容就是个花样美男。

    此刻他正站在一旁,摇头笑看海芋胡闹。

    如果说在这个城市里,海芋是她的闺中蜜友,那么,艾维就是她认识了五年的蓝颜知己。

    酒保年纪不大,再加上刚入这一行,对于海芋有意无意的调戏和忽悠,耳朵根子都红了,窘迫地站在那里,眼巴巴地等着老板来解救。

    可老板对这一切熟视无睹,悠闲地啜着他的酒。

    千寻看见此状,不禁莞尔,一路赶来时的担忧终是松了口气。这女人,还是和之前一样地没心没肺。

    她在电话里说的解脱,大抵是真的想通了吧,鸡肋般的爱情,不如早点丢掉。

    这强悍的恢复能力还是让千寻忍不住咋舌了一翻,她用五年的时光,都没能从那个深渊里爬出来。

    海芋看见她,扑啦扑啦地就抱过来,“千寻宝贝,你终于来了。”

    每每被她唤作宝贝的时候,千寻全身都会泛起鸡皮疙瘩,忍不住哆嗦了一下。

    海芋将她的身体按坐在高脚椅上,然后朝艾维招了招手,“来,你们俩个,今晚上陪我不醉不归,庆祝我恢复单身。”

    今晚的海芋眼睛有点微肿,涂了厚厚的眼影来遮掩,可是那张脸蛋,依旧是那样地无可挑剔,就是酒保,也忍不住用余光相看。

    千寻不到万不得已时,一般不会喝酒,她胃不好。这些年忙碌的工作让她的饮食失去规律,坏了肠胃。

    可是,今晚,她也不推辞。海芋笑得再灿烂,可心底的那道伤,哪有那么快就愈合的。

    朋友,就是用来疗伤作陪的。

    酒至浓时,海芋的眼神变得有些迷离,倒靠在千寻的肩上,此时他们已经从吧台移到了沙发卡座区,桌上堆满了瓶瓶罐罐。

    “千寻,我净身出户了,无家可归,你可要收留我,要不然我可只能住公园长凳了。”

    冷不防从她口中听到这个,千寻不免大吃一惊,却又了然,只是心疼地抱着她,“你怎么这么傻。”

    虽然爱情没了,可几年的青春,换点分手费那也是应该的。

    “他给我留了一栋房子一辆车,还有几百万,可是我都没要。人都没有了,我要那几个子儿做什么,他父母亲戚一直认为我是冲着他家的钱去,我就让他们看看,穷人也有穷人的志气。”

    “志气又不能当饭吃。”千寻咕哝了一句,可到底没有大声说出来,换成了另一句,“你这个傻瓜。”

    海芋轻轻地笑,“你不是比我更傻吗?为一个男人生了个孩子,却一直没让他知道,对我们也守口如瓶。这些年,也不见你接受别的男人,你的心里,还在想着他吧?”

    艾维听到这里的时候,本来有些懒洋洋的身体,忽然往前微微倾了一下,目光流转之间落在千寻的脸上。

    那张脸,带着些迷幻的色彩,看不真切。

    千寻沉默了片刻,端起酒杯,“喝酒吧。”

    醉了,就什么都不用想了。

    可是她哪有那么容易就醉掉,酒量好了也不是件好事,越喝越清醒,她要怎么说?安安的父亲出现了,可是他不认识她,也不知道有安安这么一个女儿,更加不知道他是否还记得她的存在。

    她曾经问过他,“如果有一天,我不见了,你会不会来找我。”

    他说,“会。”

    “要是一直找不到怎么办?”

    “天涯海角你都是我的人,跑不掉。”

    可是五年,他都没有找来。再见面时,不过是陌生人。

    海芋喝得酩酊大醉,艾维开车送她们回家,醉倒了的海芋反倒安静多了,蜷缩地靠在千寻的怀里,像一只受伤的猫。

    艾维从后视镜里看了一眼,“也难为她了。”

    “她会挨过去的,只是时间问题。”千寻怜惜地看着怀中的女子,她所认识的海芋,从来是打不垮的的小强。

    小区楼下,艾维帮着她将海芋架出车放到背上背着,轻车熟路地往电梯方向走去。

    千寻按了楼层键。

    当初父亲车祸医药费告急都没舍得卖掉的老房子,在安安四个月上头突发急病无钱医治的时候,父母都没跟她商量,毫不犹豫地卖掉了。

    父亲对她说,“只要人还在,就会有希望。”

    那一刻,她便暗暗发誓,等安安好起来,她一定要努力地工作,再买一栋大房子让父母安享晚年。

    这个梦,在去年的时候,终于得以实现。房子虽然不大,装修也很简单,家具不多,可是特别温馨,也有电梯,方便父亲出入。

    将海芋安顿好,千寻倒了杯热茶给艾维。

    艾维问,“叔叔阿姨和安安不在?”

    “我妈病了,在医院,我爸陪着,这不,今晚安安也放在那,另外开了张床,明早上我去接他们。”

    “怎么都听你提起过,严重吗?”

    “没事了,过两天就可以出院了。”如今想来,其实还是心有余悸的,好在上苍慈悲。

    喝完茶,艾维便起身告别,千寻要相送。

    “外面挺冷的,我又不是头回来,你早点休息吧。”艾维拦住她。

    千寻笑道,“我顺便下去买点东西。”

    艾维也就不再说什么。

    两个人一起下了楼,小区阴沁的路面上,路灯将影子拖长。

    “千寻,还记得我们是怎么认识的吗?”艾维突然问道。

正文(99) 第12章 半夜遇到鬼

    千寻笑道,“怎么不记得,酒鬼。”

    那时候艾维还没有经营waittingbar,她刚刚回到洛市没多久,还不知道肚子里其实已经有了安安,偶然遇到在公园的长椅上睡了一夜的流浪汉,报纸盖着上身,露出脏兮兮的牛仔裤。

    可说是流浪汉吧,哪有那么多钱买椅子底下那一堆的啤酒,喝掉的没喝掉的,加起来怕是有二三十支。

    当喝水呢,酒鬼。

    千寻撇了撇嘴,本想绕道,可是那人忽然报纸一掀,鲤鱼打挺地坐了起来,抓着一个酒瓶伸过来,眼神茫然却不失秀气,“喂,我失恋了,陪我喝酒。”

    千寻前后左右环顾了一下,好像除她之外,离这长椅最近的人,都在十米开外。

    原来这个世界到处都不缺失恋的人。

    莫名地,她便接过了他手中的酒瓶,“为失恋的人干杯。”

    她也刚失恋。

    “喂,你说,女人是不是都那么地现实无情,我穿名牌,开名车,卡刷到爆的时候,她左一句我爱你,右一句我爱你,哄得我心花怒放,可是当我一无所有的时候,便立刻变了副嘴脸。为什么她要背叛我,为什么她要离开我,为什么就不能等我东山再起,你们女人怎么可以这么坏,怎么可以这么无情。”

    千寻有蛮同情地看着他,一张挺帅气的脸,年纪和她相仿,眼眶里卷着氤氲湿气,硬是忍着没掉出来。

    男儿有泪不轻弹啊,想必是动了真感情的,也不知道是哪个女人这么地没有福气。

    她就着酒瓶往嘴里灌了几口酒,手背在嘴上一抹,“也不是啊,有些女人就很傻,纵使知道不能爱,还是飞蛾扑火,不求回报。怕自己成为他的累赘,选择离开,离开了还念着。”

    年轻男子怔了怔,变得安静了一些,“你不会说的是你吧。”

    千寻笑了笑,“是啊,就是我。所以,不是所有的女人都是坏女人。那个离开你的女人,她不适合你,但总有一天,你会遇到你的真命天女,在对的时间对的地点遇到对的人。”

    年轻男子沉默了,低垂着头,大概是在想着什么。

    千寻喝光一瓶酒,拍了拍他的肩,“都会过去的,谢谢你的酒,再见。”

    有些再见,是再也不见,可有些再见,却是再一次相见。

    谁也没有想到,在不久后的某天,当海芋拉着她到一家新开的酒吧里玩时,会再次遇到他,而他便是那酒吧的老板,就这样,成了朋友。

    如今想来,也不免唏吁,缘分就是这么地奇妙。

    千寻买了解酒的药,艾维望着街上的霓虹,轻轻笑道,“你说得对,时间是伤痛最好的良药,海芋她有你这样的朋友,会挺过来的。”

    两个人在楼下道别,千寻刚转身,被突如其来的车子强光照得睁不开眼睛来,她下意识地往路边闪了下。

    那车子飞驰而过,溅起地上的积水扑到她的身上,米色的裤子立即沾满泥污。

    千寻不禁骂道,“什么人呐,开这么快,深更半夜也不怕撞到鬼。”

    可她一定不会想到,那车上的鬼,正是纪君阳。

    纪君阳在waittingbar就发现了她,也不知道为什么,就跟着她到了这个小区,然后看着她和那个男人毫无间隙地走在一起,交谈,说话。

    显然,在他的眼里,他们的关系,是亲密至极的。

    那男人看起来对她很照顾的样子,她去小区外街对面买东西,那男人陪她过马路,然后又将她送回来,才驾车离开。

    看着,竟觉得很不舒服。

    他们,是男女朋友吗?

    温千寻,我要找的人,会是你吗?为什么,你给我的感觉,很不一样。

    千寻自然不知道身后有双目光注视着她直到消失在楼梯口,她想他,特别是在这夜深人静的时候,情不自禁地就会想起,那种想念,如影随形,蚀骨侵心,在梦里百转千回。

    世界上最遥远的距离,不是生与死的距离,而是明明相识,却不敢相认。

    半夜的时候,千寻迷迷糊糊地醒来,摸一摸身边,竟没了人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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