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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岁当开墨色花-第3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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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裴,你又不是不知道,我最讨厌那帮所谓的贵妇人了,一天到晚就喜欢当红娘,等我一回来啊,你们肯定没有什么安生日子可以过,一大帮的人尽给我说媒,那时莫家的门槛都踏平了,你和我的乖侄女哪里有清静之地噢。”我故作轻松。

或许他真的被那样的场景吓坏了,“兮兮,等她周岁的时候,你一定要回来。”

“那是一定的。”我连连答应,等到一年后再说吧,大不了就打着要考试的幌子,拖得一时是一时。

我只是再也没有勇气回到莫家了。

一想起来,便是锥心之痛。就算是这世间的良药—时间,也无法抹平心中的自责。

我点燃一根烟,尼古丁混着焦油在胸腔中转圈,我想我现在的肺叶应该已经是漆黑一团了,就像是被墨渍然就的一样,不过,谁在乎呢?出了国,有一点真是好,就是不再需要躲着外公,想什么时候抽就什么时候抽,无需要考虑地点,也不会再有人偷偷地斜视。ESSE对于现在的我而言,早已成了清汤寡水,一点味道也没有了,我现在抽Marlboro,一根接一根,有时候,两天就能抽调一包,被烟环绕的感觉真好,难怪当年有那么多的人迷恋上迷恋上抽鸦片,只因,人生灰败,没有了向前行的动力,只能借助一东西,以此麻痹,欺骗自己,生活还是要继续,就算再怎么不堪,还是要一往直前踏上不可知的道路。

烟雾缭绕中,我与我在倥偬的时空中狭路相逢,只听得见命运翻手为云覆手为雨,在彼岸发出阴鸷的笑。

我看见另一个我蹒跚地走进一间病房。

“外公,我今天买了你最爱的柚子,我尝过了,真的很甜。”从塑料袋中取出已经剥好的柚子,“外公,你知道吗,今天卖柚子的小哥训了我一顿,因为我嫌弃他的柚子外表长了斑,不好吃。他说:挑柚子就是挑重的,不是挑外表,中看不中用小姐知道吗?哈哈,外公,你知道我回了一句什么吗?我说:本小姐就是皮相主义,外貌协会的,可是,事实证明,长得好的真的不一定代表它好吃。外公,你说我是不是很傻,老是看别人长得英俊不英俊,却总是忽略了内在。”

柚子的清香飘散在房间里,混杂着淡淡的消毒水味儿,和我一起陪伴着躺在床上的古稀老人,岁月的犁早已无情地耙过了他的皮肤,留下深一道浅一道的痕迹,根根银丝耷拉在枕头上,苍白无力,氧气罩戴在他的脸上,吞吐出白色的水汽。只是,却怎么都不挣开眼睛,看我一眼。

我总是一意孤行地撞了南墙也不回头,不进油盐,还理直气壮地给自己找各式各样的理由,总是说:“我就是这副德行。”或者“我就是喜欢这样。”

所以到现在才形单影只地游离在巴黎。

过了一刻钟,子霖的头像在手机屏幕上欢快地跳动,如花的笑靥对着我无神的瞳孔。

我划开了接听键。

“兮兮,快圣诞了,到维也纳玩吗?”

“不了,我节后还有3门考试呢。”

指针在闲谈中一格一格蹦跶,我摸了摸发烫的手机壳子,微笑地吐出“再见。”

命运的性格才是最无常的,嬉笑怒骂都是那么不按常理出牌。

子霖爱沛源,谁都知道,她爱得那么透彻,就连死神都要退避三舍,但是这个世界并不是我爱你,所以你也得爱我。世间事,总是没办法那么圆满。为什么明明相爱的人不能相守,而可以相守的人却始终无法相爱?

待到沛源想要放弃一切,和子霖从头开始时,子霖却独走维也纳。

“兮兮,我那么深切地爱过他,而最后,他也爱上我了,这就够了。我只求在自己最美的年华与他同行,虽然也曾希冀过能与他相伴到老,直到子孙满堂,他仍会唤我一声宝贝。但是,我还是很清楚地知道,那不过是我一厢情愿的幻想。我不需要因为感激而产生的说不清道不明的爱。”

原来子霖才是爱情道路上的勇士,她在他最绝望地时候和他在一起,却在看到希望的时候毅然决绝地踏上了异国他乡,去学习她心心念念的竖琴。这何尝不是一种勇气?只因为,对方能给的,并不是纯粹的爱,而是掺杂了许多其他的感情。

梦碎裂,只能靠自己挣扎出编制的虚幻。旁人再怎么干预都是白费气力。

“兮兮,我看到了金色的维也纳,多瑙河贯穿而过,夕阳西下的时候,河面泛着金色的光泽,让我想起了阿波罗的黄金马车,我现在还是固执地认为水泽仙女克丽泰是幸福的,因为她可以每天每天都看见心爱的人。

”兮兮,别为我担心,最近看到了一段特别有意义的话:我还是固执地愿意相信爱情的存在,相信那些美好的存在,和相信春暖花开一样的相信。人生应该是酿一壶美酒,和续情的人曲水流觞。只要我们愿意直面落崖惊风,便可认领天下。倘若上苍失手,只留了张单人床给你,那就见招拆招,将床搬至窗口,一个人以安静的姿态,微笑地看递嬗的人事,看缤纷的落英,和铺陈在远方的旖旎风景。

“所以,现在的我还是相信爱情,相信那些因为爱情而衍生出的美好时光。”

子霖,你才是一个真正的公主,而我,不过是胆小鬼。

☆、二,秦与秦烟相会

我搞不清楚巴黎七大的A、B、C区分布,以至于每次去上课,总要兜兜转转几个圈,才能找到自己的教室。

今天上课是身高一米九的男老师,不管天气如何,总是穿着一身西装,白色的衬衣,脖颈间打着一条正正规规的领带,湛蓝的眼睛,高挺的鼻梁,微微蜷曲的金发,我们私下里都管他喊做“阳光男子”——那是曾经用来指代阿波罗的词,很多女孩子都爱慕着他,所以在他的课上,发言的人总是很多,很积极,不像英语翻译,死气沉沉的,只有年过半百的女老师一个人苦苦在讲台上支撑着,一句一句地分析,使人昏昏欲睡。

我百无聊赖地转动着圆珠笔,虽然他长得不赖,然而这些课却始终提不起我的兴趣,实在是太枯燥了,此刻他正在教我们如何证明lentement是一个副词,列举了一二三四点,我却有些走神,耳边的声音渐渐化为虚无,盯着摊在桌面上的书,那些句子胶着成一串又一串没有意义的字母,在我眼前打散盘旋,再也读不出一整句话的意思,我的头渐渐变得沉重,一点一点的,最终,还是在阳光男子催眠的声音中,收敛了最后一丝歉意,遁入了一片黑暗。

我看见自己奔跑在医院的走道中,阳光很好,正从天空中撒入玻璃窗,冷色调的瓷砖上竟然也笼上了一层暖意,然而,我却是没有心情晒一晒发霉的心,医院刺鼻的消毒水味熏得人直直地想吐。

“生生,你不要担心,不会有事的。”顾睿急急地劝着我,他企图拉着我以防止一不小心摔倒在刚刚拖过的地板上。

怎么会不会有事呢?一片水泽从眼眶中留下,我却没有心情抬起手擦拭去。

手术室早已亮起了灯,子裴无力地斜身靠在惨白的墙壁上,地面上,是几道可怜的影子。

护士进进出出,只露出两只黑色的眼睛,每一次,我都是急急地想要询问一些情况,却无论如何都发不出声音,只能看着她们一次一次从我身边经过。

我从未觉得,时光可以走得如此缓慢,如一只手,紧紧扼住了我的喉咙,时间每过去一分钟,我胸腔中的空气便要少上一分。

“顾睿,我但愿,从来都不曾认识你。”我看不清自己的表情,但我知道,那时的我,必定是披散着头发,惨白的脸上挂着乌青的黑眼圈,声音炎凉,面无表情地说完这一句话后,便转身不再理他。

“我但愿,从来都不曾认识你,从来都不曾认识你,从来都不认识你……”话语回荡在我耳边,快点醒来吧,莫子兮,着只是一个梦,我不住地对自己说,然而,却是在梦魇中越陷越深,不管怎么挣扎也挣扎不出这个令人心碎的梦境,世界上最痛苦的事,就是只能眼睁睁地看着另一个自己在眼前苦苦挣扎,却束手无策。我只能随着她,从头到尾再次经历当时的事。那些刻意想要忘记的往事,在不经意间又来拜访我,带着无法抗拒的伤痛,一次又一次,轮回不息。

“铃……”铃声响起,这一堂乏味的课就此结束,随着一道消散的,还有我的梦魇。阳光透过玻璃窗户照在我身上,冷意却一丝一丝入侵。我赶紧扯过脱在一旁的大衣穿在身上,就着阳光,才感觉被包围在一片温暖之中。桌子上的咖啡早已冷却,泛着机械般的光泽,我顺手牵过,一口饮了下去,苦涩在舌尖泛滥开来,不及温暖了这冷的espresso,它早已顺着食道下去,我只觉得一股冷软的水在九曲回肠中穿来穿去,最终归于胃室,给黑色的胃着色上一层光泽。

以前不喜欢的,现在却是天天都离不了,比如烟,再比如咖啡。现在就算是一天连喝上3杯espresso,都可以倒头大睡到第二天中午,不像以前,喝上那么一小口的雀巢都可以一整夜地合不上眼睛。

收拾了一下桌上的纸,我穿上衣服,缓缓走出教室。

进了MONOPRIX,随手拿起两袋切片面包,放入购物篮中,为这个礼拜贮备粮食。在Nutella和蓝莓果酱之间苦苦挣扎了一番,还是将两个瓶子都放进了购物篮子。我从来都是有选择恐惧症,在两样心仪地东西摆在我眼前时,总是不知道该要怎么选择,往往是两样都选或者是都放弃。不过对我而言,前者比较多。

我漫无目的地在超市里晃荡,想要以此来消磨一些时光。我已经绕了好几个圈,购物篮早已堆得满满的,除了吃的,尽是一些或许我从来都不会用得上的东西,比如,我手中这个很漂亮的文件夹。

清点了一下篮子,我决定还是要把一些东西放入货架中,免得那间小房间拥堵地不成样子。站起身时,我抬头,仿佛在这一条走道的尽头,看到了顾睿,黑色的毛呢大衣,棕色的皮鞋,再一眨眼,只有一个挺着啤酒肚的老头子,手中拿着BAGETTE,口中在喃喃自语着,带着饶舌的口音,冷冷地嘲笑了一下自己,都什么时候了,还净想着这些,想来我和他已成了陌路,参商永离。

推开超市的门,寒风扑面而来,一瞬间就卸去了逗留在身上的暖气,从头冷到脚。我缩了缩肩,却怎么也避不开冷涩的风。

寂寞如跗骨之咀,如影随形,尤其是漫漫长夜时,犹难打发,就算我打开所有的灯,打开电脑,播放咿咿呀呀之声,还是驱赶不了这无处不在的寂寞,只能衬得我更加孤身一人,徘徊在阴阳之间。

所幸的是,我有一次无意间路过一家宠物店,一只猪闯入了我的眼帘,它对周遭的事物摆出一副爱理不理的样子,立马劫取了我的眼光,于是我在大脑发热的状态下,大笔一挥,签下了一只将要无休止折磨我的猪。幸亏有它为伴,才不至于日子难以打发,于是我决定,今天晚上要好好烧一顿饭,总不能让这只猪跟着我饥一顿饱一顿的。

还有一点好处,便是它同我一样懒惰,所以不需要一日两次带着它出去兜风,只需要在地面上铺上几个尿不湿,便可以解决很多问题,所以懒猪猪越来越懒,也越来越胖。

进了屋子,懒猪猪果真躺在太阳底下,摊开四肢,露出肚皮,嘴里哼唧哼唧着,看见是我,只是翻了一个身子,继续晒着太阳。

我稍稍整理了一下,便想温习一下功课,毕竟期末考试要来了,在书架上翻着教材时,一本日记本也顺带着抽了出来,棕色的软皮子,还散着淡淡的味道,翻开,扉页上的那一段字我甚至不用看就可以一字不落地背下来,清晰如昨。

我想用笔触记录下流淌在我和他之间的故事,或者喜悦,或者悲伤,然后装订成册,多年以后,在某个洒满阳光的细细地品读曾经发生的一切,喜悦着当时的喜悦,忧伤着当时的忧伤,然后对面前玩泥巴的孩子说,看,这是我年轻时候的风流韵事,微微着笑着回忆当时,多年以后,也许我们相濡以沫,也许我们天各一方,相遇的时候只会说上一句好久不见。但是,那又有什么关系的,重要的,我们曾经携手走过了人生最为美好的一段时光,我们将它命名为“青春”。

最美好的时光,我自嘲了一下,现在于我而言,不过是一段我尽力想要去抹杀的曾经。

随手翻了几页,日期定格在6个月前,地点是一家咖啡馆内,我顺着读了下去。

一个并不熟悉的女子伸手拦住了我,她的脸很白,或许是扑了太多层的粉,我真是担心她一张嘴,满脸的脂粉会掉入我的抹茶冰激凌中,虽然莫名其妙,但还是礼貌地耐着性子,听她拦下我的原因。

“你知道我是谁吗?”那一番询问真的是很搞笑,仔细看了看她的脸,觉得有一些熟悉,但是却真的不认识,于是我便摇了摇头。

“我的名字是徐薇。”我想了想,十多年不见,她变了好多,原本圆嘟嘟带着婴儿肥的苹果脸已经被岁月削去了多余的肥肉,雕刻成了一张标准的瓜子脸。

“你是想向我描述你们曾经的欢愉,还是想来见证我们现在的快活?如果你是想让我聆听你们当年的种种,抱歉,我不想奉陪,对于我而言,那只是一段过去,早已尘封在了时光的河流中。如果你想看看我们现在的生活,我想大可不必,因为我还没有无聊到晒幸福的程度。”我的语气很是不耐烦,一个早已经载入历史的人物,现今却眼巴巴地跑到我面前,声嘶力竭地对我说,“我是徐薇。”这又唱的是哪一出呢?

“你知道顾睿为什么和你在一起吗?不过是利用你罢了。”

“如果是这样,我与此荣焉,还有被利用的价值。其实人与人之间,不就是相互利用的吗,不然,我们的关系又怎么会绵长而悠远?”我生气地抽出一张钱放在桌子上,“你知道顾睿为什么和你分手吗?就因为你太自以为是。”

“莫子兮,你知道顾睿心尖的那个女孩是谁吗?”

“我想我不必要知道,现在开始,他的心里的人是我,也只能是我。”我头也不回地走出咖啡馆。

结果我的的确确是被利用了个干净,却只能怨怼自己有眼无珠。

当下找了一个铁制的盆,撕下一页纸,然后点燃,古有林黛玉焚诗稿,今有我莫子兮烧日记,但愿不会有人说我东施效颦。火舌一舔着纸便在一边烧起来,红色的焰头吞噬着我曾经美好的、心酸的记忆,雪白的纸载着黑色的墨渍被烧成一团一团黑色的灰烬,过不了片刻,什么都不会留下,只余看不出面目的过往。

巴黎的生活于我而言,如鱼得水,毕竟,我曾经在这边生活了三年,不会像最初的时候,连买菜都不知道该去往何处。

外公从来都不曾干涉过我的选择,高考后,我执意填了西北的一个学校,外公知道后,也不过是抽了一根烟,不再说些什么,反倒是子裴,火急火燎地从酒吧赶回家,一巴掌狠命地打在我的后脑勺上,“兮兮,你发什么神经啊,放着好好的上海不呆,跑到那种荒无人烟的地方去。”

那时的我,只是一心想要离开这个城市,想要去一个别人并不知道我的地方,挥霍上几年肆意的人生。等到我真正放下行李时,却又后悔了,这里的土地,只有厚重的黄土气息,放眼望去,根本看不到几株绿意。冬天的寒意很盛,走在外面,就算是包裹地里三层外三层的,也抵抗不了呼啸而至的冷冽。在九月的尾梢,漫天的雪花便如约而至成铺开了一路,踩在上面,发出嘎吱嘎吱的声响,如同垂死挣扎。不像南方的雪,绵软得都能掐出水来。我笨重地走在早已化为冰的雪上,体验着与南方截然不同的生活。每每吃放时,总要叮嘱一句,“一点辣都不要放。”然而等到菜上来时,还需接一杯白开水,漂清上面粘的辣椒油,或许铁锅在辣椒长年累月的浸淫下,早已带上了辣意,不管放或者不放,都有一股子麻辣的味道,消磨不去。第一个学期,每天洗漱完毕时,我的鼻孔中总会很自觉地留下血,空气实在是太干了,雨水只短暂地降临了三两次,暖气轰轰的,压榨着身体内所剩不多的水分。放寒假回去时,脸上早已没有了血色,身体也消瘦了很多。外公拿着法语联盟的报名表,对我说,“兮兮,去法国吧,去看看不同的风情。”于是,在同学都没有认全下,我背着更大的行李来到了一个完全陌生的国度,操着一窍不通的语言,开始了新的生活。

每天努力地在语言学校上课,努力地被课文、背动词变位,天知道,那时的我有多么痛恨这位法语贵妇人,明明只是一个动词,却要随着不同的人称,变化为不同的形状,而且时态不同,变位又要与之相应发生变化。所幸,不到一年,我便拿到了巴黎七大的通知书,我胡乱地选了金融系,正式开始了在异国他乡的求学生涯。还好,那时和司马奕他们同住一起,不然真不知道该如何过活。我向来是讨厌油烟味的,不知道为什么,问到那股呛人的味道,总是会莫名的火大。是以,二十几年来,从来都不曾在厨房呆过,更不用说是如何把土豆削好皮然后再切成一根一根大小一致的丝了。所以,我蹭了整整三个月的白食,在这段时间里,也学会了如何掌握火候,再搭配上各色不同的配料,炒上几道家常小菜。

再后来,我提前一学期修完了三年的学分,想着还有一段时间可以逍遥,便订了机票回了上海,却瞒住了所有的人,包括子裴,我想知道,以我现在的条件,在上海找一个工作,不知是否可以。

正好看到CG在招聘,于是便随意地投了份简历,没想到最终获得了这份工作。

而今,我又回到了巴黎,修了一门其他的课程。

隔天,我在排队买咖啡,身后是一个法国男人,难得有一双蓝色的眼睛,和一头金黄的头发,我们有一搭没一搭地聊着天气,共同打发着闲散的时间。我拿到咖啡后礼貌地和他说了一声“Aurevoir。”(再见)并没有闲心去搭理他的邀约,毕竟,这里的男人太过于浪漫。我在戴高乐机场等接我的人时,和旁边等他哥哥的美国人聊了几句,到后来,交换了E—mail,在当天就收到了他发来的邮件,上面直奔主题,邀约我一起出去逛一逛。那封邮件至今还躺在已删除中。

我将手中的咖啡递给秦烟,“不知道你喜欢什么口味,便点了一杯卡布基诺。”

“我对咖啡向来没有什么研究。”她对我笑了笑,露出两颗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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