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勾魂魅优伶-第7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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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的神色终于颓废了一些,可是,难掩真挚,他拿出手里她当初买的那个廉价的手机,笑意温柔“她总会知道的。”随后,他的眼神冷了些“这是我的事情,和你无关!”

涯边轻柔的笑笑,悲悯的摇了摇头“蓝惜凉是个很没有安全感的人,这一点你比我清楚,所以,她需要的是一个能够一直陪在她身边的人,”她看了一眼竭力镇定的大狐狸“你应该知道,如果你一直陪着她陪下去,或许,你有机会的,但是,你却离开了她,到我这儿来了,你不觉得自己做错了选择么?”

这一次,大狐狸没有再反驳。

许久,他扬起脸清晰的说“那样的感情,不是喜欢,而是习惯,而她也只是孤单,不是真正的需要,”他妖媚的一笑,抚摸着手机的外壳,动作温柔,如同触摸着她的脸“我也不希望自己一直像是个小孩子一样,需要她的保护和照顾,我希望我有一天,拥有足够的能力,去保护她。”但是,他不会像何云笙那个蠢货一样,明明喜欢她,可是,却连表白的勇气都没有,明明为她做了那么多,可是,却什么都不让她知道,这样无私而伟大的人,绝对不是自己,自己是无论如何也做不到的。自己是个自私爱缠人而狡猾的狐狸精,为她所做的一切,都会一点一滴的让她知道,让她一点一点的还给他,况且,正因为自己是狐狸精,所以,可以一直的活下去,就算这一世没法和她在一起,还有下一世的,下一世,他一定早早的找到她,陪着她,守护着她,让她最终爱上自己。

这样一来,对涯边的承诺自然就不能遵守了,可是,狡猾不是狐狸的天性么,而涯边,怎么可能不知道他的打算,不过,既然涯边还没开口,那么,就先这样下去吧,毕竟,如果真的撕开脸面,被打掉了大半法力的涯边,也不一定是自己的对手。

他露出一个颠倒众生的微笑。

“宛流?你怎么在这儿啊?”由于某个混蛋的纵欲,导致我睁开眼的时候已经快12点了,夜风歌这王八蛋已经不在床上了,太好了!难得这个混蛋能够休息一天,不过,他体力比较好,先起床了,等我打着哈欠穿着皱巴巴的睡衣,凌乱着头发走出古香古色的卧房的时候,就看到坐在沙发上和夜风歌两两相望的宛流,虽然,就长相和美感来说,如果耽美的话,这一对一定是经典,但是,当其中一个是我家老公的时候,美感啥还是边去吧。

幸亏,我没有裸奔的习惯,不然丢脸丢大发了,但是,从镜子里露出的我的身影,丢的人也小不到哪儿去。

我佯装昂首挺胸的回到卧房,换好衣服,梳妆打扮一番重新出门,却见到夜风歌这个家伙略带不满的脸,好吧,我就知道这个家伙爱吃醋,恨不能我整天蓬头垢面,被所有男人厌弃,只有他一个人喜欢,汗死。

我老神在在的坐在夜风歌的旁边,宛流见我们亲昵的样子,淡淡的愣了一下。

“宛流好久不见呢!”我露出一个甜甜的笑,夜风歌轻轻的碰了我一下,我懒得理会他,要知道,宛流很有可能是终极BOSS,在没弄清楚真相之前,还是先不要撕破脸,我的用心良苦夜风歌这个家伙肯定不懂,不过,我白了他一眼,他立马老实了。

要培养感情,首先就是讨好,于是,我谄媚的对着宛流恢复常色的俊雅的脸,灿烂一笑“宛流你吃早饭了没?”

宛流和夜风歌均是一愣,看到夜风歌哭笑不得的脸之后,我后知后觉的反应过来,原来现在已经中午了,于是,为了化解尴尬,我自己“嘿嘿”的傻笑起来。

不过,夜风歌这家伙远没有我的虚伪,于是,他不客气的直接开口“宛流你到这儿来找我有什么事么?”

见宛流盯着我,夜风歌这个醋坛子坚决的把我的手握在他手心,然后当着宛流这个外人的面,在我脸上亲亲一吻。

我很尴尬,真的,我不习惯在外人面前表演,而且,那个2009的她还是宛流他妹妹,看到前任妹夫跟另一个长的跟自己妹妹一模一样的女人亲亲热热,这一场景实在是很诡异,为了掩饰我的尴尬,于是,我象征性的红了红脸。

宛流的脸色其实真的不太好看,他淡淡的笑了笑“我妹妹得了重病,估计快要死了,所以,希望夜风歌能够去照顾她一段时间。”

我呸,你以为你这儿是湖南卫视的八点档偶像剧啊,要不要来个她得的是白血病,快要死了,所以,希望夜风歌能够看在昔日同床共枕的情分上,陪她走完最后一段路?

可能是我扭曲的表情吓到了宛流,所以他把目光投向了我,可能从夜风歌关切的目光里了解到事情的关键在于我。

眼看着两个帅哥的目光都“唰唰”的打在我身上,我有点心虚,如果我不同意的话,宛流认为我冷血残酷无理取闹等等也就罢了,可是,我一直习惯在夜风歌面前装好人,如果夜风歌这个家伙发现了我的真实的面目,会不会来句“原来你是这种人,我真是瞎眼看错了”等等,那我岂不是亏大了,可是,无论如何,2009年的我貌似也没有得这什么大病啊,要不然我2010年,我怎么可能去古代呢,但是,青莲这家伙也说了,这个时空是另外一个扭曲的时空,万一,万一她真的死了,那么,我会不会也消失啊?我痛苦的陷入了抉择,后悔那天没有问清楚青莲所有的问题,就被夜风歌这个色狼给拐到了床上。

于是,我狠狠的瞪了他一眼,他握了握我的手,苦笑一番,他用他那妖冶到遭人嫉妒泼硫酸的眸子懒洋洋的望了望宛流“很抱歉,我做不到。”

宛流似乎已经料想到他会拒绝,所以,把目光投向了我。

我干咳了几声后,故作深情的看了夜风歌一眼,又用楚楚可怜的真挚目光盯着宛流“对不起,我家是夜风歌说了算,所以,他决定的事,我一般都不太插手。”

夜风歌握着我的手用力的紧了紧,我愁苦的望着宛流一笑,虽然我的心里乐开了花,谁让夜风歌这小子先开口呢,我就可以顺理成章的装好人,表示尊重夜风歌的意思,既讨好了夜风歌,又让宛流不好责怪我冷血,我真他妈聪明啊!哦呵呵呵!

“你们,不再考虑一下么?”宛流看着夜风歌的时候,目光平静,似乎早知道他会拒绝,但是,望向我的时候,目光中则带着深刻的失望,所以,我开始心虚了,在想到还不清楚对方是不是真有病跟对方挂掉的后果的时候,我目光无比忧郁的说,“宛流,这样吧,你让我跟夜风歌商量一下,看这件事情能够怎样解决,可以么?”

宛流见我话这么说,也没有再说什么,而是点了点头,我把宛流送到门外,背后则是夜风歌同学火辣辣的目光,而宛流同学则是深沉的望着我的脸,忧郁的问道:“他,对你好么?”

我点了点头。

“你不担心他是因为喜欢我妹妹而喜欢你的么?”宛流装的真像,搞的好像不知道我和夜风歌之前的“爱恨缠绵”似的,不过,我演技也不错,我黯然的叹了口气“我也不知道,应该不会的,你不知道人都喜欢自欺欺人么?”

脊背上,某人的目光更热烈了,恨不能把我的背给戳穿一样。

“对了,宛流,你妹妹跟我长的一模一样,连名字都一样是么?”

宛流点了点头,脸上是逼真的诧异“我也不清楚怎么会是,所以第一次看到你,我本来以为你是她,后来对上你的眼,才觉得不是。”

废话,2009年的时候,我的人生焦灼,淡漠,无奈而沉重,所以那个时候,我整天一张怨妇脸,当然和现在的我不像了。

“她不是你的亲妹妹对么?”宛流愣了愣,“你怎么知道?”

我神秘的一笑,没有再说话,而一向绅士体贴的宛流见我无意回答,说了“再见”后礼貌的转身离开了。

他一走,我刚准备转身,就被一个热情温暖的怀抱搂在怀里“老婆,我不是因为喜欢那个,2009年那个,才喜欢你!”耳后是夜风歌委屈而不满的抱怨声。

“你是个笨蛋!”我关上门,转过脸

第二百零九章 被夜风歌识破伪装

“我说给他听的啦,而且,我一直怀疑我穿到你们那儿去很有可能就是因为宛流,而且,现在还弄不清楚宛流是不是这个阴谋的终极大老板,所以,我得讨好一下人家嘛!”

夜风歌不满的把我窝在他怀里,“可是,他喜欢你!”

吐血,让我吐血而死吧!苍天啊,大地啊!这孩子该不是吃醋吃上瘾了吧,这么富于联想,宛流这个家伙看上去衣冠楚楚也不像是有恋妹这个嗜好啊~~~好吧,我知道不是亲妹妹,因为,就算我记忆当中,某个地方是空白,但是,我也确实没有个“亲生哥哥”的,难道,真的是因为时空扭曲错乱,然后很多东西改变了?

郁闷,刚刚准备找出镯子,把青莲召唤出来,可是却被夜风歌这个混蛋似笑非笑的搂着坐在沙发上,看着他那阴险狡诈的眼神,我的不良预感又出来了,于是,我打开电视机准备先敷衍过去,可是,这家伙却凑过来把电视给关掉了。

“老婆”夜风歌眯着眼睛,认真的打量着我。

我也不知道为什么很心虚,我努力回想了一下,估计我最近也没做什么特别大的坏事,虽然给大狐狸打电话发信息,但是,这不算是红杏出墙啊,而且,我虽然把他的签名照片和衣物放在网上拍卖,把卖的钱私藏了小金库,可是,夜风歌也不会在乎吧。

我心里七上八下的纠结起来。

“老婆,我怎么觉得你越来越不像你啊?”他虽然眸子里都是戏虐,但是脸上的表情却充满探究和不解。

妹的,怕什么来什么,我决定咬紧牙关不松口,坚决不要让我自己落入被夜风歌讨厌跟抛弃的厄运。

“什么啊?我没觉得怎么样啊?”我佯装纯洁眨巴着我圆滚滚的眼睛,想要蒙混过关,但是,我低估了夜风歌同学的狡猾程度,这段时间,他一直对着我温柔而贴心,弄得我都快忘记这个家伙的真面目是如何的妖孽跟如何的狡诈了,他以前没和我相处很久,或者说,没有这么靠近我,而现在,我总是会得意忘形,忘记伪装,所以,以这个家伙的心机肯定早就发现我不对劲了,我在心底反省最近所表现出来的自私,聪明,冷酷和虚伪,希望这个王八蛋不要完全的察觉到,不知道可不可以装作是受到他跟那个我的打击,或者我可以推说他的死让我性格大变~~~

应该可以吧,我自己都没有自信了。

我决定先发制人,看看有没有什么能够伪装的,我把他在我身上摸来摸去的手给拉下来,大力的扔回他自己身上,故作镇静的咳嗽了两声“嗯哼————”,他一见我严肃的样子,自己倒开始嬉皮笑脸了,“严肃点!”我胆气不足的笑声呵斥他,不敢看他琥珀色的眸子里不时闪过的精光,希望夜风歌这个家伙能够像其他男主一样在面对老婆的时候能够笨一点,不理智一点,希望如此,阿弥陀佛。

“那你以前觉得我是什么样子?”我捏住他的脸,跪坐在沙发上,让他直视着我。

他把我的手攥在自己的手心里亲了亲,我觉得脸上莫名一热,但是,我还是甩开了他,“快点说!”

他想了想,用极其温柔跟喜爱的声音说:“善良好欺负,软弱任我捏,单纯很好骗,真实而可爱。。。。。。”按说,一般的女主在被男主这样夸的时候都应该觉得很开心,很幸福,很骄傲,可是,作为这么一个被我伪装的形象来说,我一点也没心思为自己高超的演技而感到骄傲,反而觉得特别郁闷,因为,这些都是我装出来的啊,都不是真的啊,也就是说,夜风歌爱上的我是我表现出来的跟他以为的我啊,郁闷。

不知不觉我的脸色沉了下来,我盯着他也开始有些严肃的脸,继续问道:“那,现在的我,或者说你认为的真正的我,是什么样子的?”

夜风歌可能是认为我想听真话,所以老老实实的跟我细数:“生气的时候很冷漠,很有气势,看上去很善良其实很冷血,因为你什么都不太在乎,看上去很软弱但是心狠的时候不是一般的心狠,看上去很单纯实际脑子里的想法复杂而多变,看上去很真实实际上很善于伪装,也装得很像,而且,看上去很笨很傻,但是实际上很聪明,很冷静,不但冷淡而且还自私!”

我不知道该不该夸奖夜风歌对我的透彻了解,反正,我现在也不知道该怎么面对他了,看着他脸上越来越沉重的样子,我觉得有些心虚,一种被剥光衣服的惶恐和不安还有羞耻让我觉得很不能找个地方把自己埋掉。

按照通俗的话说,我有点惶恐,有点害怕,而且,还没出息的开始慌乱,如果夜风歌一会儿指着我的鼻子,愤怒地说:“你个骗子,我真是瞎了眼了才会喜欢上你,你这个虚伪的女人,给我滚出去!”如果真的是这样的话,我得先回去把藏在衣柜底层角落的私房钱跟银行卡拿过来,而且,夜风歌的卡也在我这儿,我要不要还给他呢?想了想,还是不要了吧,毕竟,我是个穷人,而且,反正他已经看穿了我的样子,所以,没必要伪装了,我就是脸皮厚,我就是无赖,我就是爱钱,怎么滴!

想到这儿,我决定先去把夜风歌的卡跟我的私房钱找出来,免得万一夜风歌不让我再进他卧室的话,我连钱都拿不出来了。

我从沙发上爬下来,光着脚准备进卧房,可是,我还是有那么点不死心的,于是,我站起来,跟个女流氓一样环胸俯视他“怎么,觉得我很可怕,对我很失望么?”

夜风歌靠在沙发上,双手交叠,望着我的眼睛也亮亮闪闪,可是,却没说话。。。。。。好吧,我知道答案了,这会儿,连话都不想跟我说了,至于那么讨厌我么?我恍恍惚惚的觉得心脏被狠狠的撞击了,撞得我有点喘不过气,不知道我现在装晕,夜风歌会不会有点心疼我,可是,了解我本性的他肯定知道我是装的,应该会更讨厌我的吧~~脑子里迷迷糊糊的不知道在想什么,为了安慰自己,我觉得再把夜风歌钱包里的钱也拿走,毕竟,找个像我这种资质的小姐,也要花点钱吧。。。。。。

呸!我自己在想什么呢,干嘛把我自己跟小姐比啊我!一般这个时候,小说当中的男主不都是温柔的把女主一把搂在怀里,亲昵的捏捏对方的脸,来句“小傻瓜,小心肝”之类的,然后告诉震惊而欣喜到不敢置信的女主,不管你什么样子,我都喜欢你的么?凭什么我家后妈要这么折磨我啊?奶奶的,肯定是嫉妒!

我承认我的脑子死机了,我也承认我自己身子有点发抖,抖个屁啊!老娘是见惯了大世面的,怎么会这么没出息呢!

虽然话是如此,但是,我仍然在期待夜风歌能上前,把我搂在怀里,像真正的偶像剧和狗血的小说那样安慰我,但是,我等了黄花菜都谢了,这个人还坐着原地没动。

好吧,我彻底地知道了,不知道大狐狸愿不愿意收留我,而我应该没有明着惹涯边吧。。。。。。可是,我不是说了忠于夜色狼么。。。。。。可是,他不要我了,我应该可以重新选牌吧。。。。。。应该可以吧。。。。。。

我像是个木头人一样往卧室走去,心底就像是刚刚从高高的云端跌落到深深的谷底,切!男人都是这个样子的,都喜欢很傻很天真的笨蛋,都喜欢简单纯洁的仙子,像我这个复杂跟虚伪的,应该是个人都不喜欢吧,况且夜风歌这个可怜的人自小就生活在复杂阴暗的环境,所以,自然的喜欢自己生命当中所缺少的单纯和可爱,而我,却从头到尾都是在骗他————好吧,虽然我是无意的,而且又不是只骗了他一个人,但是,仍然很不可原谅对不对?

我也不知道为什么,我居然又哭了,妈的,我讨厌哭,因为,哭说明不是我被骗了,就是被欺负被利用了,但是,这一次,是我自己的错,所以,我还有什么资格哭啊?我泄愤似的擦掉眼泪,老娘就这个虚伪样儿,受不了滚。

虽然我很想这么说,但是,按说,应该我滚吧!我脑子乱乱的,开始准备收拾东西,说实话,我自己的东西不多,衣服基本上都是夜风歌送的,连牙膏牙刷都是夜风歌买的,所以貌似我应该没资格拿走吧,再说了,拿着这些东西,提醒自己,那么帅的一个人飞了,我岂不是会天天难过死,于是,我没拿。

准备从柜子里,摸出我的私房钱和卡,可是摸了半天都没找到,我又哭了,不过这次是急的,真的。

我像个白痴一样在柜子底下翻腾,我的钱呢,我的卡呢?我不要这个时候被偷啊,我慌乱的不能自已,然后,听到身后夜风歌平静到没有任何表情的声音“你是在找这个么?”

我回头,就看到夜风歌手中,我用手绢包着的1000块钱跟我的银行卡。

第二百一十章 景炎说,我喜欢你

我也不知道为什么,直接什么都没拿就穿着拖鞋跑出门了。

我不想看到夜风歌的脸,我害怕上面充满了我所不愿见的东西。

恩,不能说是跑出门,应该是逃才对,所以我不敢抬头,私房钱,手机,门钥匙等等,什么都没拿,就这样冲出门了。

冲出门的时候,我其实停顿了一会儿,因为小说偶像剧当中,这个时候,男主角都会做一些男主角应该做的事,可是,我还是失望了,夜风歌动也没动,甚至,连话都没说一句,作为一个合格的弃妇,我跑了。

关上大门之后,其实我自己反思了半天,我一点都不怪夜风歌,因为这全部都是我的问题。

记得爸妈死后,我一个人流浪街头,在过了一段露宿街头要饭睡桥洞的日子之后,有家饭店看我可怜,就收留我去洗盘子了,那个时候的我太单纯了,每天按照自己的个性,一声不响的刷盘子,刷到手都冻僵,又红又肿,还有裂伤,可是,小吃点的生意不算太好,所以,老板也舍不得烧热水,记得当时还有另外一个小孩子,是老板家的亲戚,就算以我现在伪善的眼光看,他仍然是我讨我厌的小孩子,比我大一岁,一到老板在的时候,就使唤我去干别的,所以,老板来的时候看到的就是勤快而认真的洗盘子的他跟不知道在做什么的空闲着的我,老板总是责骂我,责骂之后,老板一走,他又跑过去烤火,让我自己继续刷。对着店老板的时候,他乖巧最甜能说,可是,老板不在的时候,又懒又馋,每次自己到厨房偷东西都说是我偷的,当时的我太实诚了,又沉浸在没爹没妈的悲催中,几次三番的陷害之后,我就被店老板给赶走了。

当时,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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