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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火 花火 大合集-第9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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屑的目光瞟了我一眼,都懒得鄙视我。

不蒸馒头争口气,我豁出去了。

不就是地狱么,我不入地狱,谁入地狱啊?

就这样,我开始了人不像人鬼不像鬼的炼狱生涯,每天起得比鸡还早,披星戴月,风雨无阻,模拟题一套接着一套,连睡觉说梦话都在背诵英语单词,那叫一个境界。

也不知道是上天眷顾我们这些迷途知返的孩子,还是考试那天我走了狗屎运,真让我超常发挥地上了二本线。

一家上下围着我团团转,要知道,这可是我有生以来第一次干这么轰轰烈烈的一件事,那个光荣不亚于中国足球进入世界杯。

唯独有一点让我颇感失望,那就是暮小米出差去了,我不能亲自在她跟前炫耀我的成功,然后目睹她被我打败后的表情了。

但令我没有想到的是,第二天我就收到了外地的暮小米给我寄来的贺卡和一台笔记本电脑,不知道为什么,当我在拆开信件,看见她的字迹旁画着的那个笑脸时,我突然失去了恨她 的力气,我突然有点想念她了。

当我以成长的方式打败暮小米后,我却丝毫感觉不到胜利的快感,反而是淡淡的忧伤。

我最终还是填了一个离家一小时车程的学校作为第一志愿。

通知书如期的来临,和同学聚会的席间,班长带来了洗好的毕业照,一些个高的男生抢过去看了都说周萌萌,你看你照得多好看。我接过照片,看见自己站在密密麻麻的人群中笑容纯真,眼神柔和,表情自然,像歌词里唱到的白衣飘飘。这是我第一次在相片里看到自己完美到了极点。

我想,暮小米,你是故意的吧,故意的在第一百次一千次的对焦回放后,拍出你的妹妹,最恰到好处的美丽。

去大学报道的那天,暮小米因为还在外地,没有送我。

在帮我安顿好宿舍之后,我爸爸把我叫到他跟前,他说萌萌,你姐姐刚给我打电话了,她因为没来送你要我替她向你道歉。我说哦,知道了。

爸爸说,萌萌,其实你姐姐一直以来都是很照顾疼惜你的,她让你坐公交上学是为了锻炼你,她不让你吃零食是为了你的健康着想,你不要怪她。

我说老爸,我又不是小孩子,我知道。

是的,暮小米,你所做的一切我都懂。



遇见林韶年的那个夏天,我的世界里,满是清凉。

那是在刚进大学的军训中,我因为无法承受巨大的运动量,加上想家心切在所谓的“伤病连”里偷偷哭泣,这个时候林韶年从我身后递过来纸巾,我注意到他的手指修长,目光如炬,在夏日斑驳陆离的光线下,恍若隔世。

谢谢。我重新埋下头。

 

林韶年从后面坐到我旁边,我闻到他身上弥漫着栀子花淡淡的清香,经久不散。

刚进大学都这样,这是我们成长中不可缺少的,习惯就好了。林韶年说话时的语速不快也不慢,如旭日冉冉而升。

那一刻,炎夏的知了停止了奏乐,全世界,我只能听见那个男子的发梢在微风中碎碎作响。

从那时起,我便认定这个眼神明亮眉目好看的男子说的任何一句话,都比马克思恩格斯的至理名言,还要铭心刻骨。

我想我喜欢上了这个说起话来温文尔雅笑声明朗的男子,喜欢上了我的辅导员——林韶年。

为了能和林韶年接触,我自告奋勇地请缨当班长,长这么大以来,这是我第一次主动站出来任班干部。

除了每天必须的上课外,我大部分时间都待在他的办公室里帮他的忙。大一的新生有太多的问题苗头会出现,光旷课和夜不归宿就足以让林韶年忙过饭点,更别说每周一次的班会,每月一日的联谊等活动。

作为他左膀右臂出谋划策的我,让才二十五岁的林韶年第一次带班,就拿到了九月底教学科评选出的优秀辅导员之一。

那个时候,林韶年激动得像幼儿园里得到大红花的小朋友,满脸喜悦。

我喜欢看到他手足无措时孩子般着急的表情;我喜欢看到他被学生夸奖时若隐若现的害羞;我喜欢一大清早,就能够看他长长的睫毛在阳光下微微的颤动,看他眉宇间浅浅的褶皱,看他漂亮修长的手指,看他任何可以成为我内心小宇宙的举动。

尽管如此,我还是没有向他表白,这不仅仅因为他是我的老师,而是因为我总能在他的办公室待到下晚自习时,听见他掏出电话,温柔地说,亲爱的,我下班了。



我不知道该不该对他表白,我心里很矛盾,车祸就是在我心不在焉的过马路时发生的。

在急救车上,我迷迷糊糊看见了暮小米,然后失去知觉。

醒来的时候,除了亲生父母和后妈外,暮小米也在。我妈流着泪问我感觉怎么样。我说没事。我妈就捶着我爸爸的胸责问他,你是怎么照顾萌 萌的,早知道这样,当初我就不把萌萌交给你了。我爸说现在孩子出事了你就怪我,平日怎么不见你关心萌萌啊?然后他们这对冤家又开始吵,我侧过身子,不知道眼泪是什么时候,悠然滑落。

突然我听见了暮小米的声音,她说,你们要吵出去吵,萌萌现在需要休息。

眼泪再次夺眶而出暮小米问我,萌萌,你想吃什么,姐姐给你去买。

泪水,涟涟直下。

我含着泪水说我想吃冰糖葫芦,小时侯在老家,我骑在我爸爸的头上吃着大串冰糖葫芦,我妈还帮我拿着一串。

我并不是想吃冰糖葫芦,我只是怀念从前那段美好如斯的日子,如今,却早已物事人非了。

后来我才知道,那天暮小米为了给我买冰糖葫芦,在雨中跑遍了大街小巷,买回来后就感冒发烧了。

我的心揪着很是疼了一阵。

而我也终于在一场车祸后,喊出了那一声迟到多时的姐姐。

在医院休养的这段时间,我终于忍不住,趴在她的腿上向她说出了我的心事,姐姐,我喜欢上一个人了。

暮小米眼神发亮的说,是谁这么幸运让我们家的小公主看上了,嗯,让我猜猜,肯定是个比你大,眼神明亮,笑容灿烂,说起话来温文尔雅的王子咯。

我从床上躺起来,你怎么知道的?

暮小米笑着帮我的后背垫上枕头,拍了拍我的头,你是我的妹妹,做姐姐的当然明白。

可是暮小米,我说,他有女朋友了,而且,他还是我的辅导员。

辅导员?暮小米问,他叫什么名字。

林韶年,韶颜的韶,年华的年。



我已经记不清那是第几次见到暮小米了,姑且就是第N 次吧。

第N 次遇见暮小米是在林韶年的办公室里,那天我刚出院准备去找林韶年,当我推开门时,看见暮小米和林韶年像刚刚发生过争执似的,面带愠色。我就像个小丑一样站在那里不知道该怎么办,直到暮小米拉着我的手摔门而出。

暮小米说,姐姐替你向他表白了,你不应该对他隐瞒,这对你不公平。

我踩着地上的碎石头说,可是他有女朋友了。

暮小米抱住我说,答应姐姐,你们会好好在一起的。我感觉到暮小米瘦弱的肩膀在微微地抖动。

关于那次与暮小米的第N 次相遇,经年之后我已记不清当时的场景,直到,直到与暮小米再也没有了第N+1 次的相遇,我才模糊地想起来,那天我进办公室时,林韶年是抓着暮小米的手的。

当我接到林韶年的电话赶到火车站时,开往西藏的列车正好呼啸而过,在轰轰隆隆的噪音中,我听见林韶年泪流满面地说,你姐姐走了,她不要我了。

暮小米,暮小米,你这个大骗子,你又让我欠你了。



除了每月给林韶年送那些暮小米寄给我的西藏照片,我再也没有和他相见。

我辞掉了班长这个曾经给予我光荣与满足的职务,去林韶年办公室的次数也越来越少,与他的相遇不出意外地呈着递减数列变化,那些曾经像烟花一样绚烂的习惯,再也没有发生。

我开始长时间待在有落地窗的图书馆,搜寻每一本旅游杂志上暮小米寄来照片里的所在地,我想,总有一天能够在那些华丽的杂志里,看到暮小米拍出的寺庙湖泊神山和转经的人们,以及眉清目秀素面朝天的她。

暮小米,我欠你的,我要加倍还给你。

林韶年二十六岁生日的时候,距暮小米离开已经有半年之久。

他把自己关在教师宿舍里,喝光了一打啤酒。我拿着电话对着通讯录上林韶年的名字犹豫不决,那句生日快乐的祝福短信,滞留在未发信息里始终没有发送出去。

我在想,暮小米,你是不是也跟我一样,对着电话无动于衷。

我看到林韶年时他已经烂醉如泥,一个人蹲在花圃里呕吐不止,眼泪哗哗地顺流直下。我走到他身后时,清晰地听见他说,暮小米,我想你了。

暮小米,我们都想你了。

搀扶着软趴趴的林韶年,我在心里说,暮小米,等你回来了,我一定把他原封不动的还给你。

只是,我还是没有替她保管好怅然若失的林韶年。

林韶年二十六岁的第五天,在两辆超速行驶互不让道的卡车轮胎下,他再也等不到他的亲爱的回来了,等我赶到现场时,我看见他被轧断的左手上,紧紧握着一本这个月刚出版的《西藏地理》。

那天我坐在学校的操场上看着头顶飞过的飞机,对着电话那头的暮小米,哭得声嘶力竭。

暮小米,我欠你的,要怎么还呢?

大学毕业后,我以非师范类专业文化课成绩最高分,得到了西部支教的第一个名额。

走的那天,阳光透过法国梧桐悉悉碎碎的撒在我身上,斑驳陆离,像极了遇见林韶年的那个午后。

我彷佛看见了在法号声声经幡猎猎的布达拉宫广场上,暮小米在玛尼堆猎猎作响的经幡下晒黑的素颜。

怎么办,我为何突然想不起你的脸来?


楔子

头枕着透明的冰晶,鼻尖呼吸着积蓄了千年的寒气,身体里所有的血脉几乎凝固。

西域的雪山之巅,她终于缓缓地睁开了眼睛,一翕一合间,眼睫上的冰晶宛如泪滴般滚落至腮边。茫茫二十载,四季更迭,她的容颜却依然如十七岁那年,随着意识逐渐清晰,脸色也慢慢红润起来。

怔了一怔神,一滴滚烫的泪就从眼眶滑落出来。

如果说沉睡的这些年来,她的身体早已没有任何温度,可是这一滴泪却是在心中积蓄已经整整二十年。

这么久的年月,就连尸体的白骨也都寻不见。

离人心上秋,此恨到白头。

她悲怆地想,那个人,还能认出自己吗。



落叶始终要归根的,况且她回碧落宫,为了履行故人的托付。

那屹立在京都的宫殿,一点都没有变,莫说是二十年,怕是两百年也不会有任何的变化。就像它的主人一样,食古不化,冷血无情,只知道守在这富丽堂皇的宫殿里。

宫人已经不认得她,冷冷地将她挡在门外。

她怒不可遏,却又无能无力。沉睡了二十年的她,虽然样貌身材都跟当年一样,但武功却是已经废了。咬牙转身,是突然想起了什么,嘴角牵起一抹得意的笑。

葱郁的蔓藤爬满整面墙壁,酸枝木错开其间,有光从四个角落里透出来,俨然呈正方形,她轻轻一推,暗门便开了。

踏进去的一瞬间,时光仿佛逆转回到了二十年前。

那时她还是碧落宫的圣女,被严令禁止踏出宫内半步,可是她天性贪玩,不受束缚,总是想方设法地逃出去。第一次失败了,被宫里人发现,抓回来被老宫主罚跪了九天九夜。第二次,依旧是失败,翻墙的时候,裙角被挂在酸枝木上,挣扎间从墙上掉下去,却稳稳地落在一个少年的怀里。

她忘不掉那一双惊艳的眼睛还有少年微扬的嘴角。

顾良辰,当时不过是老宫主众多弟子中的一个。碧落宫这样大,分为好几个宫殿,大家各司其职,也许有的人一年都见不上一面。可是她听老宫主提过这个名字,他是所有弟子中最聪慧也最有灵气的一个。

但怀春的少女哪里会听出老宫主话中的意思,她看见的只是顾良辰的剑眉星目,脉脉柔情。

那扇暗门,就是她求着顾良辰冒着被宫主责罚的危险为她造的。

构造巧妙,万无一失。

门外,俨然成了另一番天地。她大胆地牵顾良辰的手,划一叶扁舟,双双躺在甲板上,闭着眼睛,鼻尖涌着浓烈的莲花香气,侧耳,听着彼此的心跳,还有他温柔在耳边轻唤她的名字,扶薇。幸福有时候真的是一件很简单的事情。

所有一切的变化,是从她开口向老宫主说,不愿再做圣女开始的。

她没有说出顾良辰,但却被他狠狠苛责,无非说她大逆不道,辜负了老宫主的期望。她万万没想到他会气得拂袖而去,后来她才懂了,老宫主在临死前将宫主之位传给了顾良辰。

——原来那样清澈的眼神下,也有潜伏着的巨大野心。

出走,是万念俱灰下的决定。

只是,当时她万万没有想到,这一走,就真的再也回不来。

那以后的事情,她只要稍微想一想都会觉得心寒,虚弱的身体不由得一倾,不经意地就打破了只花瓶。

“谁在外面?”

一声空灵的女声传进她的耳朵,扶薇一怔,透过窗户看进去,只见一名鹤发童颜的女子。一袭白色的长裙,腰间松松地系着银色的绸缎。

“你是……圣女?”

看着这跟自己过去一样的装扮,扶薇像照镜子一般看着眼前的女子,她的眼睛散发着琉璃般的光辉,煞是晶莹剔透。

但她的双手却在空气里摸索,嘴角却扬起一丝莫名的笑,姑娘,你也是来求药的吗?

“求药?”扶薇一怔,有些不明所以地看着眼前的明眼瞎子。她的声音虽然苍老不堪,面容却犹如十七岁的少女。

隔着窗户,她仿佛在这个盲女的身上看见自己的影子。忍不住开口问道,能不能告诉我,你的眼睛究竟是怎么看不见的?

“是……我自己。”盲女突然疯狂地讪笑起来,说不清为什么,在寂寞这多年后,她突然很想跟扶薇讲一讲,关于那已经快要忘却的往事。



“那时,我不过还是碧落宫里的一名普通的婢女,每日只负责打扫宫主的房间。你知道吗,宫中的生活绝不像外面描绘的那样美好,没有人高声喧哗,也没有人放声大笑。那种每日提心吊胆的生活,你懂吗?”

白衣圣女隔着窗,白皙的手指摸索着在烛光上晃动。

仿佛一点都不觉得痛,她的表情那样安详,甚至还有一丝自虐的快意。

其实扶薇懂得,若不是如此,她当初也不会想方设法离开这里。可是白衣圣女看不见她赞同地点头,轻轻叹了口气,“呵,没有人懂。”

就像没有人知道,当她被宫主告之有件绝密的任务要派她去做时,那种迫不及待的心情。

有生之年还能有机会走出碧落宫是每一个婢女的心愿,因此她很快就答应下来。只是那时的她不曾想过,这一次离开将会成为她生命里最重大的转折。

江南和西域完全不同,那里有碧色湖光,花香柳烟,还有令人醉生梦死的东西。

宫主给她的任务,就是在江南寻找一种酒酿的秘方,那种酒入口微辣,尔后味甜,风韵香醇。于是她每日流连于酒楼,起初,不能适应,被酒气的辛辣呛出眼泪。后来,她慢慢爱上那种醉后的快意,轻飘飘地宛如浮在云层之上。

久而久之,她的声名渐渐传开。

大家都说有位绿衣的少女,以酒为生,醉时最为妩媚,腰肢柔软,步步生莲。

于是找她喝酒的人越来越多,酒楼也乐得生意兴隆,于是给她准备了上好的厢房,不但分文不取,还答应将每年的新酒给她品尝。

每个来捧场的少爷公子都往她那鲜艳欲滴的唇里灌一杯一杯的佳酿,因此当那天的少年冲上来阻止她的时候,她微醺地牵起嘴角,扬眉看他,为什么夺我的酒杯?

姑娘,小酌怡情,大醉必是伤身,还是少喝点罢。声线温柔,眉清目秀。

在这鱼龙混杂的酒楼里她真的还是第一次看见这样干净的脸。

忍不住就想刁难一下,可是……这些酒都是这些公子们付了钱请的,我又怎么能拒绝他们的好意。

眼睫轻闪,她柔情似水地看着他。

是怎么都忘不掉的,那个看似弱不禁风的少年,竟一口干掉了手中的烈酒。随后,在嘈杂的哄闹声中,面不改色地喝掉了满满一桌新调的酒。

天色将明,那些等着看热闹和笑话的人都渐渐散去了,只有他终于瘫坐在板凳上,不肯死心地问她,姑娘,能答应在下别再这样喝酒吗?

奇怪,我在这喝酒,与你何干呢?

我……不放心。

也许是连少年自己都没想到,这句话会是脱口而出。她也是微微一愣,感动稍纵即逝。在酒楼的这些日子,她听过太多这样暧昧的甜言,也有人为她挡过酒,可都是逢场作戏而已,哪里能当真。

于是,这一次也没放在心上。

未曾想,那个喝再多酒都不会脸红的少年,却在说完那句话后突然满脸通红。

“也许有的事真的冥冥中有注定,后来他告诉我,我每次喝酒他都在另一张桌上静静地看着我。我竟然,一点都没有察觉。”白衣圣女的脸上流露出羞怯的神色,扶薇突然想到当年的自己,她爱上顾良辰的时候,也是这样吧,浑然不知,却已情根深种。

“后来呢?”



后来,她没有想到他会来到酒楼,做调酒师。

那些往日的烈酒在经过他的调配和加料之后,就变成了一种入口微辣而后清甜的味道。第一次喝,她的舌头就宛如被层层柔软的花瓣所包裹,心暗暗地一惊。

难怪他喝酒从不会醉,而且,她从来没想过,宫主让她找的人,就是他。

带我走,好不好?

是一个繁星朗朗的夜,人群散去的冷清酒楼里,她借着微微的醉意靠在他的肩,柔情款款地说。

尽管她只是刚出碧落宫不久的少女,并不真的懂得男女之情,但她并不迟钝,她是看得出来的,他喜欢她,从第一眼见她时,从第一次夺她的酒时,她能感觉到他眼中闪耀的灼热。

他们是悄悄地离开酒楼的,连夜雇了一艘船,他说带她回家。

有那么一瞬间她是恍惚的,仿佛自己要背叛宫主,背叛碧落宫,跟着这个深思如画的少年永远留在那个仿佛世外桃源的山谷。

真的是人间仙境的地方,漫天遍野的鲜花和蝴蝶,叮咚流淌的溪水,巨大的水车就栖在他们的窗边。房前是一块小小的土地,却也足够他们的口粮。

该怎么形容那段日子呢,她的脸上常常带着笑。她在花丛间网蝴蝶,他则会猝不及防地从后面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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