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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火 花火 大合集-第5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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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到十五岁长的亭亭玉立了,老鸨忽然发现她也是棵摇钱树时,水色也发现了老鸨的企图,因为不想重复母亲的后路,便在一个雷雨夜里翻窗潜逃了。

大慨是因为这丫头一向很乖巧,所以老鸨没有防备,才让她逃的那么顺利,一路并没有受到任何阻拦,而水色也算是幸运的,遇到了能收留她的朱颜,成了朱颜的侍女,漂亮的一个女子——甚至不比小姐差,然而充其量只能在嫁妆中写上“陪嫁丫头”四个字。

梳妆完毕的朱颜看起来非常的美丽,那支簪子斜斜的插着,更显高贵。

。

朱颜

朱颜发现丈夫最近留在书房中的时间越来越多。

虽说出生于书香门第,但朱颜却嫁了个商人丈夫,,新婚时倒也你恩我爱,如今嫁来不到二年,女儿还刚满月,丈夫的关怀却渐渐的少了,甚至彻夜的睡在书房中,曾家是商贾世家,不从政不赶考,哪有那么多的事情需要耗在书房中。

“哇哇”小床上的女儿又开始哭闹,朱颜抱起来发现刚换的尿布又湿了“乖儿不哭、不哭”朱颜一边哄女儿,真是个麻烦的家伙,一边转身拿了干净的尿布,又冲着门外使劲的喊了几声:

“水色,水色,打盆热水来吧”

然而却半天不见丫头进来,又唤了几声,才是路过的厨娘帮忙端了热水来。朱颜不禁觉得有些委屈,莫非如今丈夫不管了,连陪嫁的丫头也不搭理自己了。

“水色去哪里了?”朱颜问帮忙的厨娘,“让她来帮我哄哄幺儿吧。”

“刚才是见她端了茶后送书房去了,”老妈子说,“大约半个时辰前。”

朱颜不禁皱了皱眉头,侍侯着丈夫的该是春兰和秋菊俩丫头,怎么水色这个陪嫁丫头丢下自家小姐不管去侍侯起姑爷来了,何况还是半个时辰前。

“你去叫她过来吧,”朱颜说,“我走不开。”

“老爷事先有吩咐不许下人靠近书房”老妈子唯唯偌偌的“还是请夫人自己去看看吧。”

还是请夫人自己去看看吧。这句话老妈子讲的意味深长,讲完后她转身就走,根本不给朱颜任何询问的余地。

这大概是朱颜这辈子觉得最难以接受的事情了

她抱着刚满月的女儿,推开书房的门,看到里面竟是衣衫满地,许久不见的丈夫竟和—别的女子躺在书房的小床上。

碧色碎花的小罗裙,绣着梅花的女鞋,那该是水色的东西。

朱颜扶着书房的门,抱着女儿,头脑一阵玄晕。

霓裳

霓衣透过竹帘子向外看去,父亲已经和对面的那人交谈足有一个时辰了,那人别着长剑,穿着青衣布衫,听说是一个远房亲戚,有心来投奔父亲的、虽然看起来弱不禁风的书生样,却偏偏有一手上好的剑法,而且还听说,因为曾老爹没有儿子,是有心要嫁个女儿给他,继承家业的。

霓裳觉得那个女儿一定是自己。且不说自己琴棋书画,样样精通,知书达理,和从小任性的妹妹完全不一样,就凭自己是长女,那婚姻就该是掉落在自己头上的。

青衣男子刚巧抬头,仿佛是不经意般的对上霓裳偷望的目光,微微的笑了笑,霓裳立刻红了脸,用袖子遮了半张脸躲开来。

听下人讲他叫陈良,住在别院的客房中。

过了不几日,霓裳在铜镜前用一把红木梳子梳头,便有丫头轻轻的推门进来了。

“小姐,陈公子托我送来一张锦帕。”丫头绿儿,眉眼中满是笑意,“什么时候该改口叫他大姑爷?”

霓裳忽的在铜镜前红了脸,她本来便长的清秀,如些一来,好看的脸上便浮起两朵红云般更显娇艳。

“别胡说。”她虽然在训斥丫头,可声音听起来却充满了甜蜜,不像平时里看起来很内向的样子。

丫头偷笑着掩门离去,霓裳摊开那雪白的帕子,上面是散发着墨香的两句诗词,末了还有一句话“今夜戌时,西厢见”

过几日,莫不是要让陈良向父亲提起婚事了,霓裳想,难得两人居然能如此的一见如故,相见恨晚。

此时已时撑灯时分,丫头们忙碌着准备晚饭,霓裳的饭食是要丫头送到房里来,已经是多年不变的规距,她喜清谈,不喜欢商人桌上的重油腻和嘈杂,同时这也是曾老爹的意思,然而等丫头送来饭菜,却又不见霓裳在房中,绿儿只当是小姐出去约会了,便好言打发了送饭的丫头。

确实是戌时多一刻的时候,绿儿记得很清楚,饭菜还热腾腾的放在桌子上,便听到西厢传来一阵尖叫声。

蝶衣

蝶衣也看到了住在后院的陈良,那日她穿了粉色的小罗裙在东厢子中和丫头们踢毽子,姐姐霓裳依旧在屋内抚琴,刚巧陈良从别院中散步而来。

曾家本来是有规距外人不得进入女眷住的东厢的,但蝶衣是个不怎么守规距的丫头,不像姐姐般每天琴棋书画,一踢就跑到院子中去了,遇到陈良的时候她正玩的满脸粉态,那支簪子别在头上闪着蓝光,叮叮的作响,鸡毛毽子在身旁愉快的飞舞着。

私下是同父亲撒娇的,自己也喜欢陈良,希望父亲能将自己许配给他,至于是否继承家业,她到不是很在意,从小便任性的长大,并没有很重的利益观念,然而这次遇到陈良,却是真的喜欢了,不同于小时候和姐姐抢玩具的心情。

蝶衣生怕他遇到霓裳,她很清楚像姐姐那样的优秀,她是一辈子也学不来了,所以从小她便爱和姐姐抢夺一切东西,例如父亲,例如娃娃。

“敢问姑娘可曾是蝶衣小姐?”那日她将毽子直接踢到青衣人的身上,来人非旦不恼怒,反而很有礼貌的做揖“小生陈良,多次从曾老爷口中听到小姐芳名,今日一见,无比实感荣幸啊。”

陈良不像父亲认识的那边商人的儿子那样满肚肥肠,眼中只认得钱,他既有书生般的温文而雅,又有少年剑客的侠气。

那日的鸡毛毽踢到陈良身上,刚巧点开了蝶衣的心。

蝶衣便常缠着父亲要找机会和陈良一起,例如打理铺子上的生意,或是清点货物的数目。

蝶衣一直小心的不让他遇见姐姐,其实也不容易遇到,霓裳是不会轻易出深阁的,当然陈良也不能轻易去东厢。

就是这样的小心翼翼,蝶衣还是发现陈良会忽然的失踪,既不在仓库中清点货物,也不在账房中整理账目,这天晚饭父亲明明邀了大家一起吃的,陈良却推辞了,带话的下人说陈公子有些不舒服,就不来吃晚饭了,于是蝶衣便特地带了些糕点去西厢看望他,可是一直都大家都吃完了晚饭,也不见她回来。

“不好了……不好了,小姐她,大……二……小姐”一个丫头急匆匆的闯进大厅来,慌张的话也说不清楚“总之老爷……您就快去看看吧。”

水色

水色终于扬眉吐气了,成为了姑爷的填房,朱颜是个大家闺秀撕不下面子来闹,她这一撞,反而将事情公开化了,水色顺顺利利的由侧门进了曾家。

东厢单独腾出一间房来给她,不用再和丫头们睡一房,一样的有了梳妆台,大铜镜,五色的丝绸衣服,一群丫头任她指使,水色觉得,这才是真正的她该过的生活。

然而对于朱颜,心中也确实有一丝的说不清道不明的情绪,有嫉妒、羡慕、憎恨,甚至内疚。

并不是拥有了和她一样的东西,就能活得和她一样,公婆不喜欢自己,丫头们大多也不尊敬自己,甚至连来做衣服的裁缝也说她不适合那款朱颜穿的布料。

虽然丈夫还算偏护自己,所以水色憋足了劲,想要一举生下个儿子,挽回自己的地位。

“二夫人,”外面是翠儿的声音,接着就出现在水色的房中,手中端着一大罐汤水,“这个夫人要我……”

“啪”

翠儿话不曾讲完,脸上便挨了一耳光。

“没规距的丫头,难道不知道敲门么?”水色甚至是恼怒。

“……可你并没有关门,我又端了东西……”翠儿很委屈的放下炖汤,用手摸着发烫的脸,“连夫人从来不曾打过我——”

水色更恼怒了,直接将翠儿赶出了房间。

 

夫人长夫人短,莫非她水色就不是夫人了,朱颜没有打过,莫非她水色就打不得了?

朱颜、朱颜,好吧,就让朱颜彻底的消失吧。

水色恶很很的咬着下唇,手指捏的发白。

隔天早上听说大夫人丢了陪嫁的发簪,一屋子的人找了一天不见,三天后又自己出现在梳妆柜中,同原来一样闪着漂亮的蓝光。

下人们都说大夫人甚是大度,不仅没有和水色计较,还主动的提出将水色纳为二夫人。例如这次陪嫁的簪子丢失,也并没有对屋子里的下人发过火。

朱颜的新丫头翠儿是个只有十五的小丫头,是她第三天早上在梳妆柜中找到那支簪子的,而后早饭时分,大家又看到朱颜别了那簪子出来,在走廊里还同挺着大肚子的二夫人打了招呼的,然而不过刚到中午时分,一向温顺的朱颜却同丈夫发生了口角,接着病倒在床,吃过几付药几天后竟然就去世了。

“从来不曾见老爷发过那么大的火”下人们讨论着,“可夫人也是,怎么就这么病了吧”然而当时一直在场的翠儿却咬紧了嘴唇,一个字也不愿意透露,年底等水色也生了一个女儿,翠儿便领了些银子回乡下嫁人了,时间一长久,也就没人再去提起那些不高兴的往事。

霓裳

本来是该去清音寺烧香还原的,然而路上却因为绿儿崴了脚而告终,霓裳叫两个轿夫将绿儿先抬回山下找大夫,专辑则慢悠悠的在街道上晃悠。

其实一乘轿子是可以坐两个人的,但是平日里在家憋的慌了,霓裳也想在外面多透透气,家中除去娇蛮的妹妹便是严肃的父亲,当然,现在还多了一个陈良。

想起陈良,霓裳的嘴角便出现了一丝笑容,她一晃一晃的走到一条偏僻的小巷里,被一个端着簸箕的妇人拦住。

妇人看起来有四十上下,穿着已经灰来看不出颜色的长裙,头发有些蓬乱,脸色看起来更是糟糕的很。

“请问你……有什么事么……”霓裳被吓了一大跳,但还是很有礼貌的询问,一边小心的打量着蓬头垢面的妇人。

“老妇人这厢有礼了,请问小姐……可是曾家的大女儿。”妇人开口竟是很有礼貌的,明显是学过规矩的。

霓裳吃惊的同时也点了点头。

“那就对了。”妇人说,“和你母亲当年长的一模一样。”

“娘亲……?!”霓裳失声喊出来,只知道娘亲在自己很小的时候便去世了,家中也并没有人愿意提起她的事情——这里遇到谈起她母亲的人竟然有些激动。

霓裳对母亲的事情,还是很好奇的。

出身在书香世家,却嫁到商人家中,年纪轻轻的去世,霓裳所知道便是这些,其余的,便无从了解。

老妇人将霓裳带到一处破败的院子中,从一处草垛中摸出一个布包,翻三翻四的翻出一支古老的簪子,碧玉镂空的雕刻,中间镶了个不大不小的蓝珠子,轻轻的一摇晃,珠子就会骨碌碌的转动,发出细微的响动。

“当年你的母亲,并不是因为生病。”她说,“那个时候只有我在场,老爷推了夫人一把,撞在桌尖上,当场就站不起来了。”

霓裳捏紧了衣角,嘴巴抿成一条细线。

“你是谁,凭什么知道这些事情。”

“我是翠儿啊小姐,你回去问问,当年一直是我伺候着你母亲的,临终前,也是她告诉我的——”

“告诉你什么?”

“簪子当年是被水色这个贱人拿走了的——她——”妇人有些着急,似乎是多年的愤怒,“夫人当年待我最好,她说是水色拿走了簪子——这里面——”

霓裳伸手拿过那支雕花的簪子,推开激动的妇人,向回家的方向跑去。

水色这个名字,当然是蝶衣的母亲,听说是出生在妓院的妓女的女儿。

“我不会放过你的,绝对不会……我要你试试……被自己最心爱的人所伤害……”。霓裳念叨着这句话,脸因愤怒而没有了颜色,牙齿咬着嘴唇,在上面留下淡淡的牙齿印。

临近家门的时候,她特地的控制了自己的情绪。

知道了真相,又怎么能放过她。

打小便不被父亲喜欢,虽然物资上也不曾亏待过,却常常看到父亲抱了妹妹去玩耍,骑马或是逛街,而自己则只能在厢房中同老师学习绣花做画,寝不能言,食不能语,笑不露齿,行不现足。

这些都是父亲要求的。

而蝶衣,却能一边吃饭一边大声的笑,能赤着脚在水塘边玩水,甚至还能穿了男儿装,跟着家中的熟人们逛庙会。

或许霓裳并不恨父亲那些严格的要求,恨只是恨蝶衣一人享受了父亲所有的宠爱。

要是没有她就好了,小时候她常这样想。

“听说二小姐的母亲……”

“胡说,看老爷多痛二小姐……”丫头们常在背后如此的嚼舌根,霓裳也不是没有听说过,母亲在她的心中,成为最骄傲的资本。

大家闺秀,知书达理,琴棋书画,大家对她的评价,一直同母亲一样。

然而却不料那样优秀的母亲,却是死得很冤枉的。

她不动声色的将那支雕花的簪子放回了梳妆台中。并且故意不将那屋子的门关好。

曾老爹赶到后院的时候,白色的栀枝花已经变成了红色,陈良躺在地上,心脏上插着一把小巧的匕首,曾老爹认得那是蝶衣的东西,她正呆呆的跪在陈良的旁边,眼光发直的看着前面,双手血淋淋的,头上的簪子在月光下闪在蓝光。

“杀人了……杀人了……”一边喃喃自语的,是霓裳。

朱颜

簪子被水色拿起了,朱颜是知道,只当是因为水色喜爱,而隔天也还回来了,她碍着面子也不想声张,朱颜所不知道的是水色从一开始就没有存着好念头,在簪子缕空的雕花中放了让人失控的药物,或许只是想让一向贤淑文静的大夫人失态一下,却那日她带了簪子,竟然为了一些小事和丈夫吵了起来,吵的昏天暗地的,一边的绿儿都无法相信平日间温柔贤淑的大夫人居然会有那么大的爆发力,虽然平日里是有些积怨在心,但是也不至于如此的不讲道理,然后被那么的一推,竟然就直接撞在桌脚上了,匆匆的被扶到床上,连同长期积累下的心酸,竟然病的不可收拾,朱颜临终前说不出话来,她把簪子拿给绿儿,其实也是希望她能代替自己好好照顾幼小的女儿,哪知道她不过离开不久,绿儿就被赶走了,也是她,在无意中发现了簪子中秘密。

当然朱颜更不知道,那温顺的女儿,居然会用这支簪子来报复水色的女儿。

霓裳当然是很清楚蝶衣会进去那故意没有关好的门的,也知道她一定会戴上去炫耀,霓裳也只是想小小的报复这个不懂事的妹妹,为了母亲也为了自己。

然而事情通常是发生成想不到的结局。

那日里蝶衣见陈良生没有吃晚饭,心中变担心起来,本是好意去看望,她带着一些小点心,绕过小小的假山,就听到那熟悉的声音。

应该是两个熟悉的声音,一个是魂牵梦绕的情人,一个却是最不愿意听到的姐姐的声音,缠绕成缠绵的情话,自卑的蝶衣一直觉得自己无法和姐姐相比的,此刻情愿听到千万个声音,也不愿意是自己的姐姐霓裳,吸入了簪子上毒物的她控制不了自己的情绪,只觉得心中翻腾着,燃烧着,接着她摸到了靴子中的小匕首。

那本是父亲买来给自己玩的小匕首,听说还是哪朝的古物,因为相当的喜欢一直带在身边,平日里舞弄两下也只是比划,当做玩具般,今日拿在手里那么明晃晃的,看着姐姐靠在陈良肩上的背影,就那么直直的扑上去。

“小心!”是陈良的声音。

血暖暖的留到手心里,月光明晃晃的扎着眼睛,蝶衣忽然的回过神来的时候,听到姐姐失声的尖叫。

匕首是亮闪闪的,插在一件青衣布衫里面,血流了一地,姐姐双手都是鲜红的,声嘶力竭的尖叫。

“陈良……”

当初水色也只是想让朱颜出出丑,而霓裳,更是没有想到,发疯的妹妹没有重蹈母亲的覆辙,反而是将那把亮闪闪的匕首对准了自己的后心窝。

“小心”或许是听到匕首出鞘的声音,陈良本能的将她往怀中一拉,练武的人,本来就比较敏感,即使是在花前月下,他也来不及伸手摸出自己的长剑,背心上便狠狠的挨了一刀。

霓裳血红的液体慢慢流下来,月光下凶器闪着亮光,身后是妹妹一双仇恨的眼睛,她头上的簪子骨碌碌的转动,发出细微的响动。

“陈良……”她失声尖叫起来,抱着她的人已没有了力气,却还能小声的说话,“丫头……对不起……”

“杀人了……”控制不了自己的情绪,她使劲的尖叫,刺耳的声音刺激着自己的耳膜,一旁的妹妹呆呆的看着她,纹丝不动。

当然外人哪里知道那么多。

下人们只道是二小姐因为陈良背叛她私下和大小姐约会,所以才一气之下失手伤人了,并且此后原本端庄的大小姐也疯癫了,经常不梳妆打扮的坐在窗前,呆呆的看着前方。

“自做孽,不可活……”听伺候她的丫头说,她整日就在悼念着这句话,仿佛杀死人的不是妹妹,而是她本人,丫头们还说,她的手中一直攥着那支古老的簪子,连睡觉也不肯放松。

“是我杀死了他……“霓裳靠在桌子上,头发散乱着,自言自语,手中还是那只永远不丢下的簪子。

簪子是碧玉镂空的雕刻的,中间镶了个不大不小的蓝珠子,轻轻的一摇晃,珠子就会骨碌碌的转动,发出细微的响动,在阳光下还会闪着蓝色的光,听说,还是老夫人陪嫁的物件呢。
人面去·画魂飞
时间:2010…1…18  来源:飞言情200901期 作者:虞冷暖 字体:大  中  小  颜色:红  绿  蓝  默认   【加入收藏】  热度:103 

她就好像一朵初绽的花,被一双手采下,插入花瓶中,高高的放在几案上,那双手再也没有理睬她,任她开开谢谢,花瓣零落。总有一天,被无情的丢弃在角落里。 

1。

遒连常常盯着一幅画发呆。

那是一幅普通但精致的工笔画,《双艳图》,题的字也平常,“人面不知何处去,桃花依旧笑春风”。奇怪的是,名为双艳,实际上只有一名女子,手挽竹篮,明丽动人,白色的绣裙随风扬起,妙的是,身边的桃花开得正盛,裙摆处也细细的绣了桃花,如果不仔细分辨,假也是真,真亦是假。

女子站在左面,右面却是大片的空白,遒连知道,画作虽讲究留白,但似乎,没有这种笔法。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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