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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薇看着我不说话,眼里泪光闪闪,满是委屈。我叹口气弯身将她抱了起来,她很轻,身体柔若无骨,软软地伏在我的怀里。我抱着她穿过客厅回卧房,忽觉手上一阵温湿,低头看去,是阿薇,她在用舌尖轻轻舔着我的手背,一下又一下,缠绵眷恋,无限依依。我忽觉满心怆恻,伤感地流下泪来,泪水滴在阿薇的黑发上,又轻轻滑落。阿薇的头发黑亮柔软,好像,好像……我摇摇头,不愿再想下去。
阿薇躺到床上后很快就睡着了,整个身子蜷在我的怀中,睡得十分酣甜,甚至还轻轻地打着呼噜。这也是阿薇的一大变化,她以前是从不打呼的,她的呼声让我忍不住又想起宝儿,阿薇的发丝随着呼吸一下下扫过我的下巴,痒痒地,总让我怀疑是宝儿又回来了。以前每次同阿薇吵架,我都会一个人躲到客房去抱着宝儿睡沙发床。宝儿蜷在我的枕边,轻轻呼噜着,毛绒绒地扫着我的下巴,那时候我真地觉得,其实男人不必娶妻子,和一只猫也是可以相依为伴度一生的。蓦地,我想起阿薇的话:“早知这样,我宁可自己是一只猫。”
其实阿薇是最不喜欢猫的,从我抱养宝儿起她就很不高兴,而宝儿,也对阿薇充满敌意。每当我下班回家,阿薇一开门,来不及招呼,宝儿早便“噌”地蹿上来,一跃而起投入我的怀中,咪呜着同我百般亲昵,那时阿薇就会又恼又气半真半假地说:“看,你的猫在同我争宠呢,我简直要吃猫的醋了。”
从有了宝儿之后,我每日进家与阿薇的相拥一吻也就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我对宝儿的爱抚与询问:“阿薇在家有没有欺负你啊?”宝儿自然不会回答,但它会望着阿薇连声喵喵,仿佛是在告状,于是阿薇便恶狠狠地代为回答:“当然要趁你不在好好虐待它,看我哪天打死它炖肉吃。”阿薇这样说的时候,我并没想到有一天她真的会杀死宝儿,而因此,又夭折了我们的女儿。
阿薇在怀孕之前是充满阳光的,当初我也就是受她明朗个性的吸引才疯狂地追求她。但女孩和女人是两回事,一个性格鲜明的女孩其实只适于观赏而不适合给人做太太的。婚后,阿薇爱憎分明的个性越来越让我吃不消,她在任何事上都喜欢同我辩个是非。以前这份率真与棱角曾让我由衷喜爱,但当这个人成为你枕边人后还是一贯地我行我素就未免令人恼火。我们的关系日渐紧张,很少交流,好象所有的话都在恋爱时说尽了。我想,也许我是错的,我真正需要的,其实是一个温顺简单,猫一样的妻子,依赖我、顺从我、取悦我,便是她生命的主要意义,而不该是阿薇这种女强人型的所谓现代女性。
阿薇对于工作的狂热是最让人无法忍受的,我一再警告她她嫁的是我不是她的公司,她却还是每天把大量的精力与心血投入到工作中去,把得失胜败看得很重。但是尽管我们的社会天天鼓吹男女平等,其实我们都知道,男女是不可能真正平等的,大多单位的领导都是男人这已决定了女人在工作中的附属地位。任凭阿薇怎样努力,她的成绩总是不能得到百分百的肯定,相反,她的过分敬业让她的上司怀疑她存心谋权篡位,因此处处压制她,并常常有意无意地向上级领导发出“女人终究是女人”的感叹,阿薇深感疲惫。我劝她:“不如别做了,回家来我养你,当太太不好吗?”
阿薇感叹:“也许当只猫倒更好,不必付出任何努力就已得尽主人的宠爱,没有义务只有权力。猫,应该活得比人轻松吧?”
想起阿薇说这句话时的无限苍凉,我心中一阵惊悸:是什么时候,什么时候起阿薇常常把“不如做猫”的感慨挂在嘴边的?她的心一定很累,她在向我呼救吗?可是,我却忽视了,不仅没有在她情绪低落时鼓励她安慰她,反而因为不满她的争强好胜而落井下石,提出分居以冷落她。当我抱着宝儿离她而去的时候,她在冷与孤寂中想些什么?也许潜意识里,工作与婚姻的双重不如意令她产生了拒绝为人的念头,我似乎看到阿薇一夜无眠,在不住地喃喃自语:“我宁可做一只猫。”
但是阿薇对宝儿却是越来越不好,明知宝儿最爱吃鱼,故意把鱼肉同沙子拌在一起,让宝儿想吃没法吃,不吃又难受。宝儿也开始想法设法地捉弄阿薇,不是把她的毛线当球滚沾得一团土就是将她的钱包藏起来让她大光其火。一人一猫斗得不亦乐乎,而看起来竟似乎是猫略占上风。每次同猫生气而又得不到我的相助,阿薇就会恨恨地牢骚:“我还不如做一只猫呢!”
我们双方都清楚地意识到婚姻的危机,也许谁也不想分手,可又懒得补救,便仍然过着。而这时,阿薇怀孕了。
记得阿薇告诉我她已经有了时,态度很奇怪,不高兴也不烦恼,而是很茫然无助的样子,她问我:“我辞职吧,在家养孩子好不好?”我当然说好,但怀疑她真的能做到,我说:“你辞了职可别后悔,过后又抱怨我把你当猫养。其实你要真是愿意呆在家里做只乖猫呀,我可真是千情万愿。”
那时我并没料到,当有一天阿薇真的越来越像猫时,我的心竟会这样地凄恻不忍。
阿薇辞职后,情绪很不稳定,她想安静下来,却又不适应过于平淡的生活,或者也是妊娠反应,一度非常暴躁。事发那日我不在家,不知道到底宝儿为什么得罪了阿薇,她竟追着宝儿一路抽打,不小心一脚踩在宝儿尾巴上,猛地仆倒,将宝儿压在了身下,顿时血流如注,血,殷红浓稠,有宝儿的,有阿薇的,或者,还有我们未出世的小女儿的。
我至今忘不了那天回到家里打开房门闻到的那股血腥气,凝结了怨恨、不甘、无奈与绝望的气息,我几乎为之昏厥。赶到医院时,阿薇醒来说的第一句话竟是:“失去宝儿和女儿,哪一个更使你心痛?”那是事发后阿薇唯一的一次抱怨我,那以后她再也没有提起这件事。
怀胎6月而中途流产,阿薇从此一蹶不振。她变得越来越沉默,越来越柔顺,身体复原后也绝口不再提工作,而是心安理得地呆在家里靠我供养,对我千依百顺,几乎一分钟也不愿离开。每天早晨我都要费好大的劲才能掰开她搂着我脖子的手哄她放我去上班,而晚上回到家我必须搂着她抚着她缠绵半天再赶着做饭。她就像一个婴儿,不,就像一只无能的猫咪,讨我欢心便是全部的生活,除此一无所知。我不得不雇了钟点工来家里照顾她,但她怨恨出现在我面前的任何女性,所以不久便将女佣解雇,宁可每天打电话到饭店订盒饭。我敢说,我一生中从没见过比我妻子更慵懒更无能更柔媚更多情更像猫的女人。我不知道这对于我是福是哀,但我真心怀念以前的阿薇。
我想起叶公,他是我们男人的老祖宗,所以男人们无一例外地继承了叶公好龙的性格。如今我的梦里常常会出现过去的阿薇,挥舞着手臂同我争论她工作中的是非,样子认真而倔犟。健康的阿薇在阳光下奔跑,大声地欢笑,这时一道黑影掠过,是宝儿,她找阿薇复仇来了,我想喊“阿薇快跑”,可是宝儿快如闪电,一跃叼住阿薇,阿薇变得好小,被宝儿撕扯着,目光惊恐,全无反抗,我拼力地挣扎着要过去救她,终于猛地一挣翻身坐起,这才明白自己是在做梦。然而梦中的情形是那样真切,让我不由想其实到底是阿薇压死了宝儿还是宝儿谋杀了阿薇?也许在我回家前,真正的阿薇已被宝儿吞噬了,而宝儿化做阿薇在盅惑于我。
会吗?会是这样吗?
恍惚中,我又看到宝儿,它站在窗前冲我冷笑,笑容妖媚而得意。我猛地扑到窗前,却见面前黑影窜过,也许,那只不过是邻家的一只黑猫罢了。
阿薇,我抱着枕边的人,眼泪又一次流了下来,滴落在阿薇过于光滑的头发上,暗夜里,屋子中弥漫着一股阴浓的血腥气……
第10章 离婚
我提出与妻子离婚。
我想我们没有太多麻烦。所有财产一目了然,各执一半后房子归她,车子归我。我们并没有孩子。
不过法律程序仍然很麻烦,我们只有先实行分居。
妻子身为广告公司经理,见惯大场面,并不哭闹,却执着地追问我一个问题:“她到底有多爱你?”
我答不出,于是说:“我不过是想再爱一次。”
我不过是想再爱一次。我同妻也曾相爱,但结婚十年,再多的爱也已消耗怠尽。
不要孩子起初是我提出来的,因为不想有第三者打扰我们心无旁骛的爱情。但后来我觉得寂寞,我想有新的激情。没有激情便没有灵感,没有灵感便没有作品,没有作品便没有收入。而没有收入要爱情还有什么用呢?
我歉疚地看着妻子:“你还如十年前一样美丽。”妻子微笑:“也已是昨日玫瑰。”
我黯然,提起行李走出去,飞飞儿已经坐在车上等我。她说:“以后你就被我收容了,要守我的规矩。”
见到她我立刻露出笑容:“要不要约法三章?”
我和飞飞儿相识不过才一个多月,年龄相差倒有整整一轮。两个人都属龙,十二生肖里数这个最没道理,因为根本子虚乌有。初识飞飞儿时她说:“龙生九种,各各不同,龟孙子王八蛋都算我们同宗。我顶多是条美女蛇,你是什么?”
我打量她一身黑色打扮,闪闪地不知是什么料子,上衣只得半截,裤子皮一样紧贴在身上,扭动时水光潋滟,的确像一条蛇。最漂亮是腰,半隐半露,柔若无骨,再庄重的男人也忍不住想上去搂一下。
记得当时我笑着回答:“我是蜥蜴,冷血的,靠舌头做武器。”
“你是作家,我知道。”她这样奉承。我顿时飘飘然,于是邀她共舞,趁机搂那水蛇腰。
那天我一晚上的话比一年都多。这段日子里,我舌头的功能早已由电脑代替,方方整整的铅字里有悬念有血腥有绮惑却独独没有灵气。我操纵男男女女的生老病死,爱恨离合,但毫不投入自己的感情,不过是操作,我已冷血。
蛇也是冷血的,然而负负得正,晰蜴的血竟因一条蛇而重新沸腾,我有强烈的说的欲望,用舌头,不是电脑。
后来我把那晚随口说的故事还是交给电脑变成了铅字,不久有人也是用铅字惊呼:“这是文坛新的血液啊!”
那一刻我决定离婚。
我与飞飞儿坐在香格里拉谈判:“我为你而离婚。”
她不领情:“但我也为你而失业。”飞飞儿本是我妻手下一名雇员。
我不以为然:“广告员的工作随地可拾。”
“一个三十出头有车有名的男人难道不是人尽可妻?”
“我可没那样随便。”我的势头弱下来,却仍做困兽之斗,“但我的确失去良多。”
“又怎样?莫不成你要我为你感激涕零,以身图报?”她笑起来,压粗嗓子作戏,“好吧,我会对你负责任的。”
我也不由笑了,同飞飞儿在一起永远无法正儿八经地谈话。但也许我正是因为这而喜欢她,她令我年轻,思维敏捷,充满了——“意识流”。
当晚飞飞儿带我去钢琴吧庆祝,她说这是她能想得出的最高雅的地方了。我告诉她:“你没必要为我改变自己。”
她皱一下鼻子:“你倒想,也只是今晚罢了。”
在钢琴吧我们遇到飞飞儿的熟人。飞飞儿叫他黄经理,介绍我时她说:“本市著名作家,怎么?你没读过他的作品?没事儿,赶明儿送你一本。”
我脸红,责备她:“我哪里有书送人家,给杂志写几篇稿子怎么好算作家?”
她揶揄我:“亏你是文人,倒不懂包装。赶明儿是哪天?我这么一说,他这么一听,谁会当真?他那经理还不是光杆儿司令一个?你好歹有百十万铅字儿,不是作家也是作家。”
被一个小一轮的姑娘痛斥,我竟听得舒舒服服的,恍惚觉得自己真是作家了。
但那黄经理却并不只是飞飞儿说的那么简单地只是“那么一听”,隔了几天竟认认真真地登门拜访了,说要请我为他公司题字剪彩,还恭恭敬敬塞过来一只红包。我再笨也知道那里面是钱,当下面红过耳,到这时候却已经不便否认,只好强自答应,又主动说:“黄经理年轻有为,要不我帮你写篇创业史,全当给贵公司做广告吧。”
那黄经理喜出望外,没口子地道谢。飞飞儿一旁笑吟吟的,模样比我还得意。
做自由撰稿人近十年,发篇人物稿自是小菜一碟,只没想到会把那姓黄的兴奋得手舞足蹈,把那篇5000字图文并茂的报导从头至尾一字不落背了个熟,又一口气买了两千多本杂志遍送亲朋,真给当成产品宣传广告了。
事后编辑打电话给我说:“你可以改行搞发行了。”我颇为自得,再收到姓黄的5000元红包时便心安理得。飞飞儿早笑得见牙不见嘴,献计说:“原来写稿子这么赚钱的,一个字就值一块钱呢。干脆我别拉广告了,给你做经纪人算了。”我也觉得拿红包比赚稿费容易,也就欣然允诺。
飞飞儿三教九流认识的人多,过了两天真又找了位陈老板让我采访,提前说好,稿子写成先付2000,如果能拿到省级以上刊物发表,见刊当日再付2000,要是真见效益,年底分红再补2000。飞飞儿大大咧咧拍着那陈总的肩说:“你也甭年底分红不分红的,这样吧陈总,我们保证你在全国性杂志上发表,你一次性付6000块就完了。”
如此赤裸裸地把文学创作当成生意谈,使我多少有些不安,忙欠身说:“不必,不必,还是我先写妥了稿子,陈总看看满不满意,认为值多少便付多少吧。”
“到底是作家,牙齿够利。我要是付少了那是当自己不值钱了,这样吧,一口价8000块,这里我先付3000块定金,稿子出来再付5000。”
撰文十年,到今天我才真正体会到什么叫“卖字”,不知是喜悦更多还是惆怅更多。但不管怎么说这是一条发财捷径,我同飞飞儿合作得如鱼得水。
秋天参加一个朋友的婚礼,与前妻迎面碰上了,她的笑容里看不到任何情绪,问我:“你现在找到灵感了么?”
我语塞,我现在写的那些玩艺儿好算文学么?我决定实话实说:“光顾赚钱了,是不是文商比真商人更贱?”
妻子就是这点好,懂得见好就收,从不打落水狗,闻言立刻安慰我:“攒足了钱就好静下来专心写作了。”
“攒足了钱专心写作”是我以前常常挂在嘴边的话,妻子的体谅让我更加无地自容。
那天回去后我对飞飞儿说:“以后别再给我联系那些款儿们了,我想写点正经东西。”
“正经东西多少钱?”飞飞儿故做天真地问,呆一下见我是认真的,便耸耸肩不在乎地说,“随你吧,不过看来我得自己另找饭碗了。”
飞飞儿的新饭碗是帮旅游公司组团做东欧七日游什么的,过去的广告客户这会儿又都成了游客,佣金和小费一块儿赚。
而我开始一心一意地写书。
写到一半时,房东上来收明年的房租。
飞飞儿回来我同她商量:“或者我们该买座房子了。”
“你送我?”飞飞儿似笑非笑,“写正经东西能赚到一间茅厕不?”
“但是我们两个人一块儿攒,分期付款也许可以。”我心平气和地说,“只是生活要省一点。”
“那多辛苦。”她全无兴趣。
她回来不过是为了换一件衣服,打个转就又出去了。
我继续写我的长篇巨著,却再也静不下心,忽然想起我与妻新婚时的情形,两个人齐心协力地逛商店、买家俱,然后便是频频地搬家,越搬楼层越高,面积越大,梦想的一切渐渐实现,只差那条“静下来专心写作”,因为永远攒不足那么多钱,不知多少才够。
我做了梦。梦里仍同妻在一起,两人很穷,买不起奶油蛋糕只好买白糖的,一刀切下去,殷红地流出血来。
我惊醒,再睡不着,忍不住给妻通个电话。
“还好吗?”
“还好,你呢。”
“过得去。”
“法院有通知来吗?”
“暂时没有。”
全无主题。以前不是这样的,新婚时我们连上班也要通一两次电话,回到家说不完的话。那时不需要辛苦找话题,重复山盟海誓已可以消磨半个晚上。
我忽然流了泪。我原来是个没有信用的男人。
我告诉飞飞儿明年的房租我已经交了,她可以安心地住下去,但是我,我决定搬走了。她并不惊讶,只是问:“是不是我不再给你灵感了?”
我凄然:“是我自己没有才气。”
那晚我们又去了钢琴吧,不知庆祝什么。
飞飞儿告诉我她的新计划,一个老板认为她有经商才能,决定开一间旅游公司给她打理。我当然明白这生意的背后意味着什么,深幸自己退身及时。
我真诚地祝福飞飞儿,她笑一笑,问我:“可是你怎么办?”
她竟然懂得关心别人让我惊讶。我好脾气地说:“让我自生自灭吧。”
她低头亲我,“我最爱就是你这份儿潇洒。”
我推开她,看到旁边一个女孩子看着我们笑。那姑娘最多20岁,浓妆,头发上至少染了七八种颜色,身上露的比遮的还多。与我的距离要以光年计。
我想起初识飞飞儿的情形,不明白当初何以会为她疯狂竟至离婚。
因为新异吗?一条蛇的诱惑?
但现在哪怕一只恐龙站在面前也不会再使我色令智昏。
土狍子。我暗笑自己,想起妻十年不变的端庄典雅,原来最好的我已经得到,但又轻轻放弃。为了追求灵感。
飞飞儿不知对我亦或对自己说:“我们也曾快乐。”
是,这一年我不是不快乐的。但是妻曾给我十年的恩爱,我也仍然离开了她。
安顿好新住处后我回了一次家,妻正在招呼客人,一个陌生的中年男子,西装,没有系领带,但让人看着很舒服。妻大方地向他介绍我:“这是我前夫。”
他略略一愣,立刻恢复镇定,如故寒暄,并不多嘴多舌。
妻挑伴侣的眼光的确比我高明。
我略坐一会儿也就告辞,妻送下楼来,在楼门前我告诉她:“法院那边进展得怎样了?我这边是没有问题的。”
妻微笑:“我并不是很急。”她一向好风度,不会赶狗入穷巷。
我也不急,但反正没有退路,只好装大方。
我的长篇到底没能写完,于是重操旧业,把故事脉络摘出来拆散了写成十几篇小稿子寄给杂志,算一算交明年的房租大概也够了。
收到第一笔稿费时我接到法院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