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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珠手上正拿着一封信,雪白簪花的信纸,娟秀的一笔小楷,是锦绣的字。
明珠:
当你看到这封信的时候,我已经离开上海了。你说得对,如果要忘记,应该放弃过去的一切,重新站起来,站在属于我的舞台上。可是在这座城市,每一分空气里,每一条街道上,都有着刻骨铭心的记忆;所以离开这里,或许是我唯一的选择。
对大上海来说,我不过是一个过客,时过境迁,很快就没有人记得我的存在。但是对上海,我却有着无法言喻的感激,在这里,我有了一段值得铭记一生的回忆。
深深祝福你,亲爱的姐姐,希望你有一天得到你真正想要的幸福。也祝福每一个曾经给我帮助、给我关心的人,我深信,再过几十年,当我真的老去了,这些熟悉的面孔,还依然在我的记忆里音容如旧。
锦绣字
“她留下这么一封信,就走了?”
向英东不敢置信地看着明珠手里那薄薄的一页信纸,“她是不是疯了,这天寒地冻的,她能去哪里?当初不就是因为走投无路,所以才被迫到上海来投奔你的吗?”
明珠的脸色只能用无奈来形容。
“昨天还好好的,把屋子收拾得整整齐齐,衣服都收进了柜子里,就连厨子煮的粥,都比平常多喝了一碗。谁知道今天一直等到中午都不见她下来吃饭,跑到她房里一看,早就连人影都没了,就只留下这封信。”
明珠越说越着急了,“她在外地没什么亲戚朋友,而且眼看就到年关了,她能去投奔谁啊?就说上一次,要不是二爷在路边救了她,这会儿她早就没命了。”
“你不用这么担心。”向寒川沉吟着道,“锦绣已经不是刚到上海,那个不懂人情世故的丫头了。要是她现在还能让自己流落街头,那这么长时间在百乐门,她就实在是白待了——我倒是觉得,她离开上海,其实是想给自己一个机会,重新做人。”
“是啊,上海对锦绣来说,不过是个伤心地。”明珠怅然道,“我不过是替她觉得心酸而已。就算是个瞎子也看得出来,锦绣对二爷是真心的。”
向寒川叹口气,点上一只烟斗,“但现在说这个,未免太晚了。有些事情,是不能有假如的,就好像当时左震单枪匹马地闯去芦河口救人,那天他如果没了命,现在结果又如何?我看现在事情还有救。”
“可是我总得想法子把锦绣找回来。”明珠有点焦躁起来,“你也知道现在外头到处打仗,抢匪小偷到处都是,世道这么乱,我实在不放心。”
向寒川拍了拍她的手,“是,现在能把锦绣追回来是最好不过的。可是她写这封信的落款,已经是昨天下午的事了,现在都过了一天一夜,只怕早就离开了上海。外面人海茫茫,天大地大的,你要从哪里找起?而且依我看,她既然要走,就不打算被咱们找到,一定也不会留在附近。”
明珠情不自禁反手握住了他,“可是寒川,我只有这么一个妹妹。”
“唉。”向英东在后边受不了地摇着头。听听!真不知道当初是谁铁了心要把锦绣赶出去的。要不是碰上左震,锦绣哪还有命活到现在。不过说起来,左震一向不管闲事的规矩是对的,偶尔伸一次手,就差点毁了他一世英名。唉,女人啊。
“我看,现在左二爷的问题,不一定比锦绣的轻。”他悻悻地看着大哥和明珠手拉手地十指交缠,“你看看他现在那副冰冻三尺的样子。上次长三码头西货仓建成的庆典,在百乐门开宴,他居然没有到场!那么多名流要员,硬生生都给晾在那里。还不是我跟大哥跑断腿地帮他撑着场面!好在左二爷受伤的事也是人尽皆知,不然这次还真的没法交代了。”
说起这件事,向寒川也不禁蹙起了眉头。
“兄弟十多年了,我还真没见过左震像现在这样。英东你说得没错,再这么下去,事情不知道会变成什么样。长三码头,华隆银行,向家纱厂,百乐门,狮子林,还有刚刚开工的跑马场,这些年咱们辛辛苦苦创下来的基业,那一样能少了左震?现在外面不知道有多少人看咱们眼红,可他眼下又这么心浮气躁,早晚大伙儿都要一起栽跟头。”
“那你说,还能怎么办?”向英东苦笑,“这个烂摊子,可怎么收拾?”
“能收拾这烂摊子的人,就只有一个。”明珠把手里那张信纸放在茶桌上,“荣锦绣。”
向英东头痛起来,“这个我也知道,可是现在叫我到哪里去把她找回来啊?”
“这倒不用你操心。”向寒川看着他微微一笑,“咱们几个,忙翻了天也不管用,要说起找人,还有谁比得上手眼通天的青帮龙头左二爷?他要是想找谁,还从没听说有找不到的。”
明珠愕然抬起头,“你说谁,左震?怎么可能。左震的脾气,咱们不是不知道,他说要放弃,就决不可能再回头。你们没看到,当时锦绣从长三码头回来,那种失魂落魄、万念俱灰的样子。若不是彻底绝望,她怎么会离开上海?”
“失魂落魄、万念俱灰?”向英东忍不住苦笑了起来,“明珠,我还以为你这两句形容的是左震。你看看他现在,不是烟,就是酒,我倒想看看,他还能堕落到几时。”
向寒川也道:“不是我看不起自己的兄弟,这次左震真的不行。你随便去长三码头问一圈,谁都知道,左二爷为了荣姑娘,已经破例无数次,就算再多一次又如何?”
明珠是事不关己,关己则乱。这会儿工夫,也不禁没了主意,“是吗……你真的有把握?”
“放心吧。”向英东伸了一个懒腰,“这件事,就包在我身上。锦绣好歹也曾经是我百乐门的人,我去跟左震摊牌。”
明珠喃喃道:“要是左震真的肯去找锦绣,我这个殷字倒过来写。”
“你就是对满世界的男人都有成见。”向寒川淡淡抽了一口烟,“其实男人也不过就这样,就连左二爷这样的人物,在上海滩翻手为云、覆手为雨,又能怎么样?自己喜欢的那个不吃这一套,还不是一点办法都没有。”
向英东道:“大哥说这话,听着怎么有点酸?”
唉,这到底是什么世道,被左震跟锦绣这么一搅,好像连大哥都沉不住气了。难不成,他也想要把“殷宅”的殷字,改成“向”?
雨到半夜还没停。
左震靠在七重天的窗前,左边是烟,右边是酒,身后的石浩和唐海面面相觑。
二爷这是怎么啦?这么多天关在码头上,好不容易出来散散心,到了这里又站着不动。也不见他上赌桌,也不见他找人陪,只是靠着窗子喝闷酒。
外面不知道有多热闹,偏偏他俩,像对木偶似的肩并肩站在这里一动不敢动。
唐海登时松了一口气,偷偷拉一下石浩,小声道:“走啊。”
“把二爷一个人撂在这里?”石浩挠了挠脑门,有点为难。
“你以为你在后边站着,二爷心里就舒坦了?”唐海把他拉出门,“你还真以为二爷是出来散心的,他不过是不想在码头上呆着而已。”
“为什么?”石浩莫名其妙。
石浩不吭声了。到现在,他也不知道,那天跑去找锦绣,到底是对还是错。想起那天晚上锦绣说的话,她满眼的泪光,不知怎么的,他心里也觉得酸酸的不是滋味。
就连他都这样,更何况是二爷呢?
唐海和石浩出了门,左震伸手推开了一扇窗。风挟着雨丝,冰冷地迎面扑了过来,三分酒意登时消散了。
外面夜色如墨,无尽的霓虹在隐约地闪耀。
那天晚上,锦绣说的最后一句话是:若你真的想要忘了我,那我今天来,就当是告别。
她选择从他的世界里消失。不错,他应该觉得愉快,从此解脱,不必再辛辛苦苦地伪装,不必再千方百计地遗忘,不必再彻夜纵酒买醉,不必再苦苦压抑见她的欲望。只要他愿意,仍然可以过着以前那样热闹的日子,随便招招手,就有女人来到他身边。
可是——他还缺什么?
为什么整个胸膛都好像是空的?有什么东西不见了,叫他时时觉得心慌。
潮湿的夜风里,隐约传来一丝管弦的悠扬,不知道是什么,笛子还是箫。这调子飘忽在风里,若有若无,不知道从哪里传来,好像是雨里,又好像是天上,忽而之间,叫他想起很久之前,在狮子林后园的那片丁香花丛里,他听见的那曲箫声。
那么悠扬,那么缱绻,一转一折都动人心弦。
左震不禁闭上了眼睛。锦绣说,若你真的想要忘了我……可是怎么忘?那曲箫声好像刻在他心里。想起它,就有一种万籁俱寂的温柔。
不知道今后锦绣还会不会吹起那天晚上,他无意间听过的那一曲;听她吹起的人,又有谁。忽然之间,心乱如麻。
无数杂沓的记忆纷涌而来,想起也是一个下雨天的晚上,锦绣在湘潭酒店的竹帘子底下说:你不过是在路上遇见我,不过是偶然。她说只要过几天,就会忘了今天说的话、跟谁吃过饭……可是他没忘。
又想起她第一次在百乐门跳舞,那紧张僵硬的模样。她委屈地说:英少叫我不如去会乐里。会乐里是什么地方?
想起她在宁园门口,等了一夜,穿着那件薄薄的梅子红罩纱的裙子,等他回来,抱起她时,那触手处像冰一样的凉。
想起她在冬至那天晚上,煮了和合粥,红着脸说:什么添碗添丁,我怎么不知道……
还有最后一次,在码头,她满眼都是泪:可是我,不知道在哪一天,爱上了别人。还记得,第一次看见他的时候,他远远站在英少的身后,一句话都没说过……我就连做梦也想不到,原来有一天,我会爱上他!
锦绣,荣锦绣。
“笃笃!”门口忽然有人敲门。谁在这个时候,会来这里打扰他?
左震没回头,却听见门自己被推开了。
左震没说话,只是倒了一杯酒,“过来喝一杯。”
向英东不客气地接过酒杯,还没喝,先端起来闻了一下,“到底是左二爷,就连浇愁解闷儿的酒,都是这么贵的。”
左震道:“你是不是太闲了?”
“这倒也不是。”向英东靠在沙发上,跷起一条腿,悠闲地晃着,“我是特地来找你的,有个好消息,想要通知你。”
左震没反应。
向英东只得讪讪地咳嗽一声,自己说出来:“有一个人,已经离开上海了。终于少了一个心事,你今天晚上可以睡得好点了。”
左震蓦然回过头,“谁?!”
“你知道我说的是谁。”向英东看着他,“荣——锦——绣。”
荣锦绣这三个字一出口,他眼看着左震的身子微微一震。说真的,他有点同情左震手里那只酒杯。
果然,左震一口喝完了杯子里的酒,顺手把杯子扔出了窗外。隔两秒,听见那只昂贵的玻璃杯在楼下碎裂的声音。
“不是我说你,这只杯子是法国委托行进口的,而且还是成套的。”向英东惋惜地道。
“她去了哪里?”左震问。
“依我看,这杯子怎么也值一桌最好的鱼翅席……”向英东自顾自地念叨。
“向英东!”左震终于忍不住,一声断喝。
“在这里!”向英东终于停了口,算了,做人最重要的是识趣,眼下这气氛,开玩笑很明显不是时候。聪明人一向都比较识时务,“我怎么知道她去哪里?她只是留下一封信,说不会再回来了。”
左震沉默,牙关又绷紧了。
原来那天晚上,她真的是来告别的。
“震,有一件事,我想问问你。”向英东看着他,逐渐收敛了调侃的神色,“我们是兄弟。既然是兄弟,就不应该有隐瞒。上一次——你跟锦绣,到底为什么一刀两断?”
左震没有回答。为什么?因为锦绣所爱的人不是他。
“别怪我们多事,那天的经过,我跟大哥、明珠已经知道了一个大概。其实锦绣不管做过什么,你都不会放在心上;真正叫你放不下的,是我。锦绣曾经喜欢我的事实。”
向英东喝了一口酒,接着道:“是不是所有的人,一旦遇到自己的所爱,就会失去判断力?就连你左二爷都不能例外?你真的不知道,锦绣心里想的到底是谁?我还以为,就算是个瞎子都能看得出来。其实出事之后,我曾经去找过锦绣,我承认,我想带她回百乐门,我也曾经对她动过心。可是锦绣拒绝了。就在那天,她亲口对我说,她爱上了别人;这个人,就是你。”
“震,多余的废话,我就不用多说了,剩下的事情,你自己看着办。”
向英东一口喝光了杯子里的酒,也顺手扔出了窗外,“反正这套杯子已经少了一只,再少一只,也是照赔。”
他一边说,一边走到门口,拉开了门,回头搁下一句:“可是左二爷,杯子碎了,也就碎了,反正多少套杯子你也买得起。不过,荣锦绣,这天底下可就只有一个,你打算怎么赔?”
一带上门,向英东就松了一口气。
看左震的神色,这件事已经十拿九稳地办妥了。
唉……为什么每个人都觉得,荣锦绣天生就应该是左震的人?难道他向英东就有哪一点不如他?命苦啊。
尾声
箫声幽远地响起,仿佛穿过了层层的记忆,从时光的河底,慢慢浮现。一时间,好像又回到那个寂静的夜里,月色如水,雾气迷离,她在水上的亭子里吹箫,他在远远的铁门外倾听。
一个月后,北平。
虽然已经是初春,可是北方的气候,依然是天寒地冻。地上厚厚一层积雪仿佛还没有化,天上又开始零星地飘着雪花,出门的时候,不穿大衣是不行的。
锦绣裹得严严实实走在路上,初到这里的时候,北方的寒冷真的很难习惯;常常觉得自己就快要冻僵了。可是这里的空气清冷而干净,天空高而远,晚上没有那到处闪耀的霓虹招牌,也看不见那密密的弄堂。仿佛——跟上海,是两个不同的世界。
北平的汽车,跟上海的并没什么不同。总有种错觉,就是自己熟悉的那一辆。有时候也觉得自己好笑,不是说,离开上海,就可以忘记一切重新开始?可是记忆非但没有淡去,反而越来越鲜活。
明珠的美丽,英少的不羁,向先生的淡定,石浩的忠厚,唐海的机敏,还有王妈的唠叨……一切就好像发生在昨天。
而她心里深深地、深深地爱着的那个人,更是从来没有一天忘记过。
这两天,北平还在下雪;可是估计在上海,天气已经开始回暖,明珠她们已经开始准备春天的衣裳,而宁园里的那些花,不久也就会开了。
现在想想,真的很庆幸,当时在离开宁园的前一天,匆忙种了花和树,不然都想不起来,自己在那里到底曾经留下过什么。再过几年,等石榴树长高了,看着那绿色葱茏,左震——他可会偶尔想起她?他能不能体会当时她种花的心情?
那几乎可以算是,她唯一曾经为他做过的事情。
“锦绣!你来啦。”有人在前面招呼她,原来茶馆已经到了。
“是,黄老板。”锦绣答应着,快走了几步,赶到茶馆门口,“今天怎么在外头站着?客人很多吗?”
“不多。”黄老板道,“只不过出来透透气,顺便看看你几时过来。这边的客人听你吹曲儿习惯了,经常还问起,那位吹箫的姑娘来不来?”
“怎么会不来,我还等着拿工钱吃饭呢。”锦绣笑了,一边解下厚厚的帽子和围巾,一边进了门。
每天下午,她都在这家茶馆里吹几段曲子,另外还有几个唱弹词儿的,说书的,还有一个弹琵琶的小姑娘,大家都不过是出来找点贴补,钱虽然不多,但维持生计也够了。这间茶馆是这附近最大的一家,前面是楼上楼下,后面有单独的偏厅,平常客人还不少,到了下午,总是七八分满座。锦绣进的是后门,从后门穿过院子,就直接到了偏厅,她先脱了外套,搓了搓冻得冰凉的手指,就拿出了那管紫竹长箫。
试了试音,刚吹了一声,忽然觉得有点不对。
周围怎么这么安静?
这间偏厅,跟外面的大厅只隔着一道帘子,平常坐在这里,外面喝茶的,聊天的,跑堂的伙计吆喝茶水,嘈杂的声音总能听得见;可是今天不同,外面一片静悄悄的。
锦绣不禁站了起来。走到帘子前面,侧耳听了听,真的,一丝说话的声音都没有。这是——怎么回事?
“怎么不吹了?”黄老板正从门外进来,微笑着问。
锦绣疑惑地看看他,“外面怎么这么安静?今天没有人?”
“有人。”黄老板道,“有人包了场。”
包——场?!锦绣呆住了。这种地方,还有人包场?简直从来没有听说过!
“那,我今天就不用吹了吧。”
黄老板拉住她,“这怎么行!人家说了,是特地为了听你吹箫,才包下这场子,不过是图个安静。刚才我还怕你不来,所以特地在外面张望着。”
锦绣忽然心慌起来。
谁会因为要听一段箫,就特地包下整个茶馆?她的箫还没吹到那种地步吧!
慢慢走到那低垂的帘子前面,慢慢掀起来,看见整个空荡荡的大厅。桌子椅子,整整齐齐,可是没有人来坐。只有大厅门口,正进来一个人,淡淡的阳光照在他身上,仿佛镶了一道金色的光环。
那人已经踏进门口,远远看着她;刹那之间,记忆忽然闪回到很久以前,在百乐门的大堂里,隔着衣香鬓影、济济满堂的人群,也曾经有个人,跟她这样两两相望。
这里是哪里?会不会——会不会是做梦啊?
锦绣看着他,一步一步朝自己走过来。忽然想起,曾经有一回,自己被按在地上灌酒,当时他也是这么走过来,水晶灯的华光,照着他雪白的袖口,还有他手上一瓶琥珀色的洋酒。
真的是他。越来越近。
锦绣不禁屏住了呼吸,手里紧紧拽着那扇帘子,怔怔地僵在那里。耳边只听见自己心脏的狂跳声,怦,怦,怦!站在眼前的,就是她日日夜夜,朝思暮想,相思已成灾的那个人吗?
北平跟上海,距离何止是千里之遥,她无声无息地躲着这个角落里,他怎么可能找得到?可是眼前的人,照旧的白色衬衫,黑色大衣,照旧是那么熟悉的脸,熟悉得好像就刻在她心里。
左震。左右的左,震动的震!
他终于站住了,隔着两步远,问:“能不能让我点一支曲子?”
锦绣呆呆看着他,听见自己说:“好。”
“上海有一家叫做狮子林的酒店。很久之前,我曾经路过那里的后园,偶尔听见有人吹箫,曲子很好听,我一直忘不掉。”他慢慢说,“那曲子我不知道名字,也从来没听过,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