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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早-第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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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当时带的小狗品种是马尔济斯犬,貌似叫露露来着,她是一条名副其实的贵族狗,每次我带她出门散步的时候,露露高贵优雅的范儿特招眼球。

但是跟人一样,高贵的狗也有脑热的时候,比如遇上心上人什么来着的,当这只马尔济斯犬飞快向马路那边的一直杂毛狗跑去的时候,我觉得自己当时的心都快跳了出来。

没有别想,只是因为这狗太贵了,贵得如果她出了个万一来着,我就需要去折腾一万多的人民币了。

和我一道遛狗的还有杜美美,因为之前有次我自杀进行中的时候被她知晓了,所以通常她有时间就过来陪我,虽然我多次跟她保证我已经没事,但是她仍然对我持有怀疑态度。

所以她在看到我跑向马路中间去抱露露的时候,她惊慌了。可能是我跑的速度有点快,还是后来我片刻的失神没顾到朝我驶来的小车,她认为我是奔自杀去的。

杜美美的惊慌引来很多路人,其中就包括一对男女,我想站在男孩身边的女孩定是非常善良的,而且反应很快。在这学习雷锋都快成为消极事例的年代里,她没有任何思量就向我跑来,为的就是将我拉出路中央。

表妹很怀疑事件的真实性,她说何小景又没有真把将你拉出马路,你怎么就知道她是过来救你的。

我很认真地想了想,觉得当时何小景向我跑来的确是为了救我,当时情况危险,她总不可能是单纯跟着跑过来凑热闹玩自杀的。因为当时她如此幸福,不比我。

可能说到这里,你们就觉得奇怪了,既然何小景都向我跑来了,为什么她没有拉住我,原因很简单,因为有人怕她危险所以跟着跑来把她拉住了。

而这人就是瑾瑜,我失神就是因为看到了他。

真的是一个很喜感的画面,我去拉狗,何小景来拉我,叶瑾瑜又上来拉住了何小景,就像一条食物链绕在我心里,让我明白,每个人心里都有一杆秤在衡量什么人比较重,什么人比较轻,尤其是在关键时候。

直到现在,我都还不能忘掉瑾瑜把何小景抱在怀里那副惊慌失措的表情,然后当他看向我,想伸手过来拉我的时候,这辆失灵的小车已经将我撞倒边上。

我在做抛物线的时候,看到瑾瑜整个人变得怔怔的,他的手伸在空中保持之前的姿势一动不动,就像被定格一样。

我不是福大的人,却是个命大的人,当时小车失灵,速度达到了70来码,我被撞得从路中央飞去了路边上的垃圾桶边上,场面刺激得像是拍好莱坞动作片似的,但是我的负伤情况,只是伤了一只腿外加断了一条肋骨而已。

整件事情已闹剧开始,所以我并不意外以闹剧收场,当时场景被一位路过的晚报记者给看到了,新闻嗅觉敏感的他第二天就在Z市晚报登了一篇名叫《奔驰车下人狗情深,Z市路中人心暖人》的报道。

然后就因为这篇1000多字的报道,我莫名其妙“被炒作”,“被采访”,然后“被红”。

……………

我醒来的时候是半夜12点,整个医院静悄悄的,病房漆黑地看不见五指,只有一丝微弱的走灯光从门缝里透进来。

我当时有瞬间怀疑自己已经死掉,然后兴奋自己终于可以去找宝宝了。

“潮歌,你醒来了吗?”有人开口问我,突然响起的声音在夜里显得很突兀。

我很好奇这人怎么会呆在这里,抬起眼皮看向坐在床边椅子上的瑾瑜,夜里光线太弱,我最多只能看见一个轮廓,但是没认错,病房里的人真的是瑾瑜,秦潮歌朝思暮想一年多的叶瑾瑜。

心里酸疼得溃不成军,我闭上眼睛,为了让眼里汹涌的泪水倒流回去,我发出的声音带着浓浓的鼻音。

“嗯。”我应了声,便没有言语了。

“感觉怎么样?医生说今晚你大概会醒来……”他音质低哑,似许久没有喝上水一般。

“我没死啊……”我没回答瑾瑜的问题,反而问了一句不搭腔的话,整个人感觉就像刚回过魂来的摸样,浑浑噩噩。

“说什么傻话,不过你已经睡了快一天了。”瑾瑜说,然后他站起来去开灯,开了一盏光线最弱的壁灯。

病房顿时亮了起来,瑾瑜的模样清晰映入我的眼里,我看了他许久,只觉得很陌生。

“你伤到了腿和一根肋骨,不过幸好情况并不严重。”瑾瑜来到我边上,看了我一眼,整个人僵了下,然后低着声音问我:“你哭了?”

我想,如果还剩下那么点情意,大概就是他话里还带了那么点的紧张。

我说:“没啊,突然见光了,眼睛有点疼而已。”

瑾瑜“哦”了声,也不知道相不相信我说的话。

沉默了半晌,他似乎张嘴想说点什么,我直直地盯着他看,很期待还能从他嘴里听到什么。

“我去找值班医生……”瑾瑜站起身往外走。

我想提醒他说墙上有按铃,不需要他亲自去找值班医生,不过转眼想明白瑾瑜其实就是找个借口离开病房而已。

我觉得自己很理解瑾瑜现在的心情,他不想面对我,却又不能不面对我,所以纠结了呗。

瑾瑜离开后,我很想发笑,但是碍于胸腔下方这边断了根肋骨导致笑起来太过疼痛,所以只是哼了两声。

在这漫长的一年多时间里,每次想到他的时候,左侧离心脏最近的这根肋骨常常会习惯性疼痛,就像发炎似的,现在这根肋骨断了,我着实要感到庆幸啊。

“庆幸”俩字来得如此不易,因为代价太大。

瑾瑜很快就把医生叫过来了,医生见我没多少情况给他看,随便交代了几句,又离去了,他离去之前忍不住打了个哈欠。

我对瑾瑜说:“你也回去睡吧,大晚上还留在这里,准困了吧。”

“你继续睡会,我留着陪你。”瑾瑜坐回原来的椅子上,欲伸手去关灯。

我说:“谢谢你好意啊,不过真不需要……”

瑾瑜看着我,这眼色跟我之前看他的时候的一模一样,我觉得他陌生,而他,同样觉得我陌生。

“潮歌,别那么客气。”

我“哦”了声,问他:“肇事司机没逃走吧?”

瑾瑜:“没。”过了会,他说,“你别担心医药费的问题,只需要好好养伤就行了。”

为了驱走眼睛的不适感,我转了转眼珠子,顿了下,我又问:“那只狗也没死吧?”

“什么狗?”瑾瑜看着问我。

我形容了下露露的样子,说:“一只马尔济斯犬,她叫露露来着。”

瑾瑜说他没有看到什么狗,然后他问我那只狗重不重要。

“重要啊。”我煞有介事地说,“比我重要呢。”

瑾瑜盯着看了我一阵,一双波谷寒星般的眼睛布满血丝,我也毫无顾忌地瞅着他看,然后开口说:“你看着我做什么,不会是一年多不见,想念了?”

瑾瑜似乎在压抑情绪,终于开启了一个话题,含糊而沙哑地问我这一年多去哪里了。

我觉得没隐瞒的必要,就老实回答说:“家里欠了点钱,所以就出去躲躲债主。”

“你应该告诉我的。”瑾瑜的声音提高了一个度。

我转移话题说:“对了,那女孩是你女朋友吧?”我在瑾瑜没有回答我之前,又问道,“她没有受伤吧,我当时看到她距离小车挺近的,如果被划伤什么的,我真得很歉意。”

“她没事。”瑾瑜说,“对不起,潮歌,我当时没看到你。”

我非常理解地说:“说什么什么对不起啊,我感谢你还来不及呢,如果当时你没抓住你那女朋友,我就要成为千古罪人了……”顿了会,“所以你千万别有什么歉意啊,当时情况紧急嘛,如果换做我,也是先拉我男朋友的,咱们又不是圣人是吧,是吧?”

第十四章

虽然伤了筋骨和肋骨,不过我觉得自己在这次车祸里还是因祸得福的。首先是Z市晚报的记者要见我,他说最近正在做一个收养流浪狗的宣传活动,而我的形象非常适合做他们这次活动的代言人。然后是马尔济斯犬的主人林太太给我送来了15000的慰问金,她说我冒死拯救露露这行为非常让她感动,所以就给我送来15000的慰问金,说是让我多买点补品吃什么的。然而这些全不是重点,重点是一个叫秦潮歌的傻缺女孩终于活回来了。

18岁之前的秦潮歌,一直很坚定地认为自己是个很有福气的人,她很幸福,虽然没有完整的家庭,但是她有秦白莲;她很快乐,即使常常烦恼口袋里没多少零花钱;她很幸运,因为她喜欢上一个男孩,而那个男孩也正好喜欢她。

然而之后的她,变得不那么幸福,不那么快乐,也不那么幸运,尤其在这个夏天里。

但是这次车祸之后,估计脑袋被撞开窍了的关系,我突然又觉得自己还是个挺有福气的孩子,我四肢健全,不疯不傻;我聪明漂亮,写得一手漂亮的好字,我发育良好,即使营养没跟上,还有我还是很幸运啊,我幸运得仿佛金刚护体一样,车祸现场那么严重,质量那么好的奔驰后视镜都被我撞坏了弧度,而我只是轻微伤了筋骨和肋骨。

医生说我一个星期后就可以出院了,我认为自己三天后就可以走出医院了,虽然我的左腿被打了石膏,但是并不是什么大事,只需要回家呆着就可以了,另外我很想念秦白莲,虽然她并不在家。

至于杜美美,在我多次解释下,她终于相信我的车祸只是个意外,不是我存心寻死导致的。

我把林太太给我的15000给了她10000,但是她没要,说以后我需要用钱的地方太多了,让我留着。

我想了想,就作罢了,我打算用这钱报个什么夜校培训班,高中毕业的我很难找工作,虽然我曾经是Z中的文科高材生,但是我还是需要有一技之长。

躺在病床上,我开始规划我的未来,之前的秦潮歌心里有块地方是空的,因为她觉得自己没有未来了,但是现在,这块被挖空的地方又开始长出血肉来了。

我在脑里想着未来,心里变得很充实,虽然以后的我也许只能当个普通的技术工人,或是一个基层的小文员,但是想到自己以后的工作还能养活自己和秦白莲,我的心情就变得很愉悦,这种愉悦甚至可以冲销些那晚瑾瑜在病房里给我带来的不愉快。

那晚真是糟糕的一晚,那晚不仅我跟瑾瑜撇清了关系,他也跟我撇清了关系,我最后还是问了他是不是真跟那女孩在一起了,瑾瑜说还没有,然后我问他“你喜欢她吗?”,他沉默了很久,然后说喜欢。

表妹说我怎么不问问他那时候心里还有没有我,我回答说没必要,我固执地认为,即使当时我多么落魄多么爱瑾瑜多么需要一个人陪,也不需要一个心里有了别人的男人。

不过我的心理素质被修炼得多么强大,瑾瑜的这话对我是有了很大冲击性的,之前有亲眼看到听到,但是亲自从他嘴里听到他的确喜欢那女孩,我还是很不好受,很不好受。

我说:“既然你喜欢她了,大半夜守在我病床做什么?”

瑾瑜看着我,眼里不见一丝波澜:“因为我们需要谈谈。”

“谈什么?”我居然笑得很开心的样子,“谈什么,谈情还是谈爱啊?”

瑾瑜皱眉看着我,他这副神色我很少见,因为以前的叶瑾瑜是舍不得对秦潮歌生气的。

“潮歌,你离开我的姑父吧,你们距离太大了。”瑾瑜这句突然冒出来的话着实让我怔了下。

“你昏迷的时候我姑父来过,潮歌,我真的很意外那公寓里住的女人居然会是你。”

“你很意外啊,我也很意外呢,瑾瑜。”我收起笑容,看着他说:“你有什么权利来指使我?”

瑾瑜不说话,我继续说道:“一年时间,你认识了新的女孩,我就不可以认识其他的男人吗?”

“我跟你不一样,如果我跟小景在一起了,那是因为爱,但是你呢?”瑾瑜的声音冷了几分,“你就不能爱惜点自己吗?”

呵呵,毫无疑问,瑾瑜的话伤到我了,我气得说不出话来,撑起身子去按墙上的响铃。

很快,一个值班护士进来,我指着瑾瑜对她说:“这人严重影响我休息了,请您帮我赶——走——他!”

瑾瑜被护士“请”走后,我整个人立马瘪了下来,滑下身子把脸埋进被子里,在被窝里哭得稀里哗啦。

也好,就最后哭那么一次吧,我在心里念道,以后的秦潮歌再也不受这样子的委屈了。

………

第二天,喝着杜美美给我送来了一小锅鸡汤,正当喝得挺有滋味的时候,病房来了一个不速之客,陈梓铭。

陈梓铭手里拿着一张报纸,说:“看到你见报了,所以来看看你。”

对面陈梓铭我是感到别扭的,别扭的原因很简单,就是我们家是欠了他的,但是我还不上。

“你有心了啊,还特意过来一趟。”我说。

陈梓铭笑了下,摇头:“不是顺便,我爸就住你隔壁,所以很方便。”

陈梓铭没撒谎,陈叔叔的病房就在我隔壁,陈梓铭离去后,我拐着手仗在病房外杵了一会,转身要离去的时候,陈梓铭走出来说:“我爸让你进去。”

陈叔叔被秦白莲气得脑溢血中风,现在人醒过来了,却没真正清醒过来,陈梓铭说:“他不记得很多事了,很糊涂。”

然后陈叔叔却记得我叫秦潮歌,他亲切地唤我“小歌”,还让陈梓铭给我削水果吃。

陈梓铭不乐意如此厚待我,不过还是扔了一只橘子给我。

手中的橘子像是一块烫手山芋,烫得我脸都烧了起来。

离开陈叔叔的病房,我拐着腿跟在陈梓铭的身后,长腿长手的陈梓铭走得非常快,然后他突然停下来,扭过头说:“秦潮歌,你的假证让我很生气,我本打算上诉的。”顿了会,他问我,“你知道我为什么不上诉吗?”

我说:“你是个好人。”

陈梓铭嘲讽地笑笑:“因为我知道你有个孩子,觉得你很不容易。”

我低下头,轻声说:“谢谢啊。”

陈梓铭:“孩子呢。”

“没了,没了……”我的声音轻得大概只有自己听到。

陈梓铭僵了下,过了会,很别扭地吐出一句:“呵,因果报应吧。”

陈梓铭很忙,很多时候他没来得及给陈叔叔送饭,而护工准备的食物陈叔叔又不爱吃,所以每到饭点的时候,我就拐着腿到楼下食堂给陈叔叔买饭菜。食堂打菜的阿姨特别喜欢我,每天都会多给我打一些,提着饭菜回去的时候,偶尔晃神的时候,老觉得以前那个讨人喜欢的秦潮歌又回来了。

自从那晚之后,瑾瑜再也没有在医院出现过,倒是何小景来过两次,她第一次来的时候买了一束满天星过来,第二次来的时候带了许多生活用品过来。

“潮歌,你还好吧,我是何小景,你没忘记我吧,小学那会我们常玩跳格子游戏呢。”

我笑了笑说没忘记。

眼前的何小景让我意外,她比我记忆中的样子漂亮多了,也白多了。

何小景是小学五年级那会转来的,我和她因为兴趣相投,所以很快就成为了好朋友,那时候班里的同学取笑我们好得就跟孪生姐妹似的,还说我们两人长得像。

我和何小景都是尖下巴大眼睛,不过那会我心底觉得自己比何小景好看些,因为那时候的何小景黑得像以前买的烧卖似的。这话不是我说的,是以前的瑾瑜说的。

…………………加更……………

以前我跟何小景只要凑在一起就有讲不完的话,而现在我们真的聊不到哪里去,大家很多年没见了,面孔都陌生了,何况是人心。

我们没有了聊天的基本话题,或许唯一剩下的共同话题就是瑾瑜和保养,关于瑾瑜,这是一根刺,有病才提他;然后剩下的就是保养了,不过这个更聊不到一块去,大家现在不在同一个档次,以前秦白莲还是三星级酒店老板的时候,我或许还能跟她附和几句,现在我抽屉里唯一的护肤品就是大宝晚霜了。

因为可以聊的聊不起来,应该聊的开不了口,所以何小景每次过来看我的场面都非常尴尬,作为探视的病号我也非常痛苦。

没人哪个女人喜欢三天两头看见打赢自己的情敌,如果来人不是何小景,我早就赶人了,但是也因为是何小景,我更显得不堪。

我在医院呆了四天就出院了,本来医生是想让我再留院观察一段时间,不过看我真没事的样子,就同意我出院了。

医院的住院部大厅放着一个免费使用的电子称,我心血来潮想上去称□重,结果不称不知道,一称吓一跳,显示器上显示我只有44kg了,我在心里暗暗下了个目标,今年除了要找到一份正式工作外,还要增肥10斤。

出院后,我答应了当Z市晚报收养流浪宠物活动的代言人,因为是公益活动,加上我本是草根代表,所以报社没有给我报酬,不过小意思地送给我一年的晚报订阅。

而我答应做宠物代言人完全想跟报社拉上点关系,我的文章写得还算不错,如果以后能报社定期写稿子赚外快也会是一笔不菲的收入。

代言人这名头很足,轮到我头上,只需要抱着几条集市买来的狗让摄影师拍几组照片。

摄影师拍完照片的时候,赞赏我非常上相,然后问我有没有当过模特的经历。

我摇摇头:“这是头一次呢。”

摄影师上下打量着我,说:“想不想当模特?”

我赶紧摇摇头:“我不适合干这行的。”顿了下,“我身高就不够了。”

摄影师又上下打量了我一眼:“有一米六五吧?”

我:“差不多吧。”

摄影师托着下巴点点头,然后从袋里掏出一张名片,说:“下个月有一场车展,正缺几个车模。”

我接过摄影师手里的名片,笑得特别受宠若惊:“谢谢您好意啊,不过我去不了,您看我的脚还拐着呢。”

摄影师露出可惜的表情,然后让他助理送我出摄影室。

Z市的夜校特别多,其中鱼目混杂的也很多,所以我在选择夜校的时候就特别拿不定主意,然后我又去网吧查了查关于以后就业方向上的内容,结果得出来的结论居然是:“想高薪,学烹饪!”

其实我并不排斥以后是当一名厨师,甚至觉得当厨师挺不错的,再不济也不会让自己饿肚子,但是我在烧菜方面真的没多少天赋。

之前跟秦白莲在小县城生活的时候,我不是没有烧过饭菜,不过有些事,真的不是努力了就可以的。

然后我看了看第二高薪工作,是IT行业,我想起高二计算机会考还是瑾瑜帮我浑水摸鱼过去的,便果断放弃了。

然后搜索了下其他比较有发展前程的职业,信息栏上列举了很多,有汽车维修员、喷漆工、保险推销员等等。

我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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