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梧桐那么伤-第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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癫狂之;最后不胜抓狂之——他竟然无视我的千般美好,与那个叫溪蓝的整日病歪歪的小美人双栖双飞了。

麦乐说,莫春,早知道,我小时候,就多摔几次猫,早日破除“迷信”思想对我的戕害,我现在该是盖茨第二了!

麦乐总这么大舌头,喝酒会大舌头,喝咖啡也会大舌头。就连课堂上睡觉,也会睡成大舌头。有一次物理课堂,她睡得天昏地暗后,猛然爬起,问教物理的女老师:老师,咱们这个高数什么时候考?

那堂课,物理女老师很生气,因为她太年轻,所以,一直对下面的麦乐翻白眼,无知者无畏的麦乐就同她对着翻。

那节课,麦乐越说越气,然后,就扯起我的胳膊,众目睽睽之下,大摇大摆地走出教室。

走出门后,姚麦乐龇着她的两颗晶莹如玉的小虎牙对我笑,莫春,刚才是不是很帅?唉,其实我心也挺虚的。不过,这肆无忌惮的感觉,就一个字,爽啊!

确实很爽!打那之后,我这个无辜少女便与麦乐为伍,加入了全国高等学府那支硕大的逃课队伍中,时不时同姚麦乐坐在某个咖啡屋的雅座上,谈谈“小时候那些迷信”对我们的戕害。

麦乐最后停止了调弄咖啡,将小小的脑袋从大大的针织衫里挣脱出来,很是激情澎湃地和我讨论黄小诗她那个彪悍的后妈。

黄小诗的后妈,自打她嫁给黄小诗她爸这两年来,我和麦乐一直没有见过她的庐山真面目。

一方面,黄小诗再不敢将我和麦乐带回家;另一方面,我和麦乐确实不愿意看到黄小诗在我们面前,对着她后妈唯唯诺诺的模样。

当然了,像我和麦乐这么具有正义感的人,是不可能没有想过替黄小诗惩治一下她这位彪悍的后母的。只是,诡异得很,命运注定我们三个人无法在地球上相遇。

第一次打算惩治黄小诗的后妈,是在两年前,黄小诗身上第一次出现了青紫的伤痕。当时,我和麦乐趁着自习课偷偷地躲在校园的小超市里面吃冰棒。现在想想,自习课躲在小超市里吃零食,应该算是我们艰苦而乏味的高中生活里面的一种乐趣吧。

当这种乐趣对面是黄小诗身上那些伤痕时,麦乐像只将要爆裂的气球一样,唰——从小凳子上跳起来,她说,莫春,你看咱们黄小诗都被那只母猴子欺负成这样了,咱俩不能再在这里装孙子了,一定要让那母猴子知道咱们黄小诗是有后台的!

麦乐的话,对于我来说,一般都是真理。就好比我的话,对于麦乐来说,就是天条一样。所以,当时我也无比的激昂,不顾黄小诗的反对,就加入了麦乐的“惩治母猴敢死队”。

梧桐那么伤 第一章 一、麦乐、莫春以及“那些小时候的迷信”(2)

当天下午,我们逃了晚自习,潜伏在黄小诗家楼道里,打算在她后妈下班开门时,用塑料袋套住她脑袋,狠狠揍一顿。

结果,当有人出现在黄小诗家门口时,我和麦乐就像两只大狒狒一样冲了上去,不由分说地用红塑料袋将来者脑袋套住,狂虐不已。

直到黄小诗家的门开了,一中年妇女脸上涂着厚厚的海底泥,人鬼不分地出现,喊道,你们这是干什么?

我和麦乐才发现,可能祸害错了人。所以,像两只兔子疯跑下楼道。当时,正好有人上楼梯,也被我和麦乐给撞倒滚了下楼梯,麦乐还顺势踩了两脚,只听那人鬼哭狼嚎一样大叫。我本来是想停下拉这个无辜的人起来的,但是被麦乐扯着胳膊就给拎走了。她说,莫春,这不是你学雷锋的时候!

隔天,黄小诗告诉我们,昨天晚上,他们小区居委会负责发放计生用品的一老太太,被两个歹徒捶击在地。老太太被送回家,清醒后,大哭不已。说到这里,黄小诗的脸微微一红。

我和麦乐故作镇静地问,她哭什么啊?

黄小诗很小声地在我们耳边说,老太太大哭,说自己活了大半辈子了,都不知道这世道这么恶劣。居然还有人打劫她,只为了打劫避孕套!

我和麦乐的脖子都僵直了。麦乐很不屑地低声说,我们俩要那玩意儿有什么用啊?

我捏了麦乐一把,示意她不要乱讲话,免得让黄小诗听出什么来。

好在黄小诗并没在意麦乐的话,只是继续说道,喏,这是老太太说的。她身上也就计生用品啊。

我突然很想问问,那个被麦乐踩了的人,是怎么一种境况了。但是黄小诗一直没提这个消息,我也只好将这个疑问给生生地憋回嘴巴里了。

中午,我和麦乐借口外出洗澡,去班主任那里请假。其实,我们是偷着去上网。

那时,麦乐神奇地网恋了。

正当她在键盘上翻飞着五指,乐不可支地进行着她那如花似玉的早恋时,QQ里弹出了一条新闻,说是XX省XX市XX小区一对小情侣,一时欲火焚身,在楼道里打劫了一正在往各家各户发送计生用品的老太太,劫持走了一只避孕套。

当然,XX小区就是黄小诗家所在的小区啦,那俩被说做“欲火焚身”的情侣,就是指我和麦乐了。

我看看麦乐那俏丽的小短发,心想,莫不是昨天夜太黑,麦乐被当成了男生?

坐在我旁边的麦乐也被这条“劫持一只避孕套”的QQ新闻给震撼了。她低头看了看自己的胸部,又扭头看了看自己的屁股,然后又看看我那一头女性性别鲜明的长发,极其不满地说,好歹姐姐我也是发育良好的一少女啊,不像莫春你这么空“前”绝“后”,怎么能被看成是男人呢?

我没有接她的话头,只是指了指电脑屏幕,对麦乐说,呀,你看,这消息还说,这对“年轻男女”劫持了一只避孕套后还将一少年给撞出了粉碎性骨折哎。

麦乐看到这里,小脸蛋变得有些黑,闷着声息,隔了一小会儿,她才轻轻地问我,她说,莫春,你看,我是不是把那个小孩给害惨了,万一他留下什么后遗症什么的,是不是这一辈子就残疾了呀?

我很诚实地点点头,我说,黄小诗怎么就没有报告给咱这个事情呢?不过,麦乐,要是你良心过意不去的话,我建议你去黄小诗家那栋楼去看看,给那个少年付上昂贵的医疗费,如果他残疾了的话,你就卖身给他做童养媳。然后,办完这一切,咱俩再到警察局自首,交代咱俩是如何的欲火焚身,打劫了那个老太太,劫持走了那只避孕套。再然后,咱俩上报纸头条,上电视新闻,上少年犯心理访谈……

我的这一番无心的话,居然把麦乐刚刚好不容易萌生的良心给掐灭了。麦乐说,算了吧,我估计我也没有那么大的重量吧,那小子养几天,估计也就好起来了。

从这次“教育”黄小诗的后妈不成之后,麦乐和我再也没有去过黄小诗那个小区。估计麦乐是惧怕被那个让自己给踩成粉碎性骨折的少年给认出来;而我,却害怕遇见那个发放计生用品的老太太。劫持一只避孕套这么彪悍的罪名,我担当一次就可以了,担当多了,我这个花季少女会心理变态的。

梧桐那么伤 第一章 二、白和楚,都是我喜欢的字;而它们成了你的名字。(1)

由于再也没有去过黄小诗家所在的那个小区,所以,黄小诗的后妈,在我和麦乐的眼里,一直就是个谜样诡异的人物。我们对于她最清晰的记忆,也不过是那天晚上满脸涂着海底泥时的样子,我们都辨认不出她的五官具体是什么型号的。后来,也不愿意在黄小诗面前提及这个女人,因为一提她的后妈,黄小诗的眼泪就流得特别顺畅。

正当我沉浸在自己与麦乐为了保护黄小诗而造就的暴力高中时代时,刚刚还在热火朝天地同我探讨黄小诗那彪悍后母的麦乐同学玉手一伸,将咖啡杯哐当放在桌子上,两眼放光,似乎想起了什么似的。

她说,莫春啊。我终于想起了,小时候,确实有过一个“迷信”说法很对,没有戕害过我们的思想。

我好奇地看着她。她正在兴奋地手舞足蹈,跟抢银行大获成功一样开心。

麦乐说,小时候,他们说,后妈都不是好人,会虐待小孩。现在,从黄小诗身上看来,这个小时候的“迷信”说法绝对是一等一的对!

说到这里,她又忍不住开始胡言乱语道,哎呀,莫春,你说,这要是将来,白楚娶了溪蓝,然后生了个娃儿,多病多灾的溪蓝要是死掉了,白楚再娶了你做续弦的话,你可就是一等一的做后妈的料啊!

二、白和楚,都是我喜欢的字;而它们成了你的名字。

后来,我将自己与麦乐在咖啡店里关于“儿时迷信”这个话题的讨论,告诉了白楚。当然,我没有告诉他,在不久的将来,据麦乐说,我极有可能成为你三五年后将要降落人间的儿子或者女儿的后妈。

白楚象征性地应了一声哦,就埋在他的画稿中,不抬头。他的眉头微微皱着,似乎在思虑着画稿的调色;额角浓黑细密的发线,如同春日绵绵长青藤一般,缠缠绕绕、绕绕缠缠,纠结进我视线,生着绒细的根、长着柔绿的叶。我喜欢看男生工作时的样子,更喜欢看白楚工作时的样子。

他拿画笔的手纤长漂亮,指甲修剪得圆润而干净,令我这样的女孩子都会心存嫉妒。

麦乐说我心态不成熟,孩子气,她说,莫春,一男人的手还能怎么漂亮?再漂亮、再纤长,它也抵不过一个猪蹄膀!猪蹄能充饥,那男人的手能充饥么?

麦乐说过很多哲理的话,唯独这次不够哲理。白楚是这个城市的新贵才子,那双纤长的手画出的画,可以为他身边的女孩换得无数猪蹄膀。有了这次想像之后,我更加热爱白楚那双漂亮的手了,他总让我看到无数的猪蹄膀,填补了我的“饥饿感”。

沉浸在画中的白楚没留意,我两只绿油油的眼睛正满是饥饿地看着他漂亮纤长的手指出神,半天后,他才记起眼前有我这么一个大活人在晃荡,遂抬头,看了看我,说,莫春,你和那个麦乐,小时候受的什么教育啊?我怎么就没觉得自己被那些所谓的迷信缠住脚呢?

白楚说完,将新画搁在桌子上,伸伸懒腰,没等我回答,他兀自看看表,皱眉,问我,莫春,你怎么这个时间到我的画室呢?我好像没让你来吧?你今天没课吗?

白楚的话,有时蛮让人难受。其实,我也只不过闲来无事,从学校里溜达溜达,就溜达到他的画室里。

白楚这样处于人生得意状态的人,自然记不得小时候的事。或者,他一生都这么顺利,这些繁琐的事情对于他,没有可笑之处。

所以,那天,我给白楚倒了满满一杯白水之后,就落落地离开了。

我离开的时候,白楚正盯着窗外出神,杯子里的袅袅热气升腾在空中,漫浸着他微长而浓密的睫毛和浓浓的眉毛。

其实那天,我恰好是鼓足了几分勇气,想同他说一个掺着玩笑的事实。那就是,我小时候也迷信过,迷信过一种叫做梧桐的树。小的时候,奶奶曾告诉我,梧桐树是凤凰神鸟唯一栖息的地方,所以,将你念的人,想的事和物写在纸上,埋在梧桐树下,就可以实现自己的心愿。

我曾在梧桐树下埋过两个人的名字,一个是于远方,一个是白楚。

于远方是我父亲,白楚是我喜欢的男子。

梧桐那么伤 第一章 二、白和楚,都是我喜欢的字;而它们成了你的名字。(2)

八岁时,我埋下于远方的名字,我就一直在梧桐树下等待着这个曾给了我无数次温暖、却又不辞而别的男子,回家。

十四岁时,我奔跑出城市,在一个那样偏远的地方,找到一棵梧桐树,上气不接下气地剧烈心跳着,埋下了白楚的名字。

是的,白和楚,都是我喜欢的字。很久之前,语文老师就告诉过我们,汉字充满了温度和颜色。所以,白和楚,就承载了我那个年龄关于年轻男子、翩翩佳公子的所有遐想,譬如,白云飞、楚留香。

而,白楚却是这样的恰好,恰好成了你的名字。

我又是这样恰好,恰好将生活同遐想混淆。懵懂的年纪中懵懂的感觉白楚是老天扔下来给我的。

麦乐说我是白痴。

可是,怎么办呢?恰好,就这样恰好,我遇到的这个男子,他的名字恰好有我心跳的温度和脸红的颜色。

当然,后来,因为溪蓝的出现,我就不再那么白痴地在梧桐树下埋我想念的人的名字了,我将纸条上写上金子银子元宝人民币美元英镑,希望自己的发财梦能够实现。

即使是溪蓝出现了,可我还是惦记着白楚,惦记着他对我笑的时候,眼底曾经有的满满的温柔和光亮。他那双漂亮的手,除了会画出漂亮的画,还会做天下最美味的鸡汤。当然,这种美味的鸡汤,我只尝过一次,还是我发烧感冒的时候。

年岁已经很久了的样子,我还是记的。当时的白楚带着一身雪花进门,眉梢上也挂着白白的一片,眼睛里是一片蔚蓝的颜色,漂亮的手中拎着一只很肥的小公鸡。

当时奶奶在家,但是白楚执意要亲自下厨房。所以,在这栋暗黑的楼房中,我斜靠在床上,听着厨房里乒乒乓乓的声音。

奶奶知道,我在跟着一个年轻的画家学画画。但是,她没想到这个画家是这么年轻,这么好看。于是,一贯热心肠的奶奶凑到我面前,问道,这小伙子多大了啊?还没媳妇吧?没媳妇的话,我给他找几个吧?

我当时虽然发烧,但是好在没有被烧糊涂了。如果被烧糊涂了的话,我一定跟奶奶说,你甭给他介绍了,等我长大了,你把我嫁给他吧!

后来,因为害怕奶奶真的要给白楚找女朋友,我再也没有让白楚来我家。当然,这其中更有一个小女孩不为人知的小小的自尊和虚荣在里面——我实在不愿意让这个那么矜贵的男子看到这样破旧的楼栋,这样狭小的家。

那天的鸡汤真的很美味,白楚很细心地将小公鸡剁得极其细碎,笑,说这样方便入味。当时,我一直盯着他纤长的手指发呆,他很温柔地一勺一勺地吹冷,一勺一勺地放到我的嘴边。然后,淡淡地跟我说着一些画室里有趣的小事情。最后,他略略心疼地口气,埋怨,你这家伙,怎么这么不小心呢。大冬天,为什么往水里钻呢?

我又不是傻瓜,没事的话,我当然不会往水里钻了。我当时也是见义勇为,发扬风格而已。要说起我掉进水里这事,也得由我弟弟莫帆的好朋友胡为乐说起。

胡为乐是典型的没事找抽型性格,严重的精神分裂。从他十三岁从美国回来,出现在我视线里开始,我就已经发现了他的这个特点。他第一次跟着莫帆到我家,看着在一边给小狗贝勒和太子喂食的我,对莫帆说,这姑娘是你姐啊?怎么有点大小眼,长短腿呢,好像还是招风耳。

当时,我可只有十五岁啊,生活中刚刚出现了一个叫白楚的男子,正是我爱美心盛的时期。你想,有人这么诋毁我,我能不生气吗?

我一生气,就拎着狗盆,冲他摔打过去。吓得胡为乐倒退出门,一脚踩空,顺着楼梯滚了三圈,跌得几乎都不能动弹了。

当时,他安静地躺在那里,等待莫帆到楼下把他扶起,也等待着我惊慌失措地下去跟他认错。但是,他没想到的是,他都跌成了那个样子,我也不放过他。我直接从楼梯上蹦了下去,又跺了他两脚。而他的好兄弟,莫帆也只有在一旁看的份儿,不敢上前劝我。

也就是从那天起,胡为乐对我产生了敬畏之心,他见过凶悍的女生,但是没见过像我这么凶悍的。

梧桐那么伤 第一章 二、白和楚,都是我喜欢的字;而它们成了你的名字。(3)

说到白楚埋怨我的冬天落水,也是因为胡为乐的“没事找抽”。他十四岁开始长胡须了,于是,在路上顺便调戏那些十二三岁的小姑娘,说她们嘴巴上也长胡须,说她们是典型的内分泌失衡。你想啊,现在的小姑娘,哪个不是厉害的主儿。于是,那些厉害的主儿们,合力将胡为乐推到了路边湖里。

而我,恰好从那里经过。

胡为乐不会游泳啊,更巧的是那群小姑娘也不会游泳,更更巧的是,我也不会游泳啊。但是,倒霉就倒霉在我天生热心肠,这一点,随我奶奶。于是,我的心肠一热,也就忘记了自己不会游泳的事实了。直接从自行车上蹦下来,蹦到了湖里。

湖水那个冰冷啊,比肯德基里的冰可乐还冰冷啊。

在一边热烈挣扎的胡为乐一看我这么英勇就义,慷慨献身,可能也觉得自己死得其所了,于是也就不怎么挣扎了,只见浮着薄冰的小湖水冒出一串小水泡,他就沉底了。

当时,岸上的小姑娘大概是被吓傻了,竟然直愣愣地看着我和胡为乐挣扎之后,冒着水泡沉底。

我不知道最后,我和胡为乐是怎样被救上来的。

我当时的神经估计被冰傻了,竟然感觉满天雪花飞舞之下,一漫画中才有的漂亮的王子从天而降,将湿漉漉的我,从湖底温柔地抱起,抱上了南瓜马车,载到了温暖而华贵的皇宫。皇宫里的壁炉里劈里啪啦燃烧着熊熊的炉火,王子在众侍者的眼前,再次很温柔地将我抱到炉火前,正在我惆怅自己是不是要在王子深情的注视之下宽衣解带,将衣服在炉火边烘干时。王子居然低下头,俯身亲吻了我。我瞪大了眼珠子不知该迎合还是拒绝或者是欲拒还迎……这时,只听到一声犬吠,我便从这场华丽的昏迷中清醒了过来——睁眼一看,我已经躺在家里的热被窝里了,左边卧着太子右边卧着贝勒,两条狗正在争先恐后地舔我的脸。

我一看,悲愤不已。原来那梦里的王子居然是这两条小家伙。

在我挥手将它们推开的时候,才发现自己的右手心,紧紧捏着一枚精致异常的袖扣,内敛沉静的银色,浮面上是精心凹刻的图案,四周镶嵌着钻石样光芒的宝石,如同碎裂的星辰一样。袖扣中央浮雕着一大写字母J,不知道有什么特别的含义。而反面,也是极其精致的英文字标:Cartier。

这种别致典雅的袖扣,我只从麦乐手中抢来的《瑞丽》杂志上才偶尔见过。

那一刻,心情突然浮沉不定起来,某些似乎遥远而模糊的影像就在眼前晃啊晃的,难道,我真的遇见了王子?

王子将我救起来后,深情的地我的时候,发现我太过迎合了,心想,我靠,这简直就是荡妇吗,就将我抛弃了;还是我太过矜持,王子心想,这不是木头吗,真没趣,才将我抛弃的呢?更或者,王子看到了旁边清秀的胡为乐,而王子恰好又是同性恋,就将胡为乐给抱走了?

恰好,这时,莫帆回家,告诉我,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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