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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形而上学和《圣经》混杂在一起,形成了经院学派的神学。根据这些形而上学,人们告诉我们说,世界上有些要素是和物体脱离的,他们称之为抽象本质和实质形式。要解释这一行话,在这儿要给以超乎寻常的注意。我要请不习惯于这类讨论的人原谅我专为习惯于这类讨论的人进行讨论。世界是有形体的,这就是说,世界是物体(我所谓的世界不光是指尘世,喜爱尘世的人被称为世故的凡人;我所指的是宇宙,也就是一切存在的事物的全部物质),具有量纲,也就是具有长、广、厚;物体的每一部分同样是物体,也具有同样的量纲;所以宇宙的每一部分都是物体,不是物体的东西就不能成为宇宙的构成部分。由于宇宙包括了一切,所以不能成宇宙构成部分的东西就不存在,因之也就不存在于任何地方。根据这一点也不能作出结论说,灵是不存在的,因为灵具有量纲,因之便是实际的物体;虽然物体一词在一般说法中只用于可见和可感知的物体,也就是具有一定程度不透明性的物体。至于灵,他们则称之为无形体的,这一名词更加尊敬,可以更加虔诚地用于上帝本身;对于上帝,我们不考虑哪种性质形容词最能说明他的性质(这是不可思议的),而只考虑什么最能表示我们尊敬他的愿望。
为了弄清楚他们根据什么理由说有抽象的本质和实质的形式存在,我们必须考虑一下这些语词的本义是什么。运用语词的目的是为了给自己记录并向他人说明我们自己心中的思想和概念。这些语词中,有些是被感知事物的名称,如对感官发生作用、并在想象中留下一个印象的各种物体的名词便是这样。另一些则是关于想象本身的名词,也就是关于我们所见到或记忆的一切事物的观念或心象的名词。还有一些则是名词的名词,或不同种类的品词。比如普遍、复数、单数、便是名词的名词;定义、肯定、否定、真、假、三段论法,询问、许诺、信约则是某些语言形式的名词。还有一些则用来表示一个名词和另一个名词之间的推理关系或矛盾关系。比如当人们说:“人是一种物体”时,他的意思是说物体这一名词只是同一对象——人所具有的若干名词中的一个,必然是继人这一名词之后作为其结论而出现的。这一推理关系用“是”(is)
字把它们连结起来加以表示。正象我国人用动词“是”(is)一样,拉丁人用est、希腊人用Oσtι的各种变化形式来表示。世界上其他各国在其本国的语言中是不是有相应于这个字的字,我不敢说,但我相信他们并不需要这种字。因为把两个名词按顺序放在一起,只要习惯如此,就可以和is、be或are等字一样表示其推理关系,因为使语词具有效力的就是习惯。
假定有一种语言没有任何相应于est、is或be的动词,运用这种语言的人在作推论、结论和进行各种推理的能力上比之希腊人与拉丁人却一点也不差。那么,在这种情况下,从这一词中引导出来的实体、本质、不可缺少,不可缺少性等语词以及其他在其最常见的用法中依据这些词而来的更多的语词,它们将怎样办呢?所以这些词便不是事物的名称,而只是我们说明自己设想一个名词或性质形容词对另一个词的推理关系的符号。比如当我们说“人是一个活的物体”时,意思并不是说人是一回事,活的物体是另一回事:“是”又是一回事,而是说人和活的物体就是同一回事;因为“如果他是人、他便是一个活的物体”这一推论乃是由“是”字表达的真正推论关系,因此,成为物体、走路、说话、生活、看见以及其他不定式跟有形体性、行走、言讲、生命、视觉等名词所指的便是同一回事,都是不表示任何事物的名词,我在另外的地方已经作了更充分的说明。
但有人也许会问,在我这种性质的一本书中,声称要说明的不过是有关政府和服从关系的学说所必需的一切而已,谈这些精微奥妙的东西又有什么用呢?我的目的就是为了使人们不受那些人的愚弄,这些人根据亚里士多德那种虚妄的哲学搞出一套独立存在的本质的说法,用一些空洞无物的名词来吓唬人,让他们不服从自己国家的法律;就好象人们用一件空的紧身衣、一顶帽子和一根弯棍子来吓唬鸟,让它们离开谷物一样,我为的就是要使人们不再受这些欺蒙。正是根据这一理由,他们才说人们死去并埋葬以后,他的灵魂(也就是他的生命)还能离开他的躯体行走,而且夜间能在坟墓之间见到。根据同一理由他们还说,面包的形状、颜色和滋味在没有(据他们说)面包存在的地方也存在。此外,也是根据这一理由他们还说,信仰、智慧以及其他的美德和品质有时是从天上灌到人们身体中去的,有时则是吹进去的,就好象有美德的人和他们的美德可以分开一样,此外他们还说了许许多多动摇臣民对自己国家的主权者的服从关系的话。试问当一个人希望“服从”会灌到或吹到他身子里去时,他又怎么会自动去服从法律呢?一个祭司如果能造出上帝来,人们又怎么能不服从祭司,而去服从自己的主权者以至上帝本身呢?
怕鬼的人对于能制造圣水把鬼从他身上赶出去的人又怎么能不大为尊敬呢?举出这一切来就足以作为例子,说明亚里士多德的实体和本质给教会带来的错误。可能有人明明知道这是错误的哲学,但由于害怕苏格拉底的命运,于是便把它当成符合而又能确证他们的宗教的东西写出来了。
他们一旦陷入独立本质的错误之后,就必然会因此而牵涉到许多其他由此而生的荒谬说法中去。他们既然认为这些形式是实在的,就必然要赋予它们一些空间;但由于他们认为这些东西是无形体的,根本没有量纲,然而大家又都知道空间就是量纲,只能由有形体的东西充满;这样一来,他们便不得不作出一种区分来维持自己的信誉,说它们实际上在任何地方都不是有界限的,而只是有限定的这些语词都只是一些空字眼,在这儿根本没有意义,只能在可以让它们的空虚性得到掩饰的拉丁文的形式下通过。因为事务的界限只是其空间的决定或划定。所以用来作出区分的这两个名词便是同一回事。特别值得指出的是,他们说人的本质是灵魂,并且肯定地说灵魂全部存在于他的小指头上,而又同时存在于他身体的其他部分(不论怎样小都一样)之中;而整个躯体中的灵魂则不比任何一部分中的灵魂更多。试问谁又能认为上帝会接受这种荒谬的说法呢!然而对于相信有一种与躯体分离的无形体灵魂在在的人,却必须相信这一切。
不过当人们要他们说明无形体实体怎样能遭受痛苦、怎样能在地狱或炼狱的火中受苦时,他们又完全答复不上来,而只好说不知道火怎样能焚烧灵魂。
此外由于运动就是改变空间,而无形体实体是不能占据空间的,于是,他们要把以下两点说得象有可能的事,就不能不大伤其脑筋了:(一)灵魂没有躯体怎样能从这儿到天堂、地狱或炼狱中去;(二)人的鬼魂(我还要加上它们显形时穿的衣服)夜晚怎样能在教堂、教堂墓地或其他墓地中行走。这一切都不知道他们能怎样答复,除非是说:它们有限定地而非有界限地行走,或者说它们以性灵的形式而非以尘世的形式行走。因为这种乌七八糟的区分对任何疑难问题都同样可以应用。
关于永恒的意义,他们认为不是无穷的时间延续。因为这样一来,他们就提不出理由来说明上帝的意旨以及对未来事物的预先规定为什么不出现在他对这未来事物的预知之前,就象有效的原因出现在结果之前、或行为者出现在行为之前一样;此外他们对于许多其他有关上帝的不可思议性的狂妄见解也都提不出理由来。他们只是告诉我们说,永恒是现在时的停滞,是现在的停驻(经济学派语)。这一名词他们自己不懂,别人也不懂,正象他们用此处的停驻来表示空间的无限大一样。
人们在心中划分一个物体时,办法是数它的各部分;数这些部分时也就数了它所填充的空间的各部分。因此,在划分这些部分时,我就不得不同时也划分这些部分所占的空间。这样一来,任何人在心中都无法设想比所占空间更多或更少的物体部分。然而他们却要我们相信,由于上帝的全能,一个物体可以在同一个时候存在于许多地方,许多物体也可以在同一个时候存在于同一个地方。仿佛是我们如果说:存在的东西不存在、曾经存在的东西不曾存在,就是承认神的权力一样。
这不过是由于他们对神的不可思议性非但不敬仰、不称赞,反而在哲学上怀疑辩驳,因而势必要产生的矛盾中的一小部分而已;对神用的性质形容词不能说明神是什么,但应当说明我们用自己所能想到的最好的名词尊敬他的愿望。但是那些敢于根据这些崇敬的性质形容词去推论他的性质的人,一开始就丢掉了他们的悟性,遇到的困难层出不穷、连绵不断;正象一个不知道朝廷礼节的人,见了一个比他经常交谈的人物更伟大的人物一样;一进门就跌跌碰碰,刚一撑住身子,上衣又滑下来了,拉起上衣帽子又掉了;一阵又一阵地手忙脚乱之后,发现自己是吓糊涂了,而且是粗野无礼。
至于物理学,也就是关于自然事件的从属和次级原因的知识,他们什么东西也没有提出来,而只提出了一些空话。如果你想知道为什么某些种类的物体自然地向地下落,而另一物体则自然地升离地面的话,经院学派就会根据亚里士多德的说法告诉你:下沉的物体是重的,这种重量就是造成它们下沉的原因。但如果你问他们所谓的重量是什么意思,他们就会提出定义说这是走向地心的一种努力。所以物体下沉的原因就是力图处在下面的一种努力。这就等于是说,物体上升或下降是因为它们本身要这样做。要不然他们就会告诉你说,地心是重物止息的地方和保存所,因此它们力图要到那里去。就好象石头和金属可以象人一样具有欲望,或者可以辩别它们所要去到的地方;要不然就是它们和人不一样喜欢歇息,要不然就是一片玻璃安在窗户上,不如掉到街上更为安全。
如果我们要知道为什么同一个物体不增加什么东西,有时看起来比另一个时候大些,他们就会说:当它看起来小的时候就是紧缩了,当它看起来大的时候就是稀疏了。但什么是紧缩、什么是稀疏呢?紧缩就是在同一物质中量比以前为少的情形,稀疏则是多于以前的情形,就好象有一种物质可以不具有确定的量一样。其实量却不是别的,而只是物质的确定;
也就是关于物体的确定,根据这种确定,我们说一个物体比另一个物体大多少或小多少。要不然就好象物体形成时就根本没有量,事后再根据人们希望于这物体的疏密程度多加一些或少加一些进去。
至于人类灵魂形成的原因,他们说这是由于注入而产生和由于产生而注入。
至于感觉的原因,则是感象普在,也就是对象的影象或幻象普在。当它们是对眼睛的幻象时便是视觉,如果是对耳朵的幻象则是听觉,如果是对舌颚的幻象则是味觉,如果是对鼻子的幻象则是嗅觉,如果是对身体其余部分的幻象则是感觉。
关于从事任何具体行为的心愿,也就是一般所谓的意愿,他们用官能来解释。官能就是人类所具有的,有时愿意做某事、有时愿意做另一桩事情的一般能力;这种能力人们称为意志,这样就是把能力当成了行为的原因。就好象是把人们行善与作恶的能力当成善恶行为的原因一样。
许多时候,他们把自己的无知当成自然事件的原因,只是用其他的字眼掩饰起来;例如他们说运气是偶然事件(也就是他们不知其所以然的事件)的原因时便是这样;同样,他们还把许多结果归之于神秘的性质;所谓神秘的性质——就是他们自己弄不明白、因而认为旁人也弄不明白的性质。此外,他也把许多结果归之于同情、反感、情况相反和特种品质以及其他类似名词;这些名词既不表示产生它们的行为者,也不表示产生它们的作用。
如果这种形而上学和物理学还不是虚幻的哲学,那就没有任何虚幻的哲学存在了,圣保罗也就没有必要警告我们避免这一套了。
他们的道德哲学和世俗哲学,也是同样荒谬或更为荒谬。
如果有人做了不义的行为,也就是违反法律的行为,他们便说:上帝是法律的原始原因,而且也是这一行为和所有其他行为的原始原因,但却决不是不义(即行为不符合法律的情形)的原因。这是虚妄的哲学道理。人们也大可以说,一个人画了一根既直又曲的线,而其不调和性则是由另一个人造成的。这便是所有还不知道前提时就得出结论的人的哲学,他们冒称能理解不可思议的事物,并把关于尊敬的品质形容词解释成关于本性的品质形容词,这一区别只是用来支持自由意志那种说法的;所谓自由意志,就是不服从于神的意志的人的意志。
亚里士多德和其他异教哲学家都根据人的欲望来给善恶下定义,当我们认为善恶是根据各人自己的准则支配每个人的,那么这说法便一点问题也没有;因为在人们处于除开自己的欲望就没有其他法则的状况下,是不可能有善行与恶行的普遍法则存在的。但在一个国家中这一尺度便是错误的,应成为尺度的不是私人的欲望,而是法律,也就是国家的意志和欲望。然而这种学说却仍然被人们崇奉实行,人们都根据自己的情感来判断自己、他人和国家行为的善恶;人们完全不顾及公共法律,而只根据自己的看法把事物称为善、称为恶;
唯有修士和辅理修士们才根据誓言而必须绝对服从自己的上级,每一个臣民也都应当认为自己由于自然法而必须绝对服从世俗主权者。这种善的私人尺度非但是虚妄的说法,而且是对于公众的国家说来也是有害的。
认为婚姻是与贞洁或禁欲相冲突的事,并因之而把它列为一种败德的说法,也是一种虚妄和错误的哲学。把贞洁和禁欲作为理由禁止教士结婚的人就是这样做的。由于他们公开承认,在经常保持贞洁、节欲和纯洁的名义下要求经常侍奉祭坛和管理圣礼的圣职人员经常远离女人,不过是一种教会的制度。因之,他们便把合法地与妻子同居当成不贞洁和不禁欲。于是便把婚姻当成一种罪恶,至少也当成一种十分污秽不洁的、以致使人不适于侍奉祭坛的事情。如果这条法规是由于与妻子同居就是不禁欲和违反贞洁而制订的,那么所有的婚姻便都成为恶行了。如果因为这种事情对于献身上帝的人说来太污秽不洁,那就还有许许多多人们全都进行的自然和必要的日常事务都会使人不配当祭司,因为这事情比婚姻更不洁净。
祭司不许结婚这一禁条的幕后基础不会是轻易地奠定的,它不会以道德哲学的错误为根据,也不会以宁愿过独身生活而不愿过婚姻生活的意愿为根据。(后一种看法是从圣保罗的卓见中产生的,他看到在那基督徒遭迫害的时代里,传播福音的人被迫从一个国家跑到另一个国家,他们要是拖上家室之累就十分不方便了)。其实它的根据是教皇们以及后来的教士想当掌管教会的圣职人员(也就是成为上帝国在今世的唯一继承者)的阴谋。对于上帝国说来,必须要使他们不结婚,因为我们的救主说过:他的国降临到耶和华的子民中时,“人也不娶也不嫁,乃象天上的使者一样”,也就是成为性灵的。他们既然已经自称为性灵人物了,在没有必要时让自己具有家室,乃是一种矛盾而不调和的事情。
他们模仿着亚里士多德的世俗社会哲学,把平民国家以外的一切国家(如当时的雅典)都称为暴君国家。所有的国王他们都称为暴君,征服他们的拉栖第梦人所建立的三十个贵族统治者,他们称之为三十僭主(暴君)。他们还把处于民主政治下的人民的状况称为自由。暴君原来所指的不过是君主。
但到后来当希腊大部分地方都废除了这种政府之后,这一名称便不但指原先所指的意义,而且还加上了平民国家对它所抱的仇恨。正好象罗马在废除君主之后,君主之名也变成了可憎的名称一样;因为人们自然而然地都会想到,要把带有蔑视心情的任何形容词用来表示重大敌人的重大罪恶。当同一批人对掌管民主政府或贵族政府的人感到不满时,他们则用不着寻找不好听的名称来表示他们的愤怒,而会用现成的话把其中的一个称为无政府状态,把另一个称为寡头政体或少数人的暴君政体。冒犯人民的事情不是别的,乃是统治他们的方式不是每一个人自己认为合适的方式,而是公众的代表(不论是一个人还是一个会议)认为合适的方式,也就是受到一个独断政府的统治。由于这一点,他们咒骂他们的上级。也许要到经受内战以后不久,他们才会认识到没有这种独断的政府,这种战争就会永远持续下去;并且认识到,使法律具有力量和权威的不是空谈和允诺,而是人和武力。
因此,亚里士多德的哲学中另外有一个说法便也是错误的,那便是在一个秩序良好的国家中,应当处于统治地位的不是人而是法律。一个具有天生知觉的人,纵使既不能写也不能读,谁又看不到自己是受着自己所畏惧、并相信在自己不服从时就可以杀害或伤害自己的人的统治呢?谁又会相信没有人插手、没有人握着剑作后盾,纸上谈兵的法律能够伤害自己呢?这也是有毒害的错误之一,因为这些错误诱使人们在自己不喜欢自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