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兽宠若惊·坏小子,别这样-第8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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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时的远枫,那时的誓言,此时听来,早已阴阳相隔……沫蝉猛地闭上眼睛,只觉眼睑之下灼热流淌。

她不能在一个陌生人面前流泪。

“我们约好了,如果我有机会来中国,便来拜访他。”乔治幽幽凝视沫蝉,缓缓吐出解释,“却没想到,我如约来到中国,来这里拜访他,他却已经不在了。”

“哦,原来是这样。”还是有眼泪挡不住地流出眼睑,沫蝉赶紧伸手擦掉,有点狼狈地在衣裳上擦干了手,这才伸向乔治,“乔治先生你好。你是远枫的朋友,便也是我的朋友。在中国期间,如果有什么需要帮忙的,请尽管告诉我。”

“好极了。”他吐字缓慢,却带着要命的优雅,望向人的目光专注而又尊崇,会让任何人都觉得被尊重。

两人互相留了电。话,沫蝉便道别。乔治也没拦着,含笑优雅地送别。

沫蝉疾步向前走去,一次都没有回头。



“爵爷这是做什么?”

旁边的一座墓碑后,走出蓝眼珠的威廉,他不解地望着乔治,“我们不是应该躲在暗处么?爵爷不怕她记起我们?”

乔治仰头呼吸,享受阳光倾洒在面上的温暖,“我是,非常想念在人间这样自由呼吸、自由行走的滋味了。”

“这里是东方,没人认得我,所以不管我走到哪里,都不会有半点危险。”乔治转眸望向威廉,“再说,她昨晚是晕倒的,不是么?就算她对我有印象,也只停留在宠物店外那惊鸿一瞥。”

“至于你担心的暴露……就更不必担心。她喝过我的血了,她只会自动自发地靠近我、崇拜我,进而——迷恋我,爱上我。她注定对我死心塌地,她绝不会背叛我。”

爵爷当然没说错,这样的事情早已在他们的故乡,在长长的时光里被反复地验证过。威廉曾经跟随爵爷参加过征服美洲新大陆的圣战,爵爷的魅力也在美洲那片崭新的领地上得到过验证——因此威廉也相信,即便东方这个世界,与他们的故乡迥然不同,但是爵爷的魅力绝对不会更改。

这天与地之间,没有什么人能抗拒得了爵爷,更没有什么力量能够伤害到爵爷。

威廉于是在乔治面前单膝跪倒,再度表达忠诚。

乔治挑唇而笑,“……我走出来,走到她面前,还有一个原因。狼王既然都敢这样做,你说我又怎么能不同样也做一遍呢?”

乔治眯起眼来盯着墓碑上黑白的照片,“啧,我只是在犹豫,是否也要如狼王所做的那样,也要让我们迷人的姑娘同样死心塌地也爱上我一回?”

否则,又如何能证明,他是胜过那狼王的?

可是对于他这个级别的血族来说,男女之间只要情。欲就够了。所谓爱情这玩意儿,都是多余的。那女孩子的身子明白地告诉他,她还是洁净无瑕的处。女,或许只要他能抢先夺走她的纯洁就够了,便已经能证明他是战胜了那狼王的。

不过想来真是有趣。那作战时力慑众血族的白狼王,竟然白白在这个女孩子身边守候这么久,都还没有占。有她。是狼王转了性子,还是那女孩子的魅力不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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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更大约在9点半左右来~~~大家在第三卷开头这块还是要注意字里行间,表面看似敌人强大,可是转机往往都在字里行间早已透露出来了。待会儿见。】

5、认定(第二更)

沫蝉坐在咖啡店里,对着面前空白的word文档已经有一刻钟了。睍莼璩伤直到胡梦蝶抿着嘴走过来,在她面前坐定了,将电脑帮她按下去,沫蝉这才“啊”地一声回神。

“想什么呢,这么入神?”胡梦蝶戴了能遮住半张脸的大大的墨镜,红唇却是挑起来的。

“呃,没想什么啊。就是构思稿子呢。”

沫蝉当然不能告诉胡梦蝶,她是在想这样一个课题:如何将自己不着痕迹地交付给莫邪……

咳,咳,这个课题说起来似乎难度不大,因为只要都交给莫邪,相信他一定能解决得很好。可是问题在于,她并不想让他知道,是她自己主动想要交给他……如果知道了,那多没面子轹!

她该如何才能做得不着痕迹、不露马脚内?须得这般这般水到渠成,再这般这般坐看云起……

胡梦蝶觑着沫蝉就笑,“沫蝉你不是很善于撒谎的人,还是算了吧。别忘了我好歹也是半个专业演员,我可看得出你什么表情是真,什么是假。”

沫蝉造了个大红脸,不知该说什么好箜。

真的,有时候就算她面对的是鬼魂,是狼族,或者是其它神马,她都能沉静以对;反而是面对普通活人,反倒会让她手足无措。嗯,从这个角度来说,也许人类真的是进化程度高于那些存在的,是有理由以看似软弱的身躯统治这个地球的。

因为人心没有底,人心最难测。

胡梦蝶这才将手里的大提袋推到沫蝉面前,“喏,完璧归赵。”

竟然是那套土豪银的狗狗衣服!

沫蝉一看就一声低呼,“怎么在你那儿?”

胡梦蝶便讲起了周末那天晚上,在商业街邂逅莫言的事儿,“他当时身边就放着这个,结果他走得急,东西也都忘了拿。我就带回去。想帮他保管,看这东西都脏了,我就拎出来想给清理清理,结果看见里头有写着你名字的发票。”

沫蝉接过东西,沉默地微笑。

瞧,这就是人类世界的另一条不成文的规矩:天网恢恢,疏而不漏。

即便她对周五晚上的事情尽数忘了,也会因为胡梦蝶送回的这件东西而隐约想起来。这样昂贵的东西,贵得让她肝儿疼,所以她是绝不可能忘记的;那么只需要再想想,她怎么会将这东西扔在原地——再扑朔迷离的隐秘,也会被掀开一个边角了。

胡梦蝶看不懂沫蝉面上莫测高深的神情,便忍不住问,“沫蝉,那天晚上到底发生了什么?莫言紧张得好像要杀人——还有,我希望是我看错了,那晚上他脸上发生了奇怪的变化,让我想起《哈利波特》里小天狼星变身那瞬间的镜头……”

沫蝉忙说,“你是看错了。小蝴蝶你别胡思乱想,你该知道莫言的脾气,一旦生气,五官会有点乾坤大挪移的了。”

胡梦蝶咬牙,“那晚上肯定有事儿!沫蝉你告诉我吧,不然我就不信你说的话!”

胡梦蝶说着叹了口气,“我总是想起抢走我手链的无脸人……你也告诉我是我看错了,可是我越想越肯定没看错;这回你又说我看错——反正这次我是死活都不肯轻信你的了!沫蝉,告诉我吧好不好?”

胡梦蝶指着纸袋子,“还有这套狗狗的衣服。沫蝉你又不养狗的,你花那么多钱买这东西做什么?我看见这狗狗的衣服,就更想起莫言那一刻的变化——”

“沫蝉我猜:莫言实际是一只大狗,而你这衣服就是给莫言买的,对不对!”



沫蝉好悬没一头撞到桌面上,赶紧四处看看,“小蝴蝶你现在是大明星了,你别这么胡说八道嘿。要是让人听见了,乱传出去,你就完蛋了。”

“我不怕。”胡梦蝶倔强地索性将大眼镜都扯下来,“什么大明星!要看就让人看去;要拍就让人拍吧!”

清丽婉转的眼瞳一转,竟染了水光,“反正我喜欢莫言。不管他是什么,就算真的是狗,我也还是喜欢他的!”

沫蝉愣怔望胡梦蝶。小蝴蝶喜欢莫言,她从一开始就知道的;她只是没想到,小蝴蝶会喜欢莫言到这个地步。

沫蝉由衷地笑了,“莫言的命真好。”

其实莫言一直是她心上一块疼痛。莫言还不同于江远枫,没办法说割舍就动刀;莫言是莫邪的竞争对手,也可能是莫邪唯一有威胁力的敌人,所以她不能因为自己而让莫言对莫邪爆发战斗。

还有,从本心里,她也是心疼莫言的。那样黑衣一身孑然的男子,那样经常用决绝而孤单眼神偷偷凝望她的孩子……她知道自己在他眼里就像小孩子渴望的一根五彩的棒棒糖,代表了那个孩子心中所有的色彩和甜蜜,他倾尽全力地想要得到。

她一直担心,如果将来真的要彻底与莫言切割断一切的时候,那个可怜的孩子该怎么办?

虽然明知道莫言并不喜欢小蝴蝶,但是此时能听见小蝴蝶这样坚定的表白,她还是觉得无比欣慰——至少,也许当那天到来的时候,莫言的身边不会空无一人。

沫蝉手指缓缓在桌面上敲了敲,试探着问,“小蝴蝶,你相信你的祖父祖母一直守护在你身边么?”

胡梦蝶面色变了变,却还是坚毅望着沫蝉点了头,“我相信。尤其是越到近来便越是相信。想我胡梦蝶一没背景,二资质也不算过人,三更是不擅长与人交往,可是这样的我却有机会一步一步走到今天的位置来……”

“沫蝉你说过,两位老人家一定会守护我的,我相信能有今天的成绩一定就是这样得来的。”胡梦蝶吸了口气,“虽然两位老人家已经不在人间了,尤其是祖母离世更早,我都没见过;于是这样说起来感觉凉飕飕的,不过我还是相信他们就在我身边。”

“哦,他们现在就在。爷爷在左边,奶奶在右边。”沫蝉绷起脸来严肃地指了指胡梦蝶左右两边的空位,然后仔细盯着胡梦蝶的神情。

胡梦蝶先时自然是被吓到了,耸起肩膀迅速左右转头去望,面色煞白。但是她很快平静下来,深呼吸然后转眸来望沫蝉,继而抬手叫侍者,要了两杯最贵的咖啡,一左一右摆在身边的桌面。

在沫蝉的凝视下,胡梦蝶含笑向左边,“老嗲,这是侬最爱的拿铁。侬不爱吃早餐,却一定要喝一杯拿铁,说这就是侬的早餐。尝尝看,好不好喝?”

再转向右边,这时的她略微紧张,“阿那,我没见过您,不知道您喜欢喝什么样的咖啡。这是孙囡我最喜欢的。阿那就喝这个,好不好?”

胡梦蝶说着便先捧住自己那一杯,甜甜地啜了一口,向左看看,再向右看看,就像一个坐在祖父母中间的小女孩儿……

沫蝉看得眼睛已是湿了。

其实是她考验胡梦蝶的。此时蝴蝶和孟槐安并没在小蝴蝶身边。应该说是从闭月抢走了小蝴蝶的钻石手链之后,她便再没见过那两位老人的魂魄……可是胡梦蝶的举动,终是让沫蝉放心。

沫蝉伸手抓过那两杯咖啡来,努力含笑,“我帮二老喝吧,然后将味道告诉他们。”

胡梦蝶凝着沫蝉,“你能看见他们?”

沫蝉用力点头,“没错。如果不是能看见他们,我之前怎么能帮得上你的忙。又或者说,我之前不过是传话筒,没能帮上你什么;真正守护着你的,是你的祖父祖母。”

胡梦蝶脸又是一白。

沫蝉叹了口气,“我还要告诉你另外一件事:你没猜错,莫言是能变身的。不过不是狗,是狼。”

“一切正如你之前说过的,类似《哈利波特》里头,小天狼星的情形……”

“小蝴蝶,如果你害怕,就当我是撒癔症了,胡说八道呢;可是如果你真的敢相信,那我就会尽我所能帮你。日后凡是机会合适,只要有我跟莫言都出现的场合,我也会安排你跟我一起去。”

胡梦蝶很紧张,其实沫蝉比她更紧张。如果胡梦蝶不能理解不能接受的话……

胡梦蝶又捧起咖啡来,连灌了两大口,“沫蝉我想知道,你刚刚知道自己能看见鬼魂,以及知道莫言是狼的时候,你是什么感觉?”

“头发根都竖起来了。”沫蝉实话实说,“接下来是想用脑袋撞墙,觉得只有那样才能把自己给撞清醒了。”

胡梦蝶笑了,“嗯,那给我五分钟,我也去撞一下。沫蝉你等我,我很快回来。”

五分钟,漫长得仿佛宇宙洪荒。胡梦蝶终于回来,头发凌乱了,不过面色再不苍白。胡梦蝶伸手握住沫蝉的手,“我们一起来守护莫言。”

“好!”沫蝉使劲抿住泪花,起身抱住胡梦蝶。

她多希望有一天,能有更多的人类,如同胡梦蝶这样,虽然乍听之下也会惊恐和犹豫,但是最终能够接受狼族的存在,并且愿意敞开心扉,接纳他们。

她会为此而努力。直到自己生命的最后一息。

忍不住回想那古时的巫女舞雩。驱妖除魔是她的职责,但是她的任务真的只是要杀死几个邪门歪道么?不。

在沫蝉看来,驱魔巫女的真正责任,是该去除人们心中的恐惧。只要人类能够敞开心扉,不再疑心生暗鬼,那么也许即便不除掉那些鬼魂,也是没关系的了。



胡梦蝶现在不同以往,出入都有公司的保姆车和助理跟着。沫蝉将胡梦蝶送出咖啡店,婉拒了胡梦蝶要送她的好意,笑着打趣,“别回头别人也以为我当明星了呢。我还是坐公车吧,这个更让我觉得自在。”

目送胡梦蝶的保姆车开远了,沫蝉下意识眯眼望向马路对面。

已是夕阳斜下,深金色的光芒打斜从对面的花圃铺过来,不刺眼,却让人的眼睛产生lomo相机的视觉效果。在那片光影靡丽的胶片中,焦点自然凝聚在一袭白衣、勾唇而笑的少年身上。

仿佛这个世界上,所有的色彩都不过只是他一袭白衣的背景和陪衬。所有的彩色在他身上,都是多余。

他只一笑,便天地繁华开尽。

沫蝉窒息地掩住心口,想要迈步过去,却还是停住。转身伸手,勾着手指,要他过来。

他便笑了,五官尽展。继而身影晃动,敏捷穿过车河,踩着斑马线朝她奔过来。立在她面前的时候还不忘了桀骜地挑眉,“唉,见你一面,要我也提前做个预约不?一个周末两天,你到现在已经会见了三个人,真是国家领导人的节奏啊。”

笑意从心底漾起来,“不是节奏,我看你是要欠揍。讽刺我,嗯?”

“不是讽刺你,是哀叹我自己。”他收起所有的桀骜和锋芒,将所有的柔软与随和都尽数展现,“我是想着,如果再不主动出现在你面前,你这个周末就没时间再见我了。女主大人,小的主动渴望觐见,伏乞恩准。”

沫蝉忍俊不已,“想要我恩准呢,也容易。那你今晚,做饭给我吃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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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透露个小想法:为毛给莫邪和沫蝉,千选万选的姓氏是夏,而不是别的?因为夏是“华夏”的夏呀!夏的本义是“面向南方”,正南方是古人的基准方向;而且古人观念以南为生,以北为死……所以大家明白,这是多么重要的姓氏了吧。今天两更8000字完毕,明早见。】

另外还有个大预告:乃们懂的,这个月尾巴这几天,要做一件特别重要的事儿啦~~~

谢谢:2张:翰诺晴

1张:18334559032

6、就在你身边

“你确定有勇气再尝试我做的菜?”

莫邪自己想起上回那盘绿色的泥团,都无法自信,犹疑着回头瞅向周边的商业区,“不如,我们就近找个馆子,吃完了再回去。睍莼璩伤”

“不要。”她仰高了头,眸光里释放出挑衅,“怎么,我们完美而尊贵的狼王,原来对自己也这样不自信?”

“哦?”他挑高了眉。

“我记得上次的醋溜绿泥巴的口味,我知道你做出来的菜有多难吃……轹”

沫蝉也学着他的模样,桀骜地挑高了眉,“不过我一个人吃过也就算了,我不希望这个秘密再有机会被别人知道。所以夏莫邪先生,我得郑重提醒你,别给我偷懒,是时候勤学苦练一下你的烹调手艺了!”

“我用不着,反正还有……”他说了一半就咬住了自己的舌头。

沫蝉便将眉毛挑得更高,“嗯,我明白你要说什么,你是想说你用不着自己勤学苦练,你叫莫愁或者春哥伺候你就够了。箫”

沫蝉友好地一笑,“如果你真的决定还继续这么做下去,那我也没意见。小爷,我尊重你个人的生活习惯。“

莫邪已经咬着自己舌尖儿呢,知道还不够,索性张口又咬住了他自己指节。

他跟犯了错的孩子似的凝着沫蝉,小心解释,“虫你听我说……我错了,你原谅我吧。我可不想在日后的生活里,他们两个三不五时冒出来搅局。”

沫蝉这才满意地笑。狡黠得像个计谋得逞的小狐狸。

莫邪已经自动认输了,她却没想就这么着了,还要再将一军才行:“哦,其实我也没什么立场这样要求你的。”做惭愧状、痛苦状。

果然有人上钩,急问,“怎么了?你当然有资格这样要求我啊!”

沫蝉还是摇头,“……因为,我自己也不会做饭啦。呃,煮泡面煎鸡蛋除外。”

“噗……”上了钩的某人终于听懂了,认命地叹了口气,伸手去刮她鼻尖,“我懂了,祖宗。日后我会承包做饭的工作,不会让你为了下厨而为难。”

“而为了让我自己能实现这个诺言呢,我会乖乖听你的话,勤学苦练厨艺。”扁了扁嘴,“至少,会不至于只醋溜;还有,要将吃青菜变成不像吃草那么难吃……”

沫蝉笑开,跳起来拍了他脑门儿一下,“孺狼可教!”



孺子狼可不是白叫的,莫邪立马就主动要求去采购。“除非,你还继续想吃我的独家醋溜蔬菜……”他耸肩,“你也知道的,我家里的调料只有醋。”

两人到超市去,正是周日晚上超市的大繁忙期。连购物车都被拿空了,两人站在一边等着购物车。沫蝉犹豫了又犹豫,还是给妈打电。话,却先问:“妈,莫言在你身边么?”

秦雅愕了下,“没在。在楼下打篮球呢,要我叫他么?”

“看你还没回来,我做好了晚饭喊他先吃,他也不肯吃,非说要等你回来一起吃……沫蝉,要几点才能回来?“

沫蝉躬下了身子去,手指头抠着墙上的海报,“妈,对不起,您帮我喊他回来吃饭吧。搬出您当六婶的架子来压服他,让他不准不吃饭。”

“呃。”秦雅有些纳闷儿,“那你的意思是,你不回来吃饭了?”

“嗯。妈,我今晚公司有点事,可能要晚一点回去。您别等我。”

秦雅怔了怔,“好。你现在上班了,时间上你自己安排就好。只是,如果回来太晚,我不放心。“

“妈您不必担心。”沫蝉深吸口气,抬眼看身边的莫邪。

他一直扭头看着购物车那边,看似没偷听,可是从他微微耸起的肩膀就能看得出,实则他也在暗自紧张。沫蝉便笑了,“……因为,莫邪会送我回去的。”

说出来之前,沫蝉真的好紧张;更不知道眼下是否最恰当的时机——可是一旦就这样直接说出来,感觉却是棒透了。她在超市门口的嘈杂人潮里便笑起来,甚至主动抬起脚尖伸臂勾住莫邪的脖子,“妈,就这样定了。”



购物车实际已经等来过好几辆,莫邪却都让给大妈们了。最后索性只挎了个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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