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兽宠若惊·坏小子,别这样-第4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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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克勤进了房间,便闻见了满屋子的烟味儿。这味道瞒不过学医的人。

“我带公司员工来看病,听你爸爸说你在楼上,我就顺道来看看你。”袁克勤虽然猜到了江远枫在干什么,却没点破,“远枫啊,咱们爷俩有日子没好好聊聊了。就今儿吧,你陪袁叔钓鱼去。”

江远枫知道,袁克勤早晚有找上门来的一天。楼顶上那大广告连着打了好些天了,他一直半声都没回应,袁克勤不来才怪。

既然躲不掉,江远枫便捞起外套,“袁叔,我们走。”



水光山色,秋景宜人。

袁克勤跟江远枫一同在水库边垂钓,两人的心思却都不在钓竿上。

袁克勤叹了口气,“远枫,圆圆的意思已经很明白了。说说你的意见吧。”

江远枫望着水面微波,笑笑,“其实圆圆的心意,这么多年一直都很明白。圆圆是心里藏不住事儿的女孩子,她想的是什么我早就看明白了。可是袁叔,我这些年的态度,相信一定也瞒不过袁叔您的眼睛——我如果也同样喜欢圆圆的话,那我早就跟她在一起了。”

饶是一向冷静的袁克勤,此时手中钓竿也是一颤,“远枫,别怪我这个当父亲的向着自己的女儿——我是真想说,凭什么后来又出现一个夏沫蝉!”

江远枫闭上眼睛,“袁叔您错了。小婵不是后来才出现,她出现得不比圆圆晚。我五岁那年就认得了她,从那时我就想要守护她——我也不知道为什么,只是从第一眼看见她,看见她那么小的身子缩在医院长廊的座椅上,明明很担心很想哭,却一直忍着;一双大眼睛乌黑乌黑的,闪着亮晶晶的光——我就知道,我没办法从她身上移开眼睛了。”

“我想守在她身边,我想替她扫尽所有的担心。我对她发过誓,要一生一世守护她。袁叔您明白么,我说过的是一生一世。”

袁克勤震动,“可是你和她明明分手了,还是她提出来的!”

江远枫笑,双腮带着陷下去的黛影,“袁叔说的没错,是她想要跟我分开的——可是袁叔却没听懂小侄的誓言:小侄是说要一生一世守护她……而不是非要娶她为妻。”

“就算分手了,小侄也愿意继续去履行自己对她许下的誓言。这个誓言是从小侄自己心里由衷而发,所以信守这个誓言,原本是小侄自己的事。”



目送江远枫的车子先走远了,袁克勤这才恼得将钓竿摔在山路上,一脚将桶里钓到的鱼都踢翻了。

坐在驾驶位的袁克发惊愣问,“大哥,那小子气着你了?”

“冥顽不灵,不知好歹!”袁克勤气得一张瘦削的脸更是没了血色,“圆圆这么用心表达了,我都上赶着求上门来,他竟然跟我提什么‘一生一世的守护’!没良心的,枉费我从小那么看重他!”

袁克勤就袁盈这么一个女儿,自然要谨慎择婿。江远枫无疑是最佳人选,更难得是袁盈自己也喜欢,于是这么多年来袁克勤早已将江远枫当做女婿来看待,对江家也是当成自己家一样。

原本以为一切水到渠成,等袁盈本科毕业了,就让两人把婚事给定下来。就算之前有个夏沫蝉,不过袁克勤压根儿就没放进眼里过。谁都年轻过,哪个少年不钟情,他却有信心将来江远枫一定会跟夏沫蝉分手——毕竟那个女孩子的父母不过是地质队的职工,根本给不了远枫任何的助力,远枫是个聪明的孩子,当然更应该明白选择谁……

事情果然照着他希望的方向发展了,夏沫蝉主动向远枫提出了分手。消息传来的那天,他笑着跟谢语柔说,“看吧,我早说过。”

可是没想到,真正的阻碍不是那个夏沫蝉,偏偏是远枫这个孩子自己!

是他自己执迷不悟,是他自己还不愿放手——甚至痴人说梦到,宁愿被人家甩了,还要守护人家一生一世!

真是扶不起的阿斗,真是让他多年来的心血全白费了!

袁克发也跟着火上浇油,“江家都是不知好歹的,也不想想从头到尾,他们江家能走到今天,是靠着谁在后头的支撑!真以为他们自己都是医术通天啊?没有咱们在幕后的推动,他们当初不过是P大点儿的小诊所罢了!”



袁克发这一跟着瞎嚷嚷,袁克勤反倒冷静了下来。他瞪着弟弟,“不管我今天怎么不高兴,日后不许你到江家去乱说去!圆圆还有一年才正式毕业,时间还来得及,我有的是办法说服江家,说服他;所以可不能让你这张嘴,毁了我的大局!”

女婿当然可以另找一个,他袁克勤的女儿跟皇帝的女儿也差不了太多——只是他袁克勤这么多年用在江家、用在江远枫身上的心血不能白费。对于商人来说,付出的成本必须要获得相应的回报,成功的商人决不准自己做赔本的买卖。

袁克发瞄着大哥阴阳不定的面色,耸了耸肩。他每回都想拍大哥的马屁,可是每回都拍马蹄子上。真忍不住怀疑自己,真的是跟大哥一奶同胞的兄弟么?



沫蝉正式到《探秘》杂志去实习,回学校的时间就更少了。不过学校为了保证就业率,只要有意向协议的便一律都开绿灯,只要将论文能按时完成就行了,平时上不上课都没关系了。

可是沫蝉还是愿意回来听听课。

从前总想偷懒,有些不爱听的课,恨不得找八百个借口逃了;可是现在掐指头一算,一共还能留在校园里听课的时间就剩那么几天了。此时才觉着,原来还有那么多想要听的课都还没去听过,还有那么多一直感兴趣的知识还没掌握到手。

她便尽量抽时间回学校来听课。

这天却意外地在选修的民俗课上看见莫言!

民俗学在全校范围内都是选修课,来听的人都被旁人誉为“奇葩”,觉着凡是来听这课的人都是神道儿的。于是一见莫言这样标致清俊的帅哥走进来,当堂所有女生都快瘫了。

沫蝉却一皱眉,知道他肯定是奔着她来的。怎么着,被她砸了一瓶子,这还想不依不饶了?

莫言进来却看都没看她,却径直走到她后面一排的座位上坐下来。就在她侧后方,一个很便于监视的位子。

老师开始上课,也注意到了莫言。头顶横跨地中海的老头儿,呲着确了一颗门牙的嘴,朝着莫言的方向“噗嗤”一笑,“老朽看见这位少年,顿觉我这门课依旧有希望成为全校最受欢迎的一门课!”

全体都笑了,真为老师的自信而挑大拇哥。

沫蝉趁机回头瞟了莫言一眼,“你来干什么?”

莫言严肃认真地说,“我就是来给那老师送自信的。”



沫蝉只能朝他翻了个白眼儿,径自转回头去专心上课。

今儿估计老师是被莫言的出现给整high了,讲民间丧葬仪式竟然讲得眉飞色舞,口沫横飞。问题是讲的这内容,老师越是讲得生动有趣、案例翔实,下头的学生们听得就越是脸色煞白、紧贴椅背……

“你们都是韩国电视剧的粉丝儿吧?那你们肯定都知道郑多彬,是不是?”

民俗学是一门古老的学科,现今被网络喂养大的学生们很多都嫌这门课老土、不感冒,于是老师很用功,经常引入现代时髦的东东来桥接古今。今儿提到韩剧和郑多彬,足见民俗老头儿课下又做了多少功课。

可惜民俗老头儿期待的效果没出来,许多同学还是失望地“唉”了一声,“谁啊?不知道。”

沫蝉都替民俗老头儿难过了。不是他不努力,而是他没注意到郑多彬在2007年就已经自杀身亡。都六年了哎,现在在座的这帮学生才几岁啊,所以不知道就就不奇怪了。

民俗老头儿果然垮下脸来,“你们原来都没看过《屋塔房小猫》啊……”

沫蝉又叹了口气。这戏就更老,是2003年的了,距今都已经十年了哎——不过沫蝉还是举起了手,“老师我看过!我也很喜欢郑多彬。除了《屋塔房小猫》,我还看过她跟宋承宪演的《那小子真帅》。”

“太好了!”民俗老头儿跟看见救命恩人似的,都快当场洒泪了。

莫言从后头盯着沫蝉的一举一动,看见她举起手来的那一瞬间,下颌坚定扬起、脊背毫不犹豫地挺直——他便笑了,也捏着笔懒洋洋地举起了手,“我也喜欢她。”



沫蝉的话,只是让民俗老头儿差点没哭了,却没引起在座同学什么兴致;可是莫言这么说了,现场气氛登时便不同了。

众人开始交头接耳:“诶,郑多彬是谁?谁看过帅哥说的那几部剧?”

女生们更直接,开了手机就上网去搜。

沫蝉忍不住扭头问他,“你真喜欢郑多彬?”拜托他这头大黑狼,真的看过韩剧,也喜欢去世那么久了的韩国女星?她还真不敢信。

莫言懒洋洋耷拉着大眼皮,“郑多彬?我不认识啊。我只是说‘我也喜欢她’……”

沫蝉噗一声,赶紧扭头回来垂下头去,真想替民俗老头儿吐一口血。不过莫言的话她倒是听懂了,不过她不愿意搭理他罢了。拜托这头狼别总这么自作多情行不行?

民俗老头儿看气氛差不多了,便抛出今天课堂的重磅炸弹来,“郑多彬自杀死后,于2011年5月,举行了阴魂仪式!”

“嗷——”正查郑多彬查得热火朝天的同学们,被冷不丁吓得齐声叫起来,“老师,不带您这么吓唬人的!”

民俗老头儿呆萌呲着豁牙一乐,“我本来就是要给你们讲阴魂,谁给你们讲影视欣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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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俗老头儿,你好萌~~明早见,周末愉快。谢谢大家昨天的冒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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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沉鱼落雁

“阴婚,又叫冥婚,是为死去的人寻找配偶。5”

“国人传统认为,如果子女未及成婚就死去,在阴间未免孤单,于是便给死去的他们也如活人一般结亲。还有人认为,如果不给死去的未婚者成婚,那么那鬼魂就会留在家里不肯离去,闹得家人不宁……”

“建国以前,阴婚普遍得到民间认可,是‘合法婚姻’,两家还可以真的成为‘亲家’。”

“建国以后阴婚的风俗很长时间销声匿迹,可是随着经济发展,许多富贵人家又开始将这样的风俗找回来,给自己未成年的孩子举行阴婚——虽然都是隐秘的,可是据调查,这样做的人家已经越来越多……”

“当然,咱们中国还是比较低调的,如郑多彬这样的演艺明星公开举行阴婚仪式的,至少我还没听说过。樯”

民俗老头儿口若悬河,中间还出示了许多真实照片——下头的同学们都被吓得一片鸦雀无声,连睡觉的都没了,估计都怕一闭上眼睛就见一对儿小鬼魂在眼前拜天地呢……

饶是沫蝉,后来也觉脊梁沟发凉,仿佛背后总有人在盯着。

——不过也没错,她后面可不有人盯着嘛,所以这事儿跟阴婚没关,跟狼有关烬。



民俗学下课,所有学生都手脚冰凉、脸色煞白地走出教室去。要是有人冷不丁迎面撞上面无人色的这一群人,非也给吓个倒仰不可——这一群,个个都像是行走的阿飘。

莫言和沫蝉当然神色如常。莫言是压根儿不害怕,沫蝉虽说也被阴魂的事儿给惊着,不过惊吓的程度要比那些同学低一些。

两人一前一后走出教室,沫蝉诧异留意到有两个一直坐在角落里的女生。陌生的面孔,仿佛是第一次来听课的,却很特别地没有被吓着,神色如常、眼瞳宁静。

看,高手总是在民间的。沫蝉猜想,这二位八成是经常看鬼片的,胆儿早就练出来了。

沫蝉就将注意力抽回来,想要甩脱莫言。可是这位黑狼仁兄自称是最善于长途跟踪狩猎的,所以怎么都甩不掉。这是人与狼之间的天性差距,沫蝉只能认了,索性停步下来瞪他,“你今儿到底抽什么风,为什么也来听民俗学?”

莫言的目光却也遥遥定在那两个陌生面孔的女生那边。

沫蝉追问,“难道是,为了那两个?”



唉,那也都是美女哎,虽然面容冷了点儿,不过一水儿的尖下颌、黑发大眼长腿高xiong……都是美人胚子。

莫言明白她怎么想呢,忍不住瞪了她一眼,“那两个,一个沉鱼,一个落雁。”

“哟,都用沉鱼落雁来形容啦?果然,是为那两个美女来的呀!”沫蝉便笑了,心说可解放了,他盯上美女之后就别跟她死缠烂打了。

结果莫言气得直翻白眼儿,“我没说她们长得沉鱼落雁!——我说的是她们的名字,一个叫沉鱼,一个叫落雁!”

“夏沫蝉,你大脑真的小到要用显微镜来找么?”他呲牙,“虫类的智商果然不能高估。”



沫蝉气着了,“呸!你才是虫,你们全家都是虫!我是人,高端大气上档次的万物灵长——人!”

莫言无声地笑了。一身黑衣的家伙,当露出一口整齐的白牙时,还真是闪耀好看。

沫蝉骂他归骂他,还是谨慎地问,“你怎么会认识他们俩?还有,你今天为了她们两个来听课,一定是有缘由吧?”

莫言欣慰地点头,“嗯。她们两个都姓冬,是绿蚁她们家的。”

“啊?”沫蝉吓了一大跳,“她们到我们学校来干什么?竟然也来上课……”心下一沉,“她们该不会是来看我的吧?怎么着,替绿蚁出头,想找我打群架啊?”

莫言又忍不住笑,“猜对了。而且如果真的打起来,不用她们两个同时出手,一个你都对付不了。”

沫蝉却没紧张,只是装作紧张地拍了拍心口,“唉呀妈呀吓死我了——当我是白菜啊,我难道不敢报警么?就算她们是女狼又怎么样,别忘了这是在俺们人类的地界呢!”

莫言有点意外,唇角挑得更高,“人类世界果然流行——女汉子。”

沫蝉却扭头去琢磨那两个劲装长发的丫头的名字。5你说沉鱼落雁原本是多美好的词儿,可是现在琢磨起来却是脊梁沟生寒:她们叫沉鱼落雁的意思,是不是说一个看见水里有鱼就得给按进水底给呛死,一个瞅见天上飞过大雁就会一箭射下来、羽穿双瞳啊?



沫蝉叹了口气,“帮我警告她们一下,不许她们乱来;不光是她们俩,还有绿蚁——别忘了这是人类世界,不能将狼族存在的事实暴露出来,否则就是大乱。别让她们因为对我的恨,而坏了大事。”

莫言正色凝望沫蝉,微微叹息——此时的她,让他肃然起敬。

“你放心,我不会让她们伤了你的。”他伸手将她肩头的包包提过来拎在手上,趁着沫蝉不注意,顺手掐过沫蝉的手腕来,黑瞳凝着沉鱼和落雁,轻轻地又咬了一下。

他是在给沫蝉打专属烙印,这是狼群里的规矩。这时候如果沉鱼和落雁再敢为难沫蝉,那就是公开与他为敌了。

沫蝉却囧了,伸手照着他后脑勺就给了一下,“哎你干嘛呢!这是在学校里呢!”



沉鱼和落雁也都看见了莫言的举动,两人对望了一眼,皱眉并肩走过来。两个黑色劲装的女孩子,这样并肩而来,真是英姿飒爽。她们一同在莫言面前点了个头,“二爷。请恕我们在这里不能见礼,回头再向二爷请罪。”

莫言冷冷一笑,“懂规矩就好。我可以不问你们擅自离开青岩的罪,不过你们若敢造次,我绝不饶过。”

“是。”

沉鱼和落雁同时冷冷瞥了一眼沫蝉,绷着小脸儿恨恨离去。

沫蝉说不害怕是扯淡。就算身边有三莫,可是这沉鱼和落雁摆明了是更倾向绿蚁的,要是神马时候被她们两个钻了空子——那真如莫言所说,她绝不是她们其中之一的对手。

“哼,现在明白我在你身边的价值了吧?”莫言能猜到沫蝉的心理,跩跩一抬下颌,“我还不都是为了你?结果你还拿瓶子砸我,你看我头上这个大包还没退呢!”



狼呢,果然是比不上人类会照顾自己哎……莫言住男生宿舍的,竟然真的都没给自己买瓶红花油擦擦。沫蝉带着他上药店,在门口就给他擦药油,忍不住都乐,“你这个人也真是的,这么点基本技能都没有么?”

莫言不忿地咬牙,“你还好意思说!那天要不是我为了帮你,给那个女人改变梦境而伤了元气,你觉得你有机会拎个破瓶子敲到我脑袋!我是狼啊我是狼!”

“别扭的小孩。”沫蝉忍不住在他大包上拍了一下,“看你以后还敢不敢惹我。长记性,听见了吧?”

擦完了药酒,沫蝉也一起坐下来,看看天上流过的云,叹了口气,“莫言,上次是我手重了,对不起啊。我一直想跟你道歉来的,可是又怕你又乱来……莫言,说真的,你别再跟我开那些玩笑了行不行?省得,咱们都不自在。”

沫蝉扭头认真望他,“我还记得在青岩的你。有点清冷,有点孤傲,对我并不待见,可是却帮了我好几回。我觉得‘莫言’这个名字该配的就是这样的男孩儿,也符合状元的感觉,我还是更喜欢那时候的莫言啊。”

莫言闻言闭上眼睛,让午后的阳光洒满面颊,“……我那个时候对你有点清冷有点孤傲,还不是因为我那时候并没喜欢上你!我想要你,只是为了跟小爷争。狼群里的规矩就是这样,强有力的公狼有资格向狼王发起挑战,夺得狼王拥有的一切。”

他睁开眼睛转头过来,“可是后来,我也没想到我竟然真的一点一点喜欢上你了。虫,我知道后来的我小气、别扭、暴躁。可是你明白么,陷入爱河的公狼,原本就是这样的。”



秋日午后的阳光,虽然没有夏天时候那么炽烈,可是却更耀眼,晃得沫蝉眼睛都不敢睁开了。她急忙别开头去,“哎你又来了!不是说了,让你别再乱说了么?”

“我没乱说。”莫言黑瞳幽深,“夏沫蝉,我是真的喜欢上你了。”

沫蝉嘴张成了一个○形。

莫言就更囧了,“唉,身为一头尊贵的公狼,我竟然喜欢上你这么愚蠢的一个人类——我,我真的很有羞耻感啊!可是没办法,我就是喜欢上你了,不顾羞耻地喜欢上一个又慢、又笨、偏偏脾气还坏的女人了!”

他恨恨地一呲犬齿,“你可以自豪地大笑了。愚蠢的人类,你征服我这头骄傲的公狼了!”

莫言终于说出来了,自己也觉舒服多了,便望着她笑,“你跟江远枫分手了,正好我来补上。不必担心没他陪,我比他优秀不知几千百倍!”



沫蝉依旧保持刚刚的姿势,只转了转眼珠,有点不知所措。

从来没拿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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