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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尽量用雨伞遮住腿,而整上半身只能暴露在雨中。
白羽凡见状,俯身下来,朝我靠近,用他雄伟的身躯遮住我头上湿润的天空,庇护住我。
好在这种天气,这个时间,巷子里空无一人,要不然,我被白羽凡抱着的事情,就会成为村子里的爆炸性新闻。
好在白羽凡走得快,他的步伐如同竞走般,大步流星地顺着巷子朝我家走去,所以煎熬的时间也缩短了很多。
白羽凡将我抱到家后,又跑回去了一趟,将我遗落在他车里的包包送过来。
“谢谢”我接过包包,为他今天的帮忙再次道谢。
除了说这两个字,我就真不知道该说些什么了。
曾有那么一瞬间,我闪过邀请他进门,拿弟弟的衣服给他换下的念头,但也只是那么一瞬间而已。
白羽凡听到我的那声“谢谢”后,淡淡地笑了笑,没有多说什么,便告辞了。
005 我的妈妈
“蔡菜,是你回来了吗?”妈妈的声音从厨房那边传来,伴随她声音的,还有“哗啦啦”的流水声。
“妈,是我。”我朝里间应了一声。
水声消失,然后响起细碎的脚步声。
“蔡菜,你们见面……”系着围裙的妈妈笑容满面地从里间走出来。
蓦地,她的笑容收起,转而盯着我的腿,吃惊道:“蔡菜,你的腿怎么了?”
她的眼睛睁得很大,使得眼球上的条条血丝更加立体清晰,纵横交错如同一张猩红的网,看着有些吓人。
我下意识地避开妈妈的眼睛,将视线转到她的身上:“不小心摔倒,擦破了些皮,不碍紧的。”
我会避开妈妈的眼睛,并非她的眼睛多可怖,而是我自己心虚。
妈妈的眼睛就像一条鞭子,每每望上一眼,就抽打一次我的心,又提醒一次我肩上的“使命”。
其实,妈妈原本有一双美丽至极的眼睛,她的双眼皮很深刻,睫毛又密又长,配上她的瓜子脸型,白皙肌肤,年轻的时候被公认为是家乡最美的少女。嫁给爸爸后,依旧是乡镇里最美的女人。当然,这些都是我从外婆口中得知的。
外婆说她结婚后很多年没有生育,原本以为自己不会生育了,但没想到二十八岁那年怀了我妈妈,当时她和外公惊喜得不得了。
妈妈出生后简直比挂画上的婴童还要漂亮可爱,虽然那时生活条件很艰苦,但她和外公都将妈妈视作掌上明珠,宠爱有加,很少骂,从没打过一次,也没舍得让妈妈多干家务活。
听说那时上门来提亲的人将外婆家里的门槛都踩低了,各种条件都有,但最后外公外婆却挑了其貌不扬、家境比较贫寒的爸爸,他们看中了爸爸的忠厚老实。
据说那天妈妈是哭哭啼啼着出嫁的,直到我出生后,妈妈才认命。
只是没想到在我小学毕业那年,爸爸却因车祸去世了,从此妈妈便带着我和弟弟,艰难地生活着。
记忆中,外婆总会隔三差五地来看望我们,手里提着大堆她买的零食,临走前还会塞钱给妈妈,而妈妈总推却不要,于是她们母女就像“打架”似的来回不断地推搡着,而这一幕在每次外婆离去前都会上演。
妈妈清楚地知道不能靠着外婆的接济过一辈子,在生活的逼迫下,她从家中走出去找工作。
妈妈没念过学,目不识丁,最初时,她甚至连十个阿拉伯数字都辨识不清楚,更别提书写她自己的名字了,也正因为如此,她找不到正式些的工作,只能打零散工。
妈妈曾帮人洗过衣服,定过珠片,剪过铁皮,卖过素菜等,那时候邻居们特别同情我们孤儿寡母三人,所以有什么能挣钱的活,都会叫上我妈妈。
后来,通过一个朋友的介绍,妈妈进了一家规模较小的塑料编织厂,成为厂里的一名正式女工,也开始了她为期最久、相对最稳定的一份工作。
塑料编织厂是两人轮班制,二十四小时内白班、夜班不断轮流、循环更替,工作的强度,长期的熬夜,加上心理上的负担,最终将妈妈变成了另一个人。她快速苍老下去,脸色变得蜡黄憔悴,眼角爬满了皱纹,眼睛更是毫无神采,因为充血,总是又红又肿。
小时候,每每看到妈妈的眼睛,我都会很心疼,很难过,总是暗暗地告诉自己,我要快快长大,因为长大了就可以去上班,就可以挣钱了,也就可以帮妈妈分担些生活的重担了。
可是等到我真的长大,等到我大学毕业后回到妈妈身边,我才知道那些都只是我儿时的美好愿望。
因为妈妈告诉我说,干得好不如嫁得好。而妈妈眼中的“好”的首要标准,就是“有钱”。
我不知道妈妈是何时开始有这样的观念,我只知道妈妈的观念就像扎根在了她的脑海中一般,不能撼动分毫。
不管我怎么跟她沟通,怎么苦苦哀求她,她都像吃了秤砣铁了心,不为所动。
脸上冰冷的触觉让我猛然回神,原来是妈妈的手掌轻拍上我的脸。
“妈,什么事?”
“蔡菜,这话应该是妈问你才对吧。你杵着在发什么呆啊?我连叫了你两次都没反应。身上这么湿嗒嗒的,你不难受啊?你是不是想生病?不想的话,就赶快去把衣服换掉!”
006 蔡小姐,你真会说笑
夜幕降临,我站在窗前,看着四周一点点地暗沉下去,由昏暗渐渐变得模糊,最后完全淹没在黑暗之中。
明天,就是婚礼了。
没有紧张,更没有喜悦,有的只是一身的凄凉。
我曾经不止一次地幻想过自己的婚礼,那是一个西式的婚礼,在一个教堂里,我穿着雪白的婚纱,在亲朋至友的目光中缓缓走向他,他远远地笑望着我,是那种很幸福的笑容。我走到他身边,他牵起我的手,我们在神父面前宣誓,不管疾病、饥饿、还是贫穷,都会爱着对方,永远不离不弃。
不离不弃。好美的誓言。
只可惜,在冰冷的现实面前,它是那么地苍白无力。
心底倏然浮起一种物是人非的感觉。
房间被妈妈收拾过了,她将我房间的很多东西都搬去了其他房间,所以此刻房间显得格外空旷,除了一张床,一张小圆桌,一个红色小箱子后,再没有其他。
小圆桌子上摆放着一对造型古朴的银灰色烛台,以及一对灯盏。烛台上插着两只未点燃的红蜡烛,灯盏里倒着三分之一的香油,两条大约五厘米长的灯芯在香油里浸泡着。据说出嫁那天,女方被男方一迎接出女方家门,女方父母就要将蜡烛和香油快速点燃,寓意女儿女婿的日子过得红红火火。
当然,这些婚俗都是妈妈在我房间里捣鼓这些东西的时候讲给我听的,她还絮絮叨叨地讲了很多,交代我要记住这个记住那个。她讲的起劲时,我正在神游太虚,根本没听进去多少,只是“嗯……哦……”地机械回应着。
夜渐渐深了。
浓墨一样的天上,连一弯月牙、一丝星光都不曾出现。偶尔有一颗流星带着凉意从夜空中划过,炽白的光亮又是那般凄凉惨然。
妈妈轻声推门进来,她开了灯后,突然看见我站在窗前仰望星空的身影,吓了一跳,皱起眉头数落道:“蔡菜,这都几点了?怎么还不去睡觉?不要忘了四点半还要去影楼化妆的!”
“妈,你不是也还没睡觉吗?”我转过身,对妈妈笑了笑。
妈妈瞪了我一眼,低斥道:“死丫头,你能跟妈比吗?妈熬夜都习惯了。你是新娘子,要是没睡够,明天就不漂亮了。赶快上床睡觉去!”
在妈妈的催促与监视下,我乖乖地上了床,躺进被窝,闭上眼睛。
不知道妈妈在房间里窸窸窣窣地弄什么,然后就听到灯“啪”地一声被关掉了。
妈妈出去后不久,我睁开了眼。
我无意假寐,可辗转反侧,怎么也无法入睡。
明明是一段作秀婚姻,却不知为何心绪会波动起伏。
从床上坐起,我深叹了一口气,打开灯、下了床,走到红色小皮箱前。
皮箱是妈妈为了“婆婆开皮箱”的习俗而特意购买的,皮箱里是折叠整齐的几套新衣服,一律都是喜气的红色。虽说欧家什么都不缺,只要新娘子嫁过去就行,但妈妈还是象征性地买了几套衣服放进箱子里。
我的手伸向衣服的最底层,那里有一本厚厚的日记本,淡蓝色的软皮封面,侧面带着密码锁,还有一本八成新的文学期刊。
拿出那本期刊,我坐在床头,翻至其中一页,这页有一篇简短的诗歌--《梦想》。
尽管内容我早就熟记于心,甚至可以倒背如流,但我还是在橘黄色的白炽灯下,一个字一个字地轻读出声:
“我
是飞鸟
我收翅从高山颠坠落
气流的冷暖
交替触摸翻飞的毛羽
放任的自由
在耳边的呼啸声里展翅
触地刹那
我振翅飞升
优美的飞行弧度
让我自豪于战胜地心引力的快感
我是一只飞鸟
飞是本能
飞是上帝赋予的权利
在万万尺的高空
我要翱翔的影子
丈量
大地的起伏
和人间色彩的变幻”
念完最后一个字,起伏的心底荡起层层涟漪,眼睛也紧跟着微微湿润了。
我不断地重复念着这首诗歌,直到最后泣不成声,再也无法念下去。
这样的行为纯粹是在“找虐”,可我却乐此不疲地做过很多回。
当,思念一个人的时候,压抑的时候,难过的时候,还有,睡不着觉的时候。
四点半的时候,妈妈准时出现在我的房间。
其实她没必要叫我起床,因为这一夜,我几乎无眠。
她发现我的眼睛红肿,我搪塞着说自己没睡够。
妈妈没有再说什么,她转身去了蔡奇房间。
不久,睡眼惺忪的蔡奇出现在我面前,原来是妈妈不放心我一个人打出租车,硬是让蔡奇陪同我过去。
家里出来的时候,天依然是黑的,路上车辆很少,出租车一路疾驰,我们到达市区最有名的“皇冠”影楼时,差不多五点。
其实镇里也有好几家影楼,但妈妈坚持要我去这家,她固执地认为市里的化妆师水平比镇里的就要高,所以她不在乎市区离我家要半个小时的车程,也不在乎要多花上好几倍的钱,她在乎的是她女儿漂亮的形象。
只可惜,我会令她失望。
因为是一年中的最好日子,所以结婚的人全凑一块了,偌大的影楼里处处都是人,有幸福等待着化妆的新娘,有陪同新娘而来的亲朋好友,以及影楼里的忙碌着的工作人员。
在这些陪同人中很少看到男性,蔡奇觉得别扭,就窝在楼下的沙发上睡觉。
接待人员将我带到二楼的其中一个化妆室外,让我先坐在长椅上等待。长椅上还坐着五个已经在等候的少女,她们此刻个个都好奇地翘着头往化妆间张望着。
通过化妆室完全敞开的大门,可以很清晰地看到化妆师给新娘子描眉画眼的情景。
化妆师是一个三十岁左右的女人,长相普通,但却很有性格。为什么这么说呢?因为她没有化妆,素面朝天,皮肤也不大理想,额头跟下巴处还有几颗痘痘清晰可见,这点完全颠覆了印象中化妆师的形象,但她的真实和勇气却让我瞬间对她产生好感。
身边的短发女孩凑过脸来,她压低嗓音,质疑道:“诶,那化妆师的形象怎么这样啊?真怀疑她化妆技术行不行啊?”
我没有回答,只是淡淡地笑了笑。
等待的时间极其漫长而无聊,我调整了下坐姿,阖上眼皮,趁机打个盹。
再次睁开眼已经是一个小时后了,工作人员将我唤醒,说很快就轮到我了。
这时,方才坐我身边的那个短发女孩从化妆室走出来,她完全判若两人,若不是凭着她身上的衣服,我还真辨认不出她来,她的脸上全然没有方才的担忧,而是极其满意的笑容。
我刚踏进化妆间,那名化妆师对我笑了笑,招呼我道:“蔡小姐,请坐吧!”
在椅子上坐下后,我看到她胸牌上名字,方婷。
方婷看着我的脸足有一分钟,真诚地对我说道:“蔡小姐,说真的,你的脸很完美,完全找不到需要修饰的地方。我怕化了妆后,反而破坏了你的美丽。”
我淡淡地笑了笑,一字一句认真道:“方老师,我不需要漂亮的妆容,如果你能帮我化得难看些,我会真心感激你的。”
方婷呆愣住了,随后不自然地笑了笑:“蔡小姐,你真会说笑。”
我低叹了口气,幽幽然开口道:“方老师,你有所不知,半年前我男朋友出了车祸,他的脸受了很严重的伤,可以说差不多是毁了。虽然整形手术做了几次,但效果不尽人意。他原本就不是很自信的人,这事发生后就更自卑了。因为这个原因,他跟我提过分手,而我也是因为这个原因,才会将我们的婚期提前的。方老师,我知道我的要求会让你很为难,我也知道这么做,也许你的名誉会受损,但我还是要恳求你帮帮忙,希望你能满足我的心愿。”说完这些话的时候,我硬是逼着自己挤出了一滴眼泪。
方婷不知道是被我良好的演技打动了,还是她原本就有一副菩萨心肠,总之,我听到她这么对我这么说:“蔡小姐,你的要求确实让我有些为难,毕竟做了十来年的化妆师,我还从没弄糟过一张脸。但今天,我却希望能尝试一次。”
007 执子之手,被其拖走
一个小时后,我下楼去找蔡奇。
蔡奇这小子睡得真够沉的,怎么唤他都没用,只得用力地将他的一只耳朵拧住,快速扭转了一圈。
蔡奇“啊”了一声,同时整个人从沙发上弹起,一双如黑玛瑙般的眼珠怒瞪着我,朝我咆哮道:“喂!干什么啊你!”
“喂什么喂!回家啦,小子!”我拉起蔡奇的手往外走。
蔡奇杵在原地不动,乌溜溜的眼珠子直愣愣地看着我,良久才缓过神来:“蔡菜……你怎么完全变了一个样?这,这也太……太失真了吧?”
“新娘妆都失真的啦。”我不以为然地笑笑。
妈妈的反应跟蔡奇比,有过之而无不及,她的嘴巴张了又张,却发不出任何声音,完全是一副哑巴吃黄连,有苦说不出的样子。估计对于坚持要我去“皇冠”影楼这个决定,悔得肠子都青了吧。
事实上,我觉得还好。
跟我以往的行径相比,方婷算是很善待这张脸了。她没有在我脸上“种麻种豆”,也没有将我描成“斜眼歪鼻龅唇”的样子,她只是【文】运用她精【人】湛的化妆技【书】巧以及色彩的【屋】巧妙变幻,不留痕迹地掩去了我的夺目光华,从而营造出一份极其自然的中等姿容。
我想,若时间来得及的话,妈妈保准会要我去别的影楼重新再化一次妆的。
好在没过多久,迎亲队伍就来了。
一身高档合体的黑色西装,衬得欧沐臣颀长的身材愈发有型,额前那几缕栗色的碎发很是飘逸,配上他那希腊神祗般的俊颜,外型完美得令人找不到一点瑕疵。
欧沐臣用眼角的余光瞥了我一眼,同时对我妈点了点头,然后用一种男性特有的磁性声音说:“妈,我来接蔡菜。”
这一声“妈”,让我妈笑得合不拢嘴,她热情地招呼欧沐臣以及陪同人员们坐下,随后让蔡奇给他们端上一碗碗刚出锅的糯米小汤圆。
蔡奇长的像爸爸,虽说不是花美男,但也算是耐看的那种,今天他破天荒地西装革履,样子很正式,也很衬他宽肩长腿的体型,虽然外型上不及欧沐臣的俊美帅气,但蔡奇的迷人笑容却为他增添了不少的魅力,跟毫无表情的欧沐臣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蔡奇双手捧着瓷碗来在欧沐臣面前,很有礼貌地对欧沐臣说:“姐夫,请吃汤圆。”
欧沐臣接过瓷碗,象征性地吃了一口,便将瓷碗递交到了蔡奇手里。蔡奇笑着将瓷碗收回,进了厨房,随后又用茶盘端出了一碗碗红枣汤。
欧沐臣的样子微微惊讶,显然没料到还要再吃一碗。
可是我家乡的习俗却远比他想象的要繁琐,所以当蔡奇第三次端着茶盘出来请欧沐臣吃莲子汤时,欧沐臣的眼底浮现一丝不耐之色,虽然瞬间消逝,但还是被我捕捉住了。
这次欧沐臣只是用调羹碰触了下嘴唇,随后便放下手中的瓷碗,站了起来,开口道:“妈,车已经在村口等了,我们走吧。”
“好,好,走吧。”我妈笑着连声说好。
在噼里啪啦的鞭炮声中,我硬着头皮挽住欧沐臣的臂弯,和他一起往村口走。两位可爱的“小天使”跟随在我身后,帮我提着过长的婚纱裙摆。
在我们的身后,是浩浩荡荡的队伍,除了迎亲人员外,还有我家这边要过去的亲戚们。
令我感到惊诧的是,我家门前一直都是冷冷清清的,哪来的这么多亲戚?仿佛一夜之间突然从地下钻了出来,而且里面还有很多张我完全陌生的面孔。真不知道这些人,早些年都干嘛去了?
也许,这就是世态,就是现实。
从我家走到村口不到五百米路,但这一路上,全是驻足观望的村民们,甚至还有邻村的村民们,他们将并不宽敞的水泥路挤得水泄不通,那情景完全不亚于村里十年一次的“庙会”。
毕竟,一辆铺满鲜花的加长白色林肯,率领着上百辆豪华轿车来迎亲的,在这个村子还是史无前例的,更何况出嫁的还是寡妇陈玉华的女儿。
村民们交头接耳,品头论足,脸上什么样的表情都有,有羡慕的,有嫉妒的,疑惑的,还有瞠目结舌的。
因为走在最前面,所以我看不到妈妈的表情,但我能想象她笑歪了嘴的样子。因为她终于达成夙愿,在万人的艳羡中,将女儿嫁入了豪门,她终于风光体面了一回,从今往后可以在村子里仰着头走路了。
而那些沾了光的亲戚们,也应该是一脸的喜悦吧。毕竟在这么众目睽睽之下,就算他们心里不喜悦,也会佯装出该有的样子,毕竟谁也不愿意落人口舌。
全场最严肃的,是我跟欧沐臣。
我曾无意间瞥到欧沐臣的侧脸,他的脸部线条很硬,嘴角微抿,周身散发着一种“生人勿近”的信息。
这种倍受“关注”的感觉确实不怎么好,所以我能理解欧沐臣为何步履匆匆。
但理解却不代表认同,因为我脚下踩着十公分的高跟鞋,犹如踩着高跷般,连走路都得如履薄冰,还怎么可能脚下生风呢?
我用手肘捣了欧沐臣一下,并在欧沐臣斜眼看我的时候,轻声对他说:“走慢些,我跟不上。”
欧沐臣将眼眸收回,他的嘴角冷冷地勾了勾,我保证他是听到了,可是他的步子却一点也没有缓减下来。
不但没有减下来,反而比之前更快了,他就像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