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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我就是忍不下心,“你醉了,进屋睡觉吧。”
“不管你到底是怎么‘喜欢’我,我都愿意,明天我会和王赫玉分手,然后……”她的脸通红,不只是酒的作用。
“进去吧,外面凉。”我知道再争下去也没有结果,倒不如自欺欺人地期待她明早醒过来忘记这件事。
回到的士上,司机师傅一脸憨笑地看着我,想必这一会儿计价器没少蹦跶。
“南站。”
“哎。”师傅爽快地应了一声,然后动作麻利地发动车子。
这都什么事儿啊?这一个月发生的事,比起几年相加都多。不过,我又有什么权利抱怨呢,不都是自找的嘛。
第二天早上,没有设定闹钟,却被亚伦的来电吵醒。
“干什么,才几点?”我又闭上眼睛,慵懒地斥责道。
“孬孬和梁雪分手了。”
“啊?”我猛地睁开眼睛,从床上坐了起来,像被针扎了一样。“梁雪真的提分手了?”不过我早就该想到,她不只说说而已。
“你们昨晚干什么了?”
“什么干什么了?你以为我是你呀?”我说。“我就把她送回家而已。”
“我也奇怪呢,按理说你该不会做什么,至少昨晚不会。”
“你那张破嘴,就不能不说那些没用的废话吗?到底怎么回事?”
“我也不清楚,但和你想得不一样,不是梁雪,而是孬孬提出的分手。”
“什么?”我更加吃惊地从床上站了起来。忽然,我想起孬孬昨晚最后的笑,难道说,那时便已有了这个打算?
我匆忙赶到有家,孬孬和亚伦都在。
“为什么分手?”我懒得绕圈子,直奔主题。
孬孬耸了耸肩,笑着说:“不是因为你,只是我和她真的不合适,我还是更喜欢‘妖孽’一点的。”这个回答很诚恳,又不失幽默,最重要的是不伤任何人的面子。
我叹了口气,拍拍孬孬的肩膀,想说点什么,又不知如何开口。可以说连续经历了亚伦和阿芬、我和梁雪两件事后,他该伤痕累累了。但到底伤的有多深,他不露给我们,我们真的无从知晓。
站在有家门口的路边,三个大男人吹着冷风,互相无奈的笑着。
忽然,手机铃声响起,我接起电话:“喂?”
“喂什么喂?你这几天跑哪儿去了?”电话里传来一个火爆的声音,是翠儿。“你回来是帮我准备婚礼的,但我已经一个礼拜没见到你了,我还以为你人间蒸发了。”
“你的婚礼不是在下个月吗?”我说。
“你过糊涂了吧?这都11月了,就剩一周时间,你觉得准备婚礼的工作很轻松是吗?你知不知道我每天有多忙?我得定婚庆公司,和他们选酒店、选婚车、选装饰品,还得去婚纱店选礼服,去酒庄选酒,去蛋糕店试吃蛋糕,还得找广告公司剪辑婚礼现场放的视频……”
“好好好啦,”我得制止她,不然她能口若悬河地讲上一整天。“对不起,我过糊涂了。你告诉我,今天要做什么?”
“嘿嘿,”她故意顿了一下,然后挑着怪调说道。“今天选酒,你的最爱。”她知道,她抓住了我的弱点。
“好的,把地址发到我手机上,我马上就出发。”我的确有些迫不及待了。“对了,我能带两个朋友吗?”
“好啊,人多热闹。”
第二十五章 维也纳回来的女人
挂断电话,我就和亚伦、孬孬开车直奔中江路。
路上,亚伦问起陈姗姗,我坦白地把所有事都讲了。本以为他会幸灾乐祸一下,但出奇的却沉默起来。
许久,他才道:“你还是喜欢金鑫吧?”
我摇摇头,“不,我已经放下了。现在她和周宇一起很好。”
“你呀你,太不坦诚,喜欢就喜欢,管她怎么想的,按照自己的意愿去追嘛。喜欢不是因为对方同意,而是出自内心。”亚伦装起一副学者范儿。“况且她也没说过不喜欢你,说不定,这妞想一脚踏两船呢。”
“胡说,”我白了他一眼。“她不是那样的女人。”
“看吧,你这么护着她,还说不喜欢?口是心非,这可不像你张诺的风格。”
“我也不知道,毕竟和这几个女人都相识不到一个月,谈什么喜不喜欢,爱不爱的,似乎太过草率。”
“你什么时候这么优柔寡断起来?一见钟情的事儿不天天发生嘛,怎么就能批判人家不是喜欢,不是爱?”
“爱,是什么,似乎离她越近,越看不清楚。”
“看不清楚,就去摸摸,那样更真实。”亚伦一脸淫笑着说。
“我说,”开车的孬孬插话进来。“你们别老说那些我听不懂的话,说点白话成吗?”
“开你的车吧。”亚伦藐了他一眼。“你还太嫩,自以为谈过恋爱,其实都只是小孩儿过家家。我和阿诺聊的都是人生哲学,你,少儿不宜。”
“别,”我挥手道。“别把我划分到和你一类里,要说孬孬是小孩儿,你也顶多就是幼儿园大班,高不到哪儿去。”
“你别总拿旧眼光看我,自从经历了这几件事后,再加上和于淼在一起,我自觉成长了不少,境界也提高了。我现在能理解你当时说的话了,也想只和一个女人一起,甚至憧憬一下婚姻。”亚伦道。
我点点头,“听起来是有长进,不过,还有待考察。既然决定了和于淼好好交往,可千万别再朝三暮四了。”
“放心吧,不会的。”
不可否认的,亚伦的确有改变。但对于要狼改掉不吃肉的习惯,很难,这一点我深有体会。
看看表,9点半钟,陈姗姗此时应该正在机场。她是否正站在安检口,满眼恍惚地对着门口看?等着一个绝不可能出现的人。她从没在我面前哭过,但我能看见她心里的泪,哗哗直流。
“阿诺,”亚伦忽然叫我。“你觉得这个世界有‘真爱’吗?”
真爱?这可是个高深的问题。“没有。”我说。
“为什么这么说?”孬孬问。
“爱,本就是种错觉,爱得多浓在于错得多深。等有一天知道错了,爱也就不在了。所以既然是错,又何谈真与假呢?”
亚伦点点头,“那么多爱得海誓山盟的男女,分手后都恨不得互不相识,曾经的甜言蜜语,如今却懒得多说一句寒暄,大概就是你说的这种情况吧?”
“所以,爱是场白日梦,梦醒了才知道是假的,是错觉。”
红灯,孬孬把车停住,回头问:“这么说,人不该有爱?”
“不,人当然需要去爱,虽然是错的,但却不乏美好。”
“可明知是错的,还去爱,岂不自欺欺人?就像有些人去吸毒,求的只是一时的痛快,可过后呢?是更多的痛苦。”
“恩……”我想了想。“你的这个例子并不恰当,但的确有一点是对的,人们在追求有利的东西,而对有害的视而不见。不过,每个人都有自恋性,总认为自己是特别的、特殊的,别人的悲剧不会发生在自己身上。就像买彩票,都知道不容易中,但还买,因为别人不中不等于自己不中。”
亚伦听得直挠脑袋,“你们跑题跑远了吧,说‘真爱’!”
“‘真爱’,就跟爱情一样,只是美好的愿望。每个人对于它的理解都不同,我想大概永远不‘醒’的爱情就是真爱吧。不是有句话说,如果爱是错误,那就让我们将错就错吧。”
“是呀,就错上加错、一错到底吧。”亚伦一脸甜蜜地笑。
我说没有真爱,并不等于我不相信爱,而只是用消极的态度更深层地剖析人们所不愿触及的带刺的一面。很多失恋的人会哭,谁能真正了解,哭是因为伤心,可伤心是因为什么呢?是委屈、是愤恨,还是因为这场名为爱情的战役中,自己输了?大叫着“凭什么”,不服气地,只有用哭来发泄。我说得不对吗?那对的是什么?
讨论暂告一段落,我们来到一家小酒庄的门口,刚一下车,就听到翠儿的大嗓门:“你怎么才来?驾牛车来的吗?”
又见到这张熟悉的面孔,很亲切,很温暖。翠儿不算漂亮,但很有气质,总是挺直着腰,好像女兵出身。离着老远就看到那一张永远合不上的嘴,因为她爱笑,也因为她有两颗兔牙。
“气色不错呦!”这是我跟她打招呼的方式,她的皮肤很好,晶莹剔透的像果冻。
“少贫,快帮我选酒。”她说。
“没问题,”我闪了一步,把亚伦和孬孬让了出来。“这不,我特意带来两位,都是把酒当水喝的行家。”
我为他们互相介绍后,翠儿为我们引路,往酒庄深处去。
“我们先进去边选边等,还有一个人会来。”
“还有人会来?是谁?”我问。
“安茜。”
“安茜?”我吃了一惊。“她来上海了?”
安茜是翠儿的高中同学,也是比我小三届的学妹。我见过太多长得像王菲的人,唱歌那个,但她是我见过最像的。她很爱笑,但笑得很忧郁,说话也是慢条斯理,看起来比实际年龄成熟很多。
因为相貌出众,追她的人自然不少,其中有很多有钱的、有才的、有理想有抱负的,但她最后竟选了一个在足球队里坐冷板凳的黑小子——石允。这小子和我同一年级,是十班的差生,长得面如黑炭,因此得一外号“大非洲”。眼窝深陷、鼻刁如钩、嘴唇恶紫,一幅不善之相,倒是身材很精壮,像打了瘦肉精。他的嘴巴很油,很会说笑话,要是脚法有嘴巴一半的能耐,也不至于坐在场边直到毕业,屁股都没离开板凳。不过尽管如此,他还是把继吴琼之后的新一代校花哄到了手。很多女人总是想,精品男不可靠,于是找平庸男,结果还是被劈腿,安茜就是这样。石允正是靠着一张平庸的脸,把女人哄得飘飘欲仙,换来左拥右抱。
许多朋友看不下去,劝安茜分手,安茜则轻描淡写地笑道:只要别让我看见,随便他。
常在河边走,没有不湿鞋。终于,石允带一个初中生在音乐教室鬼混的时候被安茜撞了个正着。安茜是去取之前上课时落下的乐谱,结果一开门就看到了一个黑黝黝的屁股。她没有马上离开,也没有大发雷霆,而是自然而然地走到课桌旁,取回乐谱,冲着呆住的石允说了声“继续,别理我”,然后离开。
那之后,他们分手了。翠儿常带她找我和王菲、吴琼喝酒,我还总拿她和王菲开玩笑,说叫王菲不像王菲,不叫王菲的却更像王菲。算一算,6年不见了,不知道她现在怎么样。
“她刚从维也纳开完演奏会回来,”翠儿说。“会在这儿待两周,参加完我的婚礼再走。”
“她终于实现了自己的音乐梦想,我也为她高兴。”我若有所思地道。
亚伦和孬孬已经在女酒侍的陪伴下开始品酒了,有酒自欢,根本不用我来招呼,只是我怕他们一会儿会喝得烂醉如泥。亚伦的魅力我是知道的,与一个陌生女人成为熟人只需要十分钟。而此时女酒侍已经晕晕乎乎的,竟与亚伦你一杯我一杯地对饮了起来。不时聊聊酒,不时聊聊人生,好似相见恨晚。
孬孬则在一边,细细品嚼,估计在想调配新酒的方法。
“喂,你们俩,我们是来试酒的,不是来一醉方休的。”我走过去,制止道。
“这酒真不错,你也来尝尝。”亚伦把酒杯递给我。
“恩,”我尝了一口。“的确不错,翠儿,就选这一种吧。”
“这酒叫‘缘来’,是用极为稀有的葡萄品种搭配一些自然香料发酵的,是我爸爸为了纪念我妈妈而造出的。”原来这个小酒侍就是酒庄主人的女儿。
“哦,这就是‘缘来’啊,我就是冲它来的。”翠儿也是听朋友介绍过,才来这里。
“而且名字也很好,很适合用在婚礼上。”我一口气把杯里剩下的酒都喝掉。
“翠儿。”有人叫翠儿。虽然隔了6年,但这声音我还是很熟悉——安茜。
“哇,王菲?”亚伦和孬孬,连同女酒侍也一起惊讶道,并不出乎我的意料。
一袭白色长裙,婉约而利落。还是那头长发,还是那副处变不惊的脸孔。“好久不见。”她先我一步说出这句话。
“好久不见。”我望着她迷离的眼神,不禁想起了当年的温柔。
那是在我和王菲、吴琼分手后,我常到夜市喝酒,本来只是一个人。恰恰安茜也在,于是我们两个沦落在感情高速的同路人,第一次无意间凑到了一起,并燃起寂寞的火花。
我们都知道这份感情的短暂,这份感情的虚幻,但是又都情不自禁。她比我小,却像姐姐一般对我呵护万分,让我沉浸在无限温柔中,感情的伤也愈合的快了。去纽约前的日子,都是她陪我度过的。
临走那天,我们在机场道别,与平常出门前一样,拥抱、接吻,不说一句话。就这样,我离开了,再次见面就直到了今天。
“你们傻站在这儿干吗?”亚伦重重地拍了我一下。“看你俩的眼神,就像在互相意淫一样。”这家伙说话,从来都口无遮拦。
“别乱说话。”我狠狠瞪了他一眼。
他会意了,知趣地转身:“你们继续,我再去喝点。”
“呵呵,”安茜笑着,还是那么忧郁从容。“这人挺有意思的,说话够直白,也许我们也该像他一样。”
“也许吧。”我似乎明白,也不明白安茜的话。
“你是什么时候回国的?”
“刚回来一个月,为了参加翠儿的婚礼,完事后我还是会回纽约。”
“你们啊,”翠儿撅着嘴说。“要不是我结婚,你们谁也不回国,所以为了见你们,我才不得已出卖自己的幸福。”
“瞧这话让你说的,你就算不结婚,给我打个电话,我敢不回来看你吗?”安茜说完,和翠儿抱在了一起,两个人的眼眶都有些湿润。
选好了酒,我们准备回去。我问安茜:“你住哪儿?”
“离这里不远,虹桥的MAR。”
“我送你。”
“送什么送啊?”亚伦凑过来。“去‘有家’吧。”
“有家?”安茜问。
“是家酒吧,”我说。“你要是没什么事,就和我们一起吧。刚刚你没有试到酒,亚伦拿了两瓶,让孬孬调给你尝尝,我晚上再送你回酒店。”
“对啊,你也去吧。”翠儿说。“我就快结婚了,能泡吧的时间也不多了,就当陪陪我。”
“听名字很有趣,好,我去。”安茜答应道。“另外,阿诺,我还有事相求。”
“什么事?”我问。
“把你的手机号码给我。”
“啊?”
我疑惑着把手机号码告诉她,没过一会儿,就收到一条短信:“请你做我的男朋友,一周。”
第二十六章 男友,一周
有家里,人还是那么寂寥,而且总是陌生的面孔。好像来这里的不是客人,而是被社会摧残得伤痕累累的病人,“大医院”得排号,所以来这种“小诊所”,治好了就走。而我和亚伦,是那种病入膏肓的,治不好了。
孬孬端来四杯酒,是亚伦从女酒侍那儿不花钱骗来的那两瓶。
“味道不一样了?”我品了一口,舔了舔嘴唇。“有点咸,还有点清淡的甜,加了……不是苏打水,不是七喜,是什么?”
大家都尝了尝,亚伦先猜:“红牛?力克?”
翠儿猜:“维他命?”
安茜一口气全都喝掉,然后不好意思地说:“没尝出味道,能再来一杯吗?”她这喝酒的习惯是跟我学的,喝啤酒喝出来的,没那慢性子一点点地品。
“孬孬,别卖关子了。”我说。“快说里面兑了什么?”
“提示,水果汁。”孬孬还是不肯直接告诉我们。
“颜色还是红的,难道是石榴汁?”翠儿说。
孬孬摇摇头。
“火龙果?”亚伦开始瞎猜了。
“安茜,你也猜一下,红色的水果。”我说。
“草莓?樱桃?西瓜?”她连着猜了三个。
孬孬继续摇头,我也摇头。
“我已经猜到了。”我说。“首先说这种水果与葡萄的相同之处,甜、微酸。我尝到了与葡萄不同的甜味,但酸味我忽略掉了。直到我尝到了咸,才想到它。”
“有咸味的水果,怎么可能?”翠儿不信。
“这种水果还对男人有好处,亚伦,能猜出来了吧?”我笑着说。
“番茄?”亚伦的眼睛亮了起来。我就知道他能猜到,他对各种补身的自然食品都很清楚。
“是番茄汁。”孬孬强调道。“我发现这两种味道搭配在一起特别好。我还起了新名字‘缘来诗尼’。”
“缘来诗尼?”亚伦费劲地跟着念了一遍。
“就是‘缘来是你’的谐音。”孬孬解释道。
“真有你的,想了这么个俄罗斯人说中文的调儿。”我点点头。“不过,味道值得一赞。”
“番茄哪有咸味儿?而且它不是蔬菜吗,什么时候变水果了?”翠儿边端详着酒杯边自言自语。
“快,孬孬,”亚伦举手道。“把那两瓶都给我兑了,拿上来。”
孬孬拎着酒朝吧台去了。
大家继续喝酒聊天,我则看向安茜,想着手机里的那条短信:“请你做我的男朋友,一周。”
到底什么意思?我刚想凑过去问,这时翠儿的手机响起来,是史士绅。挂掉了电话,她便起身,我送她到门口。
一辆奔驰停在门口,这种车平常可不会停在有家的外面。一个一身正装的男士站在车前,但他不像周宇那么严肃,而是十分的“慈祥”,这是我唯一能想到的形容他的词。似乎比上次见面又胖了一些,这大概和他的性格有关,标准的好好先生,从能忍受翠儿的百般刁蛮就可以看出来。
“嗨,姨夫,晚上好。”我叫道。
“嘿嘿,”这声笑也很憨厚。“你还是叫我‘绅士’吧,姨夫,我听着实在别扭,嘿嘿。”绅士,是我照着他的名字起的外号。
“真不好意思,翠儿把车借给我,结果让你成了她的车夫,天天还得接送。”那辆Mini是翠儿的。
“没关系,我很乐意做这份工作。”他挠挠头,傻笑道。
“你敢不乐意?”翠儿走过来,照着史士绅的胳膊狠狠地拧了一把。
“乐意,乐意,嘿嘿。”他边揉着胳膊边说。
看着两人小打小闹的情趣,我一时间又动了想结婚的念头。不过只是一瞬间,转眼便烟消云散。
送走了这一对儿,我回到酒吧里,沙发上只剩安茜,亚伦不知了踪影。
我指了指桌上的空杯,问:“亚伦呢?”
安茜耸耸肩,说:“他喝完酒便去‘打猎’了,他自己是这么说的。”
“哦,呵呵。”我搓了搓鼻子。
我就怕她继续问下去,可她还是问了:“‘打猎’是什么?”
“呃……就是泡妞,只不过换了个说法。”我很认真地向她解释,因为我知道她不是明知故问,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