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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日满藤-第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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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还有两章就进入第三回,最近比较有感觉,就多存点稿吧

正文、最美不过相遇,你是前生注定的缘(一)

第二天,吃完早饭后,陈鸳鸯带着沈俞晔上山。

走过路口的弯弯小桥,淙淙的流水哗哗直流,水势因着夏日里频频又出奇不意的几场暴雨呈现出暴涨趋势。一排葱郁茂盛的竹林下,几个欢快的声音飘入耳际,绿荫隔绝出的凉意世界里,几个熟面孔正有说有笑着。鲜艳的衣服随着清澈见底的水流一会儿扬起,一会儿沉下,描绘出一幅活色生香的生活图。阵阵而起的捣衣声,配合着流水,是早晨里最动听的音乐。一路走来,可以看到没有系绳随意走动的黄牛吃草,时不时就笨重奔跑的鸭子,还有随处蹦跶散发着惬意意味的狗,一派娴静,又一派温馨。不同于静安沉静又匆忙的早晨,曲离的清晨带着大自然最朴实也最原始的姿态,连带着一眼望不到尽头的绿意深深,抬头就能看到的湛蓝天际,以及脚下分外松软的草地,沈俞晔走在清风拂面的乡野田间,呼吸处都是最自然的芳香。这样的清晨,美好的心情也从此刻蔓延。

桥下的世界是与水相融的世界。洗衣服的阿姨婶婶们大都认识陈鸳鸯,见她带着一个大棒小伙子从桥边穿过,一个个都眉梢带笑,脸上慈爱纷纷。陈鸳鸯也含着笑一一点头而过,这些邻里街坊们传达出的点点祝福,她心领神会。王阿姨甚至冲沈俞晔招呼,让他中午来家里吃酒。曲离是酒之乡,酒清香中带着点甜,清甜中又带着点涩,入喉就让人沉醉。就像曲离的人,质朴淳厚,简单乐天。不过区区一晚。沈俞晔就感受到这个小小地方的动人之处:虽位于繁华静安的边隅,四面环山,通往这里的公路也九曲回肠。房屋甚至没有静安的三分之一高,但随处就飘散开的袅袅炊烟。远远相见就不忘打招呼问近况的路人,长幼有序,分外亲和的家家户户,都是被现代化武装的静安未曾有过的味道。这飘荡着点点花香的曲离,带着童话故事里才有的睦邻有爱,每一个人脸上都荡漾出对现世的满足,孕育出的每个人,都带着陈鸳鸯身上的温暖气息。一方水土养一方人。巍峨的山,浩淼的水,连带着人杰与地灵,才让这里的每个人都这样快乐。

穿过石桥,沿着公路一直往上走,一条窄窄的山路出现在面前。陈鸳鸯叉着腰指着目光所及的某个小黑点,冲着沈俞晔嘿嘿直笑:“喏,三色寺就在那。看着有点远,我们慢慢走,路上说说话什么的。一会儿就到了。其实我是个没有信仰的人,当然也不信里面那座供了那么多年的菩萨。但三色寺算是我们这最负盛名的寺庙,沿路的风景也很美。加上寺里的斋饭远近闻名,又因着它的几个景致,来到曲离的人,都会上山拜拜佛的。我们不必带着这样的崇敬与虔诚,就当作夏末秋初的一场秋游,一路游山玩水,走到哪算哪。”

沈俞晔轻轻将陈鸳鸯脖颈间掉落的一根头发拿掉,又极其自然地握住她的手,嘴角笑容满满。只轻轻回答了一声‘好’。今日陈鸳鸯穿着一身简单舒适的深蓝色运动服,头发也高高扎起。眉眼里温柔的一抹笑,就是她素面朝天里最恰当的装扮。白皙的皮肤从耳垂逶迤到脖颈。胸前的三色堇随着略显激动的动作一荡又一荡,闪过沈俞晔的眼眸。眼前是拾级而上的层层石梯,满眼尽是苍翠,不时飞过的不知名鸟划过天际,山风耸动着错落的林木,松脂香混合着清新的泥土味道,直直窜入鼻内。每一声呼吸都杂糅着清香,每一次抬腿,都是与大自然的亲切碰触。已经穿云破层的阳光,轻轻洒在蓊蓊郁郁的林间,再落到两人身上时,已经轻柔地没什么温度,它们又顺着枝桠,投下一个又一个光斑,灵动又可爱。

陈鸳鸯执着沈俞晔的手指向远处:“你看这满山的树,再看看那边特别黑的一块。很多年前,那里遭遇了一场森林大火,大火持续了三天三夜,我爸爸他们自动上山救火,明明离得那么远,但感觉那漫天的红就在眼前,印象特别深刻。因着那场大火,很多树被损毁,虽然重新栽种,但也回不到从前的模样。”陈鸳鸯顿了顿,弯腰拨开横生的野草,随手折了几根,咬在嘴巴上:“这里的草这么茂盛,就能看出人迹有多罕至。我们走的这条是小路,我自小熟悉,走这一条,能看到很多大路上看不到的风景。”

沈俞晔也揪了一根,灵活的手指上下翻弄,不一会儿,一只逼真的绿色蚱蜢就现了雏形。陈鸳鸯凑近,嘴里啧啧出奇,眼里荡漾出惊讶神色。沈俞晔将蚱蜢放在陈鸳鸯手里,又折了好多根,沉思了几秒钟,摘了好几朵野花,手指继续翻卷,一顶漂亮的小草帽就折好了大半。陈鸳鸯看着自己手里被折成几段的野草,默默扔在一边,暗暗承认自己不够手巧。几分钟后,沈俞晔手里的草帽就已竣工,他轻轻放在陈鸳鸯头上,眼里含笑,好似在欣赏一顶绝世的王冠。陈鸳鸯在他的款款注视下,不由微微侧开了眼。

沈俞晔破天荒没逗她,他越过走在了前面,阳光在他身上逆着光,陈鸳鸯站在他身后,只觉得心中翻涌起了层层波浪。想是他已经看到带着倒刺的野草们已经在自己裤腿上刮出一圈漂亮的洞洞,他默默朝前,在前带路,也将身后的安宁世界留给了自己。

沈俞晔:“这么茂密的树林,你确定没有狼么?”

陈鸳鸯撇撇嘴:“现在连兔子都见不到一只,哪里会有狼。这里的山虽然保持了原貌,但大批人迁移过来,距离又是这样近,动物们自动转移了阵地。估计我说的那场大火也有影响,小时候,我见过舅舅他们从上山带回来的猎物。现在,它们只活在了我的记忆里。不过,我妈说有些地方还有野猪什么出没。”陈鸳鸯叹了一口气:“可惜现在不是采蘑菇的季节,不然,我们采上一碗鲜美的蘑菇汤,也是极好的。还有新鲜的金银花,栀子花,它们都可以入药,以前我经常跟小伙伴上山来采,我外婆很喜欢吃。还有长在田埂里的野菜,我采上一下午炒出来也只有一小碗,它们是爸爸和舅舅最爱的配粥菜,还有那种黄色小花的草,是做艾米团最好的材料。每年清明,我妈都会做上一大锅,甜的,咸的,应有尽有。”

陈鸳鸯又指了指旁边一株绿油油的树,“这叫茶树,每年清明,都会长出白色的茶果,年长的哥哥们总会趁着大人不注意,偷偷爬上去,我们就守在树下,他们摘,我们捡,扫墓队伍走到哪,哪里的茶果就遭殃。”陈鸳鸯又指了指一侧的大碗花:“还有这个。我跟着舅舅拿着小吸管,一朵朵地吸过它们的花蜜,冒着被小蜜蜂蛰的危险,足足吃了一下午。回到家躺在床上,还流了好多鼻血。搞得我爸以为我们中毒了,连夜去了医院。医生说我们营养过剩,没什么大问题。可怜我舅,被外公罚着面壁了一晚上。”

陈鸳鸯脸上荡漾出璀璨的色彩,沈俞晔只是轻柔地将她头上沾着的杂草一一摘掉。她的这一份喜悦,他能感受到。他的手停在陈鸳鸯的脸侧,嘴里逸出轻笑:“你小时候还有什么辉煌战绩,说来听听。我一直以为你是淑女,没想到这么疯。”

陈鸳鸯转开头,“我从没觉得我是个淑女,也从未想过要当淑女。小时候我可是我这一辈的孩子王,是远近闻名的孩子头。说到蜜蜂,我想起来了。有一次我跟着小伙伴爬上高高的树,蒙着头掏蜂卵,那些蜂卵又白又胖,还一直蠕动,我不敢吃。可一起来的小伙伴吃得十分香甜,最后我也没忍住,也抓着吃了起来,味道好极了,一点都不恶心。不过我们也遭了罪,回巢的蜜蜂妈妈们发现我们吃了它们的孩子,追着我们一路蛰,我腿长脚长,跑得比较快,受到的袭击比较轻。一起去的有个小胖子,圆滚滚的,吃得最多,迈着小短腿跑不快,一边跑一边喊妈妈。满脸的包,到现在都还有痕迹。我的手被狠狠蛰了两个大包,又痒又痛,我爸跟我舅两个人按着我,我妈才得空帮我上药。那次经历很惨痛,以后我见着蜜蜂就绕道走。”

“我还以为你是出于内疚呢,原来是因为害怕。那会儿你不仅是孩子堆里的孩子头,这漫山的小动物看到你也想掉头走吧!小时候这么野,现在性子反而沉静,这中间的曲曲折折,想必比我想象地要有趣地多。”

陈鸳鸯不理会他的打趣,揪着一个类似草莓的红果子扔进嘴里:“那会儿不懂事,我爸妈又不怎么管我,实行放养政策。再加上我的同龄伙伴们都是男的,又因为我舅舅这个超级叛逆顽童的诱导,我跟着他们到处疯到处野,立下了赫赫战功。现在想起来,我能记起来的童年记忆也就这只有这些了,这些被可以记住的片段,每每想起,都觉得不可思议。就拿我这一头长发来说,小学之前,我一直保持短发模样,那会儿又没长开,常常被认成长得俊俏的小男孩。幼儿园以及小学期间,我特别受小女生的欢迎,她们经常给我拿各种吃的,我不吃还偷偷塞我书包,结果我的书包常常被老鼠光顾,连书本也跟着遭殃。我说了这么多,你也听了这么多,按照等价交换的原则,你是不是也该讲讲你的童年轶事?”

正文、蓦然回首,你成全了我的碧海蓝天

沈俞晔双手插在裤袋里,看着远方:“跟你比起来,我的童年乏味又单调。虽然拥有各种新潮玩具,也经常跟着我妈辗转各个玩乐场,但能想起来的快乐少之又少,唯一能记起的就是跟我爸一起堆乐高积木,做各种模型。我是独子,没什么玩伴,除了顾森程皓然。顾森比我小,经常哭,是小拖油瓶、小尾巴。皓然呢,你别看他现在风度翩翩,小时候可是个大胖子,一笑起来,五官挤在一起,看不清眼睛鼻子。他特别不愿意我们提他小时候,巴不得清除我和阿森脑海里有关他小时候的所有记忆,他觉得不堪回首。其实哪里会,我都不记得我的很多事,却牢牢记着与他相关的事。你看,每个人的童年身边都有个小胖子,不管我们之间相差多少岁,这条规律一直没变。”

陈鸳鸯歪着头脑补了下程皓然是小胖子的画面,想着想着就哈哈大笑起来。杨柳一直用‘傲娇的花孔雀’来形容程皓然,如果让她知晓这一段,她一定能在与程皓然的众多口舌之争中占上峰。沈俞晔好似知道她在想什么,他拍了拍陈鸳鸯的头:“这个是皓然的禁忌话题,杨柳虽然不怕死,但招惹到这个,皓然会让她生不如死。而且,皓然已经损毁了他小时候的所有照片,连我们的合照也不能幸免。杨柳想用这些做秘密武器,还是省省吧,他是不会给你们嘲笑他的机会的。你以为人人都跟你一样,把小尼姑的照片高高挂起。”沈俞晔戳了戳陈鸳鸯的额头,又笑着说:“你那张绝迹照片已经被我没收了,你想要回去,就好好想想怎么讨好我。”陈鸳鸯吐吐舌头,嘴角弯着的一抹笑却藏也藏不住。

一路说说停停。不知不觉走了大半路程。山里树木茂盛,阳光照不进来,又有山风阵阵。分外凉爽。渴了就就近掬一把山泉,泉水叮咚。清澈甘甜,冰凉止津。洒在皮肤上,特别舒服。

他们在一株参天大树下稍作休息,陈鸳鸯一屁股坐在一块凸起的巨石上,然后从口袋里掏出一张纸,铺在石头上。做完这些,才招呼沈俞晔过来坐。

“你说三色寺有三大奇景,是哪三个?”沈俞晔看着远处隐在丛林之中的红色庙宇。徐徐问道。

陈鸳鸯看着笼罩在层层白色雾霭里露出微微一角的建筑,它就像金庸武侠小说里描绘的避世之所,带着遗世独立的高冷。沈俞晔将她的腿搬过来,正轻轻揉按着,力道拿捏地十分精准,陈鸳鸯舒服地呼了一口气,故意清了清嗓子,拿出说书先生的架势。

“三色寺前有两株大树,一株葱郁茂盛,枝桠仿佛能延伸到天际。另外一株,全身枯萎,不仅没有一片树叶。而且只有一根笔直的树干通向天界。传说它们的年龄已经超过了百年,是某个路过的将军无意撒落的两颗种子。风风雨雨几百年,它们一直这样,一棵带着生命的勃勃生机,一棵又带着末世的死气沉沉。老人们爱用‘一生一死’这样带有禅意的词汇来形容,它们相邻而生,却有着截然不同的生命样貌。这两棵大树就伫立于三色寺前,是最闻名的一景。除此之外,寺庙被群林环绕。四季轮回,花开花落。秋去冬来,寺庙外的树绿了又黄。随风飘落,堆积起一层又一层枯叶,但这些落叶却落不进寺庙的天地,也免去了和尚们的一项日常工作——扫落叶。第三个就是寺里香火很旺,无论是本地人,还是慕名而来的络绎旅客,插在佛像前的香都看不到白烟。你能看见那些香一点点变短,却看不到一丝白烟,也闻不见一点香味。”

“三色寺庙虽然比不了那些流传千年的名刹古寺,也没有哪个文人墨客留下可供后人观赏的墨宝佳作,更没有《莺莺传》里张生莺莺这样的才子佳人爱情故事,也没有小倩宁采臣这样的鬼怪传说,但因着它是我们祖先一砖一瓦自己一点点建起来的,供奉的菩萨又是祈求风调雨顺的灶神爷,所以在我们这一带名声很好,香火极旺。又因为传闻菩萨很灵,所以来求婚姻求平安的人特别多。像我的母校曲离初中,中考前的一项活动就是班主任带着全班同学来这里上香。这也算不上迷信,只是我们学校的一个传统,一届一届传下来,求的只是心平气和。我们这些无神论者,只把它当成大考前的放松活动,爬爬山,呼吸呼吸新鲜空气,回去再美美睡上一觉。我中考那年,刚好碰上暴雨,山路难走又滑,我就没有来。但班上好多男生都冒雨前来,留了许多滑稽搞笑的合影。当然,我们这一届的中考成绩,也比以往的任何一届都好。班主任都说大雨天里仙气特别足,还把那些男生的大合照放大了放在初三年级专属的教学楼里,供我们之下的学弟学妹们观赏膜拜。上了高中、大学后,好多男生都觉得那张照片又傻又蠢,计划了好几次想偷回来,都被班主任打了回去。这张照片也是我们每次同学聚会里的谈资,满满的都是美好记忆。”

“前两个应该是因为地貌的缘故,最后一个,就是香的材质了。我们都喜欢给生活里的不平凡或特殊注解上各种神话或奇异色彩,再经过口口相传,又因着每个人骨子里源源不绝的*与念想,当现实里无法实现时,总会寄托于那些虚幻不真实的东西,这样就可以暂时让自己心安。就像古代的许多皇帝,继承皇位前都会给自己渲染各种类似出生时紫气登来,鸾飞凤舞,白鱼赤乌这样的先兆,以强调自己继位乃是天命所至,史官们也愿意用各种匪夷传说来佐证他们的这些命中注定。不过每个人都需要一些精神上的慰藉,内心强大的人靠自己,内心没那么强大的人就会借助这些外在的东西。”

“三色寺这个名字,光从字面上来看,就带有空灵的意味。都说佛家戒色戒嗔,可它的名字里就带有‘色’字,可见起名之人的豁达。另外,不管菩萨们是否真的会理红尘里诸多的凡事,光看着这一路的钟灵毓秀,就能让人心生出诸多向往来。加上你提到的那些景致,让我忽然觉得这一趟来得特别值。我已经很久没这样什么都不想,就一觉睡到天亮,也许久未曾呼吸到这样的清新空气,站在这样的天地之间,心忽然空了起来。你的家乡或许没有那些著名景点的巧夺天工,但依然有自己的独特之处。最主要的是,生活在这一片天空之下的你们,乐观又积极向上的精气神,才是这里香火旺盛的原因。被世人供奉着的菩萨们,因为你们的这一份满足,才有了普度众生的能力。心中有佛,这世间才有佛。”

沈俞晔伸出手,微微使劲,将陈鸳鸯一把拉起:“走吧,日头越来越毒,你不是说寺里的斋饭很不错?我们赶在午饭前上寺,吃完再好好欣赏这些好光景。”

陈鸳鸯点点头,抬眼望了望笼罩在密林之外的太阳,又看了看眼前几乎看不到尽头的石阶,顺着沈俞晔的方向,一步步往上爬。

一个小时后,他们站在了三色寺前。

苍劲的‘三色寺’三个大字被裱成了匾挂在正中间,高高长长的围墙围出一个静谧的世界,位于深山腹地的寺庙安静地仿佛在另外一个国度,只有雄厚的钟声响在耳侧。一个穿着灰色长袍的年轻小僧执着一把长长的扫帚扫着门前的落灰,他背对着陈鸳鸯沈俞晔,身量极高,动作又轻又柔,好似怕惊扰地上做梦的蚂蚁。听到动静,他才转过身,一张极为方正的脸,浓黑的眉,高挺的鼻,幽深的眼,只是略略双手合十,做了个问候的姿势。他身后果然伫立着两株硕大的大树,一株枝繁叶茂,绿意盎然,一株空空落落,身无外物,只剩一根暗褐色的树干。方才陈鸳鸯的描述已近详尽,但亲眼见到这样强烈的对比,沈俞晔的心也被深深震撼。面前的这两棵大树,就像是人一生的两个阶段,一头与一尾。繁茂的那株就像还未满十八的年轻小伙,勃勃生机,代表着希望与未来,毗邻而生的另外一株,则将时光往后拨后了几十年,一副垂垂老矣的姿态,代表着生命的终结与消逝。它们又高又大,就像两个站在云端俯视众生的神,目光不哀不戚,旁观着人世间的风云变幻。而站在它们面前的他们,心也翻起了巨浪。在大自然面前,人总是这样渺小不堪。

沈俞晔朝年轻小僧略略颔首,牵着陈鸳鸯往寺里走去。

年前大家自觉凑钱,请人重新修葺了一番三色寺。还泛着光的屋檐被描绘成暗红色,除了这点鲜艳,整个寺庙都以灰色为主调,高高低低的房屋,带着肃穆威严的气氛。依山而建的建筑因地制宜,高低错落有致,主建筑楼是一栋两层楼房,正大门前摆着一方青色的大鼎,上面积了一层层厚厚的香灰,香灰之上是高低不同的香。沈俞晔深深吸了一口,果然没有任何香味。他对香味过敏,尤其是味道奇怪的檀香。青色大鼎后隐隐能看到幽深的世界,路却在旁边一侧的楼梯上。经年已逝,时光留给这些楼梯的是一层又一层的青苔,扶手上刻着繁复的花纹,类似敦煌壁画上的飞天姿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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