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歌一曲浮世的尘埃-第8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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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撑不起和他担当“最佳情侣”的称号时,黎华便会迅速地召开澄清,和对方只是银屏里的情侣,现实里的关系,至多不过是朋友。
而我和他,连朋友也不算。又岂会胡思乱想。

一阵欢闹过后,主持人开始像盘问情侣一样问些有的没的,“黎天王被称为‘千变的男人’这是他一直拥有极高的曝光率却不会让大众审美疲劳的主要原因。方小姐,请问你觉得黎天王的哪一面最让你觉得印象深刻呢?”
这个问题的标准答案,是:“他虚幻而神秘的那一面。”这也是大多FANS喜欢的、最多看见的那一面。
我知道我本该故作思考然后脱口而出这个答案。
但此时余光里是旁边那个几乎没有瑕疵的男人的脸。

他给自己最印象深刻的那一面——
那时,他在王瑞恩的生日会上,笑得像个孩子。
那时,他替自己撩起落在耳侧的发丝,空气里的暧昧让自己心动。
那时,我一个错觉以为,他只是欧凯华,从来没有光芒万丈的黎华。

可我现在不能告诉大众他们没见过的那一面。因为此时和自己坐在颁奖典礼现场穿着昂贵礼服的男人,是黎华。
他给世人所有的印象,都是,虚幻而神秘的。
大多数的时候,他给我的感觉亦是如此。

被FANS簇拥着从颁奖典礼现场的出口离开,思绪还停留在刚才那一个莫名就掀起了百感交集的问题上,赞助方准备好的保姆车已经在门外恭候许久,前脚将要跨进车里时,身体突然被人用力拽到身后。
稳住脚跟,愕然抬头,挡在自己身前的男人却突然捂着眼睛蹲了下去。

一股刺鼻的气味在空气中弥漫。
现场亲眼见到的FANS开始惊恐尖叫。

几分钟过后,救护车抵达现场,拨开人群,将那个男人抬上担架。
林立翔的车停在不远处,我朝他走去,看着逐渐远去的救护车,问:“是你派人做的?”
“他太碍事了。我们需要他离开观众视线一段时间,否则想要降低他的人气,很难。”
虽然已经在影坛断了他所有的片约,但是毕竟他已经在这圈子里打拼了十年,区区降低几个月时间的曝光,根本不能动摇他在艺坛里建立起来的根本。
只是——
“可刚刚那个拿着胡椒喷雾剂的人的目标,似乎是我?”
“这样才不容易被人看出端倪。现在黎华只会被媒体认为因为保护你而入院,而不是有人在背后故意所为。”
“你就那么确定黎华会替我挡下?”

林立翔不再回答。
我不知道他是哪来的自信,或许他只是赌了一把。
恰好,赌赢了,于是被送进医院的是黎华,否则,刚才被抬上担架的就是我。

在这圈子里,兴许每个人都是亡命的赌徒。
一朝成败,只看下的注,是赢还是输。

但是那替自己挡下一遭的黎华,冒着失明的危险,又是在赌些什么?






第166章 第一百六十六章
好人。——黎华
================

情人节那晚,我和方若绮手牵着手摘下了今年最佳银屏情侣奖的奖座。台下两方的FANS相处气氛融洽,看到我们双双出现的时候仿佛看到了自己结婚蓝图般的幸福——就如,我们是真正的情侣一样。
不过在大众的眼睛里,我和她确实是一对情侣。
获奖时亲昵的小动作,有意无意的耳语,在主持人和FANS的怂恿下献吻,看着那双琉璃般透彻的双眸和她唇边幸福的微笑,真是有一番感叹在胸怀,在北爱尔兰那个为了一场戏弄得焦头烂额的方若绮已成了如今的影后,和自己,不用彩排也能做到合作无间。
不过一年的时间。
比当初的自己的崛起,还要更快。

被FANS簇拥着离开颁奖典礼现场,人潮拥挤中,徒然看到一个带着口罩的男子挤出人群朝方若绮走去,手里高举着什么,显然是早有策谋。看了看那丝毫没有注意到的方若绮,不假思索地将她拉到自己身后,而后眼前是一支喷雾剂的放大,刺激性的喷雾落入眼睛里,刺痛迅速地蔓延开来,想要睁开眼睛,却是徒劳。

“喷进你眼睛里的是胡椒喷雾剂,今年是主办方的疏忽,因为好久没试过出现恶意侵袭事件了,现在警方也在着手调查。”Jason说。
我感觉眼睛仍是火辣辣的一片,视线被厚重的纱布阻挡,什么也看不见,想起那混乱的场面还有被拉到身后的人——

“方若绮有没有事?”
“她没有,最多就是受了点惊吓。”
……
病房里进来一个人。听声音,是欧凯文,“哥,这次喷进你眼睛的胡椒喷雾剂浓度不低,再加上那时你在工作,紧急处理没有做好,很可能会留下后遗症。”
“什么后遗症?”
“最严重的,失明。”

失明吗?

将头转向声源的方向,欧凯文知道我在看他,但是我看不到他。
失明的话,应该就像现在这样了吧。世界变成无边无际的黑暗,再也看不见其他。
也看不见,她的脸。

固然是害怕的,毕竟没有人会愿意呆在一个全是黑暗的世界。
但此时躺在医院的自己却有一丝侥幸。好在,不是她。

******
自己住院的时间里,仅有三个人前来探望。而那三个人,都是出乎意料的。
一是王瑞恩,他进来后坐在自己的面前很久,我看不见他,我甚至以为那是欧凯文。直到他开口说了第一句话:“听说你在颁奖礼的时候出了意外。过来看看你。”
恍神觉得,和他回到了从前无话不谈的好兄弟的日子。
可时间都是回不去的,如今一个是事业被半封杀只剩下个外壳撑着场面的天王,一个是事业如日中天的彩虹主席。
只是轻笑,也不知道此时眼前裹着纱布见人的自己在他眼里看来是否落魄得可笑,“彩虹的事务应该很忙吧,怎么有空过来?”
说到底,其实男人和男人之间,也没什么隔夜仇。当初王瑞恩请自己吃的那一拳,就是为了方若绮而已。现在他都已经和席若云许下婚约,以前的事,就和过往云烟一样烟消云散了。至于他的处事手段,在这个圈子里,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想法,想往上爬,必须各显本领,实在没什么可去指责的。
半晌,王瑞恩开口,“你不问关于彩虹的事?”
“呵,”听到他主动提及那突然易主的彩虹,竟然笑了出来,“我还以为你是专门来为那份‘贺新婚大礼’找我报仇的。”
王瑞恩一怔,笑着一巴掌拍在我后脑勺上面。我被拍的天旋地转,还好眼珠子有纱布挡着,否则就直接给拍到了地上。
“我像是那么记仇的人吗?”王瑞恩开玩笑地说。
我却收敛了笑容,“但你也不像是会过河拆桥的人。”
和你相处几十年,从小到大,即使这个圈子可以磨灭人性,即使这个圈子的黑暗可以侵染我们,即使这个圈子能够将我们的情谊分开,但我绝对不会相信,你会变成另外一个人。

王瑞恩站起身,对我说:“那要看是为了谁。”

要看看为了谁。
为了心目中重视的人,拆桥而已,就是把这个时代拆除重建都可以。

……
第三个到医院来看我的人,是方若绮。
当时有人走进来,我开口询问,下意识地以为是萧依莉,但那人一声不吭便离开了,后来看报纸我才知道,方若绮在那期间来过。
而我,却把她当成了萧依莉。

——你为什么过来看我?
你不是很讨厌我的吗,我住院,你应该开心都来不及。

为什么过来。

不过严格地来说,萧依莉并不是特地到医院来看我的。那天我换完药,坐在轮椅上被护士推回病房的时候,面前突然有道惊讶的声音喊我,“黎先生。”
会这么称呼我的,也只有萧依莉了。

当时的第一个反应是,这个女生,又来制造偶遇了吗?

拆掉纱布那天,视线仍旧像隔着两层纱布般朦胧,每个人和物的周遭都像发着白光,模糊不清地落入眼帘里。我连一点光也不能看见,哪怕是微弱的晨曦,都会把我的眼睛刺得立刻流泪。欧凯文说,我大概不适合出现在媒体的面前了。因为那里,是闪光灯频频的世界。
言下之意,不就是在说自己已经不适合演艺圈了吗?
可现在还不是我退出的时候。

傍晚,夕阳透过医院的百叶窗落在那个女生莹莹透明的肌肤上,她削苹果的手是那么灵巧,一连串地削下来,中途没有断过。
细心地切成一小块,递到我面前。
我看着她,“虽然还没有完全恢复,但是苹果那么大的物体我还是能看见的。”
这个女生似乎极易的脸红。听完我说的话后便怏怏将苹果放在了桌子上,转身想走出去,却被我拉住了手。

“上次的问题还没有回答我。”
“我……”
“如果不是喜欢我,为什么要在樱花树下露出那种神情,为什么呆在医院迟迟不走?”

萧依莉凝视我,慢慢地,眼泪挤满了眼眶。
竟然就这么哭了?

吻上她脸上的泪,她身体上不自觉的轻颤,让自己的内心更加确定。
握上她捏紧成拳的手,嘴唇缓缓地下移,来到她的唇角,覆上,突然很想笑出声来,从未有过一个主动靠近自己的女星,在被自己吻时,还能紧张成这个样子。
唯一的解释——

离开她的唇。
静静地看着她,“上次出现在EAMI的那个男人,是你喜欢的人吧。”
萧依莉霍然睁大了双眼,被拆穿谎言的慌张全数展现在脸上。究竟,还只是一个不经人事的小女生而已。
“既然有喜欢的人,为什么还要故意和我走那么近?”
“……黎先生,你是个好人,我不想利用你。之前我确实是故意到你工作的地方找你,但是这次来医院见到你是意外。”
“意外?”
“嗯……医生说我的心脏已经开始衰竭了,恐怕没有多少时间了。”

皱眉。
那女生说出这话时努力保持着淡然的微笑,但眼里的悲伤,却出卖了她。
那时在她在樱花树下的一番感触,还以为只是纯属小女生的矫情,却不想,是在暗影她自己。

比自己的情况,还要糟糕。

这一次,是萧依莉主动握上自己的手,“黎先生,我想请你帮我一个忙。上次那个男人他不知道我心脏衰竭的事情……和他在一起的时候我一直都有病在身,我不想看见他在为我担心的样子,所以……”
“所以你想我和你假扮情侣?”
“对不起……我知道这个要求很强人所难……”

失笑。
一连几个月的相处,这个看起来孱弱的女子,竟然能够为了自己所爱做出那么大的牺牲。自己,也没什么可拒绝的理由。何况一开始的接近,就是有目的在先。
只是如今听完她的一番剖白,竟觉得自己是个好人。难免内心有了苦涩的味道。

好人。
这个连自己也不知道该如何定义的词语。






第167章 第一百六十七章
到底谁才是赢家。——方若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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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黎华住院的事传遍台湾的时候,林立翔正悠闲沐浴阳光喝下今天的第一杯咖啡。
娱乐报纸上关于黎华最新的照片,是他眼睛裹着纱布躺在病床上的样子。颁奖那晚喷在黎华眼睛里的,是胡椒喷雾剂。具有强烈的刺激性,并且浓度还不低。据说,如果处理不好会留下不轻的后遗症。
他那一双漂亮得连女人都会嫉妒的琥珀色瞳眸,要是出了什么问题,大概会让他的FANS痛心到死吧。
我走到林立翔面前,他却先自己一步开口,“如果你想去医院看他就去吧。”

我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去。
就是莫名地提早了一个小时出门,开着开着车就偏离了该去片场的路线,来到了明星医院的门口。
下车,记者将自己包围起来,才明白了些,林立翔允许自己来探望黎华的原因并不是因为他心里对伤害了对方后感到内疚,而是我和黎华刚刚拿完最佳银屏情侣奖,趁着黎华的人气还未跌进谷底之前,再狠狠炒作一番。
毕竟,和天王黎华传绯闻要比那些小明星制造出来的花边新闻要高级多了。

轻轻推开黎华病房的门,看见他靠着枕头坐在床上,他的脸望向阳光的那边,纱布还在缠在他的眼睛上,阳光将他皮肤折射出莹亮的光彩。听到推门的声音,他缓缓转过头来,眼睛上的纱布夺去了他的视野,轻声问:“依莉吗?”

霎时间的无言。
他居然会以为自己是,萧依莉。

——从什么时候开始,你和那个女生的关系已经那么好了?

把带来探望的水果篮悄悄放在黎华病床前,然后走了出去。
看来是自己多心白跑一趟了,他身边有那么多关心他的人,自己这个“害”他进了医院的始作俑者,又何必浪费时间来这一趟?

******
走进片场,站在黎湘离身旁的那个男人的身影熟悉得不能再熟悉。
那一抹凌冽的绿色。
没想到,他的戏份的拍摄时间本来按照他的工作行程推在了一个礼拜之后,如今竟然提前回到国内。
最先发现我来到片场的人是黎湘离。然后他身旁的那个身影似乎一滞,转过身来,脸上还是那经典的戏谑笑容,“嗨,方若绮。”

笑得真是阳光灿烂。
于是以同样灿烂的笑容回赠。
我们二人以这样身份的相遇,没有三言两语的寒暄,没有冷言相对的陌生,看起来甚至像个多年不见的好友。

拍完一天的戏,童靖阳走到正在卸妆的自己旁边。他看着镜子里的我,目光很深,深到第一次没有感觉到他眼睛里与生俱来的狷狂。
“要一起去吃顿晚饭么?”他问。
抓着卸妆棉的手停顿4020电子书零五秒,马上恢复正常,淡定自若地恢复原本的动作,只是微笑,“不了,晚上我还有事。”
“有事?”童靖阳见自己要拒绝,便嘲讽地笑道:“是要和林立翔去哪个地方风流吧。”
童靖阳说话的语气总是很容易使得人怒火中烧,正想回一句我和谁去做什么与你何干,他的手机却突然响了起来。一晃眼看见屏幕上的来电人头像显示是古芊菁微笑放大的模样,皱了皱眉,加快了手中的速度,想要赶紧离开。
“你女朋友还在等你吃饭吧,我们两个的饭局什么时候都可以解决。”说着,就要起身离开。
你和古芊菁还一直有着联系。现在又为什么还来找我?我和你的关联也仅是这部电影,一个合作关系而已,即使以后还会有合作的机会,但我们的关系已经是固定止步于此。
童靖阳,你为什么还不肯放手。

“方若绮,我一定会遵循我的约定的。无论你愿不愿意。”
身后的人突然开口。
脚步突然像被灌了铅一样不能移动。
约定?
我和你童靖阳还有什么约定么?

“我说过,我要娶你。”

******
今年金曲奖的时间定在三月中旬,早早就看到了公布出来的名单。最佳女歌手入选者为我、温宁珊、古芊菁,最佳男歌手入选者历年从未缺席和从未落选的黎华,榜上却没了名字。
原因不过是他在发专辑前夕,那一记强烈的胡椒喷雾剂,让他迟迟不能出院要留院治疗,那即将要发行的专辑也只好无条件向后推期,白白错失了金曲奖。
没了黎华这个威胁颇大的竞争对手,童靖阳的金曲奖又锁定在明年,看来今年最佳男歌手的头衔是稳落纪翔手中了,以纪翔的实力,获封金曲歌王也只是近期的事。林立翔盘算的,可真是一点不差。

“若绮姐姐~~”还在发呆想着童靖阳那脱线的“约定”。手机突然震动起来,刚接起电话,林芬芬带着稚气却穿透力十足的声音传进耳朵。这女孩跟他的哥哥一样,天生有一副好嗓子。
“芬芬?你怎么这个时候打电话给我,你们那里是深夜啊。”
“嘻嘻,若绮姐姐你猜我现在在哪?”
“唔……猜不到。”
“我在机场!我看到你入围金曲奖的消息了,妈妈准我去现场观礼喔。我晚上就能到啦,若绮姐姐一定要来接机!”
“好啊,我叫上你哥哥一起去。”
“不要!!”林芬芬的一声尖叫差点震穿我的耳膜,“他知道了肯定会当场把我赶回去的,等我先离开了机场的范围再告诉他嘛~~~”
“这……”我觉得让林立翔知道了我把他的妹妹拐来台湾的事,我也不会有好日子过的。
“好嘛好嘛,若绮姐姐最好了~~”
“好吧。”

拗不过林芬芬小祖宗,我最终还是双手高举地投降了。
幸好林芬芬抵达台北的时候已经是11点钟,通往机场的路上没有很多车辆,也不用担心身后会有狗仔队的追寻,只是快抵达机场的时候,车后突然多了一辆红色的汽车尾随,朝后看去,过于明亮的车灯遮住了车主的脸。
心里有些来者不善的预感。

“若绮姐姐~~”刚下车,林芬芬就从里面跑了出来,她自己一个人拖着大行李箱,身后连个佣人的跟随都没有。不禁感叹这林芬芬和林立翔除了性格不像之外是绝对的亲兄妹啊,连这架势都像极了当年离家出走的林立翔。不,林芬芬还得更胜一筹,年仅12岁就一个人从遥远的纽约飞到台北,也不怕半路被怪大叔用一根热狗就把她带去卖了。
揉了揉林芬芬的头发,把她抱进车里,然后将她的行李搬上车尾箱,看了眼停在距离自己不远处的红色车辆,从包里找出墨镜戴上,坐进驾驶座里。
因为林芬芬坐在车里的关系,见车后面的人也没有像狗仔队那般拿出照相机不断连拍,就没有把车速开得太快。心里琢磨这车后兴许只是恰好跟车的人吗?但是一路走了那么远对方都保持着不近不远的距离,这又怎么解释?

前面开去市区的路变得很窄,只能恰好容两辆车缓速通过,拐弯时,后面那辆车却突然加速,从自己旁边超过去,若不是临时朝马路边转了方向,两辆车大概会直接撞到一起。
红色车的车窗在自己旁边一闪而过。
里面坐着一个绿色头发的女人。
古芊菁。

一路跟了自己那么久的人,竟然是她。
方才那突然的加速,分明就是想逼自己冲出马路。

心里一声冷笑,古芊菁啊古芊菁,你怎么那么心急,我都还没有主动去找你,你便自动找上门来,并且,还要是挑在在林立翔妹妹在场的时刻。
难道你不知道,他重视自己妹妹甚至超过他自己吗?
你怎么会,那么心急如焚地,自掘坟墓呢?

几度的逼车,开车方式的扭曲连抱着小熊布偶坐在副驾驶座上的林芬芬也察觉出了不妥,一连问了好几次,若绮姐姐,怎么旁边那台红色的车子一直跟着我们?

芬芬。
她不是跟着我们。她不只是跟着我们。
她想见到的,是我们今晚冲出马路,车毁人亡。

握着方向盘的手愈发寒冷。
古芊菁,这是你自找的。
我只不过是顺着你挖的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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