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歌一曲浮世的尘埃-第3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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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既不想和方若绮同年同月同日生,也不想和她同年同月同日死。
难道说要像某些邪恶小说里面写的在王瑞恩的茶杯里放点媚药,让他和方若绮生米煮成熟饭,让王瑞恩丢了清白,让方若绮挺着大肚子进礼堂么……不过话又说回来这样又太便宜方若绮了。
果然还是往方若绮的床上放一堆蟑螂和一堆老鼠吓得她魂飞魄散赶紧搬出我家这个方法比较正常,但是想想王瑞恩又不可能坐视不理,他极有可能会把方若绮领去我房间睡,然后把我关在那蟑螂老鼠遍布的房间里三天三夜不给我饭吃……那我还不如直接跑去卧轨算了。不对,是让方若绮去卧轨。
难道说我就偏得和方若绮一起住天天看着她和王瑞恩你侬我侬相亲相爱随时都有可能从身后掏出两根红蜡烛和交杯酒一拜天地二拜高堂夫妻对拜么……
如果真是这样我真的怀疑哪一天我会在我比香蕉还长的药物单上加上一味治疗精神病的药。

“哥。”

就在我一直盘算着该怎么对付方若绮和王瑞恩这对杀千刀的情侣的时候,完全无视掉了站在我家小区楼下的我弟弟——欧凯文。
他在我身后叫我——
我转身面对他,朝他笑了笑。

有时候看见和自己一模一样的脸,真有些别扭。

明明是自己的弟弟,他喊我哥,却十分生疏。
看到他甚至想要逃避——
不是逃避他,而是逃避他的职业。

“你怎么来了?”我问。
以前小的时候,家里的亲戚朋友总是分辨不出我和我弟到底谁是谁,因为我们虽然年纪相差了三岁,但是面容却极为相似,没发育的关系所以身高也差不多。只不过到了年纪稍微大一点开始发育的时候,五官和身材上我们才有了稍微明显一些的区别——
到了后来,我进了演艺圈,穿衣习惯还有行为性格都改变了许多,偶尔回一趟家里,也不会再有人认错。
因为,那些亲戚朋友们,总会记得只要任何一个能够宣传的地方,都会出现我的脸——我在海报上,我是黎华,没有人会认错。
相比起在海报上光彩四射的我,即使我和欧凯文仍是兄弟,面容仍是相似,但他比起我却是沉默内敛的,给人的第一感觉就有了极大的差别。
也许是他的职业是医生的关系吧,不需要和我一样,在舞台上,哗众取宠,在舞台下,八面玲珑。
有不少亲戚在背后说我弟弟做个医生比不上我的成就,我的父母也只是一声叹息。
我又怎么会不知道,在他们心里,我弟比我要优秀得多。就算我是天王也是如此。

但是如果我当初没有进演艺圈,听从我的父母也做了医生,那么他们就有了两个一模一样的孩子,同样的面容,同样的职业,这样的人生,究竟有什么意义?

“哥,我不来找你,你准备什么时候来找我?”
“我准备忙完了这阵子就去找你。”
“据我所知你的工作已经排到了明后年,你的意思是两年后?”
我不说话。
“你吃饭了吗?”
“……”我会告诉你我吃了方若绮喷来的一脸水么。
“给。止痛药。”欧凯文皱了皱眉,把一个印有“明星医院”字样的小袋子递给我。
“谢谢。”我接过。

一阵沉默。
各有所思。

“哥,减小工作量吧,心脏负荷不了的。”
“嗯。”
“记得一定要去医院详细检查,手术一年内出现吐血症状有可能是复发。”

我拿着装有止痛药的袋子的手紧了紧。

欧凯文的眼帘垂得很低,我看不清他的表情。不知道他现在是什么心情。
他对我的感觉,估计也只是医生对病人的感觉。你看,和我对话的模式也与在医院与病人对话的医生如出一辙。

事实上我连自己现在是什么心情我也不知道。

悲伤?
难过?
恐惧?
漠然?
无畏?

无论是什么,最终所有的心情都会被现实压成官方平淡的一句话——
像是循例问问。
又像是不甘的挣扎。

 “如果复发的话,还有多少时间?”






第85章 第八十五章
王瑞恩把车停在温宁珊家的那个小区的巷口,他问我要不要帮忙,我说不用。
我的行李也就只是一个箱子的东西而已。

打开门,看见温宁珊刚好准备出去。
几日不见,她的头发烫成了成熟女人妩媚的大卷,脸上也由原来的不施粉黛变成了精致的烟熏妆,她看见我,微微地笑,兴许是她眼妆太过浓厚的关系,像扇子一样的睫毛为她的眼睑遮去了所有的光亮。
她好像有些什么和以前不同了。是因为妆容吗?所以显得成熟了很多。

“回来了?”温宁珊静静地问。
她的声音还是那般柔和,无论是轻描淡写的一句抑或是显而易见的关心,都能让人觉得贴心。
“嗯。”我回应。
今天过后,就不再是和她同住一屋檐下了。
我不会忘记,这个女孩子在我最彷徨无助的时候帮助了我。
“我要去YOGO了。”温宁珊指了指我挡住的门,说。
我让开身子。突然想起自己回来是收拾东西搬走的,得和温宁珊说一声。

“宁珊……”
“嗯?”
“我和王瑞恩在一起了。”我没什么事情会瞒温宁珊的,毕竟一起经历过大学这样见到帅哥会一起尖叫,有暗恋的人会互相分享,失恋了会两个人缩在被窝里哭个天崩地裂的时代。
即使已经过去,但回忆起来,仍旧历历在目。
“……这样啊,”温宁珊一怔,而后给了我一个漂亮的笑容,“恭喜你啊,我觉得王瑞恩比童靖阳好多了。”
果然在好朋友的心里还是少不了比较,只是冷不防地被提起童靖阳这三个字,我还是只能苦笑——条件反射般地苦笑,没有别的。就好像看到别人朝你迎面泼来一杯沸水,你也会下意识地躲开那样。
没有人会愿意直接迎接那样会伤害到自己的危险。

是好多了吗。
从某方面来说,也的确是。
但这个“好”字,始终不是从表面上来定论的。
什么是好?和那个人在一起时候的感觉,无论是令人惊心肉跳的风驰电掣还是坐在夕阳下安静地执手相望——只要令人觉得舒服,开心,那就是好。
他们两个人给了我两种不同的感觉,在我心里,究竟觉得哪一个好,我不知道。
也许童靖阳在我心里,即使我恨他,我想要忘记他,巴不得再也看不到他,但他在我在我心中始终是占有了一块谁也无法踏入的领地。像是太空人成功登月,在月球上插上一面小小的旗帜,留下曾经到访过的足迹和印记。
插得那样深,那样沉。
于是,我只能强迫自己去忘记心里有过那样一个烙印,却无法真正地抹去。毕竟,已经融入骨血。

“我这次回来是收拾东西的,打扰你太久了啊……”我不好意思地冲温宁珊笑笑,却没注意到她掩藏在身侧那只攥紧衣角的手。
“你找到地方了吗?”
“嗯……我搬去和……”我话说到一半,想了想,总不能说搬去黎华家,在我准备再度开口的时候,温宁珊抬起头和我对视,她的语气说不清有多古怪——
“去和王瑞恩住吗?”
“……嗯,是啊。”
温宁珊这种略微淡薄却又像平淡一问的语气,只会让你一怔,却无法深入去思考这到底是为什么。
因为最容易让人防卫松懈的,除了亲人,就是友人。
又有谁会主动去揣测和自己最亲密的友人?

“若绮,有时候,我真是羡慕你。”温宁珊看着我,突然开口说道。
我和她对视着,不说话。

宁珊,没想到有一天你会对我说这样的话。
你羡慕我什么呢?羡慕我和普通的新人有些不一样吗,可以在实习期便出现在大众的视线中吗?还是说,你羡慕和我王瑞恩在一起?
……
宁珊,其实我很羡慕你,真的。
你有一个完满的家庭。有家庭这样一个坚实的后盾,无论在学校还是日后在演艺圈有多么苦累,你总是可以回到家便安心地倒下。可我什么也没有了,我只能依赖着王瑞恩,现在的他对我来说就是我的全部,我的家,我的未来,全都在他的身上。
所以,你说你羡慕我,究竟是为什么呢?

“我走啦,再见。”温宁珊朝我挥了挥手,打开门,走了。
我一动不动地站在门口,看见她下楼的身影,直到被阳光吞噬,让我看不见。
第一次觉得,她的身影是那样瘦小,像是风一吹就会倒。

你和我说的再见,今天这样的分别,也不知道何时才会相见?
往后我的第一目标是朝影坛发展,而你,必定是做一个歌手。你说的再见,究竟是等待下一次的相见,还是暗喻着再也不见。

我暗暗地笑了笑,回过神来。
我在想什么,当然会再相见啊。

——我和你是好朋友,一辈子。

……
把洗手间里的洗漱用具全都收拾好,从衣柜里取出自己带来的衣物,叠好,放进行李箱里。指尖在碰到那条墨绿色的围巾时不禁地顿了顿,突然碰到了过去的痕迹,回忆如潮水般蜂拥而来——

……
“怎么穿那么少?大冬天的卖肉啊?”
“……今天学校有表演。”
“你穿这样是去选美么?选的是衣服还是人?”
“……”
“戴上。”
“……不要!我讨厌绿色!”
“不戴那你就把这条围巾吃下去。”
“……我戴。”
……

这条围巾经历了那么长的时光,还和他给我的时候一模一样,没有变得陈旧。
可我们的所有都已经变了。

那年严冬,学校举办了一场T台秀,每个学生都要穿上自己亲手制作的衣服上台展示。其实想来自己当时也不是穿得很少,只不过是心口处略微地有些裸露,在每个人都里三层外三层裹得像个粽子一样的冬天,有些格格不入而已。
当初自己并不喜欢像绿色这样太过鲜艳的颜色,还是一味地追随着普遍不抢眼的黑和白,排斥着与黑白无关的颜色。
如今的演艺圈,哪一个艺人身上的穿戴不是五彩斑斓,不是鲜艳夺目?
一个人在一个环境里呆久了,也会入乡随俗,会随波逐流。
一个人和一个人相处久了,也会被对方影响,沾染上对方的习惯,去接受对方的喜好。

现在想起,原来真的只是只有自己一味地去配合他、去迎合他而已。那些被现实承认的——两攻必有一受,两强必有一弱,爱情非得要一方的退让,方能圆满长久。
可是退让的那方承受得久了,也会累,会想得到回应。

原来最终的原因,只是因为我们不适合吗?

我自嘲一笑,把行李箱合上,提起,朝楼梯走去——
无论是什么都好。
反正都已经过去了。绿色。童靖阳。都早就离开了我的生命。
心底那一轻微的触动,再多想,也只是反映出自己有多么的可笑而已。

******
提着行李箱一步一步地走下楼梯,昏暗的楼梯间全是春天里还没有散去的霉味,虽然是白天,但一走到没有窗口的地方,这里却像是黑夜一般。楼道上吊着的壁灯常年没有人理会,早已经失去了光亮,无论你经过时发出多大的声响,它都不会再燃亮。
微弱的阳光从墙壁的破洞穿透进来,照耀出漫天飞扬的灰尘。
外面是一栋栋破旧低矮的房子。

这样一个平民居住的区域。
这样一个每天都充满了各种霉味各种吵杂的地方。
这样一个有着温宁珊的地方。
这样一个自己生活了二十多年的地方。

而就在今天,自己,终于要离开了吗?

听说黎华在这边有好几个家,不知道王瑞恩所说的是哪一个。只不过,无论是哪一个,在这个寸金寸土的城市里,大概也是几万块人民币一平方的豪宅吧。
想想这样的自己,居然有一天也会住到那样的地方。

再一次拖着箱子经过这样一条逼仄的小巷,来到巷尾时握着拖箱把柄的手莫名地收紧,深吸一口气,埋头朝里面飞快地走。
一刻也不想多呆。
这条无论是黑夜抑或白天都是深得看不到通向大马路的巷口的巷子,像是一条黑幽幽通往十八层地狱的道路。
箱子脚下的轮子在干涩地拖过凹凸不平的水泥地时发出干涩刺耳的声响,今天我穿的是平底鞋,不需要担心会一脚踏进坑里摔个四仰八叉。
穿高跟鞋的人,就该光耀四射,就该踏上高台。又怎么应该走这样的道路?

一滴水滴上我的额头。

下意识地抬头。无声失笑。
头顶还是被挂得争奇斗艳五颜六色的内衣内裤,正在啪嗒啪嗒地往下掉着水,眼前是繁乱错杂的电线横在两排住宅区的上空,把天空分割成无数的板块,偶尔有几只麻雀在电线上短暂的停留,马上便会飞走,像是在嫌弃这样一个穷迫的地方。
这里的天空真狭窄。
像是长长的一道带子,像是被打散的拼图上的一小块。

我想,没有人会眷恋这里吧。这里面的人,都发了疯地像往市中心挤。
住在高楼里,住在豪宅里,多神气啊,多有面子啊。

走过掉得灰白大片霉点满布的墙壁,走过油烟熏天挥鞭子教孩子的大妈大婶家的窗口,走过把脚翘在桌子上边嗑瓜子边看球赛的不良青年,走过拎着空酒瓶拉耸着脑袋在身边晃荡而过的流氓地痞,走过蹲在门口偷偷拧开别人家水龙头来洗衣服洗碗的妇女——走过,曾经的自己。
隐约还能听到妇女联会里那些三姑六婶又在讨论谁家的孩子多么优秀,谁家的孩子多么废物。说来说去,比的也就是那几样东西。自己刚上大学的那会儿,想要好好念书取得好成绩博得爸爸的赞赏,也不是没有道理的。起码会让他在这些阿姨们讨论起自己的时候,更加有面子。

想起自己当时抱着一条价值连城的裙子站在这里当街被人骂得狗血淋头,被人骂的毫无还口之力,连二十块也无法从口袋里掏出,第二天穿着黎华送的裙子再次走过这里的时候,竟然会被人羡慕。
其实,羡慕,也是一个很令人纠结的词语呢。

所有的事恍神不过隔天。

现在的自己走在街上,甚至会有一些人认出自己了,尽管只是因为王瑞恩。那些路人认出我之后,也只会小声地议论两句——
……
那个女的,好像就是王瑞恩提携的新人吧?
演技还过得去,难怪王瑞恩那么看好她。
……
这算是稍稍好听一些的评语了。
还有更难听的,我不愿记住,也不愿多想——不过就是猜测我抱了王瑞恩的大腿上位。
看到那些乌烟瘴气的评论的时候,我不住地怒火中烧,但是冷静下来仔细想一想,其实事实和评论者所说的,又有多大的不同?
我的的确确是和王瑞恩在一起了。
我的的确确有过想要利用他的念头。
想到这里,我还能有什么言语。

终于走到了巷尾,像是走完了一个漫长的时光隧道,看遍了自己整一个窘迫的人生。遥遥望去,王瑞恩的汽车停在马路边,他靠在车门处,高大的身材像是耀眼的光明之神。
我最后看了眼那条逼仄潦倒的巷子,轻声地说了声,“再见。”

再见吧。
再见吧。

尽管自己把所有的青春岁月,所有稚嫩的童年,全都留给了这个地方。我却没有半点眷恋。
因为悲伤的事多于开心的事。于是那仅存的一点点开心,也全都被悲伤取代了,吞没了,消失了。

而这个再见的意思。
是再也不见。

我要去到更高的地方。我的心不愿停留在这样一房一户的平板房里——这个地方,下雨会听见房顶的风呼啦啦地刮过,窗子会摇摇欲坠,头顶上的内衣内裤会飞来飞去狂魔乱舞,稍微不小心就会被泼妇指着鼻子骂。
我想住进高楼大厦,想住到看得见海景看得见江景,夜里可以透过巨大的落地窗望见整个繁华都市的地方。
我想飞到那个五光十色的世界里,展翅成为一只天鹅,看一看曾经一时意气向童靖阳搁下妄言的天王之位,究竟是怎样的。
……
我也不过是一个有着利欲心的平凡人。

我头也不回地往前走,来到王瑞恩的车前,他打开车门,帮我把行李箱搬到车尾箱,然后拥抱了我,表达他的开心,才重新坐进车里。
汽车朝我最新居住的地方平稳地驶动,那条小巷距离我越来越远。
我的生命被拉出一道长长的黑影,延伸到更远的地方,不知道是通往什么地方,目的地在哪里,什么时候会到尽头。

可此时坐在车里一心想要飞到更高的地方去的我,却不明白。
住在宫殿里和住在天桥下的乞丐,差别也仅仅是自己居住的地方而已。自己的身份,由始至终都没有改变过——
仍是一个乞丐。

需要依赖他人的施舍,需要依赖他人的怜惜。
没有了别人给你的东西,你什么都不是。






第86章 第八十六章
刚回到家戴上口罩手套收拾好了客房,门铃便被按响,打开,竟然是自己的经纪人Jason站在门外——并且他手里还捧着一束玫瑰花,认真的神情让我不禁联想到他下一秒就会从口袋里掏出戒指跪下向我求婚。
好吧这只是想想,第一我和他是俩男人,我性取向正常,他也已成家室;第二就算Jason真的转了性向好歹也要遵循一句俗话——兔子不吃窝边草。

我和Jason一般都是电话联系,他向我交代第二天的行程,极少见面,向今天他这样毫无知会便登门拜访的情况,从来没有过。
“稀客啊。”我靠在门边,说道。
Jason无奈地耸耸肩,很明显他登门找我并非是来找我喝茶或者吃饭的。他换了拖鞋,走进来,“情况紧急,迫于无奈。”
“什么情况?”我把沙发上的报纸收起来,顺势丢到被自己丢在桌子上的止痛药上面,遮住。没有人知道,只有我弟弟欧凯文知道而已。我也不想被别人知道。
“距离下一届艺能天王大典还有两年七个月零一天。”Jason正色道。
“……你每天都在撕日历么?”
“童靖阳回归演艺圈,今年艺能天王的竞争很大。”
我笑了,“我从来没怀疑过自己的实力,去年只不过是童靖阳自行退出选举罢了,就算他在,我也有信心能赢。”
是的,我是登上去年艺能天王宝座的人。但同时也是在童靖阳出国时得到的,所以被支持童靖阳的粉丝冠上名不正言不顺的字样。
但是我从不怀疑自己的实力。无论童靖阳在或不在,我相信,艺能天王都会是我。
“我相信你的实力。”Jason皱眉,忧虑地看着我,“但是童靖阳已经出国充了一年的电,保持在最佳状态。而你已经五年没有正式放过长假了,本来我是打算下一部电影拍摄结束后给你放三个月的假期,不过按照目前的情形,你想要和他争天王之位,根本不可能松懈。”

我沉默着。

……
“如果复发的话,还有多少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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