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耳语娃娃-第1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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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个便是施洗者约翰,在四部《福音书》中都讲述了施洗者约翰的布道情况。他是个修道者,身穿骆驼毛的衣服,腰束皮带,膳食很清苦,只吃一些蝗虫野蜜。为迎接基督的到来,他召唤人们悔改,受悔改的洗礼。许多人纷纷涌向约旦河去听他的布道,受他的洗礼。

第二个人物则是耶稣。当耶稣到达现场,准备接受洗礼的时候,约翰却不同意。因为他认为,自己就连给替他的这位后来者弯腰提鞋都不配!但是耶稣决心去做一切正确的事,尽管他并没有什么罪过要悔改,却决心把别人的罪过看成是自己的。因此,他劝说约翰为他洗礼。就在那时,圣灵仿佛像鸽子降临在他身上,而且听到上帝的声音,用《旧约全书》的话来说,耶稣既是他的爱子,又是他得受苦奴役。

汉考克模模糊糊地认为——在他一看到雷那德?布莱恩之后,便认为,他连给自己弯腰提鞋都不配!然而却要成为他的施洗者。

这是值得追忆的一小时。当汉考克先生得到太太的通知,而欣然决定赴约之后。他便匆匆忙忙地赶回了家。

恍惚看到了契机的汉考克,不得不赶快穿好宴会礼服,到新凤凰剧院对面的餐厅去跟妻子会面。

他的礼服已经稍显老式,但这无伤大雅;他扣错了扣子,这也得到了及时的修正。剧院的华丽是一件好事,而寒酸则会要了他的命——他于是又将衣服脱下,以拙劣的姿势操起熨斗一阵忙活。直到他重新着装完毕,才慌慌张张地开车赶去。

他在新凤凰对面的餐厅门口遇见了太太。克拉丽丝?汉考克把香喷喷的面颊向他“喂”过去。她穿的晚礼服挺暴露——即使算不上花费了太大价钱的玩意儿——这曾经让他心痛不已,可她穿上还是很漂亮,足以从乳沟里腾起阵阵暖香;她把邀请函放在雷那德交给她的别致的套封里。明眼的汉考克端详那个套封,便知道这东西并非廉价货。

对今晚充满信心的侦探长先生,此刻更愿意把焦点关注于他的太太,百感交集之中,他恨不能咬她一口。

美国人并非意大利人,可美国人依然用对于艺术的高不可攀的标准来衡量音乐——这么说是有些不公平的,却也无法避免。因为美国人是追求艺术的,特别是音乐,这一庞大的群体比之内政部对科学技术的关怀则更加有过之而无不及。这现象在美国很典型,他们唯恐缺少优秀的音乐家而倍感饥渴。

汉考克属于那种对音乐不感兴趣,甚至都懒得假装一下的那类人——这方面与他的太太截然相反——可并不影响汉考克对于奢华的感受。新凤凰大剧院模仿了威尼斯凤凰剧院建筑的摹本,虽然只是一小部分,却足以使这里看上去好像一个金碧辉煌的巴洛克式的巨型“珠宝箱”,精美的天花板上长翅膀的天使似乎嘲笑了空气动力学法则。

侦探长先生是绝对不认识也不关心钢琴前的演奏家姓字名谁的,但他的妻子悄悄地咬着耳朵说,“他们换了这个新的钢琴家之后,乐队的水平明显上升了一个档次。”

他有心抛出一个白眼,因为她显然也是门外汉,但他没有这么做,面对他的香喷喷的老婆,他是有心的回去的时候做些什么的;然而此时此刻,他则更想弄清楚他们到这里究竟是干什么来了。

克拉丽丝?汉考克的解释,则明显经过了精心的伪装——她也是姓汉考克的,难免耳濡目染了些欺诈的小诡计——她告诉丈夫,她以前的某位导师——即学者雷那德?布莱恩学者近日来到普利茅斯,她强调了他和她的偶遇性,并把当时的羞涩换成惊喜还大大地夸张了一些。

克拉丽丝也是姓汉考克的,她明白丈夫的心思,便将这个话题尽可能地长话短说,随后,她提到了问题的核心。这位教授,是来寻找他的另一位学生的,而那位女生,在一个月以前的最近联系之后,便失踪了。

一个月之前?汉考克认真地回味了一下,嗯,这个时间,他们发现了什么?一具尸体,一具还未经辨认的尸体,系列案件的第一个受害者——当然,也有可能并不是这样的。可这意味着有个机会,不是吗?他可以少绕些圈子了,那个女人的身份,她可能的交往活动,一切都变得简单了。

克拉丽丝随口解释说,教授是个善良而且热情的人,他希望得到丈夫的帮助,却又不想那么唐突,便提议这个舞会作为介绍彼此的合适场合。这些话,汉考克没怎么听进去。

一个机会,很好的机会!汉考克这样想到,雷那德?布莱恩充当了施洗者约翰的角色,为了自己的成就和辉煌。他就这样盘算着,随后在舞池中顺着太太的手势,看到了翩翩起舞的雷那德。

汉考克看到雷那德的第一感觉就是,这个“施洗者”连给自己弯腰提鞋都不配!当然,这一半源自教授的高雅气质和出众舞姿,另一半源于他怀抱的那名亚裔美女旗袍下的大腿。作为嫉妒、仇怒等等混合在一起的含混感情,汉考克的想法也是不难理解的。值得一提的是,他的太太,看到那“贴身”的舞蹈,心里也不是滋味。

第一个乐章结束时,灯光明亮了一阵,汉考克眼睛还没有离开雷那德和那双光溜溜的白嫩大腿,教授的脑袋却忽然像猛禽一样扭转了过来,正迎上了他的目光。

半场休息,他笑吟吟地向这队“迷路”的夫妻走过来。整洁的、系着白色领带的雷那德?布莱恩教授友好地冲他们微笑,然后是亲密地各怀心事的握手。他带他们走向吧台。

介绍和寒暄闪现而过,“二位玩儿得还愉快吗?”雷那德背靠着巴洛克雕像的镀金装饰,温和地问道。

“很棒。”这是汉考克先生的回答。

“能再见到您的舞姿,并听着优美的旋律,我的先生和我自然很开心。”这是汉考克太太的回答。

“那么便太好了。长官。”

这个字眼叫汉考克舒服地微微抖了两下,手背靠着他妻子的大腿,暖意融融。

当然,汉考克也绝非傻子,他在同教授的握手时候,以及现在他拿杯子的方式,就发现对方的食指和中指有些问题——显得不那么灵便——对于这个小细节的观察,他比他太太要快了许多——她是在宾馆那张舒适柔软的大床上才注意到的……

汉考克也并非没教养的人,他没有理会这处小小的损伤,言归正传,开始询问有关失踪女人的事情。

教授顷刻间也变得严肃起来,从礼物的上衣兜里取出一支叠好的小信封,递了过去。

侦探长抽出信封里的照片,陌生的女人面孔——从这张照片上,无法瞧出任何跟那具没什么肉的干巴巴的尸体相关联的东西。他认真地观察了半晌这个金发女人的样子,随后将照片重新放进信封。

教授十分关照地叫来服务生,要来一支笔。

照片主人的名字,家庭住址,都被记在了小信封的后面。

“珍妮没几个朋友,而我也不知道怎么联系他们。所以当我接连几个电话都找不到珍妮之后,不免十分担心。我也去过她在本地的住所,没什么异常,房门紧锁qisuu奇书com,从窗户望进去,室内也没什么不对劲。恰好这时候,我与尊夫人重逢,便希望寻求您的帮助。”

汉考克点点头,“帮助您也是我的荣幸,我会关注近期的失踪记录,以及……呃,您知道,这有些不好说出口。”

“没有关系,”教授惨淡地露出牙齿一阵苦笑,“您放心说吧,我做好了最坏的心理准备。”

“那么请恕我直言,我也会帮您留意最近一个半月内警方发现的未名女尸。希望这样说没有冒犯您,话说回来,她有没有对您提起过,这段时间打算旅游之类的事情。”

“不,没有,她从没说过。即使会去旅游,她也会事先通知我,纽约的讲座结束后,我是应她的邀请来到普利茅斯的。她忽然跑去旅行,这有些解释不通。啊,稍等一下,她在电话里有些兴奋,我随口问过。她提及过两天会去拜访一位崇拜已久的作家,可这跟她的失踪没什么联系吧。”

“是这样……嗯,教授,我明白了。我会全力帮助您的,得到消息第一时间通知您。如果想到了如何有用的信息,你也可以随时联系我。”汉考克揉了揉下巴的胡茬,临行前的修剪不算太彻底。

两人彼此留了联系方式后,中场休息结束,舞曲再次响起。在教授的强烈要求下,汉考克夫妇步入舞池,跳了一曲。其间,由于心不在焉,先生不小心踩了太太的脚。

施洗者约翰和救世主耶稣的会面,又过了半个小时,便草草收场了。

汉考克先生心不在焉,巴不得赶快回到警局核查尸体。那些医疗记录——比如牙齿和骨折记录,会很快地将第一具女尸和教授失踪的女学生联系在一起。可在此之前,汉考克还有些事情要做,在几次不小心碰撞了妻子鼓鼓胀胀的乳房之后,这想法便更加强烈得无可抗拒了。

汉考克关于圣经的记忆缺少了一个环节。在约翰对耶稣的洗礼刚过,降临在耶稣身上的圣灵就把他“赶”到犹太旷野里,他在那里禁食40天,毫无疑问,这是为了通过祈祷以获得讲道的力量。这是耶稣刚刚接受的使命,在这段时间里,他受到强烈的诱惑,要他与撒旦妥协,用错误的手法达到正确的目的……

在汉考克与他妻子做爱的时候,他有没有意识到这一点?

第四章 爱与家庭

尽管汉考克侦探长在舞会上做出了不太恰当的联想和对比,并在随后的几个小时里,不失时宜地与他的妻子上演了一场爱的“动作戏”——他还是没能注意到一些小小的隐秘——关于他的太太和那位不配给他提鞋的绅士之间的亲密的“友谊”。

转瞬的欢愉过后,汉考克先生出发了。他火急火燎地搭上了赶往迈阿密的班机,打算在文森特?弗朗西斯在那边闹出乱子之前抓到他。

一直以来,汉考克是成功的,其成功的经历不亚于那位在大革命期间崛起的优柔寡断却又好战的煽动家布朗热将军——尽管我们的当事人侦探先生不太熟悉历史——但他和前辈的经历多少有些相似,只不过花去了更长的年头而已。

汉考克在过去,是一位干练的侦探:较好的体能,出色的审问能力以及他在众多线人中间的游刃有余,奠定了他事业上的起平点。科技时代的到来,使得他这样的老派调查员忽然间失了宠,但汉考克仍然算是个例外。他在高层了不起的人际关系,确保了他在一次次认识变动之后仍然稳固着权力,而更重要的,他与地方检察官以及法官的“兄弟情谊”则标志着他的破案率总是优于其它同行。一年前的小小事件恰好反应了这层兄弟情谊——一个妓女死了,死在她算不上豪华的公寓里。杨克与他一起负责这个案子,辗转周折之后,他们总算弄明白了这女人的死因——窒息——而且是通过某种器械,与稚嫩的杨克相比,汉考克更快地瞧出了端倪——一种提高性快感的玩意儿——里面可能装满了笑气,或者干脆就是引发窒息频死快感的面具。总之,他循着骨子里生出来的类似的乐趣,很快找到了那工具的主人——地方法官。在一次恰如其分地充满友谊的谈论之后,这案子就此搁浅了。

平心而论,汉考克先生并非对这位能把握他命运的法官百依百顺,他甚至都瞧不上对方的着装。但熟悉法律的侦探长明白,他手里的这件案子要不了法官的命。他无法证明这究竟是一次过失还是真正的谋杀。法官大人在爽快地同时很有可能也打算提高他同伴的快乐程度——却浑然不觉地憋死了她……一场悲剧,不是么?他甚至还能揣测到法官大人的懊恼与后悔,难道他不是有一点点爱着她吗?

既然不能证实谋杀罪名,汉考克先生也就对随后的程序了如指掌了。他能毁掉法官随后二十年的职业生涯,却无法带来什么更多的成就。法官先生顶多会被判处两年徒刑,更有可能是直接保释庭外执行。既然他无法制他于死地,从而提高自己的声望和影响力,那么,他们之间就需要一些和解。而汉考克也不必等待一位新法官的到来,再把他以前的攀枝依附的手段重来一次。

现在,法官和他是一条船上的人了,他甚至给侦探先生送来一份新的厚礼——数日前,他在法官以及他的党羽的大力举荐下,成为了侦探长。

汉考克的经历与布朗热将军有些相似,然而他实在比前辈更加聪明,之所以花费了更多的年头,实在是由于时代变了,眼下的美国大众不能和当年那些不假思索的法国人民相提并论了。

汉考克选择了比闻到了食物的苍蝇,还要更快捷的直线飞行路线——火急火燎地赶往迈阿密,打算在不得不借助当地警方的帮助之下,抓拿文森特——这行动一定要赶在文森特在那边犯事之前,以免引起不必要的执法纠纷。

他的举动一向是如此明智,正如他给予鉴证科人员超乎想象的“大方”嘴脸。可有一件事情,汉考克先生是没有料到的,他的媲美盘剥型强奸犯的粗暴性爱动作,还有那些送给高层的一份份小小厚礼,导致了几年没有添加新首饰外加貂皮大衣的汉考克太太,如此轻易便把心投向了不配给他提鞋的雷那德身上……

次日凌晨的杨克?拉尔夫在他的办公室迎来了一杯香浓的咖啡,由梅尔逊先生亲自端来的。

梅尔逊同样是个聪明人,他感觉着空气中若有若无的微微震动,恍惚意识到这件案子牵扯进来的人太多了。嫌疑犯,前当红作家文森特是个大人物;迈阿密的警方或调查人员似乎也有些关注——这是他昨天无意路过时,听到杨克与女法医琳达的电话后产生的猜测;仅从本地的警局来看,这个案子也牵动了过多的投入。梅尔逊因此有些举棋不定。

需要指出的是,一个人终其一生性格保持不变这样的事情,只有在小说中才能看到。惟有环境的单一性才能造就性格的单一性。而在眼下这个多事之秋,梅尔逊——这位汉考克侦探长的忠实跟班,考虑清楚一些事情:琳达会坚定地站在杨克这一边,而琳达旅行的接待主人,迈阿密的调查人员,也很可能跟随琳达成为杨克的支持者。梅尔逊需要小心行事。

面对同事这份突然的亲热,杨克自然而然地有些手足无措了。他慌忙抠抠自己的眼窝,而后展露出真诚的还有些茫然的眼神,为梅尔逊让了座。两人还没开始寒暄,办公室的电话忽然响个不停。

“抱歉,”杨克伸手抓向电话,碰倒了半摞文件。

梅尔逊连忙帮他扶起来,做了个请自便的手势。

“有一个不明人物打来的电话,现在给您切过去。”接待员的声音响过,电话那头出现了一片嘈杂的响动。

“警,警察局?”一阵粗重的喘息,“警察局?”

“是的,您那边出什么事了?”杨克抬头跟梅尔逊交换了一个眼神。

“我……我不能说,我……”又是一阵喘息,那个人似乎非常恐慌,“这里……你们快过来看看,这里……”

“到底出了什么事?请您把地址告诉我。”杨克慌忙一阵翻找,对面的梅尔逊已经拿好了纸笔冲他笑了笑。

“白桦树大街,B区,5,51号……”

杨克还想追问,对方已经挂断了电话,话筒里一阵忙音。

“怎么了?”梅尔逊问道,“51号出什么事了?”

“不知道,我们得过去看看,报案人受到了很严重的惊吓,听起来语无伦次,他没说什么。”

“新的一天,新的案子。好吧,我们走。”

……

白桦树大街位于普利茅斯,距离上次案发两地之间,驱车赶往花不了一小时的工夫。这里算不上豪华的别墅区,当然也并不是纽约高楼大厦下面一处处的小窝棚 ——典型的美国住宅:低矮的桦木围栏,修葺整齐的绿色草坪,红白相间的精致房屋——一个又一个的美国家庭就生活在这样的住所里,男人们白天开车上班,周末整理草坪;女人们多是在家照看孩子,洗洗涮涮;典型的美国家庭都是居住在这样典型的美国住宅中,然后重复日复一日的典型生活。

去年有个学者研究后报告说:“美国的家庭主妇工作量巨大,如果换成是家政工作,那么每年的收入约合百万美元。”不过,自家的男主人们当然不会开出这样的价钱来,汉考克先生,以及杨克等人也都住在这样的地方,如果真的要给太太们发薪水,那也要等到贷款还清之后。

B区的51号,坐落在街区的最里面,与外面的中产阶级调调相比,显然有些格格不入了。木质围墙的油漆已然斑驳脱落,里面一股股乱草蓬蒿,窗玻璃也有几处被砸碎而没有修补。

杨克与梅尔逊赶到的时候,大约是凌晨五点半,天才蒙蒙亮。

“大约有一年没人住了,或许更久。”梅尔逊从车子里下来,抽出手枪。

杨克没有吱声,也拿着手枪走在后面。

“门开着,我先进去,你随后。”

梅尔逊靠在门边,深深吸了口气,用胳膊肘顶开了房门。

房门推开之后,是一眼望不到底的黑压压的屋子。

“也许朝阳面的门窗被钉死了,否则不会这么阴暗。”梅尔逊从口袋里掏出手电,用牙齿咬住,继续往里走。

地板上一处破损,被皮鞋踩到边嘎吱嘎吱地响起来。

宽敞的客厅,梅尔逊将手电交到左手,朝前面问道:“hello,谁站在那边?”他的声音显得十分紧张,“hello,是谁?”

杨克顺着光线望过去,靠墙处一张女性的脸。

“好了,放松点,伙计,那是张画。”

“对,对。呼……”两人向那张画像走过去。

由于手电筒的光线缘故,那张画像看起来十分古旧,居中是一个黑头发的女孩,手里抱着一只洋娃娃。奇怪的是,女孩儿的眼睛并不像一般的画像是朝向远方的,而是目不转睛地盯着手里的洋娃娃,嘴里露出一丝笑意。

手电的光芒扫向屋里的陈设:大约是粉红色的沙发垫;还有些蜡笔画具和涂抹了一半的纸张;小熊娃娃,墙壁上媳妇的长臂猿玩偶。

“这很疯狂,你怎么看,杨克?”

“我,我不清楚,这似乎是女孩子的睡房,我们现在在哪儿?”

“还在楼下,你觉得会有人把女儿的房间安排在楼下吗?客厅的旁边?”

“我不知道,我还没有孩子。”

梅尔逊听了这话很想笑,可光是咧了咧嘴没能出声。

“你闻到什么了吗?有股气味。”

“是,”梅尔逊点点头,“但不是血的味道,某种消毒剂,或许是别的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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