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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发鬼-第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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唉呀,除了我,还有被活埋的吗?我觉得蹊跷,仔细一瞧,棺材里鼓鼓囊囊的装着什么,不是尸体,是金光闪闪的东西。

地上也洒了不少,好似金色的沙粒,熠熠发光。

我“啊”地惊叫一声,跑过去捧起地上的沙金,将棺材里金光闪闪的东西抓了一大把。

是钱,是金币。有日本的、中国的以及不知是哪个国家的大小不一的金币、银币、戒指、手锡和各式各样的工艺品。打开鹿皮口袋,里面装着许许多多的钻石,令人眼花涂乱。这些财宝约值几十万元,或许还远远不止哩。

我一阵晕眩。不是高兴,是害怕!因为这种地方是不该藏着这么多财宝的。是我经受不了石窟里的恐怖,头脑不正常了?是在做梦?不然就是我疯了。

我拧了拧脸,啪啪地拍了拍脑袋,似乎没什么异常。奇怪呀,我砸破的棺材,祖先的棺材,石墙,全都看得清清楚楚,而惟有这副装着金子的棺材是幻影,这怎能令人置信?

别急呀。

刚才破棺的时候,好像有个沉甸甸的东西摔下去似地响了一下,接着,一些坚硬的东西哗哗啦啦地从头上掉了下来。哦,是它,就是这副珠宝棺材。

发现这副棺材,我便抬起头朝上看。果然,墙壁的上方有块搁板似的东西,底下支撑的圆木倒了一根。

明白了,明白了。我从棺材里跳出来的时候,撞倒了这根圆木,于是搁板倾斜了,搁在上面的珠宝棺材掉下来,盖子也在那时摔掉了。

我呆愣愣地大睁着眼睛,心里想着是梦怎能这样合乎情理?看来这是真的呀!可是坟墓里藏着这么多财宝却令人费解……忽然,一样东西引起了我的注意。

珠宝棺材的侧面,画着一个一寸大小的红骷髅。那好像是什么图章。

“红骷髅”,“红骷髅”,呀,好像在什么地方听说过。咦,是什么呢…倔,对了,是海盗的徽章。是十几年来一直逃避官厅,在中国东海一带施展淫威的海盗王朱凌期。记得这些我曾听人说过,也在报上看到过。

原来,我家的墓被那个赫赫有名的海盗当作宝库了。说起来有些不可思议,可仔细想来也并不怎么奇怪。

干海盗这种朝不保夕,说不定什么时候就会陷身囹圄的行当,也许就需要这样一个秘密金库。因为,要是交上好运,刑满获释,将那些财宝取出来,还能够舒舒服服地欢度余生呢。而且,比起他的祖国中国,还是日本的海岸安全些。另外,墓里十年、二十年才有人进去一次,就是进去了,谁也不会特意将那疹人的地方查看一番的。哈,把坟墓当成收藏财宝的仓库,真是别出心裁,到底是个做贼的!

我的眼睛果真没有看错。我由于被活埋而得到了巨万之富。

我蹲在棺材旁边,像孩子一样玩弄着金币。金币都是装在小袋里的,在棺材摔落的时候,袋口破了,撒了一大片。我小心翼翼地将那些金币塞进原来的袋子里,接着,像个孩子似地数着,将那些袋子拎出来,堆在地上,总共五十几袋。此外,在摔掉袋子的棺材底层,像废纸一样成相成捆地塞满了主要是日本、中国的大批钞票。

我兴致勃勃地数了数,光日本钞票就有三万多,加上中国钞、金银珠宝,总计恐怕不下一百万元。

饿鬼道

然而,这些尽管是贼的财宝,却毕竟是属于他人的。堂堂大牟田子爵岂能抢夺贼偷来的财宝!对了,去报告警察吧。固然会遭到海盗痛恨,可是让这么多财富白白地埋藏在这里是没有意义的。又相寸,就这么办。

我一面点着头,一面像要到警察署报案似地摇摇晃晃地站起来,想动身前去。然而,我猛然清醒过来。

糊涂蛋,都想了些什么?别说去警察署,连这座石窟也休想走出一步啊!

“钱要多少,给多少,救救我吧!

假如这不是远离村庄的石窟,只要叫喊一声,人们就会从四面八方赶来营救的。

“我有一百万元,统统给你,把我救出去吧。”

如果这座石窟有主人,而我被监禁了,那么仅这一句话就能马上使我获得自由。

想到这些我懂得,在这种地方,巨万之富也同石头一样。比起百万巨富,还是一片面包、一杯水更宝贵。这是多么古怪的要求啊。事实上,我肚子都饿得前腔贴着后腔,喉咙都干得冒烟了。

像做梦,像童话一样发现了巨大的财宝,我曾一时欣喜若狂,因此当明白这些财宝如同石头时,便颓然沮丧起来。

真是命运的恶作剧啊!让我失望了,又让我狂喜;刚让我狂喜了,又让我一个跟头栽在九泉之下。每反复一次,我的痛苦、恐惧、悲哀都二倍、三倍地加剧。

我倚着装有百万财宝的棺材,浑身精疲力尽,半晌没动一动。别人见了,准会以“绝望”为题给我塑个像吧。绝望之极,智慧和力气全不知哪里去了。

忽然,一股懦弱之情乘虚涌来,泪水从我那木呆呆的眼里止不住地流了出来。

瑙璃子!瑙璃子!她现在怎么样了?或许她美丽的脸蛋上也挂着泪珠,在为心爱的丈夫之死而凄然悲咽吧。啊,我好像清楚地看见了她那令人思念,满是泪水的脸蛋儿。

瑙璃子!瑙璃子!别哭,哭我也回不去啊。幸存的你不久又能过上快活日子的,不要哭,好了,擦擦眼泪,笑一笑,让我看看你那可爱的笑脸。

啊,瑙璃子笑了,笑了。我要对着她那美丽的前额、面颊、香唇、胸脯,亲吻百遍、千遍。

可是,现在再也办不到了。我呜呜地哭了,哭啊哭啊,哭个没完没了。

仅仅隔着一层墙壁,一扇铁门,外面就是自由世界,有太阳,有月亮。一想到不能冲破那仅只一层的障碍,我便像泄了气的皮球,一下子瘫软下来。

我忽然想起了曾经读过的大仲马的(基度山伯爵),书中的主人公邓蒂斯就被关在地牢里十几年。

我不由得将邓蒂斯同自己的处境加以比较。究竟谁更不幸?邓蒂斯有严厉的狱卒看守。其实还是有人看守的好,说不定狱卒能够接受恳求,给人自由呢。而眼下的我,就是恳求也没有狱卒啊。

没有狱卒,就没有人一天送来三顿饭。邓蒂斯没有饿死之忧,因此他才能掘开坚固的灰泥墙,完成历时数年的越狱计划。

若是我,恐怕花上十天、二十天,就能够凿开这道石墙了。可是,我却没有人给送饭。

啊,我竟然羡慕起那个惊心动魄的故事的主人公邓蒂斯,这处境是多么凄惨啊!

可是,我要坚持到最后一刻。

我忽然想效法邓蒂斯的故智,我把蜡烛竖在地上,将铁制的蜡台当武器往石墙上猛捣。我浑身汗淋淋的,一边哭,一边吼,一边挥动着蜡台,休息了又干,休息了又干,足足干了一个多小时。

可是,呀,怎么回事?我没料到蜡烛会燃尽,刚在墙壁上掘出一个五六公分深的小洞,石窟里又一团漆黑了。

看不见就没法干。邓蒂斯是有光亮的。没有光亮,没有吃的,怎么干得下去?而且,石墙决不止一层,足有一尺多厚,十分坚固。

我趴在地上,已经不哭了。就是想哭,由于干了一个多小时,体内的水分已经耗尽,泪已干了。

好长时间,我像死了一样一动也不动。我迷迷糊糊地做了梦,梦见了一堆热气腾腾、又香又甜的馒头,梦见了笑盈盈地偎在我怀里的瑙璃子。食欲与爱情交替地折磨着我。

少时,饥肠辘辘的空腹终于出现了肉体上的疼痛,肚子像刀绞一样疼痛难忍。

我声嘶力竭地叫喊,痛得满地打滚。我不停地叫着:让我死!让我死!我实在受不了这比死还难受的苦痛。

那么,不能自杀吗?

事实上,我想到了自杀。因为没有利器,便用蜡台的尖子戳我的胸脯。可是诸位,虽说痛苦是难忍的,要是用枪和利器也罢了,可用蜡台能自杀得了吗?这不是太残酷了吗?

我终于放弃了自杀的打算,可是又产生了比自杀更可怕的念头。

啊,我不想说这一点。这太难为情了。可是若不说实话,那就不叫自白了,我就干脆说了吧。

我呀,我拿着蜡台,在黑暗中慢慢地爬了起来。

爬不多远,我碰到了一副棺材。这是一大排祖先的棺材中最前面的一副。

这就是我的目的物。我举起蜡台,猛地朝那副棺材的盖子上砸去。一下、二下,不一会儿,盖板吱吱啦啦地破了。

诸位,我真的疯了。我变成了一头遥远的远祖时期的野兽,你们猜,我砸破那副棺材究竟要干什么?

食肉兽

我终于打消了自杀的念头。可是不自杀,倒又想出了一个现在想来也毛骨悚然的主意。我昨天说过,在那座墓里,我们家祖祖辈辈的棺材摆了一大排。因为习惯是从里面依次摆过来,所以最前面的棺材里一定装着最新的死人。

我在十七岁那年参加父亲的葬礼以后,就再没有进过这座墓。可是,因为本家族的人都可以埋到这里,所以最前这副棺材里,说不定装着意想不到的新尸呢。哎,我的亲戚里最近是谁死了?

腥,对了,是亲戚家的女儿千代。虽然是亲戚,因长期以来同我家关系不睦,平时很少来往。然而,同葬在一座墓里是祖先传下来的习惯,死了人还是要葬到这里来。

一知道是干代,我就按捺不住了。从没饿过肚子的诸位,是想象不出我当时的喜悦的。你们一定会皱起眉头,认为不管怎么说……

然而,可鄙的是,我嘻嘻地笑了起来,像食肉兽发现了猎物那样贪婪地抽动着鼻子,馋得垂涎欲滴。

我握着铁蜡台,喀味喀味地朝那副新棺材爬去。不知道是怎样把棺盖砸开的,我已经什么都顾不得了。

我幻想着年轻姑娘那丰腴的肉体。那肉体以异常的扭力,诱发了一头野兽的食欲。我变成了一头凶残的食肉兽。

我一打开棺盖,就伸进一只手在里面摸。手指先碰到的是冰凉、密厚的头发。我咕嘟咕嘟地咽着唾沫,欢喜得忘记了一切,握紧头发就猛往上提。

在要往上提的当地,我用力过大,一屁股摔倒在地。原来头发报上什么都没有。我以为是肉腐烂而使头发脱落了,又把手伸进去摸了摸,是干巴巴的头盖骨,上面有两个窟窿似的眼窝和没有嘴唇的呲露的齿列。

胸脯和腹部除了一副骨头架,一点儿肉都没有。肉和内脏被蛆吃得一千二净,连那些蛆也都死绝了。

唉,那会儿我是多么失望啊。我幻想着年轻姑娘那丰满的肉体,不顾一切地用尽仅存的最后一点气力,绝望之极,甚至连动弹一下的力气也没有了。我手还伸在棺材里,身子颓然瘫了下去。不过现在想来,那对我来说倒是非常幸运的。

因为,那时候棺材里哪怕还有一点点腐肉,我都会抓起那生了蛆的人肉,大口大口地吞下肚的。人吃人肉,世上还有比这更残忍、更卑劣的罪孽吗?仅仅因为这些,我就会不敢重见人世的。

然而,这是后来想的。当时我饿得头脑发昏,什么良心,统统给丢到一边去了,因此哪里是感到幸运,竟绝望得抽抽略略地哭了起来。虽然哭,已经流不出眼泪,也哭不出声来,只是面部肌肉一颤一颤地抽动,光有哭的表情。

那样瘫了一会儿,一种不甘罢休的心情油然而生,人求生的欲念是多么顽强啊!我又握着蜡台站了起来。并不是身上有站起来的气力,是求生的本能的力量使我运动的。

我已经不是一个人,甚至也不是一头野兽,而可以说是个胃精,是个固执得惊人的食欲化身。

不知哪来那么大的力气,我像一台机器似地挨个儿将十几副棺材的盖子撬开,撬开了就换,撬开了就摸。我心里想,说不定由于阴错阳差,里面掺着新死人的棺材呢。

然而,那当然是竹篮打水,徒然无获。所有的棺材里都是一具干枯无肉的骷髅。

就这样,我终于撬到墓中最里面的一副棺材。这里面装的,可能就是设计这座可限的石窟的那位祖先吧。不用打开棺盖,准是一具骷髅。我险些不打开了。可是我的固执已超越了理性,像一台自动的机器一样不肯停手。我开始撬那最后一副棺材。

事后想来,由于在那副棺材中安息的那位祖先设计出这座外国式的坟墓,致使我落至如此惨境,因此大概是那位祖先的魂灵为了对我表示歉意,而鼓励着心力交瘁的我;把我引到这最后一副棺材前面来的。

如果在前一副棺材那儿就死了心,而不打开最后这副棺材,我就不可能还活到今天。最后那副棺材是我的大救星。

我撬开棺盖。不,不是撬开。这副棺材好生奇怪,我用蜡台尖儿一揭,好像没钉钉子似地,棺盖毫不费劲地一下开了。我猜想肯定还是尸骨,一只手伸进去摸了摸。

可是,不知怎的,不论怎样摸,里面什么都摸不着。不光没有尸骨,连棺材底也摸不到,摸到哪儿都没碰到东西。

我陡然一惊,不由得抽出手,原地缩成一团。这副棺材确实没有底子。不仅没有棺底,棺材下面既没有灰泥地,也没有土。我趴在棺材上,喜地感到一股凉风从下面习习吹拂到我的脸上。

思维能力大为衰退的我,没能即刻意识到这意味着什么。棺材没有底,风从下面吹来,这一不可思议的事实使我骇然恐怖起来:莫非是我真的疯了,才产生了这种不合理的错觉?我对我自己害怕了。

然而少时,我头脑里忽然闪出一个疑问:朱凌谷是怎样将那些财主运到这座墓里的?正面的门没有特殊的钥匙是打不开的;四面的墙壁也没有一丝缝隙。

什么地方准有一条仅他们知道的秘密通道。哦,为什么我先前没想到这一点呢?早点儿寻找那个秘密人口就好了。

不,不,就是找了也看不到啊。若没有祖先的指引,恐怕我永远也找不到这条通道。

把棺底掘开,做秘密的进出口,这主意多妙啊。因为从上面看并没有什么异常,除了我这样的特殊情况外,是不会有掘祖先棺材的不孝子孙的,所以,海盗的这个秘密进出口是永远安全的。不愧是海盗王,办法真高妙。

我今天能够这样对诸位说话,是完全托海盗朱凌谷的福,托他修的暗道的福。

你们想我当时是多么高兴吧。我曾绝望得诅咒上帝,甚至想自杀。苦愈深,则喜愈大。

我已经自由了。能会爱妻,也能同挚友川村谈天了。原先的快乐生活在等待着我。我欣喜之极,总感到好像一切全都是假的。不会是做梦吧?要是梦就别醒!因为在如此欣喜之后,若再度绝望,那我立刻就会一命呜呼的。

我高兴得浑身发抖,两手扒在棺材的边沿上,腿伸进下面的洞里,轻轻地试了试。有!有!脚尖碰到了在地上挖的阶梯似的东西。千真万确,我终于得救了。

03白发鬼

下了棺底的阶梯,顺着黑暗、狭窄的暗道往前爬,一下子来到了半山腰。入口处是一片灌木丛,外面根本发现不了。先触到脸上的是我熟悉的海风。我一面贪婪地吸着海风,一面扒开灌木丛爬了出来。明月当空,眼底的海面上,银波荡漾。原来是夜晚。太好了,太好了,可以不让人看到我穿着这身怪异的白寿衣了。

可是不知道究竟是什么时候了。朝市街方向望去,只见灯火像星星一样辉煌美丽,好像还能听见人们在闹市上行走的嘈杂声。一定还是上半夜。

山脚下,一条银带似的小河在月光辉映下温缓而流。啊,水!现在才真正找到了不是幻影的水。

我连滚带爬地下了山,朝河边爬去。这是多么秀丽,多么清凉,多么甜美的水啊!

双手一捧,月亮便在我手上跳跃。我连同那轮银月,把那甘露般的清水喝了下去。捧了就喝,捧了就喝,喝了一捧又一棒,喝得肚子里又凉又沉。

喝够了水,我抹了抹嘴,站在河边上,眺望远处市街上的灯光。

啊,多叫人高兴啊!我现在又变成原来的大牟田干爵了。我是美丽的瑙璃子的丈夫,是才子川村的朋友。我深受市民崇敬,是这镇上最有名望的人。

我曾经把摔下地狱岩之前那二年的新婚生活说成是世间极乐,可是,比起现在的喜悦,那些就实在是算不得什么了。那要算是极乐,此刻的心情就是极乐的极乐的极乐。

我对着天上的月亮纵情欢呼,高兴得忍不住大声喊叫起来。上帝啊,饶恕我吧,饶恕我在墓中诅咒你的罪过吧。上帝还是保佑我的。啊,上帝,我应该怎样感谢你啊!

喔,这下我得赶快去见瑙璃子了,她看到我死而复生会是什么样的表情呢?她一定会笑得比平时还要甜上十倍,猛地扑到我的怀抱,接着两手紧紧地搂着我的脖子,高兴得热泪直流。一想到这些,我就激动得不能平静。

可是,慢着,总不能穿着这身东西回去。先在街上的旧衣铺里换套衣服吧,尔后再吃顿饭。一回到家,就在妻子面前狼吞虎咽,未免不雅。于是我决定换好了衣服,就在近郊的小吃店里,悄悄打发一下肚子再回去。

也许诸位会这么想:对妻子有什么可客气的,既然穿着白寿衣回去不体面,不能派个人去,让妻子带着衣服来接吗。这当然不无道理,不过说起来真难为情,我迷恋着妻子呀。饥肠输输,弱不禁风,身穿满是尘土的白寿衣,我怎么也不愿以这副模样会见她。至少要洗个澡,刮刮胡子,打扮成往日的大牟田子爵再回去。

我拿定主意,又返回墓里,从海盗的财宝里取出一点儿日本钞,把钞票塞到怀里,便朝市街方向奔去。

真是幸运,我在市街的人口处,碰到了一家破旧的旧衣铺。

我冒冒失失地闯进那家铺子。一位正在昏暗的电灯下打瞌睡的老掌柜睁开眼来,看到我这副人不人,鬼不鬼的模样,一时吓得呆若木鸡。

白布做的寿衣,说是衬衫也可以。我巧妙地掩饰说,从船上下来,衣服弄湿了,正伤脑筋呢。就这样,我请求他卖件旧衣服给我。看来海边上的旧衣铺好像经常有这样的顾客,掌柜的并没有怎么疑心,就拿出一件旧夹衣。

“那可真难办呐。要是临时穿用,这颜色行吗?”

我一看到那件衣服,便直言不讳地说:

“不管怎么说,这太素了点。”

我话音一落,老掌柜好像很奇怪似地直盯盯地看着我。

“啊,哈哈哈哈,不素啊。你这样的年纪,这颜色正合适。”

听了他的话,我不禁愕然。那件旧夹衣是五六十岁的老头儿穿的条纹花样,说那种东西适合我穿,不是太不礼貌了吗!

我想狠狠地训他几句,可是,从这老头儿说的那种话来看,可能是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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