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弗兰奇寓所粉末之谜-第1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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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对你的论证非常满意。”警官说道。“接着说。”

“好吧!我仔细查看了书档。它们都是用质地坚硬的缟玛璃制成的,而且,其中一个书档的原装护垫被换掉了,这是它们所经历的唯一变动。因此,我断定,换护垫的目的并不在于把什么东西藏进书档或从中取出什么,因为这个书档是实心的,它只有表面。”

“搞清楚这一点后,我便自问:如果不是为了藏匿或取出东西,还有什么理由值得换护垫呢?这样,我就想到了这个案子。我们是否可以把案情和护垫的更换联系到一起呢?”

“当然可以!为什么要把旧毛毡揭掉,换上一块新的?因为那块毛毡有问题。如果不把它揭掉,它将暴露犯罪痕迹。你应该记得,凶手最迫切的需求就是在他办完早上该办的事之前不让任何人察觉这起谋杀。而且他也知道,早上9点就有人来书房,如果书档有问题,别人肯定会注意到。”

“血迹!”警官喊道。

“你猜对了,”埃勒里答道。“只能是血迹。肯定是一下子就能让人产生怀疑的东西,否则的话,凶手是不会如此煞费苦心的。纸牌和其他东西——在尸体被发现或甚至在人们觉得事有蹊跷前,这些东西本身绝不会让人们联想到谋杀。但血迹!它可是暴行的印证。”

“所以,我推断,鲜血浸透了毛毡,迫使凶手不得不揭掉那块血淋淋的、泄露天机的旧毛毡,重新换上块新的。”

两人默默地走了会儿。警官忙着想心事,埃勒里又开口了。

“你看,”他说道,“我已经以令人赞叹的速度将这个案子的各种具体要素重新组合了一遍。另外,当我得出血污毛毡的结论时,另一个孤立的事实也突然跃入了我的脑海……你应该还记得普鲁提曾对尸体出血甚少提出疑问吧?而且我们当时也曾推断凶杀是在别处发生的?这就是那个失落的环节。”

“很好,很好。”警官一边低语着,一边兴奋地伸手去掏他的鼻烟盒。

“书档,”埃勒里迅速地接着说道,“在这起案子中本是无足轻重的,但它浸透血迹后,意义可就不同了。自那以后,一系列事件就顺理成章地发生了——换毛毡、触摸到了书档,然后再洒上指纹粉,抹掉接触时必然留下的指纹……”

“不过,我推断,血浸毛毡只是一个偶然事故。它无辜地在玻璃桌面上,血是怎么流到那儿的呢?有两个可能。第一,书档可能被当成了武器。但这站不住脚,因为从伤口的性质看,是枪伤,而且尸体上也没留下重击痕迹,如果用书档这种大头棒似的东西当武器,应该会留下痕迹的。那么,唯一的可能性就是:血在无意中浸透了书档。这是怎么发生的呢?”

“很简单。书档就搁在玻璃桌面上。如果血浸透了书档底部,并在那儿留下了难以抹煞的痕迹,那么唯一的解释只能是:血蔓延过玻璃桌面,流到书档下,浸透了毛毡。你应该明白这带给我们什么启示了吧。”

“弗兰奇夫人被击中时,正坐在桌边。”老先生阴郁地说道。“子弹射在心脏下面,她倒在椅子上,这时,又一发子弹射来击中了心脏。在她倒下之前,血从第一个伤口中喷了出来;当她伏倒在桌子上时,血从第二个伤口中流了出来——浸透了毛毡。”

“说得太好了。”埃勒里笑道。“你应该还记得吧,普鲁提曾非常肯定地认为,心前区伤口更应该大量出血才对。事实可能就是这样……现在,我们可以进一步再现案发经过了。如果弗兰奇夫人是坐在桌后被击中了心脏,那么,凶手一定是隔着桌子,站在她面前向她开枪的,两人之间有几英尺的距离,因为死者的衣服上并未沾上火药未。也许我们可以从子弹进入体内的角度估算出凶手的大致身高,但我对此不抱太大希望。因为我们无法确定子弹的行程,也就是说,我们不知道凶手开枪时距弗兰奇夫人有多远,而一英寸的误差都将极大地影响到我们对凶手身高的估算。你可以把这事交给你的火器专家肯尼思·诺尔斯。但我估计不会有什么太大收获。”

“我也是这么看的。”警官叹了口气。“不管怎样,能如此精确地理顺案情已经很令人满意了。所有的环节都丝丝入扣,埃勒里——很不错的推理。我会让诺尔斯马上开始工作的。还有别的想法吗,儿子?”

在很长一段时间内,埃勒里一直保持着沉默。两人拐入了西八十九街。再往前走半个街区,就是他们住的那幢褐色沙石老屋了。两人加快了步伐。

“出于这样或那样的原因,爸,有一大堆问题我尚未深究。”埃勒里心不在焉地说道。“各种迹象全都一览无余地展示在我们眼前,但必须对它们进行智慧的组合。在众多的办案人员中,唯有你可能还具有将它们结合在一起的头脑,其他人……但种种烦忧却使你变得异乎寻常的迟钝。”他微微一笑。这时,他们已来到了褐色沙石大楼的台阶前。

“爸,”他说着,迈上了第一级台阶,“在这个案子的调查过程中,有一个方面我真的是毫无头绪,就是——”他拍了拍胳膊下夹着的包裹,“我从弗兰奇办公桌上带出来的五本书。如果认为它们可能和谋杀有关……这个想法似乎很可笑,但是——我有一种非常奇怪的感觉,总觉得如果我们排查出其中的奥秘,肯定能弄清许多问题。”

“你已经有些走火入魔了。”警官一边大声说着,一边气喘吁吁地爬着楼梯。

“不管怎样,”埃勒里说着,将钥匙插进了老式雕花大门的锁眼里,“今晚我得好好研究一下这几本书。”

第四部

东方警察远不像西方警察那样重视罪犯的辩词……我们对那些狡猾家伙的伎俩了如指掌……我们更倾向于了解罪犯的情感和本性,而不屑于去粉碎他们精心编织的谎言。这种不同无疑是由东西方的心理差异造成的……众所周知,东方人要比西方人多疑,我们所看中的是本质的东西,而不是表面现象……西方人会向得逞的恶棍们高呼“万岁”,而我们则会割掉他们的耳朵。如果罪行较轻,我们会把这些坏蛋关进牢里;如果罪恶深重,我们就砍掉他们的脑袋——但总要以某种儆戒方式(也许还捎带有纯日本式的含蓄吧?)向世人展示受罚所带来的奇耻大辱……

      ——摘自玉加冷良:《千片落叶》英文版前言25、埃勒里的藏书

西八十七街上绵延着一片褐色沙石大楼,奎因父子的家就安在其中的一座楼中。当初老奎因拗不过儿子、只得入住这片朴实多华的老式住宅区。尽管生米已经做成了熟饭,但时至今日,老奎因仍时不时地抱怨此地“生活乏味,人物迂腐”。埃勒旦丝毫不为老爸的抱怨所动。他喜欢收集旧书,对古董也略知一二,而且他还是个恋旧的人,所有这些都足以令他心甘情愿地放弃对现代舒适生活的追求。

因此,你可能也预料到了,奎因父子住在这幢旧式大楼的顶层,他们家的大门是用一块历时久远的老橡木制成的。〔门上挂了块小牌子,上书“奎因父子私宅”,这是他们贪图方便的唯一表现)引你进门的肯定是有着吉普赛血统的德乔那。一进门,便有一股混合着旧实革与男性气息的浓烈气味迎面扑来。

前厅里挂着一幅大型壁挂(XX公爵的谢礼——警官曾为他服务过,那件事一直都保持着低调)。这间屋子的装饰带有典型的哥特式风格。若不是埃勒里执意不允,老奎因恐怕早就把这屋子,连同一屋子的仿古家具,统统托付给拍卖行了。

他们家的客厅兼做书房,屋内堆满了书,东一本西一本地散放在各处。书房的屋顶上支着橡木板架——质朴的大壁炉上安着宽宽的橡木壁炉台,炉台上方,挂着精制、古老的铁器——两把颇具武土精神的纽伦堡宝剑交叉着挂在墙上——旧式台灯、铜器、大件家具。靠背椅、长沙发、脚凳、皮靠垫、烟灰缸——名副其实的快乐单身汉乐园。

简朴、舒适的卧室就在起居室边上。

矮小、快活的德乔那负责父子二人的生活起居。他是个孤儿。埃勒里离家上大学时,孤独的老奎因收养了他。照顾主人,料理家务,构成了德乔那的全部生活。他既是贴身男仆,又是厨子、管家,有时也是父子俩的密友……

5月25日,周三早上9点——温妮弗雷德·弗兰奇夫人的尸体在弗兰奇百货店被发现的第二天——德乔那正在客厅里摆设餐具,这是一顿推迟了的早餐,埃勒里的缺席引人注目。警官坐在他心爱的扶手椅里,阴郁地盯着德乔那忙碌的双手。

电话铃响了,德乔那抓起了话筒。

“您的电话,奎因老爹,”他郑重其事地通报道。“是地方检察官打来的。”

老先生拖着沉重的步伐向电话走去。

“喂!喂,亨利……喂,有点进展。埃勒里似乎已经有些头绪了。实际上,是他自己这么跟我说的……什么?……是的,依我看,这案子大有文章,但我肯定是摸不着头脑……得了,亨利,别拍马屁了!我可不会拐弯抹角……我把情况简要介绍一下吧。”

警官喋喋不休地说了好一会儿。他的情绪在失望的谷底与兴奋的巅峰间跌荡起伏。地方检察官亨利·桑普森听得很认真。

“情况就是这样。”警官总结道。“我觉得,埃勒里又在玩他的拿手好戏了。他昨夜几乎没怎么睡,一直在钻研那几本该死的书……好的,当然了。我会向你通报进展情况的。可能很快就要麻烦你了,亨利。埃勒里总是时不时地创造些奇迹,我敢用明年一年的薪水打赌——噢,忙你的去吧,你这家伙!”

他挂上话筒,一抬眼,正看见埃勒里打着大呵欠从卧室里出来——一只手打着领带,另一只手掩着晨衣的衣襟,防止它们敞开。

“你总算起来了!”警官喊道,一屁股坐进椅子里。“昨晚几点睡的,小伙子?”

埃勒里完成了高难度的双重动作,随手拖过把椅子坐下,连带着偷偷捅捅德乔那的肋骨。

“拜托别在这时候教训我。”他说着,伸手抓了片面包。

“吃早饭了吗?没吃?都在等我这懒汉?多喝些奥林匹亚咖啡——我们可以边吃边谈。”

“几点睡的?”警官在桌边坐下,不依不饶地重复道。

“从时间上看,”埃勒里说着,喝了一大口咖啡,“是凌晨3点20分。”

老先生的眼神不再那么凌厉了。“你不能这么干,”他咕哝着,伸手去取咖啡壶。“会把身体拖垮的。”

“精辟。”埃勒里喝尽了杯中的咖啡。“要做的事太多了,先生……早上听到什么消息了吗?”

“消息不少,但都没什么价值。”警官说道。“从7点起,我就没离开过电话……山姆·普鲁提打电话来汇报了尸体解剖的初步结果。除了提到绝对没有中毒或吸毒迹象外,其他情况和他昨天讲的大致相同。那女人绝不是个吸毒者。”

“很有意思,而且,也还有些参考价值。”埃勒里笑道。“还有什么别的吗?”

“那个火器专家诺尔斯也太含糊其辞了,简直打击人的积极性。他说没法将子弹射入身体前的飞行距离精确到英尺。角度倒是很容易确定。不过,按照他的估算,凶手的身高可以是五英尺到六英尺之间的任何一个高度。不是那么富有启迪性吧,嗯?”

“确实不是。凭这种标准,我们没法给任何人定罪。但这也不能怪诺尔斯,这种事几乎就没有绝对的。昨天未上班人员的情况了解得怎么样?”

警官皱起了眉头。“昨晚派了个弟兄向麦克肯兹了解情况,查了整整一夜。刚才麦克肯兹打电话来说,所有人都说明了原因,未发现任何可疑迹象,也没什么说不清的事。至于那个卡莫迪,可怜的托马斯派他手下的人出去查了一整夜。他们搜遍了那个街区,并且通知了失踪人员事务所。我已经把毒品的事告诉他了,缉毒组也正忙着搜查各个已知的毒贩窝点。但一切都是白费劲,根本就找不到她的下落。”

“就这么突然消失了……”埃勒里皱着眉头,又倒了一杯咖啡。“我很替那女孩担心。我昨天就已经说过,所有的迹象都表明,她已被干掉了。如果她还活着,那也肯定是被关押在一个隐秘、偏僻的地方。如果我是凶手的话,我早就把她干掉了……她活着的可能性简直是微乎其微,老爸,维利必须加倍努力。”

“不用替托马斯操心。”警官板着脸说道。“如果她还活着,他总会找到她的。如果她已经死了——哼!他也算尽力了。”

这时,电话铃又响了,警官抓起了话筒。

“对,我是奎因警官……”他的口气奇迹般地发生了变化,言语间透着一本正经。“早上好,警督,我能为您效劳吗?……哦,先生……调查进展顺利。在不到24小时的时间内我们已经收集了许多线索……噢,不!这件事对弗兰奇先生是个打击。我们没难为他——您放心好了,先生……是的,我知道。只要条件允许,我们会尽量为他提供方便的……不,警督。拉瓦利的名声绝对无懈可击。他当然是个外国人……什么?绝对不是!我们已经搞清楚玛丽安·弗兰奇小姐的围巾是怎么回事了,先生。说实话,我也松了口气,警督……快速解决?警督,会更快的!……是,先生,我知道……谢谢,警督。我会向您通报调查进展的。”

警官小心翼翼地放下话筒,转过气得发青的脸,很慢地说道:“这个头脑空空,只会瞎操心的家伙!他就像只碎嘴鸡似地成天只知道胡说八道,像他这样的警督,恐怕再难找出第二个!”

埃勒里开怀大笑。“你要是再不悠着点,可真要口吐白沫了。每次听你抨击韦尔斯,总让我想起那句日耳曼民族的至理名言:当官的人必须有容忍指责与非难的肚量。”

“恰恰相反,韦尔斯这回倒是说了些耐听的话。”警官稍稍冷静了些。“弗兰奇这件事都快把他吓傻了。弗兰奇这老头是个与人为善的改革派领袖,他手中的权力可不小。韦尔斯担心出现意外。你没听到我刚才在电话里敷衍他的那些废话吗?有时候,我觉得自己简直丧尽了自尊。”

但埃勒里却突然陷入了沉思。他看到了从弗兰奇寓所带回的那五本书,它们此刻正躺在旁边的一张茶几上,他一边含糊其辞地向父亲表示着同情,一边站起身来,慢悠悠地踱到茶几边,颇为欣赏地翻动着那些书。老先生眯起了眼。

“别故弄玄虚了!”老奎因说道。“你肯定从那些书里找到了什么!”他疑惑地从椅子里蹿了起来。

“是的,确实找到了点东西。”埃勒里慢悠悠地答道。他拾起那五本书,把它们带回到餐桌上。“坐吧,老爸,我昨晚的活儿没白干。”

两人重新坐下。警官的眼睛闪闪发光,他好奇地顺手取过一本书,漫无目的地快速翻动著书页。埃勒里在边上看着他。

“假设你拿起这五本书,老爸,”埃勒里说道,“看了一遍。现在的情况是这样的:你拿到了这五本书。关于这些书,你只知道它们是五本奇怪的书,而且是属于某个人所有的。你想弄明白:为什么这些书会搁在它们被发现的地方。开始吧。”

他若有所思地点上一支烟,仰身靠在椅背上,对着屋顶吞云吐雾起来。警官抱过那些书,一本本地翻看着。他看完一本又拿起下一本,五本书都翻完后,他脑门上的皱纹更深了。他抬头看着埃勒里,如坠入了云雾中一般。

“我要是能看出这些书有什么非同寻常之处,那才见鬼呢!埃勒里。它们似乎毫无共同之处。”

埃勒里微微一笑,突然坐直了身子。他伸出长长的中指,强调般地敲了敲那些书。“这就是它们非同寻常的原因。”他说道。“看似毫无相同之处。而实际上,应该说,除了一个小小的联系环节外,它们之间毫无相同之处。”

“我都听糊涂了,”警官说道。“请解释一下。”

埃勒里并未作答,却起身走进了卧室。不一会,他拿着一大张纸走了出来,整张纸上写得满满的,这是一份字迹潦草的笔记。

他重新在桌边坐下,宣告道:“这就是昨晚的研究成果,好好听着,奎因老爹。”

“为了让你对我的分析有个更清楚的认识——你先听听这些书名和作者名,它们是:雨果·沙里斯伯雷的《集邮动态》;斯坦尼·伟德杰韦斯基的《十四世纪的商业与贸易》;雷蒙·弗雷伯格的《少儿音乐史》;约翰·莫里森的《古生物学概论》,最后一本是A.I.特罗克莫顿的《胡言乱语集》。”

“咱们分析一下这五本书吧。”

“首先,这五本书的书名之间没有丝毫联系。基于这一事实,我们可以认为,书的主题和我们的调查毫无关系。

“其次,细节上的差异更突出了它们之间的不同。例如,几本书的封面颜色各不相同,有两本书确实都是蓝色封面,但在颜色的深浅上却又有差别。几本书的规格也不一;有三本书是特大版的,但它们的具体尺寸又有不同。剩下的两本书中,一本是袖珍版,另一本是标准版。在封面上,这几本书也各有不同:有三本是布封面,但布的纹理又各不相同;剩下的两本中,一本是豪华的皮封面,另一本是亚麻布封面。这几本书的版式也不同。两本书用的是字典纸,而另外三本书用的是白纸。在用白纸的书中,书的重量又有明显的差异。尽管我对排字这类技术性问题知之甚少,但经过仔细比较,我发现,每本书的排字方式也各有不同。而且,每本书的页数也各不相同——但它们的具体页数根本说明不了什么问题。它们毫无意义……甚至连书价都是不一样的。皮封面的书是十美元,另外两本都是五美元,第四本是三点五美元,袖珍版的定价是一点五美元。而且,出版商不同,出版日期和出版的次数也不同……”

“埃勒里,这些差别可都是显而易见的,”警官驳斥道。“你从中看出了些什么?”

“我们在分析事物时,”埃勒里反击道,“不该忽略任何细微之处。它们可能什么都说明不了,但也可能说明一切。无论如何,上述内容都是和这些书有关的确凿事实。即便它们什么都说明不了,至少它们还表明了这些书几乎在各方面都毫无共同点。”

“第三点——这是第一个激动人心的进展——每本书封底里页的右上角——我重复一遍:每本书封底里页的右上角——都用铅笔清楚地记着一个日期!”

“日期?”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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