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缘昏而嫁 作者:静如林海-第1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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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种人就是有两面性的,比如她宋清月,冷起来是座冰山,一冻三千里;热起来是座火山,火山岩浆喷得满天满地,一燃三千里。
  还有冯洪健。
  那家伙,有时候是恶魔,有时候,又像个未长大的孩子,温柔的牵动人心——怎么,又想起那个混蛋了?
  自那一日热吻之后,他已经两天没有音讯,怎么,当她是什么?想到这里,她不禁咬牙切齿起来。
  郭允权伸出黑黝黝的大手一把便将清月从水坑中拉出,接着检查汽车引擎,只看了几分钟便摇头无奈道:“小姐,发动机过热,我修不了。这样吧,我给你拖到镇上的汽车修理厂去,老板跟我比较熟,我车都在他那里修。”说着,去车上取拖车工具。
  他身材健硕,黝黑的皮肤在阳光下闪闪发亮,只要身体轻微用力,胳膊与胸膛便隆起一块块肌肉——雄性的力量。
  她忽然想:冯洪健是否也是这样呢?他的胸膛温暖而有力,又厚实又绵软。
  等等!自己怎么又想到那个混蛋!他都已经将自己抛诸忘川了!拜托,有点骨气,好不好?
  三十七度的骄阳下,她哀叹起来:一定是被酷暑引发出莫名的情绪!
  不怪师太用那支尖锐的笔写道:每个女人内心深处都是个**!
  她脸颊涨红,愁眉苦脸,眼内却是愤怒而狂热。
  郭允权吓一跳:“小姐,车送去修车厂很快就能好,放心,老板同我是朋友,会算给你便宜的。”
  装吧,你就装吧!宋清月白他一眼,钻进了自己的车,跟在大卡车后面。
  男人都是这样:有求于你的时候,百般手段,都使出来,就怕不能将你哄得舒服贴心。对你不再有兴趣之时,对不起,小姐,你是哪一位?
  并不是啊,也有女人和自己的男人,甜甜蜜蜜如胶似漆——就像自己父母,恩爱一辈子还不够,大有缘定三生的趋势。
  那一定是她自己的问题了,宋清月,有哪个男人能一直守候在你身边的?从初恋男友,到前夫,再到老王,再到冯洪健:从书呆子,到滑头仔,再到老实人,再到花花公子,她宋清月,始终没有能力留住半个。
  她将头伏在方向盘上,一定是太热了,她已经热得神经错乱了,才会整天的“男人”,“男人”。
  明天一定要去医院检查一下内分泌,搞不好是因为更年期提前报到,所以才会整日胡思乱想。
  阳光无情地在头顶射出万道金光,窗外灰尘四起,看不见路,凭借有节奏的震动感,她感觉到路面由残破的水泥道变由成了坑坑洼洼的石子路,路旁没有半点绿色植物——足以解释,火港为何灰尘满天,初来乍到,会以为来到了沙漠。
  车内残存的冷气消耗完毕,整个车像个巨大的蒸笼,她热得头发都黏在脖子上。那个人的影子,却在她心头越来越清晰,自己,这是怎么了?

☆、第三十章 冰女的关心

  难道自己出师未捷先热死,岂不是让那个女魔郦晟笑得泪满襟?
  唉,上个月坐冯公子的跑车,太阳比这还烈,也不见她热成这样。
  唉,怎么又想到那个混蛋了?
  唉,路竟然这样漫长。
  郭允权踩住刹车,货车慢慢地停下来。
  灰尘四散干净,清月才看清火港镇:一排排高低错落的灰色别墅,灰色的墙面,灰色的玻璃,灰色屋顶,不是优雅的矿石灰,而是那种发白的灰,给人脏兮兮的沉重感。
  好奇怪的口味,和“爱家”那间重口味的会议室有得一拼,她再一看路边无精打采的道旁树,立刻明白了:
  道旁树也是灰蒙蒙的,挂着几片沾满灰树叶,耷拉着脑袋。
  这不是火港,是灰港!
  她呻吟一声,怎么了,脑袋昏沉,整个人感觉燃烧着,眼睛也渐渐视物不清了。
  门被打开,一张熟悉的脸孔出现在面前:是冯洪健!
  他一脸担心焦虑地将她抱下车,口中不住地念叨着。
  真烦,让人家再睡一会。
  是的,他的怀抱又温暖又厚实——她抚摸他宽厚的胸膛,鼻子酸酸地想:明天去医院,检查完内分泌后,再检查一下眼睛,不,检查大脑,好端端的,为什么产生幻觉——
  她皱着眉毛,嘴角却挂着笑,靠向他怀内,沉沉地睡去。
  不知睡了多久,她才昏昏沉沉地醒来,一抬胳膊,唔,右手刺痛。她定睛一看:原来自己在打吊针。
  她环视四周,一片雪白,是卫生所吗?
  门“吱呀”一声被打开,一身白衣的高大医生走进来:天啊,这个医生怎么这么像冯洪健?
  不行了,她一定是发烧把脑壳烧坏了,所以才会见到男人都像冯洪健,她困惑地揉揉眼睛。
  “冯洪健”站在病床前,一脸怒容:“宋清月,你在发高烧,不去医院,跑到文昌来做什么?工作对你而言,就那么重要吗?”
  那个语气,那个神态,还有那张贴着创可贴的脸!
  真的是冯洪健!
  关于那天暴雨中的记忆,如同海啸一般向她汹涌而来,她脸颊涨红,恨不能有个地洞钻进去。
  地洞是没有,所以她很果断地拉起薄被将脸蒙上,心中懊恼不已:都已经躲到这个地方了,怎么还躲不掉这个瘟神?
  冯洪健拉下她的遮羞被,好气又好笑地问:“为什么要躲我?”
  她将脸埋进枕头:“你管我!”好不好的,那天你强吻了我,你还哭!难道是我玷污了你的清白?切!你这花花公子有何清白可言?
  她恨得牙齿痒痒,好吧,不止是恨,还有害羞。
  冯公子坏笑起来:“你抬起头来——不抬是不是?好吧,老实告诉你,卫生所的床单和枕头有一整年没有换过。”
  “!”宋清月立刻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弹起身来。
  “哈哈哈!”冯公子大笑起来:又找到她一个命门。即:洁癖。
  清月瞪他一眼:我是病人啊!你有没有公德心?她掀起被子,准备下床穿鞋。
  !混蛋!谁脱了她的西裤!她的两条雪白的长腿,晶莹发亮地呈现在她面前,她立刻捂上薄被:管它几年未换,贞洁要紧!
  冯公子见面前这个小女人,用薄被将自己裹得像粽子一样,满脸通红,眼中充满怒火地盯着自己——太喜欢这个样子的宋清月了:生动而美貌,含蓄的性格将她钳制,不能破口大骂,可是那眼睛中的精魂明明流露的是:狂揍他一顿。
  他决定捉弄一下她:“刚刚给你脱西裤的时候,我已经见过那旖旎风光了。”说着,眼睛盯着那薄被之下,用手抚摸一下下巴,奸笑起来。
  “你这个男流氓!”清月的脸颊都要沁出血来。
  “是呀,流氓还有女的呀!对了,忘记告诉你,你昏倒之前,一双不安分的手在我胸膛上摸来摸去,你忘记了吗?”他促狭地看着她,还眨一眨眼睛。
  “。。。。。。!”快给她一个地洞吧,她要钻进去,永远不要再出来。
  冯公子却坐到床沿,一张俊脸靠近她,低声地说:“女人,你想逃到哪里去?爱神的金箭已经射中你我,你刚刚在昏迷之中叫的是我的名字。”
  恶心!她最讨厌听的便是这样的情话:什么,我爱你爱到骨髓你!呸,那么急着献出你的骨髓干吗,你的骨髓吃了可以补钙吗?
  还有,爱你到天荒地老,海枯石烂!喂,你能活多久,想永垂不朽,与日月争辉吗?
  爱别人就算了,爱这个花花公子?她老寿星找砒霜吃。
  她愤愤抬起头,想辩白一番,可是目光触及他的脸颊,立刻疑惑起来:“冯洪健,不对啊,你的抓痕应该只在右脸颊啊,怎么创可贴又贴在左脸颊啊?”
  还有,大夏天穿着长袖衬衫,不热吗?她眼尖地看见他右手手腕处有紫药水的痕迹。
  冯洪健的目光黯淡一下,立刻嘻嘻笑着说:“没事,不小心碰到而已。”
  捉住他躲避的眼光,清月在他的眼睛里看到谎言和愤怒,她猛地伸出手,捉住他的胳膊。
  他惊道:“清月!”
  “是郦晟对不对?”她的脸瞬间凝结成了冰块,又恢复了冰女郎的本色,可是眼神里充满的痛惜之情。
  他点点头,心头温暖——很久,很久,他都没有过这样被异性关心的感觉了,除了母亲和姐姐,就是清月了。冰女郎的关心更加的炽热难得,他笑了起来。
  清月解开他衣袖的纽扣,轻轻卷起袖子,吸了一口冷气:深深浅浅的抓痕,像是被野兽用利爪撕裂,一排排牙齿印,印在饱满的肌肉上,整只小臂都涂满了紫药水,十分可怖——那郦晟小姐难道是美国大山猫转世,念念不忘前世口爪并用的技能?欺负人家没有妈妈的孩子,没有姐姐的弟弟!
  清月放下冯公子的胳膊,青着脸,冷冷吐出一句话:“打狗还要看主人面!这个女魔头!”
  冯公子醉心的笑容凝固在脸上:等等!他没有听错吧?她叫他为“狗”?

☆、第三十一章 都是肉身惹的祸

  冯洪健沉下脸:“喂,宋清月,你怎么说话的?”
  呃,怎么一时气愤没有藏住内心的话?她看见他愤怒的表情,一时意识到自己的失口,立刻道歉:“对不起,我不是故意的。”
  他转过身子,宽厚的肩膀轻轻抖动。
  !不会吧!这样一句话,竟然触伤了他那颗脆弱又无耻的黑心?好吧,她承认,缺少母爱的孩子是比较容易受伤。
  于是她轻轻地拍他的肩膀,温柔地说:“洪健,对不起,我说错话了,触及了你的尊严。好吧,你说怎么样做,你才可以原谅我?”
  冯洪健转回头,俊朗的脸上全是坏笑,眼睛里闪烁着狡黠的光芒:“你说的,补偿我!”
  她愣住:这个混蛋,欺骗她那颗善良单纯的老心!
  她刚想收起脸上温柔的表情,他的脸已经靠近——毫无准备的,在病床上,宋清月,又被她最讨厌的花花公子掠夺去一个吻。
  嗯——这一次,他的吻温柔而细密,他轻轻地吮吸她的唇,舌尖在她的唇上一遍遍的画圈。
  好痒,好热,好闷,她的身体缩在他的怀里,鼻前的空气被他抢夺一空,无意识的,她微微张开嘴巴。
  “唔。”冯洪健笑了起来:现在学乖了。他撬开她紧闭的贝齿,纠缠她的舌。
  感觉到怀中的身体越来越绵软,自己的身体也渐渐发热发烫,他生生地将自己的唇舌离开她的,头抵住她的肩膀。
  半晌,他才哑着喉咙说:“女人,你真是点火高手!”
  她已经化作一池春水,躺在他怀里,眼中朦胧一片,长长的睫毛不停地抖动着,在羞得粉红的脸上投下一片阴影。
  他感觉一片灼热从下腹升起,还是在这样一个敏感暧昧的地方——床上!
  在没有犯错之前,他毅然放开她,向门外走去。
  可是那位被吻得神志不清的病佳人控诉了:“冯洪健,你又弃我而去了!难道我玷污了你的清白了吗?”
  这个不知死活的纵火高手!他慢慢地转身,眼睛射出危险的火光。
  宋清月见到那双**高涨的眼睛,才知道自己刚刚是多么的胆大愚蠢,她咬住自己的舌头,往薄被中缩了又缩,只可惜自己快一米七的身材太不娇小,无处可缩。生平第一次,她恨起自己的身材来。
  冯洪健走到床前,伏下身体,危险地看着她:她衣衫不整的,脸颊醉红,双眸如星,嘴唇红润微肿,难得一见的小女人的娇羞模样。
  冯洪健,你已经找到你的女郎,何必急于一时,要将你们宝贵的第一次,浪费在这间简陋的卫生所里吗?他深深吸气,按捺住自己心底的欲望,沙哑着喉咙说:“今天先放过你。”
  放过我?难道我是你的猎物?清月张开嘴巴,想质问他,但又害怕引狼上病床,生生地将问句吞进肚里。
  冯洪健进来,将一件白色衣裙交给她:“快穿上,你原来的衣服已经全是泥浆,等会我们要去销售点。”说罢,他再度出门,留一个封闭的空间给清月。
  日久见人心,她了解冯洪健多少?这又是个神出鬼没不按理出牌的男人。清月一边想,一边展开那件白色的衣裙。
  这是件做工考究的丝绸旗袍:料子丝滑柔软,月白的底色上绣着一枝清荷,菡萏粉红,莲叶碧绿,水面清圆,一一风荷举,说不出的风韵雅致,清月几乎立刻爱上这件旗袍。
  裙身略微宽大,但虚虚实实之间更加能体现女性的曲线美,她扣好精致的盘扣,内心纳闷起来:这个冯洪健怎么有这样浓重古意?
  她起身下地,却找不到自己的鞋子,这才出声:“我的鞋子呢?”
  “在这里。”冯洪健应声,从外面进来,惊喜地看着她:太像了,那雪白的鹅蛋脸,那晶莹的大眼睛,那端庄的神态。
  他一动不动地看着她,眼神复杂。
  她脸颊微红咳嗽一声:不知道这个花痴又要发什么神经。
  冯洪健回过神来,用一把珍珠发钗将清月一头黑亮的卷发盘起,接着又蹲下身来,将她的脚踏在自己膝上,小心翼翼地为她穿上清洗干净的白色凉鞋。
  清月双手贴在胸口,吃惊微微张开嘴巴:除父亲之外,她从来没有男人这样呵护过,她的前夫,那个混蛋。。。。。。而今天——
  她内心震撼,嘴唇微微颤抖。
  他表情从容,眼神清澈,像是在做一件最自然不过的事情。
  难道花花公子都是这个模样?曲意逢迎,甚至不惜伏地伺候?
  直到他站起身来,她仍是这样的表情,冯洪健坏坏一笑:“你那微张的红唇是在诱惑我的热吻吗?”
  清月慌忙闭上嘴唇,她瞪他一眼,突然说:“同我在一起,不要油嘴滑舌。”
  同她在一起,是怎么在一起?是答应他的追求了吗?冯洪健心头雀跃,刚想张口发问,清月却自己拔掉吊针头,径直走出门外。
  不涉及感情,她仍是个冷静理智的女子,冯洪健惊呼:“你的点滴?”
  清月回头,指一指空空如也的瓶子:“你想我因吊空气针而死吗?快去销售点吧,已经快到中午了,工作要紧。”
  他走到她身边,抓起她手:“不要紧吧,你的手上还有血点。”说着,竟然要伸过头用嘴巴为她吸去。
  光天化日之下,门外还站着几个看热闹的村民,清月吸一口气猛地抽出手:“别动不动就像发情的种马一样?”她不愿意时时处处都上演爱情戏码,上午已经过半,此刻的她只想快快投入工作中去。
  “!”他惊讶地看着眼前的女子:怎么这样快就转了性?不可以再同她嬉皮笑脸了,而刚刚在卫生所内那个脸红娇弱的女子,可真的是宋清月?
  他紧紧跟在清月身后,没有注意到她如释重负的表情:总算做回了理智冷静的自己。难道真的要因为花花公子的几个勾人的吻,就丢兵弃甲,一败涂地?
  她深深地自省:肉身,都是肉身惹的祸,一定要用自己顽强的意志,牢牢地控制住自己的肉身。

☆、第三十二章 冠军的真相

  走出门,发现冯洪健换了一辆普通的越野车,黑色朴实,清月点头道:“你总算是返璞归真了。”
  冯洪健装作愁眉不展的样子:“没办法,姐姐吃苦,我只好跟着一起受罪,总不能我还是‘五花马,千金裘’——”他故意拖长尾音。
  清月内心有点惊喜:这个假洋鬼子什么时候学会了诗词?
  像是知道她心思,冯洪健叹息:“唉!交了个文学士女朋友,只好每日捧着古诗词读读读,都能快上京参加殿试了。”
  “是呀,顺便再拐一个公主回家,过一过你的驸马瘾。”她翻他一记白眼。
  “不要,我这一生只要宋清月替我煮饭洗衣,共度贫贱。”他嘻嘻笑,开玩笑的语气,黑玉一样的眼眸却一动不动地看着宋清月。
  被这样一双含情脉脉的眼睛凝视着,清月的心有一点点悸动。平凡的夫妻生活,最让她向往的幸福之一:阳光温热,岁月静好。在春天周日的午后,阳光蒸得花香一片,她牵着女儿,斜倚在丈夫宽厚温暖的怀抱里,吟诵一句“花气袭人知昼暖”。
  可是,这样温馨而美好的片刻温馨,她在第一次婚姻中不曾享受过,她还敢奢望第二次婚姻吗?
  她抬起头看一眼天空中白亮的骄阳,叹一口气:做什么白日梦,宋清月,你已经不是十八岁少女了,而且面前这位公子也不是那可以共度平凡一生的人。
  冯洪健听见那低沉幽怨的叹息,一颗心轻轻皱起,一手握住方向盘,一手握住她的手,轻轻地说:“女人,以后你每叹息一次,我就吻你一次,一定要你改掉这个爱长吁短叹的毛病。”
  清月闻言,立刻将嘴巴捂住,大眼睛含羞带怒地翻向他。
  “哈哈哈。”冯洪健大笑起来。
  正说笑之间,“爱家”文昌县销售点到了。两人在一片尘埃散漫中下车,宋清月咳嗽起来,她有点慢性支气管炎,最闻不得灰尘和烟味,这女魔头不知是不是有意使坏,将她发落到这里来受折磨。
  冯洪健有点担忧地看着女伴,还未容他发问,清月已经快步走进了销售点。
  他看了那其貌不扬的三间平房,惊呆了!
  这就是四座县城中销量第一的销售点!灰突突的墙面没有丝毫装饰,连“爱家”这个名号也是刷在在一块木板上,歪歪斜斜地挂在墙面上。
  宋清月并不震惊,因为她一向不以外表来判断人或物,可是当她踏入大门时,她也惊呆了:整间屋子展示的家具寥若晨星,一伙人光着上身,围着一张红木桌子,红着眼睛大声地吆喝着,身边一堆堆的红色人民币随意地摊放着。
  宋清月被那一屋子混浊的空气和烟味呛得连连咳嗽,震惊地说不出话来:他们在聚赌!光天化日之下!
  “大大大!妈的,怎么就不开大!他妈的,老子今天手气真霉!呸呸!”一个满脸横肉光头男往手心里吐了两口吐沫,眼露凶光:“老子叫你再输!”
  这胖大汉伸出肉腾腾的手抓住骰子,正要往盅里放,旁边一个精瘦的山羊胡子拦住他:“石子大王,你今天带的钱已经输光了,哪有本钱啊?”
  被唤作“石子大王”的胖大汉粗鲁地一转头:“老巴子,借我点钱翻本!”说着,从侧畔的钱堆里抓一把钞票,胡乱地用手整理一下,塞给一个穿白衬衫戴黑框眼镜的年轻男人。
  宋清月一见那年轻男人,气不打一出来:这不是“爱家”的业务员吗?他倒是好大出息,在赌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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