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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流氓丁逸-第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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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也和他的理想有关。
    他对方然并没有一见钟情的感觉,尽管许多男人都对方然有这种感觉,尽管方然是丁逸迄今为止见过的最漂亮的女人,但说实话,丁逸见到她时,并没有那种10万伏高压电的感觉。
    他是一个很骄傲的人,甚至有些矜持。私下里,女生都这么评论他。虽然看出了方然的想法,他却没有给她任何机会。他对方然是有好感的,觉得这个美女看起来真是舒服,但也仅此而已,并没有给他那种一见倾心的感觉。对其他很多漂亮女孩也是一样。
    他从来没有主动追过任何一个女生,对她们的态度也并不积极,只是简单地说说话,偶尔开个不咸不淡的玩笑,就没有进一步的举动了。
    给人的感觉就是他是一个自大的人,有啦啦队的队员这样说他:眼睛长到头顶上了,装什么装,再装二分之A+C,小心被雷劈。据说说这话的女孩在瞅准机会向他单独表达的时候,被丁逸委婉地拒绝了。
    丁逸甚至听人说,有女生私下里说他是个gay。
    靠,这些女人怎么能这样?得不到我的人,也不能破坏我的清誉啊?鄙视。丁逸想。
    正因为他的骄傲矜持,造成他一直还没有女朋友的局面,但这种局面,也给了想追求他的女孩们一个期望。
    丁逸目前是名草无主,所以想拥有这颗名草的女狼友,都还有机会。
    方然也是这众多女孩中的一个。
    直到在校际联赛决赛的那天晚上,方然终于和他确立了恋爱关系。
    学校篮球队经过艰苦卓绝的奋斗,那天终于拿到了联赛冠军。学校为球队摆了庆功宴,啦啦队也参加了劳军行动。那天大家喝得都很开心,丁逸这么大的酒量,也喝得差点喷涌而出一泻千里,可见那天大家都喝多了。
    虽然方然平时不太喝酒,但那天她也喝多了。
    结束时,校领导们先离席了,队员们有人提议去唱歌,啦啦队的MM们也随声附和,但丁逸觉得有些累,说要回宿舍睡觉。
    他看到了不少女孩失望的眼神。但是丁逸装驴已经装出习惯来了,一时改不过来。虽然他内心很想和大家一起去,但作为一个有身份的男主角,他决定要维持自己的身价,保持自己在众多女性崇拜者面前的神秘感。
    后来其他人都去了,他外表冷漠内心失落地独自一个人回了宿舍。
    就在他回宿舍的路上,他接到了一个陌生的电话。
    是方然打过来的。丁逸并没有告诉方然他的号码,他也不知道方然是如何得到他号码的,想来是她从其他人那里打听到的。
    方然对他说,有事想要见他。
    对方然的想法丁逸当然很清楚,他也不是瞎子,他知道,方然的眼神始终在围着他打转。但不知道为什么,尽管她如此优秀,他却对她没什么特别的感觉。
    只是觉得她养眼,看她的时候会比看其他女孩多看两眼。
    不知道为什么,或许那天是太阳黑子活动频繁,也可能是月球引力出现异常,也可能是春天到了,人们普遍有了思春的情绪,丁逸的心态和往常并不一样,或许更可能的一点,他觉得装驴装得太累了,他的左手严重需要休养生息,更为重要的是,丁逸坚持了这么多年的理想,在酒后动摇了。
    他认为,今生是没有一见钟情的机会了,自己的纯洁理想在残酷的现实面前无情地破灭了,既然没有这种机会,就找一个喜欢自己的又最漂亮的女孩谈谈恋爱吧。
    方然就是这个女孩。
    于是他终于没有拒绝方然。
    他们在千杯不醉茶社见的面,庆功宴结束之后,方然虽然跟大家一起去了卡拉OK唱歌,但不知道她找了个什么借口,最后还是一个人偷偷溜了出来。
    方然看到丁逸如约赶来时,显得很高兴的样子。伸过手来就挽住了他的胳膊。这女孩喝过酒以后变得很大胆,要是在平时,她这种太不把自己当外人的过于亲昵的举动,可能会立马招至丁逸的拒绝,并且在她清醒的状态下,她也是不会做出这样大胆的举动的。但那天她就这样做了。
    所以说酒能乱性,果不其然。
    也许是因为丁逸也喝了酒,也许在内心深处,他对方然多少有些好感,也许,他厌恶了自己继续装驴的举动,因此,他对方然的举动并没有拒绝。
    还好现在外面的传说还不算太离谱,我只是被人传说成是个gay,虽然我其实并不是,但还是能够接受这种说法——因为现在当gay是一件很流行的事,至少当个gay,可以说是走在时尚最前沿,领导新潮流。但如果他连方然这样的美女都拒绝了的话,说不定下次会被人传说成太监了。丁逸想。
    在茶社时,他们很自然地坐在了一起,坐在了专为情侣设置的沙发上。
    方然身上传出的清香让他心中不由得一荡。方然依着他,两人静静地坐在一起。
    那天晚上,在送方然回家的路上,他们接吻了。
    丁逸并不是柳下惠,他没有坐怀不乱的本事。当方然的身体靠着他时,他当然也有异样的感觉。
    就这样,他们成了一对恋人。旁人都很羡慕他们,方然更是幸福异常,终于夙愿得偿,也不枉费了她为丁逸而加入啦啦队所付出的努力。
    看到别人羡慕的眼光时,丁逸的内心也有了些小小的满足感,但在他心里,总觉得少了些什么。
    少了些什么呢?他内心好像不太清楚,或者其实是很清楚但在他的内心里逃避这个问题。在今天他遇到谢薇以后,他终于明白了。
    少的就是那种一见钟情的感觉。
    他和方然之间,居然一直都是方然在采取主动,他还以为自己对女孩的态度一向如此。其他女孩与方然的不同之处在于,方然相对更优秀一些,所以最终是方然和他成了情侣而不是其他的女生。但归根到底,他对她们的态度并没有本质的区别。
    如果那天晚上是另外一个女孩约他出来,或许丁逸现在的女友就不是方然了。
    和方然确定关系以后,有时候丁逸会忘了自己曾经的理想,还误以为自己对女孩有天生的免疫力,即便她们再优秀,他也能冷静地以一种旁观者的角度来观察她们,或许自己天生缺乏追女生的热情。
    直到今天他才知道自己的这种认知是错误的。
    “我一定要追到谢薇。不管她现在有没有男朋友,不管她有没有谈过恋爱。”他在内心深处对自己说。
    晚饭吃完了,方然又提议去酒吧喝酒。
    “你把车开回家吧,我们打车去。我怕你到时候喝多了,回来不安全。”方然如是说。
    以前他们在去酒吧喝酒时,一向如此。安全第一。
    丁逸开的这辆宝驴牌名车,开在路上,将车顶敞开,再加上车里的帅哥美女,当然很是拉风。路上引来无数众人的注目,看到他们的人都会情不自禁地多看两眼。
    这种目光他们见得多了,也算是习以为常。方然喝了一点酒,脸色有点微红,显得更加娇艳。她对周围众人的眼光毫不在意,只是微笑地略带迷醉地看着丁逸。
    “又酒后乱性了吧。怎么这种眼光。”丁逸责备道。
    “乱性又怎么了?呵呵,性不就是给人乱的吗?”方然低声浅笑,她的回答中,略带着一点挑逗的语气。
    “你这女人,酒后就是失态,太不矜持。”丁逸想。“这眼神就象要把我剥光一样,就算要剥光,也要到家里再剥啊,大街上就把我剥光了,赤身**的,我这个男主角岂不是太丢脸了?”
    虽然这样想,但他的心里还是难免有些小小得意。
    因为方然当然并不是对所有男生都这样的。
    只有对他丁逸一个人,方然才会有这样的行为,才会流露出这样的神态。而这样的完美女人,却是其他男人可遇而不可求的。
    车子开动时,凉风拂在他们的面庞上,很是舒爽惬意。
    按说他们两人在一起,早已是羡煞旁人了,丁逸心说,这样一个女孩做自己的女朋友,自己还夫复何求呢?
    他想到有一次和方然在一起唱歌,某首歌里,有一句歌词中有“夫复何求”这个词,方然忽然问起他来,知不知道这个词是什么意思。
    他当然知道,但看到方然狡黠的眼神,心知她不会问这么简单的问题,于是没有回答,等着她给自己一个答案。
    虽然方然只是把这个词简单地重复了一遍,但就已经解释清楚了这个词的含义。她在这个词中加了些停顿,又配合着自己手上的动作,向丁逸表明了她对这个词的理解。当时方然指着丁逸,说道:“夫”,又指着自己说:“复何求?”
    丁逸当时不禁笑了起来。方然想要表达的意思很明确,意思是说:如果丁逸你做了我的老公了,我方然还能有什么其他追求呢?
    能把这么纯洁的一个成语解释成这样,也亏她想得出来。
第十章 挑逗
    在方然讲了这句话后,丁逸记得自己也深受感动,当时情不自禁地吻了她。
    想想当时的情景丁逸仍然觉得很是温馨。
    他原本以为今后会和方然在一起,谈上几年恋爱,然后就是谈婚论嫁,过上和很多其他平凡幸福家庭一样的生活。
    但现在似乎发生了一些小变故,因为此时他的心里已经有了另有一个女人,明显地,这个女人在他心中留给他的印象,要比他第一眼看到方然时方然留给他的印象深得多。
    尽管只和她见了一面,尽管对她并不了解,丁逸却对谢薇印象深刻,非常非常地深刻,通俗地讲,就是灰常灰常地深刻,深刻到丁逸觉得自己已经深陷其中,不能自拔。
    但如果放弃方然去追谢薇,丁逸觉得自己分明是对不起方然的。他对谢薇一见钟情,而方然对他丁逸也是一见钟情,站在丁逸的角度,如果他在追到谢薇以后,谢薇背着他爱上了别人,丁逸不说会痛不欲生,至少也是郁郁寡欢,他的纯洁心灵必定会受到了严重的伤害;同样的,站在方然的角度,她现在和丁逸在一起,如果丁逸变了心,爱上了谢薇,方然会做何感想?她的幼小心灵一定也会受到严重的伤害。
    但如果不去追谢薇,丁逸又觉得对不起自己。谢薇是他这二十几年人生经历中,唯一一个真正从心里发自肺腑地喜欢的女人,尽管他们只有一面之缘。
    谢薇是他的理想,方然是他的现实,丁逸在理想和现实之间挣扎,他觉得自己现在站在人生的十字路口,应该做何选择?
    为了实现自己的理想,通常都要放弃现实。但现实能够说放弃就放弃吗?
    他的心里充满着矛盾。
    “等一下我打电话约一个朋友出来,一起到酒吧去玩。”丁逸正在一边胡思乱想一边开着车,耳边却传来的是方然的声音。
    “是谁啊?我认识吗?”丁逸开着车,随口问道。
    “是我高中的好朋友,你没有见过。出国留学几年了,最近家里有点事,回来了几天,一直说要见我,我让她今天带了男朋友过来。她叫——”方然说出了一个名字,丁逸也没有太在意,似乎是一个叫什么“兰”的女人。
    “好。”他简单地说。
    车子驶进了丁逸他家所在的小区。门口的警卫还正儿八经地向他们敬了一个礼。
    “他又在看你。”丁逸瞟了一眼方然道。
    这个警卫在每次见到方然时,都情不自禁地向她行注目礼,却对方然身边的丁逸忽略不计,由此可见,他有着正确的性取向。
    同样的,丁逸和方然走在大街上,多数的女性也是向丁逸行注目礼而对方然忽略不计,所以丁逸由己推人,也就宽宏大量地不和这警卫计较了。
    “看吧看吧。美女当然引人注目了,就算在大街上遇到我,他不用给我行举手礼也会给我行注目礼的啊。”方然微微一笑道。
    想想她说的话也是实情,但丁逸还是做了一个呕吐的动作。
    “呵呵,任何人都可以看本美女,但只许看不许碰,惟一能碰的,就只有你一个人。”方然又笑了。
    “只有你一个人。”方然低声地重复道,很是深情。
    “靠,又发情了。”丁逸说道,虽然这么说,但他心里还是不由得一热。
    “滚你的吧。”方然又好气又好笑,轻轻打了他一下。
    车子开到了小区后面的别墅区,丁逸就住在靠湖的那栋别墅里。这个小区里面原本没有湖,但开发商为了提高小区的环境指数,特意开掘了一个人工湖,并给这个湖欲盖弥彰地起了个名字:“纯粹、绝对、真正、百分之二百五之天然湖”,也算是煞费苦心。
    到了自家住的别墅门前停下,丁逸从口袋里摸到了大门的遥控钥匙,按了一个键,电动门缓缓地打开了,车子开了进去。
    “你爷爷没在家吗?”方然问道。
    “没有。他去看戏了。”丁逸答道。丁逸的爷爷是一个戏迷,也是一个票友,闲暇时会和一些同道聚在一起唱唱戏,近期有北方的剧团到本市演出,丁逸的爷爷每天必去。今天也在外面看戏,不到晚上九十点钟是不会回来的。
    “哦,那我就不用到上面和他打招呼了。”方然很讨丁逸的爷爷喜欢,就是因为她嘴巴很甜,很讲礼貌,是个讲文明懂礼貌的好孩子。如果他爷爷在家的话,方然必定会上去请个安问声好恭祝一下丁逸的爷爷身体健康。
    丁逸有时候说她虚伪,她也不恼,还是每次必做这个功课。
    “要想做你老婆,必须要哄好你爷爷啊,呵呵。”有一次方然得意忘形,对丁逸说了实话。她不经意间就暴露了她的阴谋诡计。
    看来,见爷爷的功课今天是不用做了。
    丁逸将车停在了车库,携方然走出了大门。
    没想到方然的这个高中同学长得也很漂亮。丁逸想,这也许是物以类聚,人以群分的原因吧。
    但她带来的男孩显然就被丁逸比了下去。虽然相貌还算端正,斯斯文文,戴副眼镜,但却不是那种一眼让人看去就过目不忘的类型。
    方然介绍了他们认识。这女孩叫孙兰,她男朋友叫什么丁逸倒没怎么记住。
    “无所谓,反正他也不是男主角,只是一个跑龙套的,这幕完了说不定就再也不会出现了,名字记不记得住也没什么关系。”丁逸想。
    孙兰扬手和丁逸打了个招呼。“你好。”
    这女孩的眼神和别的女孩一样。丁逸想。她在看到丁逸时似乎眼神亮了一下,注视了他有几秒钟,超过了普通人见面时目光停留的时间。
    靠,方然在旁边,这孙兰的男朋友也在旁边,虽然本帅哥玉树临风,惹人注目,但孙姑娘你也应该收敛一下啊。丁逸心里苦笑了一下。矜持,要注意保持矜持的形象。他在心里告诫着孙兰。
    很多女孩见到她的第一眼时,都是这种表现。但是谢薇没有,她很自然,似乎丁逸给她的印象,和其他普罗大众留给她的印象没什么差别。
    可惜给自己留下最深印象的,最接近丁逸的理想的,目前为止,只有谢薇一个人。
    但谢薇看他的眼神中,却似乎太自然了,自然得有些不自然,不太像一个初次见面的人应有的表现,丁逸心里转过了这个念头,却没有深想下去。
    四人进到酒吧里面,酒吧已经爆满了,音乐声很嘈杂。
    还好方然已经提前电话订了一个卡座,要不然以现在的人气,肯定没有了位置。
    丁逸召来侍者,叫了一些酒水、果盘之类的东西,坚持自己付了账。他一向很大方,再加上手里从来就不缺钱,和方然的朋友初次见面,当然不能给人留下小气的印象。
    孙兰和方然很亲密地聊着以前的趣事,又说起自己在国外留学的见闻。
    “你要是也出国就好了,我们在一个学校读书,也不会让我这么寂寞。”孙兰说。
    “我倒是想啊,但我父母不让我出去,他们舍不得。”方然说道。“如果我出去了,也不会遇到我现在的老公了。”方然看了丁逸一眼,笑着说。“那损失可大了。”
    她在外人面前,也从不掩饰自己对丁逸的好感。这也是她性格使然。
    孙兰瞄了丁逸一眼,笑着对方然说:“你还能不要这么肉麻啊?害我起一身的鸡皮疙瘩。”
    两个女人嘎嘎嘎嘎旁若无人地大笑了起来。
    丁逸和孙兰带来的男朋友礼貌地陪着笑了几下。
    他们又聊了一些其他事,玩着骰子,谁输了谁就要喝酒。丁逸今天手风不太顺,老是输,所以愿赌服输地喝了不少酒。孙兰带来的那个男孩也喝了不少。
    看来今天的大趋势是阴盛阳衰。丁逸想,坐在孙兰旁边的这位兄台话也不多,两个男人的劲头完全被这两个嘎嘎狂笑的女人比了下去。
    以这种气势,这位兄台和孙兰在一起过生活的时候,估计他们最常用的姿势就是女上势。丁逸忽然不合时宜地想到了这么个色/情的问题。
    虽然孙兰和方然赢多输少,喝得不多,但以她们的酒量,也差不多到位了。
    丁逸之前了解方然的酒量,不过对孙兰酒量大小却没有概念。但见她脸生红晕,美目流盼,讲话也大声了许多,想来估计也差不多了。
    丁逸和孙兰那个跑龙套的男友插不上话,两人也没什么共同语言,两人最大的任务也就只能是陪笑了。
    陪笑原来也蛮累的,丁逸想。可见三/陪小姐讨生活也不容易,人家是三/陪,我现在只是陪两个女人笑笑,就觉得表情肌接近僵硬了,看来真是没有当鸭子的潜质。
    酒过了几巡,话也说了很多,都是些没什么营养成份的话题,说完就忘了,当不得真的,所以丁逸抽空又想起了谢薇。
    丁逸正在胡思乱想着,忽然觉得有一个物体在轻轻地搁到了自己桌下的脚面上。
    丁逸正对面坐着的,正是孙兰。丁逸忽然意识到,这应该是她的脚悄无声息地伸了过来,神不知鬼不觉地搭在了他丁逸的脚上。
    显然这第一次的亲密接触并不是无意间碰到的,如果真的是无意碰到的,应该马上缩回去才对,但孙兰的这只脚却压根没有这种表示。
    她在不宣而战,偷偷进犯了丁逸的领地之后,根本没有任何撤退的意图,看起来反而是打算长期驻扎,与当地原住民/联欢了。
    丁逸不动声色地揽着方然,帮她斟了一杯酒,方然显然喝多了,头斜靠在她的肩膀上,吃吃地笑。
    “老公,等下我要再输了你要代我喝哦。”
    丁逸点头答应,余光看到孙兰正和那男孩亲昵地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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